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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央行打击“套路贷”,严防信贷资金流向“助贷平台”
发布时间:2019-11-09 20:35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周炎炎

上海对信贷资金流向助贷平台“一刀切”。

11月9日,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发文称,近日印发《关于做好配合打击惩治“套路贷”加大消费金融业务创新的通知》(上海银发〔2019〕215号,以下简称《通知》),从“严防信贷资金流向‘助贷平台’”等方面对下一阶段商业银行信贷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应从政治高度认识打击惩治“套路贷”等非法借贷活动的重要意义,贯彻落实上海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进一步拓宽个人普惠融资渠道,“开前门、堵后门”,压缩非法借贷滋生空间。强化内部督导检查,及时开展风险排查,把打击惩治“套路贷”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结合起来。积极配合协助调查,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密切关注群众上访、举报及舆情信息,及时向金融管理部门报送非法借贷线索。

同时,《通知》鼓励商业银行加快产品创新,改进服务和管理模式。着重强化普惠经营能力,做好渠道下沉和服务下沉,支持人民生活需要和实体经济发展,有效履行商业银行社会责任。开发面向不同群体特别是弱势群体的信贷产品,突出产品的适配性,发挥商业银行在消费金融领域的主体作用。规范开展消费信贷业务,严控资金流向各类“助贷平台”,对已爆出问题的信贷业务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加强从业人员教育管理,广泛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增强消费者金融权益保护意识。

今年3月6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报道,上海对“联合贷”释放监管信号,不得新增违规合作项目,逐步压缩存量业务规模。

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上海银保监局党委书记韩沂在全国政协驻地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针对银行与第三方机构联合贷款业务,去年上海已下发相关文件进行整治,最近再度重申,要求违规总额不得再增加。

韩沂表示,目前对于联合放贷有明确的要求,银行不得将风控管理交给互联网机构。即互联网机构可以协助银行放贷,比如帮助获客,提供技术以及管理、回收贷款等。但银行不能直接将资金交给互联网机构,由互联网公司直接放贷,这是原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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