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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黑暗借条:年利率超2600% 上千平台收割现金贷果实
监管之后,现金贷正在退潮。 已鲜少再有平台能贷出钱来,而一种潜藏水底已久的“借条”模式,却开始变得爆火。 他们获客简单粗暴。 他们从贷款超市和催收公司手里,6元一条购买借款人数据,直接打电话给借款人:“你需要贷款吗?”。 他们利息高得吓人。 借款人到手1000元,7天后却要还1500;一旦逾期,一天的罚金就是200元。 年利率高达2600%,业内将其称为“超利贷借条”。 他们催收极为残暴。 PS用户的裸照、寄小骨灰盒等,是他们常用的方式。 他们利润却非常可观。 一个十来人的“小作坊”,月放款100来万,月净利50多万。 而这个领域,尚属于监管空白,用户投诉无门。 深陷其中的用户,几乎没有全身而退的可能,“碰了借条,死路一条”。 01浮出水面 进入2018新年后,大中介平野终于找到了新的商业模式。 现金贷监管后,几乎所有的平台,都难再贷出钱来。以前靠帮借款用户“撸口子”赚钱的平野,一度以为自己即将失业。 “上帝堵住一道门,就会打开一扇窗。”平野突然发现,朋友圈开始被一种新的借贷广告挤满,整个中介圈,齐齐掉头,冲向了一个比现金贷更暴利的玩法。 潜藏水下一年多的超利贷“借条”,开始复活。 在2016年之前,地下高利贷放款,都需要双方面对面打借条。 2016年开始,越来越多的网上“借条工具”出现,如借贷宝、今借到、无忧借条等平台。 这就意味着,借贷双方不用再见面,可以通过这些工具,直接网上打借条。 这个商业模式,被地下高利贷利用,并演变成“超利贷借条”。 2016年,超利贷借条迎来了一轮小爆发。 到2016年下半年,现金贷急速爆发,抢走绝大部分超利贷借条的用户。 “相对来说,现金贷的利息更低一些,催收也更规范。”平野称,很多借条玩家就又回到原始的“地下高利贷”。 但最近现金贷行业刹车,超利贷借条再次爆发。 “最近,我身边的中介几乎都转型,开始做借条了。”平野称,自己身边新成立的团队,就有几十个。 “现在大家的打法都比较野蛮,都不会成立公司,都是小作坊式的,十几个人,甚至几个人都能干。”平野称,他们都深知,超利贷是违法的,因此都深藏地下,绝不现身。 “我们团队就10个人,5个获客,2个放款,3个催收。”平野称,拉个草台班子就可以开干。 但这个小团队盈利能力超强,目前他们一个月的放款额是100万,除去人力成本、获客成本、坏账,每月可赚50多万。 超利贷借条,正在用最野蛮的方式,去收割现金贷的用户。 “那些黑到死、已被催收逼得四处躲债的用户,我们不借。”平野称,借给这种用户,自己就等于变成了“接盘侠”。 而他们会挑那些,已被现金贷培养了消费习惯,但现在无处借款的人。 “其实我们是要万分感谢现金贷平台的,他们帮我们培养了用户,且帮我们剔除了最差用户,留下一大群肥羊。”平野称。 平野保守估算,最近一个月新出现的借条平台,有上千家,“温州尤其多”。 “我们又杀回来了。” 借条大军的黄金时代,再次降临…… 02购买数据 这些借条玩家,获客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和贷款超市合作。 “现金贷监管后,来投放的现金贷越来越少,生意很受影响。”贷款超市老板高杰称,此时,借条玩家们登场了。 最近,他收到了大量的合作邮件。 “请问是某某贷款超市么?找你们合作,如果愿意的话这边给我回一个话。”令高杰纳闷的是,他们既不留下微信号,也不告知手机号码,只有得到邮件回复后,对方才再次现身。 即便继续深聊,他们也使用QQ,并不现身。 甚至还来来回回换马甲,并不固定使用同一个QQ。 就算合作,对方也不签订公司合同,而通过QQ直接转账。 这些产品上线后,要么导流到H5页面,要么就是微信公众号,看起来“很不正规”。 “我看了下利息,高得吓人,我基本知道,他们就是坑用户的,所以我们给他们导流半个月,需要先预付5万元,导流费另算。”高杰称。 如此苛刻的条件,借条玩家也会趋之若鹜。 “一旦你和一家这样的公司合作,就会涌出来一堆,5万一个5万一个,来钱倒很快。”高杰说,一撕开口子,他们就蜂拥而至。 “我们都知道,自己的业务见不得光,和任何合作方接触,也需要无比警惕。”平野说。 以前,贷款超市都不愿意接借条,因为会“伤害用户,影响声誉”。 但现金贷退潮之后,他们业务大受影响,“以前一个月收入50万,现在3万都不到。”高杰称,对于新送上门的肥肉,实在让人很难拒绝。 他们开始“饥不择食”,不再排斥借条产品。 △ 贷款超市中的借条产品越来越多 除了和贷款超市合作外,他们另一主流获客方式,就是电销。 他们怎么获得贷款用户的电话? “贷款超市、催收公司、现金贷平台,都可以买到用户的数据。”平野称。 一位自称贷款超市的商务人员,在网上叫卖用户数据,并称是为“借条”量身打造。 这些出售数据维度,包括手机号、姓名、身份证号、QQ号、芝麻分。 如此一条数据,报价6元,且可以量大从优。 此外,还有一些不正规的催收公司,也在出售用户数据。 “相对来说,到了委外催收的用户,资质会差一点,已被催收过很多回,所以,催收公司的数据会便宜很多,几毛就能买到一条。”平野称。 而他们最想拿到的,就是现金贷平台的数据——这最直接,且用户质量最好。 平野正在积极接触一些不再准备干的小现金贷平台,“我们再帮他们变现一次,何乐不为?” 然而平野也知道,去年6月1日后,国家网络安全法颁布,买卖数据50条,就属于违法行为,“我们要非常小心,多换几个马甲”。 拿到数据后,几个小姑娘就开始电话销售。 “你现在需要贷款吗,只要你芝麻分高过500分,我们这里百分之分放款。”平野称,因为用户精准,一般打10个电话,有一半的人都能搞定。 从获客开始,一个捕捞现金贷用户的陷阱就已形成,并一步步将用户拖至深渊。 03利息之高 借条的风控如何做? “需要你的芝麻分高于500分,还要提供身份证、地址、手机号,并上传手持身份证照片。”平野称,但这样还远远不够,他们还要搞定通讯录。 他们会要求用户,下载一个QQ同步助手或网盘,将通讯录同步,让用户告知账号和密码,然后他们再去下载通讯录。 拿到这些数据后,他们才敢放款。 借条的利息,高得吓人。 “这群人风险太高,所有肯定要用高利息来覆盖高风险。”平野称。 “现在大部分借条的利息,都是这么操作,700元,借7天后,要还1000元;1000元,借7天,要还1500元。”平野称。 用户苏毅尧如今已借了7个借条,到手7700多,应还1.3万,加上逾期罚金,如今已滚到了5.2万。 而借款时长,均是一周。 “你先要在借贷宝平台上,加超利贷的人为好友,然后他们要求我发布2000元的借条。”苏毅尧称。 第一次,超利贷的人会在借贷宝上,给他500元,然后苏毅尧把500元再给对方转回去;接着对方再给他500元、300元,都需要转回去。 直到最后转的700元,才是最终到手的钱。 也就是说,苏毅尧借了700元,却在借贷宝上欠下2000元的借条。 △ 超利贷借条的流程 这2000元的“借条”,就成为对方的筹码。 因为苏毅尧不太可能去借贷宝上还钱,因为除非还2000元,否则不可能“销条”。 他只能通过线下或其他方式还钱,然后让超利贷的人来“销条”。 “对方会让我在微信上,把1000元转给他。”苏毅尧称,最坑的是,很多时候,他将钱还了,超利贷的人根本不“销条”,还将他直接拉黑。 “借贷宝会催收我,让我还款。我和他们沟通,说实际上已还款了,还能提供转款记录,但借贷宝不认。”苏毅尧称,这种时候,他只能再往借贷宝的借条里,还款2000元,才能销条。 这相当于,借了700,却还了3000。 “私下这些转款行为,我们很难去定性。”借贷宝的客服人员称,“万一是好友间的转款、红包呢?如果我们私自消除借条的话,很可能引发纠纷”。 客服人员建议,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最好报警,如果警方介入的调查或法院判决,并提供相关证明,他们可以“申请停止催收”。 “千万不要和网上的陌生人发生借贷行为,一定要是熟人间的借贷才可以。”客服人员反复强调。 如此来看,超利贷借条的贷款条件简直“蛮不讲理”,为何借款人还能欣然接受? “他们太缺钱,没钱的时候,什么条件都可以接收。”平野称,这群人就如对借贷上瘾了,“毒瘾发作,你怎么可能抵抗”。 04残暴催收 超利贷借条就如一个深渊,一旦踏入,根本没有逃生的机会。 借条的逾期罚金极高,拖欠一天,就要罚两三百元。 如果不还?“那最黑暗的一幕就要开场了。”平野称,超利贷借条的催收,是极为野蛮的。 如果是女生,他们会将女生手持身份证的照片,P成裸照,然后威胁借款人,如果不还款,就直接群发给借款人的亲朋好友。 如果是男性,就P成躺在殡仪馆的照片。 “我们团队里专门招了一个设计,就干这个事。”平野称,寄一个小骨灰盒、P照片,这是比较常用的手段。 在这种高压下,很少有借款人经受得住。 如此来看,超利贷借条几乎毫无门槛,他们藏在地下,几个人就可以开干。 获客野蛮,风控简单粗暴,利用借条工具、搞定通讯录,就能放款。 而催收,更是毫无底线。 最底层用户的借贷需求被现金贷激活,而如今行业刹车,这些用户只能往地下涌动。 超利贷借条,正在成为最大的现金贷果实收割者——这几乎是行业预判到的一个必然结局。 但对于这些用户来说,这无疑是一个更大的灾难。 “投诉,借条工具平台不支持;报警,这点钱都不到受理金额;起诉,哪里有钱、有时间去耗?”苏毅尧说,这里尚属于监管空白,无人可以保护他们。 一旦踏入这个深渊,几乎很难全身而退。 “碰了借条,死路一条”。 平野正在将成千上万的用户拉入深渊,榨取他们最后一滴油水。 尽管挣钱越来越容易,平野却越来越恐慌,因为每一步都是“危险”的,每一分钱都不干净。 “我们的办公室藏在一个地下室,连外卖都不敢点。”平野称。 凝望深渊者,也必将被深渊凝望。 (本文中的借条模式,特指“超利贷借条”,应受访者的要求,文中部分人名为化名)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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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捷软件涉财务造假 股价狂跌业绩变脸
2010-2013年营业收入与应收账款同比增减幅一览 数据来源:鼎捷软件申报稿和年报 编者按:1月17日,《国际金融报》微信公众号IPO日报发布《鼎捷软件一堆“货款”子虚乌有,上市后业绩“变脸”,涉IPO财务造假!》一文,18日,鼎捷软件发布澄清公告,声称上述报道严重失实,要保留追究本报法律责任的权利。为此,我们在此再次用事实证明,本报的上述报道真实无误。请广大投资者和读者明辨,也请相关监管部门依据本报所提问题和线索,进行追查,还广大投资者一个真相。 1月26日,鼎捷软件的收盘价为13.23元,相当于最高价105.58元(前复权)的12.53%,相当于上市首日(2014年1月27日)开盘价11.12元(前复权)的118.97%,相当于上市首日收盘价13.35元(前复权)的99.1%。 也就是说,除了中签的投资者外,如果投资了鼎捷软件而一直持股至现在,大部分股民应该只有亏损的份。 同样值得的注意的是,东方财富显示,2016年3月17日至2018年1月11日,鼎捷软件与减持相关的公告共计18条。 鼎捷软件的股东减持不可谓“不积极”。在1月11日,鼎捷软件发布了4则公告:原持股合计22.07%的12家股东(一致行动人)和持股11.98%的股东,已分别减持至20.64%和9.99%。且上述股东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再次减持不超过2%的股份。 伴随股东积极减持的是股价的疯狂下跌,而这背后,却是上市后的业绩迅速变脸。 鼎捷软件上述一系列异常的背后,有何隐情? 业绩迅速“变脸” 先来了解一下鼎捷软件。 鼎捷软件成立于2001年12月,2014年1月于深交所挂牌上市,以制造业、流通业及微型企业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软件应用咨询、销售与服务为主营业务。 上市前五年,鼎捷软件的财报数据表现“喜人”,2009年-2013年营业利润分别约为3050.71万元、4664.22万元、1.05亿元、9627.86万元、1.05亿元。 但鼎捷软件这种“喜人”的业绩,却在上市后发生根本性改变:公司营业总收入变化不大,营业利润却开始大幅缩水。 2014年,鼎捷软件营业收入为10.53亿元,相较2013年的10.59亿元,只减少了0.57%。但鼎捷软件的营业利润,由2013年的1.05亿元,却“腰斩”至5384.51万元。 2015年,鼎捷软件在营业收入相较2014年仅下降3.14%的情况下,营业利润则直接降为负值,约为-1882.84万元。 鼎捷软件2016年营业收入创新高,为11.4亿元,但营业利润仅有3538.51万元。 上市之后,在营业收入规模变化不大甚至有所增长的情况下,为何鼎捷软件的营业利润却大幅下降? 对此,鼎捷软件在1月18日的澄清公告中仅表示,“公司分别于 2014 年及 2015 年发布的新一代中大型ERP产品E10及针对大型、大型集团以及超大型企业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T100,新产品的投入加上人力成本的上升都使公司于投入期费用压力加重。” 上市前后应收账款的异常 《国际金融报》记者调查发现,鼎捷软件上市前数年内应收账款持续猛增,上市之后连续数年均进行了巨额的坏账损失处理,这是鼎捷软件上市后营业利润出现大幅下降的重要原因。 鼎捷软件上市前,应收账款持续猛增,2009年至2013年分别约为1.46亿元、1.36亿元、1.69亿元、2.44亿元、3.15亿元;上市后应收账款却连续下降,2014年至2017年上半年,鼎捷软件的应收账款分别约为3.14亿元、2.45亿元、2.13亿元、1.89亿元。 鼎捷软件上市前,2009年至2013年,坏账损失分别为555.59万元、1374.52万元、1425.93万元、2072.58万元、2884.05万元;上市后,2014年至2016年,坏账损失分别为6537.53万元、5850.35万元、5965.28万元,上市后坏账损失相比上市前明显增加,从而对利润产生影响。 为何鼎捷软件上市前应收账款猛增,上市之后应收账款连续下降?为何鼎捷软件上市后坏账损失比上市前明显增加? 难道鼎捷软件上市前的这些应收账款很多都是虚构的吗?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2009年至2013年鼎捷软件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66亿元、7.19亿元、9.59亿元、9.95亿元、10.59亿元。 一位资深注册会计师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一般情况下,营业收入增长较快时,应收账款也容易增长较快,营业收入变化不大时,应收账款也不太容易变化。” 那么,鼎捷软件为何在2009年-2011年营业收入增长较快时,应收账款变化较小。在接近上市的前两年,营业收入变化较小,而应收账款却为何增长迅猛? 从应收账款账龄结构上来看,鼎捷软件上市前,2009年至2013年,一年以内账期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总应收账款余额的比重,分别为82.33%、73.94%、75.59%、81.41%、81.89%。 鼎捷软件上市后,2014年至2016年,一年以内账期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重,分别为66.07%、55.21%、47.32%。 账龄结构的变化,最直接的影响可能是,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鼎捷软件2013年至2016年,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分别为18.34%、28.58%、41.43%、52.12%。 另外,鼎捷软件2014年年报显示,1年至2年的应收账款约为1亿元。经过两年时间,鼎捷软件2016年年报显示,3年至4年的应收账款约为3688.33万元。 鼎捷软件2013年年报显示,1年至2年的应收账款约为3709.68万元,经过三年时间,鼎捷软件2016年年报显示,4年至5年的应收账款约为1790.04万元。 一位财税专家对记者表示,“应收账款被核销,会减少账面上的应收账款。” 鼎捷软件2013年至2016年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分别约为732.9万元、1107.79万元、1104.93万元、318.88万元。 那么这些应收账款有多少被回收了呢? 1月18日,鼎捷软件回应称,鼎捷软件于澄清公告中表示,部分客户对信息化结果产生落差,导致部分款项无法收回,逐渐转以实施成果为交付物的营运模式。 那么,因为客户对结果有落差,这部分应收款就无法收回?主要是鼎捷软件的原因,还是客户的“无赖”造成的,或是其他原因? 旺旺表示,不欠钱 随着《国际金融报》记者对鼎捷软件的深入调查,一个疑团浮现在眼前:公司上市前“喜人”的营业利润是真实的吗? 因鼎捷软件2015年至2017年前三季度,核销坏账记录中单位名称以字母代替,记者无法得知具体公司名称。《国际金融报》记者以2014年年报中的核销坏账记录为依据进行调查。 鼎捷软件2014年年报披露了部分核销坏账名单,披露部分合计核销金额约为785.55万元,相当于当期全部核销金额的70.91%(当期为1107.79万元)。另外,该年报名单显示,核销的坏账均为应收的货款,之所以核销都是因为多次催收未果。这意味着,名单中的公司均是欠钱不还的“老赖”。 记者查看名单发现,旺旺(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赫然在列。 鼎捷软件2014年年报显示,旺旺(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欠货款59.85万元,多次催收未果,予以核销。 1月20日,旺旺(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给《国际金融报》发来了官方答复函,明确表示:本公司于2011年5月5日及2011年8月30日曾代为筹建中关联公司,向鼎捷软件购买易成管理软件及实施服务,据本公司记录所示,已付清前述全部应付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款项,且本公司并未收到过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催收文件。 那么,鼎捷软件核销货款的依据在哪?真实性在哪? 重庆新格表示,不欠钱 鼎捷软件2014年年报显示,重庆新格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欠货款42万元,多次催收未果,予以核销。 为此,《国际金融报》记者先后两次采访重庆新格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重庆新格财务部李经理对记者表示,“什么叫多次催收,我们又不欠他们钱。我们账上都没有挂他们的账。后来都没有用他们的软件,当时是全部付清了的,当期按合同的要求付清了。” 百事达表示,无债权债务关系 鼎捷软件2014年年报显示,重庆百事达汽车有限公司欠货款22.5万元,多次催收未果,予以核销。 为了核实情况,《国际金融报》记者多次采访重庆百事达汽车有限公司总经办何主任。 何主任对《国际金融报》记者明确表示,“我之后也询问了我们的财务,因为我们公司有50余家分公司,我只有通过财务才能确定回复。财务确定回复,没有和鼎捷软件有账务上的往来。然后,我也问了当年有可能负责这个项目的同事,他说鼎捷软件和我们有过接触,曾经讨论过合作,但最终没有成。还没有进入付款这段,就已经终止合作。不会有账面上的往来。从财务口径,我也确认过了没有。从业务口径也确认过了。” 当年负责过该项目的何主任同事罗先生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说实话,我没有义务来回答你的问题。但我认为这件事情出来以后,可能会影响到我们公司的声誉,这个我澄清一下,没有这件事情。当时,我们和他们有接触,就是有个意向。后来在接触过程中,发现他们的产品和服务跟我们之间并不合适,就终止了合作。实际上,我们没有接收他们的任何产品和服务,也未构成债权债务关系,也就是说,这个应收款就是不存在的事。” 菲星数码表示,不欠 鼎捷软件2014年年报显示,广州市菲星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欠货款21.34万元,多次催收未果,予以核销。 就此问题,《国际金融报》记者多次采访广州市菲星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黄经理。 黄经理明确告诉记者,“其实我在这个公司很多年了,从来没听说过欠鼎捷软件货款之事。刚才我也问了财务人员,其也做了五六年,表示没有听说过公司欠鼎捷软件的钱。至于他们是否真的签过这个合同,到付款之前,大概我们不做了,可能会有。但合同签了,也会有首付多少,尾款多少,或者其他约定,有合同就会体现。我们不欠他们钱,我们公司有大把钱,每年利润几千万,为什么要欠?” 为了严谨,记者再次询问黄经理是否查过公司的账,黄经理对记者表示,“对,上次你打过电话来了。后来同事就问了财务,都说没有这件事。” 黄经理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说,“其实我是2010年8月来(公司)的,都没听说过欠鼎捷软件的钱。就是说2010年8月到目前,都不会欠他们的钱。” 涉IPO财务虚假 显示核销金额约为107.97万元(2013年和2014年合计)的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的工作人员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具体情况不清楚,不过我们是上市公司,不可能欠别人钱不还。另外,多次催收未果,也应该走法律途径。” 在客户方面,鼎捷软件有一个规律,就是特别分散。 《国际金融报》记者查阅鼎捷软件历年财务数据,发现其来自前五大客户的营业收入之和占公司总收入的比例均不超过5%。来自单个大客户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比例基本不超过1%。比如2011年,中国化工集团为其第一大客户,销售收入为2804万元,占当年公司总收入的2.92%,这也是历年来可查数据中最大的客户。 为了了解那些被鼎捷软件核销的“货款”的真实情况,也方便《国际金融报》记者进一步核实那些被核销的货款具体情况,对广大投资者负责,记者向鼎捷软件发出采访提纲,要求提供那些需要核销的客户名单,但鼎捷软件一直没有提供。 就目前上述记者调查核实的企业情况来看,可以认定,它们不欠鼎捷软件货款的可信度非常高(除非鼎捷软件提供能证明上述货款真实存在的证据),由此推论,鼎捷软件上市前的交易情况可能存在虚假交易,其IPO报告期营业收入和利润涉嫌造假。 一位业内资深人士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如果一家企业存在虚假交易,其无法收到虚假交易的货款,可能会造成坏账损失猛增。 这与鼎捷软件上市后坏账损失猛增的情况“不谋而合”。 值得强调的是,《国际金融报》记者查看中国裁判文书网,并未发现鼎捷软件与上述“客户”公司有过相关诉讼。这么多企业欠货款不还,鼎捷软件为何不走法律途径讨债?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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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大标业务成网贷备案拦路虎 平台各谋出路
曾经做大规模的大标业务,已经成为网贷平台登记备案的拦路虎。各大标平台亟待处置存量大额资产,以求通过监管备案。 “去年年底57号文公布了以后,红岭创投能不能合规备案,很多人没有信心。”1月27日,网贷大标平台红岭创投董事长周世平称,红岭创投备案的唯一障碍,就是原有的大额存量资产不合规,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存量资产处置。因此,在单独申请备案的同时,还将与其他平台一起联合备案。 大额资产成为备案的主要障碍,是大标平台共同面临的问题。多名业内人士称,大标平台要想通过备案,必须要化解存量资产。但能否找到接盘方,要看资产质量、业务是否合乎政策环境,找到合适的接盘方并不容易,一些小标平台若要通过备案、改善业务,也需要寻找新的股东进入。 存量大标成备案大障碍 在网贷行业,红岭创投以大标知名。1月27日的存管与备案进展说明会上,面对上百投资人对备案进展的追问,红岭创投董事长周世平称,红岭创投备案的唯一的障碍,就是原有的大额存量资产,被定义不合规的资产,所以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存量资产处置。 所谓57号文,是指网贷整治办2017年12月下发的“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各地最迟应于2018年6月末之前,完成整改验收以及后续备案登记,而2016年8月24日后新设立的网贷机构或新从事网贷的机构,原则上不予备案登记。距离备案时间到期,目前剩下的时间无多。 周世平称,合规备案有几个前提条件,第一是存量资产的处置,第二是合规资产开发,第三是银行存管,第四是信息披露,另外还有ICP(网络内容服务商)金融资质。而红岭创投最大的问题是存量资产处置,为此银行存管也进展不快。 2016年8月24日,十部委发布监管规定,已经对网贷大标进行“死刑”宣判。根据红岭创投总裁项旭透露,截至目前,该平台大额资产存量约为110亿元。如何处理这些存量资产,成为摆在其备案面前的最大难题。业内人士向第一财经分析,红岭创投涉房资产较多,处置也需要大量资金,但现在又赶上房地产调控,要找到接盘方可能会比较难。 大额资产并不是红岭创投独自面临的问题。由于各地验收、备案规则不一,每家平台面临的情况都不相同。某业内人士此前曾向第一财经透露,广东10亿元以上的平台,有省级金融办和银监局双验收。 广州安易达网络小贷总经理徐北说,违规自融、大标、息费、信批都是备案的必须条件,但对大标平台来说,要想通过备案,必须解决存量大标。 “解决大标主要有两种办法,要么转出去,要么卖掉。”广州互金协会会长方颂对第一财经称,前一种是将大标资产从现有平台剥离,后一种则是找到接盘方彻底卖掉。能否找到接盘方,要看具体资产质量、业务是否合乎政策环境。 此外,通常大标资产方也是银行的目标客户,如果符合政策,在银行贷款并不难。但不能得到银行支持,就说明至少在监管政策上与监管要求不符,因此要找到合适的接盘方并不容易。 “目前来看,各家平台都在采取存量转化的措施,各家都差不多。”周世平称,从与地方监管沟通的情况来看,原有的存量资产可以作为历史原因承接。同时也计划通过其控制的其他公司来承接红岭创投的存量大标资产,在投资人的用户体系里进行置换。此外,该平台也在开发符合监管要求的其他小额借贷产品。 周世平还称,基于上述考虑,红岭创投准备今年三月底开始进行备案。同时,红岭创投还联合了上市公司、国有控股公司等成立新的平台,按照新的监管规则运作,上线以后符合合规资产要求,也在申请合规备案。“不管单独备案,还是联合备案,总有一条路能走通”。 小平台寻求“金主” 大标平台为通过备案发愁,一些以小标为主的平台,却在吸引各路资本,网贷平台买、卖“壳”也活跃起来。 日前,深圳网贷平台易享贷宣布,该平台已经获得建筑装饰企业立捷国际投资控股集团的2245万元投资,后者获得易享贷51%股权。据其披露,该平台10万元以下的借款占比超过75%,已经启动申请备案。 这是否意味着小标平台备案相对容易?“活跃是很活跃,但成交很少。”徐北说,各地备案、验收细则不同,而且“上不封顶、下不保底”,能否最终通过备案很难说。买、卖“壳”大多停留在纸面协议阶段,真正成交的非常少。 广州某平台人士称,很多网贷平台买卖壳,都以备案成功作为付款条件。按照监管要求,在信披方面网贷的借贷、贷后处理等信息,要“点对点”的进行处理,而标的金额小、数量多,平台基本上都是批量处理,也不符合监管要求。 这在北京2017年7月出台的备案要求中就有体现。北京金融局规定,备案登记的条件包括能够依据适当性原则,有效识别合格的网贷信息中介业务的客户群体,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客户风险管理能力识别等。 网贷平台的抵质押物处理也是一大问题。方颂认为,信息中介的定义,决定了不能将抵质押物登记在网贷平台自身或关联方名下。但事实上,网贷的抵质押物,基本上都是登记在平台或其关联方名下。要想通过备案,可能要找第三方处理。 “如果老股东还在,管理层也没换,就不能算是卖壳。”上述广州网贷人士称,在信披不透明的情况下,网贷平台的估值很难确定,接盘方也不敢轻易接手。而有些平台的控股方虽然变化,但可能是出于业务合作的目的。 上述投资易享贷的企业就称,其入股主要是希望布局建筑装饰行业的供应链金融,入股的过程中也进行了多方评估。未来,双方将在业务层面合作,以建筑装饰行业的大中企业为还款来源,以产业链的上下游中小企业为融资主体。 “一些平台要实现盈利,仍有一个较长的过程,后续还需较大投入。”方颂也称,除了真正卖壳之外,即便备案成功,强监管到来之后,如果原股东投入能力、产品、业务存在不足,必须要寻找有实力的投资者,获得资金和业务。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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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严监管发文:砍断灰色二维码交易链条
两大移动支付巨头被要求在线上断开与银行的直连这事儿,被市场拿来反复热炒:从网联的横空出世,到209号文断直连“最后大限”6月30日的明确,再到央行前不久发布的《关于规范支付创新业务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发〔2018〕281号,下称“281号文”)——再次重申不得新增直连,存量业务要尽快迁移至银联或网联。每一次监管推进,两大支付巨头都要被拉出来演一次“被套紧箍咒”的角色。 然而,所有这些“热炒”都只说对了故事的一半。移动支付巨头们二维码交易链条中的一侧——后端,越顶过合法的清算组织直连银行,将被拨乱反正。但外界的视线,却始终没有关注到手法和财技均隐匿的交易链条中的另一侧:前端。 在前端,这些移动支付巨头也并没有本着他们牌照所许可的职能(第三方收单),直接与商户们连接。在他们与商户之间,其实还潜藏了至少两道灰色环节:一道实际承担了跨法人机构清算职能的“通道银行”,以及对接在这些“通道银行”与商户之间的持牌收单机构、地推公司。 支付机构的备付金不得互转是行业铁律。既然支付机构与支付机构之间不能“直连”,移动支付巨头们为了快速扩大可受理的商户范围,想到了一种巧妙的“间连”方式,即通过“通道银行”将通道放给持牌收单机构,将这些收单机构的商户快速变为受理自己产品的商户。 另一种情况,移动支付巨头们还会将业务外包给实际承担着收单职能、处理交易信息、接触客户资金、灌装机具密钥的地推公司,这些公司甚至完全没有收单牌照资质,即市场所称的“无证机构”,其中卷款跑路的“二次清算”公司已经不是个案。 这种靠裹挟银行违规“放通道”、靠无牌二清公司拓商户的灰色二维码交易链条,在“创新支付”“无现金社会”的保护色下长期潜行。“支付便民”与“监管套利”同时存在。 大面积外包,加上利润层层加成的财技,以及挟“用户”、挟“备付金存放”以令诸侯的模式,总是能够带来高效拓展、野蛮生长。过去短短2、3年间,聚合支付二维码已经遍布衣食住行、大街小巷。 不过,风水轮流转。支付产业的整个政策语境,在过去半年里迅速地完成了由促发展向严监管的取向切换。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之后,在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去年底前后相隔不到两个月内,支付监管密集出台了五个重磅文件,其中也使长期处于监管观望及条法真空地带的二维码支付,第一次有了明确规范。 在这些文件中,不只是“后端”直连银行,“前端”那些隐匿的灰色交易链条,也将被节节砍断。 无证机构混杂其中 上述五个重磅监管文件分别是: 《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工作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2017〕217号,下称“217号文”)——继续深化无证机构整治工作; 《关于规范支付创新业务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发〔2018〕281号,下称“281号文”)——加强市场风险防控,规范创新发展; 《关于调整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2017〕248号)——强化备付金集中存管,切断支付机构直连银行模式; 《关于印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发〔2017〕296号,下称“296号文”)——规范条码支付健康发展; 《关于加强条码支付安全管理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2017〕242号)——对296号文的技术补充。 在本期“愉见财经”的“支付‘直行道’”系列报道上篇《断直连、关通道:聚合支付大洗牌》中,已经对上述文件中就“后端”线上直连银行行为的规范进行了分析,解读了支付机构以备付金存放做“饵”与商业银行发生的暧昧关系,也已揭秘了“前端”中“通道银行”的角色和模式。本系列下篇,将起底不为外界所知的灰色二维码交易链条部分。 大道至简。一切模式回归到最初各就各位的牌照逻辑里,应该是怎样的? 如上图所示,互联网金融两大扫码支付巨头,从牌照资质出发,是持牌的收单机构,基于牌照本位,收单机构应当一头连接线下(或线上)商户,另一头接入清算组织,再由清算组织连接至各发卡行进行转接清算(其体内闭环的用户账户余额间支付除外)。 在前端,牌照赋予他们拓展线下商户的职能,哪怕是在监管正式点头前抢跑的二维码支付,也应由他们直接和商户连接、布放二维码或扫码机具,亦即商户将交易数据上送给他们。 但线下商户多如牛毛,一家一家拓展显然耗时耗力,且需要极其庞大的团队。巨头们流量定江山,对待太“重”的业务链条,不约而同地采取了外包模式:交给各合作代理商。只是这些实际接触了结算资金的、扮演着收单角色的代理商中,存在着不少“无证机构”。 从用户的视角来看,我们在一些小店小铺扫移动支付巨头的二维码收单码(包括主扫或被扫模式),或是小餐馆贴在桌上的那些用于点菜付费的二维码,据知情人士估算,其中9成以上均遁入了“外包收单+二次清算”的灰色链条。也就是说,我们扫码的交易信息从手机APP传至商户后,并非直接上送给移动支付巨头们,而是首先去了外包商那里;而清算的资金链条从上至下正好相反,但也同样会经过这些外包商。这也是为什么不少用户在扫码时会识别或跳转诸如“收钱吧”这类支付平台。 “这些代理商就像是清算流程中的‘二房东’,有些‘二房东’会在当中截流资金,搞个T+2、T+3……再把资金结给商户,他就在当中吃资金沉淀的利息或做理财,个别‘二房东’甚至发生了卷款跑路。”一名接近监管的人士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屡见最后收不回资金的商户去监管部门信访。 “持牌收单机构除了申牌时就经过了资质审核,此后还要接受日常监管,比如要定期给属地管理的央行分支机构上报材料、接受监管定期‘家访’等;而无证机构则游离于监管视野之外。”该人士并称。 这一点,是本次监管密集发文的整治重点之一。217号文全文重点就在于加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在2017年12月底前通过持证机构自查是否有与无证机构的合作,并自断接口;在2018年2月底前完成央行分支机构组织检查。 296号文也明确了支付机构向客户提供二维码付款服务的,应当取得网络支付业务许可;支付机构为实体特约商户和网络特约商户提供条码支付收单服务的,应当分别取得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和网络支付业务许可。 没牌照的,不是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 交易链条与财技 如果外包商是持牌收单机构,这样的链条是否合规?答案也是否定的。央行早已有文明确,支付机构之间是禁止直接连通的。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既然支付机构之间不可相同,那就在中间架一道“通道”、借一个壳。“支付‘直行道’”系列上篇中提及的民生银行厦门清算中心、中信银行深圳相关业务部门等商业银行的蹊跷角色,正在于此,他们把移动支付巨头的接口放给下游各收单机构,以便让商户有聚合支付可接入,而他们本身却实际承担了跨行跨法人机构的清算职责,接近于清算组织的角色。 上述接近监管人士的人士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近期监管正在对此展开铁腕整治。281号明确要求了关于支付接口集中管理、不得违规开放交易接口的规定。296号文首度明确了二维码支付的规范,指出银行业或支付机构开展条码支付涉及跨行交易时,应当通过具备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处理。 有市场评论称,监管密集发文、规范落地,意味着以代扣名义行清算之实的银行系清算大军全军覆没。 既然存在违规成本,那原来隐匿的灰色二维码交易链条为何会打通?除了支付巨头们四处存放的备付金让银行们动了心之外,更重要的是这根链条里“雁过拔毛”的财技。 一名接触过此业务的支付机构人士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透露,这根交易链条里的手续费分成,是层层加成的。比如,移动支付巨头向“通道银行”收1.8‰~2‰的手续费,“通道银行”向外包收单机构收2.5‰~3‰,外包收单机构再向商户收取5‰左右。 此外,接触得到数据、拥有流量的入口、有可能获得资金沉淀,也是互联网商业环境下的重重诱惑。其中,数据和流量打开了无尽想象空间,曾有一家为移动支付巨头放接口的支付公司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他们的下一步商业模式,是依托交易数据撮合“POS贷”。 在整个金融系统“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的监管整治环境下,监管的重拳组合出击已经开始。《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将于今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二维码市场乱象也将被清理整顿。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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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报批坑老骗老:全国涉老组织还给不法企业背书
宋红冰绘 在互联网快速发展、人口加速老龄化的趋势下,针对老年人的骗局花样翻新、层出不穷。“骗老”陷阱五花八门,老人被骗原因复杂,“坑老”“骗老”危害社会。对此,应当如何筑起安全防线,帮助广大老年人识破“骗局”、远离伤害?敬请关注本期报道。 “博导楼信箱塞满了保健品传单” 社会共治,消灭“骗老”滋长的温床 做了一辈子医生的何芳珍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成为保健品骗局的受害者。 何芳珍曾是华中师范大学校医院内科的主任医师,退休后她常到老年大学讲课。一次,她碰上某公司到老年活动中心宣传“某某素”保健品。虽然学医,但何芳珍对“孢子粉”“基因技术”这些新产品、新概念并不了解,很多名词都是第一次听说,加上自己退休金不算少,便和亲戚合买了一些,后来才发现上当。 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友建议,防范各种“骗局”,老年人自身要时刻绷紧“安全弦”,世上既没有“灵丹妙药”,也没有“免费午餐”。“对于免费讲座、免费旅游、免费参观活动等要谨慎,不能贪图小便宜。尤其是在大额购买和决策方面,要多和家人商量。对于高息理财、高额借款等新‘骗局’,老年人只要谨记高回报伴随高风险,投资或购买产品前多和家人商量,就可以规避大部分的骗局。” 何芳珍认为,社会也需拧紧防骗的“安全阀”。作为华师大老龄问题研究中心研究员,何芳珍表示,要防范“骗老”,需要社会共治,消灭“骗老”滋长的温床。比如: —— 一些正规的报纸、广电节目刊发不少夸大疗效的“保健品”广告,一些机构的办公活动场地经常对“保健品”经销者开绿灯,在这些地方做宣传,自然能增加老人的信任度; ——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的健康管理、健康工程,普遍缺乏宣传普及,反而让不法分子“拉大旗作虎皮”,动辄打着“中国某某健康行”的旗号开展活动,名实不符却少有人过问; ——不少省市甚至全国的涉老群众组织,还会接受保健品不法企业的赞助,给其“背书”。 何芳珍说,保健品市场缺乏常态化规章制度及相应法律法规,让不法经营者有机可乘。正规的保健课想听却听不到,虚假宣传乘虚而入。“老年人常犯的关节软骨毛病需要通过药物治疗,没必要买保健品,但不少人还是照买不误。为啥?就是因为骗子经常上门给老年人‘免费’测骨密度并进行宣讲,让很多老人深信不疑。如今连博导楼的信箱里都塞满了保健品的传单。”何芳珍很无奈。 专家建议,针对涉老“骗局”的主要特点,政府应加强对老年人商品和服务尤其是保健品市场各环节的管理。在源头上,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应明确保健品市场的准入门槛,对生产厂家和产品的资质、质量严格审查,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对保健品的宣传内容及其真实性进行常态化审核,对于夸大、欺骗式宣传,除“文责自负”外,媒体也要担一定的连带责任;对保健品公司营业执照的发放,应制定明确的审批标准,防止假挂靠某些协会、学会;对保健品公司办公地点应有具体规定,不宜混在居民小区内;酒店出租会议厅给保健品公司,应有申报制度,对骗局要负连带责任等。 “事后老人报案,公安机关才会介入” 加强监管,净化老年人投资消费的市场环境 受访专家表示,帮助老年人筑好安全防线,必须进一步净化老年人投资消费的市场环境,监管不能缺位,有效服务与供给也要跟上。 张志友介绍,由北京市民政局、老龄办和致诚律师事务所共同发起的北京市老年维权服务工作站自2016年7月开通咨询热线至今,共接待来电来访超过3000人次,其中涉及“投资理财”“消费维权”的咨询较多。根据他们的调查,这些案例中,涉众型经济犯罪占比逐渐上升,占老年人咨询案例的21%。当事人年龄最大的已92岁,涉及金额单笔单人最高逾300万元,可能涉及的罪名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非法销售未上市公司股票等,且被害人往往是不特定多数人。 工作站负责人刘晓颖表示,近年来,涉众型经济犯罪除了继续打着敬老、爱心、公益、福利旗号引诱老年人投资消费外,又呈现出一些新特点。如涉案主体绝大多数是公司,以有限财产承担责任;多数涉案主体和受骗老年人签订合同,即使存在欺诈成分,也难以进入到刑法的调整范围;这些公司的财务、管理比较混乱,法定代表人更换频繁,公司员工流动性大,给调查取证带来一定的难度;受骗老年人持有的证据相对薄弱,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即使胜诉或刑事立案,也很难执行或退赃,经济损失很难挽回。 “在涉众型经济犯罪方面,存在监管滞后问题。大部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一般只能是事后由老人报案,公安机关才会介入。”张志友表示,公司具有自主经营权,对其经营内容和经营方式不宜过多干预,因而对公司实际运营情况难以做到同步监管。 “尽管不能同步监管,但可以通过提高准入门槛、设置保证金等手段加强监管。”张志友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对投资理财类公司登记事项严格审查,发现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的应给予相应处罚;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应加强对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及税收等方面的监管;对融资企业进行项目管理,建立严格审批准入制,缴纳保证金,设立专门账户,同时对融资过程、项目进展情况、账户资金流向进行实时监管,并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 对于“骗老”重灾区的保健品市场,同样存在监管滞后现象。“长期以来,我国对保健食品的监管主要集中在生产环节,对销售环节缺少明确的规则,但出问题较多的偏偏集中于销售环节。”何芳珍建议,有关部门应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堵漏洞,加强销售环节监管。 此外,对于老年人急需的健康、投资理财等服务,专家呼吁有关方面要重视起来,增加有效供给。“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消费市场非常庞大,他们有需求,也有消费能力,就是缺乏有效供给。要组织真正适合老年人的健康讲座、理财课堂,相关机构和企业也要细分市场,研究老年人消费习惯与需求,开发出真正适合老年人的产品,这方面前景广阔。”何芳珍说。国家老龄委的数据显示,我国老年人消费需求在2010年就已超过1万亿元,而且还在不断增长。 “我如果被抓进牢里,你们一分都拿不到” 完善法规,帮助老年人依法维权 随着法治观念深入人心,老年人的维权意识也在提高,多数老年人在权利受到侵害后,会主动寻求帮助,但现实中却又困难重重。 首先是立案难。基于“有的案件仅有一两名被害人前来报案,如何证明对方一定是诈骗行为或非法集资行为而不是民事纠纷”的审慎,公安机关往往在报案人达到20人以上才会立案侦查,因此会出现报案人数不足难以成案的情况。由于其“欺骗性”,这类案件犯罪过程暴露较慢,潜伏期长。有的被害人对诈骗行为很难立即发现,或者发现后抱有侥幸心理,愿意相信公司说的“等我们经营好转一定补偿或退还给你”。有的被害人担心公司负责人所说的“我如果被抓进牢里,公司不经营了,你们一分都拿不到”,不仅自己不报警,还阻挡其他被害人报警,从而丧失抓获犯罪嫌疑人和追缴涉案款物的有利时机。 其次是罪与非罪的界定难。有的老年人被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被告知“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刑事案件”。犯罪者往往利用真实项目与虚假承诺相交织、正常交易与违规操作相混合的方式作案,导致侦查过程中对案件定性的困难。 再次是挽回损失难。近年来高发的涉众型经济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一般都有较强反侦查能力,善于伪装和隐蔽、转移自己的财产。侦查机关往往因为无法判断财产是否属于犯罪嫌疑人所有及是否与案件有关而束手无策。由于证据不足或不充分而对犯罪数额做出低认定,给被害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即便案件经法院审理做出了生效判决,被害人也难以全部要回被骗资金。 刘晓颖认为,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与经济生活紧密相连,涉及的法律法规多、环节多、领域多,往往披着“合法外衣”而行违法犯罪之实,在司法实践中难以分辨到底是投资失败还是遭受诈骗。 张志友建议,当前亟须完善法规,细化制度。一方面要推进专业治理,强化金融领域司法保护,同时加大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惩罚力度和对理财类企业的执法稽查力度;另一方面要建立各部门协调、配合、沟通、协作机制,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打击防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活动的长效管理机制,在社会上形成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好局面,让“骗老”行为无处遁形。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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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拍贷以1%折扣收购逾期债权 投资人惨被薅羊毛?
