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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网贷公司名称都对,假“律师函”骗走海口市民3000元
发布时间:2019-01-08 06:19 来源:南国都市报

  网贷8000元逾期没还清 手机上收到“律师函”

  姓名、身份证号、网贷公司名称……都对

  她信了

  给对方转账3000元,2天后发现函件假的

  被骗了

  陈女士收到的电子版“律师函”(受访者提供)

  几天前,海口市民陈女士在手机上收到一封“律师函”,函件称陈女士欠来某网贷公司6000多元,再不及时还款将采取法律手段。陈女士焦急万分,在和丈夫商量后,夫妻俩决定拨打“律师函”上的电话号码,双方协商先还3000元。陈女士转账3000元给对方2天后,她才发现“律师函”是假的。

  陈女士告诉记者,去年她出国旅游,购物花了不少钱,于是在网上借贷8000元。目前网贷欠款还没还清。“网贷时分六期还清,第一个月还了1300多元,第二个月还1000多元,后来因为家里有事用钱多,没及时还。”陈女士说。

  之后,网贷公司开始电话催债,“和他们说现在还不上,他们一直打电话催,还打家人朋友的电话催债。”陈女士说,对方还给她发短信、微信催债。

  几天前,陈女士在手机上收到一封电子“律师函”,“律师函上写着我欠款6000多元,再不还就要起诉我。”陈女士说,以为自己惹上了官司,有点害怕。

  记者在“律师函”上看到,上面写明陈女士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借款的网贷公司名称等信息,“拖欠网贷欠款共计6454.35元(包含本金、利息和违约金)”。“这些信息都对,但欠款总额不对,差几百元,我以为是违约金。”陈女士说,确认“律师函”上的信息无误,她信以为真。

  律师函上还写道,“本律师函签发五日后,我们将采取法律手段追究你的法律责任。如调查发现恶意逃避,情节恶劣,承办律师将把该案件提交当地司法机关立案处理。”律师函落款为辽宁××律师事务所,还盖有公章,“我们网上查过,辽宁还真有这家律师事务所。”陈女士说。

  陈女士和丈夫商量后,决定先拨打“律师函”上预留的电话号码。经过沟通,对方同意陈女士先还3000元,暂不采取法律手段。“他说我的欠款属于走法律程序催还,由律师事务所代收,给我发来一个账号,让我转账。”陈女士说,次日给对方转账3000元。

  然而,两天后,网贷公司又打电话催她还款,她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律师函”是假的。

  律师说法

  收到律师函或法院传票

  应先联系相关单位核实

  针对陈女士的遭遇,海口正瀚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宗斌表示,大多数情况下,律师函或传票会采用纸质版,快递收件时会让当事人签收,电子版传票或律师函可信度不高。收到律师函、法院传票信息,应该先和相关单位核实,如自己曾经借款的银行或相关法院。经核实确实有无误,再和对方沟通还款,千万不能按照函件中提供的电话、微信联系对方,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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