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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方表态+小银行介入 P2P资金银行存管有望破局
发布时间:2016-01-31 01:01 来源:未央网 作者:财经视角

    去年12月28日之前,虽然第三方银行存管的传言甚嚣尘上,而P2P资金存管的主要模式还是第三方支付存管和第三方支付加银行联合存管模式。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去年年底,已有20余家银行布局P2P资金存管业务,主要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然而,正式完成系统对接的P2P平台,却不到10家,按照2595家运营平台的数量来算,占比可谓极低。

  12月28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明确了P2P必须在银行进行资金存管,但银行只承担形式审核责任而不承担实质审核责任。

  “第三方存管”,是银行提供的一项业务,普遍用于证券行业,目前比较成熟完善的存管系统为证券交易系统,股民的银行账户与证券账户实现对接,从而保证证券公司不能私自挪用开户股民的资金。

  “第三方托管”指的是银行作为第三方,代表资产所有人,确保委托人利益,按照相关约定条约内容,对托管资产进行保管、清算、核算和估值,并监督资金运作和流向。与“第三方存管”相比,“第三方托管”更加严格,门槛更高,主要用于以及等业务。

  对于P2P行业而言,《征求意见稿》虽然规定银行对出借人与借款人开立和使用资金账户进行管理,依照出借人与借款人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发出的指令,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进行存管、划付、核算和监督。但是银行只承担实名开户和履行合同约定及借贷交易指令表面一致性的形式审核责任,但不承担融资项目及借贷交易信息真实性的实质审核责任。也就是说,银行只是“存管”而非“托管”。

  《征求意见稿》这一规定,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为银行规避了责任,希望就此让一直处于观望态度的银行放下了包袱,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拥抱P2P业务。

  可是,银行似乎仍有顾虑。距离《征求意见稿》出台已过半月,不少银行在选择P2P存管合作伙伴的时候,依然会设立较高的门槛。如要求平台是国企参控股,或是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在3000万到5000万之间,存续期在三年以上,还要缴纳动辄数千万的保障金。

  某平台负责人表示,他近期接触的银行,无论是股份银行还是城商行,都担忧自身声誉被部分实力不够的P2P平台拖累,准入条件和门槛较之前都没有降低多少。针对18个月的监管“缓冲期”,还有的银行采用“拖字诀”,故意延长P2P存管申请的审批周期,或以系统没做好为由一直不批。

  除了银行的配合程度,资金存管的成本也是很多平台关注的焦点。按照行业惯例,银行存管的收费一般分为几大块,包括服务费、手续费、接入费等。一边是众多P2P平台对接银行资金存管的迫切需求,另一边是银行的高门槛与慢流程,监管细则的推进似乎遇到了一定的阻力。

  然而不久前,网络传出某家原城市住房储蓄银行转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的P2P资金存款门槛和收费清单。其中,该银行在对网贷平台资金存管的门槛,包括平台上线6个月以上,实缴注册资本金达到1000万以上等。在资金存管收费上,该行给出的存管费用起步价为5万/年,年交易额5000万以上可实行每笔交易额的0.08%费率,并存在封顶价格。

  1月22日,网上传出北京版网贷监管细则即将出台的消息。在资金存管方面,北京市金融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希望能有更多的银行为网贷企业开放资金存管业务,为保障资金安全运营发挥关键性作用。

  此外也有知情人士透露,早前银监会相关部门已经与几家银行协商制定P2P资金存管的具体操作细则,也就是说,未来存管的门槛或将由监管层面来明确。

  业内权威人士表示,银监会可以指定数家银行作为网贷资金存管的定点银行,并适当控制银行对合作门槛的设定,其他银行则可以自愿进行资金存管合作。

  各级监管层表态乃至“出手”,积极引导所辖区域网贷行业健康发展,适时行使《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赋予自己的规范职责和监管使命。

  在资金存管层面,随着监管方的有意公开“撮合”,和一些小型股份制银行、城商行的加快介入导致的门槛降低,相信今年将会有更多的平台与银行达成资金存管业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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