拍拍贷最近似乎事情不少,11月成功赴美上市,但上市没多久就遇到了现金贷监管风暴。 根据拍拍贷招股书,现金贷业务占12%份额,但是似乎现金贷的监管给拍拍贷带来了不小影响。 从互金协会信息披露平台可看到,从2017年7月开始,拍拍贷的平均月成交量约为70亿元,而2017年12月,拍拍贷的月成交量为38.86亿元,降幅接近一半。 此前有很多投资人表示,感觉拍拍贷几乎不怎么发标了,而且自己投资的债权逾期率飙升。 而根据最近投资人的反馈,最近拍拍贷的标的多了起来,某些时刻,赔标(有兜底的标的)就有几百页,拍拍贷的客服在平台论坛留言称资产在逐步恢复。 恢复发标的拍拍贷估计给不少人吃下了定心丸。 拍拍贷在1月24日、25日股价分别上涨了7.14%和12.8%,也许就是资本市场的回应。 与此同时,不少拍拍贷投资人最近都收到了拍拍贷的逾期回购活动邀请。邀请是一条短信,内容为: “恭喜您受邀参与本次正逾期31天-180天债权转让活动。转让入口:我的账户-投资账户-债权交易-可转让正逾期- 31_180天,转让价格为魔镜系统默认估值参考价,不可以进行调整,您可以选择是否转让。活动时间为1月23日-2月11日,债权由第三方机构进行收购,本次收购金额为10万元,如金额用尽,则活动提前结束。本活动仅限收到短信用户参与。” 简单来说,就是投资人持有的逾期31-180天的债权,可以转让掉,活动收购债权本金金额限额为10万元,单人最大转让价为1000元。 据悉,拍拍贷平台上除了AA赔标及彩虹计划,其他散标均是投资人自行负担逾期的标的。 此前投资人可在拍拍贷上发起自己持有的30天以内逾期债权的转让,但31天以上的债权不可转让,拍拍贷的魔镜系统会给出估值,投资人可自行定价。 本次活动针对的是31-180天的逾期,投资人不能对这些债权定价。 根据部分投资人晒出的图片: 投资人A:14103.59元的未还本金,转让价格为250.64元,相当于债权按1.7%的价格转让。 投资人B:449.99元的未还本金,转让价格为4.01元,相当于债权按0.9%的价格转让。 投资人C:逾期177天的一笔坏账,51.83的未还本金,转让价格为0.48元,相当于债权按0.9%的价格转让。 根据10万元和1000元的封顶定价,平均转让价格应为1%。 有投资人认为,按1%的价格收购实在太低,如果拍拍贷所指收购债权的第三方是拍拍贷的关联公司,催收回来大于1%+催收成本的金额,就能成为拍拍贷新的利润点。 拍拍贷的客服在论坛称:“这个活动由投资人决定是否出售,如果不卖可以选择继续持有。计算逻辑为模型的系统估值,这个价格是根据历史数据表现,并且进行了近期的回溯验证,价格是合理的。” 说起坏账回收,想起了最近甩卖坏账的2345贷款王。 2017年12月30日,2345贷款王的母公司将的2.69亿元应收账款转让,转让价款为528.3万元。据此计算,2345贷款王以原价值1.9%的价格甩卖了坏账。 这笔账款为逾期超过4个月的小额贷款,涉及笔数超过18.51万笔,据此计算,每笔贷款平均未还金额应为1453元左右。 拍拍贷的收购价格与2345贷款王相近,但仍低于2345贷款王。 2017年年底,网贷整治办下发了《关于做好 P2P 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简称57号文)。 文中指出,风险备付金这一经营模式与网贷机构的定位不符,应禁止辖内机构继续新增风险备付金,已经提取的,应当逐步消化压缩。 虽然57号文提到,各地应积极引导网贷机构采取引入第三方担保等其他方式对出借人保障。出于成本、门槛等各种因素,目前采用了履约险的平台并不多。 拍拍贷的信标采用风险与利率相对应,平台“不担保”模式,一直被认为较为合规。 而最近人人贷、团贷网等平台纷纷下线了风险准备金。 人人贷公告中提到,当其借款人发生逾期时,如有其他第三方愿意为借款人代偿逾期款项,人人贷可代理接受第三方代偿。 最近做了个投资人调查,充分理解去刚兑,认为应风险自担的投资人占比12.76%。 虽然占比不大,但总有一席之地。风险自担应该会和第三方担保、履约保障险形成网贷界三足鼎立的模式。 比如,积木盒子就推出了自担风险标,与拍拍贷相似。自担风险标年标利率19.5%,远超普通年标年化9.5%的收益率。 但同时积木盒子对该类标的的说明是:积木盒子提供约定追偿举证法律资料,对逾期资产无任何收购承诺和追偿责任。 你觉得以1%的价格收购债权,是薅了投资人羊毛还是合理定价?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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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取现新规对你有影响吗:10万人民币够用吗?
境外取现新规对你有影响吗?(理财参谋) 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并不改变银行卡外汇管理基本框架和个人用汇政策,个人持卡境外消费不受影响。境外提取现金年度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可满足持卡人在境外正常提取现金需求 新年伊始,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银行卡境外大额提现的通知,引起不少人关注。临近春节假期,若有出国旅行的计划,消费购物时免不了需要现金,此次通知发布后,会对个人境外取现有何影响?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规定,自今年1月起,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本人名下银行卡(含附属卡)合计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将人民币卡、外币卡境外提取现金每卡每日额度统一为等值1万元人民币。 自2003年以来,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实施额度管理,规定每卡每年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为防范违法分子持多家银行多张卡片大额提取现金从事违法活动,此次《通知》将境外提取现金年度额度调整为每人每年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 10万元人民币够用吗? 据统计,2016年81%的境内银行卡境外提取现金低于3万元人民币。因此,境外提取现金年度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既可以满足持卡人在境外正常提取现金需求,又能抑制少数违法违规人员大额提取现金。 境外刷卡消费会受影响吗? 外汇局有关负责人说,《通知》不会影响个人持卡境外消费。目前,银行卡已成为个人出境使用最主要的便利化支付工具,个人出境旅游、商务、留学所涉食、宿、行、购等经常项下交易,均可使用银行卡支付,且不占用个人便利化年度5万美元购汇额度。《通知》主要是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并不改变银行卡外汇管理基本框架和个人用汇政策,个人持卡境外消费不受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规定,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境外提取现金超过年度额度的,本年及次年将被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个人不得通过借用他人银行卡或出借本人银行卡等方式规避或协助规避境外提取现金管理。业内人士提示,个人在境外提取现金时应合理规划,避免出现超过年度额度提取现金。 外汇局有关负责人建议,个人在境外提取现金应注意保障自身权益。一是合理规划用汇需求,减少携带和使用大额现金,避免人身和财产安全遭受类似抢劫等不法侵害。二是注意用卡安全和信息保护,避免银行卡被他人盗用,影响正常交易。三是依法合规使用银行卡,不借用他人银行卡规避额度管理,也不向他人出借银行卡,避免被不法人员利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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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催的内幕交易:私募高管炒股亏176万被罚60万元
日前,证监会公布了两份处罚决定书,其中一份涉及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徐晗坤。证监会网站显示,徐晗坤存在内幕交易“中牧股份”的违法行为,决定对其处以60万元罚款。 私募徐晗坤亏176.91万被罚60万元 证监会处罚决定书显示,徐晗坤证券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中牧股份”390万元,亏损176.91万元。虽然交易亏损,但其内幕交易行为损害了证券市场“三公”原则,扰乱了市场秩序。对徐晗坤处以60万元罚款。 也就是说,在这起内幕交易案件中,徐晗坤不但没有盈利相反还倒亏近177万,亏损金额占买入金额的 45%。 据行政处罚书,徐晗坤时任大陆资本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清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兼执行董事。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显示,上海清泉为成立于2013年2月的私募机构。 根据处罚决定书,基金君梳理具体案情如下。 2015年初,广西扬翔实控人杨某想通过向上市公司出售股权的方式解决回购资金问题。大陆资本的全资子公司康地饲料添加剂(北京)有限公司、康地饲料(天津)有限公司系广西扬翔股东,该股权由上海清泉负责管理。徐晗坤建议对广西扬翔的养猪、饲料板块进行拆分,分别卖给上市公司,杨某便委托徐晗坤帮助寻找合适的上市公司。 然后,徐晗坤就找到了中牧股份董事长胡某毅,胡某毅表示可以考虑。接下来的几个月: 大陆资本召开内部会议讨论两公司的合作事宜,徐晗坤在场; 上海清泉副总经理起草两公司的合作方案,并通过邮件发给徐晗坤; 两公司相关负责人就股权收购事宜进行碰面交流,为徐晗坤联络安排; 两公司就对大股东支持、债权债务等遗留问题进行沟通,形成股权合作框架协议正式稿,各自进行内部审批,徐晗坤参会…… 按照证监会的说法,徐晗坤“全程参与中牧股份收购广西扬翔饲料板块股权事项,对内幕信息的形成和发展进程非常清楚。” 知悉内幕信息的形成背景、具体内容及进展后,“徐晗坤”证券账户于2015年6月11日买入“中牧股份”9.37万股,买入金额346.6304万元;2015年6月15日买入1.2万股,买入金额45.852万元;2015年7月6日全部卖出,合计卖出10.57万股,卖出金额215.5716万元,亏损176.9108万元。 内幕交易正好遇到股市暴跌 此案一大看点在于,利用内幕消息交易的徐晗坤,竟然亏了176.91万元。不过与纯粹由于炒股水平造成的亏损不同,徐晗坤当时“失手”的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内幕交易的时点。 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年6月、7月间,股市发生异常波动”。事实上,当时国内股市经历了一轮暴跌。“徐晗坤”证券账户于2015年6月11日买入“中牧股份”,7月6日将手中的中牧股份股票全部卖出。这段交易时间,恰好在股市大幅异常波动期间。 行情数据显示,2015年6月12日上证指数录得收盘点位5166点,为当时那一轮行情最高收盘点位,盘中更是触及5178.19点。然而截至2015年7月6日收盘,上证指数收于3775点,共计16个交易日内跌幅高达26.8%。 当时创业板指数也经历暴跌,7月6日收于2493点,比当时那轮行情收盘最高点3982点下跌1489点,23个交易日内跌幅达到37.3%。在这样的“股灾”面前,徐晗坤知晓的内幕消息收效甚微。 2015年6月12日至7月6日,中牧股份从37.21元跌到20.1元,16个交易日内跌幅高达46%。 徐晗坤并未直接认罪 事实上,此案中徐晗坤并未直接认罪。其在听证中提出以下申辩意见: 1、本案的内幕信息敏感期的起点应为2015年6月18日中牧股份与广西扬翔签署保密协议时; 2、徐晗坤在2015年6月18日之前知悉的相关信息不构成内幕信息,内幕信息应具备重大性和非公开性,并且前提是具有确定性和具体性; 3、当事人无内幕交易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 4、当事人主观恶性不大、违法情节轻微,无危害后果,社会危害性较小,存在免除或减轻处罚的情形。 不过,证监会对徐晗坤的申辩意见并不认同。 证监会表示,当事人徐晗坤全程参与中牧股份收购广西扬翔饲料板块股权事项,对内幕信息的形成和发展进程非常清楚,其于2015年6月11日、6月15日两次买入中牧股份的时点与内幕信息形成及拟定保密协议等实质性进展高度吻合。 当事人7月6日不惜亏损卖出股票,不排除是为规避风险,而不能必然得出是当事人所称的体现了主动放弃、避免内幕交易的主观态度,并且此卖出行为如上所述也不影响内幕交易的构成。 此外,证监会还表示,当事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中牧股份”390余万元,涉案金额巨大,作为私募基金从业人员,知法犯法,缺乏基本的职业操守和法律敬畏。当事人所称配合调查、交易亏损等情节也不属于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为此,证监会决定对徐晗坤处以60万元罚款。 附上网友评论 @饭统戴老板:年度私募最佳广告 @321cllik:原諒我不厚道地笑了,哈哈哈哈哈哈哈 @伯伦不归:这个悲催,诠释了什么叫“没吃到羊惹一身膻” @北京金融哥:“在知悉内幕消息的情况下,亏损176万余元”。各位还在股市里拼杀的勇士,向你们致敬! @占卜师米亚:有内幕的都亏成这样。这股该怎么玩啊? @徐小自言自语者:这就是传说中的只看到贼吃肉,没看到贼挨揍,这下看到了吧。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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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宝匯调整债转规则 要求全额受让
海航集团旗下P2P平台聚宝匯近日发布公告称,根据监管政策要求,将调整转让专区产品购买规则,受让人仅能选择全额受让出让人的产品额度。 聚宝匯会员转让专区显示,目前平台有共计742条转让标的记录,预计年化收益率普遍在7%-8%左右,起投价格在1万元左右,期限从一个多月到一年不等,募集进度多为0%。 聚宝匯隶属于聚宝互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深圳金融办1月19日发布的“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验收指引表”33条指出,禁止以活期、定期理财产品的形式对接债权转让标的。 2017年12月8日,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第57号文件《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里面提到,对于出借人之间进行的低频次债权转让,应当认定为合规。以活期、定期理财产品的形式对接债权转让标的,由于可能造成资金和资产的期限错配,应当认定为违规。聚宝匯将债权转让调整为全额受让后或可避免错配和标的拆分。 聚宝汇官微在发布调整公告当日1月26日,曾发布微博表示18年是合规和备案年,公告调整日期2月6日正临申请整改登记的截止日期。深圳金融办19日发布的《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在深圳市行政辖区注册、前期未接到现场检查通知的P2P企业,在2018年2月5日前,立即向注册地所属的区金融工作部门申请登记整改。逾期者将不纳入本次现场检查,各区可以不接受整改验收及备案登记。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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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单猛增 信托强监管势头不减
在商业银行因违规而不断收到罚单的同时,信托公司也未能独善其身。自2018年以来,已有多家信托公司被地方银监局处罚。 违规依然继续 作为最新一个被处罚的信托公司,万向信托因“违规要求提供担保”被浙江银监局罚款20万元。 万向信托由中国万向控股有限公司控股,持股比例达76.5%。万向信托2016年年报曾称,公司致力于发挥信托制度优势,成为一家具备专业投资管理能力、提供全方位财富管理服务,创新力强、受人尊敬的信托公司。不过当年年报亦显示,该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事项且金额较大。据2016年年报披露,报告期内,万向信托的重大未决诉讼案件共 6 件,均为证券结构化投资集合信托业务案件,涉案标的总金额 11379.19 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同样在2016年,浙江银监局曾对万向信托的公司治理与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充分提示,并对相关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尽管2017年年报尚未披露,但也能看出万向信托在合规经营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万向信托并非今年首个被处罚的信托公司。就在浙江银监局公布对万向信托处罚决定书前一天,厦门银监局于1月25日发布了对厦门信托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显示,厦门信托因“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信托业务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40万元。有意思的是,除了罚款,厦门银监局还责令厦门信托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对比今年公布的多起处罚决定来看,相关信托公司所涉的违规事项并不相同。比如万向信托被罚是因为“违规要求提供担保”,厦门信托是因为“内部控制管理不到位,信托业务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而更早前遭罚的山东信托则是因为“违规向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房地产企业提供融资,部分政府融资平台业务由地方政府变相提供担保”被罚40万元,国通信托是因为 “在设立信托计划时,未对部分委托人是否为合格投资者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在信托业务经营中,违规接收了地方政府部门提供的承诺函”被罚70万元。 数量骤然增多 信托严监管并非始于2018年。早在去年,就已有所显现。 去年5月,华鑫信托因“管理运用信托财产、信息披露违反监管规定”被北京银监局处罚,其中对其管理运用信托财产不尽职行为给予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其重大情况信息披露不及时行为给予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样在去年5月,中江信托因“绩效考评制度以及绩效薪酬发放不符合监管规定”被江西银监局罚款40万元。 新金融记者获悉,去年上半年,华北地区有家信托公司更是连收4张罚单,违规事项涉及证券信托结构化比例超过监管部门规定上限、关联交易未执行事前报告制度、违规发放房地产贷款、高管未经任职资格批准提前履职。 此后的7月,厦门信托因“监管统计数据重大错报漏报”被厦门银监局罚款25万元,同时被责令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8月,东莞信托因资产质量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20万元;9月,中江信托再度被罚、中建投信托被罚决定书也对外公开。其中,中建投信托因“违规以信托财产为自己牟利;利用受托人地位赚取不当利益” 被罚70万元。 当然,在这之后信托公司相关违规仍有发生,而到了去年12月,信托被罚数量更是骤然增多。当时,有多家信托公司一并被罚,涉及上海信托、金谷信托、国民信托、陆家嘴信托、平安信托等等。比如,上海信托因“在开展信托贷款业务过程中,内部控制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200万元;国民信托因“管理信托财产不审慎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20万元;陆家嘴信托因“内控管理不到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办理信托业务”被罚40万元;平安信托因“违反程序签订信托文件,作为受托人履职不审慎,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20万元。 尴尬的吉林信托 以陆家嘴信托来看,这并非其首次被监管部门指出内控存在问题。 陆家嘴信托官网显示,其注册地位于青岛,管理总部位于上海,并在北京、杭州、苏州、济南、郑州、昆明、无锡等多个重点城市设立业务分部。据了解,陆家嘴信托的前身是青岛海协信托,2011年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入主成为青岛海协信托第一大股东。2012年,青岛海协信托正式更名为陆家嘴信托。 根据陆家嘴信托2016年年报披露,2016年9月下旬至10月底,青岛银监局对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并下发《现场检查意见书》。根据青岛银监局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固有业务、信托业务、关联交易等方面提出的检查意见,公司向青岛银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并进行了相应整改。按照陆家嘴信托当时的说法,公司将梳理运营各操作流程,规范各操作节点的合规意识,通过咨询第三方专业机构不断完善内控机制。但即便如此,陆家嘴信托依然在2017年出现内控问题。 从去年被罚机构来看,不乏业绩排名靠前的信托公司。但论被罚金额最多的一家信托,那非吉林信托莫属。不仅如此,吉林信托更是相继被两大监管部门处罚。去年12月28日,吉林银监局发布处罚决定,吉林信托因“开展关联交易未执行事前报告制度”被罚 20万元。更早之前的2017年12月20日,吉林信托因内幕交易案被证监会没收违法所得4373.3万元左右,并处以4373.3万元罚款。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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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二次征求网贷备案细则意见 新设机构应在10日内申请备案
1月26日,江西省金融办官网发布《江西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二次征求意见稿)》(下称《江西备案细则》),对网贷备案登记进行第二次征求意见。 《江西备案细则》并未要求网贷资金存管“属地化”,而是明确网贷机构应当与通过网贷资金存管业务测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如不符合要求,应于备案登记后 6 个月内完成存管银行更换。 《江西备案细则》明确,新设网贷机构应在完成工商注册后在10日内申请备案登记,已开展业务的应在整改验收后申请。 完成备案登记后,网贷机构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将许可结果在通信主管部门办理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反馈各级监管部门;未按规定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 此外,网贷机构应当在取得备案登记后3个月内接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省互联网金融征信系统,依法提供、查询和使用有关信用信息。 下附《江西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二次征求意见稿)》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制度,加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6 年第1 号)、《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管理登记指引》(银监办发〔2016〕60 号)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本细则所称备案登记是指江西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政府金融办)依申请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公示并建立相关机构档案的行为。备案登记不构成对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 第三条省政府金融办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备案登记管理,督促指导各市、县(区)金融办(局)开展机构监管、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各市、县(区)金融办(局)负责辖内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备案登记材料审核以及机构监管、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各市、县(区)金融办(局)应增加监管力量、提升监管能力,设置专门岗位、配备专门人员,做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相关工作。省政府金融办和各市、县(区)金融办(局)可委托外部中介机构或聘请外部专业人员辅助开展部分专业性工作。 江西银监局及各银监分局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日常行为监管,协同地方金融办(局)做好机构监管和风险防范、处置工作。 省公安厅牵头负责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互联网服务进行安全监管,依法查处违反网络安全监管的违法违规活动,打击网络借贷涉及的金融犯罪及相关犯罪。 省工商局及各级工商部门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工商登记注册,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广告进行监管。 省通信管理局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中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 省网信办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 省互联网金融协会负责网络借贷行业自律管理,接受省政府金融办业务指导。省政府金融办会同江西银监局、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网信办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和协同管理机制。 第四条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依法完成工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应当于10 个工作日内申请备案登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分支机构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经营前,应向其注册地县(市、区)金融办(局)提交相关材料。 本细则发布前,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依据P2P 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有关安排,在完成整改验收后再行申请备案登记。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按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定开展经营,接受省政府金融办、江西银监局,注册地市、县(区)金融办(局)、银监分局等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鼓励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引进盈利能力强、治理结构完善的法人股东,增强资本实力,健全内控机制,聘用具有丰富金融机构从业经验的人员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员工教育培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第二章备案登记管理 第六条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包括下列程序: (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工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公司名称中标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在经营范围中载明“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应在金融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相关内容; (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向注册地县(市、区)金融办(局)提出备案登记申请,提交完整的备案登记申请材料; (三)县(市、区)金融办(局)应当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交的备案登记材料齐备、形式合规时予以受理,经初步审核认为提出申请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初步符合备案登记相关规定的,出具初审意见,报送设区市金融办(局); (四)设区市金融办(局)收到备案登记申请材料后,采取多方数据比对、网上核验、实地认证、现场勘查、高管约谈等方式对备案登记材料进行审核,认为提出申请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初步符合备案登记相关规定的,出具复审意见,要求机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高级管理人员等对核实后的备案登记信息进行确认,将相关材料报送省政府金融办; (五)省政府金融办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核验,认为提出申请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符合备案登记相关规定的,在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5 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公示期满后,如未发现不符合有关规定的,省政府金融办办理备案登记,出具备案登记证明文件。 第七条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备案登记申请书,内容包括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实缴资本、工商注册住所、实际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联系方式、官方网站网址及相关APP 名称、服务器地址等; (二)股东或出资人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 (三)董事会或股东会关于同意申请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决议; (四)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 (五)拟开展业务类别及业务模式具体说明; (六)合规经营承诺书,具体内容见本细则第八条; (七)全体股东出具未代他人持有股份的承诺书; (八)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九)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资料、履历表和近3 个月内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等; (十)内设部门情况,财务、技术、风控等主要部门负责人的基本信息资料、履历表等; (十一)公司股东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近3 个月内的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涉及诉讼或仲裁情况说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股东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股东的基本信息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履历表、近3 个月内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等; (十二)分支机构名册及其所在地; (十三)主要合作机构名册及合作内容; (十四)公司章程以及风险管理制度、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客户真实身份认证措施、客户风险管理能力识别措施、财务管理制度、反欺诈、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制度和措施等风险管理能力说明材料; (十五)在公安机关办理互联网站备案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的证明材料; (十六)营业场所证明材料,包括营业场所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 (十七)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第八条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合规经营承诺书,对下列事项进行承诺: (一)严格遵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监管规定,依法合规经营; (二)依法依规配合省政府金融办、江西银监局以及市、县(区)金融办(局)、银监分局等部门的监管工作; (三)自愿接入监管部门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准确、及时填报或提供信息系统要求的相关数据、信息,同意并授权电子数据存证平台将存证合同内容中的业务数据按要求上传,同意并授权电子数据存证服务平台、资金存管银行机构根据监管部门要求提供数据; (四)确保及时向省政府金融办、江西银监局以及市、县(区)金融办(局)、银监分局等监管部门报送真实、准确的相关数据、资料; (五)不组织、从事、参与非法集资活动。 第九条对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县(市、区)金融办(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设区市金融办(局)应当自收到备案登记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工作;省政府金融办应当自收到备案登记申请材料和复审意见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完成核验,作出办理备案登记或不予办理备案登记的决定。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备案机构信息公示、按要求补正有关备案登记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且备案信息公示期限不得少于15 个工作日、补正有关备案登记材料的具体时限不得超过15 个工作日。 第十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完成备案登记后,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将许可结果在通信主管部门办理完成后5 个工作日内反馈各级监管部门;未按规定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 第十一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完成备案登记后,应当与通过网贷资金存管业务测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将资金存管协议的复印件在该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各级监管部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资金存管系统正式上线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各级监管部门。 对于本细则发布前已经签订资金存管协议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应于备案登记后6 个月内完成存管银行更换。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承诺按监管要求向省政府金融办、江西银监局及注册地设区市金融办(局)、银监分局提供相关材料和业务情况,发现可疑资金异动、涉嫌非法集资等特殊情况时,应及时告知。 第十二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完成备案登记后,应当与第三方电子数据存证平台签订电子数据存证合作协议,将电子数据存证合作协议的复印件在该协议签订后5 个工作日内反馈各级监管部门。 第十三条省政府金融办在官方网站上公示已完成备案登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息,包括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银行业金融机构存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电子数据存证平台等情况。省政府金融办将备案登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分支机构情况于备案公示完成后5 个工作日内告知分支机构注册地市、县(区)金融办(局)。 第十四条在外地已备案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江西省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在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向注册地县(市、区)金融办(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总部注册地金融监管部门出具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备案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总部注册地通信主管部门出具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文件复印件; (三)总部与通过网贷资金存管业务测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的资金存管协议复印件; (四)总部出具的分支机构隶属关系证明材料; (五)总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六)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成立时间、工商注册住所、经营范围、组织形式、实际经营场所、负责人、联系方式等; (七)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八)分支机构合规经营承诺; (九)分支机构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基本信息资料、履历表; (十)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分支机构公章。 第十五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发生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在5 个工作日内向注册地县(市、区)金融办(局)申请备案变更: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住所; (三)变更组织形式; (四)变更注册资本; (五)调整业务范围; (六)变更法定代表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七)分立、合并、重组; (八)变更持股5%以上的股东; (九)设立或者撤并分支机构; (十)合作的资金存管银行变更; (十一)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变更; (十二)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事项。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相关合同、协议等证明材料。县(市、区)金融办(局)应收到变更备案登记申请后的5 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审,报送设区市金融办(局);设区市金融办(局)应收到变更备案登记申请材料之后的5 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复审,报送省政府金融办审核后公示。 第十六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拟终止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应当在终止业务前至少10 个工作日,书面告知注册地县(市、区)金融办(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一)拟终止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报告; (二)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终止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决议; (三)存续贷业务处置、资金清算完成情况及风险评估报告; (四)终止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公告方案; (五)终止业务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应急预案; (六)负责终止业务工作的部门、职责分工,主要负责人和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七)监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县(市、区)金融办(局)应收到备案注销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审,报送设区市金融办(局);设区市金融办(局)应收到备案注销材料之后的5 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复审,报送省政府金融办审核后注销备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依法解散或者依法宣告破产的,在依法进行清算后,由省政府金融办注销其备案。 第十七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存在以下情形的,省政府金融办有权注销其备案,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一)通过虚假、欺骗手段取得备案登记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规定的; (三)监管部门通过实地调查、电话联系及其他监管手段无法联系到机构相关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四)备案登记后6 个月未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按本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实现资金存管、未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停止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连续满6 个月的; (五)拒不配合监管部门或拒不落实有关监管工作要求的; (六)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省政府金融办在完成备案登记后,根据相关备案登记信息,建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档案,根据备案变更、注销等情况进行更新。 第三章备案登记管理特别规定 第十九条本细则发布前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申请备案登记的,省政府金融办依据专项整治中分类处置有关工作安排,对合规类机构的备案登记申请予以受理;对整改类机构,在其完成整改并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受理其备案登记申请。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申请备案登记前,应当到工商登记部门修改经营范围,在公司名称中标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在经营范围中明确“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应在金融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相关内容。 第二十条本细则发布前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申请备案登记时,除需要提交本细则第七条所列备案登记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机构经营总体情况; (二)业务种类以及每种产品具体信息,包括合同范本、资金流转图、是否开展校园网络借贷业务等; (三)业务规模数据资料,包括业务成交量、待收余额、逾期情况、借款人与出借人数量及分布情况等; (四)违法违规整改情况说明; (五)近3 个月的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六)与通过网贷资金存管业务测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的资金存管协议复印件; (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会计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金管理、业务规模、财务状况、信息披露情况、信息科技基础设施安全、经营合规性等重点环节实施审计; (八)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合规法律意见书,包括对备案文件材料真实性、工商登记情况、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业务模式及机构经营行为合法合规情况、存量不合规业务整改完成情况等逐项发表结论性意见; (九)与第三方电子数据存证平台签订的电子数据存证合作协议复印件; (十)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发布前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对设区市金融办(局)核实后的备案登记信息进行签字确认。 