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金融业快速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持续增强。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科技和金融的高度融合,金融领域正面临新的风险和挑战。其中,以互联网移动支付、银行卡用卡及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支付领域风险案件呈快速上升趋势,形势不容乐观。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王景武对记者说。
王景武表示,加强支付领域金融风险防控,将预防和打击支付领域违法犯罪作为维护金融安全、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内容,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对此,他认为要构建支付领域全方位金融风险防控体系。
一是完善金融支付领域法律法规框架。建议尽早出台《支付结算条例》,加强实名制体系建设、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隐私保护、资金流通安全等方面的规范,提高监管标准,使银行和支付机构在完备的法律和制度体系下接受监督,为防范支付领域金融风险提供法律保障。
二是搭建权威的防范支付案件风险信息通报平台。建议由司法部门搭建权威的防范支付案件风险信息交流平台,及时收集和公布支付风险案件相关数据及典型案例,加强对支付风险的研究。
三是加强境内相关部门、机构合作联动。建议境内相关部门加强数据资源共享,充分利用大数据模式,推行数据化的监测方式,强化数据搜集和分析能力。同时,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等有关各方应加强合作,通过全网联合防控、安全联盟、共建黑名单、风险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对支付领域金融风险的协同防范化解。
四是探索建立跨境跨部门合作机制。应将共同打击跨境支付犯罪纳入我国跨境经济犯罪打击合作机制范畴,粤港澳三地司法、海关、金融监管等相关部门尽快建立六方合作机制,成立打击跨境支付犯罪工作小组,从根本上建立预防和打击跨境支付犯罪的长效机制。
五是推动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转向常态化监管。建议相关部门继续加强合作,推动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转向常态化监管,引导支付从业机构主动防控支付风险。
六是重视共享经济中的客户资金安全管理,出台相关监管政策,促进共享经济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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