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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霉私募“老鼠仓”?交易员牛市跟踪基金专户交易3000多万,亏损10万被罚10万!
发布时间:2019-07-08 07:21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在2014年8月至2015年4月,一位私募交易员,利用其所知悉的资管计划交易标的股票的未公开信息,操作其个人证券账户进行趋同交易。最终该趋同交易不仅未盈利,反而亏损10.28万元。证监会对此交易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责令其改正并罚款10万元。

“老鼠仓”一直为市场所不齿。不过此前监管层查处的“老鼠仓”多为公募和券商从业人员,最典型的是基金经理,私募做“老鼠仓”的处罚较少,而近期却见私募从业人员因“老鼠仓”被罚。

7月2日,证监会官网挂出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一位私募交易员,利用其所知悉的资管计划交易标的股票的未公开信息,操作其个人证券账户进行趋同交易。最终该趋同交易不仅未盈利,反而亏损10.28万元。证监会对此交易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责令其改正并罚款10万元。

私募交易员跟踪基金专户炒股现亏损

证监部门对私募基金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正在不断加大,除证监会去年底部署专项执法行动,打击私募基金领域违法违规,查实重点案件之外,还对私募基金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老鼠仓”)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也显著加大。

此前监管层查处的“老鼠仓”多为公募和券商从业人员,最典型的为基金经理,而对私募做“老鼠仓”的处罚较少。在7月2日,证监会发布了对丁贵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对丁贵元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证监会对此交易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责令其改正并罚款10万元。

这起“老鼠仓”案件发生在2014年8月至2015年4月,丁贵元是时任西藏东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成都立华投资有限公司交易员。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信息显示,成都立华成立于2006年11月6日,于2014年5月20日备案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资本1亿元。在“机构诚信信息”一栏,成都立华被列为“异常机构”,异常原因为:未按要求进行产品更新或重大事项更新累计2次及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丁贵元是时任西藏东成投资副总经理、成都立华投资交易员,而截至目前,成都立华旗下备案有两只产品:长安东成1号资产管理计划(简称“东成1号”),显示“正在运作”;长安信托-立华价值3期,显示“提前清算”。而正在运作的“东成1号”,即是被卷入此次“老鼠仓”案件的产品。2014年,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了专户理财产品“东成1号”,合同期限5年,投资人包括31个自然人。

搞“老鼠仓”亏损10万事发后被罚10万

值得注意的是,“东成1号”是长安基金管理的专户理财产品,成立于2014年4月,合同期限5年,投资人包括陈某建、王某等31个自然人。

根据长安基金与成都立华签订的投顾协议,由投资顾问成都立华指定人员发送投资建议指令进行实际操作。成都立华向长安基金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王某、陈某建、丁贵元、倪某发送投资建议,并由丁贵元等授权交易员通过长安基金提供的VPN系统进行交易下单,相关交易指令经长安基金风控审核后由长安基金交易员完成交易。丁贵元作为“东成1号”投资顾问授权交易员,参与发送投资建议、交易下单等环节,知悉其负责的“东成1号”证券账户子账户交易标的股票的未公开信息。

而丁贵元以其妻子黄某乔的名义认购了“东成1号”产品1000万元,并将100余万元零散资金存入其个人证券账户用于买卖股票,即“丁贵元”证券账户资金规模约100万元,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

2014年8月21日至2015年4月22日期间,丁贵元作为“东成1号”投资顾问成都立华的交易员,负责“东成1号”的其中一子账户的投资决策及交易,陈某建(系丁贵元的上级主管)未在微信群中提出反对意见即默认通过,交易在当天由丁贵元负责执行。丁贵元知悉并利用该交易单元的股票买卖指令等未公开信息,操作“丁贵元”证券账户趋同其负责的“东成1号”子账户交易相关股票。“丁贵元”证券账户交易股票共30只,趋同交易股票数12只,占比40.00%;总成交金额8,714.62万元,趋同交易成交金额3,383.12万元,占比38.82%;趋同交易亏损10.28万元。

证监会表示,丁贵元作为成都立华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知悉“东成1号”交易标的股票的未公开信息,操作“丁贵元”证券账户交易相关股票,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行为。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丁贵元的该趋同交易不仅未盈利,反而亏损10.28万元。根据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对丁贵元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元罚款。

另外在7月2日,证监会还对吴毅健操纵证券市场行为下发了处罚通知,据了解, 吴毅健是深圳铮峰巨业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据吴毅健自认、其他涉案人员陈述,在2016年2月2日至6月3日期间,吴毅健实际控制使用安某等25人名下的25个账户,吴毅健控制账户组先后操纵“丰华股份”“拓日新能”“粤水电”“澳柯玛”“海信科龙”等5只股票股,而证监会依据相关法律,没收吴毅健违法所得1279.5万元,并处以1279.5万的罚款。

对此有私募人士告诉记者,实际上今年监管层加大了私募专项检查,检查重点在于备案登记、合格投资者、资金募集、内部风控、合规管理、利益冲突等方面,要求私募对基金运行风险进行评估,是否存在到期偿付等流动性风险。另外还加强对基金募、投、管、退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另外从事内幕交易、操纵交易价格、定期对员工防范利益冲突行为(“老鼠仓”)等行为是监管的重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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