第二十二条对本细则发布前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县(市、区)金融办(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设区市金融办(局)应当自收到备案登记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工作;省政府金融办应当自收到备案登记申请材料和复审意见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期)完成核验,作出办理备案登记或不予办理备案登记的决定。其他时限要求与新设机构相同。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发布前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分支机构,在其总部注册地完成专项整治分类处置后,应及时向分支机构注册地县(市、区)金融办(局)提交第八条规定的材料。 第四章合规经营 第二十四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严格遵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监管规定,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一)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 (二)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三)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四)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五)发放贷款,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 (七)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 (八)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九)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 (十)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等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 (十一)向借款用途为投资股票、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风险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 (十二)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 (十三)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第二十五条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风险管理能力,控制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及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防范信贷集中风险。 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 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 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 万元。 第二十六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首付贷、校园贷、“现金贷”业务,不得撮合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规定的业务,不得违规与各类地方金融交易所合作。 第二十七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取得备案登记后3 个月内接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省互联网金融征信系统,依法提供、查询和使用有关信用信息。 第二十八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其互联网平台及相关文件、协议中以醒目方式向出借人提示网络借贷风险、禁止性行为,明示出借人风险自担,应经出借人确认。 第二十九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建立客户适当性管理制度。参与网络借贷的投资人应当审慎投资,具备风险投资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拥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对其投资结果负责,自行承担借贷产生的投资损失并承担相应风险。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对出借人的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尽职评估,不得向未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评估不合格的出借人提供交易服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对借款人的年龄、身份、借款用途、还款能力、资信情况等进行必要审查,避免为不适当的借款人提供交易服务。 第三十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建立客户信息安全保护及投诉处理制度,不得不当使用、泄露客户信息,对客户投诉应当依法、及时答复处理。 第三十一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行业监管制度、标准规范、自律准则开展信息披露;鼓励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结合自身实际,更加全面、及时地向社会公众、平台客户进行信息披露。 第三十二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在其官方网站醒目位置公布省政府金融办、江西银监局、省互联网金融协会等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 第三十三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每月向注册地县(市、区)金融办(局)、银监分局等部门报送机构经营情况、财务数据、信息披露公告文稿等有关资料。 第三十四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机构出借人与借款人资金存管、信息披露情况、信息科技基础设施安全、经营合规性等重点环节实施审计;应当聘请有资质的信息安全测评认证机构对信息安全实施测评认证;应当引入律师事务所、信息系统安全评价等第三方机构对本机构合规和信息系统稳健情况进行评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在上年度结束后4 个月内向注册地县(市、区)金融办(局)、银监分局报送年度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信息安全等级测评认证报告等。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有关报告若被发现与事实情况存在重大差异的,省政府金融办有权拒绝接受由该机构出具的报告,向行业主管部门通报。 第三十五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下列重大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通过注册地监管部门向省政府金融办、江西银监局报告: (一)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出现重大经营风险; (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因商业欺诈行为被起诉,包括违规担保、夸大宣传、虚构隐瞒事实、发布虚假信息、签订虚假合同、错误处置资金等行为; (四)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息系统发生网络攻击、网页篡改、信息泄露等重大网络安全事件,造成较严重后果。 第三十六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在5 个工作日内通过注册地监管部门向省政府金融办、江西银监局报告: (一)因违规经营行为被查处或被起诉;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三)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省政府金融办、江西银监局以及市、县(区)金融办(局)、银监分局等监管部门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可以依法采取多种措施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包括日常监管、风险排查、现场检查和风险处置等。现场检查可根据需要,组成跨部门联合现场检查组,联合现场检查组由省政府金融办或市、县(区)金融办(局)具体牵头组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配合现场检查,不得以商业机密、技术权限受限等为由阻碍检查。 第三十八条各级监管部门应当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开展非现场监管,省政府金融办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全省统一的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收集、整理、分析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业务活动,持续监测风险状况。 第三十九条省政府金融办有权根据相关监管规则,依据备案登记材料、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的信息数据及评估参数等内容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分类,将评估分类结果在省政府金融办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等公示。 第四十条各设区市金融办(局)应当牵头建立网络借贷行业重大事件的发现、报告和处置制度,制定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地协调处置有关重大事件。各市、县(区)金融办(局)应当及时将辖内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重大风险及处置情况信息报送本级人民政府、省政府金融办。省政府金融办及时将辖内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重大风险及处置情况信息报送省人民政府、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 第四十一条省政府金融办、江西银监局、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网信办等共同建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工商注册、备案登记及注销、合规经营承诺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违法违规等信息,通过统一的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实时交换数据、共享信息。各设区市参照建立本辖区信息共享机制。 第四十二条各设区市金融办(局)、银监分局应于每年3 月前向本级人民政府和省政府金融办、江西银监局报送上一年度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监管情况报告。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应于每年3 月前向省政府金融办和江西银监局报送上一年度网络借贷行业的自律管理情况报告。 第四十三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有关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处罚;有关法律法规未作处罚规定的,省政府金融办、江西银监局、市、县(区)金融办(局)、银监分局等监管部门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将其违法违规和不履行公开承诺等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等监管措施;省政府金融办可以给予警告、人民币3万元以下罚款和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处罚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备案登记并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由监管部门依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及本细则第四十三条予以处罚,在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示,进行风险提示。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分支机构开展经营但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交材料的,各设区市金融办(局)应要求其限期补交有关材料,将有关信息反馈至省政府金融办。省政府金融办将拒不报备材料的分支机构情况反馈至总部注册地的监管部门,在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示,进行风险提示。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细则由省政府金融办会同江西银监局、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网信办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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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2.95亿 邮储票据“变形记”
票据业务能改善银行自身的资产负债结构,增强盈利能力,又能促进经营流动性,因而受到银行青睐,成为银行的一个重要业务组成。但在早前的快速发展中也埋下了一些“地雷”。1月27日,银监会公示对邮储银行违规票据案件的处罚,又一桩涉案金额达数十亿元的票据案由此浮出水面。业内人士认为,加强银行合规检查及推动电子票据进一步发展等,是对走形的票据操作纠偏的重要方法。 再现亿级罚单 继广发银行侨兴债事件和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批量造假掩盖不良,在近期分别引来银监会数亿元罚单后,银监会再次“亮剑”。根据银监会1月27日的公告,近日银监会统筹协调相关银监局依法查处了邮储银行甘肃武威文昌路支行违规票据案件,对涉及该案的1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计罚没2.95亿元。 12家受到处罚的机构分别为邮储银行武威市分行、吉林蛟河农商行、绍兴银行、南京银行镇江分行、厦门银行、河北银行、长城华西银行、湖南衡阳衡州农商行、河北定州农商行、广东南粤银行、邯郸银行和乾安县农村信用联社。 事件的源头出在邮储银行武威市分行身上。2016年12月末,邮储银行甘肃省分行对武威文昌路支行核查中发现,吉林蛟河农商行购买该支行理财的资金被挪用,由此暴露出该支行原行长以邮储银行武威市分行名义,违法违规套取票据资金的案件,涉案票据票面金额79亿元,非法套取挪用理财资金30亿元。 “这是一起银行内部员工与外部不法分子内外勾结、私刻公章、伪造证照合同、违法违规办理同业理财和票据贴现业务、非法套取和挪用资金的重大案件,牵涉机构众多,情节十分恶劣,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评价这一案件时,银监会再次使用了如此严厉的措辞。 相应的还有重罚。银监会对案发机构邮储银行武威市分行罚款9050万元,对违规购买理财的机构吉林蛟河农商行罚没7744万元,对绍兴银行、南京银行镇江分行等10家违规交易机构共计罚款12750万元。因此案件被予以警告甚至丢了饭碗的银行高管也达数十人,有的还被移送司法机关。 频发票据大案 近年说到票据业务,绕不开的一个关联词就是“风险”,因为自2015年开始,先后有多家银行发生了票据风险事件,从国有银行、股份银行到城商行接连“中招”。例如在2016年前4个月,农行、中信银行、天津银行先后曝出票据黑天鹅事件,农行的案件涉及金额达39亿元,另外两家票据案的涉案金额分别为9.69亿元和7.86亿元。 银行票据核查不严、票据在银行间的转让“被掉包”、银行与资金掮客灰色交易等问题也相继暴露。有业内人士总结了票据违规的几种主要形式和原因,包括企业相互串通签订假购销合同骗取银行承兑,或集团企业通过关联企业、关联交易套取银行信贷资金;银行本身盲目扩张业务,放松审查,甚至放大信用,超规定限额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与企业勾结,联手包装“票据”,利用假银行承兑汇票骗取银行信贷资金;银行在经营票据贴现业务过程中,为争抢票源违规降低贴现利率;个别银行职工利用工作之便,以自己或其亲属名义成立“票据包装公司”,充当票据掮客等。 之所以有这么多种“花式”钻空子的方式,与票据业务可操作空间较大不无关系。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表示,多起票据案暴露出银行在票据审核、流转、保管等环节都存在漏洞,而且票据业务已衍生出一个产业链,票据可以贴现,加上银行承兑信用度高,因此可以操作出好多个层面来。 银行内部管理不善也是一大原因。曝出票据案的一家银行人士曾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银行以前核查票据多是走形式、报报表,不会真正落实核查。票据“被掉包”多是出于这个原因,没有真正看票据在不在,仅凭直觉就了事。 推进电子体系的迫切 随着票据风险的爆发,监管层开始加强对票据业务的监管,也令央行构建的电子票据体系加速推进。根据央行要求,自2017年1月1日起,单张出票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商业汇票应全部通过电票办理;自2018年1月1日起,原则上单张出票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商业汇票应全部通过电票办理。500金研究院院长肖磊表示,纸质票据挪用风险大,电子票据会更加透明。 电子票据体系推进下的一个产物就是上海票据交易所(以下简称“票交所”),成立于2016年末。2017年监管进一步在多个文件中点名“票据空转”、“监管套利”,并加大检查处罚力度,无真实贸易背景票据以及监管套利业务减少。 票据市场去杠杆效果明显。票交所近日发布的《2017年票据市场运行分析报告》显示,票交所2017年电票承兑量已占88.99%,贴现占97.1%,转贴现及质押式回购占98.51%。 除了将票据电子化,业内人士认为,对于银行票据违规行为,监管还可以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环节、贴现环节为主线,重点审查银行在办理业务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例如有选择地调阅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企业的档案资料,审查签发汇票手续是否合规;给予授信的客户,是否在授信额度内办理;提供全额保证金的客户,是否在交验有关证明后办理;承兑申请人是否向银行提供商品交易合同或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有无弄虚作假现象等。 江西财经大学九银票据研究院还指出,逐步加快建立统一的信用评级、资信评估、增信保险制度,成立统一的信用评级评估机构,建立健全适合票据业务的评级评估指标体系,实行信用定期考评制度,推行票据担保支付机制和保险制度,也是发展票据业务服务实体经济的关键任务。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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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拿出尾佣激励基金经理 基民和基金经理利益捆绑有三招
一则消息显露出“将基民和基金经理利益捆绑一起”的新招——有渠道愿意拿出部分尾随佣金激励基金经理做好业绩,这或许是业内一个值得密切关注的创新。 实际上,使基金投资者、基金公司、基金经理三方利益一致,促进基金经理做好业绩,行业也曾采取了很多方式,如浮动管理费率基金、基金公司或基金经理主动出手自购等。 而今年这一创新,或能实现基金投资者、基金公司、基金经理、银行渠道四方利益一致。期待这样的创新更多出现,让更多优秀基金经理创造出优秀业绩,让基金持有人通过公募权益基金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 渠道创新性激励基金经理 近期除了出现多只爆款权益类基金之外,还有一个新动向——银行渠道尾随佣金单向收取的模式也得以破冰。 开年以来,借着股市向好的东风,部分权益类基金销售延续年前的火爆行情,不少基金发行规模超50亿元。有接近某发行爆款基金公司的人士透露,该基金公司会根据基金经理业绩表现给出管理费分成的业绩奖励,主代销渠道某大型商业银行在尾随佣金上也给出了激励政策:基金经理达到该银行设定的业绩基准时,该银行会拿出一部分尾随佣金奖励给基金经理。 “银行不太可能直接给基金经理奖励,只能通过动态调低尾随佣金,再由基金公司作为奖金给予基金经理。”多名基金公司销售人士指出银行这类激励政策可能的实现形式。 作为基金零售端主要渠道,银行除了根据存量基金规模收取一部分管理费作为尾随佣金之外,新基金认购费等也会用作首发激励,给到银行一线销售的理财经理。银行渠道通常更倾向于多卖新基金,做大中间业务收入,在销售过程中并不完全以投资者利益作为出发点。 “在基金销售环节中,银行获利最大。如果基金经理业绩好,银行能够让利一部分,可以激发基金经理积极性,银行存量客户满意度提升,也能给银行带来新的基金销售规模增量。” 北京一位基金公司销售人士指出,尾随佣金根据基金经理业绩动态调整这一新的模式或可以实现基金公司、基金经理、银行渠道、投资者多方共赢。 也有上海基金公司产品部总监认为,结构性牛市下,权益类基金销售也出现分化,绩优基金经理动辄吸金上百亿,大多数基金公司权益类产品依旧在2亿元成立线附近挣扎,这也是渠道争夺明星基金经理的主因。“尾随佣金动态返还的模式,不排除是银行发起的倡议。优秀的基金公司和优秀的基金经理是非常稀缺的资源,这类基金销售并不依赖于渠道,反而是渠道跟着基金公司‘喝汤’。在这样的情况下,基金公司给予基金经理的激励也可以让渠道来支付。” 他说:“未来银行再想发封闭两三年的基金,市场上可以找到的优秀基金经理有限,这也意味着可以实现此前爆款基金效果的基金经理已经不多,银行把自己的渠道客户锁定两三年,它也希望给客户比较理想的收益。” 不过,这一模式在银行渠道能否普及尚不得而知。“基金销售尾随佣金在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比不小,该银行市场化程度高,而四大行都是国有制银行,市场化程度低,其他银行能否跟进目前很难判断。”北京一家基金公司销售总监称。 基金经理拿出真金白银自购 近期除了爆款基金引发激励新动向外,近两年不少爆款产品都有基金经理自购,也被视作基金经理和投资者利益捆绑、看好基金前景的一大理由。 例如备受市场关注的兴全合宜基金,首募规模超过了326亿元,成为历史上募集规模第三大权益基金,该基金的基金经理为谢治宇。根据去年相关基金的半年报,谢治宇就持有他管理的兴全合润分级基金超百万份。此外,去年基金半年报显示,兴全社会责任的基金经理傅鹏博、兴全趋势的基金经理董承非都持有自己管理基金超过100万份。 之前中欧基金明星基金经理曹名长拿出500万元购买自己管理的基金中欧恒利,而去年半年报显示,他还持有自己管理的中欧潜力价值灵活配置基金超过100万份。确实,基金经理拿出真金白银自购也显示出对未来的信心。 据悉,海外市场数据统计分析了高收益基金团队的几个特征,其中一个就是基金经理购买自己的基金(100万美元以上)。 Wind数据显示,去年半年报披露基金管理人员持有份额超1万份的主动权益基金达到1208只(不算指数型基金,各类型分开算),其中不乏天治核心、华商未来主题、中欧时代先锋、广发聚祥、富国城镇发展、东方红睿华沪港深等业绩不错的产品。不过,往往基金公司员工持有份额多的基金,意味着公司员工对该基金经理投资水平的认可。 “我会投资自己管理的基金,一般一年以上看基本能获得较好收益。”深圳一位基金经理说。还有一位基金经理也表示,为了避嫌,他没有开设股票账户,没有其他开支的资金都基本投资与自己管理的基金。 其实,在私募界,不少产品都有投资经理跟投,这样往往更能促使基金经理稳健运作。 等待“新规”的浮动管理费率基金 之前东方红资管旗下部分基金采取浮动费率引起市场关注。事实上,基金行业对基金管理费率问题一直都有争议,旱涝保收的固定管理费率也引起部分基民不满。因此,行业内设立浮动费率基金的初衷是为了实现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捆绑,激励基金管理人做出更好业绩。 据Wind资讯统计,截至目前,浮动费率基金共47只(各类型分开算)。从实际运作效果上看,一批浮动费率基金表现较好,如东方红产业升级、东方红睿元三年定期、安信价值精选、兴全新视野、银华回报等。不过,整体来看,与固定费率基金相比,浮动费率基金的业绩优势并不突出。 据悉,曾有券商报告显示,在股市处于上行阶段,普通主动管理型基金的收益高于浮动管理费基金;在股市大幅波动以及下行阶段,浮动管理费基金的抗跌性强于普通主动管理型基金。 目前来看,浮动费率基金主要有两类,一是设置业绩基准,超过部分收取附加管理费(属于业绩报酬型);二是根据不同业绩收取不同的管理费率(支点式浮动费率),如某款基金设置前一年收益率低于-5%时,管理费为零;前一年收益率大于等于-5%,低于8%时,管理费率为1.5%;前一年收益率大于等于8%时,管理费率为2.5%。采取类似后一类浮动管理费率模式的基金更多。 当然,有浮动管理费率机制的基金并不意味着业绩就会好,投资者最好在购买基金之前了解清楚,不要跟风购买。 这些浮动费率基金产品或许也即将迎来新规,去年《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收取浮动管理费指引(初稿)》下发并征求意见。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市场也在等待正文细则,会根据市场情况选择布局,他所在的公司可能会给业绩优秀的明星基金经理量身定做此类基金,这样也有助于理顺基民、基金公司、基金经理三者关系。 从此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来看,一些细节也引发市场关注,最受关注的一点是出资金额低于100万元的基金经理别想去管发起式浮动管理费基金产品。此外,提取业绩报酬基金应当引入发起式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采取逐笔计提法提取业绩报酬,双费用上限不可超资产规模5%、计提周期不得短于一年,基金经理需五年以上从业经验且奖金要递延发放,等等。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基金行业绩优基金经理的品牌号召力越来越大,未来一旦浮动费率基金文件下发,此类基金数量有可能增多。若基金投资者和基金经理利益真正能够捆绑,将会形成良性循环,有助于促进基金经理保持好业绩。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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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码中植系:万亿帝国走向台前?
解码中植系:万亿神秘帝国“走向台前”? 创立后以中融信托为核心平台低调布局20年,近两年来在资本市场高调运作;创始人神秘依旧 哈尔滨中融国际大厦。中植系万亿金融“帝国”从这里起步。 新京报记者彭彬摄 1月19日晚间,美尔雅(600107)的一则公告,揭开了中植系资产运作的神秘一角,在勤上股份收购凹凸教育和思齐教育的过程中,中植投资知悉上述内幕消息后,由中植集团决策实施内幕交易行为。 记者注意到,近两年来,“中植系”成员公司及相关人员已经三次遭遇监管处置,而作为对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自然人,解直锟本人从未遭到点名。 作为中国资本系的重要一员,长期以来,中植系通过自身持股,或是股东、亲友、部下等种种关联方隐秘操控等方式,先后入股过数十家A股上市公司。截至2016年时,有分析认为中植系已经是万亿金融帝国。 近年来,中植系逐渐在台前“活跃”,先后成为数家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中有的甚至入主后不久又谋求退出,引发市场热议。尽管如此,外界依然难以窥测到中植系的内部运作方式,就连记者接触到的中植系的“老家人”,对中植系最大印象也是“低调、神秘”。 “著名歌星毛阿敏丈夫”、“中央汇金公司总经理胞弟”……长期以来,中植系创始人解直锟被贴上一个个标签。各种猜测和传言多年不息,解直锟从未露面和回应。近日,记者向中植集团总部表达采访意图,工作人员称需要请示,但截至发稿未再进行回应。 中植系万亿帝国何以形成、如何运作,解直锟又是如何从一个印刷厂工人变身为资本大鳄的? 走进监管视野? 中植系两年三领罚单 1月26日,美尔雅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长李轩因个人原因辞职,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在此一周前的1月19日,美尔雅公告显示,董事长李轩及其他相关方涉及内幕交易勤上股份,遭到证监会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这是公开信息中,“中植系”及其成员收到来自监管层的最新“罚单”。 截至目前,美尔雅的实际控制人为中植企业集团董事局主席解直锟,刚刚辞职的董事长李轩,则是2016年“中植系”入主美尔雅后提名的“自家人”。简历显示,除了出任美尔雅董事长,李轩还兼任中植投资董事长。 根据证监会披露的调查信息,作为中植投资负责人的李轩等人,在事先打探并获知勤上光电与相关方收购内幕后,建议并推动中植投资在敏感期从二级市场买入勤上股份股票,共计花费3.37亿元。 最终,中植投资、李轩及相关中植系人物分别领罚。中植投资被要求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外,还被处以60万罚款,李轩被给予警告和处以30万罚款。 这并非中植系首次遭遇监管的“板子”,2016年5月20日,深交所下发了中新融泽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新融鑫、中新睿银的处罚通知。穿透股权结构,这三家公司的背后实际控制人均为中植系掌门人解直锟。 深交所称,中新融泽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买入上市公司荃银高科股份达到5%时,没有及时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没有停止买入荃银高科股份,违反了相关证券法规,深交所决定,对中新融泽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新融鑫、中新睿银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并将该处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开。同年6月,中新融泽及其一致行动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6年7月,中植资本遭到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江苏证监局称,2016年5月11日至13日对中植资本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涉及4项问题,包括子公司出资额、基金托管不符合规定;2014年8月21日后成立的基金,在对外募集时未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以及法人代表和高管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 中植集团官网上,发布于去年11月20日的一篇文章称,央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后,中植集团第一时间认真学习《征求意见稿》,并表示要“拥抱监管”“用新的逻辑来拥抱市场变化”。 截至最近这起因内幕交易美尔雅而被处罚,中植系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已经三领“罚单”。此前,在中植系漫长的发展史中,鲜见其遭受监管处罚的记录。 “反常”的进击 “千年二股东”走出幕后 频遭处罚的背后,是中植系近两年来在资本市场上一反常态的高调动作,和远超过去的曝光率。 从公开可查的信息来看,在正式走进监管和大众视线之前,中植系已经作为一个庞然大物“潜行”多年,很长一段时期里,中植系及其主人解直锟只是传说般的存在,市场对其的最大印象是“神秘”“低调”以及“千年二股东”。 2015年前,中植系已先后通过定增进入多家上市公司,“不偏不倚”坐稳二股东之位而不谋求控制权,惯于隐身幕后。 情况在近两年来发生变化。 2015年底,中植系旗下的中植融云以1.63亿元接手宇顺电子控股股东魏连速的652.65万股,魏连速同时将剩余股份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给中植融云,使其表决权比例达到13.97%。至此,中植融云成为拥有单一表决权的最大股东。 根据美尔雅2016年5月28日公告,建行湖北省分行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大股东美尔雅集团79.94%股权出让,受让方为中纺丝路。美尔雅在公告中还披露,中纺丝路的最终实控人为中植企业集团董事局主席解直锟。美尔雅成为“中植系”首家具有绝对控股权的A股上市公司。 美尔雅在2016年5月28日发布的《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曾披露中植系资本版图。其中,中植系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在5%及以上的上市情况,总计达18家。具体包括A股公司16家,分别为大名城、佳都科技、法尔胜、*ST宇顺、金洲慈航、荃银高科、宝德股份、格林美、兴业矿业、物产中拓、天龙集团、骅威文化、中南重工、超华科技、康盛股份、美尔雅;港股公司2家,分别为卓亚资本、老恒和酿造。 前述公告还披露了解直锟控制的投资平台,具体包括中植企业集团、中植资本、中植财富等共计27家企业;3家重点持股的金融机构:中融信托、中融基金、中融汇信期货。 新京报记者根据同花顺IFIND软件统计发现,截至1月25日,解直锟仍是美尔雅、宇顺电子和三垒股份三家上市公司的实控人。 今年1月10日晚,宇顺电子公告称,拟由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支付现金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成都润运100%股权,作价200亿元,该次交易构成借壳上市。 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该项收购是中植系资本运作的最新一例。除了借壳上市公司宇顺电子属于中植系旗下外,解直锟女儿解茹桐在2017年8月突击入股标的公司,股权溢价后解茹桐通过本次交易获利超25%。 中植系在市场日渐高调的同时,其掌门人解直锟神秘依旧。没有媒体正面采访过解直锟,也几乎找不到其本人在任何场合下的公开表态。 资料图 隐秘20年 借旗下平台编织巨网 从有限的资料看,自1995年起家于东北,到2015年后突然在资本市场“正面出击”,之间漫长的20年,解直锟及其中植系在资本市场的形象“沉默如谜”。 这种神秘不光是在资本市场。甚至在解直锟的起家之地和故乡——黑龙江伊春,人们对于他和中植系的了解都极为有限。伊春市五营区营区宣传部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解直锟在多年前离开起家地、向外发展时,几乎带走了所有亲属和旧部,导致当地鲜有人了解中植的内情。 公开资料显示,解直锟出生于1961年。1995年,中植系核心中植企业集团公司成立,解直锟任董事长。这一时期,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木材、木制半成品,并不包括金融。此时的解直锟只有34岁。而在1991年之前,解直锟还是五营区印刷厂的一名工人。这意味着,4年的时间,解直锟从一名国营印刷厂工人一跃成为中植集团的掌门。 新京报记者前往解直锟起家之地伊春市五营区探访时,解直锟多年的邻居向新京报记者证实了他曾为印刷厂工人的这一履历。 中植集团成立后,解直锟及其中植系逐步拥有多个运作平台,新京报报记者梳理发现,中植系重要的投资平台包括中融信托、盟科投资、西部建元、中植资本、嘉诚资本、中新融创等,通过这些公司定增进入上市公司。 例如,通过旗下中植资本、嘉诚资本、常州京控三路入股中南重工(现名“中南文化”)堪称资本市场经典案例。 当时,中南重工拟以8.56元/股的价格,向大唐辉煌原股东王辉、中植资本等对象合计发行不超过9651.54万股,并以现金方式支付约1.74亿元;另拟以相同的价格向常州京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74亿元,发行数量合计不超过2030.70万股。 工商资料显示,中植资本持有常州京控100%股权。与此同时,中植系也早已经在大唐辉煌潜伏:2011年4月,大唐辉煌新增823万元注册资本,由嘉诚资本等8名股东认缴。工商资料显示,嘉诚资本系中植系企业;2013年7月,大唐辉煌以7.97元/股的价格增发股份,中植系旗下的中植资本出面,花费1.9亿元认购2384万股,持股比例为25%。 收购前,中南集团持有中南重工1.42亿股股票,持股比例为56.10%。收购完成后,中南集团的持股比例将缩至33.59%,中植资本、常州京控及嘉诚资本合计持股比例约为19.9%,中植系由此成为第二大股东。 到2014年年底,“中植系”已织就一张低调的资本网络:位居十多家公司的前十大股东,如中南重工、SST华新、兴业矿业、上海电气等,但未对一家实现控股。 新京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发现,自2008年至今,A股市场披露过与中植系存在资本运作的企业案例超过50个,涵盖金融、文化、环保、农业等多个产业。 多年的运作,已经让中植系成长为一个巨大的资本帝国,公开资料显示,目前中植系已有信托、财富公司、并购基金、新金融、新能源及矿业板块等,总计资产规模超过万亿。 “弹药库”中融信托 其中,2001年通过参与重组而纳入囊中的中融信托,在中植系帝国后来的版图扩张中扮演了绝对主角。 2009年,中融信托抓住了当时的4万亿投资机会,通过大规模扩张,迅速抢占市场。截至2009年底,中融信托信托资产管理规模首度突破1000亿元人民币。 据媒体报道,解直锟的明星妻子毛阿敏也曾为中融信托发展做出贡献。“如今相夫教子的毛阿敏亦不时介绍明星过来买信托产品……” 以中融信托为枢纽和资金平台,中植系参与进多家上市公司的资本运作并获得股权。 而从持股情况来看,中融信托的第一大股东并非中植系,而是纺织央企恒天集团旗下的经纬纺机。2010年,通过将第一大股东的身份转让给央企,中融信托获得了国资背景。与此同时,中融信托的实际控制者则被认为是中植系。 在国资身份“加持”下,中融信托在地产信托领域狂飙突进。到2011年末,中融信托房地产信托资金规模达到了528亿元,占比30.31%,仅落后于中信信托的732亿元,位列行业第二位。 中融信托为中植系的各项资本运作“提供弹药”,也集中展现了中植系的经典“玩法”。 例如,在中植系收购西北矿业的过程中,中融信托起到了关键作用。2008年6月,中融信托设立了西北矿业股权部分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规模1亿元,用于支持中植企业集团旗下兴嘉盈公司收购西北矿业。 2010年至2012年,经过一系列股权转让,兴嘉盈成为持有西北矿业65.6%的控股股东。与此同时,中融信托又为兴嘉盈发起多个信托计划,兴嘉盈以所持有的西北矿业股权作为担保进行融资。2012年7月,兴嘉盈将西北矿业45%股权转让给金飞达变现。 至此,中植系的经典操作手法“成型”:通过中融信托筹措资金、参与上市公司资本运作获得股权或现金,进而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合作,然后通过股权质押,从中融信托继续获得资金,进行资产并购。 记者注意到,除中植系介入中南重工的几大平台之外,中融信托对中南重工关注已久,2011年6月,中南重工公告称将出资1.35亿元收购江阴化机。而在此前,中融信托多只私募产品已经提前潜伏。根据公司2011年一季报,中融信托五款私募产品分别持有中南重工88.01万股、62.76万股、58.11万股、49.22万股和49.1万股,共计持有中南重工30.72万股,占公司流通股的9.9%。 值得一提的是,中植系所持有的中南重工股份,大部分由中融信托接盘。 2016年3月29日晚间,中南重工公告,中融鼎新以19.1亿元受让中植资本持有的公司12.78%股份,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开资料显示,中融鼎新是中融信托旗下PE子公司。 在将资本棋局延伸至全国的过程中,中植系核心一度从东北老家“淡出”。本月,记者在哈尔滨走访发现,在中融信托成立后的办公地哈尔滨“中植大厦”,目前还剩下中融信托同业合作部及解直锟旗下的其子公司新湖财富。据中融信托同业合作部工作人员介绍,多年前中融信托主要业务已搬往北京,只有少量员工留守。公开信息显示,2008年,国内信托行业开始进入快速发展期,这一年,中融信托将自己的总部迁往北京。 “中融信托搬走后,中植大厦对外出租,主要出租给小贷、互联网金融企业,更换频次极高,许多企业倒闭、跑路后,投资者曾过来维权。”负责中植大厦夜间值守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大厦主体已经不是中植集团。 异地发展10年后,中融信托准备“衣锦还乡”。 去年11月,上市公司经纬纺机公告称,旗下中融信托拟增资至120亿,并将耗资10亿在哈尔滨建设总部大楼。在此一个月前,中融信托刚刚增资了20亿。 对于斥巨资在哈尔滨建总部大楼的原因,经纬纺机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中融信托在黑龙江省金融行业的地位和影响力、推动后勤保障、信息安全所需设施和设备的完善,也有益于改善哈尔滨总部办公环境,吸引更多人才加盟,也将推动中融信托取得地方政府更多的支持。” 记者注意到,作为中融信托最大股东,经纬纺机自身与哈尔滨并无直接“交集”,而哈尔滨则是二股东中植系及其创始人解直锟的故乡。 黑龙江当地官媒的过往报道显示,2015年,省长陆昊会见了“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解直锟一行”;到了2016年,陆昊再次会见解直锟时,当地官方媒体对解直锟的称呼变成了“中植集团创始人”。 截至目前,解直锟本人在中植系多家公司中都已无实际职务,而作为隐身幕后的中植系“灵魂”,解直锟对这个帝国的遥控仍在持续。 中植系 释义 中植系是指由资本大鳄解直锟控制的数十家上市公司、金融平台的总称,名称源于解直锟1995年创立的黑龙江中植企业集团,2001年,公司控股哈尔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后更名为“中融信托”)。 规模 中植系已有信托、财富公司、并购基金、新金融、新能源及矿业板块等。总部位于北京,拥有30多家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布于北京、上海、黑龙江、河北、河南、山东、山西、安徽、贵州和云南等多个省市。在纽约、伦敦、东京、新加坡、香港、澳门设立分支机构。目前集团拥有员工近万人,管理资产超过1万亿元。 现状 从2015年开始,不谋求控股权的中植系开始从幕后走向前台,目前在A股控股公司3家,持股超过5%的上市公司近2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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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部分早教机构“套路”:客源靠买卖、上课靠忽悠
无需任何培训或资质,只要投资几万元就可加盟;通过招生代理“购买”生源,广告内容与实际课程脱节;招生时随意承诺,合同语义模糊,缴费后立马“变脸”。 由于需求旺盛,目前针对0-6岁阶段的早期教育机构呈爆发式增长态势,其中乱象丛生。部分早教机构生意靠加盟、客源靠买卖、上课靠忽悠,家长们往往在付费之后才发现自己被“套路”。 营销“话术”、招生“套路”陷阱多 深圳的邝女士近日带着4岁的女儿乐乐(化名)购物时,被一个举着话筒的“星探”拦下,邀请孩子参加免费海选试镜。随后她们来到了位于海上世界的“深圳市时代华娱文化传媒公司南山分公司”。乐乐被面试后,一名总监夸赞乐乐有镜头感,并称海选两天计划挑选10个孩子,目前只剩最后一个名额,报名23800元两年的课程,可对孩子进行舞蹈、钢琴、形体等方面培训。他还承诺学员都可以在两家电视台的节目中参与影视表演。 邝女士心动,交了数千元订金,此后工作人员不断打来电话催款。邝女士想起当时工作人员称是“免费试镜”,又发现这家公司已遭到不少家长投诉,之前的家长称学习一年也没有任何活动。于是邝女士提出退还订金,工作人员以报名名单已上交为由拒绝。 记者辗转联系到深圳市时代华娱文化传媒公司营销部门张姓负责人,该负责人解释:“家长对于合同中关于影视表演的理解有偏差,公司每年组织1-3次活动,但能不能被电视台挑中,还要看孩子是否符合条件。”目前,深圳市消协、工商局已介入调查此事。 类似这种免费海选变高价培训,空头承诺拒不兑现的情况并不是个案。据了解,招生时采用的“话术”和“套路”,成为加盟机构向加盟商培训传授的重要内容。 记者以希望投资早教机构为由,拨通了一家名为“0-6岁大脑潜能激发班”早教机构的加盟广告电话,该机构号称在全国已经有超过130家分支机构。业务经理谢经理帮记者分析了从事早教行业的10大优势,包括无赊账、免库存、无售后、低成本、高利润等,且“不需要教师资质”,承诺只要5万元的加盟费,短时间就可帮记者实现“创富梦想”,并承诺提供“招生秘笈”。 打开《商业合作手册》中关于“招生秘笈”的部分,推荐使用咨询应变法、签单技巧法等应对家长,并赫然写着“永远不对家长说‘不’”“家长掏钱的速度等于被感动的速度”“依据家长的阶层推荐不同价位的套餐”。 生源被买卖 代理为多签单随意承诺 当您给孩子报名了早教机构,您可能不知道,还没开始上课,部分学费或已支付给了招生代理。据业内人士透露,借助招生代理拓客已经是早教行业公开的秘密。 经过引荐,记者以早教机构加盟商的身份联系到一名上海的早教代理,对方承诺“只需1万元,就可以帮你在两天内发售400个课程体验包,并保证5%以上的转化率,达不到这个数量1万元退还。”也就是说,花1万元可以招徕至少20名学生,按照每名学生每年学费至少4000元计,早教机构两天可以产生至少8万元的回报。因此这名招生代理生意非常火爆,档期已经排到3个月之后。 也有加盟中心以收取佣金方式帮助加盟商招生。“0-6岁大脑潜能激发班”谢经理提出,可帮助加盟商拓客,按照学费的10%收取佣金:以山东省某市为例,0-6岁儿童约6万人,其中有1.2万名幼儿家长了解到全脑课程,又有2400名家长参加体验,有240名家长现场报名,以每人4000元学费计算,学费总额为96万元,加盟中心将会依照之前的约定,收取加盟商9.6万元“服务费”。 据知情人士透露,由于招生代理或者早教机构的营销人员不负责教学,唯一的动力就是多签单,所以在招生期间,会虚构教师资质、编写成功案例、夸大教学效果,且会对家长做出许多空头承诺,纠纷往往由此产生。 “套路”之中早教“空壳化” 专家呼吁加强监管 中国产业信息网发布的《2016-2022年中国早教市场运行态势及投资战略研究报告》数据显示,中国婴童教育市场正值高速发展期,2017年早教市场规模约为2000亿元。 早教机构向连锁型、规模型发展本无可厚非,然而产业化发展并没有带来教学质量的同步提高。除了正规的教育品牌,近年同样涌现出部分不具备教育资质的早教机构,披着幼儿教育的外衣,从事着敛财的买卖。拓客有成本,营销要付费,教育的内容则逐渐空壳化。教育理念东拼西凑,甚至完全违背幼儿成长规律,打着低加盟费甚至零加盟费的幌子招揽投资商,教育质量无从谈起。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员、家庭教育首席专家孙云晓指出,教育部颁布《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强调教育应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他呼吁加强对早教机构教学内容的监管,让幼儿教育回归教育价值和教育理想,让无序产业化和来自成人的“教育焦虑”放过我们的孩子。 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首席教育专家卢勤指出:“家长不应该在大量的选择中慌了阵脚,教育部门应该纠正幼儿教育无序开发乱象,跟上时代的脚步,让我们选择的教育更加符合孩子的天性。”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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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晗李晨陈赫参投涉黄平台被查 奔兄团这是要....
