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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平台出事了 它的国资股东要负责任吗?
发布时间:2016-04-07 08:56 来源:网贷财经 作者:财经视角

 国资系是P2P中很重要的一个分支,一般是指国有企业占有股份的平台,然而有很多平台的国资背景却不一定是有效的,今天来普及一下国资的概念以及P2P平台中国资股东要负的责任。

  首先要说明一个概念,大多数公司都是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组织形态的一种,有限公司对外所负的经济责任,以出资者所投入的资金(认缴)为限。

  倘若有限公司被债权人清盘,债权人不可以从股东个人财产中索偿,所以即使国资平台经营不善破产了,但是国企所负的责任以认缴资金额为限,所以要明白一点,从法律上来说不管上市系、风投系、国资系股东都是没有兜底责任的,从去担保的角度来说,以后可能负的责任就更小了。

  国有企业的分类以及职责是什么呢,大多数P2P平台中的国企参股是一种什么状态,又要承担哪些责任呢?

  国有企业,在国际惯例中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

  国企主要分为特殊法人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国有参股公司,除特殊法人企业外都要受《公司法》规范。

  1、特殊法人企业

  特殊法人企业由政府全额出资并明确其法人地位,由国家通过专门的法规和政策来规范,不受公司法规范。

  这类国有企业被赋予强制性社会公共目标,没有经济性目标,也就是说,它们的作用是直接提供公共服务,像国防设施、城市公交、城市绿化、水利等,应该归入这类企业。

  2、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由政府全额出资,以社会公共目标为主,经济目标居次。

  这类企业主要是典型的自然垄断企业和资源类企业,如铁路、自来水、天然气、电力、机场等。从经济学角度,这类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应该按边际成本或平均成本定价,以此来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而不是谋求从消费者那里攫取更多的剩余。

  3、国有控股公司

  国有控股公司由政府出资控股,这类企业兼具社会公共目标和经济目标,以经济目标支撑社会公共目标。

  4、国有参股公司

  国有参股公司严格来说应该称之为“国家参股公司”或“政府参股公司”,不是国有企业,政府只是普通参股者,受到公司法规范。

  这类企业与一般竞争性企业无疑,没有强制性社会公共目标,经济目标居主导,政府参股只是为了壮大国有经济的实力,除此之外,政府对这类企业没有任何其他附加的义务,即使公司进行非法集资,如果没有经过股东表决并同意,股东是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但如果某行为通过股东表决了,而这项行为又引发了某些结果,那么股东是要负相应责任的。

  而很多P2P平台并不是国企直接入股,只是国企的子公司或者多级子公司进行持股,即使是国企直接持股,股东也有很大可能不负有认缴资金以外的责任,更何况是多级持股呢?

  还有一些概念容易被混淆,比如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这两种公有制形式是不是属于国企呢?

  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指企业财产属于全民所有的,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集体所有制是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

  全民所有制企业又称为国有企业,但广义的国有企业还包括国家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只是国有企业的一种。

    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简称,是社会主义社会中生产资料和劳动成果归部分劳动群众集体共同占有的一种公有制形式。


根据企业所处地域及所有者的身份的不同,可以把集体所有制企业分为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和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两大类。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是在城镇区域内设立的;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是在乡村区域内设立的。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是财产属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上以按劳分配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在乡村区域内设立的、以生产资料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面向市场的,独立的经济组织。

  集体所有制不是在全社会范围内的公有制而是在一定范围的成员公有制,而且集体成员仍保留对一定的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或个人所有制,因而,它不是完全性的公有制,不属于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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