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住建部等8部门: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厅、委)、银保监局、网信办,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联合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和痛点问题,加大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网信办决定,持续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以下简称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加强市场监管、净化市场环境、改进政务服务、增进民生福祉,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基本原则——坚持聚焦问题、重点整治。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坚持群众参与、开门整治。以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调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定期公布整治工作阶段性成果,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整治。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协同配合,整合资源力量,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提高房地产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能力。——坚持标本兼治、长效整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和信息化等多种手段,既解决当前房地产市场突出问题,又注重完善体制机制,从源头上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主要目标。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群众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二、因城施策突出整治重点(一)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开工建设;未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开发建设;未按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如期交付;房屋渗漏、开裂、空鼓等质量问题突出;未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建设配套设施。(二)房屋买卖。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挪用交易监管资金;套取或协助套取“经营贷”“消费贷”等非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房;协助购房人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违规收取预付款、“茶水费”等费用,变相涨价;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捆绑销售车位、储藏室;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扰乱市场秩序。(三)住房租赁。未提交开业报告即开展经营;未按规定如实完整报送相关租赁信息;网络信息平台未履行信息发布主体资格核验责任;克扣租金押金;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驱赶租户;违规开展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业务;存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高风险经营行为;未按规定办理租金监管。(四)物业服务。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按规定公示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超出合同约定或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取费用;擅自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侵占、挪用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三、依法有效开展整治工作(一)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各城市要对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进行全面排查,充分利用媒体、12345热线、电子信箱、门户网站,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与专项检查,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逐条分析研判,形成整治问题清单。(二)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各城市要将整治问题清单分类建档,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部门,制定整治措施,确定整改时限。建立转办和督办机制,实施销号管理。对实名举报的案件,要认真核实、逐件处理、及时反馈。(三)发挥部门协同作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整治工作,制订实施方案,开展摸底调查,移交问题线索,汇总处理结果,总结通报情况,会同有关部门依职责对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协调汇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信息,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各部门依法依规对相关企业及从业人员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公安部门负责查处房地产领域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涉嫌犯罪行为。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查处未依法依规取得土地即开工等问题。税务部门负责查处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价格违法、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金融监管部门负责查处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等问题。网信部门负责查处通过网络发布虚假房地产信息等问题。(四)持续加大惩处力度。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创新思路,多措并举,依法依规开展整治。对本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物业服务企业、金融机构、网络媒体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警示约谈、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和资质资格证书等措施,并予以公开曝光;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依法查处。对逾期不能偿还债务、大规模延期交房、负面舆情较多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四、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整治机制(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部省市纵向联动和部门横向协同作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网信办,通过加强信息共享、联动查处、齐抓共管等方式,共同推动整治工作。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监督各城市整治工作。各城市要认真制定整治方案,可针对本地突出问题增加整治项目,及时动员部署,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整改落实,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二)强化监督评价考核。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每季度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每半年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同时抄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评价考核措施,对整治工作得力、成效明显的城市,予以表扬;对房地产市场秩序问题突出,未履行监管责任及时妥善处置的城市,进行约谈问责。(三)正确引导社会舆情。各地要综合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总结推广整治工作做法、经验和成效,公开曝光典型违法违规违纪案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中国建设报、中国建设新闻网要开辟专栏进行宣传报道,形成浓厚整治氛围,为整治工作创造良好舆论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1年7月13日...
减负、减负、再减负!7月23日,中概教育股美股盘前暴跌。截至发稿,新东方(EDU)跌43.75%至3.6美元,好未来(TAL)跌43.96%至11.5美元,高途(GOTU)跌47.39%至5.04美元。港股方面,截至收盘,新东方-S(9901.HK)暴跌40.61%,新东方在线(1797.hk)跌28.07%,思考乐教育(1769.hk)跌28.53%,卓越教育集团(3978.hk)跌21.48%。5月2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业内人士分析,有可能是该意见的相关内容给资本市场造成了影响。业内分析认为,比较可能的规定包括这些方面: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等。“这些方面基本堵死了猿题库、作业帮、VIPKID等企业的路。”一位评论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据了解,拍照搜题APP最初诞生于2013年,初代产品是猿题库、学霸君,随后作业帮、学习宝、阿凡题、小猿搜题、优答等同类产品相继上线。今年以来,掌门教育和字节跳动旗下的“掌门搜题”、“闪电搜题”也纷纷上线。不过这类产品也饱受争议。有教育界人士认为,学生依赖搜题APP,导致作业完成及练习质量难以保障,原本需要自己动脑的问题如今通过搜索便可轻松获得答案。VIPKID则是目前唯一的在线外教独角兽企业,官网显示旗下外教超过7万人,对外Slogan为“跟北美外教学英语”,号称拥有100%纯北美优质外教的资源。如今,这样的北美外教培训模式,遭遇到了严监管。财经钻CZ,真正的价值币,推动创新、科技、创业投资、价值型财经等等的进步和发展.客服QQ:318059325 微信:wdcjcne 邮箱:kefu@cjz.vip一:财经钻CZ详细介绍:https://www.cjz.vip/uploads/868369.pdf二:财经钻CZ相关介绍:https://www.cjz.vip/99989216.html...