大噶,不知道有没有留意1月26日在各大官方媒体报道了一条新闻:【北京查处涉黄网络直播平台入刑第一案:国内明星参投】。大致信息是:一款名为“Peepla”的网络直播平台存在淫秽色情表演内容,有多名男主播进行淫秽色情表演。该平台为手机App,是一款国际通行的直播应用平台,由国内一些明星参与投资。此案为国内同时追究直播平台和网络主播刑事责任第一案。 据北京青年报的新闻介绍,关于这个“Peepla”网络直播平台,国内外用户可通过微信、手机号码等多种渠道登录,并可以充值打赏主播。该平台以提供男性淫秽表演为噱头,直播内容尺度大,主播和观众数量众多,国内国际影响恶劣。 这个面向男同性恋群体的直播平台简直辣眼睛!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下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大家随便感受一下这个尺度…… 这种毒瘤软件一天都不能多留!去年,专案组就先后将涉案公司的一些主播和骨干抓获。当时Peepla官方微博称,尊重应用市场所在地的政策和法规,将在苹果应用市场中国区下架,但其他国家和地区不受影响。 本来是一件普通的扫黄打非的社会事件,但之所以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和各大媒体的转发,就是因为这个涉黄直播平台,是有明星参股投资的。作为社会公众人物,明星们一言一行都在大家的监视下,而投资涉黄平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这可不是件小事儿。据新闻介绍,“Peepla”是“咸蛋家”直播平台的海外版,其主体运营公司背后有不少明星股东。 说到这个peepla和咸蛋家,软件的运营主体都是大连东海金控科技有限公司,这个公司创始人是郭涵,商标、公司这些都是他的。郭涵曾经在百度和时尚集团工作,和他一起创办咸蛋家的合伙人刘晓光,也来自时尚集团市场部。这是一个典型的“时尚系”产品,从投资人到管理层,处处打着时尚集团的烙印。 在这个公司的股东名单里,有几人都是或曾经是时尚娱乐圈中人。投资人苏芒,时尚集团CEO,人送时尚圈女魔头。投资人郑恺、陈赫、李晨,这些都是娱乐明星。其中李晨和郑恺,参股都是3.53%,苏芒是2.11%,陈赫是0.90%。 这件事确实会给明星带来一定负面影响,但涉黄毕竟是大事,这些明星迄今都没有出来回应。但涉及到明星参股投资,自然也变成娱乐八卦新闻。最初新浪娱乐报道该事件时就圈出了相应的几位明星。大家都知道娱乐圈里有两个重名的“李晨”,可以看到当时圈出的“李晨”是演员李晨,就是我们熟知的大黑牛。 为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特意去天眼查看了一下资料,里面显示确实是大黑牛本人无误。 而且在2016年4月,李晨在横店拍戏的间隙还在咸蛋家平台做了直播。当时人民网还发了一篇新闻报道这件事。 然而重名背锅这件事还是砸到了另一个主持人“李晨”的身上。在其他的一些八卦娱乐号里同样跟进了这件事,但手动圈出的“李晨”从铁牛李晨,变成了主持人李晨Nic。 而当时新浪报道圈出的大黑牛那篇,后来竟然被删掉了。之后营销号跟进,圈出的是李晨nic,论坛和微博里都是大黑牛的粉丝在控评,说这个平台是主持人李晨投资的,和演员李晨没关系。有意思的是,李晨nic自己都站出来了澄清:这家公司没有我!但网上的舆论还是几乎一边倒地坚持:不管,反正就是你李晨nic! 关于真假“李晨”的这波舆论视线转移究竟是不是有意为之,还尚且不能定论。但这件有着恶劣社会影响的明星投资事件,到今天的热度似乎慢慢下降了,大家对这件事的关注度也少了许多,不过这件事本不该就这么过去。 明星并不是碰不得的敏感话题,既然打着明星的旗号去经商投资,必然会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和引导效应。这次的涉黄直播,虽然明星们没有直接参与平台运作,但作为股东依然有监督和审核的责任。向大众输出这样的低俗产品,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相关明星确实也要好好反省一下。 说到涉黄投资,奔兄团还真是一家“亲”先后出事,这次是李晨、陈赫、郑恺,去年就有报道称鹿晗所参与投资的清晗基金就涉嫌投资一款“色情社交”应用。2017年2月6日,VC机构清流资本联合鹿晗、新希望集团宣布,共同成立清晗基金。杀入创投圈的鹿晗在清晗资金的运作下确实一路吸金,身价日涨。 据公开资料显示,2016年底,清晗基金投资了深圳一家对对科技有限公司,其中持股3.33%。而对对科技旗下有一款“假装情侣”的APP,正是这款APP被质疑有“色情社交”嫌疑。据了解,这款“假装情侣”的应用,号称打造90后的恋爱全过程社交。 不过有用户在进入该APP后,发现这款应用充满了文字性爱(又称“文爱”)信息,而且其中有不少疑似未成年用户。表面看上去是纯情交友的平台,等到进入聊天室之后,就会发现很多人直接进入主题,尺度不堪入目。 但是该软件反应迅速,目前假装情侣APP“啪啪啪那些事”、“爆照专区”等功能已经关闭,一些用户发布的或涉色情内容的照片已被标注“色情或广告”、“图片违规”,无法显示。 从鹿晗到李晨陈赫郑恺,奔兄团参与创投却接连因涉黄被查中招,出师不利。一个可预知的现象是,创投圈的明星成员将会越来越多。数据显示,光2016年入局创投领域的文娱明星超过30人,明星投资人入股的创业公司超50家。由此可见,未来明星参与投资很可能会成为一个趋势。 所以这件事不该只是在新闻上报道两天就过去了,而应该引起更多明星投资人的注意,也为明星如何选择正确的互联网产品投资提了一个醒。颜值越高责任越大,对于这些明星参与投资的项目而言,明星的加持既是发展机会,但同时也会在更多的舆论和社会监督下运行。 明星吸金能力强,在年轻群体当中有号召力,但对于明星来说,并不是挟粉丝就能佛挡杀佛,虽然能够一时凭借自己的明星光环投机赚点外快,但投资行业的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而由于对行业与产品不了解,往往很容易进入一些投资大坑。对于互联网行业来说,互联网金融、网贷行业与打擦边球的直播、软色情社交APP等领域极易触礁。 明星之所以是明星,因为个人本身就自带品牌,因此在参与创投项目的投资必须懂得爱惜羽毛,也需要考虑项目给个人带来的品牌风险。所以不管是陈赫李晨郑恺鹿晗,还是其他正在参与创投的明星们,都要在这个深水的投资行业里擦亮双眼,做好预防功课,规避套路风险,做好正面的社会引导!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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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骗局上千人中招 名为刷单实为“商品贷”
当蔡晶(化名)意识到自己被骗报案时,江苏无锡市梅村派出所,已经聚集了几十名有同样遭遇的大学生。 “只要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帮助手机店办理手机分期贷款或现金贷协议,不用自己还贷款,还能拿到一笔200到500元的佣金”。从去年11月份开始,无锡不少大学生和打工者来到当地梅村附近的手机店,争相办理这种手机分期贷款。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了解到,为了多拿些佣金许多人一下签了数个 “商品贷” 和 “现金贷”,背上了少则万元,多则几十万的贷款。然而,不少人这笔佣金在口袋里还没捂热就接到贷款公司的催款通知,部分贷款公司称,逾期不还将“采用非常手段”。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从无锡市公安局新闻中心获悉,这一案件涉及受害者达2600人左右,受骗金额数千万元。 蔡晶办理手机分期时,手机店老板使用了虚假工作信息,填写的分期申请单 刷单 蔡晶(化名)是无锡某高校大二在校生,2017年11月18日,她通过朋友介绍来到一家“苹果手机专卖店”。手机店老板称需要刷单来提高业务量,答应每单给予200元的佣金。 蔡晶对记者回忆称,手机店老板当时要求她提供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父母和朋友的电话等。填完信息后,手机店老板又拍下她的身份证和银行卡的正反面照、手持身份证自拍照,并将这些照片上传到App。 办分期的业务员在帮贷款者操作办理分期 2小时后, 蔡晶的手机上多了几个借贷APP。 蔡晶告诉记者,知道是这种“刷单”时,是有些担心的,毕竟是以自己的名义借贷,但手机店老板称“贷款不用你还,每月我们会提前一天,打到你银行账号上用于扣款,绝对零风险。”她的朋友也表示,“很多人都如约还完了贷款。” “分期申请”上显示,蔡晶摇身一变成为无锡某电子有限公司的一名质检员,月收入4500元,分别贷款为:普惠4100元,分18期购买苹果7plus;有用3880元,分15期购买苹果7plus;佰仟3780元,分12期购买苹果7plus;拍分期3488元,分18期购买苹果7plus;捷信4680元,分15期购买苹果8plus。 “工作信息和薪资都是他们帮我伪造的。手机店老板教我们,网贷平台的电话回访时不要称自己是学生,说已经工作了”。蔡晶随后向记者出具了学校教务处开出的“在校证明”,分期申请书上除了姓名和身份证号外,确系伪造 蔡晶说,当天她成功“刷了5单”,共收佣金1000元。 蔡晶的银行流水账单显示:12月17日收到店老板支付宝转账2089.82元用于扣款,12月18日分别支出355.30元、466元、418.27元、407元、443.22用于拍分期、有用、捷信、普惠、佰仟五家网贷平台的分期扣款。 失联 “第一期确实还上了,第二期就出事了。”1月9日,又快到还款日时,微信群里突然有人说,“老板跑了”。 蔡晶告诉记者,目前连本带息共欠款32304.63元,这笔钱对她来说就是巨款,哪里还得起?她的语气里透露着无助。1月11日,万般无奈的蔡晶选择了报警。 然而,来到派出所后她发现,原来被“刷单”欺骗的不止她一个。 为了维权,蔡晶和其他受骗学生们建了好几个数百人的微信群。在这些学生中,大多是“商品贷”,两万起步。许多学生称,当时整个刷单过程都有人替他们操作,只要他们配合提供相关信息即可,最后,很多人连协议也没有留。 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获悉,受害者中不仅仅是大学生,还有更多外来务工者者。 龚阳(化名)是无锡一家电子厂的员工,12月15日他被刘峰(化名)和张斌(化名)的中介开车从硕放带到查桥一家苹果手机专卖店刷单。当天,龚阳共刷了8单,得到了1700元佣金。 1月13日,龚阳得知老板失联后,急忙赶往查桥派出所报案。龚阳家境不好,很小便辍学外出打工,23岁的他要负责弟弟和女友两个人的生活费,他常在休息时外出兼职。“她们说做这个一年多了,就借用一下我们的信息,很安全。1700元的佣金对我诱惑很大。” 受害者称,事情发生后,很多中介和当初办理业务的业务员均失联。许多学生怀疑这是一起有预谋的诈骗案,背后有由中介、业务员、门店老板等组成的一条金字塔式的完整产业链。 经过努力,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联系到了中介张斌(化名)。祖籍安徽的张斌在无锡从事劳务为生,他有好多劳务公司、中介都被骗了,他只是其中一个。“我们只负责给门店带人,做成一单得佣金500元”。 “得知老板失联的消息后,我整个人都傻掉了”电话中张斌情绪无比激动、委屈。 费欣(化名)经营着一家名叫“一辉通讯”的手机店,主办电信业务。几个月前,她以“日薪1000以上”招聘中介来介绍刷单。秦明(化名)提供了当初与费欣聊天的截图给记者,截图中蔡欣明确表示,“首付我付,月供我还,手机我拿,你拿提成。” 手机店老板招收中介时朋友圈截图 事发后,费欣扔下一句“大老板跑了,我也是受害者”随后把“追债者”一一拉黑。 目前,涉事的手机店许多都已经大门紧闭。 还债 如今,学生们既怕还不上款影响个人信用,又觉得委屈,毕竟无论是手机还是贷款出来的现金,他们一样都没拿到。 “欠了这么一大笔债不敢让家里知道”江苏信息技术职业学院一名大二学生李然(化名)称,因刷单背负了16000元的债务。她交给记者一段电话录音,录音里某网贷公司的客服催促她尽快还款,否则“采取非常手段追回欠款”。 多名学生告诉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手机店老板失联后,他们赶紧联系了相关网贷平台,只有捷信一家网贷平台积极登记受害者名单、暂停了催款。但是部分网贷平台,在说明情况后仍是每天几十个电话轰炸,有的甚至读取通讯录等方式,给事主所有联系人打电话催收。 被骗者手机因逾期被各个网贷平台打爆 捷信公司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在此次诈骗案件中公司也属于受害者,目前他们已经在登记受害者信息,对受害者的欠贷催款暂时停止,正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 “利息每天都在涨,早晚被逼上绝路!”因为这次“刷单”,即将毕业的大学生王凯,在提前离开了实习的单位,在上海的餐馆找了个工作,准备赶紧赚钱还债。 而蔡晶说“吃一盏长一智,来年多长点心吧”。 警方:嫌疑人被控制 1月26日,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从无锡市警方获悉,这一案件已于1月11日正式立案调查,并将嫌疑人金某和刘某控制。 无锡警方称,经初步统计,实际报案人有750人左右,但涉及受害者达2600人左右,受骗金额数千万元。 嫌疑人通过中介发布兼职信息(为手机店刷单),参与者就能拿到几百元的佣金(好处费),诱使受害者签订手机分期贷款或现金贷协议,但嫌疑人压根就没想着要为受害者还贷款。 手机店老板在微信群里招人刷单 “本案中嫌疑人金某负责招揽贷款者,刘某负责下一环——销售手机。举个例子,假设手机3500元,他们就以3000元出售,然后给贷款者200佣金、介绍人500佣金,剩下的全是自己的”无锡警方相关负责人称,按照这个模式嫌疑人注定是还不上的。 无锡警方称,本案涉及多个小额贷款公司,有的是有资质的,有的是无资质的,相关账目也非常复杂,检察院已经提前介入。该案审理结束后,如果嫌疑人具备偿还能力,法院会通过相关方式要求他对受害人进行偿还。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律师:嫌疑人涉嫌诈骗罪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任战敏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本案受害者均已年满18岁,是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提供个人信息,包括身份证号、父母和朋友的电话、银行卡的正反面照、手持身份证自拍照并上传到借贷App。在手机分期贷款或现金贷协议上签了自己的名字,这种民间借贷关系是成立的,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作为成年人,应该对以上行为产生的后果有一定的判断,应该明白可能产生的风险和法律后果。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贷款利率如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本案受害者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贷平台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本案中,嫌疑人金某和刘某涉嫌诈骗罪。 理由如下:(1)嫌疑人金某和刘某主观上具有诈骗犯罪故意。嫌疑人金某负责招揽贷款者,刘某负责销售手机。综上可见,嫌疑人金某和刘某分工明确,主观上具有诈骗犯罪故意。(2)嫌疑人金某和刘某客观上实施了诈骗犯罪行为。在客观方面,嫌疑人金某和刘某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欺诈方法骗取他人财物的诈骗犯罪行为。嫌疑人金某和刘某虚构刷单赚取佣金、隐瞒贷款事实,欺骗受害者签订手机分期贷款或现金贷协议,并没想着要为受害者还贷款。 任战敏律师认为(1)为避免上当受骗,如需贷款,尽可能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如银行等)办理贷款;(2)在办理贷款前,应重点阅读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违约责任等权利义务,确认无误后再签字确认;(3)谨慎理性贷款,不轻易相信非法小额贷款的中介或广告,防范不法中介机构利用客户身份信息办卡冒领冒用,透支消费;(4)中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尚不成熟,面临骗贷风险,手机分期贷款或现金贷运营平台必须通过多个维度、多种手段进行反欺诈甄别。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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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解困小微企业融资难
尽管为了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特别是融资难,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一系列政策,但其中基数最大的小微企业,因为缺乏抵押物、创业成果尚未转化、担保体系不健全、信息交换不及时等问题,依然存在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对此,北京商报记者特邀北京市政协委员共同探讨如何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共同为解困小微企业付诸行动。 可利用信用再担保帮助高科技及文化企业融资 北京市政协委员、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总裁 直军 北京市政协委员、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总裁直军表示,对于当下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信用再担保是一个不错的解决办法,目前国资公司旗下企业已经开展这项业务,避免了高科技及文化类小微企业因无抵押物导致的融资难融资贵。 相较于银行业资产总额动辄几百万亿元量级来说,全国担保行业去年底的资产总额只有1万多亿元,规模小却作用大,是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手段,对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作用。 “现在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最大的原因是信息不对称,债权人不了解债务人,担心债务人还不了款,所以需要担保。” 直军表示,以国资公司旗下的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再担保公司”)为例,他们通过大数据摸底,发现在经济下行的情况下,高科技企业、文化创意企业、现代服务企业依然表现出良好的成长性,在北京地区的中小微企业贷款中不良率相对较低,因此他们出面帮助和指导担保公司控制风险的同时,引导担保公司加大对高科技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的市场开拓,帮助担保公司和银行开发优质客户资源。 据了解,从2010年开始北京再担保公司与北京地区担保公司合作,为高科技企业和创业企业提供服务,帮助它们融资。从2012年北京再担保公司率先在高科技企业最聚集的海淀地区,与各种孵化器、创业园合作,重点为园区、孵化器里的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支持,2012年推出创业贷以来,已经累计为超过700户科技型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规模8个亿,很好地响应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为创业企业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在700户创业企业中,超过10%的企业通过几次融资支持走上新三板,或者被上市公司溢价收购,经营得到了更好发展。这是国有企业在新形势下勇于创新、适应经济发展需要所做出的有益尝试。 支持科创企业融资 银行不应用原有方式 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国建设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余静波 1月23日,余静波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只要用心去考虑,银行也大有可为,其中针对科技创新型企业融资,不应该按照原来传统模式,无抵押不贷款,努力解决社会痛点。 “我虽然并不分管普惠金融部门,但身为政协委员,要时刻关心北京金融方面最需要的是什么。”余静波对北京商报记者说道,他此前去建设银行的北京中关村分行进行了调研发现,现在的一些科创公司都是轻资产的公司,没有资产抵押。“如果按照银行原来传统模式的贷款,为了预防风险的发生,在没有担保和抵押的情况下,贷款很难进行。我们建设银行也要有大行担当,也要为解决社会的痛点和难点的问题。” 余静波表示,为了推进惠普金融,建设银行专门成立了普惠金融部,主要就是解决小微企业的贷款困难问题。而在产品的设计方面,2016年6月,建设银行推出了全流程在线的“小微快贷”业务模式。据了解,“小微快贷”通过行内信息整合、行外系统互联,对小微企业及企业主个人的金融资产、信用状况、房产抵押等内部信息,以及人民银行征信信息、纳税信息等外部信息的挖掘、采集和分析,利用互联网渠道进行快速便捷的贷款。“这样既解决了小微企业没有担保难融资的困境,也能让企业更加注重自身的信用。” 而建设银行的“小微快贷”产品,也在实际上缓解了了民营企业或者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据建设银行信息披露,截至2017年末,建设银行“小微快贷”贷款余额974.47亿元,贷款客户15.2万户,累计投放1718.23亿元。另外,截至2017年末,建设银行普惠金融领域贷款(人民银行口径)新增1110.48亿元,其中,“小微快贷”贡献突出,新增占比达70%。 “在去年的基础上,我们今年也将加大力度进一步完善,对北京市整体的发展做到尽职尽责。”余静波也提到,建设银行除了在普惠金融方面将加大力度以外,还将进一步在渠道网点方面进行创新,打通“最后一公里”。他介绍称,建设银行推出了“智慧柜员机”,解决了网点排队难、易出风险的问题。另外,“裕农通”app的推行,为没有银行网点的农村提供了金融服务,也支持了中央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 缓解融资难应构建高效金融服务体系 卢国懿 北京市政协常委、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1月22日,北京市政协常委、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卢国懿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在中央的政策引导下,北京市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整体向好,但在微循环方面仍存在融资覆盖率不够、融资成本高等问题。本市应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特点,创新政策引导方式,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构建优质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小微活,就业旺,经济兴。”在卢国懿看来,数量庞大的小微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未来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动力源之一,有较高的发展潜力和融资需求。与大中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经营素质偏低、抵质押物缺少、风险抵御能力差,既难以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也难以成为银行“青睐”的对象,大量的小微企业存在资金缺口。而且,即使获得了银行信贷资金,利率往往也要高于大中型企业,部分小微企业融资的年化利率甚至接近20%,融资成本相对较高。 卢国懿坦言,近年来北京市政府以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已经为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仍存在,因此要集聚力量共同构建高效的金融服务体系。政府应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注重顶层设计和统筹安排,通过设立专项领域扶持基金、加大财政补贴、搭建信息平台、完善京津冀协同票据交易中心功能等方式,切实发挥好政策引导作用;商业银行应有机统一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卢国懿指出,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并不单单是指贷款,更多的是综合金融服务,比如提供集票据业务、账户管理、结算业务、代发工资、财会金融咨询等于一体的金融管家式综合服务,但这对银行意味着需要配置大量的网点和人员。“手续、程序、人力、物力,对于银行来说都是要面临的问题。在这方面,政府应研究推进符合当前形势的金融规制建设,支持商业银行更好地为小微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卢国懿认为,在政府政策和机制支持下,商业银行还应为小微企业量身打造特色化产品体系,打通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例如华夏银行在2013年就推出了“法人按揭贷”融资产品,以企业所购房产作为抵押按揭贷款,解决了不少小微企业用款的燃眉之急,2017年推出了升级版的房产抵押类产品——房贷通,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最高额度2000万,与同业的同类产品相比,贷款期限长、审批速度快,极大地提高了小微企业的资金使用率,降低了信贷成本。“政府对商业银行在合理审慎的基础上开展的小微企业业务产品创新,也应给予适当的激励和支持,从而推动商业银行不断提高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效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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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严审重塑市场秩序 各方需适应监管新常态
七否六、五过一……首次公开募股(IPO)企业发审通过率不断突破市场预期,看似意料之外,却在情理当中。当前和未来一段时间,把好资本市场入口关,防止企业“带病上市”乃是IPO审核的重中之重,这也就要求发行人、中介机构等市场参与主体需尽快适应新的监管尺度。 自去年10月17日新一届发审委履职以来,IPO审核的速度和力度,与此前相比有着明显的差别。不到五成的发审通过率,改变了以往IPO上会企业大多数能平稳过会的状况。不少市场人士惊呼“本届发审委史上最严”,甚至不少人质疑发审突然严苛难以适应,过会率太低不近人情。事实上,从严审核并非空穴来风,注重上市公司质量的核准标准早有监管表态。证监会主席刘士余曾在第十七届发审委委员履职仪式上强调,既要强化发审委制度运行监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打造忠诚可靠、干事创业的发审委队伍,又要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切实提升发行审核质量,严把上市公司质量关。IPO发审常态化之时,审核趋严已是必然之势。 要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必须在提高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比重的同时,更注重市场质量的优劣,IPO审核从严从紧正当其时。一方面,IPO堰塞湖仍然高悬,监管层必须疏通困扰资本市场多时的IPO融资难题,对接中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客观要求,让更多优质企业到资本市场融资发展,改善整个市场的生态体系和质量;另一方面,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也要求资本市场必须从源头切断可能引发风险事件的个体登陆A股,损害投资者利益,影响投资者信心。在市场看来“过分严苛”的审核,正是在现行经济发展大背景和资本市场客观要求下,必须把握的监管原则。 对于新股审核日趋严格这一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应有足够的认识。改革有阵痛,适应得越早越容易抢占先机。新一届发审委对企业财务的真实性和可核查性、关联交易、毛利率异常等财务问题保持了高度关注,对涉及独立性、代持、业务模式等方面的相关问题也十分重视。过去,业界过于依赖净利润、净资产等单一指标的做法,已明显不适应新的审核态势。发行人应摒弃弄虚作假之心,扎扎实实做好主营业务;中介机构须充分尽职调查,对发行人的经营合规、财务真实、信息披露准确性负起责任,更多关注市场空间大的新经济领域企业,当好“看门人”。不管发审通过率如何变化,可以确定的是,IPO大门随时为经得起考验的发展质量高、合规性强、主营业务突出的企业打开。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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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法发放、催收私贷、网贷加大刑事打击
(原标题:对非法发放网贷加大刑事打击)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洪克非)正在进行的湖南两会上,湖南省政协常委李定珍呼吁对网贷加强监管,对非法发放、催还私贷、网贷的行为加大刑事打击力度。 李定珍说,当前仅校园贷平台就有100多种,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和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青少年陷入高利贷陷阱,给社会秩序带来不良影响。大学校园,包括城市刚就业的年轻人群体,已成不良网贷、私贷的重灾区。 她在提案中指出,某些校园贷平台设置高利贷陷阱,诱导学生过度盲目消费,形成恶性循环。对于贷款逾期者,动辄以恐吓、暴力、发“裸贷”资料等方式催收,侵犯学生权益。不法放贷者采取恐吓、殴打等手段进行暴力催收,甚至催生出“裸贷”行业,不堪催款压力的大学生弃学的案例屡屡见诸报端。这些行为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和高校的校园秩序造成重大危害。 李定珍呼吁,应该对以非法方式发放、催还私贷、网贷的行为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公安部门及司法机关对个人及组织以非法方式发放高利贷,特别是对借贷人及其家属亲友以辱骂威胁、损害名誉权、在网络公开裸照和其他个人信息侵犯隐私、限制人身自由、强迫从事性交易等方式催还私贷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对于群众举报要依法受理,尽快解救受害人,在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依托大数据平台提高办案效率,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并联合宣传单位,走进校园、社区以案说法进行警示,为年轻人提供良好的学习、就业和创业环境。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8年01月29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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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慎峰:证监会愿与广大新闻工作者一起 唱响资本市场主旋律
近日,中国资本市场新闻报道主题座谈会在京召开,证监会副主席姜洋出席并讲话。会议介绍了2017年中国资本市场新闻报道优秀作品评选情况,揭晓评选结果。部分获奖媒体负责同志作了发言。证监会主席助理张慎峰主持会议。 张慎峰表示,近年来,奋战在新闻报道和媒体传播第一线的广大新闻工作者,秉持崇高价值追求、恪守职业操守,传递资本市场好声音,为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进入新时代,中国资本市场肩负新使命,证监会愿与广大新闻工作者一起,携手同行,戮力同心,讲好资本市场故事,唱响资本市场主旋律。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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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了么强制设"推广费"名目并扣费 商家称属于典型欺诈性质
蓝鲸TMT频道1月27日讯,近日,据大连广播电视台报道,大连、河南等地区的众多餐饮商户集体遭遇了饿了么的强制扣费。据悉,在饿了么订单中,多了一项“赔付单”的扣款,每单被扣掉3元钱,名目是“推广费”。 一位餐饮经营者表示“所有商家被扣的钱,大家都不知情,我们是合作关系,有任何的信息、活动,必须要征得我们同意,我觉得这个性质不对,这是典型的欺诈”。 去年12月29日,河南郑州等地有餐饮经营商户通过微博反馈这一问题。微博“上当的饿了么商家”发言称,“我们这里的商家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少则损失一千多,多则损失将近一万……互相推脱责任,让我们的血汗钱打水漂,这是不是等于诈骗,和小偷有什么区别”。留言跟帖中,也有商户表示成都等地区也遇到了同样情况。 对于此事,饿了么平台官方客服称已将情况反馈给专人处理,会在24小时内回复。但至今未得到饿了么方面的回应。这些被莫名扣费的商家表示,如果和饿了么协商不成,他们将通过法律渠道向饿了么讨说法。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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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谷“飞行汽车”课程全球首发:把交通从二维推向三维时代
1月24日起至2月8日,硅谷前沿技术教育平台Udacity与MIT、斯坦福顶尖科学家联手打造的“飞行汽车”认证课程,开始面向全球首次招生,专注培养自动化飞行领域的飞控算法工程师、无人机系统开发工程师,把人类交通从二维推向三维时代。该课程由Google无人车之父、Google X创始人 Sebastian Thrun与 MIT航空航天学教授等权威科学家领衔主讲,学员将通过这门课程学习自动化飞行的软件编程知识,并能用代码驱动真实的无人机。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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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首家无人超市暂停营业 回应称升级后将重开
开业四个多月后 成都首家无人超市暂停营业 去年9月3日,西南首家无人超市“GOGO无人超市”出现在武侯区大悦城,一经亮相,便引发市民的围观,媒体纷纷报道。然而,4个多月后,有市民却发现,“GOGO无人超市”已暂停营业,同属一家公司的无人货架项目“GOGO小超”也宣告停业。与此同时,该公司曝出拖欠员工工资的消息。 GOGO无人超市目前已暂停营业,货架上仍摆放着货物。 对此,运营“GOGO无人超市”、“GOGO小超”的成都小芒果科技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告诉成都商报记者,无人超市项目只是暂停,等升级人脸识别后再开业,无人货架项目“GOGO小超”因公司扩张速度过快,选点失误,已于去年11月停运,“但这并不代表无人零售行业有问题,我们仍对此项目抱有信心。” 至于网上曝出的拖欠员工工资一事,这名负责人回复称,此事属实,但拖欠的是“GOGO小超”项目员工工资,并非“GOGO无人超市”项目员工工资,目前,公司正在加快清算,争取尽快将工资补发。 / 记者探访 / 两家GOGO无人超市均暂停营业 武侯区大悦城的广场上,那个没有收银员、只需要手机刷一刷就能购物的无人超市,就开在保安亭外一座20平方米左右的玻璃房子里。商场保安程辉依然能够想起,开业之初,这个超市两个小时就吸引了千人参观、百人购物。而现在,两张暂停营业通知分别贴在玻璃房子的入口和出口。成都商报记者看到上面写着:因系统升级,无人超市暂停营业,敬请期待。落款时间为2018年1月22日。透过玻璃窗,能看到货架上依然摆满货物,灯也亮着。 GOGO无人超市目前在成都拥有两家店,大悦城店于去年9月3日开业,去年10月底,位于青羊区的万达店也正式开业。25日,成都商报记者看到,目前万达店与大悦城店一样,均处于暂停营业状态。 在去年12月的一次采访中,小芒果公司品牌宣传负责人胡俊曾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当时两家无人超市的平均客单价为33至37元,平均单日流水1300至1500元,“经过3个月,市民的新鲜感已经过了,现在的客流量才属于正常情况。”胡俊表示,单日流水1300至1500元符合公司的预估,不算后台研发成本已实现盈利。 而同属于这家公司的另一个项目——无人货架“GOGO小超”则已经停业。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GOGO小超”遍布于各大写字楼,有500多个点位。 / 员工爆料 / 工资已拖欠数月,部分人离职 与此同时,在网络上,也有员工曝出成都小芒果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员工工资的行为。 25日,成都商报记者联系到在微博爆料被拖欠工资、已从公司离职的小刘,“我进入公司第二个月就被拖工资,往后几乎每个月都在拖。”小刘说,按照公司规定,正常发放工资的时间是每月17日,但很少准时履行过,“总要拖到月底才发,然后逐渐变成下个月的月初再发。”到去年11月过后就再也没有从小芒果科技领到过应发的工资。 另一位已离职的员工小李,也表示曾遭遇公司拖欠工资。“之前人事说大概1月份发,1月份我们又去问,人事却说不知道。”小李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大家去找老板,但老板避而不见。 随后成都商报记者又联系到小芒果公司在职员工小张,小张说:“我从去年入职到现在,只按时领过一次工资,其他时候都在拖。”1月17日,公司宣布放假,小张和同事们回到家中。后来,公司又通知一批员工回去上班。 目前,被拖欠工资的员工和前员工们准备通过劳动仲裁的途径讨回公道。“同时有部分员工找了律师,想要起诉,正在准备递交材料。”她们说。 / 公司回应 / 关于停业 “无人货架”扩张太快导致失败 “无人超市”大概在春节后重开 对于“GOGO无人超市”暂停营业一事,25日下午,成都小芒果科技有限公司一名负责人回应了此事。这名负责人称,“GOGO无人超市”并非停业,“我们正在测试自主的人脸识别系统,测试完毕就将重新开业,时间大概在春节后。” 这名负责人承认,公司另一无人货架项目“GOGO小超”确实已停止运营,进入项目清算阶段,而这个项目失败,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公司在该项目上“扩张速度太快”。 该负责人介绍,“无人零售”是去年的“风口”,公司上下一度雄心勃勃,于去年8至9月几乎同时上线了“GOGO无人超市”和“GOGO小超”两个项目。前者投放到大型商业综合体,计划在全国投放500家;后者投放到上班族聚集的写字楼,两个月便扩张到500多个点位。 “现在来看,我们的GOGO小超项目扩张速度过快,步子迈得太大。”该负责人表示,公司内部在市场判断上失误,业务部署也没做到位,错误的市场判断和步伐阻碍了“GOGO小超”的发展,但他们现在依然相信“无人零售”商业模式的发展前景,依然将GOGO无人超市作为公司的未来。“希望外界能给小芒果更多的包容,给我们时间。”他说。 关于欠薪 “后续清算完成后将补发” 对于网上曝出的公司拖欠员工工资一事,这名负责人表示,事情属实。 “我们的确违反了相关法规,为此我们感到抱歉!我们将积极善后,一定不逃避责任。”该负责人向记者解释,欠薪问题是由无人货架项目“GOGO小超”的失败而导致的,涉及到该项目员工30余人。 而为员工补发薪水的前提,是完成GOGO小超项目失败的后续清算工作。该负责人表示,正常核算周期大概半年或以上,现在他们将加快进度,预计4、5月份把工资补到员工手上,同时给投资人一个交代。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GOGO小超”和“GOGO无人超市”项目虽然同属公司,但两个项目的运作是各自独立的。被拖欠工资的员工均属于“GOGO小超”项目,与“GOGO无人超市”无关。 但小刘、小李均告诉记者,两人都为“GOGO无人超市”工作过,“公司的很多项目我们都在做,尤其研发部门,两个项目都在做。”小张也表示,自己就是专属于“GOGO无人超市”项目的研发成员。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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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或20年后普及氢燃料汽车,续航里程1000公里
(原标题:2040年日本或普及氢燃料电池汽车,续航里程1000公里) 新华社东京1月28日电日本新能源和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近日制定目标,计划至2040年在日本普及以氢气为行驶动力的燃料电池车。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该机构还将推进技术研发,提高电池性能,降低车身制造成本。 据《日本经济新闻》网站报道,根据该目标,氢燃料电池车的续航里程将延长至目前的1.5倍,达到1000公里,到2040年该车型的保有量将由目前的2000辆增加到300万至600万辆。 同时,车载电池的单位输出功率将增至目前的3倍。随着氢罐尺寸不断缩小,车身重量将减轻。 燃料电池车具有行驶过程中不排放二氧化碳等优点。此次日本新能源和产业技术综合开发机构与电力公司、燃料电池厂商、研究机构等合作,修订了燃料电池与氢技术的开发规划图,以推动燃料电池车的普及。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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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返乡车票背后的利益局
