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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珠海投资与定增对象存在抽屉协议或安排是否属实?格力地产遭问询
发布时间:2019-11-26 07:27 来源:资本邦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2015-2016年度,公司筹划向相关对象定向增发公司股份时,珠海投资与广州金控曾签署“抽屉协议”进行对赌。

11月25日,资本邦讯,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600185)发布上交所有关媒体报道事项的问询函。

上交所注意到,公司于2019年11月14日公告称,控股股东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投资)所持16.83%公司股份,因合同纠纷被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信托)、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金控)和杭州滨创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滨创)申请冻结。同时监管关注到,近日有媒体报道称,2015-2016年度,公司筹划向相关对象定向增发公司股份时,珠海投资与广州金控曾签署“抽屉协议”进行对赌,华润信托与珠海投资发生合同纠纷的项目为上述定增的“通道业务”。因相关方未能及时履约,广州金控、华润信托等申请财产保全。截至2019年11月25日,公司股票价格为5.04元/股,相较定增价格6.78元/股有所折价。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等有关规定,请公司对如下事项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

1.媒体报道称,控股股东珠海投资与前述定增对象存在相关协议或安排等。请公司说明媒体报道的相关事项是否属实,公司就相关事项是否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存在重大遗漏。若属实,请公司就相关信息进行补充披露。

2.媒体报道称,珠海投资与广州金控曾签署“抽屉协议”进行对赌,若触发相关协议条款,珠海投资需从投资者手中回购公司股份。华润信托与珠海投资发生合同纠纷的项目为一笔“通道业务”,因相关交易方未能及时履约,华润信托根据委托人指示及信托合同的约定依法申请财产保全。请公司补充说明,公司前期披露的相关冻结事项,是否与“抽屉协议”“通道业务”有关,并补充披露本次诉讼冻结事项的具体事由。

3.目前,控股股东珠海投资持有41.13%公司股份,其中40.92%处于冻结状态,占公司总股本的16.83%。请公司向控股股东核实,截至目前股权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是否可能对公司控制权稳定性产生影响。

4.说明前述定增方案中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是否涉及上市公司的其他利益安排,并评估相关事项对公司自身利益及生产经营可能产生的影响。

格力地产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格力转债”将于2019年12月11日停止交易。在停止交易后、转股期结束前(即自2019年12月11日至2019年12月24日),“格力转债”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格力转债”转换为“格力地产”的股票。

当天,格力地产表示,公司下属公司珠海洪湾中心渔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湾公司”)建设的珠海洪湾中心渔港主体工程已经投产使用。今日,洪湾公司收到珠海市财政局支付的相关款项1.85亿元人民币。该款项原列支为“长期应收款”,公司财务将按相应科目进行冲减处理。另外,洪湾公司于近期收到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支付的洪湾片区相关市政项目款项0.912亿元人民币,公司已作相应财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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