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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法无禁止即可为?(图)
发布时间:2016-03-18 08:32 来源:南方日报(广州) 作者:南方日报(广州)
辩论赛现场。刘光明宝
辩论赛现场。刘光明宝 摄

  南方日报讯 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是否应秉持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理念?3月16日,仲恺高新区科创局以一场辩论赛的形式,对这一话题展开探讨
区科创局纪检组长王海云介绍,今年以来,该局全体学习了相关的党内法规,以及落实“三个区分”和整治“为官不为”的意见精神。为激发大家勇于担当和创新的精神,推出“创思明辩”辩论赛的廉政教育活动,围绕业务中的风险点、公众认识模糊点以及工作推动瓶颈点等开展辩论。辩论中,正方认为,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应秉持法无禁止即可为的理念,并从促进新事物的发展、政府部门应主动作为等角度进行阐述。反方则强调脱离法制约束可能导致的后果,认为应该对互联网金融加强规范和引导。双方引用国家政策以及阿里巴巴、e租宝等市场案例,从哲学、政治、经济等角度进行论证。

  仲恺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周章玉认为,当前宏观经济与创新发展到了攻坚阶段。今年该区打响经济社会建设“六大战役”,科创局牵头“创新驱动战役”。本月初,仲恺在惠州率先实施《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落实“三个区分”整治“为官不为”的意见》,以鼓励大家主动作为,并允许试错、宽容失误,保护干事的积极性。

  作者:刘光明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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