“假我都请好了,票还没买到!”年关将至,和回家的喜悦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人们抢不到票的无奈。 从开放网络购票以来,12306网站、手机各种APP成为春运铁路购票的重要渠道。前几年代抢票曾是一项不付费的服务,如今收费和增值服务布局日益明显。目前,很多抢票软件的功能都默认购买20或30元的VIP极速通道,用户购买后可拥有更大的带宽或者提前预付出票;此外用户还可付费购买或者分享给好友获取抢票加速包…… 今年,京东、携程、同程、美团、飞猪等平台抢票大战依旧火热。对于各大互联网企业而言,布局抢票除了借此获取流量和用户,反哺其他主营业务,火车票背后的经济账也日益明显,一条规模高达千亿的春运抢票产业链已形成。 拼抢的市场 一直处于灰色地带的“抢票产业”最初进入巨头视线是在2013年。 依靠独家推出的抢票功能,360浏览器在春运抢票高峰的12月市场份额急速增长,使用率大幅提升,至12月21日使用率达到22.91%,创下近年来国内浏览器产品使用率最高的纪录。有传言称,经此一举,360浏览器拿下了3000多万的新增用户,震惊业界。 从那以后,百度、搜狗、UC等大大小小各个浏览器都推出了免费抢票功能,这个业务成为了它们必争的流量和用户增长新入口。 根据QuestMobile发布的年度报告《2016年度App价值榜》,360手机浏览器在2016年12月人均使用时长为351分钟,挺进App全榜单的第十名,不仅超越了QQ浏览器,还超越了快手、陌陌等视频交友类app。 除了PC端之外,通过搜索App store发现有近30款抢票软件,不乏网易、携程、去哪儿、美团、飞猪、同程、智行火车票、高铁票务、抢票达人、抢票大师、抢票王、铁友火车票等等。移动端的抢票软件的模式多为加价购买保险的形式进行增值收费,价格在20元-100元不等。 铁友火车票前身为久久票务网,2011年7月被携程收购,智行火车票则于2015年7月被携程1亿元收购。 高铁管家隶属于北京市活力天汇科技有限公司,活力天汇主要做机票和火车票预订,从2009年成立以来,获得了3轮超10亿元融资。 美团抢票功能也大同小异,有先付款出票即抢、出票锁位后再付款、提前预约的形式进行抢票。 “一票”难求,返乡方式愈发多样化 根据相关部门预测,2018年春运全国旅客发送量将达到29.8亿人次,与上年春运基本持平。其中,道路24.8亿人次,下降1.6%;铁路3.89亿人次,增长8.8%;民航6500万人次,增长10%;水运4600万人次,增长4%。简言之,除了道路人次下降,其他路线人次全面上涨。 在预测中,今年春运抢票形势将有所缓解。一方面,由于我国列车数量已经增加至3819对,且高铁、城际等快速列车占比达60%,铁路整体运力大幅提升;另一方面,2018年春节较晚,学生放假较早,学生流、务工流、白领流在时间上得以错开。 然而,预想中的抢票难度下降并没有发生,“一票难求”“望票兴叹”依然是2018年春运的“主旋律”,但今年春运出行方式相比之下略有改变。 2018年,选择打车、拼车、自驾甚至骑行的方式回家的人群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大幅上涨。根据滴滴顺风车的预测,2018年将运送3300万人次返乡,这个数字相当于滴滴顺风车在2016年、2017年两年在春运期间运送乘客回家总人数的3倍。 除了滴滴顺风车外,猎豹5年前就开始推出橙色大巴,为买不到票的乘客提供提供免费返乡大巴。据悉,猎豹橙色大巴到达全国18座城市,已累计发出101趟大巴,平安行驶了118000公里。 在火车、高铁、飞机这三条主流返乡方式上,“曲线回家”成为2018年最受追捧的策略之一。 具体言之,“曲线回家”包括“最优路线中转”、“空铁联运”、“公铁联运”等多种方式,以笔者的小伙伴为例,她没能买到北京-长春的直达票,抢票平台为她推荐了“北京-沈阳-长春”的中转方式,总时长只多了两个小时。 一张票背后的利益局 在互联网巨头加持下,传统的“黄牛”业务也开始涨价。据投资界了解,去年一张票平均加收50元服务费,今年已经涨到了100元,根据距离远近还会适当再累加。理由也是简单粗暴——“一票难求”。 各大浏览器、出行平台积极为用户抢票背后,原来线下的客流导入线上,也再现了“排队”盛况。各家大战的背后,它们的商业模式也日益清晰。 对于携程、同程、美团而言,抢票业务则可以更好的增强用户黏性,同时也是一个非常好的用户增长入口。而且,对于这些平台而言,通过买票入口,也可以链接到自己的其他业务,比如汽车票、专车服务、餐饮、酒店预订等,进一步扩大盈利规模。 此外,诸多抢票软件都推出了有偿抢票、插队抢票的服务,也成为平台的一个收入来源,在增值服务方面,加速包、提醒服务、快递服务、不显眼的保险等都是抢票业务收入的一部分。 一直以来,抢票业务都游走在法律的边缘,首先,12306官方并没有授权任何平台代理自己票务业务,其次,“有偿”的出现严重的破坏了公平性。虽然,携程方面曾官方回应“花钱抢票成功率提高不大”,但是有失公正的行为已然发生。根据相关规定,代售车票过程中,加价或变相收费属于价格违法。 另一方面,抢票软件也很可能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首先,在网页端,部分网站在下载抢票软件的同时,借机搞搭售,进行捆绑式销售行为,比如在系统默认选项中增加“抢票套餐”等额外有偿服务,或者趁机让用户默认也下载了其他软件;其次,在手机端,用户选择抢票服务时,某些软件也会自动帮用户勾选付费服务,如果用户没有仔细确认,就很可能在不知情的条件下,完成了消费。 此外,由抢票软件代抢车票的车票衍生出的一个隐患是个人信息的泄露。由于火车票是实名制购买,旅客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常出行城市等大量的个人信息暴露在第三方平台。即使平台的后台旅客数据是明文存储的,但如果安全防范手段薄弱,将导致用户隐私可以被直接访问。 结语 在每年一度浩大的“中国式回家”中,催热了中国特色“春运经济”。作为最为特殊的消费季,背后还有每年迭代的升级版春运必备神器;还有从方便面、火腿肠、啤酒、饮料吆喝买卖的食品产业链向中国铁路统一冠名商标的食品安全生产链发展。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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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麦子金服内部公开信曝光:员工称公司已到大厦将倾的边缘
前几天又有自称麦子金服员工的人向Tim君曝光了其近期的问题,除了新任CEO、CFO(财富负责人)级别的高管再次批量离职以外(另外一个爆料人也提供了又一批高管离职的内容),还提供了一份“内部信”,据说是一位匿名离职员工写给麦子全体同事的。而信中提到的种种事件,也均为属实,并有公开报道。 以上为与爆料人对话截图 爆料人称该信是对方通过使用QQ邮箱发布给内部员工邮箱的,爆料人还称IT部门已经将内部邮箱的信件删除。想必读者中如果有麦子金服的员工,应该有人收到过这封信吧。 以上为与爆料人聊天截图 以下是公开信内容: 致麦子兄弟姐妹的一封信 大家好,我曾经和大家一起奋斗在麦子的前线,虽说离开了,但对同事、对公司不能说没有感情,从起初对公司的信任到不解到猜疑,直至现在的厌恶,经历了复杂的心路历程,加上听闻公司要求每人必须在朋友圈按格式转发明明是说谎的公告。我想现在是时候站出来说些可能触及内心的实话了。 当年加入麦子之初,我是很骄傲成为麦子的一员的,公司的业务发展蒸蒸日上,众多行业精英的加盟,老板又是温文尔雅,颇具韬略,美女CEO。我一度觉得这是一个可以伴随我实现事业梦想的公司。 但是这种想法从去年我们B轮融资的闹剧开始产生了改变。我们在西郊宾馆召开了规模宏大的B轮融资发布会并邀请了众多媒体宣布了此消息,但当天就爆出B轮融资招行根本没有参与的消息。起初我和所有人一样觉得是媒体故意抹黑我们,并对他们嗤之以鼻。但而后与同事饭局时无意得知麦子确实没有融资方,银行系的投资根本就没有。所以我也在这里问下老板,你当时到底是怎么想的? 既然没有为什么要说有,为什么要召开这么大规模的发布会来宣布,甚至面对媒体还口口声声说大于等于三个亿,我觉得一个人出于个人原因偶尔可以有善意的谎言,但是这种弥天大谎怎么能说撒就撒?我们员工的脸往哪儿搁? 随后的大半年,我又了解到黄总在其他几个公司项目上签署了合同,临近落地却毫无原因的取消合同。这也是为何网络小贷牌照直到现在都没有拿到的原因吧。这些都使麦子在行业内的口碑也越来越差。令公司四处树敌,在媒体和政府的面前一再颜面扫地。而后日夜加班小黑屋搞存管上线,有问题可以解决,坦诚面对,但黄总你却偏偏要把责任往银行身上推,彼时我们是行业的笑柄。最令人失望的是惊闻公司竟然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完全公开中高层员工薪资,让员工参照各自工资自评互评,这在我职业生涯中前所未闻,连员工最基本隐私都得不到尊重,您的底线在哪里? 九月,公司公告要借壳上市,当时我内心就有种不祥的预感,会不会又出什么幺蛾子。结果呢,大家都知道了。这种不祥的预感最后还是应验了,又是最后夭折,扯皮不断。请问下黄总,这样尴尬的事为何总是发生在麦子身上?如果觉得借壳上市不好为什么当时会考虑?既然决定了就应该全盘考虑遵守合同,为什么又要突然终止,当您做出这种决定的时候,有没有替员工想想,员工们翘首以盼公司能早点上市可以拿到之前公司承诺过的“全员持股”。还有员工为了支持公司买了股票,甚至倾其所有。是你亲手摧毁了大家的期待和梦想,让你身边支持你的人蒙受损失。除了考虑你自己,有没有为给你卖命的员工想想? 说到终止上市,您不仅在内部推卸责任,又说对方操纵估值,这怎么可能,当监管部门是傻子啊?闹得公司又开始了负面缠身的日子,每天都可以看到不同的负面报道,而您如出一辙的将责任推给别人,自己装作一脸无辜。这是多么卑鄙愚蠢的行为,再后来招来了媒体一波又一波的深扒,还爆出公司挪用预收咨询费的事。这还不是大家心里公开的秘密?新闻出来后我仔细查看了公告。公司9月30日账面现金有1.5个亿,到了12月公司账上却有8亿?这种言论虽说能一时骗过公众,能骗得了麦子们吗?区区三个月公司从哪里搞来的6.5个亿,我们最近又没有融资。这钱是天上掉下来的吗?又用同样的戏法哄骗大家,这可是公司公开的回复,做这样打脸的事情还少吗? 您可能以为大家都不知道,但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这次上市不成功真正的原因是什么?真正的问题在于你,是你心里没有一杆秤,心术不正,无法控制情绪,不专业却又武断用事。这一年离职的那么多员工、高管哪一位没有为公司做出贡献,可他们离开真正的原因是什么您心里最清楚。恒哥、徐吉、陈展、何健、张华们有哪个不是伤心失望离开的?甚至被一路打到底,毫无颜面。其他的离职员工想法就更多了,同事们其实都知道。普通员工没日没夜的加班小黑屋最后因为黄总您的一时任性,结果呢,白干。高管有人拿出自己的资源亲力亲为,因为您的猜疑蒙羞离开,为何?因为一言堂,因为公司实在是乱。这是管理能力低下的表现! 那时七、八楼装修气味严重,我们深受其害,直接影响健康,而装修里面是否有劣质材料,你自己不知道吗?到新办公地点又要再忍受一遍?听说新办公地点每个角落布满了您可以随时查看的监控?听说技术团队的楼层空调是不工作的? 听说我们其实是被赶走的? 其实上市与否对于普通员工来讲只是一个简单事件,因为我觉得压根就没什么全员持股,员工能拿到股票吗? 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兄弟姐妹们,不要再对麦子抱有幻想了,公司每个月花费多少,推算930到现在的现金余额估计也维持不了几天了。我和你们一样曾经拿积蓄投资公司,而我也只能提醒身边亲朋好友,现在的情况已经到了大厦将倾的边缘,你们心里知道公司爆掉只是短期内一瞬间的事。你们在这里辛辛苦苦挣得工资够你们身边亲戚朋友赔的吗。以后你们怎么有脸面对他们! 当时离开我花了很大精力才入职心仪公司,原因很简单,行业猎头对于麦子看法很差,行业名声不好。有猎头给我打电话上来就问我,你怎么还在麦子啊,言语中充满对麦子的讥讽,我真是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我现在为自己曾是麦子的一员感到莫大的耻辱,担忧有一天会和某视某鹿某租宝一样,离职员工的征信都出问题。现在不走,更待何时?非要等到公司爆掉才相信眼泪吗? 技术的兄弟们,我知道你们会被授意你们立即删除这封邮件,但是请您们高抬贵手,体现出自己的正义感,让尽量多的同事能认清真相吧,毕竟大家都是曾在一起爬摸滚打的战友,让大家能早看到消息,避免损失。现在还在的高管们难道心里不慌张不嘀咕吗?有幸看到这封信的兄弟姐妹们,别忘了,你们也有尊严,你们有自己的想法和判断,你们不是傻瓜更不是提线木偶! 融资打脸、黑客攻击、存管被黑、高管离职、负面缠身、政策不利、被迫搬家、牌照未果、上市终止,现在还要尴尬的消费个人信誉违心转发朋友圈,无风不起浪,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你们不觉得可怕吗? 我们是有想法的,我们不会任人摆布,我们不是提线木偶! 从信中可以看到作者对自己的老东家“麦子金服”有很深的感情,也一度将职业规划和职业理想付诸于工作中,对公司有着无条件的信赖。更能感受到该作者对一同战斗过的同事的在意与不舍。 抛开文中作者的个人情绪化和主观看法,文中所揭露的事件均为已见诸报端的事实,员工离职率高更是不争的现状。前些日子Tim君独家报道过其各业务线CEO及CFO(财务负责人)离职的消息。文章《独家内幕:高管大批离职、股东撤资、融资造假! 这家平台还敢投?》,刚过几个月,新换的各业务线CEO和CFO(财务负责人)又相继离职。而新CFO上任仅仅几个月再度离职更令人感到耐人寻味,毕竟公司账目什么情况,财务负责人第一个知道,真的出事时,财务负责人也是要负责的。 如此高频率、高密度、高级别的管理层离职情况,放眼P2P行业,也是少见。不得不令人深思。 在上次Tim君独家曝光麦子金服高管大量离职等问题时,麦子金服第三方数据显示,平台资金持续大量流出,随后麦子金服便取消了第三方机构的数据对接,现在已经看不到麦子金服的资金流入流出情况。同时麦子金服还立即取消了债转功能,投资人要格外注意。 麦子金服旗下平台包括:麦子金服、财神爷爷、麦芽分期、名校白领贷、UNIFI、科来贷、大车贷(其中部分已经停止运营)。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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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转连发9份监管函,剑指资金占用和信披违规
1月26日晚间,股转一连出具9份自律监管决定书,这也是本周二股转连续下发15份监管函之后再次出手。 本次监管针对的依然是资金占用和信披违规问题。之前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就强调过要严查资金占用问题。 在1月19日的发布会上,高莉提到,要加强监管执法,保护投资者权益, “组织对挂牌企业专项检查,严查违规占用资金,督促中介机构提高业务质量”。 01 挂牌前资金占用+披露不及时 7家公司被自律监管 今天收到股转公司监管函的9家公司中有7家都是因为挂牌前有资金占用,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这7家新三板公司具体违规事实如下: 润丰物业(835411.OC)于2016 年 1 月 21 日完成挂牌。在2015 年 11 月 10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0 日期间,润丰物业及其子公司将 217.27万元拆借给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上述事项未在挂牌日前清理规范、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天亿信(837121.OC)于2016 年 4 月 22 日完成挂牌。申报日至挂牌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福及其控制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电子商务协会累计发生资金占用金额 165.53万元。上述事项未在挂牌前清理规范,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环翠楼现已更名为天参密码(837474.OC),于 2016 年 5 月 31 日完成挂牌。申报日2016 年 1 月 19 日至挂牌日 2016 年 5 月 31 日期间,天参密码与高晖富之间发生资金往来,资金占用累计 2347.1 万元,截至挂牌日资金占用余额 593.62 万元。截止到 2016 年 12 月 28 日,高晖富将所占用款项全部归还。上述事项未在挂牌日前清理规范、 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永丰食品(835566.OC)2016 年 1 月 22 日完成挂牌,自 2012 年以来,白世洲私自以公司名义签署 11 项对外借款合同为其个人借款,本金累计发生 14,042.5 万元,最终永丰食品承担还款义务的金额 6925.17 万元。自 2012 年以来,白世洲私自以公司的名义签订 7 项对外担保合同为其个人及关联方的债务进行担保,本金累计发生 3,140.00 万元,经白世洲个人偿还后, 目前经法院、仲裁机构判决、调解或仲裁确定担保债务本金 908.58 万元。 嘉宇特装(836212.OC)2016 年 3 月 28 日完成挂牌,申报 日后至挂牌日,控股股东王晓华占用公司资金共514万元。上述事项未在挂牌日前清理规范、未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铭阳股份(870826.OC)2017 年 2 月 10 日完成挂牌。2017 年 1 月 20 日至 1 月 26 日期间,因余建国个人资金周转需要,余建国通过朋友金焕君向公司陆续进行借款,借款金额总计 375 万元,上述借款最终由金焕君提供给余建国个人使用。当事人 认可前述事实构成关联方违规资金占用,上述事项未在挂牌前 清理规范并披露。 仁者科技(870598.OC)2017 年 1 月 24 日完成挂牌。2016 年 8 月至 2016 年 9 月期间,分笔提前支付了供应商采购款,供应商将部分款项借予其他自然人后转借予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储成刚,借款合计金额 1,335 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储成刚通过提前预付供应商款项,再由供应商通过其他自然人借与公司控股股东资金的方式,实质已经构成资金占用。 此举同时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1.5 条、4.1.4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第 27 条。 股转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处以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02 两家公司金三科技和ST 黔昌也被自律监管 相比前面七家公司,金三科技和ST 黔昌更任性。 金三科技(835477.OC)在2017 年 1-8 月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彭飞通过向非关联第三方公司预付账款等形式累计占用公司资金 441.05 万元。上述资金占用在发生时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 股转对金三科技和实际控制人之一彭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而ST 黔昌(834030.OC)有四项违规行为: 一、营业收入确认依据不充分。2016 年 12 月,ST黔昌向个人赊销天麻确认营业收入 790.69 万元的确认依据不充分,未见货物发运凭证、货物数量确认单据、购货方收货确认单据等。 二、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可能会对公司营业收入有较大影响的政策变动,未在申请挂牌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也未披露临时公告,直到 2016 年 4 月 18 日才在 2015 年年报中披露。 三、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2016 年,公司资金被股东及关联方累计占用金额为 118.8 万元。2016 年年报中存在表述错误。对于上述资金占用,未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并公告披露。 四、财务会计不规范。存在财务会计核算混乱、凭证附件不完整、财务会计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财务会计档案管理混乱的问题。 股转除对ST 黔昌、林普、覃剑、林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之外还提出了警示。 本周三,股转公司总经理李明在“2018新三板创新发展论坛”上表示,新三板市场将持续深化依法、全面、从严监管,一方面通过法律规则的完善,让市场参与主体知标准、明底线、守规则,另一方面强化市场监管,进一步优化自律管理和行政监管的对接机制,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的公平正义。 从严监管会是未来的主旋律,挂牌公司,你们可长点心吧!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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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监管“基本法”新版出炉,股票和股权投资实施差别监管
随着市场环境和监管风向的变化,实施已有七年之余的《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亦需与时俱进。1月26日,保监会发布新版险资监管“基本法”《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其中的亮点包括对股票和股权投资实施差别监管,赋予险企资金运用工作的独立性,明确保监会对违规险企的监管处罚权限。 作为保险资金运用管理的基础性制度的《暂行办法》,此前已经过多轮修订,每一次修改都体现了当时的市场环境和监管思路的变化。保监会资金运用监管部副主任贾飙在保监会通气会上表示,本次修订主要围绕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补充增加了新内容,二是将近年有益的实践经验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上升为部门规章,三是根据“放管服”要求,进一步深化保险资金运用改革。 修订后的《办法》共六章、七十八条,将于今年4月1日正式实施。2010年7月30日发布的《暂行办法》和2014年4月4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下称“2014年版”)将同时废止。 数次修订 十年前,随着保险投资渠道的不断拓宽,制定保险资金运用的“基本法”的工作便提上日程。2007年,保监会发布了《暂行办法》草案的征求意见稿,首次将“不动产投资”明确写入文件。时隔两年后发布的草案第二稿又发生很大变化,除了增加对股权投资和不动产投资的详细规定,还涵盖当时《保险法》新版的相关内容。不过彼时颇有争议的尚属新生事物的创业板股票,则暂未纳入。 2010年7月,《暂行办法》正式发布,允许保险资金投资无担保债、不动产和未上市股权等新的投资领域,整合并简化了保险资金投资比例。2014年4月发布的《关于修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对第16条作了修改,原规定中详细的投资比例予以删除,改为“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从事保险资金运用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相关比例要求,具体规定由中国保监会另行制定,中国保监会可以根据情况调整保险资金运用的投资比例”,此举被市场认为是近年来规范和松绑险资运用监管的又一重大突破。 随着市场和金融监管环境发生诸多新变化,《暂行办法》于2016年启动了新一轮修订,修改之处达29项,包括项新增条款和21项修改条款,涵盖保险资金的运用范围、投资管理方式、风险责任制度、内部控制体系和监管核准披露等。 2017年初,保监会就《暂行办法》修订向北京等六个省(市)人民政府和证监会等相关部委定向征求了意见。贾飙介绍,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保险资金运用的管理模式,以及险资投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以外的其他金融产品等方面,《办法》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梳理和吸收采纳。 整体来看,《办法》对于2014年版和2016年征求意见稿版既有保留,亦有新的增减部分。 纳入新品种,股票、股权投资实施差别监管 近年来保险投资渠道不断拓宽,特别是2013年保监会发布险资13项投资新政后,保险投资渠道空前松绑,与之相关的投资品种以及相关规定本次纳入《办法》,上升为部门规章,主要包括: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等私募基金;设立不动产、基础设施、养老等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除可以自行投资或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外,还可委托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开展受托保险资金投资业务。 此外,《办法》规定,保险资金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股票(即新三板股票),以及以外币认购及交易的股票,则由保监会另行规定。有保险资管人士指出,这意味着保险投资渠道再添新品种。不过,何时正式开闸,应该需要等相关配套细则出台。 除了增加新的投资渠道和品种,《办法》对于一些已有的投资品种予以调整。其中,值得关注的是股票投资的新规,将其分为一般股票投资、重大股票投资和上市公司收购等不同情形,根据不同情形实施差别监管。该条在2014年版和2016年版皆未出现。 对于为何实行该规定,贾飙对《财经》记者介绍,这是为了实现对股票投资的差别监管,从而防范险企非理性举牌,尤其是保险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非理性举牌行为。 这亦是与去年1月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资金股票投资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内容相衔接。该文件将股票投资分为一般股票投资、重大股票投资和上市公司收购三种情形。 所谓一般股票投资,是指保险机构或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投资上市公司股票比例低于上市公司总股本20%,且未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股票投资行为。重大股票投资则指保险机构或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比例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20%,且未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股票投资行为。 对不涉及举牌的一般股票投资行为,不增加限制性措施;开展一般股票投资涉及举牌的,则在信息披露要求基础上进行事后报告;达到重大股票投资标准的,应向监管部门事后备案;涉及上市公司收购的,需进行事前核准。 据了解,对股票投资实施差别监管以来,2017年非理性举牌的现象明显得到遏制。统计显示,2017年仅有中国人寿和中国平安有举牌行为,其中,中国人寿举牌京能电力、青岛港和中国联通,中国平安举牌旭辉控股、万国数据和汇丰控股。六只被举牌的股票中,A股仅有2家,且皆为国企。 对于股权投资,《办法》将2014年和2016年版中的“重大股权投资”的表述,改为“实现控股的股权投资”,并限定于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企业三大类。 对于《办法》对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的重新定义,贾飙表示,是为了体现“把股票和股权分开进行监管”的思路。 对接“大资管”新政,严管另类投资 2016年以来,险资不断加码另类投资,比例不断提升,目前广义上的另类投资已占四成。《办法》亦进一步加强了对另类投资的监管。去年11月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的监管导向和要求亦纳入其中。 比如,在对投资管理人受托管理保险资金的禁止行为中,《办法》新增“将受托资金转委托”和“为委托机构提供通道服务”两条。贾飙表示,此条是“大资管”新规的“降杠杆、去通道、去嵌套”等目标的要求,将去嵌套、去杠杆和去通道等要求纳入保险资管的监管之中。 值得注意的是,在另类投资的资金来源的一个重大变化是,2014年版和2016年规定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不得使用各项准备金购置自用不动产或者从事对其他企业实现控股的股权投资”,《办法》则改为“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购置自用不动产、开展上市公司收购或者从事对其他企业实现控股的股权投资,应当使用自有资金。” 根据规定,保险资金主要源于权益资产(资本金、公积金、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润)和各项准备金。诸业内人士认为,此项规定意味着,保险公司进行股权投资和不动产投资皆需使用自有资金,从资金源头切断了平台系保险公司用准备金大举进行另类投资之路,未来可能将由此产生新一轮增资潮或形成另类投资降温潮。 “大资管”新政之下,通道业务的主力军之一基金子公司与保险公司的业务合作亦受到限制。2016年版中基金子公司尚在保险资金的委托投资管理人之列,但《办法》已将其删除,基金子公司的产品亦不在险资可以投资的“其他金融产品”范围内。 此外,对于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行或发起设立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在三个版本中各有不同,2014年版规定的是“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行或者发起设立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实行初次申报核准,同类产品事后报告。保监会按照有关规定对上述事项进行合规性、程序性审核”,2016版改为“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行或者发起设立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实行初次申报核准,同类产品事后报告或者注册,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办法》的表述则简化为“实行核准、备案或注册管理”。 《办法》删除了2014年版的“不得投资投资不具有稳定现金流回报预期或者资产增值价值、高污染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的企业股权和不动产”,保留了2016年版所增加的“不得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 贾飙透露,下一步将根据“大资管”新规的相应规定,制定和出台保险资管相关方面的相应细则。 除了出台《办法》,保监会还将继续清理保险资管领域的流毒。 1月17日,保监会发布的《打赢保险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总体方案》提到,未来三年关于资金运用的监管重点工作即包括查处通过金融产品嵌套违规开展不动产投资,违规利用保险资金加杠杆、开展多层嵌套投资、资金运用关联交易、股权投资和开展境外投资等违规行为,严查违法违规向地方政府提供融资,制止名股实债等违规行为。 赋权资管独立性,增加高管职责 对比2014年版和2016年版,《办法》增加了对保险公司资金运用工作独立性的相关规定,要求建立风险责任人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董监高的相关职责。 贾飙表示,保险资金运用应当坚持独立运作,保险公司股东不得违法违规干预保险资金运用工作。尤其是存在控股股东的保险公司,更需要用有效机制来防范股东对保险资金运用的任意干预。 近年来,市场对保险业的诟病之一就是一些险企股东把持保险公司,将其变为资金运作平台,通过违规关联交易,进行激进投资和利益输送。乱象背后,则是公司治理结构缺失,董事会和管理层被股东绑架。 去年保监会对全行业进行的治理结构评估结果显示,多家公司资金运用方面存在乱象。近日,多家保险公司曝出董事长与总裁“互掐”,其中一些便涉及董事长对投资大搞“一言堂”,操纵违规投资。 一位保险公司人士透露,有的保险公司管理层毫无话语权,总裁对一些重大投资没有参与投资决策权,对财务亦无签字权。另一些公司虽然设有投资决策委员会,但沦为摆设,重大投资没有共同决策的过程。 《办法》增加了三条保险公司管理层根据董事会授权所履行的职责,即:组织实施经董事会审定的资产战略配置规划和年度资产配置计划、执行经董事会审定的资产配置规划和年度资产配置策略,以及提出资产战略配置调整方案。此外,专门的资管部门的职责则增加“拟定资产战略配置调整方案”。 此外,在资金运用流程的管理上,则取消2014年版和2016年版中的“研究制定涵盖交易对手管理和投资品种选择的模型和制度,构构建投资池、备选池和禁投池体系”的规定。 除了增加管理层的相关职责,在岗位配置上,《办法》规定保险公司设立首席投资官职位,由分管投资的高管担任,并明确了资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职由事前核准改为事后报告。据了解,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和中国平安等大型保险公司已设立了首席投资官,一些中小公司亦设置了该职位。 在增加职责的同时,《办法》亦增加了对相关人员的追责制,要求受到保监会行政处罚的保险公司,应当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责任追究,体现了保监会罚机构罚人的“双罚”机制。据了解,保监会正在着手建立董监高的履职监督评价体系,建立对其职业行为的终身动态评价机制。 明确监管之责,增加处罚权限 与2014年和2016年版相比,《办法》更大的变化之一在于强化了保监会的监管风险之责,明确了相关的权限,进一步体现了“保监姓监”。 《办法》对于保险公司违反规定时,保监会可以限制其资金运用的形式和比例的情形,细化了险企违规的具体表现,包括偿付能力状况不符合保监会要求、公司治理存在重大风险,以及资金运用违反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三类。 《办法》还增加了保监会对违规险企处罚的权限:保险公司违规运用保险资金的,由保监会依法予以罚款、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撤销任职资格、禁止进入保险业等行政处罚。 与2014年版相比,《办法》增加“保险资金运用的其他当事人在参与保险资金运用活动中违规的,保监会应记录其不良行为,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行业主管部门;情节严重的,可以通报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3年内不得与其从事相关业务,并商有关监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这一条是2016年版所新增的。 此外,《办法》保留了2016年版新增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严重违反保险资金运用有关规定,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中国保监会可以决定选派有关人员组成整顿组,对公司进行整顿”的规定。 不过,2014年和2016年版的“保监会可以根据有关情况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禁止性规定进行适当调整”,在《办法》中予以删除。此外,2016年版增加的“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保监会的规定和自律规则,对保险资金运用活动进行自律管理”,亦予删除。有业内人士指出,此举可能预示着保险资管协会未来的定位将予调整。 除了明确和增加保监会的监管权限,《办法》还体现了与其他金融监管部门的对接和联动。比如,增加证券领域相关监管规定的对接,要求“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开展证券投资业务,应当遵守证券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风险隔离机制,实行相关从业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投资信息申报制度,切实防范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境外投资方面,则明确保险资金从事境外投资除了符合保监会的规定,还应符合人民银行和国家外管局的相关规定。 “《办法》加强了对重点业务领域的监管,完善了对责任人员和外部约束机制的监管,有利于保险资金运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贾飙表示。 保监会披露的信息显示,截至2017年底,保险业资产总规模为16.75万亿元,同比上涨10.80%,保险机构资金运用余额为14.92万亿元,同比上涨11.42%。保险资金实现投资收益8352.13亿元,投资收益率为5.77%。据《财经》记者了解,去年保险公司的股票资金运用余额为10828.94亿元,投资收益为1183.98亿元,增长高达355.46%;收益率为11.32%,远超整体的投资收益率。 贾飙表示,在当前市场环境下,保险资金取得这样的成绩“很不容易”,虽然股票投资对投资收益的贡献较大,但整体的权益类仓位保持在12%以内,主要得益于大盘蓝筹股的表现,以及放开港股通之后,险企有机会投资去年表现不错的港股。 对于激进投资的少数公司,贾飙透露,保监会一直予以密切跟踪,并采取了相应的有监管措施。随着强监管、治乱象工作但持续开展,“这些公司的激进投资现象会很快得到纠正和扭转”。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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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宣布加息25个基点 成东南亚首个加息国家
本报新加坡电 记者刘威报道:马来西亚央行日前宣布将隔夜基准利率上调25个基点至3.25%。此次加息不仅是马来西亚自2014年7月份以来首次加息,也意味着马来西亚成为东南亚首个加息的国家。 马来西亚央行在货币政策声明中指出,加息是基于良好的外部和内部经济表现。从外部看,全球贸易继续支撑经济增长,世界金融市场保持稳定,发达经济体就业情况不断改善,亚洲区域各经济体内部经济活跃度高,全球经济风险保持平衡。 从马来西亚内部看,近期数据印证了该国出口的强劲以及内部经济的活跃,受益于全球经济增长以及外国因素对国内经济的溢出效应,预计2018年马来西亚的经济将继续保持高增长。 马来西亚央行还表示,由于经济增长稳中向好,该国货币政策委员会决定将宽松的货币政策正常化,以避免长期低利率造成风险累积。受此影响,马来西亚林吉特对美元汇率攀升至1美元兑3.8890林吉特。 对于此次加息,马来西亚央行说,考虑到经济向好,决定让货币流动性回归正常,同时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认识到,“有必要抢先采取措施防止长期低利率水平累积产生的风险”,目前3.25%的水平是适度的,但央行将会密切关注内部增长和通胀的风险。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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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已有30家银行存管的网贷平台暴雷
1月21日,特期贷官网首页突现一则红色字体公告。该公告称,“根据国家和省关于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我市相关部门在对财佰通组织开展核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涉嫌违法违规,政府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并成立工作组进驻该公司”。目前,财佰通科技有限公司已暂停相关业务。 据其官网资料显示,“特期贷” 是财佰通科技有限公司依照国家 “普惠金融” 政策而设立的互联网金融中介服务平台,于2013年正式上线运营。截至目前,累计借贷总额超18亿元,投资人累计获得收益1.47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财佰通于2017年9月份获得信息系统安全等保三级认证,并于同年10月30日正式上线厦门国际银行存管业务。此前,有不少平台将对接银行存管作为宣传重点,不少投资者也将银行存管等同于“保险箱”。但是,截至今年1月21日,包括财佰通在内,已有30家已对接银行存管的平台爆雷。 对此,有业内人士表示,银行存管确实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平台控制操作风险,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是银行存管无法覆盖的。此前下发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也明确表示,“存管人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不对网络借贷交易行为提供保证或担保,不承担违约责任”,所以银行只负责资金进出,并不是为平台风险进行背书。 收益率水平远高于同业 从特期贷官网显示的发展历程来看,2013年2月份,财佰通科技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同年12月份,财佰通科技旗下网贷平台——财佰通正式上线。2014年5月份,财佰通官网被授予 “可信网站验证服务证书”。2014年6月份,公司在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2016年1月份,财佰通贺岁广告曾登陆美国纽约时代广场。2016年11月份,财佰通平台累计投资借贷总额突破10亿元。2017年8月份,财佰通平台累计投资借贷总额突破15亿元。2017年10月份,财佰通科技旗下财佰通互金平台全新升级为特期贷互联网金融品牌,并同时宣布正式上线银行资金存管。 自成立以来,财佰通还获得过由第三方颁发的“最佳普惠金融产品奖”、“年度中国金融科技创新品牌奖”等,去年9月份还获国家公安部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 三级备案认证。 在特期贷网站首页上,平台公布数据显示,平台已安全运行1481天,累计借贷总额18.48亿元,累计获得利息1.48亿元。从网站发布的标的来看,特期贷的标的期限分为1个月、2个月、3个月和12个月,其中以12个月的长标为主。不同期限标的对应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也相对固定,1个月的标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1%或12%,3个月的标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3.5%或15%,6个月的标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6.5%,12个月的标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8%。对比第三方平台发布统计的2017年网贷行业总体综合收益率为9.45%,可以发现特期贷的收益率水平远高于同业。 公安机关已对其立案侦查 这样一家看似稳健运行已4年的平台,却在今年1月21日突然发出公告称,“财佰通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已暂停相关业务。根据国家和省关于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我市相关部门在对财佰通组织开展核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涉嫌违法违规,政府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并成立工作组进驻该公司。” 而据特期贷网站1月23日公布的“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通告”显示,“财佰通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立案侦查,案件正在侦办中。公安机关将协同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尽最大努力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请投资者支持配合。” 与公告同时发布的还有一张投资人登记表,该表引起了记者的注意。一般而言,收集投资者的投资项目、收付款卡号及投资金额等信息是经侦的常规手段。不过,特期贷作为一家互联网金融公司,经侦除了收集其“线上投资”的登记信息外,还有“线下投资”的登记信息,投资者需要填写的包括如何获悉投资渠道、投资的公司名称、投资项目名称、约定本息等信息。这是否意味着特期贷存在着线下理财端?若是如此则违反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对网贷信息中介机构的禁止行为。 此外,记者发现,在去年11月份、12月份,有多位网友在网贷论坛上曝光财佰通涉嫌自融并举出图文证据,所指项目也各不相同。 已有30家存管平台爆雷 去年10月30日,特期贷发布公告称,“为了响应行业监管政策要求、升级用户资金安全保障,财佰通与中国首家中外合资银行厦门国际银行签署资金存管合作协议”。对于此次事件,厦门国际银行客服表示,财佰通确有在其银行开通存管业务,且存管在2017年10月27日正式上线,留存在银行的资金是安全的,但具体的资金情况需向平台和公安部门了解。 银行存管一直是网贷机构备案的硬性要求,在验收前业内平台均对此发力。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12月底,全国共有736家正常运营的网贷平台上线银行资金存管系统,占监测范围内正常运营平台的41.23%,共有50家银行涉足网贷平台资金存管服务。 但是,对接银行存管后,平台就真的安全吗?实际上,存管银行爆雷,财佰通并不是孤例。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月21日,包括财佰通在内,已有30家已对接银行存管的平台爆雷。经记者梳理,这30家平台中,停业的有7家,提现困难的有18家,跑路的有5家。其中,财佰通是唯一经侦介入的平台。 “对投资者而言,在筛选网贷平台时,是否上线银行存管只能作为参考指标之一。虽然银行在对接平台时会对平台的风险进行初期排查,但并不代表经过银行筛选的平台就百分百安全。” 业内人士表示,投资人在选择网贷平台时,不能仅仅因为平台上线银行存管就完全信任这家平台,还需结合其他指标综合考虑。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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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认勾选”套路深!APP地盘究竟谁做主?