近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新一轮养老服务体系顶层设计文件已起草完毕,在今年年初,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交至国务院办公厅。一位知情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新一轮养老服务体系顶层设计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银保监会等几个重要部门,此事不仅涉及保险还涉及银行等行业,中间正常提交、反馈都会有好几个来回,流程、涉及部门均较为复杂,目前或已来回沟通好几轮,所以具体落地时间仍未确定。同时其指出,一般国务院办公室文件流转至少也需要半年左右。因为今年需要筹备建党100周年等事宜,所以很多政策文件还未发布。另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此次第三支柱顶层设计涉及保险方面的讨论包括保险产品、税收优惠、二三支柱账户如何打通、养老金资产将由哪些部门接管等议题。养老金第三支柱账户暂未落至保险公司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此次参与三支柱顶层设计的公司包括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中国太平、新华保险、泰康保险、中国太保这六家保险公司,同时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及理财子公司等金融机构。此次参与第三支柱顶层设计涉及保险方面的讨论涉及保险产品、税收优惠、二三支柱账户如何打通、养老金资产将由哪些部门接管等议题。此次第三支柱顶层设计中税延优惠体系做得较为复杂,保险公司此前做过税收递延商业养老金保险,对于税延方面应该较为有经验。此前坊间传闻,养老金第三支柱账户率先开给一家头部险企,然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求证获知,此账户并未开给该头部险企,而此前监管曾有此意向性,但最后并未落至实际层面。另据记者获悉,此次养老金第三支柱账户开放的第一个层次或在银行方面,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据一位寿险公司高层对记者表示,“第三支柱顶层设计政策的出台将利好保险业,如果从产品层面放开,保险业作为养老金融三支柱重要的组成部分总能分一杯羹;同时,保险业比较擅长销售养老这类长周期产品,这对银行、基金业也都有便利。”业内呼吁建立养老金体系三支柱对接机制就此次三支柱顶层设计方面涉及的二三支柱账户打通议题,上述寿险公司高层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保险业在第二支柱中所占份额较大,若未来三支柱能够打通,对保险行业肯定是重大利好。”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中国保险与养老金研究中心研究员朱俊生亦在提及促进第三支柱发展方面建议时,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建议建立养老金体系三支柱之间对接机制。我国第一支柱的个人账户以及第二、三支柱都建立在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之上。因此,在政策设计上,可以将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险打通,实现税收优惠政策、投资管理、缴费、账户记录和基金转移接续方面的衔接。”在具体操作层面,其指出,“一方面税优政策对接。第二支柱与第三支柱个人享受税优的比例或者额度应予打通,即:如果职工个人参加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个人缴费没有达到税优上限的比例或者额度,职工可将差额部分追加至个人账户的缴费上限;如果职工所在单位没有建立年金计划的,可以将全部比例或额度追加至个人账户的缴费上限。”“同时,投资管理对接。第二、三支柱均采用委托人投资运营模式,由市场上专业性金融机构(包括养老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信托机构等)进行投资运营,在治理结构上、投资政策和待遇发放方式等方面都应实现统一,以方便参保者,建立统一的市场竞争秩序。另外,缴费、账户记录和基金转移接续对接。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参保人将第一支柱中的个人账户直接转移至第二支柱或第三支柱,并实现市场化投资管理;允许离职人员将其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归属个人的资金转移到其第三支柱。”朱俊生表示。今年3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其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银保监会牵头,9月底前将出台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在今年2月份国新办就业和社会保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公开表示,对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总的考虑是,建立以账户制为基础、个人自愿参加、国家财政从税收上给予支持,资金形成市场化投资运营的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在紧锣密鼓地推出。下一步,我们将抓紧推动,尽早出台,尽早实施。中国基金业协会副会长钟蓉萨曾表示,第三支柱顶层设计非常关键,因为人口老龄化正在迫近,中国没有太多试错的机会。在制度顶层设计时,首先平台要建对,要重视个人养老和账户的信息化;其次,税收优惠要给到账户,给到个人,只要钱进账户了就能获得税收优惠,而不是必须买某个产品才能获得税收优惠。同时,养老金的投资要专业。养老金的投资需要长期稳定收益,这并不是通过保本实现的,而是要通过科学的资产配置和合理的风险控制来实现。如果强调保本,最终刚性兑付还是会让国家兜底,并没有减轻国家负担。财经钻CZ,真正的价值币,推动创新、科技、创业投资、价值型财经等等的进步和发展.客服QQ:318059325 微信:wdcjcne 邮箱:kefu@cjz.vip一:财经钻CZ详细介绍:https://www.cjz.vip/uploads/868369.pdf二:财经钻CZ相关介绍:https://www.cjz.vip/99989216.html...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2日公布第一批网络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共10起,涉及三种不同类型的刷单方式,对利用“网红效应”虚构评价,组织员工、亲友等熟人,雇佣专业团队或“刷手”等方式“刷单炒信”的行为进行曝光。据介绍,在电商平台上,用户评价往往是消费者选择商品的重要参考因素。也正因如此,一些不良卖家为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获取更多交易机会,寻找“刷手”进行虚假交易,以不正当方式提高商品销量、用户好评度和店铺信誉。