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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谜影重重 近2000万元资金所去何踪
发布时间:2019-01-22 08:43 来源:中国青年报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被民政部撤销登记,让71岁的协会负责人张会生成为众矢之的。近日,他找到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喊冤”,认为造成今天的结果不是自己的原因。他还曝料说,协会银行账记上有近2000万元资金不知去向。

因为连续三年未接受全国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最终被民政部判了“死刑”。而张会生被认为“私自持有”协会公章和印鉴,导致协会无法及时参加社团年检。

但张会生表示,造成目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2011年协会理事长换届过程存在问题,前任理事长宋玲卸任后并未做好事务和财务交接;并且他上任协会理事长后也并未掌握协会秘书处的印章,导致后来出现一家“影子协会”,利用该印章大量发展分支机构或开展涉企收费服务。此外,协会的银行账户上还曾有近2000万元的不明支出,没有明确的收款账户和开户名。

记者尝试联系这一事件中的另一关键人物——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第一、第二任理事长宋玲,但未获回应。不过,宋玲的下属、该协会副秘书长聂韵在接受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采访时表示,协会本应于2008年换届,但换届大会需要理事长召集,而时任理事长宋玲2008年~2011年一直在治病,所以拖延到2011年才换届。此后,关于张会生的理事长身份,协会内部一直存在争议。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院长徐家良认为,该协会目前所暴露出来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运行规范、财务审计等多方面问题,在不少行业协会中或多或少都存在,值得各方反思。

拖延3年才换届,祸根早已埋下

张会生表示,“之前有好多人说我‘私自持有’协会的公章,才导致协会无法参加年检,但我作为合法的协会负责人,持有公章难道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注意到,2018年12月28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诉工业和信息化部履行职责一案判决时,法院承认了张会生作为理事长的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法律地位合法有效。法院认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核准的社会团体法人,在提起本案诉讼时,其社会团体法人亦未被有权机关予以注销,故该协会具有提起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

此前,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报道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内部存在的诸多问题:设立了众多分会、研究院、专业委员会等分支机构,许多机构功能相似、叠床架屋;内部派系斗争频发,前任理事长和后任理事长之间存在矛盾,导致协会未能及时参加社会组织年检。

对此,张会生回应称,媒体报道的关于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上述问题确实存在,但祸根在2011年底换届时便已埋下。

据了解,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成立于2000年6月,第一、二任理事长由宋玲担任。按照民政部相关规定和《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章程》,该协会理事会每4年一届,理事长连任不得超过2届,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70岁。但2008年,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并未举行第三届理事长换届选举。

一直拖延到2011年,协会才选举张会生担任下一届理事长,并同步选举产生了4位副理事长。之后,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将换届结果上报给业务主管单位工信部,并获登记管理单位民政部的备案核准。

张会生表示,他上任第三届理事长后发现,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和财务人员并不配合相关工作,未能及时开展协会事务和财务的交接。而前任理事长宋玲之后也否认此次换届,并称2011年的换届结果不符合协会章程规定。

“换届结果已经报给有关部门核准了,怎么可以后来又不认了呢?”对于上述情况,张会生不能理解。

为何拖延了3年才换届?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副理事长陈震对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表示,在2011年之前,协会早已做了换届准备工作,也对宋玲任职期间作了离任审计,只不过一直没有召开换届大会。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副秘书长聂韵表示,拖延到2011年才换届是因为协会换届大会需要理事长召集,但从2008年到2011年,协会前任理事长宋玲一直身体不好,处于治疗阶段。而且在2011年换届前,宋玲还同时担任着协会秘书长的职务。

“两个协会” 背后的两方印章

上任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理事长数年后,张会生逐渐发现,电子商务领域存在着两个“中国电子商务协会”,除了自己这家,还有一家“影子协会”。

2018年11月1日,因自称“中国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李玉宝涉嫌诈骗一案,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向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发来《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中国数字货币研究所”资质授权等相关资料。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发现,“中国数字货币研究所”宣称拿到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关于同意设立数字货币研究所的批复”和“关于同意成立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数字货币研究所的批复”的文件,上面确实加盖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秘书处”和“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公章。