你用新闻APP看着新闻,突然一条广告闯入视野,里面推荐的内容正是你之前在某购物APP上搜索过的商品;你用理财APP做投资,从那以后,各种推荐股票、基金的电话便络绎不绝,一些来电甚至能准确叫出你姓甚名谁…… 这样让我们不由心惊的场景在身边不断上演,但也许你不知道的是,正是你自己“授权”给了这些APP,“允许”它们在你的手机里如此攫取个人信息,以如此方式攫金。 究竟是谁偷偷拿走了我的授权? 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只有在白底黑字的协议上“签字画押”,才意味着自己将对协议中阐明可能发生的后果负责。而在手机互联时代,使用APP前在用户协议上“打个勾”,就意味着你已同意让渡自己的部分权利。 厦门的刘先生在手机里安装了几款APP。“前不久在某购物网站买了一副耳机,结果今日头条APP连着好几天给我推送同款耳机的广告。”刘先生说,“除了推送购物信息,我之前点过外卖的小吃店、买过团购券的西餐厅,甚至是搜索过的去哪个目的地的飞机票的广告都会冷不丁出现在阅读界面,确实很惊悚。” 为确认此事,记者又重新下载安装了这款新闻APP,这回终于看清了在登录界面的中间有一栏小字提示:“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和隐私条款’”,前面的方框内已被默认打勾。点开该协议内容,在11.2.1日志信息中介绍了该APP对用户cookies(用户上网痕迹,包含浏览历史、账号、密码等敏感内容)的使用说明,其中明确表示:“该公司可能会利用cookie和同类技术收取您的信息用于了解您的偏好……为用户和合作伙伴提供更好的服务。” 记者在测试中发现,即使不进行登录而使用该APP,在其他APP上的搜索和购买记录也会被今日头条读取,相关广告则会出现在阅读界面中。 据了解,“默认授权”并非孤案。据南都个人信息保护研究中心发布的《关于收集个人信息“明示同意”的测评报告与建议》显示,在实测了100款常用APP后发现,仅有11%的APP做到了合乎法规及规范的“明示同意”。 从 “替你选” 到 “协议全家桶”,背后都有啥猫腻? 根据苹果和安卓商店的APP畅销排名,记者下载了十余款较为流行的APP进行测试,发现用户在注册使用过程中极易陷入“套路勾选”,这些套路按迷惑性强度可分为 “初级” 到 “终极” 4个等级。 --初级套路:悄悄为你勾选。以上文所述的今日头条APP为例,在用户注册登录时,会在界面上显示“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协议和隐私条款’”,并在前置选项栏中已极为“体贴”地替用户悄悄打勾; --中级套路:使用即是同意。在斗鱼直播APP的注册界面,其下方也有一行小字提示“使用即为同意《斗鱼注册协议及版权声明》”,明确表示用户使用该软件即为同意其用户协议; --高级套路:同意即意味着“授权”泄露。在摩拜单车APP的《用车服务条款》近万字说明中,5.4条约定:“用户理解并同意……则摩拜公司有权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第三方……”用户一旦使用该APP,即“授权”将自己的注册信息出让给第三方。 --终极套路:“协议全家桶”。某知名社交软件在注册时通过“剥洋葱”的模式“告知”用户使用协议,在聊天功能外,还包含支付协议,在支付协议中,又包含了理财协议。 据业内人士透露,“默认勾选”早在大家使用PC端的BBS(论坛)功能时就已经以行业潜规则的形式出现,当时的初衷是为了减少用户在网站的点击次数,提升用户上网体验。而现在很多APP开发者既想尽可能获得更多用户授权,又意图在形式上符合法律监管,所以就衍生出了五花八门的替用户勾选的方式。 APP上的用户授权到底谁做主? “数字时代,信息成为重要资源。”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副院长左晓栋表示,网络安全法与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等法律法规都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但目前,在公众接触最多的信息收集环节,大部分互联网企业远未达到法律法规与国家标准的要求。企业主动遵守规范的动力不足,却有充分的动力诱导用户提供个人信息,因此会用模棱两可或晦涩难懂的条款来取得用户的授权。 左晓栋认为,光靠企业自律不是办法,最关键的还是严格的执法监督。欧盟不久前发布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中,处罚力度可谓非常之大,违规企业面临高达全球营业额2%-4%的罚款,能直接促成企业的自我规范。目前,我国工信部与网信办虽有相关约谈机制,但缺乏强制力。建议国家明确个人信息保护的主管单位,可效仿欧洲设置独立机构保护个人信息。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薄守省表示,有些公司开发APP时有特殊目的,就是想多获取用户的信息;有些则把长篇协议直接丢给用户,由于协议的专业性或故意的模糊性,用户就算读了也不一定明白其中的含义。从合同法的角度来看,合同双方需清楚签订后果,没有充分提示,让用户稀里糊涂地签了,存在误导的嫌疑。 天册(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江水表示,APP的开发者或者商家没有权利代替客户做相应的勾选,隐私权属人身权,不能由别人代替行使,只有自己选择了才能算数。 吴江水认为,由于APP的使用协议都是标准的格式条款,不可能与用户一一协商后签订。但是APP开发商必须承担起合同法关于格式条款的相关义务,一是对不清楚的条款有做出解释的义务,二是对有不同理解的条款承担对其不利解释后果的义务。 专家建议,APP开发商应本着诚信原则,可尝试推出“按需定制”的用户协议,以照顾不同用户之间的差别化需求,保障行业在以不侵犯用户权益的前提下健康发展。此外,公众在下载使用APP时要持有更加谨慎的态度,强化信息安全意识。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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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书画市场集体造假的利益链 知名人士纷纷涉水
近日,在公安部指挥部署下,贵州遵义警方破获一起制贩假冒名家书画案,摧毁3个犯罪网络,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扣押涉及26位名家书画1165幅。该案件引发了业内人士的极大关注。有专家指出,书画造假自古有之,但随着时代发展,造假技术更新迭代,影印复制、高精扫描均成为制假利器;模式上看,造假已由个人行为演化为集体作案,仿制者、拍卖行、鉴定家及业界知名人士纷纷涉水,成为利益链上的一环。主掌者之下,制作、送拍、销货层层做局,将收藏者一步步引入陷阱。 造假手法花样百出 在警方最新破获的这起制贩假冒名家字画的犯罪案件中,犯罪人员早在1998年就开始大规模伪造并销售名家书画,造假行为持续了20年之久。艺评人韩浩月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这一现象折射出艺术市场长期处于混乱的状态。 谈及书画造假的问题,业界人士纷纷指出——造假现象自古有之,且只要是有市场,有利可图,假画便会无孔不入。“从绘画史来看,过去有很多仿画都会标明仿某某所作,有艺术再加工的成分。但是从宋代甚至更早些起,高仿作品流传较多,发展到明清市场繁荣时,有些人直接拿仿品当真品。像当时沈周的画供不应求,有人拿假画到沈周家里去让他题款盖章,画家还欣然同意,就有假画真印的现象。”南开大学艺术学院博士陈丙利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介绍了古时造假的现象,同时他指出,名家找弟子代笔的现象同样也是造假的一种,造成了书画市场上的真伪难辨。 为了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造假的手法历来也是花样频出。此次贵州案件的一名嫌疑人甚至公然表示:“名家总会有败笔,而仿制者对自己及其严苛。”在对范曾作品的仿制中,嫌疑人张某负责画面,而郑某模仿字迹。陈丙利指出,书画造假的方式有的是人工,一人一部分的分工合作,有的则是机器与人工的结合,先印刷,然后再在印刷品上添加笔墨或者着色。 随着时代的发展,造假的技术也日新月异。艺评家齐建秋向北京商报记者感慨,当下的造假借助的现代化手段更多,甚至老一代面对新的假画也会一脸茫然。据了解,影印复制、高精扫描等技术均成制假利器。通过电脑制作印章,甚至可以达到一模一样的程度。由于获取资源的渠道比以前更加发达,制假者也更容易买到老纸、老墨与老印泥,造假者在画面材质上也有更多的空子可钻。有着多年收藏经验的书画家张志国则表示:“为了给假画杜撰出处,造假者甚至还会制作假的画册或者五六十年代的老杂志,作为假画存世的著录。” 利益链条下套路重重 在业内人士眼中,技术手段之新尚不足以成为新时期造假的最显著特质。当下的造假者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致力于为假画层层做局、洗白,一步步地引导收藏者进入巨大的陷阱。由此,利益链下的集体作案成为当下书画造假的“最深套路”。 据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在刚破获的书画造假案件中,鉴定专家、拍卖行工作人员均是重要的参与者。徐某曾是画家范曾指定的惟一范曾字画鉴定人,为假字画开出多张鉴定证书;周某为拍卖行内部员工,负责将伪作送拍,成交后与仿制者利益分成。陈丙利指出,“造假的集团化,体现在假画从制作完成到拍卖、进入展馆,或者进入一些政府部门,各个方面都能打通”。业界人士将这一过程称之为洗白,通过一些重要机构的展出,获得证书,进入拍卖,伪作被赋予层层光环,似乎摇身一变成为真迹了。 齐建秋指出,“假画有了一次在大型拍卖公司中的成交记录之后,身上增添了亮点,下一次再走入市场时也就更加容易了”。与千元购齐白石的“入门假”不同,所谓的高仿之作,基本都是要往拍卖公司送拍。齐建秋揭秘了造假中某些拍卖行扮演的重要角色:“卖家与买家之间不见面,通过拍卖行的运作一手托两家,制作者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在这种隐蔽关系中,拍卖公司是两边都能看得清楚。现在的拍卖公司,特别是规模小一点的,真是被假画充斥着,大家都是心知肚明,有着内在的利益分配。” 谈及名人字画造假的重灾区,在国内知名拍卖公司任职的周先生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名气、价格与造假的程度是成正比的”。据齐建秋介绍,十余年前,业内人士曾在故宫内召开了一次研讨会,那时定位的造假重灾区是启功、范曾、黄胄、董寿平、王雪涛等等。现如今,书法作品被造假最多的还是启功;已故画家中谁都有,齐白石最多;当代在世画家较多的是范曾、史国良等。有知名度和市场的画家,就是造假者的目标所在。 中低端市场首当其冲 在当下市场逐步回暖的情形下,假画的流通和泛滥必然会打击人们的信心和热情。齐建秋指出,当下艺术市场细分为精品市场和一般市场,赝品主要是对中低端市场影响较大。陈丙利表示:“书画造假尤其是对于初级收藏家影响很大。原先他们很热情地把资金投入到书画收藏这一块儿,但是因为不懂行或道听途说去买到一些假画。?逢值目前市场较冷的状态,肯定会打击他们再投资的热情和积极性,这样会使市场发展陷入恶性循环。上当的新藏家也会影响周边的朋友,远离书画的投资。” 买到伪作的人众多,通过法律手段维权者却少之又少。韩浩月分析了其中的原因:一是伪作转手次数多、售假链条复杂,买假者就算胜诉,往往也难以得到赔偿;二是买假者在知道真相后虽然痛心,但不愿意轻易吐露出来,等待时机将伪作加价转售,被他们视为保护自身权益的最佳方式。 在业界人士看来,购买假货时常与捡便宜、投机的思想脱不开关系。齐建秋直言,除少数特例外,假的东西必然便宜,便宜的东西不见得一定是假的。艺术市场也基本是“便宜没好货,好货不便宜”的准则。综合业界专家的观点,如果想投资赚钱,要买书画史上早有定论的画家的最好是真、精、稀的作品;不应贪多,在少数画家上做得深入一些,然后再展开收藏。作品必须要来源可靠,有出版和著录;若有疑虑,还应请专业、诚信的人士掌眼。 陈丙利也提醒广大藏家,眼下不应该有捡漏的心理,因为市场上已经无漏可捡了。“如果真是一个名家作品或者是没有款的古代字画,光拍卖行内部的人就把漏捡完了,根本轮不到外边的藏家去捡,不能再抱有侥幸心理。”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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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苏:少数知名“壳股”应启动退市流程
【股市笙歌】 只进不出的市场是不健康的,很多 “壳股” 公司盈利能力和规范性还不如IPO被否的公司。 杨苏 近期IPO上会较高的否决率引发了市场热议,一日多家公司上会但只有一家过会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利润规模较大曾经被视为公司过会的“免死金牌”,但公司内控等各种不规范仍然可以断送IPO之路。这让笔者不禁想起了A股市场存续多年的少数知名“壳股”,公司的主营业务可谓名存实亡,如果按照一把尺子衡量,这些公司理应启动退市流程。 监管部门已经有所举动。2017年11月,对于年末部分上市公司集中调节利润以求摘帽的现象,证监会表示加大对年末突击调节利润行为的监管力度,加大刨根问底式问询力度,强化与二级市场交易核查的联动。同时,交易所也正在研究优化退市财务类指标,完善退市制度。 笔者敢断言,与那些折戟IPO的公司相比,少数知名“壳股”整体资质只有更差,没有最差。无论是从信息披露等合规要求,还是主营业务能否正常产生利润,少数“壳股”公司都是反向的坏案例。只不过,这些公司的大股东和关联方钻研退市制度要求,通过一些并不高明的方式,规避了强制退市的财务等要求。 最常见的方式莫过于年度利润“大洗澡”,以及甩卖资产、股权等突击方式产生利润。通过各种资产减值调节,公司利润第一年先巨亏再换来一年后的微利。或者隐匿关联方高价购买公司的各种资产,弥补主营收入的亏损实现盈利。即便交易所“刨根”询问,但只要监管部门不直接影响公司利润计算方式,公司基本可以蒙混过关。 少数“壳股”公司更是借用监管稽查的时间周期,成功规避了被实施特殊处理等退市风险。有公司找隐匿关联方购买了没有生产能力的资产,实现了盈利。尽管公司一直遭到监管部门问询,甚至证监会的立案调查,熬了一年后收到了处罚决定书,但是期间已经通过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逃掉了本该被实施特殊处理的命运。股市聪明“坏孩子”的存在,让许多规章制度成为了虚设。 公司IPO之时,并不是符合哪些规定就可以过会,但退市却要符合一些规定才可以强制退市。只要公司想方设法规避这些规定,就可以常年呆在A股市场,而且也给其他公司做了很坏的案例示范。当然,我们并不是要成立一个退市委员会,每年去审哪些公司应当退市,但常年使用的财务技巧等规避手法,在A股不应当继续拥有任何的生存空间。 最近几年,A股市场稽查显著加强,许多资本玩家被处以数亿甚至十亿元的罚款,但这些玩家所依赖的土壤却没有发生根本变化,“壳股”常年苟存并可能随时“诈尸”的预期,仍然有相当的生命力。近期监管部门进一步规范股权质押业务,对大股东炒概念推高股价再质押融资的“空手套白狼”游戏,已是极大的打击。相信后期有更多的监管政策出台,规范市场规则,让金融资本脱虚向实,聚焦踏实做实业的公司。 直接融资的加速,让A股市场多了上千位小伙伴,不过退市企业依旧寥寥,未来投资者需要提高风险意识,适应退市案例增加的新时代。只进不出的市场是不健康的,很多“壳股”公司盈利能力和规范性如果还不如IPO被否的公司,上市地位也已经岌岌可危了。 (作者供职于证券时报)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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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国有银行同时入股AI公司 “AI+银行”望进新阶段
人工智能公司第四范式于26日宣布完成B+轮融资,并同时宣布获得来自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三家国有银行及所属基金的联合战略投资。这是国有银行业第一次大规模集体投资一家人工智能企业。 消息引发业内关注。第四范式是一家专注于提供人工智能技术与服务的初创企业。据悉,第四范式团队目前已为金融、电信、互联网等领域的100多家企业成功打造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创始人戴文渊专注于人工智能“迁移学习”等领域的研究,曾任百度“凤巢”系统总架构师、华为诺亚方舟实验室主任科学家。 国有银行为什么要大举投资人工智能企业?此次的投资方股东,中国银行全资附属投资银行——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直接投资部董事总经理王立新表示,“人工智能下一步有望深度改造以银行业为代表的服务业。在互联网技术的帮助下,近年来银行显著提升了对客户的综合服务水平,而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可以进一步帮助银行更好地了解客户,成为提升银行产品质量与用户体验的新一波重要推动力。” “我们是从2017年的7、8月起,跟中国工商银行等几家银行开始了深入接触。”第四范式创始人戴文渊表示,工行找到第四范式,最早的目的是希望找到能够帮助工行建立自主AI开发能力的企业,在经过了比一般商业资本更加深入细致的投资尽职调查后,最终做出了投资决定。在尽调过程中,测试了超过6个以上的不同业务场景,基本上都取得了百分之一百以上的效率或准确率的提升。 对于“AI+银行”的未来应用方式,戴文渊表示,第四范式的研发思路是把人工智能引擎部署在银行的整体系统里,并且可结合业务实践、可在上层进一步自主开发。举例来说,风险定价和反欺诈能力,是一般银行最核心的能力之一。加入人工智能系统的定价能力如果不由自己掌握,将带来很大的数据风险和竞争风险。以第四范式产品“先知3.0”为代表的企业人工智能核心系统,也因此受到了来自国有银行的更多关注,最终促成了这次投资。 戴文渊表示,在三大国有银行此次投资的基础之上,未来双方的合作将更加深入紧密。有业内人士表示,从三大行庞大的应用场景和业务需求来看,此次投资或将标志着“AI+银行”的整合有望进入行业应用新阶段。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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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跌停后两涨停 千山药机埋“雷”太多不得不防
五个一字跌停后又连收两个涨停,最近,过山车行情让持有千山药机的股民心惊肉跳! 股吧里,疑问满天飘:谁抄底了?公司有救了? 种子选手变成差生! 原本有希望成为绩优股的千山药机,是创业板著名的“妖股”,曾经在1年半的时间里暴涨15倍,也在过去两年多的时间里跌去了84%。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汇金早在2015年便介入了千山药机。2017年三季报显示,中央汇金持有公司股票数为927.7万股,是公司第二大流通股东。 公司于2011年在创业板上市,是国内主要的注射剂生产设备供应商。近几年,公司由传统业务注射剂生产设备逐渐转型,开始布局基因检测芯片和可穿戴设备、精准医疗。目前,千山药机已经具备智能医疗、基因序列、智能穿戴等前沿概念。 虽然连续两日涨停,不过近期千山药机却麻烦不断,从立案调查、质押爆仓到债务违约,公司公告一天引爆一个“雷”。股民们戏谑称,每天都在玩“扫雷”游戏。 1 今晚新鲜出炉的“雷”—— 高管持股可能被平仓 2018年1月26日晚间,千山药机公告称,近日,因公司高管人员王亚军股票质押合约发生违约,王亚军未按证券公司要求提前购回标的证券、偿还负债,证券公司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对王亚军所质押的非高管锁定股157.95万股股票进行强行减持。王亚军持有公司股份631.8万股,目前共质押了625.3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 2 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2018年1月18日,公司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3 控股权转让终止 2018年1月18日,公司公告称,因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千山药机实控人的股权转让事宜也宣布终止。 2017年12月25日,千山药机因“重大事项”停牌。公司实际控制人正在与其他方商谈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事宜,这份转让计划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4 定增计划撤回 2018年1月22日,公司发布公告称撤回申请定增的文件,这意味着公司自2016年12月筹划定增事项又落空。2014年至今,千山药机谋划的三次定增项目均告吹。 5 股权质押爆仓 上面是公司八个实控人(一致行动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示意图。截至目前, 6位实控人共有近7000万股质押股份跌破质押平仓线。 其中,刘祥华共质押了4980.80万股,占其持股的比例达96.5%,已经全部跌破持仓线。邓铁山质押的943.57万股全部跌破平仓线,王国华质押的412.40万股全部跌破平仓线。 6 资管计划爆仓 公司于2018年1月22日收到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由于公司股价下跌,刘祥华未按合同约定补足产品资产净值缺少部分,刘祥华作为进取级份额委托人不可撤销、不可恢复地永久性地不再享有“华泰证券资管-南京银行-华泰远见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所有本金及收益,上述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票198.31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0.55%。 7 股权冻结 2018年1月25日晚间,公司公告称,刘祥华所持的公司14.28%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邓铁山持有的公司3.28%股份被全部冻结,王国华持有的550万股被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55%。 8 债务违约 2018年1月25日晚间,公司公告称,因资金周转困难,此外公司部分债务逾期,债务合计1.44亿元。 与如今“地雷”缠身,股价惨淡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两年多前的牛市中,千山药机也一度是市场的宠儿。从2013年11月的底部到2015年6月的高位,这只股票的最大涨幅高达逾15倍。 股价连续两天涨停 游资胜利大逃亡 据千山药机的公告,自2018年1月20日之后,股东累计跌破质押股票数已达到了6959.7万股,不过由于证监会正在立案调查,在此期间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因此即使跌破平仓线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如此说来即使跌破质押线也不会出现抛售的行为。 1月20日至今公司公告股东质押跌破平仓线梳理 或许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也或许是股价已经超跌,25日股价出现转机。千山药机开盘跌超5%,此后直线拉升,临近10:30封住涨停,并维持到收盘。 从25日的成交回报来看,国泰君安顺德大良营业部买入7500万元撬开跌停,长江惠州下埔路协同买入2650万元,另外银河厦门美湖路买入2700万元,财通温岭中华路买入1800万元。卖盘中出现一家机构席位,卖出4050万元。 数据截至1月25日 26日千山药机开盘不久后再度涨停,并维持到收盘。26日成交回报来看,国泰君安顺德大良营业部可谓胜利大逃亡,净卖出9144万元,坐拥卖一。两个交易日净赚逾1600万元。恐怕不少在26日追高的投资者看到龙虎榜数据会十分懊悔吧。 数据截至1月26日 追风超跌反抽股 您可得悠着点 与近期沪指跃站上3500点,银行、券商、地产、创蓝筹个股轮番上涨相对,市场上还有一批个股出现了连续跌停的走势。 据数据统计,进入2018年之后,ST保千里、ST信通、顺威股份、千山药机、*ST紫学连续跌停不少于5天,其中ST保千里更是连续21日跌停,续创最长连续跌停记录。 不过,在近两个交易日中,顺威股份、千山药机、步森股份相继开板。其中,千山药机走势最妖,在连续五个跌停后,又连续出现两个涨停。 不过这种顶着利空的超跌反抽,普通投资者参与博弈收益的风险可谓极大。 1月26日的龙虎榜中,国泰君安顺德大良营业部从千山药机中完美抽身,下周一开盘后,如果没有资金接力的话,股价恐怕凶多吉少。 而同在1月25日开板的顺威股份和步森股份,1月26日再度低开,最终收盘双双跌停,追高股价的投资者直接被“埋”。 市场人士表示,打开跌停的个股如果基本面利空没有改善,其后续走势依然不乐观,这些游资都只是短线炒作,比谁跑得快,与机构投资者比,恐怕普通投资者要吃大亏。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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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连发三文 剑指四大市场乱象
周五(26日),除了公布常规稽查执法案件外,证监会连发三文,详细全面地总结了一年来稽查执法工作取得的成绩与经验,同时还明确了2018年的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市场操纵密切关注概念炒作 证监会官方网站发布了新闻发言人高莉26日针对近期市场概念炒作和市场操纵露头情况答记者问。 高莉透露,证监会下一步将始终保持对操纵行为等各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肆意妄为、逃避监管、影响恶劣的机构和个人,坚决打好防范化解市场风险的攻坚战,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证监会也提醒广大投资者切勿跟风炒作,坚持价值投资,免受不法行为侵害。 针对近期市场概念炒作和市场操纵露头情况,高莉表示,根据市场监控系统报告,近期,部分板块、一些个股异常交易特征明显,股价呈现快速上涨态势,涉嫌存在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可能积聚市场风险。对此,证监会稽查部门高度重视,已经密切关注借势炒作高价股、概念股、热点股等突出问题,对于存在涉嫌操纵市场行为的,执法部门将坚决出“重拳”打击。 高莉说,2017年,证监会立案调查38起市场操纵案件,专门针对恶性操纵市场行为集中部署了专项执法行动,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前期,证监会已对马永威操纵“福达股份(8.03 -0.25%,诊股)”案、廖国沛操纵“桐君阁”等15只股票价格案等多起案件作出严肃处理。 高莉透露,证监会近日又对某公司涉嫌操纵“张家港行”、“江阴银行”、“和胜股份”3只次新股违法案,相关主体涉嫌滥用信息优势合谋操纵“大连电瓷”违法案等多起恶性案件作出处罚事先告知,后续将依法严肃处理。近期,相关主体涉嫌操纵“柘中股份”等17只股票、涉案金额合计高达65亿元的一批重大案件已陆续进入处罚审理环节,相关主体涉嫌操纵数十只股票价格的多起典型案件正在依法展开调查。 二、剑指四大乱象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布2017年证监会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成绩单”: 2017年四个批次专项执法行动涉及54起典型案件,直指财务造假、炒作次新股、利用高送转等违规交易以及私募领域违法违规等四大市场乱象。 2018年,高莉透露,证监会稽查部门将坚持常态执法和集中打击相结合的原则,将专项执法行动作为打好资本市场风险防范攻坚战的重要举措,继续加大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高莉透露,2017年专项执法行动专门针对资本市场各个领域肆意妄为、祸害市场、影响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 一是集中整治侵蚀市场运行基础的上市公司领域违法违规 上市公司跨境财务造假、多年连续造假、人为调节利润等欺诈手法呈多样化特征,专项行动查处的3家上市公司造假金额在2亿元以上,3家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涉嫌滥用信息披露制度操纵股价,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高杠杆收购违规披露、业绩变脸前高管精准减持等市场高度关注案件得以快速查办。 二是坚决打击可能积聚市场风险的恶性操纵行为 专项行动涉及的操纵市场案件中,利用结构化资管产品、成批次证券账户放大资金规模、隐藏真实身份和违法意图的案件占70%。9起案件的涉案金额超过20亿元。 三是严厉查处影响市场改革发展的典型案件和市场关注的热点案件 有的新三板挂牌企业实际控制人操纵本公司股票价格,意图达到创新层准入标准。个别机构利用沪港通账户与境内账户相互配合跨境操纵。高送转、举牌收购、大股东减持等热点事件中频现内幕交易,涉案金额高达10亿元,多层多向多级传递型案件占比达67%。 四是重点净化特定领域违法多发的不良市场生态 部分私募机构同时存在违规募集、利益输送、挪用基金财产、不按规定备案等违规行为,甚至与上市公司内外勾结操纵市场。专项行动开展期间,稽查部门在办案过程中新发现310余账户涉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4家证券服务机构涉嫌未勤勉尽责,部分案件还存在持股变动信息不及时披露、短线交易等违法行为,稽查部门一并严肃追责。 高莉表示,一年来,证监会立足提高执法效能,多措并举,全链条保障专项执法工作顺利推进。 1 强化市场监控 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异常交易行为,优化线索报送机制,定向定制类案线索,依托大数据筛查和智能化分析提升线索处理水平。 2 “集团作战”,推动案件快速突破 重点案件全流程督导,通过集中骨干力量、联合办案,专项行动案件调查周期平均65天。 3 加强协作凝聚合力 调查、审理部门对疑难案件会商研判,快查严审,目前32起案件已进入行政处罚审理程序,7起案件已陆续处罚事先告知、作出处罚决定。与公安机关协作办案并移送刑事追责5起,强化与国资管理、审计监督、金融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交换执法信息,形成执法合力。 4 及时传导监管信号 持续通报专项行动的批次部署、进展情况,有效震慑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引导市场各方守法合规。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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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就防范市场风险、严厉打击操纵市场、维护市场秩序答记者问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就防范市场风险、严厉打击操纵市场、维护市场秩序答记者问,全文如下: 问:有媒体报道,针对近期市场概念炒作和市场操纵露头情况,证监会一直保持严密监控,将严厉打击其中存在的违法违规情况。能否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答:我会已关注到相关报道。根据市场监控系统报告,近期,部分板块、一些个股异常交易特征明显,股价呈现快速上涨态势,涉嫌存在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可能积聚市场风险。对此,证监会稽查部门高度重视,已经密切关注借势炒作高价股、概念股、热点股等突出问题,对于存在涉嫌操纵市场行为的,执法部门将坚决出“重拳”打击。 2017年,证监会立案调查38起市场操纵案件,专门针对恶性操纵市场行为集中部署了专项执法行动,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前期,我会已对马永威操纵 “福达股份” 案、廖国沛操纵 “桐君阁” 等15只股票价格案等多起案件作出严肃处理。近日,我会又对某公司涉嫌操纵 “张家港行”、“江阴银行”、“和胜股份” 3只次新股违法案,相关主体涉嫌滥用信息优势合谋操纵 “大连电瓷” 违法案等多起恶性案件作出处罚事先告知,后续将依法严肃处理。近期,相关主体涉嫌操纵 “柘中股份” 等17只股票、涉案金额合计高达65亿元的一批重大案件已陆续进入处罚审理环节,相关主体涉嫌操纵数十只股票价格的多起典型案件正在依法展开调查。 总体看,经过持续严厉打击市场操纵违法行为,维护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促进了市场回归价值投资理念。下一步,证监会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始终保持对操纵行为等各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肆意妄为、逃避监管、影响恶劣的机构和个人,坚决打好防范化解市场风险的攻坚战,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证监会也提醒广大投资者切勿跟风炒作,坚持价值投资,免受不法行为侵害。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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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特精密10倍涨幅真相:团贷网及其背后的神秘资金
贵州茅台(600519)两年半以来超过4倍的涨幅让不少投资者感到超出预期,然而,让贵州茅台等相形见绌的是,来自广东肇庆的汽车铝合金压铸件制造商鸿特精密(300176)同期累计涨幅已经超过10倍。 鸿特精密在2015年7月的A股恐慌性杀跌中曾低至14.38元,到2017年12月27日, 该股已摸高150元。10倍的涨幅使得鸿特精密成为过去两年多时间内A股市场3000多家上市公司中屈指可数的最大“黑马”。即便是剧烈震荡的2017年,该公司仍然以累计331%的涨幅拔得头筹,遥遥领先于涨幅前十名的其他股票。 究竟是业绩的驱动还是流动性的溢价?界面新闻记者通过深入调查后发现,鸿特精密股价暴涨背后惊现大秘密。 早在2016年底开始,团贷网背后的广东俊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平衡1号私募基金、世纪游轮前实控人之子彭俊珩、刘尊亚、王麟、苏作周、朱洪丽、吕益先、单雯清、张倩、张玉敏、陕国投-鑫鑫向荣8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云南信托-合顺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等大批影子军团通过大宗交易和集合竞价等方式悄然收集超过鸿特精密总股本30%、市值超过15亿元的筹码进行吸筹和倒仓。 与此同时,团贷网与鸿特精密及其控股股东万和集团之间的一系列资本运作,也伴随着二级市场股价的大幅攀升。 在提出新三板摘牌申请后,团贷网通过反向收购曲线登陆新三板的运作主体光影侠(831138)于2017年3月29日完成摘牌;而鸿特精密则在2017年1月完成了卢氏三兄弟的退出,随后又终止了早已通过审核的配股,同时设立四家子公司精准对接团贷网的新业务置入和原有资产剥离等“腾笼换鸟”动作,最终在万和集团与团贷网二者之间签下换股计划和授权协议后,将鸿特精密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等关键岗位悉数引入团贷网核心成员,并将办公地变更至团贷网所在地,由此团贷网借壳鸿特精密实现曲线上市悄然鸣鼓收金。 除此之外,鸿特精密专门设立的三家互联网金融业务全资子公司所贡献的巨额业绩背后,涉嫌通过团贷网 “一班人马两块牌子” 等手段进行财务造假,上市公司涉嫌虚假陈述等严重问题。 对此,一位不愿具名的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根据上述调查情况初步分析,在一系列眼花缭乱运作、股价暴涨、炫丽业绩的背后,鸿特精密和相关责任人可能涉嫌一项或多项证券违规,例如:利用资金优势和信息优势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证券虚假陈述等。 该律师进一步指出,近年证券法规、司法解释、证交所规则的“篱笆”已经越扎越紧,加上大数据监管手段提升,如果监管部门和深交所及时介入调查,真相或许很快水落石出。 影子军团提前布局疯狂对倒 剔除新股上市挂牌等因素,鸿特精密以331.22%的累计涨幅位列A股2017年涨幅第一名。当然,除了涨幅第一名外,该股票还有另一项颇具深意的第一名————截至2017年三季度末,该股票以股东人数3245户,成为沪深两市3000多家(剔除袖珍股本次新股德新交运和正元智慧)股东人数最少的上市公司。 实际上,时间轴拉长来看,从2015年6月股市大震荡算起,沪深A股市场3000多家股票至今累计涨幅第一名也非鸿特精密莫属。 界面新闻调查发现,在股价异常暴涨背后,鸿特精密的股东人数从2016年底开始持续急剧减少,股票筹码持续大幅集中,呈现完全高度控盘的态势。 其中,2016年末、2017年2月末、3月末、6月末和9月末,鸿特精密的股东人数依次分别为9847户、5919户、4923户、4075户和3245户,短短9个月时间内股东人数锐减了67%,期间股价累计涨幅超过180%,累计换手率超过650%。一位资深市场人士分析称,假设按照目前总市值150亿元左右测算,鸿特精密股东人均持股市值将高达460万元以上,即便剔除控股股东万和集团持股市值后,公司股东人均持股市值依然将超过320万元,达到了完全不可思议的程度。 值得注意的是,在股东人数锐减、筹码快速集中的过程中,透过鸿特精密前十大流通股东名单可以发现大批新面孔交替出现,而大宗交易和市场交易公开信息也不难发现背后的端倪。 其中,2016年四季度,伴随着中央汇金公司、中邮、银华和融通等机构的撤退,佛山市顺德区中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南方电缆实业有限公司和金岸有限公司等鸿特精密原始股东也都选择了大规模减持。 但是,王麟、苏作周、张玉敏、朱洪丽、刘尊亚等神秘的自然人却选择了与上述机构资金逆向而行,仅仅这5人就合计持股1097.26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高达10.23%。 随后的2017年一季度,金岸有限公司继续减持其剩余399.32万股,和佛山市顺德区南方电缆实业有限公司同时消失在前十大流通股东名单。考虑到当时第十名股东持股数量为213.82万股,尚不清楚这两家原始股东是否清仓。 但逆向扫筹的不减反增,自然人刘尊亚继续增持330.377万股,持股比例提升至4.28%;张玉敏也继续增持了210万股,持股比例提升至3.36%;新增自然人张倩、彭俊珩、吕益先和单雯清,同时还新增陕国投-鑫鑫向荣83号集合资金计划、云南信托-合顺8号集合资金信托集合和广东俊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平衡1号私募基金,持股数量分别为410.92万股、347.14万股、244.52万股、213.82万股、509.90万股和484.80万股以及227.25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3.83%、3.24%、2.28%、1.99%、4.75%和4.52%以及2.12%,前十大流通股东中剔除控股股东万和集团外,上述9家累计持股数量高达3257.19万股,合计持股比例高达30.37%。 由于巨额资金持续快速扫筹,鸿特精密在2017年一季度累计涨幅高达81.43%,期间累计换手率超过420%。 在快速完成建仓以后,鸿特精密2017年二三季度股东人数继续减少,筹码持续集中,但前十大流通股东的持股变化不大。 其中,2017年二季度刘尊亚和广东俊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平衡1号私募基金合计持股数量686.09万股均减持退出,新增陕国投-阳明2号私募基金和自然人刘彦,分别持股251.88万股和202.39万股。2017年三季度刘彦退出前十大流通股东名单,但新增持股228.37万股的国通信托-聚赢60号私募基金,吕益先和陕国投-阳明2号私募基金持股数量变化不大,分别增持0.1万股和减持2.52万股。 如果故事到此结束,显然不足以解释鸿特精密股东人数持续锐减与股价离奇暴涨。随着调查的持续深入,界面新闻记者在上述股东交替之间还发现更多的秘密,众多自然人和私募基金账户均指向了当时看起来毫不相干的团贷网。 团贷网创始人、派生集团董事长唐军,出生于1987年,四川达州人,曾就读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市场营销专业,大学没有毕业就跑到广东东莞做起了贷款中介的生意。2012年全国网络借贷平台迅速火爆起来,当年7月唐军迅速上线了自己的P2P平台————团贷网,并因2012年12月以200多万元的价格拍下史玉柱的三个小时谈话时间而让团贷网声名鹊起。 界面新闻记者调查发现,豪掷巨额资金批量出没于鸿特精密前十大流通股东名单的上述神秘股东之间均存在关联,诸多线索足以证明他们与团贷网存在极为密切的关系,甚至合计持股比例远远超过5%的举牌红线、30%的要约收购红线。 其中,王麟持有东莞市志诚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10%的股权,担任法人代表、执行董事兼经理,同时还持有东莞市银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70%的股权,担任监事。 值得注意的是,东莞市志诚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为团贷网项目融资担保方,而东莞市银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范明泽持有团贷网体系内核心平台之一的广东俊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2.50%的股份,持有剩余37.50%股份的东莞市尚乾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尚瓒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东莞市尚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三只基金合伙人则均为东莞市银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而广东俊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曾经被团贷网作为收购融金所的持股平台。 与此同时,范明泽的另一个重要身份是团贷网曾经的运营主体东莞市俊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并持有该公司5%的股份,广东俊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剩余95%的股份,该公司2016年10月19日变更前的法人代表为团贷网创始人兼董事长唐军。不难发现,在范明泽背后隐藏着的王麟是团贷网幕后核心人物之一。 需要补充的一个细节是,公开信息显示,除了鸿特精密外,王麟仅有另外一笔证券投资记录,是与团贷网创始人兼董事长唐军、自然人刘尊亚同时现身于巨人网络。而巨人网络所借壳的世纪游轮原实控人之子彭俊珩则与刘尊亚等神秘股东同时跻身鸿特精密前十大流通股东名单。 2016年四季度,王麟、刘尊亚和唐军分别持股巨人网络172.70万股、104.27万股和152.52万股,合计持股数量429.49万股,按照当时四季度加权均价63.74元/股测算,三人合计动用资金高达27375.69万元。 界面新闻记者调查还发现,与王麟、刘尊亚同时进驻鸿特精密的神秘自然人苏作周和朱洪丽之间也存在关联。 其中,苏作周是深圳市易理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兼执行董事,而深圳市易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0%的深圳市绍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兼总经理正是朱洪丽。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市易理集团2016年7月做了工商变更,原来的法人代表、董事长余伟业全身而退,并陆续退出了旗下多家公司的董事会名单,但目前依然是深圳市绍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余伟业退隐的一个重要背景是,2017年4月证监会对余伟业彩虹精化内幕交易案罚没超过1000万元。 除此之外,在广东俊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平衡1号私募基金毋容置疑地指向了团贷网的同时,另一位同时跻身鸿特精密前十大流通股东名单的自然人单雯清同样与团贷网存在关联。 界面新闻记者调查发现,唐军事业转折点起始于2012年底以213万元拍下优米网史玉柱的三个小时。公开信息显示,通过此次拍卖,唐军成功打入史玉柱“朋友圈”,而彭俊珩则是史玉柱旗下巨人网络借壳的世纪游轮原实控人之子,曾经通过卖壳套现了巨额现金,唐军的团贷网旗下诸多企业名称均出现的“俊”字是否与彭俊珩有关尚不得而知。 公开信息显示,单雯清2010年8月曾经以巨人集团随行人员的身份陪同史玉柱现身时间拍卖现场,而后2016年底又出现在团贷网旗下核心运作平台上海雯苓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单雯清和付苓”二人名字各取一字,曾用名上海俊众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唐军、张林各持股40%,单雯清、付苓各持股10%,唐军担任董事长,单雯清担任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5月19日,团贷网二位核心创始人唐军、张林同时将其所持股权转给单雯清、付苓而实现完全退出,单雯清出任该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更吊诡的是,跟广东俊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平衡1号私募基金一样,陕国投-鑫鑫向荣83号私募基金、云南信托-合顺8号私募基金和国通信托-聚赢60号等三家斥巨资的机构步调一致地进驻鸿特精密背后,单雯清没有任何其他持股记录,甚至在股价持续暴涨过程中高度默契地长期锁仓。 界面新闻记者进一步调查还发现,在鸿特精密股价持续大幅攀升过程中,团贷网影子军团成员之间还多次出现了巨额对倒行为。 其中,2017年1月23日,王麟与云南信托-合顺8号私募基金账户之间通过大宗交易平台进行了一笔对倒,交易数量达484.80万股,交易金额高达16289.28万元。 2017年3月14日,陕西信托-鑫鑫向荣83号私募基金账户通过大宗交易平台接盘了一笔509.90万股的筹码,交易金额高达24016.29万元,卖方来自于华福证券长沙芙蓉中路营业部,结合2016年末的持股情况来看,没有单笔持股数量与之匹配,极有可能是苏作周、朱洪丽等人的筹码进行对倒。 2017年4月26日,陕国投-阳明2号私募基金账户通过大宗交易平台接盘了一笔251.88万股的筹码,交易金额高达13480.62万元,卖方来自于中信建投北京安立路营业部,而该营业部的上一笔大宗交易于2017年4月21日卖出了198.9万股,交易金额超过1亿元。能够在短短两天卖出超过400万股的筹码,则只有一种可能是唯一一位持股超过400万股但在二季度退出的刘尊亚。 除此之外,2017年6月27日和7月20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平台卖出4笔、合计227.25万股的国信证券南宁中柬路营业部,则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刚好持股227.25万股的广东俊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平衡1号私募基金账户,买方则均来自于化整为零接盘的方正证券重庆新南路营业。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11月以来,鸿特精密在大宗交易平台就有多达70多笔交易记录,包括上述团贷网影子军团之间巨额筹码对倒外,还有来自于金岸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南方电缆实业有限公司等鸿特精密原始股东的套现,但让人不解的是超过3400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超过30%的筹码最终在大宗交易平台被拆分成了几万股、十万股和几十万股不等零散但有迹可循的筹码。 