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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深的恩怨?督察长状告自家公募,称是举报总经理坐庄遭报复
发布时间:2019-02-14 08:57 来源:券商中国

  公募督察长被开除,起因旷工还是被打击报复?宝盈基金与前督察长长达3年的纠纷案,近日宣判了。

  宝盈基金:多次旷工开除;隐瞒专职律师身份入职,劳动合同无效。

  督察长:不服!曾举报总经理“坐庄”套利近亿元,这是打击报复,索赔工资收入损失200万。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一则关于一家公募基金和高管纠纷的判书引发投资人关注。

  2016年2月,孙胜华被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宝盈基金)解除劳动合同,孙胜华称,自己被开除属于公司高管打击报复,要求索赔数百万元的工资收入所得。在二审中,宝盈基金则称,孙胜华隐瞒身为专职律师的事实入职,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依法应为无效。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宝盈基金原督察长孙胜华状告宝盈基金的二审判决书显示,驳回孙胜华的上诉,维持原判,即孙胜华诉请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赔偿工资收入损失,没有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孙胜华曾实名举报宝盈基金公司总经理操纵股票,其称,2015年股灾前后,该公司总经理指示基金经理利用公募资金(散户资金)大举拉抬股票,股价拉至高点,大客户兑现出逃,公募小散套牢;短短8天时间,输送利益高达9800多万元。

  券商中国记者联系上宝盈基金一名工作人员,对方表示,不方便透露太多细节,“案情和事实法院已有判决,不会对公司产品的投资人有影响。”

  多次旷工被开除?原督察长上诉索赔工资收入200万

  宝盈基金与高管孙胜华的这起至少长达3年的纠纷案件里,主要争议的焦点在两方面:

  一是,孙胜华是否旷工,还是如孙胜华所称“自己被开除属于公司高管打击报复”;

  二是,作为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的专职执业律师,处于执业状态,其与宝盈基金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2010年8月6日,宝盈基金公告,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拟聘任孙胜华先生为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转折点出现在2016年2月17日,宝盈基金以孙胜华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孙胜华向深圳市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随后在一审败诉后再次上诉。此次上诉中,孙胜华除了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以及要求恢复履行与宝盈基金公司的劳动合同,还要求宝盈基金赔偿其工资收入损失2015000元(按照每月65000元标准,自2016年2月1日计算至劳动合同实际恢复履行之日,暂计31个月共2015000元,暂计日期是指从2016年2月1日~2018年8月31日)。

  在旷工方面,根据双方确认的《关于对孙胜华进行处罚的决定》显示,孙胜华在2010年11月份有16次无故未打卡、6次因故未打卡,2010年12月6日~8日出境参会未向领导报告,故宝盈基金公司根据考勤制度对孙胜华作出罚款2万元和警告的处分。

  在这点上,孙胜华辩称,作为公司高管,经常去股东会、董事会、证监会汇报工作,分管专户投资部、量化投资部等工作,还要去上市公司调研、接待客户,公司并不要求其强行打卡。何况这些属于单方证据,宝盈基金公司可以随意制作。

  宝盈基金公司提交的情况说明显示,孙胜华于2010年12月9日通过邮件回复,2010年11月16日~30日,有3次赴证监局、1次赴法院和两次参加公司会议,其余情况宝盈基金公司按孙胜华无故打卡处理;孙胜华也于2010年12月23日对其2010年12月6日~8日离境出差未向领导报告作出检讨。

  对于专职律师身份,宝盈基金辩称,孙胜华作为专职律师,无论是广东省高院的再审判决,还是其执业地北京的大量生效判决,均认为专职律师依法不能另行兼职,其隐瞒身为专职律师的事实而入职宝盈基金公司,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依法应为无效。

  对此,孙胜华则辩称,在2010年入职宝盈公司时,即已知晓其律师身份。其虽具有专业律师执业资格,但事实上是从未开展过执业活动,仅为挂靠,在该律师事务所也从未参加过社保,未有四险一金,不存在任何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二审法院认为,宝盈基金公司在本案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孙胜华的缺勤情况。孙胜华认为宝盈基金公司提交的证据均是宝盈基金公司单方制作,并未经其确认,但并未提交充分的反驳证据来推翻宝盈基金公司的主张。且孙胜华在本案中也承认其作为公司高管,经常会外出,公司不要求其强行打卡。但从《考勤管理制度》的规定来看,《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孙胜华作为公司员工,即便是高管,也应当受该制度的约束。

