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互联网金融观察
借来和买来的银行账户将无法支付
发布时间:2016-10-12 09:30 来源:网贷财经 作者:财经视角

    在一家银行每人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

    根据通知要求,自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具有全功能的银行结算账户)。为方便个人异地生产生活需要,银行对本行行内异地存取现、转账等业务收取异地手续费的,应当三个月内实现免费。

    这样的做法主要是有效遏制买卖账户和假冒开户的行为,切断犯罪分子以购买个人账户、假冒开户、虚构代理关系开户等不法方式取得用于网络电信诈骗的账户来源渠道;强化个人对本人账户的管理,消除因个人对自身账户疏于管理、重视不够而带来的买卖账户、冒名开户和虚构代理关系开户等隐患;建立个人账户保护机制,针对互联网技术、远程开户等带来的个人账户信息安全问题,亟需建立个人账户的保护机制。

    购买银行账户5年内无法办理支付业务

    在加强转账管理方面,通知要求,自12月1日起,向存款人提供实时到账、普通到账、次日到账等多种转账方式选择,存款人在选择后才能办理业务。据业内人士介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中,近一半受害人是在不法分子诱骗下,通过自助柜员机(ATM)向诈骗账户转账。通知规定,自12月1日起,除向本人同行账户转账外,个人通过ATM转账的,发卡行在受理24小时后办理资金转账,个人在24小时内可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

    另外,自2017年1月1日起,银行和支付机构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下同)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组织购买、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停止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3年内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返回首页】
财经钻-财经观察
财经钻-互联网金融观察
财经钻-众筹/创投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