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整治,加大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组织专业团队、利用网络软文、网络红人、知名博主、直播带货等方式进行“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截至2021年上半年,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3128件,罚没金额2.06亿元。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第一批网络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共10起,涉及三种不同类型的刷单方式,对利用“网红效应”虚构评价,组织员工、亲友等熟人,雇佣专业团队或“刷手”等方式“刷单炒信”的行为进行曝光。一、利用“网红效应”虚构评价等方式“刷单炒信”。设置网络点评和排名的初衷,是通过统计与展示互联网用户消费后的真实反馈形成的大数据,反映人气、实力和市场口碑等信息,以帮助消费者更便捷地作出判断和选择。然而在刷单团伙操纵下,通过组织“大V”(平台高级别用户)到店免费体验后发布指定好评、“刷手”在不实际体验或者使用商品的情况下发布虚假好评、使用虚假注册的会员账户发布好评等多种手段,“粉丝”可以有,“互动”可以买,“好评度”能够提升,“播放量”可以增长。从最初的人工刷量到现在的机器刷量,“刷单炒信”这一网络黑灰产已经发展到足以影响商家生存的地步,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合法权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不利于互联网生态健康发展,必须加以整治和清理。案例1:浙江省杭州之壹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利用“大V”打造“网红店”帮助“刷单炒信”基本案情:2020年底,当事人根据11家大众点评平台入驻商家打造所谓“网红店”的需求,招募大量大众点评平台“大V”到店付费用餐。“大V”在用餐后,编造好评“作业”发布并予以高分点评。当事人对“大V”的“作业”审核后,将餐费予以返还。当事人通过此类方式在大众点评平台内提高了相关商家的星级并大量增加优质评价,通过内容和流量双重造假,帮助商家欺骗误导相关公众。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对当事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0万元。案例2:广东省深圳市浩通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冒充消费者评价“刷单炒信”基本案情:当事人开发并运营“锦鲤好物会员购物平台”,在平台的应用软件中设置了“积分捡漏”模块,宣称可以0.1折至3折不等的价格购买手机等商品,每天有数千人捡漏成功,吸引用户充值赠送积分参与“积分捡漏”活动。2021年3月8日至15日,当事人宣传每天成功发放福利4000至6000份之间,但实际每天成功发放福利在15份以内,与宣传的数量存在极大的差距。同时,当事人对平台上部分没有用户评论的商品,虚增用户的昵称、头像及评论内容。当事人虚构了活动发放福利的数量,同时冒充消费者进行评价,欺骗误导相关公众。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0万元。案例3:广东省深圳市诺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到店点评帮助“刷单炒信”基本案情:当事人自2020年4月,利用微信朋友圈发布“增加大V数量、小V到店体验、增加浏览量”等服务内容,承诺帮助客户提高在美团点评平台的“星级”和“排名”,从而吸引更多消费者。当事人利用不同账号登录操作,为平台内店铺虚假评价“五星”满分,而非实际到店消费者的真实评价。当事人通过虚假好评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商业宣传,欺骗误导相关公众。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1万元。二、通过雇佣专业团队、“刷手”,利用专业技术软件等手段帮助“刷单炒信”。过去利用传统传播方式“自卖自夸”的夸大或虚假宣传现今演变为组织专业团队、利用网络软文、通过“直播带货”等助力虚假宣传,诱骗消费者。“刷单炒信”日益呈现出组织化、职业化、规模化等特点,甚至形成黑灰产业。在“刷单炒信”这条产业链上,组织者、卖家和“刷手”是三大主要角色,在严厉查处卖家刷单行为的同时,严肃追究帮助刷单主体的法律责任,也是斩断这一利益链条的重要环节。案例4:浙江省台州市陈某辉利用技术软件帮助“刷单炒信”基本案情:当事人在2018年、2020年前后分别注册了浙江小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番茄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辣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申请“企业QQ号”并招募雇佣员工21名,分设成“排单组、审核组、导购组、售后组”,运营“刷单炒信”工作。同时借助“小水滴”、“大水滴”、“猫头鹰”专用刷单软件,搜索有刷单需求的商户,分配“刷手”刷单任务,完成虚假交易,帮助网店经营者在平台的评价体系内获取更高的商业排名、信用度和用户访问量,误导消费者。自2018年9月至2021年4月29日,当事人共刷单2951750单,刷单商品总金额3.59亿余元,获利372.93万元。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00万元。案例5:福建省厦门市宗某利用技术手段帮助“刷单炒信”基本案情:当事人在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期间,收取了翰美互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的佣金,对翰美互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的字体产品进行虚假下载,帮助其虚构下载量,以达到欺骗误导相关公众的目的。相关费用共计73.51万元。此外,当事人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还违反了有关无照经营的禁止性规定。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0万元。案例6:广东省佛山市云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雇佣“刷手”帮助“刷单炒信”基本案情:当事人从事网店制作、运营及维护相关服务工作。为招揽客户(网店经营者),当事人免费向客户提供垫付货款刷单的服务。根据客户需要联系“刷手”对客户的店铺进行下单交易,然后通过转账先垫付订单金额给“刷手”。订单交易完成后,当事人转佣金给“刷手”,再向客户收回垫付的订单金额及佣金。从2020年4月至12月共垫付货款刷单121单,产生订单金额及佣金合计3.56万元。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5万元。案例7:广东省佛山市麦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刷单公司“刷单炒信”基本案情:当事人在“天猫”平台开设经营“edon旗舰店”。