  二审法院认为,孙胜华的行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规章制度,宝盈基金公司依照其规章制度解除与孙胜华的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孙胜华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处理结果正确,应予维持。二审为终审判决。

  败诉不服,原督察长:这是报复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孙胜华曾经实名举报公司总经理操纵股票。

  孙胜华公开履历显示,其曾在中国信达信托总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英国Wyvern(China)投资银行、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法律工作;担任督察长之前,其于当年入职宝盈基金先后担任监察稽核部总监、督察长、总经理助理等职务。

  从宝盈基金官网公布的组织架构图可以看到,该公司督察长下设合规风控板块职位,独立于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

  判决书显示,孙胜华称,本案真实内情是孙胜华在宝盈基金工作时(任督察长),向公司股东及相关部门举报宝盈基金总经理汪钦涉嫌犯罪的材料,遂遭到时任总经理汪钦的打击报复。宝盈基金以其旷工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打击报复,旷工理由明显不能成立。一审法院在再次审理该案时,庭审质证明显与判决结果不相符,属于事实认定不清。

  据孙胜华举报,汪钦在2015年股灾发生前后,安排专户(大客户及其利益者)资金提前埋伏,并指示基金经理在2015年9月9日开始利用公募资金(散户的钱)大举拉抬股票,股价拉至高点,大客户兑现出逃,公募小散套牢,利益输送顺利完成。短短8天时间,输送利益高达9800多万元。

  孙胜华称,广大社会投资者的基金净值在短时间内从1元跌到不足0.6元,当时身为督察长,必然要对公司少数高管违法、违规情况进行调查、汇报、举报。汪钦从中铁信托纪委书记解某某(中铁信托为宝盈基金股东)处了解到孙胜华实名举报后,以迟到、旷工的理由将其开除,孙胜华认为提交的证据都是事后编排。

  宝盈基金近年多起高管变动

  宝盈基金是一家老牌公募,成立于2001年5月18日,注册资本1亿元,注册地深圳。公司股东实力雄厚,分别为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5%)、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持股25%)。属于国内第二批成立的公募基金,彼时共同成立的还有易方达、银华等公司。

  孙胜华在上述案件中举报的汪钦于2010年11月加入该公司任总经理;彼时,宝盈基金正因内部管理等问题遭深圳证监局发函整顿,处于危局。

  汪钦公开履历显示,其系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经济学博士。曾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教育处、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历任三亚东方实业副总经理、国信证券研究所所长、长城基金管理副总经理。

  在汪钦任内,宝盈基金先后引进彭敢、王茹远等基金管理人才,其后又推出了赫赫有名的“四小龙”人才梯队:杨凯、彭敢、盖俊龙、张小仁;宝盈基金产品业绩排名和品牌价值都大幅提升。2017年底,随着盖俊龙离职标志着宝盈基金“四小龙”时代落幕。

  2018年A股行情震荡,宝盈基金旗下产品业绩表现惨淡。上海证券基金分析师闻嘉琦认为,宝盈基金的困境主要跟人才出走有关。尽管宝盈基金也提拔了段鹏程、肖肖、李进,引进了刘李杰。但除李进严控仓位躲过大跌外,其余三人均表现不佳。无论是段鹏程重仓的医药股,还是肖肖偏爱的蓝筹股、周期股,所选的股票去年以来在二级市场基本表现平平,加之仓位较高,今年以来相关基金均回撤严重,段鹏程+肖肖的搭档组合也未能取得“1+1>2”的效果。

  宝盈基金总经理职务人选频繁变动。2017年1月26日,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布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汪钦因个人原因辞职,离任宝盈基金总经理,由公司董事长李文众代任总经理一职。

  2017年4月宝盈基金迎来了新任总经理张啸川,但仅仅一年半之后,2018年12月29日,宝盈基金又发布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公告称公司总经理张啸川因个人原因辞职。

  当前,宝盈基金正在官网求聘总经理人选,全面主持宝盈基金经营管理工作:

  截至2017年12月末,宝盈基金介绍,其共管理基金22只,已构建了涵盖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的较完备的产品线。2018年年度公募规模数据显示,宝盈基金在2018年年末的资产规模为268.3亿元,较2017年同期493.3亿元的资产规模缩水近半。2018年年底,宝盈基金排名第65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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