对此,西南地区一位曾经从事大宗交易业务的人士告诉界面新闻记者,这种情况往往都是化整为零,不排除有计划地进入了拖拉机账户方便对敲对倒操作。因为纯粹做大宗交易接盘进行短线无风险套利的资金都不会拆分太细,没有必要如此折腾。 但是,二级市场豪掷巨额资金提前布局背后,种种诡异的操作是哪里来的底气呢? 资本运作曲线上市配合股价 实际上,除了团贷网影子军团早在2016年底、2017年初就大举扫筹鸿特精密外,唐军与鸿特精密控股股东万和集团之间早已开始秘密筹划曲线借壳上市的资本运作。 早在2014年,团贷网就试图登陆资本市场,但是在经历了新三板挂牌申请失败、借壳深圳中小板浩宁达(现“赫美集团”,002356)遭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否决以后,唐军迅速于2015年底通过反向收购新三板公司光影侠(831138)实现团贷网曲线登陆新三板。 受制于新三板流动性不足等现实问题,唐军仅有的一次融资计划被搁浅,但还是借助团贷网向挂牌主体“输血”使得光影侠实现了数亿营收和过亿的净利润,摘牌前总市值达70亿元。 界面新闻记者调查发现,唐军与鸿特精密之间秘密筹划资本运作正式浮出水面,则是影子军团大举建仓鸿特精密半年多以后的2017年7月底才进行信息披露。 根据鸿特精密公告,万和集团以协议转让方式向2017年6月底刚刚注册成立的广东硕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鸿特精密全部股份,占总股本的29.23%。尽管当时公告披露万和集团100%持有该新设持股平台,但天眼查的查询结果显示,唐军已经成为新的执行董事和法人代表。 对此,资深投行并购专家李某告诉界面新闻记者,万和集团的持股行为高度疑似代持,种种股权架构的变动背后不排除存在涉及到团贷网曲线借壳鸿特精密一揽子交易的抽屉协议。 2017年1月26日,团贷网提出从新三板摘牌申请,当初通过反向收购曲线登陆新三板的运作主体光影侠(831138)于2017年3月29日完成摘牌。 而鸿特精密则在2017年1月份完成了董事会关键席位的腾退,卢楚隆辞去了公司董事、董事长、总经理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卢宇聪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最核心的卢家三兄弟一位逝世、两位裸退。 2017年2月22日,鸿特精密召开董事会,决定以自有资金出资6000万元在东莞市设立三家全资子公司,通过三家全资子公司,开展以普惠金融、供应链金融和网络借贷为主的互联网金融业务,精准对接团贷网的新业务置入等问题。 其中,广东鸿特互联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广东鸿特普惠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和广东鸿特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三家全资子公司于2017年3、4月份相继完成登记注册。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工商登记信息,上述三家公司的登记住所均为团贷网办公所在地,即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111号民间金融大厦1号楼20楼。 巧合的是,团贷网旗下刚好也存在三家完全与之一一对应的业务平台,即普惠金融平台深圳正合普惠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供应链金融平台深圳前海俊拓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和网贷平台团贷网(工商登记主体:派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度疑似 “一班人马两块牌子”。 界面新闻记者进一步调查还发现,广东鸿特互联网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广东鸿特普惠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和广东鸿特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鸿特精密全资子公司的登记住所随后做过多次变更,除了初始登记的上述地址与团贷网办公场所完全一致外,后续变更的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02号汇成大厦902号还登记了团贷网体系内另一家核心平台————广东泛乐斯控股有限公司,团贷网创始人兼总经理张林和团贷网工商登记主体派生科技集团分别持股90%和10%,即便是再次变更的登记住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02号汇成大厦211号”依然非同寻常————包括派生科技集团、广东泛乐斯控股、广东派生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团贷网及其背后多家企业均在汇成大厦登记或办公。 那么,如此这般大费周章的背后,又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呢?鸿特精密2017年半年报已经揭示出了冰山一角————根据披露,刚刚注册成立才短短两三个月的上述三家全资子公司,迅速为上市公司贡献了13263.87万元营收、1052.93万元净利润;而后的2017年三季报更是增长迅猛,上述三家全资子公司贡献的净利润已经高达22703.62万元,占公司净利润的80.92%。 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注册会计师向界面新闻记者指出,鸿特精密的三家全资子公司互联网金融业务收入究竟是不是来源于团贷网的利益输送,需要审计机构全面深入调查,结合目前已知信息来看这种可能性很大,如若属实,则涉及到上市公司是否涉嫌虚假陈述等信息披露问题。 2017年7月,鸿特精密意外地选择终止了配股事项,而配股早在2015年11月提出申请并已经于2017年4月初就通过了证监会的审核。 与此同时,鸿特精密于2017年7月14日召开董事会,决定以自有资金10000万元出资,在广东省肇庆市设立1家全资子公司————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肇庆有限公司,最终在2017年9月22日完成登记注册。与2017年初在东莞设立三家全资子公司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埋下伏笔一样,这家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的用意在一个多月以后揭开谜底。 根据公告披露,鸿特精密拟根据实际情况,将肇庆母公司(即上市公司原有汽车铝合金压铸件业务、资产和人员)的资产、负债、人力资源及业务划转给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肇庆有限公司。 对于此举,熟悉资本运作的市场人士林某告诉界面新闻记者,鸿特精密前后设立这四家全资子公司的目的,恰恰就是为了新业务(互联网金融)的精准对接和旧业务(汽车铝合金压铸件)的剥离处置,完成资产置换的必要手段,最终就是团贷网业务的嫁接、原有业务的变卖,并且巧妙地规避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资产置换甚至借壳上市等一系列审批,包括监管机构和股东大会等层面的审核程序。 实际上,在长达一年左右的精心策划和密切配合之后,团贷网曲线借壳鸿特精密完成登陆A股市场只差临门一脚。 根据公告披露,近段时间以来,团贷网核心成员已经悉数进驻鸿特精密董事会关键岗位,其中团贷网创始人兼总经理张林于2017年12月底正式担任鸿特精密董事长和法人代表,叶衍伟、余军、李勇旗、晋海曼和牟健等其他5位同样来自于团贷网核心成员则分别进入鸿特精密担任董事兼副总经理、董事、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不难发现,团贷网方面已经对鸿特精密董事会形成了实质性控制。 需要补充的是,在上述人事变动前,鸿特精密与团贷网之间还完成了一个关键动作。 回顾半年多以前,万和集团以协议转让方式向2017年6月底刚刚注册成立的广东硕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鸿特精密全部股份,占总股本的29.23%。如果说这一步还遮遮掩掩的话,那么2017年10月底万和集团与团贷网所进行的所谓“战略合作”则宣告了真相大白。 根据鸿特精密披露,万和集团拟与派生集团、唐军先生及北京派生进行战略合作,收购北京派生100%的股权,引入派生集团成为战略股东,万和集团全体股东同意将万和集团14.8%的股权作为支付对价,在本协议签署一年后根据协议约定的条件及实际经营情况执行。派生集团承诺将“团贷网”商标、平台授权给万和集团及其控股的公司永久免费使用。 同时,团贷网官方对此披露更为具体————合作后,万和集团将于3个月内处理好北京派生和鸿特精密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互联网及互联网金融板块。而根据协议,各方已同意将北京派生旗下团贷网互联网金融平台(tuandai.com)及“团贷网”商标(商标证号:11983084、11982767)独占授权给鸿特精密(300176.SZ)及其子公司免费永久使用。同时,唐军将入驻万和集团董事会,带领其团队参与万和集团的运营和管理,主要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万和集团旗下互联网及互联网金融相关板块。上述股权采用远期交割方式,一年后视具体情况进行交割。 华南某投行保代向界面新闻记者指出,结合前面的操作过程来看,为了规避监管机构和股东大会等审核程序以及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风险,团贷网试图通过变更运营主体的方式将其互联网金融业务注入鸿特精密,通过这种所谓独占授权的形式就轻松完成了团贷网核心资产向上市公司的嫁接,但是不排除早已与鸿特精密原控股股东万和集团就具体股份代持与交割等交易对价等方面签署了抽屉协议。 值得玩味的是,在接近收官的过程中,团贷网总经理、鸿特精密董事长张林于1月15日、16和17日连续三天以个人账户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增持了超过2.5亿元。 对此,职业投资者陈先生告诉界面新闻记者,尽管每天增持金额占全天成交额的三成左右,但股价依然表现疲弱。这种现象的背后,暂且不讨论这位董事长资金的真实来源情况,最大的可能就是以增持的名义进行对倒,同时通过释放种种利好吸引跟风资金接盘。 1月18日,鸿特精密对外发布公告称,公司根据经营需要于1月17日起搬迁至新地址办公,新办公地址恰恰就是东莞市南城区众创金融街1号楼20层。该地址曾经被鸿特精密用来注册登记三家互联网金融全资子公司,同时也是团贷网的主要办公地之一。 至此,长达一年多的二级市场与资本运作 “拧麻花” 式重磅内幕终于揭晓,等待他们的会是什么?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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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借助屏幕 科学家在空气中完成三维投影
空气能不能变成屏幕呢?这是个我渴望已久的技术。刚毕业之时,天马行空地设计宣传片的拍摄脚本时,我就想过在线上开全球沟通会议时,直接把信息投放到空气中(不借助什么屏幕)的场景。那个时候的我,忽略了实践的可行性。 大银幕上也有这样经典的科幻时刻——勇敢机智的机器人R2-D2,在《星球大战》中把莱亚公主的三维图像传送到稀薄的空气中。而这多亏了最小的屏幕:像灰尘一样的粒子。 三年后的今天,想象力已经略显疲软的我,突然发现我梦想的这种技术被人实现了。这说明有梦想总是好的,总有一天会实现,虽然可能不是被你本人实现的。 根据周三《自然》杂志上的一项研究,科学家们已经找到了方法,来操纵空气中几乎看不见的斑点,并利用它们创造出比全息图更逼真、更清晰的三维图像。 这项研究的主要作者Daniel Smalley说,这项新技术可以“在空中打印一些东西,只是很快会把它擦去”。 在这个研究中,科学家们创造了一只在手指上跳舞的蝴蝶,还有一个研究生的场景,来模仿星球大战中Leia的形象。 相比各种各样的全息图,这种新技术也是最接近于复制星球大战的场景。 罗切斯特大学的Curtis Broadbent说,他们的做法真的很酷。他没有参与这项研究,而是致力于一项与之竞争的技术上。 他说:“你可以让一圈人站在它的周围,每个人都能从自己的角度观看。” 杨百翰大学的电子工程教授Smalley说,这些小斑点是用激光来控制的,就像《星际迷航》中的“拖拉机”一样。 不过,实际上是另一部科幻电影给了他这个灵感。《钢铁侠》中有一个场景,托尼斯塔克(Tony Stark )戴上了全息手套。这在现实生活中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斯塔克的手臂会破坏图像。 Smalley说,从全息图到这种技术(从技术上称为“体积显示”),就像从一个二维打印机到一个三维打印机。全息图似乎是三维的,但“所有的魔法都发生在二维表面上”。 据Smalley介绍,关键是捕捉和移动这些粒子,像托尼·斯塔克的手臂那样。起初,Smalley认为重力会使粒子下降,使其无法维持图像,但激光的能量改变了空气压力,使其保持在空中。 据麻省理工教授V. Michael Bove介绍,其他版本的体积显示使用了更大的“屏幕”,“你不能把手指戳进去,因为你的手指会被砍掉。”相比之下,Smalley使用的设备大约是儿童午餐盒的1.5倍。 到目前为止,这些投射都还是很微小的。随着工作的推进,使用更多的光束,就可以投射出更大的事物。 Smalley说,这种方法可能有一天会被用于医疗程序和娱乐活动,不过离日常使用还需要好几年的时间。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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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管好你的支付宝口令红包!电信诈骗又出新招
新华社厦门1月26日电(记者 颜之宏)“××旅客,您预订的1月22日从厦门到合肥航班号JD5326因机械故障无法正常起飞,请及时联系在线客服××××××,办理退改签业务,以免耽误您的行程(注:退改签补偿误机费300元)××航空。”当你收到这类字眼的短信时,你是否会引起足够警惕?26日,福建厦门警方披露了一种新型电信诈骗方式——利用支付宝口令红包对被害人实施机票退改签诈骗。 据介绍,张小姐从安徽来厦门旅游,原定于22日乘坐飞机返回合肥。22日当天,她接到了开篇所述的短信内容,由于自己的名字、航班号都准确无误,便拨通了短信中的“客服电话”。 电话接通后,张女士要求改签到次日同班航班,不一会儿,对方反馈改签已完成,但需完成“支付步骤”才能出票并退还误机费。 随后“在线支付客服”上线,在对方提示下,张女士将自己的支付宝账户名称、银行卡账户余额等信息口述出来。 “你先点开支付宝,然后点最右下角的‘我的’模块,进入设置界面。”对方要求张女士将支付宝操作界面切换为英文,之所以这样做,对方解释说“要和公司的系统语言一致才能进行退款操作。”随后在对方的“指导”下,张女士逐个点击英文图标,当她看见“口令红包”和“普通红包”的中文字样后,便询问为什么要这样操作,对方表示这样只是公司走账的一个流程,无需担心。 在对方的“步步指导”下,张女士的支付宝跳出一个自动生成的8位数字口令。对方说,在系统输入这个数字口令就可以完成“操作”,张女士遂将口令报了出去。 随后,对方又以系统卡顿为由反复五次要求张女士重复上述操作。张女士这才意识到不对劲,再重新拨打航空公司官方客服电话得知航班并未取消后,遂报警。经核查,张女士共损失1.4万余元,厦门警方启动银行紧急止付机制,在支付宝公司和驻点银行的配合下,目前已经将涉案银行卡内的9万余元全部冻结。 厦门市反诈骗中心提醒广大群众,年前是航空运输高峰季,也是不法分子冒充航空公司工作人员以“飞机故障”“天气不好”等理由实施退改签诈骗的高发季。当收到航班延误、取消的短信时,不要直接联系短信提供的电话号码,应与航空公司官方客服或机场核实情况。 而针对张女士遭遇的新型诈骗手段,警方提醒,一旦遇到陌生人要求进入手机红包或支付界面,应立刻挂断电话并将情况报告警方处理。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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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13年老工程师辞职 抨击公司"失去创新能力"
(原标题:A longtime Google engineer quits, saying the company is '100% competitor-focused' and 'can no longer innovate) 图注:谷歌前工程师史蒂夫·耶格(Steve Yegge) 据CNBC网站报道,美国时间周三,谷歌一名前工程师公开批评谷歌“100%专注于竞争对手”,并称谷歌 “已失去创新能力”。这名工程师在谷歌工作了近13年时间,刚刚从公司辞职。 这位名叫史蒂夫·耶格(Steve Yegge)的工程师,2005年从亚马逊跳槽至谷歌。他在博客上发表了一篇博文,称自己决定从谷歌辞职,并称该公司过于关注竞争对手而不是客户。他说,谷歌推出的智能音箱Home、聊天应用Allo和安卓“即时应用”等产品,分别抄袭了亚马逊Echo、Facebook旗下WhatsApp和中国的微信。 他在博文中写道:“谷歌已经成为100%专注于竞争对手,而不是专注于客户。他们试图改变这一点,提出了‘关注用户,一切都会纷至沓来’的新的内部口号。但不幸的是,他们只是说说而已。” 耶格表示,谷歌员工没有获得足够时间与客户定期互动,而是依赖竞争对手的行动来指导他们去猜测客户想要什么。 对此,谷歌拒绝置评。 在发给CNBC的邮件中,耶格表示:“我唯一的评论是,这是我个人的观点,不代表谷歌的观点和立场。” 耶格以打造Grok而知名,这是一款面向谷歌开发者的服务。这已经不是耶格第一次公开抨击该谷歌。2011年,他对谷歌社交网络Google Plus提出了严厉的批评,他批评的帖子原本应该是发在公司内部的,但却意外地在Google Plus上被公开。在这篇帖子中,他将谷歌在社交网络上的尝试称为“我们完全没有理解公司最高层所谓平台的一个典型例子”。这篇帖子广为流传,甚至谷歌联合创始人谢尔盖·布林也看到了,但耶格发帖所出现的失误并没有让他丢掉工作。 在决定加入东南亚打车公司Grab之后,耶格撰写了这篇新的博客文章,并将其第二部分重点介绍了为什么Grab如此具有创新性。 尽管他强调了谷歌母公司Alphabet旗下自动驾驶汽车公司Waymo和谷歌开源软件TensorFlow是几款令人兴奋的产品,但他主要观点是谷歌已经失去了创新的能力,因为它的各家竞争对手已取得领先。 最近几个月,最明显的竞争是亚马逊和谷歌之间的竞争。这两家公司在云服务上的竞争非常激烈,并且围绕着各自的智能音箱爆发了口水战。谷歌屏蔽了YouTube上亚马逊的FireTV服务,亚马逊则拒绝销售谷歌的产品。此外,谷歌在智能音箱Home上推出自己的有声读物服务,而不是将其与亚马逊现有产品整合在一起。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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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罗斯:Facebook与谷歌已经成为创新绊脚石
1月26日消息,据CNET网站报道,著名的金融家和慈善家乔治·索罗斯周四猛烈抨击Facebook和谷歌,要求对这些科技巨头 “采取更严格监管措施”。在瑞士达沃斯举行的世界经济论坛上,这位亿万富翁兼投资人称,“美国在全球的IT垄断被打破只是时间问题”。 他表示:“Facebook和谷歌的垄断日益强大,已经成为创新的绊脚石,已经引发各种问题,而我们还只是刚开始意识到。” 他在演讲中称:“他们宣传只是发布信息,但事实上他们是近乎垄断的发行者,甚至已经成为某种意义上的公共事业机构,应该遭到更严格的监管,以保护竞争、创新和公平公开的全民享有。”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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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微型无人机在禁飞空域外飞行将无需申请
(原标题:工信部:微型无人机在禁飞空域外飞行,将无需申请飞行计划) 依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立法工作部署,为实现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依法管理,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起草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经协商,由我部通过网站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一,关于拟制原则。拟制工作具体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安全为要。把确保飞行安全和重要目标安全作为立法工作考虑的重点,科学统筹管理与使用的关系,扭住产品质量、登记识别、人员资质、运行间隔等关键环节,降低安全风险。二是坚持创新发展。研究把握无人机运行特点规律,借鉴国际有益做法,着力在分级分类、空域划设、计划申请等管理措施上实现突破,促进产业及相关领域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坚持问题导向。以规范微型、轻型、小型等民用无人机运行及相关活动为重点,查找存在的矛盾问题,剖析症结根源,研提措施办法,起草条款内容。四是坚持管放结合。对不同安全风险的无人机明确不同管理办法,放开无危害的微型无人机,适度放开较小危害的轻型无人机,简化小型无人机管理流程,切实管好中型、大型无人机。五是坚持齐抓共管。依托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部际联席工作机制,界定职能任务,明晰协同关系,努力形成军地联动、统一高效、责任落实、协调密切的常态管控格局。 二,关于管理对象。无人驾驶航空器通常包括遥控驾驶航空器、自主航空器、模型航空器等。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25千克的遥控驾驶航空器和自主航空器是当前管理工作的重难点,与模型航空器虽然在飞行高度、速度、机体重量等方面存在相似之处,但在构造、用途、操控方式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模型航空器在生产制造、销售流通等环节通常无需特别要求,各国普遍将其赋予体育部门管理,我国长期以来也采取类似做法。为此,《征求意见稿》主要规范遥控驾驶航空器和自主航空器的管理,模型航空器管理规则授权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三,关于无人机分级分类。世界有关国家普遍对无人机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征求意见稿》考虑到无人机的安全威胁主要来自高度冲突、动能大小及活动范围,在吸收各国现行分级分类管理方法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我国国情,将无人机分为两级三类五型:两级,按执行任务性质,将无人机分为国家和民用两级;三类,按飞行管理方式,将民用无人机分为开放类、有条件开放类、管控类;五型,按飞行安全风险,以重量为主要指标,结合高度、速度、无线电发射功率、空域保持能力等性能指标,将民用无人机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大型。 四,关于微型、轻型无人机分类数值。借鉴大多数国家对重量小于0.25千克无人机放开管理的做法,《征求意见稿》将开放类无人机空机重量上限定为0.25千克且设计性能满足一定要求;吸收国内外碰撞试验成果,结合国内大多数用于消费娱乐的无人机空机重量不超过4千克的实际,《征求意见稿》将有条件开放类无人机空机重量确定为不超过4千克(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7千克)且运行性能满足一定条件。上述无人机分类数值界定,既充分考虑了当前用于消费娱乐的无人机飞行需求和安全风险,也有利于促进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关于最大起飞重量和空机重量。“最大起飞重量”概念多使用于有人驾驶航空器,是适航管理工作监测认证的重要指标,很多国家在无人机立法时,直接沿用了这一概念。但由于小型、轻型无人机没有适航要求,不一定能够提供经过官方检测的最大起飞重量数值。为易于管理,《征求意见稿》把“最大起飞重量”、“空机重量”作为轻型、小型、中型无人机的两个重要分类条件。其中,轻型、中型无人机应当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小型无人机只需满足其中一个条件。 六、关于飞行空域。《征求意见稿》针对各类无人机飞行活动对安全的影响程度,充分考虑国家无人机和微型、轻型、植保等民用无人机的特殊使用需求,以飞行安全高度为重要标准,明确了微型无人机禁止飞行空域和轻型、植保无人机适飞空域的划设原则,规定了无人机隔离空域的申请条件,以及具备混合飞行的相关要求,基本满足了各类无人机飞行空域需求。 七,关于飞行计划申请与批复流程。《征求意见稿》突破现行“所有飞行必须预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的规定,对部分运行场景的飞行计划申请与批复流程作出适当简化。微型无人机在禁止飞行空域外飞行,无需申请飞行计划;轻型、植保无人机在相应适飞空域内飞行,只需实时报送动态信息;轻型无人机在适飞空域上方不超过飞行安全高度飞行,具备一定条件的小型无人机在轻型无人机适飞空域及上方不超过飞行安全高度的飞行,只需申请飞行计划;国家无人机在飞行安全高度以下遂行作战战备、反恐维稳、抢险救灾等飞行任务,可适当简化飞行计划审批流程。同时,将紧急任务飞行申请时限由现行“1小时前”调整为“30分钟前”,为用户提供方便。 八,关于植保无人机特殊政策。《征求意见稿》对符合条件的植保无人机给予了特殊政策,包括配置特许空域、免予计划申请等。主要考虑:一是植保无人机出厂时即被限定了超低的飞行高度、有限的飞行距离、较慢的飞行速度,以及可靠的被监视和空域保持能力;二是植保无人机作业飞行,绝大多数飞行高度不超过真高30米,且作业区域均位于农田、牧场等人口稀少地带;三是植保无人机作业可提高农林牧生产效率,正日益成为改善农村生产方式的有效手段。 九,关于轻型无人机适飞空域真高上限。轻型无人机以消费娱乐为主,将适飞空域真高上限确定为120米,主要考虑:一是航路和固定航线以600米为起始飞行高度层;二是有人驾驶航空器除因起降、特殊任务(作业)以及经批准的特殊航线飞行外,不得低于150米高度;三是统计数据表明,国内轻型无人机飞行低于120米高度的占比达90%以上;四是多数国家将类似无人机的飞行活动限定真高不超过120米。 下为通知全文: 依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立法工作部署,为实现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的依法管理,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起草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经协商,由我部通过网站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公开征求意见工作。 请于2018年2月28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办公室。 传真号码:010-66314777 电子邮件:uav@chinagaa.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北路1号(邮政编码100094)。请在信封上注明“条例稿意见”。 附件:1.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 2.《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有关问题说明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2018年1月26日 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以及相关活动,保障飞行管理工作顺利高效开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辖有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单位、个人和与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有关的人员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军民融合、管放结合、空地联合,实施全生命周期设计、全类别覆盖、全链条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飞行安全,促进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及相关领域健康有序发展。 第四条 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应当坚持安全为要,降低飞行活动风险;坚持需求牵引,适应行业创新发展;坚持分类施策,统筹资源配置利用;坚持齐抓共管,形成严密管控格局。 第五条 本条例所称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机上没有驾驶员进行操作的航空器,包括遥控驾驶航空器、自主航空器、模型航空器等。 遥控驾驶航空器和自主航空器统称无人机。 第六条 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领导全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工作,通过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部际联席工作机制,协调解决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各单位各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负责无人驾驶航空器相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 模型航空器管理规则,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会同空军、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国务院公安部门等单位参照本条例另行制定。 第二章 无人机系统 第八条 无人机分为国家无人机和民用无人机。民用无人机,指用于民用航空活动的无人机;国家无人机,指用于民用航空活动之外的无人机,包括用于执行军事、海关、警察等飞行任务的无人机。 根据运行风险大小,民用无人机分为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大型。其中: 微型无人机,是指空机重量小于0.25千克,设计性能同时满足飞行真高不超过50米、最大飞行速度不超过40千米/小时、无线电发射设备符合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技术要求的遥控驾驶航空器。 轻型无人机,是指同时满足空机重量不超过4千克,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7千克,最大飞行速度不超过100千米/小时,具备符合空域管理要求的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监视能力的遥控驾驶航空器,但不包括微型无人机。 小型无人机,是指空机重量不超过15千克或者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25千克的无人机,但不包括微型、轻型无人机。 中型无人机,是指最大起飞重量超过25千克不超过150千克,且空机重量超过15千克的无人机。 大型无人机,是指最大起飞重量超过150千克的无人机。 第九条 无人机生产企业规范、产品制造标准、产品安全性,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中型、大型无人机,应当进行适航管理。 微型、轻型、小型无人机投放市场前,应当完成产品认证;投放市场后,发现存在缺陷的,其生产者、进口商应当依法实施召回。 第十条 销售除微型无人机以外的民用无人机的单位、个人应当向公安机关备案,并核实记录购买单位、个人的相关信息,定期向公安机关报备。 购买除微型无人机以外的民用无人机的单位、个人应当通过实名认证,配合做好相关信息核实。 第十一条 民用无人机登记管理包括实名注册登记、国籍登记。 除微型无人机以外的民用无人机应当向民用航空管理机构实名注册登记,根据有关规则进行国籍登记。 登记管理相关信息,民用航空管理机构应当与军民航空管、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共享。 民用无人机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时,其所有人应当及时变更;发生遗失、被盗、报废时,应当及时申请注销。 第十二条 使用民用无人机从事商业活动应当取得经营许可。 第十三条 民用无人机应当具有唯一身份标识编码;除微型无人机以外的民用无人机飞行,应当按照要求自动报送身份标识编码或者其他身份标识。 第十四条 具备遥测、遥控和信息传输等功能的民用无人机无线电发射设备,其工作频率、功率等技术指标应当符合国家无线电管理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民用无人机生产者应当在微型、轻型无人机的外包装显著标明守法运行说明和防范风险提示,在机体标注无人机类别。 第十六条 从事小型、中型、大型无人机飞行活动和利用轻型无人机从事商业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强制投保第三者责任险。 第十七条 国家无人机的分类、定型、登记、识别、保险等管理办法,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 无人机、无人机系统技术的进出口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个人携带或者寄递民用无人机入境,应当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为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飞行安全,保障重大任务,处置突发事件,军队、武警部队、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可以配备和依法使用无人机反制设备。无线电技术性阻断反制设备的使用,需经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 第三章 无人机驾驶员 第二十条 轻型无人机驾驶员应当年满14周岁,未满14周岁应当有成年人现场监护;小型无人机驾驶员应当年满16周岁;中型、大型无人机驾驶员应当年满18周岁。 第二十一条 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培训包括安全操作培训和行业培训。 安全操作培训包括理论培训和操作培训,理论培训包含航空法律法规和相关理论知识,操作培训包含基本操作和应急操作。安全操作培训管理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 行业主管部门对民用无人机行业应用有特殊要求的,可实施行业培训,行业培训包括任务特点、任务要求和特殊操控等培训。培训管理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二条 操控微型无人机的人员需掌握运行守法要求。 驾驶轻型无人机在相应适飞空域飞行,需掌握运行守法要求和风险警示,熟悉操作说明;超出适飞空域飞行,需参加安全操作培训的理论培训部分,并通过考试取得理论培训合格证。 独立操作的小型、中型、大型无人机,其驾驶员应当取得安全操作执照。 分布式操作的无人机系统或者集群,其操作者个人无需取得安全操作执照,组织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以及管理体系应当接受安全审查并取得安全操作合格证。 第二十三条 国家无人机驾驶员管理办法,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 驾驶员应当接受民用航空管理机构、飞行管制部门以及公安机关进行的身份和资质查验。 第二十五条 因故意犯罪曾经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担任中型、大型无人机驾驶员。 第四章 飞行空域 第二十六条 无人机飞行空域划设应当遵循统筹配置、灵活使用、安全高效原则,充分考虑国家安全、社会效益和公众利益,科学区分不同类型无人机飞行特点,以隔离运行为主、兼顾部分混合飞行需求,明确飞行空域的水平、垂直范围和使用时限。 第二十七条 未经批准,微型无人机禁止在以下空域飞行: (一)真高50米以上空域; (二)空中禁区以及周边2000米范围; (三)空中危险区以及周边1000米范围; (四)机场、临时起降点围界内以及周边2000米范围的上方; (五)国界线、边境线到我方一侧2000米范围的上方; (六)军事禁区以及周边500米范围的上方,军事管理区、设区的市级(含)以上党政机关、监管场所以及周边100米范围的上方; (七)射电天文台以及周边3000米范围的上方,卫星地面站(含测控、测距、接收、导航站)等需要电磁环境特殊保护的设施以及周边1000米范围的上方,气象雷达站以及周边500米范围的上方; (八)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和储备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以及周边100米范围的上方,发电厂、变电站、加油站和大型车站、码头、港口、大型活动现场以及周边50米范围的上方,高速铁路以及两侧100米范围的上方,普通铁路和省级以上公路以及两侧50米范围的上方; (九)军航超低空飞行空域。 上述微型无人机禁止飞行空域由省级人民政府会同战区确定具体范围,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设置警示标志或者公开相应范围。警示标志设计,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八条 划设以下空域为轻型无人机管控空域: (一)真高120米以上空域; (二)空中禁区以及周边5000米范围; (三)空中危险区以及周边2000米范围; (四)军用机场净空保护区,民用机场障碍物限制面水平投影范围的上方; (五)有人驾驶航空器临时起降点以及周边2000米范围的上方; (六)国界线到我方一侧5000米范围的上方,边境线到我方一侧2000米范围的上方; (七)军事禁区以及周边1000米范围的上方,军事管理区、设区的市级(含)以上党政机关、核电站、监管场所以及周边200米范围的上方; (八)射电天文台以及周边5000米范围的上方,卫星地面站(含测控、测距、接收、导航站)等需要电磁环境特殊保护的设施以及周边2000米范围的上方,气象雷达站以及周边1000米范围的上方; (九)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和储备可燃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以及周边150米范围的上方,发电厂、变电站、加油站和中大型车站、码头、港口、大型活动现场以及周边100米范围的上方,高速铁路以及两侧200米范围的上方,普通铁路和国道以及两侧100米范围的上方; (十)军航低空、超低空飞行空域; (十一)省级人民政府会同战区确定的管控空域。 未经批准,轻型无人机禁止在上述管控空域飞行。管控空域外,无特殊情况均划设为轻型无人机适飞空域。 植保无人机适飞空域,位于轻型无人机适飞空域内,真高不超过30米,且在农林牧区域的上方。 第二十九条 每年10月31日前,省级人民政府汇总各方需求并商所在战区后,向有关飞行管制部门提出轻型无人机空域划设申请;11月30日前,负责审批的飞行管制部门应予批复,并通报相关民用航空情报服务机构;12月15日前,省级人民政府发布行政管辖范围内空域划设信息,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收集并统一发布全国空域划设信息;翌年1月1日起,发布的空域生效,有效期1年。 临时关闭部分轻型无人机适飞空域,由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军级(含)以上单位提出申请,飞行管制部门根据权限进行审批,并通报相关民用航空情报服务机构。临时关闭期限通常不超过72小时,由省级人民政府于关闭生效时刻24小时前发布。遇有重大活动和紧急突发情况时,飞行管制部门根据需要可以临时关闭部分轻型无人机适飞空域,通常在生效时刻前1小时发布。 第三十条 无人机通常与有人驾驶航空器隔离运行,划设隔离空域,并保持一定间隔。已发布的轻型无人机适飞空域不影响隔离空域的划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划设隔离空域: (一)执行特殊任务的国家无人机飞行; (二)经过充分安全认证的中型、大型无人机飞行; (三)轻型无人机在适飞空域上方不超过飞行安全高度飞行; (四)具备可靠被监视和空域保持能力的小型无人机在轻型无人机适飞空域及上方不超过飞行安全高度飞行。 第三十一条 飞行安全高度及以上、跨越飞行安全高度的隔离空域间隔,应当高于现行空域间隔规定;低于飞行安全高度的隔离空域间隔,可以适当低于现行空域间隔规定。 第三十二条 隔离空域申请,由申请人在拟使用隔离空域7个工作日前,向有关飞行管制部门提出;负责批准该隔离空域的飞行管制部门应当在拟使用隔离空域3个工作日前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单位或者个人。 申请内容主要包括:使用单位或者个人,无人机类型及主要性能,飞行活动性质,隔离空域使用时间、水平范围、垂直范围,起降区域或者坐标,飞入飞出隔离空域方法,登记管理的信息等。 第三十三条 划设无人机隔离空域,按照下列规定的权限批准: (一)在飞行管制分区内划设的,由负责该分区飞行管制的部门批准; (二)超出飞行管制分区在飞行管制区内划设的,由负责该管制区飞行管制的部门批准; (三)在飞行管制区间划设的,由空军批准。 批准划设隔离空域的部门应当将划设的隔离空域报上一级飞行管制部门备案,并通报有关单位。 第三十四条 无人机隔离空域的使用期限,应当根据飞行的性质和需要确定,通常不得超过12个月。 因飞行任务需要延长隔离空域使用期限的,应当报经批准该隔离空域的飞行管制部门同意。 隔离空域飞行活动全部结束后,空域申请人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飞行管制部门,其申请划设的隔离空域即行撤销。 已划设的隔离空域,经飞行管制部门同意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也可以使用。 第三十五条 国家无人机执行飞行任务时,拥有空域优先使用权。 第五章 飞行运行 第三十六条 国家统筹建立具备监视和必要管控功能的无人机综合监管平台,民用无人机飞行动态信息与公安机关共享。国务院公安部门建立民用无人机公共安全监管系统。 第三十七条 从事无人机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实施飞行前,应当向当地飞行管制部门提出飞行计划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飞行计划申请应当于飞行前1日15时前,向所在机场或者起降场地所在的飞行管制部门提出;飞行管制部门应当于飞行前1日21时前批复。 国家无人机在飞行安全高度以下遂行作战战备、反恐维稳、抢险救灾等飞行任务,可适当简化飞行计划审批流程。 微型无人机在禁止飞行空域外飞行,无需申请飞行计划。轻型、植保无人机在相应适飞空域飞行,无需申请飞行计划,但需向综合监管平台实时报送动态信息。 第三十八条 无人机飞行计划内容通常包括: (一)组织该次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 (二)飞行任务性质; (三)无人机类型、架数; (四)通信联络方法; (五)起飞、降落和备降机场(场地); (六)预计飞行开始、结束时刻; (七)飞行航线、高度、速度和范围,进出空域方法; (八)指挥和控制频率; (九)导航方式,自主能力; (十)安装二次雷达应答机的,注明二次雷达应答机代码申请; (十一)应急处置程序; (十二)其他特殊保障需求。 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提交有效任务批准文件和必要资质证明。 第三十九条 无人机飞行计划按照下列规定权限批准: (一)在机场区域内的,由负责该机场飞行管制的部门批准; (二)超出机场区域在飞行管制分区内的,由负责该分区飞行管制的部门批准; (三)超出飞行管制分区在飞行管制区内的,由负责该区域飞行管制的部门批准; (四)超出飞行管制区的,由空军批准。 第四十条 使用无人机执行反恐维稳、抢险救灾、医疗救护或者其他紧急任务的,可以提出临时飞行计划申请。临时飞行计划申请最迟应当于起飞30分钟前提出,飞行管制部门应当在起飞15分钟前批复。 第四十一条 申请并获得批准的无人机飞行计划,组织该次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无人机起飞1小时前向飞行管制部门报告计划开飞时刻和简要准备情况,经放飞许可方可飞行;飞行中实时掌握无人机飞行动态,保持与飞行管制部门通信联络畅通;飞行结束后,及时报告飞行实施情况。 第四十二条 隔离空域内飞行,无人机之间飞行间隔应当不低于现行飞行间隔规定。 第四十三条 隔离空域外飞行,无人机之间、无人机与有人驾驶航空器之间应当保持一定间隔。 执行特殊任务的国家无人机或者经充分安全认证的中型、大型无人机,可与有人驾驶航空器混合飞行,无人机之间、无人机与有人驾驶航空器之间的飞行间隔,均不低于现行飞行间隔规定。 轻型无人机在适飞空域上方不超过飞行安全高度飞行,小型无人机在轻型无人机适飞空域及上方不超过飞行安全高度的飞行,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无人机之间、无人机与有人驾驶航空器之间的飞行间隔不高于现行飞行间隔规定: (一)能够按要求自动向综合监管平台报送信息,包括位置、高度、速度、身份标识; (二)遥控站(台)与无人机、飞行管制部门保持持续稳定的双向通信联络; (三)航线保持精度上下各50米、左右各1000米以内; (四)能够自动按照预先设定的飞行航线和高度自主返航或者备降。 轻型无人机在适飞空域上方不超过飞行安全高度飞行,小型无人机在轻型无人机适飞空域及上方不超过飞行安全高度的飞行,不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无人机之间、无人机与有人驾驶航空器之间的飞行间隔不低于现行飞行间隔规定。 第四十四条 无人机飞行应当避让有人驾驶航空器飞行。轻型、植保无人机通常在相应适飞空域飞行,并主动避让有人驾驶航空器、国家无人机和小型、中型、大型无人机飞行;微型无人机飞行,应当保持直接目视接触,主动避让其他航空器飞行。 除执行特殊任务的国家无人机外,夜间飞行的无人机应当开启警示灯并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未经飞行管制部门批准,禁止轻型无人机在适飞空域从事货物运输,禁止在移动的车辆、船舶、航空器上(内)驾驶除微型无人机以外的无人机。 第四十五条 在我国境内,禁止境外无人机或者由境外人员单独驾驶的境内无人机从事测量勘查以及对敏感区域进行拍摄等飞行活动。发现其违法飞行,飞行管制部门责令立即停止飞行,并通报外事、公安等部门及时处置。 第四十六条 与无人机飞行有关的单位、个人负有保证飞行安全的责任,应当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积极采取预防事故措施,保证飞行安全。 微型无人机飞行,轻型、植保无人机在相应适飞空域飞行,两个及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在同一隔离空域内飞行,无人机与有人驾驶航空器混合飞行,安全责任均由组织该次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其他飞行,安全责任依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无人机飞行发生特殊情况,组织该次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作为飞行安全的责任主体,有权作出及时正确处置,并遵从军民航空管部门指令。