当事人从2020年6月份起,为提高网店销量排名,从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期间,通过委托刷单公司以刷单方式为当事人经营的网店虚构交易记录、销售量等。当事人共虚构交易165笔,虚构交易金额共1.92万元。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5万元。三、组织员工、亲友等熟人“刷单炒信”。所谓“刷单炒信”,本质就是造假,即在点击、阅读、观看、消费等方面,利用造假手段让自己的数据“好看”,误导市场、诱导消费,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根据实施“刷单炒信”行为的不同主体,大体可以分为“自刷”和组织他人刷单两种。而“自刷”最典型的手段就是通过组织员工、亲友等熟人刷单,虚构商品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信息。当前“刷单炒信”已经成为市场的一颗“毒瘤”,必须对“刷单炒信”重拳出击,从严从重查处。案例8:福建省厦门市翰美互通(厦门)科技有限公司虚构产品下载量“刷单炒信”基本案情:当事人在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期间,安排公司员工在华为、OPPO、VIVO手机的APP应用下载平台搜索并购买下载自家的字体产品,虚构产品的下载量等销售状况,欺骗误导相关公众。涉案金额共计296.67万元。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25万元。案例9:广东省深圳市酷美传媒有限公司利用熟人“刷单炒信”基本案情:当事人存在两种违法行为,一是当事人经营的“小米湾2020新款平板电脑12寸”的宣传参数是:屏幕12英寸、电池容量15000mAh,前摄像头像素1600万,后摄像头像素3200万;而实际参数是:屏幕10英寸、电池容量5000mAh,前摄像头像素200万,后摄像头像素500万。当事人对其商品的性能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二是当事人组织熟人刷单虚假提升销售量。调查发现,当事人的进货单据和订单明细显示,当事人实际进货量、销售量、销售额与在天猫店宣传月显示的销售量“1.5万+”严重不符。经调查,当事人承认其在平台的销售数量是通过刷单实现的。当事人组织员工以及亲友帮忙下单,实际不发货,待流程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给他们退款,另外再给17元/单的刷单佣金。当事人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作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相关公众。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5万元。案例10:江苏省苏州衣轩峻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虚构收货地址“刷单炒信”基本案情:当事人在京东网站开设一家名为“罗蒙聚宝宝旗舰店”的店铺,从事服装销售。2020年5月开始,当事人通过某平台购买多个京东账户,由公司员工使用这些账号在店铺购买产品进行刷单。上述订单由京东物流根据账户设置的虚假地址和买家电话进行派送,快递员无法派送到虚假地址后随即联系买家(实际为公司员工),并按要求送至实际经营场所内。当事人通过上述方式共计刷单6254单,总金额217.8万元。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5万元。...
曾经遥远的梦想,或许已经不远。“108万元至180万元就可以买上一台轻型运动飞机,培训及考驾照的费用约在10万元左右。”山河智能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近期,湖南获批成为我国首个全域低空飞行试点省份。轻型运动飞机火了通用航空(以下简称“通航”)包括从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和建筑业的作业飞行,以及医疗卫生、抢险救灾、气象探测、海洋监测、科学实验、教育训练、文化体育等方面的飞行活动。近几年来,通航产业飞速发展,山河智能的通航飞机产销两旺。“飞机订单已经排到明年7月了。”山河智能旗下湖南山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透露。以阿若拉SA60L飞机为例,其是我国首个获得中国民航局适航认证的民族自主品牌轻型运动飞机。整机主要以碳纤维复合材料作为结构主材,重量仅350公斤,可在土路、草地等环境安全起降,百公里油耗仅8升,最远可飞行1300多公里,最高可飞至4000米高空,能满足飞行教学、个人娱乐飞行等诸多需求。据了解,山河科技的阿若拉SA60L飞机已经成为国内多家通航公司运营的首选机型,市场占有率达到80%。在企业订单激增的同时,购买“私人飞机”的客户也不少。从2019年开始,山河科技开始接到私人购买通航飞机的订单。今年,私人客户已经占到总订单量的30%。据介绍,山河通航飞机2021年一季度的飞行时间总量、学员培训数、体验客户人数和飞行表演场次数同比分别增加42%、30%、47%和25%。今年五一劳动节期间,来株洲芦淞通用机场体验山河通航飞机的飞行爱好者络绎不绝,每天累计预约体验飞行人数达到600多人。这是通用航空逐步迎来春天的一个侧面。在7月召开的2021湖南(国际)通用航空产业博览会上,317家企业参展,其中包括50余家国内外龙头企业。据介绍,本次博览会期间签约合作项目46个,合同金额达208.6亿元,涵盖了通航产业制造、基础设施、服务等多个领域。全域低空飞行试点来了据国家民航局消息,近期湖南获批成为我国首个全域低空飞行试点省份。湖南将在3000米以下低空空域进行航空器监视通信覆盖、低空空域监管、低空空域运行管理等方面经验积累,为全国低空开放提供理论依据。《湖南省关于支持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获审议,将从加快通用机场建设、鼓励新开通航航线等12个方面对通用航空产业提出具体支持意见。目前,湖南省已建成12个通用机场,有5个通航基地在建或即将开工,开通了5条低空旅游航线。省通航服务中心实现通航飞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全域服务”,长沙飞行服务站建成并投入使用。以长沙为中心,半径150公里范围已实现低空有人驾驶航空器监视通信覆盖,全省低空空域监管服务网、低空目视航图、低空空域运行管理使用手册、通用机场使用手册(即“一张网一张图两手册” )正加快编制。据了解,下一步,湖南省将在8月底前实现低空有人驾驶航空器监视通信全覆盖,启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控综合监管平台建设。今年,将开工和建成50个以上通用机场(基地),开通30条以上通航航线,围绕通航全产业链引进80余家全球通航优质企业。同时,当地将引进和培育通航飞行学校,力争2021年培养500名以上通航飞行员。东北证券研究报告称,未来5年到10年,我国通用航空业年复合增长率有望达到30%,将形成总产值超过1万亿元体量的产业链。设计软件、关键零件、整机生产、增值服务、通用机场等环节均有机会,技术实力雄厚、整合能力突出的龙头企业将有较大增长空间。财经钻CZ,真正的价值币,推动创新、科技、创业投资、价值型财经等等的进步和发展.客服QQ:318059325 微信:wdcjcne 邮箱:kefu@cjz.vip一:财经钻CZ详细介绍:https://www.cjz.vip/uploads/868369.pdf二:财经钻CZ相关介绍:https://www.cjz.vip/99989216.html...
