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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家私募因挪用基金资产被查!私募新产品备案首次需提供一项重要信息
发布时间:2019-06-15 10:18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6月10日,青岛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青岛连创汇科投资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发现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大,公司存在着挪用基金财产、没有完全按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将大额资金转给多名自然人及法人的行为。公司既未就转账原因做出合理解释,也无对大额资金转出的内控措施。

无独有偶,据海峰科技数据显示,近期在私募新产品备案时遇到了一个新情况,中基协在产品备案的审核过程中,首次要求提供大额其他应收款信息,以控制私募潜在风险。

青岛连创汇科挪用基金财产被查

前期各地方证监局纷纷发布对私募基金的专项检查,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了不少问题。而《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除了一些常规问题外,检查中还发现了新的问题。6月10日,青岛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青岛连创汇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发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是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谨慎勤勉的义务。经查发现该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大,将大额资金转给多名自然人及法人。该公司既未就转账原因做出合理解释,也无对大额资金转出的内控措施;

其次是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该公司管理的青岛连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连科基金)没有完全按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存在将募集资金借给自然人、投资已备案私募基金以及其他合伙企业等合同未约定的情形。

第三是挪用基金财产。该公司旗下连科基金有多笔大额资金被转入公司股东及经理与个人账户,且有大额资金流入个人证券或期货账户;

第四是备案信息更新不及时。该公司未按规定对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资产管理报送平台内容进行更新,包括出资人信息、从业人员、办公地址、投资项目信息等;

第五是该公司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投资决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的记录材料。

青岛证监局表示,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二十三条、二十五条、二十六条的规定。按照规定,现要求公司立即停止上述违规行为,并在2019年7月15日前予以改正。公司应当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交书面整改报告,青岛证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

新产品备案开始关注大额应收应付款

无独有偶,近期私募第三方机构海峰科技发布的信息显示,在刚刚过去的几周,在私募新产品备案时遇到了一个新情况:基金业协会在私募产品备案的审核过程中,首次要求提供产品备案与大额其他应收款信息,以全面控制私募行业的潜在风险,净化私募生态。2019年6月初,基金业协会给了新的反馈:“请管理人说明管理人财报中存在大额其他应付与应收,是否存在非基金业务,大额应收款的关联方应收,请说明其应收的对手方是谁。”

对此有私募表示,从工商注册的私募基金营业范围来看,私募基金的营业范围只有“投资管理、股权投资或者资产管理”的范围。营业收入基本都是私募管理人相关的收入,包括管理费、业绩提成和销售费用等,其他款项不属于私募基金的业务范畴。而据海峰科技分析称,基金业协会关注大额其他应收款,主要想避免以下的事件:

首先是虚假注资, 骗取信用,超过实际认缴能力。通过中介摆帐的方式,借此希望营造出资本雄厚的现象,在募集基金和投资管理过程中,可以为自己起到增信的目的。

其次是把钱借给股东方。比如把资本金借给了股东,这些资金也会形成其他应收帐款;

第三是拆借资金。私募管理人作为出借人把钱借给关联方;

第四是和关联方之间资金划转。管理人变成了关联方的通道, 收取一定的通道费用、投顾费用,或者财务费用, 实质上不是管理费。然后再转给关联方,以避免税收规划的安排等。

对于私募行业的监管还在继续,6月12日,广东监管局对广州恒兆源投资管理中心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恒兆源投资存在以下违法事实:首先是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宣传推介其私募产品;其次是未落实投资者风险评估要求,未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第三是利用基金财产为关联企业提供无息借款,其中恒兆源投资管理的佛山恒塬泰壹投资于2016年7月26日、2016年11月28日合计向广东荟富水电节能投资提供无息借款2,000万元;恒兆源投资管理的恒塬泰叁于2017年10月10日合计向广州荟富投资提供无息借款2900万元。荟富水电、荟富投资均为恒兆源投资的关联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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