组织民用无人机飞行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降落后24小时内向民用航空管理机构提交书面报告。 对空中不明情况和违法违规飞行,军队应当迅速组织空中查证处置,公安机关应当迅速组织地面查证处置,其他相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第四十八条 飞行空域和计划的审批情况应当接受社会和用户监督。各级空域管理部门应当主动提供单位名称、申请流程、联络方法、监督方式,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发布,遇有变化及时更新。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未按照适航管理规定设计、生产、销售、使用民用无人机的,由民用航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相关活动,处以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如有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对未经产品认证擅自出厂、销售民用无人机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如有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 对私自改造无人机飞行控制系统,破坏空域保持和被监视能力,改变速度、高度、无线电发射功率等性能的行为,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民用航空管理机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等给予警告,暂扣或者吊销经营许可证、飞行合格证或者执照,并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 销售民用无人机的单位、个人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暂扣涉事无人机。销售民用无人机的单位、个人未按照规定核实记录购买单位、个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对轻型、小型无人机销售单位、个人处以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中型、大型无人机销售单位、个人处以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 未按照规定进行民用无人机实名注册登记从事飞行活动的,由军民航空管部门责令停止飞行。民用航空管理机构对从事轻型、小型无人机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处以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从事中型、大型无人机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处以5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未按照规定进行民用无人机国籍登记从事飞行活动的,由军民航空管部门责令停止飞行。民用航空管理机构对从事轻型、小型无人机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从事中型、大型无人机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如有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违反规定携带或者寄递民用无人机入境的,由海关暂扣涉事无人机,并对携带或者寄递轻型、小型无人机的单位或者个人处以5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携带或者寄递中型、大型无人机的单位或者个人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 未满14周岁且无成年人现场监护而驾驶轻型无人机飞行的,由民用航空管理机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未按照规定取得民用无人机驾驶员合格证或者执照驾驶民用无人机的,由民用航空管理机构处以5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超出合格证或者执照载明范围驾驶无人机的,由民用航空管理机构暂扣合格证或者执照6个月以上1年以下,并处以3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飞入空中禁区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较重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并可给予责令停飞1个月至3个月以及暂扣经营许可证、驾驶员合格证或者执照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给予责令停飞2个月至1年以及暂扣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驾驶员合格证或者执照的处罚;造成重大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吊销经营许可证、驾驶员合格证或者执照,2年内不受理其航空相关许可证书申请。 (一)未按照规定避让有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 (二)违反飞行限制条件飞行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飞行的; (四)未按批准的飞行计划飞行的; (五)未按要求及时报告或者漏报飞行动态的; (六)未经批准飞入空中危险区或者除空中禁区以外其他不允许飞行空域的; (七)发生影响飞行安全的特殊情况不及时采取措施,或者处置不当的; (八)不服从管制指挥指令的。 第五十五条 国家无人机执行飞行任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办法,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其他行政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其他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单位、个人,纳入社会信用管理系统,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同时将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七条 民用无人机飞行管理及其相关活动,本条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国家无人机飞行管理及其相关活动,本条例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 第五十八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模型航空器,是指重于空气、有尺寸和重量限制、不载人,不具有控制链路回传遥控站(台)功能或者自主飞行功能,仅限在操纵员目视视距内飞行或者借助回传图像进行第一视角遥控操纵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包括自由飞、线控、无线电遥控模型航空器。 遥控驾驶航空器,是指通过遥控站(台)驾驶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但不包括模型航空器。 自主航空器,是指在飞行过程中,驾驶员全程或者阶段无法介入控制的无人驾驶航空器。 遥控站(台),是指遥控驾驶航空器的各种操控设备(手段)以及相关系统组成的整体。 空机重量,是指无人机机体、电池、燃料容器等固态装置重量总和,不含填充燃料和任务载荷的重量。 最大起飞重量,是指受设计或者运行限制,无人机正常起飞所容许的最大重量。 空域保持能力,是指具有高度与水平范围的控制能力。 无人机系统,是指无人机以及与其相关的遥控站(台)、任务载荷和控制链路等组成的系统。 植保无人机,是指设计性能同时满足飞行真高不超过30米、最大飞行速度不超过50千米/小时、最大飞行半径不超过2000米、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150千克,具备可靠被监视能力和空域保持能力,专门用于农林牧植保作业的遥控驾驶航空器。 分布式操作,是指把无人机系统操作分解为多个子业务,部署在多个站点或者终端进行协同操作的模式,不要求个人具备对无人机系统的完全操作能力。 混合飞行,是指无人机与有人驾驶航空器在同一空域内的飞行。 隔离空域,是指专门为无人机飞行划设的空域。 飞行安全高度,是指避免航空器与地面障碍物相撞的最低飞行高度。 第五十九条 本条例于2018年X月X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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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森股份七交易日惨遭六跌停,爱投资赵春霞接盘后10亿只剩5亿
1日26日,步森股份继续跌停,报收23.4元,七个交易日惨遭六个跌停累计下跌47.85%。 值得一提的是,23.4元的收盘价与之前赵春霞转让价47.6元相比,已经腰斩;与赵春霞补仓前29.32的平仓价格相比,又跌去近20%,爆仓危机将至。 1月23日晚间,步森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二股东上海睿鸷资产管理合伙企业(下简称“睿鸷资产”)的权益发生变动:芒果淘1000万元收购赢用科技拥有的睿鸷资产1.03%出资额;青科创投1.73亿元收购拉萨星灼持有的睿鸷资产98.97%出资额。此次权益变动意味着,作为拉萨星灼、星河赢用实控人的徐茂栋,正式退出了步森股份。 交易对价来看,芒果淘和青科创投受让总价共计为18300万元,折合每股价格仅为9.43元,较公司股票停牌前收盘价29.38元相比,仅为后者价格的三折,可谓原实控人徐茂栋的“清仓甩卖”。 一方面是徐茂栋赚得盆满钵满套现离场,另外一方面赵春霞高位接盘成步森股份实际控制人,却面临爆仓危机。 就在三个月前,赵春霞从徐茂栋那接盘步森股份的每股价格高达47.60元,超过9.43甩卖价格的5倍。 2017年10月19日,睿鸷资产和赵春霞控制的安见科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睿鸷资产将其所持有的步森股份2240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转让给安见科技,安见科技受让标的股份的每股价格为47.60元,本次股份转让价款高达人民币10.6亿元。同时,睿鸷资产将持有的步森股份1940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3.86%)的投票权也委托给安见科技。这样安见科技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赵春霞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中小股东似乎也不欢迎赵春霞入主。 2018年1月5日,步森股份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议案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均未通过。有小股东代表曾对媒体记者表示,“股价的连续下跌,中小股东甚至是原大股东徐茂栋一方对新实控人的未来操作肯定有不满,从本次投票的股东比例看,中小股东似乎有联手抵制的情况。” 履历显示,赵春霞出生于1986年5月,毕业于北京林业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学博士在读,香港科技大学EMBA在读。本科毕业后加入花旗银行,2010年开始便开始创业投资。 在赵春霞对步森股份的收购案中,其逾十亿收购资金究竟从何而来? 2017年10月26日,赵春霞控制的安见科技回复交易所表示,收购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其中3亿元来源于安见科技成立时投入的注册资本,另外8亿元收购资金分别由赵春霞投入7.6亿元,苏红投入0.4亿元。 但是根据步森股2017年11月16日的公告,赵春霞已经把16%的步森股份完成了过户,还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赵春霞已经将本次交易对价款10亿多元全额支付给了徐茂栋。 而工商信息则显示,截至2018年1月26日,北京融艾创投投资管理中心的的股东信息仍然只是赵春霞和北京爱创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并没有出现任何变更。 赵春霞于2013年1月30日创建安投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同年3月31日上线网贷平台爱投资。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网站上,爱投资披露的财报显示,截至2016年年末,爱投资营业收入7784万元,净利润亏损3380万元。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数据显示,截止2017年12月底,爱投资的待偿金额为120.1亿,逾期率并未公布。人均累计融资金额从7月底的3454.2万半年内“迅速下降”近80%,到12月底的793.57万;笔均融资金额也从7月底的746.78万半年内“迅速下降”超过50%,到12月底的348.25万。 赵春霞收购步森股份的巨额资金来源至今依然是个迷。 左手是一家尚未盈利、合规进程偏缓且不一定能拿到备案的P2P公司,右手是5倍溢价、高位接盘成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步森股份,赵春霞的资本游戏玩的并不是那么顺利。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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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音发布大型货运无人机 可把两头小象送上天
巨头们纷纷涌入货运无人机这个领域 我们一般情况下看到的无人机都是这样。 小巧、精致、灵活。这种无人机可以用于航拍、表演,想要运货是万万不能的。 波音的胃口比较大,搞了一个大家伙。这架无人机可以承载两头小象的重量——也就是差不多四个我。 这艘飞机重达339公斤(747磅),但还能携带226公斤(500磅)的货物。波音公司表示,它可能会利用无人机在未来转移重型货物。 现在,很多公司都瞄上了物流无人机,从美国的亚马逊,到国内的京东、顺丰。一些货运无人机载重比这个还要可怕。比如: 2017年12月26日,顺丰在云南展开无人机试飞投递,为华为在深山里的应急网络通讯维修提供零件。这架名为“双尾蝎”的物流无人机,是一架可承载1.2吨货物,翼展20米,机身10米,航程3000千米的大家伙。 波音的无人机没有这么大,但块头也不算小了。这个身形矫健的无人机长4.6米(15英尺),宽5.5米(18英尺),高1.2米(4英尺)。 从图中可以看出,它有8个跟直升机一样的旋翼,可以垂直起降。它是由电力推进系统驱动的。需要运输的货物,可以用电缆连接到无人机上。 在仅仅三个月的时间里,波音公司就设计并制造了这款飞机,这是一款电动垂直起降(eVTOL)货运飞行器的原型机。波音公司表示,它已经在一个研究中心进行了飞行测试。 波音公司表示,这架无人机是未来自主飞行飞行器的先驱。波音首席技术官Greg Hyslop在一份声明中说,这架货运无人机的推出,代表了波音公司eVTOL战略的一个重要步骤。他说,我们有机会真正改变航空旅行和交通。 这架无人机在密苏里州圣查尔斯市的波音自治研究实验室完成了初步测试,但该公司没有提供飞行细节。 波音旗下风投公司HorizonX的副总裁Steve Nordlund说,这个新产品的原型是建立在波音现有的无人系统能力上,为自动货运、物流和其他交通应用提供了新的可能性。 去年10月,波音公司收购了奥罗拉飞行科学公司(Aurora Flight Sciences),明确表示了对自动驾驶飞行器的兴趣。今天的商用飞机已经使用了复杂的计算机系统,这些系统已经具备了一些自动飞行的关键因素。但奥罗拉的目标远超于此,它渴望实现一种完全自主的飞行,从起飞到降落。去年4月,奥罗拉曾被优步选中,开发其城市按需空中交通系统。 波音传统上是一家专注于大型民用客机和军用飞机的制造商。这一次发布大型货运无人机,兴许会成为波音未来新业务的一个开端。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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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款信托产品违约涉资逾3亿
山西信托似乎陷入多事之秋,近期旗下多款产品密集爆出违约。 多位投资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其购买的山西信托·信实5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信实55号”)、山西信托·信达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信达3号”)均出现违约。 “这几个项目是关联的,信达3号、信实55、信实58号,三个项目都是一个融资方,都是投向全亚林控制的几家公司。”信实55号理财经理张华(化名)称。 对于此说法,山西信托方面未正面回应。不过信达3号投资人李丽(化名)称:“项目经理说有3.5亿资金融给了全亚林。” 公开资料显示,全亚林是万家隆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发稿,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尚未联系上全亚林对此置评。 目前,有投资人担心信托产品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对此山西信托方面表示,信达3号、信实55号资产能覆盖本息。 对于已出现的风险项目,山西信托方面称公司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认真听取来访客户的诉求,并进行了沟通、解释。“公司将尽职尽责管理项目,对风险项目采取多种手段进行化解处置,维护投资者权益。” 信实55号违约 一位不愿具名的投资人称,她购买了300万信实55号一期产品,收到过第一年(2016年)利息后,未再收到本金或利息。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取的信实55号合同显示,该产品总规模1.5亿元,成立于2015年11月,产品收益率约在10%左右,资金用于支持运城市万家隆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下称“万家隆”)经营的华联超市改造工程尾款、商业装修及补充流动资金。 该产品分两期发行成立,其中一期规模5000万,期限为18+12个月,二期规模1亿,期限为24+12个月。“+12个月”为或有处置期。处置期内,预期收益率增加1个百分点。这意味着一二期分别于2017年5月、11月到期。 “我的一个投资人买了300万信实55号二期,应该去年11月到期,现在已经进入处置期。”张华称,“合同约定按年付息,但目前还没有付2017年利息。没付利息我就开始维权,过程中发现融资方资质较差。” 他将融资方直接指向全亚林,2015年时,全亚林曾被媒体称为山西运城富豪。信实55号增信措施为豪德贸易广场合计3.51万平米的房产抵押担保,评估价为3.02亿元,综合抵押率为49.74%,同时万家隆实际控制人夫妻承担连带责任。 由于2015年,华澳信托投向全亚林的两款产品出现违约,且当年11月12日全亚林在媒体上公开了八点声明,说明企业经营艰难,这种情况下,投资人认为信实55号成立存在不尽职。对此,山西信托方面回应称,华澳信托产品某资产管理公司受让该项目项下债权后增加了企业的流动性。 同时有投资人还对尽调报告所述的“华联超市月均销售流水近4000万元,2016年仅超市部分可有望实现营业收入近8亿元”提出质疑:若营业情况这么好为什么现在利息也还不了?山西信托方面回应称,受地方经济影响,企业流动性紧张,经营性现金流不足,未能达到预期营业收入。 此外,亦有投资人对房产评估值产生异议,认为3.51万平米的房产估值3.02亿元,存在虚高。对此,山西信托方面认为,抵押物的价值是有具有一级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有关评估的法律法规作出的评估价值,评估数据相比传言更为可靠。 多起逾期均涉全亚林 除信实55号外,近期山西信托旗下信达3号、信实58号也出现违约。这三款产品也被指投向同一实控人,即全亚林。 合同显示,信达3号总规模预计为2.2亿元,于2016年9月分二期募集发行并成立,其中一期信托规模5000万元(据悉一期未募集);二期信托规模1.7亿元,信托期限24+12个月。 李丽称,虽然本金尚未到期,但2017年利息尚未支付。“按年付息,理应2017年9月付首次利息,若1000多万利息都付不出来,怎么相信山西信托能够在2018年9月兑付本金1.7个亿?” 合同显示,信达3号融资方为山西广生堂医药批发有限公司(简称“广生堂批发”),主要用于补充该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巧合的是,其增信措施中部分抵押物同为豪德贸易广场,个人担保方为广生堂批发实控人、法人代表及其配偶,企业担保方为运城市广生堂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投资者提供的信实55号尽调报告显示,全亚林为万家隆公司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名下产业包括:山西锦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运城广生堂药品零售有限公司、山西通联实业有限公司、山西斯瑞林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运城市八号会所娱乐有限公司等。 此外投资人认为,信实58号也投向了全亚林相关企业。资料显示,该产品用于向山西通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发放贷款,规模约3000万。这意味着信达3号、信实55号、信实58号合计投向全亚林金额约为3.5亿元,与前述投资人所述金额吻合。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就此咨询了山西信托,未获正面回应。“信实55号、58号、信达3号分别投向三个不同的借款企业,三款产品已出现违约情况,正在分别积极处置中。”山西信托方面表示。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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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屠城模式 多少基金经理上“刑场”?
曾经,“主宰自己,蒙眼狂奔,你就会成为最亮的一颗星”、“让我们一起,为梦想窒息” 等话语鼓舞了无数乐视网的投资者。 如今,一语成谶。 和贾跃亭一起蒙眼狂奔,为梦想窒息的,除了孙宏斌,还有一群特殊的投资者,那就是动辄操盘千万甚至上亿资金的基金经理们。 面对复牌的乐视网,他们正在走上的是显而易见“刑场”,还是遥不可及的“天堂”呢? 1月24日,北京的温度低至零下12°C,乐视大厦还静静地矗立在东四环。 几乎毫无悬念的是,经历了9个月的停牌,上市公司乐视网(300104.SZ)一复牌便收获跌停。卖一上挂着几百万手的卖单,后面还有长长的队伍,一起上演着“生死大逃亡”。 根据多家基金公司测算,乐视网复牌将迎来13个跌停。 面对这种难,许多在背后默默操盘的基金经理和牛散们也许只能选择生挺。因为“自己选的股票,跪着也得卖完”。 重仓基金“危机四伏” 东财choice数据显示,截止到乐视网复牌前,共有约18万股民和孙宏斌..... 但被乐视网影响到了的投资者比这个数字还要多,根据2017年底的基金报告,共有60只基金因为停牌被“关”在了这只股票里,这些基金共持仓9948万股,占流通股比例为2.68%。 在操盘这些基金的基金经理中,尤为引人注目的要数“鸡年最悲情基金经理”任泽松。他不仅在今年踩雷了尔康制药(300267.SZ)和宣亚国际(300612.SZ),其操盘的基金中,有4只都在乐视网基金持股前10名。 2016年8月,在一众基金经理比散户跑的还快的时候,任泽松选择了“往前冲”。在那次定增中,中邮基金、嘉实基金和财通基金三家机构以及牛散章建平,帮乐视网以45.01元/股的价格完成了近48亿元的定增。 其中,中邮基金获配9.6亿元。在此期间,乐视网曾进行过10送10的高送转,因此中邮基金在此次定增中的持股价格约为22.5元/股(复权价格)。如果以其预告过的13个跌停的价格测算,光此次定增,中邮基金就要在乐视网一只股票上浮亏近8亿元。 这些还没有算上任泽松在此前购入的乐视网股票。 和中邮基金一样,参与了那次定增的嘉实基金也没有好到哪去。在2017年,该基金管理公司多次下调了乐视网的估值,如今的价格已经低至3.91元/股。 如果说,乐视网的停牌还给了这些基金经理一线希望的话,随着乐视的复牌,他们恐怕都上了“刑场”,将要面对的,是乐视网不断跌停的“凌迟”。而唯一能做的只有两件事:拼手速挂卖单和祈求不要有那么多跌停。 野马财经就乐视网复牌问题联系了中邮基金,截止发稿,未获回复。 行业高管“相继折戟” 如果说基金经理业绩不好只是一时,过几年遇上大牛行情,抖一抖仍是好汉的话,那金融圈的行业高管可能没那么幸运了。 在这场乐视变局中,首当其冲的就是原银华基金副总裁封树标。 从前,他也是金融界叱咤风云的人物。作为首届新财富策略分析师第一名,封树标拥有25年以上股票投资经验,个人管理专户规模180多亿,其中社保规模就有55亿。也就是说,不少人的养老钱都寄托在他的身上。 但不知什么时候起,他开始钟爱乐视。在公司开会,他也难掩自己对乐视的欣赏,认为自己把乐视看的很透,还跟贾跃亭是哥们,经常一起打球,觉得乐视的产品比苹果好用。 可惜资本市场并没有对这个从业多年、自视甚高的老人有所眷顾。2017年11月,新财富授予了封树标“最佳分析师”终身成就奖。不到一个月,这位让杠杆专户爆仓,产品清盘的行业高管,就被银华裁掉了。 封树标绝不是一个人,他的“难兄难弟”还有嘉实基金的——邵建。 在国泰君安做了5年多的行业研究后,邵建加入嘉实担任基金经理,并在2015年初使嘉实增长基金复权净值突破10元,这是继原公募一哥王亚伟后的第一人。 2014年,贾跃亭因胸腺瘤去香港手术,回国后便住院进一步治疗。在那期间,邵建和封树标曾奔赴了同一场“病房投资者沟通会”,也就是这次会议奠定了他俩“乐视公募粉”的地位。 如今,邵建的职位为首席投资官,不再亲自操盘产品。 而那年在病房中和贾跃亭开会的5个基金经理之一,大成基金支兆华也于此前离职。 他们都没有在原岗位上看到乐视复牌,但他们心中的忧伤绝对不会比任何人来的更少一些。 神秘牛散“难逃一劫” 除了机构和中小投资者之外,随着乐视网的股价不断刷新下限,独自战斗的章建平或许是最想跳楼的一个。 根据乐视网披露的2017年三季报显示,章建平持有乐视网约4977万股,持股比例为1.25%,位列第七大股东,刚好在任泽松操盘的中邮基金的前面,可以说是压力山大。 说起牛散章建平,故事那是一箩筐。1996年,他拿着5万块的资金杀入股市,四年后他账户上的资金就增长到了3000万元。据媒体报道,到2007年,他在股市中的成交额暴增,光印花税就交了2亿元。 2016年,章建平共参与过3次定增,分别是联络互动(002280.SZ)、东方财富(300059.SZ)以及乐视网(300104.SZ)。 在2016年8月的那次定增中,章建平的获配金额高达11.2亿元。尤其是在乐视网之前,章建平还割肉过东方财富。如今其持股价格为22.5元/股,若按照13个跌停的比例进行测算,他将在这只股票中浮亏9.26亿元。 这与其在18年前,带着3000万杀入香港创业板亏掉一半相比毫不逊色。 野马财经曾在2017年1月撰文《“牛散”章建平为何折戟乐视网?》分析过他的投资逻辑,令人尴尬的是,但该报道并未让其警醒,自称章建平朋友的人还特地发邮件过来说,“定增获取的股票一年后方可流通,不要蹭热点”。 可是一年过后,原价卖出成了遥不可及的海市蜃楼。 如果说普通人投资乐视网失误是因为一腔热血,那基金经理等专业人士纷纷深陷其中无疑是对机构及自身名誉的一场打击。 对此,私募的刘先生对野马财经感叹,我认为国内公募基金经理还是应该多一些职业操守和独立性,真的去切身用好投资者每一分钱,真正心系投资者权益,才能更大程度的避免乐视事件的重演。 而格上财富研究中心研究员徐丽亦曾对野马财经表示,应急事件发生后,管理人是否就踩雷事件对自身投资体系、方法进行反思,以指导和优化其未来的投资显得尤为重要。 诚然,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基金经理们也一样,不要为一时的火热所迷惑,认真调整自己的投资逻辑才是正道。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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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收购中遭“血洗”的总是公众投资者
“在公司收购中,妨碍股东出售权、表决权行使,影响最大就是爬行收购。然而证监会在2003年制定首个上市公司收购规则时,并未意识到爬行收购的危害,反而将其视为既能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又能积极发展并购市场的‘中国特色的道路’。” 作者:贺绍奇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硕士生导师。 1. 爬行收购的流行是根本原因 2016年11月14日,在南玻A董事会临时会议上,宝能系董事代表被推举为公司董事长,南玻A董事长、董事兼CEO及高管团队核心成员集体出走。这标志着宝能系正式接管南玻A控制权,财经媒体将这一事件渲染为宝能系“血洗”南玻A。 但媒体忽视了一个事实,时任南玻A的董事长曾南并非亲自出席董事会,而是授权公司董事兼任CEO的吴国斌代理其行使表决权,而从实际表决来看,董事长曾南的一票和董事吴国斌的一票都对宝能系提出由陈琳接替曾南履行董事长职责提案投了赞成票,正是因为这关键的两票,才让该提案得以顺利通过。 因此,宝能系“血洗”的不是南玻A公司,而是南玻A公司的公众投资者——中小股东。实际上,在中国并购市场,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中,遭受“血洗”一直都是公众投资者。 为什么遭“血洗”的总是公众投资者呢?且听笔者一一道来: 对于公众投资者而言,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路径主要有三条:出售(they sell)、投票(they vote)、诉讼(they sue)。 在公司收购中,妨碍股东出售权、表决权行使,影响最大就是爬行收购(creeping acquisition)。所谓爬行收购,就是不触发强制性公开要约收购义务和全面要约收购,收购方通过非公开收购(包括协议转让、公开二级市场收购)就可实际取得目标公司控制权。南玻A收购案就是典型的爬行收购,这种收购方式在中国一直就很流行,这就是为什么在中国上市公司收购中,遭受血洗的总是公众投资者。因为在爬行收购中,公众投资者既不享有出售的机会和权利,其表决权也毫无任何价值。 2. 为何爬行收购对公众投资者极其有害 所谓“出售”,就是目标公司利用收购时目标公司股价上涨,在价格涨到合适价位,将股票出售给收购方。 要利用这一权利,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并购市场存在充分竞争,即公司决定要出售时,能够通过拍卖竞价,充分发现公司价值,让股东能够将其持有股票买个好价钱;二是公众股东与大股东或控制股东一样机会均等,享有共同出售权。 这就必须建立以下几个收购规则:一是收购方必须承担强制性公开要约收购义务,即一旦收购方具有取得目标公司控制权意图,就必须承担以同等条件向所有公司股东发出公开收购要约义务,不得在公开要约之外私下收购公司股份;二是必须承担全面要约收购的义务,即当收购方收购公司股份达到一定比例,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转移时,就必须向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目标公司就可采取防御措施,以便能够将公司整体出售给愿意以更好收购条件购买的收购方。 上述两个规则就能够保障当公司控制权可能发生转移时,能够让所有股东都能够参与是否出售公司的表决,所有股东都能够在公司控制权发生转移时作出是否出售其持有股份,是否接受收购方报价和选择将公司出售给哪一个收购方的选择权。 所谓“表决”是指,当公司董事会在公司成为收购的目标公司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收购方进行调查和了解,对收购方收购报价作出评估,并对股东是否接受该收购提出建议,如果董事会认为收购方报价过低,或收购方控制公司可能对公司价值带来破坏,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面对公司可能面临被强制性收购或接管的威胁,董事会就应该采取防御措施,抵制收购方收购。如果公司股东投票表决决定出售公司,则公司董事会应当积极寻求能够更好提升公司价值,能够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收购方。如果董事会为了保护自己或管理团队职位,滥用其权利阻止公司被收购,或与收购方合谋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则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表决罢免公司董事,改组公司董事会。 所谓“诉讼”,则是指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派生诉讼对不称职董事提出诉讼,请求法院禁止公司董事会任何可能损害公司和股东的不当行为,赔偿公司损失;或请求法院禁止破坏性的收购方继续收购公司,或剥夺其已经取得股份的表决权,防止其进一步收购可能给公司价值带来的破坏。 要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让并购市场更有效率,就必须限制爬行收购。英美两国经验值得我们借鉴。美国降低强制要约收购义务触发门槛、允许董事会采取毒药丸反收购防御措施和集团诉讼等有效保障了股东的出售权、表决权和诉权。 1、要保障股东出售权,就必须降低强制性收购要约义务的触发门槛,或采取强制性全面收购要约义务。如美国,一旦持股达到5%,收购方要继续增持股份,就触发强制性要约收购义务,必须向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2、允许董事会采取毒药丸等反收购防御措施实际上保障所有股东的出售权和表决权。美国允许公司董事会采取毒药丸计划等反收购措施,毒药丸等反收购计划实际上提高了收购方公开要约收购取得公司控制权门槛条件,因为毒药丸通常与分层董事会制度等综合使用,收购方除非是发出全面收购要约,或取得股东表决权,否则就很难逾越目标公司董事会设置防御障碍,因为收购方只有从公司股东手上取得足够多表决权才能改组公司董事会,从而废除各项防御措施。当然,如果公司股东认为董事会采取防御措施影响到其出售其持有股份的权利,股东也可行使诉权,请求法院废除董事会采取防御措施。 英国虽然不允许董事会未经股东大会授权的情况下采取反收购防御措施,但英国对收购方规定了强制性全面要约收购义务。英国收购规则规定,一旦收购方收购公司股份达到30%,则收购方必须履行强制性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向全体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 3、美国允许收购方和目标公司股东对于在收购与反收购中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权益不当行为提起派生集团诉讼,股东诉权可以很便利行使。 3. 目前的制度是鼓励爬行收购而非限制 时任上市监管部副主任张新在一篇文章中,明确表示,证监会在制定上市公司收购规则时,把发展中国并购市场,鼓励收购放到优先考虑的目标。 他解释,之所以没有采取借鉴美国收购上市公司5%股份就触发强制性要约收购义务和收购达到30%就触发强制性全面要约收购义务等制度,就是因为这些会加大收购方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成本,不利于并购市场的发展。 他指出,中国采取了与美国和英国都不同的一种模式。首先,借鉴了英国超过30%就履行强制性要约收购义务,但又没有采取英国必须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其次,我国扩大了对全面要约的自动豁免和经批准取得豁免的适用范围,并将要约价格调低,以降低强制性全面要约方式的成本,便利上市公司收购。 张新还将中国监管上存在诸多缺失作为没有采取美国和英国有关制度的一个重要原因。他在文章中指出: “大部分美国的并购监管环节在中国不存在或不健全,所以中国不能采用美国模式。中国要找到既能积极发展并购活动,同时又能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这就要求我们既不能用美国模式,又不英式强制全面要约收购模式,英国模式带来的成本太大,我们必须走中国特色的道路。” 很明显,证监会在2003年制定首个上市公司收购规则时,并未意识到,爬行收购的危害,不但不限制爬行收购,反而将爬行收购视为既能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又能积极发展并购市场的“中国特色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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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清POS诺漫斯卷款失联,杉德等多家支付公司违规提供支付通道 ...
不可置否,收单市场乱象丛生,尤其是二清问题可谓行业毒瘤。为防范系统性支付风险,央行不久前下发的217号文就明确指出将加大处罚力度,坚决切断无证机构的支付业务渠道,遏制支付服务市场乱象,整肃支付服务市场的违规行为。 但是即便如此,继北京万资伟业、天津福刷跑路后,我们发现近期仍然出现了二清POS机不到账事件,涉及资金巨大,人数众多。 来自武汉的李女士向支付之家网反应,自己三年前通过朋友办理的一款声称不需要手续费的诺付宝(也称诺漫斯)POS机出现了不到账问题,目前一共有十多万结算款没有到账。在与李女士的沟通中,一个情节恶劣的二清POS机不到账事件慢慢浮出水面,与此同时杉德等多家支付公司在其中扮演着帮凶角色。 (李女士邮件反应不到账) 李女士因需要受理客户的车险业务于2014年1月通过朋友办理的POS机,品牌为诺付宝(也称诺漫斯),入网时商户名称为。该款POS机在此之前交易到账一切正常,但是直到2017年11月28日到12月19日之间的交易共计28笔180645元全部没有到账。 李女士发现不到账后先通过银行发起了调单,后主动联系了诺付宝客服,该客服表示需要李女士提供“精确的交易地址”处理完调单就可以到账。然而,等了多日的李女士并没有等来她的结算款,之后就无法联系到诺付宝公司。 (银联查询的部分交易截图) 李女士入网商户名称为武汉鑫源商行,但是通过银联查询后发现实际的交易名称包括哈尔滨小月亮、大连旺华等商户名称,并且涉及到多个不同的银联商户号,均通过杉德公司交易的。 以下为李女士本次反应不到账交易涉及的银联商户号不完全统计: 交易金额 银联商户号 14600元 827230154110016 2720元 827222054111703 3250元 827223049000031 7235元 827223049000031 11950元 827222054111720 4647元 827230157120014 3217元 827230158120026 李女士通过银联得知以上交易均通过持牌第三方支付公司杉德支付完成的,后联系了杉德总部客服,然后杉德公司安排辽宁分公司的工作人员于今年1月18日前后联系了李女士。 杉德分公司工作人员在与李女士初次沟通后,承诺未结算款将在48小时内到账,并且向李女士提供了一个电话(024-31920395)表示如未到账可联系该号码沟通处理。当李女士问及像她一样出现不到账现象的用户是不是很多的时候,该工作人员尴尬的笑了一下并透漏最近两天接到的不到账电话的确非常多。不过第二天再次电话的时候,杉德公司工作人员改口说不到账的并没有多少。 然而,与杉德公司的多次沟通之下,李女士仍然没有拿到自己的结算款。 (李女士收到银行提供的签购单) 而在此之前,李女士向银行发起的调单结果也出来了。发卡银行表示收单机构及时有效的提供了交易签购单,即便是李女士质疑签购单上的签名并非本人名字的时候也因是凭密交易而被认为是本人交易。李女士通过调单拒付的方式挽回损失并没有成功。(注释:实际的交易小票李女士并未向诺付宝亦或是杉德公司提供) 李女士向支付之家网表示,杉德公司违规向诺付宝提供交易通道,还涉嫌伪造POS机交易小票。李女士认为杉德公司和诺付宝(诺漫斯)串通一气,当诺付宝无法提供交易小票的时候还帮其伪造小票。 就以上问题,支付之家网拨通了杉德公司的客服电话,客服表示对诺付宝不知情、不是杉德公司的产品,与之也没有任何关系。 晚些时候,杉德公司徐姓工作人员针对本次二清事件向支付之家网表示“涉及的支付公司不止杉德一家。同时,诺漫斯案是我司在自检中发现的,我司立即向银联、人行汇报,同时已经在公安机关报案。”针对为何出现众多投诉杉德公司的问题,杉德工作人员认为是因为有专业的投诉团队在暗中唆使,因此也向公安报告了此事,同时也在搜集证据整理数据中。 另外杉德工作人员向支付之家网解释道,诺漫斯的员工或可控的人在全国多地申请机具,然后利用机具向投资人收缴投资款,然后这些人拿到投资款后,用自己的网银汇入诺漫斯的账户。 即便杉德公司如此解释,笔者认为其理由仍然有待商榷。 根据李女士的描述与杉德公司的解释有明显偏差,李女士向支付之家网描述的是其并非诺漫斯投资人,而仅仅是因为作为保险从业者平时需要收款而办理的机具。并且假使是已到账的款项被投资人用于诺漫斯的相关投资项目上的话,那也只能是说有疑似二清的POS机但是并未发生不到账问题。但是目前明显已经是POS机不到账了,作为收单机构的杉德公司显然是有不可回避的责任。 当然,假使真如杉德公司表示的是该公司在自检中发现的问题,那可能并非主观参与了二清业务之中,然而仍然无法确定公司其他员工、分公司体系甚至于其他合作伙伴有无直接或者间接为二清POS机提供了支付通道。 目前支付之家网已经了解到涉事的支付公司仅杉德一家,不过有尚未核实的信息显示,仍然有多家支付公司涉及此次二清不到账事件,支付之家网也将继续跟进关注。 而聚焦到此次涉事的持牌第三方支付公司杉德支付上,该公司至少涉嫌违规向二清提供支付通道、没有遵守“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没有尽到支付服务市场主体责任,也没有做到POS既的一机一清算且配一个商户号。并且还存在涉嫌直接或间接参与伪造交易签购单的行为。 根据《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的要求,收单机构应对特约商户的真实性负责。《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中第六条第一款中明确指出对特约商户进行资质审核以及对收单业务进行交易监测、现场检查。收单机构应当对特约商户进行资信状况审查、证照审核和现场调查,了解特约商户的经营背景、经营场所、经营范围、财务状况、资信状况,确保特约商户内部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于2015年12月7日印发了《银行卡收单外包业务自律规范》,根据规范要求收单机构作为收单业务主体的管理责任和风险承担责任不因外包关系而转移。由于外包服务机构的过失,造成银行卡清算机构、发卡机构、特约商户和持卡人资金损失的,收单机构应全额承担先行赔付责任,再由收单机构根据外包服务协议进行处理。 同时,收单机构不得将外包服务机构拓展为特约商户并接收其发送的银行卡交易信息;不得将特约商户的结算资金划转至外包服务机构拥有或实际控制的结算账户。与外包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前,收单机构应进行全面尽职调查,审慎选择符合准入要求的外包服务机构作为合作机构。 因此,如有风险发生,收单机构应该先行全额赔付其损失。支付之家网也呼吁涉事支付公司能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尽快为不到账的POS商户提出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 李女士并非个案,目前网上已经有不少诺漫斯POS的用户反映不到账问题,更有多名百度网友表示诺漫斯公司已经倒闭跑路,仅东莞地区就有十几亿没有到账。(注释:该金额尚无法核实,请读者注意) 所谓二清结算是相对于一清结算而言的,一次清算结算指银联、银行或已具有收单资质的机构直接将交易账款清算至商户账户里,资金不经过任何其他渠道。二次清算指交易账款先清算到一个代理账户上然后再由个人或未取得收单资质的公司做第二次清算将款项清算给商户。 根据人民银行下发的相关文件,非经人民银行批准的结算单位进行的二次清算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是法规不允许的。二清结算所使用的POS机被称为“二清机”。由于“二清机”在 POS交易资金的结算过程中增加了个人或非支付公司这一违规环节,无论对出售或者出租“二清机”的一清企业来说还是对使用“二清机”的商户以及消费者来说都存在很大的风险。 支付之家网获悉,人民银行曾公开表示无证经营银行卡收单核心业务分两种情况:一是开展商户资金清算,即所谓“二清”行为,无证机构以平台对接或大商户接入支付机构或商业银行,留存商户结算资金,并自行开展商户结算;二是从事其他收单核心业务,包括特约商户资质审核、受理协议签订等业务活动。而此次涉事的诺付宝应属于前者。 鉴于“二清机”存在较多的法律风险,商户交易资金的安全性得不到保障,商户使用自己的营业执照通过正规渠道办理POS机具,并在拿到机具后,应第一时间拨打支付公司的客服电话或者登录支付公司的后台管理系统查询自己的机构信息,并通过支付查(zhifucha.cn)确认所属的支付公司,然后查看该POS机的机构名称和结算账户与自己提供的申请资料是否一致,如出现差别就一定要提供高警惕。 为防范系统性支付风险,促进支付服务良性循环和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央行不久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7]217号文)。 217号文的无证支付机构整治工作将加大处罚力度,坚决切断无证机构的支付业务渠道,遏制支付服务市场乱象,整肃支付服务市场的违规行为。也将从严惩处违规为无证机构提供支付服务的市场主体,坚决整治严重干扰支付服务市场秩序的行为,规范支付业务活动,从根源上净化支付服务市场环境。整治行动将以持证机构为切入点,全面检查持证机构为无证机构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违规行为。 人民银行曾表示“要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媒介或载体报道典型案件,通过案件剖析揭露无证经营支付机构业务违法违规手法和本质”,而支付之家网将继续遵循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的文件精神,聚焦无证从事支付业务的各类行为,积极曝光支付行业各类违法违规现象。 支付之家网获得消息,人民银行各地分支机构将在2月份进行驻场检查,到了6月底将公开处罚一批违规为无证机构提供支付通道的持牌支付公司。 都在说二清是支付行业健康发展的毒瘤,可二清支付公司为何屡禁不止? 这要好好问问那些违规为其提供支付通道的持牌支付公司了! 【支付之家网风险提示】 关于违规二清结算风险在前两年不断爆发,随着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的推进,绝大多数二清公司已经被迫转型,但仍不排除不法分子试图以身试法,而近期仍有抬头之势。央行曾特别发布关于银行卡收单业务的风险提示,主要内容是: 一、要与有合法资质的银行卡收单机构直接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可登陆支付信息查询系统“支付查”(zhifucha.cn) 随时查询支付牌照信息。 二、要通过正当渠道申请和安装POS机。POS机是商户受理银行卡的基本设备,应由商户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必要的身份证明资料并经收单机构审核通过后,由收单机构上门为商户安装。 三、出现刷卡结算资金不到账等资金风险事件后,商户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