中部地区的高光时刻!7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将打造内陆高水平开放平台。高标准建设安徽、河南、湖北、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进一步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六省。最新七普数据显示,中部地区人口364694362人,占全国人口的比重为25.83%。据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最新统计,2021年上半年中部六省合计地区生产总值117532.55亿元,在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中占比已达到22.09%。其中,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增加分别在国内总值中占比27.64%、23.72%、20.41%。到2035年基本建成中部地区现代化经济体系《意见》指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实施以来,中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同时,中部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中部地区特别是湖北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民生改善需要作出更大努力。《意见》提出,到2025年,中部地区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投入产出效益大幅提高,综合实力、内生动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具体来看:创新能力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科创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基本建立,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各具特色的协调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进一步增强。绿色发展深入推进,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幅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进一步降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方式普遍建立。开放水平再上新台阶,内陆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基本形成。共享发展达到新水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统筹应对公共卫生等重大突发事件能力显著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意见》还提出,到2035年,中部地区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建成,产业整体迈向中高端,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达到较高水平,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开放型经济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人民生活更加幸福安康,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先行先试打造内陆高水平开放平台《意见》明确,一要坚持创新发展,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二要坚持协调发展,增强城乡区域发展协同性。三要坚持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部。四要坚持开放发展,形成内陆高水平开放新体制。五要坚持共享发展,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其中,《意见》提出,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加快郑州、长沙、太原、宜昌、赣州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支持建设一批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增加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产品,支持山西与现有期货交易所合作开展能源商品期现结合交易。推进江西省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意见》提出,要打造内陆高水平开放平台。高标准建设安徽、河南、湖北、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进一步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支持湖南湘江新区、江西赣江新区建成对外开放重要平台。《意见》还提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大力发展粮食生产,支持河南等主产区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确保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保持稳定,巩固提升全国粮食生产基地地位。高质量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大力发展油料、生猪、水产品等优势农产品生产,打造一批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专家:应增强中部地区特殊功能区示范作用中国人民大学区域与城市经济研究所所长、中国区域经济学会副会长、中国区域经济50人论坛成员孙久文曾指出,中部地区、西南地区、西北地区的GDP占比始终呈现上升态势,分别由2000年的14.24%、7.71%、4.27%增加至2019年的20.71%、12.60%、6.82%,中部崛起与西部大开发成效卓著,但东西失调问题并未得到根本性解决,依然是国内良性大循环的突破口。而根据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统计,2021年上半年中部六省GDP占比已较2019年数据进一步提高。上半年中部六省第一产业增加值已超过国内总值的四分之一。对此,中国区域经济学会顾问、中国区域科学协会名誉会长、国家发改委原副秘书长范恒山表示,中部地区农村是国家农产品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的主体,基于战略利益和全民福祉考虑,农产品既不能缩减产量,也无法自由定价。为了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中部地区应积极争取国家支持,与有关地区协作,以粮食为重点,着力探索构建农产品主产区与主销区间适宜的利益调节体系或补偿机制。在范恒山看来,中部地区拥有众多的特殊功能区,应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促其紧扣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问题进行深入探索,提供示范、增强辐射。在构建公正、开放、规范的市场体制和全面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方面做出示范。在推动创新发展、构建高能高效的区域创新体系方面做出示范。在推动创新发展、构建高能高效的区域创新体系方面做出示范。在实施品牌引领、促进高质量供给方面做出示范。...
知情人士透露,中国监管机构正在考虑对滴滴赴美上市一事,给予这家公司严厉且可能是史无前例的惩罚。监管机构就多个潜在惩罚措施进行研究,包括罚款、暂停部分业务,或是引入国有投资者。滴滴也有可能面临强制除牌或收回在美国发行的股票,但目前不清楚这个选项将如何进行。上述事宜仍处在初步审议阶段。知情人士说,北京可能对滴滴实施比阿里巴巴更严厉的制裁措施。...
