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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盘谭咏麟演唱会巨亏500万!这家“私募”太疯狂:4.2亿元、800多人“血本无归”!
发布时间:2021-03-24 12:15 来源:中国基金报

  近日,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桩私募基金案件:输血选美比赛,明星演唱会等项目的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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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文书显示:何某、李洁(二人为夫妻关系)等在未取得相关融资资质的情况下,通过电话邀约、组织公司年会及产品推介会等手段向社会公开宣传,并以投资南宁华润房地产项目、举办罗志祥、谭咏麟等明星演唱会,操盘国际小姐“选美比赛”等理财项目为由,诱使投资人签订《委托理财协议书》《入伙协议》《演出投资合同书》等,承诺还本并回报10%-12%的高额利息。

  按照吸收资金合同金额共计15.6亿余元,实际吸收资金进账10.5亿余元,后因资金链断裂,截至本次案件结案前审计确定有800余名投资人损失4.2亿余元。

  换句话说,人均亏了52万元左右。

  操盘选美比赛、举办明星演唱会

  投啥亏啥

  根据本案的主要涉案人员何某的供述,2012年4月,其成立华信永泰公司,名下前后有11家公司左右,目的是为客户寻找优质投资项目,基本上是华信永泰公司、华容天空公司、幻想天空公司参与吸收投资款。公司没有人民银行、银监会颁发的相关资质,2015年下半年,其认识到干的事情是违法犯罪的,希望通过经营把资金漏洞补上,直到资金链断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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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他都找了哪些项目呢?

  根据裁判文书中李洁的供述,何某旗下公司“幻想天空”操盘了众多明星的演唱会项目,包括罗志祥、谭咏麟的演唱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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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何某操盘的明星演唱会项目也是一地鸡毛。据李洁供述,谭咏麟演唱会大概赔了500万,罗志祥的演唱会项目没有亏损,而谈下来的王力宏和刘德华演唱会则是交了定金没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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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此之外,李洁还表示2015年,何某成立华容天空传媒公司后,同年7、8月份,何某出钱做了一个53或54届国际小姐大赛的赛事,具体多少钱及挣没挣钱不知道。

  根据天眼查查询,华容控股集团总裁何健先生出现在第55届的国际小姐中国大赛北京赛区总决赛的现场,但相关链接已经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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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此之外,何某还参投了南宁教育培训学校,北京艾美国际幼儿园等多个项目,还在北京三里屯开过餐厅等,但是大多数的项目都是赔钱的。

  何某曾连续两年

  获得“诚信企业家”奖

  值得注意的是,在整个非法集资运营的6年里,花投资人的钱输血各类不赚钱的项目之外,何某还用投资款买了一套房产和6部车,还去澳门赌博输了400万左右。

  就是这样一个知法犯法,亏空投资人血汗钱的人,却连续两年都被评为“诚信企业家”。

  根据百度百科显示,北京华信永泰投资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为何健,身披多项殊荣,并于2012年和2013年连续两年获得“诚信企业家”,2012年还获得“全国金融投资行业最具有影响力杰出企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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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旗下仅一只基金备案

  结果炒股亏了

  虽然何某名下多家公司名称中含有“投资”等字眼,但有关监管部门并未向其颁发许可证。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出具的《关于华容(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备案情况的说明》、《清算报告及登记证明》证明:华容(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10日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共备案1只产品,即华容基金一号。该产品于2016年4月27日在协会备案,已提前清算,清算开始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清算审核通过日期为2017年10月25日,该产品净资产总规模为186.77万元。

  另北京华信永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华容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等尚未在该协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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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复函》证明:该局未向北京华信永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华容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华容(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容(北京)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华容天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幻想天空(北京)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奥纳广告有限公司、东泽永道(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颁发过金融许可证。

  关于这只备了案的基金,何某还真的去做了投资理财。据何某自述,他托管了200万元给国信证券天津分公司,由这家公司负责监管资金的去向及清算。国信证券公司介绍了深圳和聚公司操盘,主要用于炒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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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炒股也亏了....

  根据裁判文书网显示,截至目前,公司已有包括李洁8人在内的公司主要负责吸资人员被判处了一年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本案的主要涉案人员何某还没有宣判。

  据了解,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各类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

  其主要表现有以下九种形式: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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