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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票据交易中心获批 业内有争议
发布时间:2016-09-12 07:49 来源:财新网 作者:韩祎 吴红毓然 张

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近期北京金融局已经批准成立京津冀票据交易中心,该中心或落地北京。

据了解,京津冀票据交易中心由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牵头成立,属于地方性质,着眼于票据在一级市场的流转,即贴现之前的环节。

一位参与筹备京津冀票据交易中心的人士向记者透露该票据中心的思路。京津冀票据交易中心的定位是一级市场中的票据流转,并不做二级市场的交易。“票据从签发到贴现还有很多次转让,是企业和企业之间、企业和银行之间的,这些是央行正在建立的票据交易所都做不了的。”

在他看来,一级市场即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票据转让也是交易,也产生价格。

不过,业内人士对此也表示了不同意见。

某支付行业人士表示,企业和企业之间的票据交易,只有两种即承兑汇票和贴现。企业之间互相转让就可,并不需要搭建一个有形的市场,即不存在交易的一级市场; 另外一种是融资类的票据,如果企业交易这类票据,就意味改变了票据的属性。


这位人士特别指出,根据《票据法》,商票是要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只有银行之间的票据需要交易,目的是调剂资金短缺,涉及标准化转让,所以央行筹划建立票据交易所。而出于融资目的票据交易,除了银行间市场有行政许可,地方政府牵头成立的票交所,并不符合相关的制度要求。

就目前的信息看,京津冀票据交易中心缺乏成立的依据。通常,企业出于支付结算目的,会基于自身信用开立商业承兑汇票(商票),企业之间通过在票据上背书就可进行转让;然后,可以拿着票据到银行进行贴现,获得资金。

据悉,由央行牵头的票据交易所正在筹建中。目前讨论的方案中,票交所第一步或先接入电票,引导大型企业集团或大银行的票据中心接入系统。按照央行的计划,主要银行的系统接口要尽快实现同步,确保票据交易所在11月正式上线运行。票交所成立后,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将交由交易所管理维护;所有票据已签发必须在交易所集中登记(包括纸质票据做电子化登记) 。

在一位票据市场资深人士看来表示,类似京津冀票据交易据中心的确能够起到一定的信用背书和规范交易的作用,也有助于规避票据造假等风险,但商票的融资作用在企业之间还不明显,背书只是形式,有强信用支撑才有流动性。“企业和企业之间直接做无商业背景的票据交易,步子有点大。”

一位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票据人士也认为,按照《票据法》规定,商票的功能是用于支付结算,不能作为资产进行买卖交易,也许在未来,会逐步放开电票,淡化对其贸易背景的要求,视它为资产进行交易。“企业间将票据作为资产进行买卖,这的确缺少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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