对调控工作不力、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坚决予以问责。据央视消息,7月22日,住建部和央行分别对保障性租赁住房、房地产调控、房地产金融调控发表权威解读。住建部在解读中表示,自2018年房地产长效机制实施以来,房地产市场调控取得明显成效,未来要着力建立房地联动机制,推广北京市的做法,并对调控工作不力、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坚决予以问责。住建部强调,下一步还将加强房地产金融管控,完善房地产企业三线四档融资管理规则,落实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坚决查处经营贷、消费贷、信用贷违规用于购房。央行表示,去年8月出台的“三线四档”规则有利于矫正一些房企盲目扩张的经营行为,增强自身的抗风险能力,也有利于房地产企业形成稳定的金融政策预期;房贷集中管理制度则使得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个人住房贷款集中度稳步降低。央行强调,下一步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抓好政策执行,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7月22日召开的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央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广州、福州、北京、长沙等四个城市人民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同志作了发言。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据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司长曹金彪介绍,今年10月底以前,城市人民政府要确定“十四五”期间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目标和年度建设计划,向社会公布。曹金彪表示,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城市,在“十四五”期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应力争达到30%以上。像上海目前提出,“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约占住房供应总量的40%,广州则提出,“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约占住房供应总量的45%。“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要全部纳入住房租赁服务管理平台统一管理,所有的项目要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性租赁住房要符合小户型、低租金,面向新市民、青年人的要求。”曹金彪进一步指出,各地要坚决防止保障性租赁住房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骗取优惠政策或违规经营。坚定不移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针对房地产调控问题,住建部表示,自2018年房地产长效机制实施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房地产市场调控取得明显成效。2020年,22个试点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和二手住宅价格涨幅,分别比2019年收窄了3.1个百分点和1个百分点,表明房地产长效机制符合中国国情,符合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律,是精准有效的。北京、长沙等城市大胆探索,总结出一系列成功的经验。下一步,各地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张其光透露,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强化省级政府的监督指导责任,对调控工作不力、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坚决予以问责。张其光表示,下一步还将加强房地产金融管控,完善房地产企业三线四档融资管理规则,落实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坚决查处经营贷、消费贷、信用贷违规用于购房。“还要着力建立房地联动机制,推广北京市的做法,限房价、控地价、提品质,建立购地企业资格审查制度,建立购地资金审查和清退机制。”张其光进一步透露,住建部等八部门日前还下发了通知,要求对房地产开发、交易、租赁、物业等各个环节进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维护群众合法利益。持续完善房地产金融管理长效机制央行表示,近年来我国加快建立健全房地产金融管理长效机制,“三线四档”规则试点房地产企业核心经营财务指标明显改善,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个人住房贷款集中度稳步降低。下一步,将继续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持续完善房地产金融管理长效机制。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表示,一年下来,“三线四档”规则试点企业资产负债率、净负债率、现金短债比三项核心经营财务指标明显改善,负债规模稳步下降,经营融资行为更加审慎自律,整体经营趋于稳健。央行表示,这一举措有利于矫正一些房企盲目扩张的经营行为,增强自身的抗风险能力,也有利于房地产企业形成稳定的金融政策预期。不仅对房企的负债进行监测和管理,央行还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了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央行表示,这项制度既是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金融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的一项重要内容。实施以来,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个人住房贷款集中度稳步降低。邹澜进一步指出,整个房地产贷款的占比下降0.6个百分点,其中个人住房贷款的占比下降了0.2个百分点,在房地产贷款的业务受到一定约束的同时,商业银行把更多的精力放到了支持小微、三农这些经济薄弱的领域,支持制造业、支持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的贷款占比也有显著提升。最新数据显示,6月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增速比上年末回落了2.2个百分点,其中个人住房贷款增速比上年末回落了1.6个百分点。人民银行表示,下一步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抓好政策执行,推动金融、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
一家业绩与市值齐跌的上市公司,正经历激烈的管理权拉锯战。7月21日上午,上市公司新潮能源(600777.SH)位于北京的办公区内出现了两拨“董监高”对峙的局面:刚刚在不久前的临时股东大会上获得票选的“董监高”,要求已经被投票罢免的“看守”“董监高”即刻进行权力和财物交接,后者对此并不配合,现场火药味十足。这不是新潮能源第一次罢免“董监高”,由于股权分散、股权结构复杂,这家公司在很长时间内都深陷管理层与投资者“内斗”的泥潭。新潮能源目前市值低迷,已近“仙股”,公司经营业绩不振,这也成为此次罢免案的主要理由之一。“我感觉(交接)并不会很顺利,还会有波折。”7月21日晚间,一位接近新潮能源争斗内情的人士说。根据新潮能源此前公告,公司董事会已经召集于明天(7月2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只有一项议案:《关于相关主体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该议案将可能直接影响相关股东方提名董事、监事的格局。不过,从目前公司经历的动荡来看,这个会议到底怎么开,还是个疑问。前述接近新潮能源争斗内情的人士表示,希望双方以协商为主,“冲突受伤害最大的是上市公司和普通投资者”。自行股东会争议7月8日,宁夏顺亿等9名合计持有新潮能源10%以上股份的股东自行召开了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一系列的罢免议案和选举议案。罢免对象包括新潮能源时任董事长刘珂在内的8位董监事,而选举对象显然是为接任做准备。新潮能源的公告显示,早在今年4月、5月,上述9家股东就分别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要求审议包括免去新潮能源现任董事长刘珂董事职务等多个议案,“免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未勤勉尽职的董事、监事职务”。