但张会生接到警方通知后,深感震惊——他们也是在此时才得知上述“数字货币研究所”的存在,也从未盖章给予其相关授权,“上述两份文件均非出自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随后,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向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刑事报案,称李玉宝涉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招摇撞骗罪以及诈骗罪等。

张会生怀疑,有人伪造了该协会的公章,而且协会秘书处印章使用、管理混乱。

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官网上,公开成立的协会分支机构超过80家。张会生表示,官网上公告成立的这些分支机构均未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备案,也未经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盖章同意,其中有一些是利用协会秘书处的印章成立的。张会生表示,其上任后并未掌握协会秘书处的印章。

陈震也证实了这一说法。据陈震介绍,2011年换届后,新任理事长张会生持有了协会的公章,而协会秘书处、教育培训部的印章都被协会前任理事长宋玲等人掌握。聂韵表示,协会秘书处的印章由他所在的秘书处掌握,并且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成立时也是盖的协会秘书处的印章。

以协会秘书处印章为凭证成立的分支机构是否有效?徐家良研究社会组织领域多年,他表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对外开展活动、发展和管理分支机构时,一般只有盖上协会的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秘书处作为协会办事机构,其公章只在协会内部有效,而且秘书处和其他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是同等的。

徐家良分析,如果有一些分支机构是盖着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秘书处的印章成立,而不是盖着协会的公章诞生的,其法律地位存疑。此案中,张会生作为后续上任的协会理事长,在发现“影子协会”存在,或秘书处印章使用混乱等现象后,原本可以立即宣布秘书处的印章作废,由协会制作一个新的秘书处印章。但由于当时没有如此处理,导致后面出现一系列乱象。

“电子商务的利益太大了”

大多数企业机构和公众不能理解,为何会存在两个“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在采访调查中获得的一些财务信息,或许可以解答这个问题。

2011年,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理事长换届。由北京天正华会计师事务所作出的《中国电子商务协会2011年度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协会内部仅存在2个分支机构: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建设分会,且这两个分支机构都开设有银行账户并独立核算财务情况。其中,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登记日期为2011年3月1日,负责人为协会前任理事长宋玲,除此之外没有其他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上述审计报告指出,该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银行账户在2011年共支出89.8万元,其中日常费用支出约53万元,但并未提供支出详情;此外,该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在刚成立的2011年就资不抵债,负债97万元,净资产总额-49万元。张会生发现,该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法人在2011年换届后并未移交,因此他作为后任协会理事长,也不清楚该账户2011年之后的财务情况。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在中国工商银行的账户流水显示,从2001年7月24日至2011年12月1日,有1923余万元的支出没有明确的收款账户和开户名,也缺乏相关合同与协议作为凭证。

关于上述不明支出的问题,陈震表示并不清楚。但他强调,该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是协会内部合法成立的分支机构,财务管理有出纳和会计参与,也有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审计,没有设立“小金库”。

徐家良表示,社会组织换届时应该对上一届负责人做离任审计,明确其财务问题与责任后,新一届负责人再正式到任。如果发现协会内部的分支机构有独立核算的财务账户,且未能移交给新任负责人,则应该尽早将该分支机构与协会“切割”,宣布其不属于本协会,以避免后续出现财务纠纷问题。

徐家良分析,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后续将进入清算程序,到时协会的资产、财务账户等都会被拿来清算。因为该协会是社会公共团体,其财务资产属于公共资产,如果清算中发现有些资金或财产被某些负责人挪用或据为己有,这些人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犯罪。

在他看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案件所暴露的财务问题,也存在于其他一些行业协会中:内部设有好几个银行账户,有的为协会法人掌管,有的却不是。他认为,此案所暴露出来的行业协会法人治理结构、内部运行规范、财务审计等多方面问题,都值得各方反思。

陈震认为,造成目前这个局面的表面原因是协会两任理事长宋玲、张会生的个人恩怨,但本质还是背后的利益,“电子商务的利益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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