e租宝干爹4.8亿港元购上市公司64%股权
日期: 2015-12-08 23:06
来源:未知
11月3日,香港上市公司创信国际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将出售468,743,940股股份给钰诚国际。买卖协议订立后,钰诚国际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约64.15%,代价为481,157,811.54港元。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买方(钰诚国际)将须作出一项无条件强制性现金全面要约,以收购买方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并无实益拥有或同意将予收购之当时所有已发行股份(「上市公司要约」)。买方将就上市公司要约下已接纳每股上市公司要约股份以现金向上市公司要约股份持有人支付至少每股上市公司要约股份1.0265港元。
据悉,钰诚国际为P2P平台e租宝背后的公司。 e租宝是以融资租赁债权交易为基础的互联网金融撮合服务平台,注册资本金1亿元人民币,总部位于北京。
以下为创信国际公告原文:(点击查阅创信国际公告原文PDF)
创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76)
提示性公告
本公告由创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收购守则」)规则3.7作出。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九月二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可能收购控股股东所拥有之合共468,743,940股待售股份。另亦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月八日之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於联交所的股份从二零一五年十月八日上午九时正起短暂停牌,有待刊发内幕消息之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根据收购守则本公司控制权可能出现变动、建议集团重组及实物分派私人公司股份。除本公告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知会公众可能交易之当前状况。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七日,控股股东与钰诚国际订立买卖协议,据此,钰诚国际已有条件同意收购及控股股东已有条件同意出售468,743,940股待售股份,占本公司於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约64.15%,代价为481,157,811.54港元。
为使买卖协议下钰诚国际之权利及责任转让予买方(钰诚国际之全资附属公司),控股股东、钰诚国际及买方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订立转让及更替契据,据此(其中包括),(i)钰诚国际於买卖协议下之所有权利、所有权、责任及权益已分配、更替、转让及让与予买方及(ii)钰诚国际已获解除及免除买卖协议下所有责任及义务,自转让及更替契据日期起生效。
完成买卖协议须待达致若干条件後,方可作实,包括但不限於(i)股东(或倘适用)及独立股东批准实物分派及多宗关连交易(包括私人公司集团与余下集团订立之可能制造安排,该安排可能构成收购守则下之特别交易,并受限於收购守则规则25下之规定);(ii)建议集团重组已完成;(iii)达致实物分派之条件;(iv)(倘需要)须获得及完成上市规则或其他适用法律及规例下所有其他批准、同意及行动或任何第三方就买卖协议之其他要求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v)买卖协议之保证於买卖协议完成时在所有重大方面仍为真实及准确,且并无误导成份;及(vi)提供予WucoCorporation及由本公司、PacificFootgearCorporation及UniversalFootgearCorporation担保之4,000,000美元银行融资已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