9家股东称,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根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条。其后,9家股东在《中国日报》刊登了《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顺亿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股东自行召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宣布将在2021年6月22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后将会议召开时间延期至7月8日。但新潮能源方面并不认可9家股东的这些做法,“公司认为其不符合法定信息披露方式要求,并非法定有效的股东大会通知与公告。”“《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以及相关会议资料同样违法无效。”据媒体报道,新潮能源亦派了授权代表前往7月8日的会议现场,但被拒之门外。这位授权代表在会场外宣读了两点说明:相关主体无权自行召集、召开大会,且召集的程序违规;公司董监高已声明不参会且不认可会议效力。9家股东在此次会议召开前后通过公开渠道对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说明和解释。“上海证券交易所给股东大会开通了网络投票通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东大会召集人提供了股东名册。”一位股东授权代表向第一财经表示,这也说明此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得到了监管方的认可。上交所和山东证监局以发函的形式对此次会议表达了关注。上交所要求上市公司尽快核实上述股东大会召开的情况,如涉及信披义务,应依法对外公告。要求相关股东依法合规行使股东权利,不得通过不当手段影响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山东证监局要求公司各方应在法律法规与公司治理框架下解决问题,支持公司及股东依法合规行使权利;应严格落实信披责任与义务,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上市公司并未对此次会议的召开情况进行公告。事实上,在此次罢免案之前,新潮能源股东已经数次对“董监高”提起罢免。新潮能源前身是一家以纺织、电缆等为主营业务的乡镇企业,1996年公司经过股份制改造后上市。2013年底,金志昌顺收购了新潮能源的控股权,实际控制人变成刘志臣。刘志臣入主后,新潮能源进入油气产业,并先后引入了多位外部投资者。众多投资者的进入造成上市公司股权分散,也直接冲击了刘志臣的实控人地位。2018年6月,刘志臣等一众“董监高”或被股东投票罢免,或选择离职。新潮能源从此开始上演罢免“董监高”的连续剧。刘珂正是在刘志臣被罢免的过程中被推选担任新潮能源董事长。但一年后,情况便发生了变化。2019年7月12日,10家新潮能源股东向公司提交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请罢免刘珂等五名董事及一名监事。上市公司没有对该议案文件进行公告披露,召开股东大会和罢免管理层也未实施。2020年4月,又有四家股东联名向公司提交改组董事会、监事会的议案,但议案最终未能获股东大会通过。因何罢免“这几年的争斗,说到底是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争夺。”一位熟悉新潮能源的机构投资者评价道。不过,对于此次自行罢免上市公司“董监高”的原因,9家股东另有一套说法。具体指向包括:2020年11月23日,广州农商行向广州市中院起诉新潮能源等主体, 诉讼涉及金额共计49.20亿元;2021年2月19日至2月24 日,广州农商行向广州市中院申请冻结新潮能源所持浙江毎宝股权价值共计15.725亿元、合盛源公司股权价值共计3亿元、上海新潮酒业股权价值共计5亿元、宁波鼎金开元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份额价值共计3亿元、佳木斯新潮纺织股权价值共计0.32亿元及烟台扬帆投资股权价值共计0.04亿元。“前述事项发生后,新潮能源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重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严重损害投资者知情权。”另外,“刘珂作为上市公司董事长,于2021年1月27日仓促提议于2021年1月29日紧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子公司收购Grenadier Energy PartnersII,LLC油田资产的议案》,拟以不高于4.2亿美元的协议价格收购Grenadier Energy PartnersII,LLC持有的位于美国德克萨斯州霍华德县的油气资产。”此外,“新潮能源所持浙江査宝的部分股权已被司法冻结,浙江香宝系本次收购主体Moss Creek Resources, LLC的间接股东,该事项很可能对本次交易各方产生重大影响,上市公司对收购过程中所涉重大事项的进展存在披露不及时、不完整, 风险提示不充分等问题。”9家股东认为,“在国家司法机关公开披露新潮能源重大诉讼及股权冻结事项时,本届董事会刻意隐瞒前述事项,严重违反法定信息披露义务;此外,刘珂先生及其领导的董事会在中美关系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油价攀升且因疫情没有办法进行充分必要的现场考察和深入调研的情况下,紧急召开董事会,不顾部分董事反对,贸然收购现状和前景都不明朗的美国油田,严重损害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迷雾中的“仙股”耐人寻味的是,当年提名刘珂的名单中,包括了杭州鸿裕、上海关山、绵阳泰合等多家新潮能源股东,而这几家也出现在最近这一轮提请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9名股东之列。“当年和现在,都是上市公司管理层在经营管理能力和勤勉尽责方面出了问题,损害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股东当然要起来维护自身权益。”一位前后经历过对刘珂的提名和罢免的股东代表告诉第一财经。一桩陈年旧案印证了这位股东代表的说法。2016年12月22日,刘志臣为实控人的新潮能源出资6亿元收购哈密合盛源矿业45.59%的股权。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二审判决书揭示了这桩收购案的资金流向细节:2016年12月22日,新潮能源将6亿元投资款,转入合盛源矿业的公司账户;2017年初,合盛源矿业出资3亿元投给陕西三沅重工,三沅重工随即向华翔投资转入3亿元,华翔投资又将2.2亿元转入了中金创新(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金创新”)。二审法院认定,原审法院认定新潮能源存在抽逃出资行为并无不当。2021年6月19日,新潮能源发布的《关于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的进展公告》称,公司不服新疆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向新疆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新疆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公司的再审申请。新潮能源的这宗交易在当年引起了不小反响,外界质疑其中有抽上市公司血往外输送之嫌。刘志臣也是在此后不久遭到股东联合罢免。刘珂在刘志臣被罢免之后被推选上场,但股东们后来发现,他其实也与上述案件的资金环有着关联:天眼查显示,刘珂是中金创新持股90%的最大股东、法定代表人,也就是说,该案有2.2亿元是流向了他的公司。在此次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过程中,9家股东公开指称,“以董事长刘珂先生为代表的本届上市公司董事会管理及经营能力不足,面对油价下跌等突发事件无法合理应对,公司治理存在严重缺陷,内部人控制问题突出,股东不能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未尽到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导致公司净利润、市值及股价均大幅下跌,损害了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从财报和股价来看,新潮能源已经持续你们徘徊。年报显示,新潮能源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1.44亿元,同比下降31.74%;归母净利润为亏损26.56亿元,上年同期为盈利10.78亿元。2021年一季度,新潮能源实现营业收入12.12亿元,同比下降23.27%;归母净利润为2.53亿元,同比下降66.20%。7月22日,新潮能源收于1.55元。财经钻CZ,真正的价值币,推动创新、科技、创业投资、价值型财经等等的进步和发展.客服QQ:318059325 微信:wdcjcne 邮箱:kefu@cjz.vip一:财经钻CZ详细介绍:https://www.cjz.vip/uploads/868369.pdf二:财经钻CZ相关介绍:https://www.cjz.vip/99989216.html...
