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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环13题!中信证券134亿元收购广州证券被证监会拷问
发布时间:2019-07-25 07:52 来源:资本邦

  7月24日,资本邦讯,中信证券(600030.SH)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1359号)。

  据此,证监会对中信证券提交的收购广州证券的行政许可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了13页共14方面补充披露意见。内容包括收购交易完成后是否造成同业竞争,对中小股东权益影响,广州证券剥离资产的障碍,以及广州证券经纪、投行、自营、资管、信用、资产负债等业务存在的问题,以及本次交易定价估值的合理性等方面。

  证监会对中信证券提交的收购广州证券的行政许可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了13页共14方面补充披露意见。内容包括收购交易完成后是否造成同业竞争,对中小股东权益影响,广州证券剥离资产的障碍,以及广州证券经纪、投行、自营、资管、信用、资产负债等业务存在的问题,以及本次交易定价估值的合理性等方面。

  证监会要求中信证券,补充披露广州证券经纪业务区域分布、竞争状况、市场占有率变化及未来趋势;佣金费率持续下降且高于行业降幅的原因、对资产盈利能力的影响;以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在华南地区开展证券经纪业务的影响等方面。

  具体而言:

  在投行业务方面,证监会主问及广州证券投行收入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承销债券违约的潜在法律风险和对广州证券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以及客户稳定性及对投资银行业务的影响等。

  就自营业务方面,证监会要求中信证券,补充披露广州证券各类自营业务主要交易方式、金额、回报率水平、对同类收益的贡献程度等相关信息;广州证券与各类自营业务相关财务核算流程、内控措施及有效性等。

  而在资产管理业务方面,中信证券被证监会要求补充披露广州证券资管业务净收入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部分产品违约或减值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对广州证券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等。

  对于广州证券资产负债表涉及金融资产种类较多、金额较大的现象,证监会要求中信证券补充各报告期发生信用减值损失或其他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等方面。

  此外,证监会还要求中信证券,补充披露广州证券近三年一期营业收入波动、净利润下滑甚至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补充披露广州证券本次交易评估作价与历次股权转让估值水平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本次交易中对广州证券采取市场法进行评估的合理性。

  资本邦获悉,2019年1月10日,中信证券宣布,拟以16.97元/股发行股份7.93亿股向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广州证券32.765%股权,发行5.33亿股向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广州证券67.235%股权。

  证监会问询函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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