证监会表示,将适时修改完善首次公开发行现场检查规定、现场督导指引等,进一步明确检查督导标准,及时通报检查督导结果,提高透明度。“坚决贯彻‘零容忍’方针,集中调配稽查执法力量,创新调查组织模式,坚持全链条打击,坚持全方位追责,持续保持对证券欺诈、造假、‘伪市值管理’等各类证券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强化执法震慑,净化市场生态,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证监会稽查局副局长刘永强不久前在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如是称。而就在此前一周,证监会稽查局另一位副局长陈捷才出席了当周的新闻发布会,对证监会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活动作出介绍。两位稽查局副局长连续露面,对稽查执法工作作出部署十分罕见。实际上自7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简称“两办”)公开发布了《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半个月来证监会在稽查执法工作上动作频频。除对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活动作出介绍外,证监会还部署专项执法行动,发布了《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可以说监管部门持续释放的‘零容忍’信号愈发强烈。”有北京地区律所合伙人表示。在近期证监会依法重查办的16起重大典型案件中,也有着“内幕交易”的身影。视觉中国严打操纵市场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的涉案主体多、违法链条长、危害后果重,且手段隐蔽,对投资者欺骗误导性强,对市场交易秩序破坏性大,必须予以严厉惩治。”近日,陈捷在介绍证监会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活动时曾表示。实际上一直以来,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行为严重破坏市场交易秩序,严重干扰市场功能发挥,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是影响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沉疴顽疾”,历来是证监会稽查执法严厉打击的重点。据证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以来,证监会依法启动操纵市场案件调查90起、内幕交易160起,合计占同期新增案件的52%。其中作出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案件行政处罚176件,罚没金额累计超过50亿元。另外,证监会还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操纵市场犯罪案件线索41起、内幕交易123起,合计占移送案件总数76%,移送犯罪嫌疑人330名。在近期证监会依法重查办的16起重大典型案件中,也有着“内幕交易”的身影。个别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股东以市值管理之名,与私募机构、操盘方、配资中介等合谋,利用资金、持股优势拉抬公司股价。另有上市公司大股东获悉公司业绩亏损信息后提前卖出股票避损,个别上市公司多次在筹划重大事项时发生内幕交易。在南开大学金融研究院院长田利辉看来,市场操纵是借助信息优势或资金力量,使用欺诈等不正当手段,影响或操纵市场价格,诱导证券投资者盲目进行证券买卖,从而转嫁风险,谋取不当得利。操纵市场会扭曲供给需求,改变市场预期,诱发过度投机,导致市场失灵,损害投资者的利益。“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是监管重点,需要给予严厉打击。”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内幕交易违法行为中又诞生了“伪市值管理”这一新的呈现形式。就在今年5月,前私募基金经理叶飞报料行业“伪市值管理”内幕,举报相关上市公司涉嫌“杀猪盘”坐庄。当月,又见市场人士举报有团队涉嫌操纵上市公司股价,并对社保基金及保险机构行贿,邀请后者参与锁仓。对此,陈捷透露称,2020年证监会查实以所谓“市值管理”等名义操纵市场的案件就有15起,占同期查实全部操纵市场案件的18%。未来证监会将依托交易所大数据监控技术,加强异常交易账户信息违法线索综合分析研判,提升全链条打击的精准度,加大对以“市值管理”之名行操纵市场之实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紧盯财务造假、大股东资金占用在给予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极大关注的同时,证监会也在集中打击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行为。具体而言,证监会集中部署专项执法行动查办的16起重大典型案件中,就有通过虚构存货及贸易业务实施系统性财务造假,滥用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虚增利润,利用多种手段粉饰公司业绩等行为。“个别公司屡次涉案违法,少数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为掩盖资金挪用组织、策划财务造假。”刘永强将上述行为定性为“严重侵蚀市场诚信基础,破坏信息披露制度”。除此以外,也有严重侵害上市公司利益,影响上市公司质量提升的案件。包括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股东等长时间巨额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规担保等,有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兑付票据,有的私刻公章以上市公司名义为实际控制人违规提供担保。“无论是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还是违规担保,本质上都是上市公司自身质量出现了问题。”上述北京地区律所合伙人表示。“市场的监管始终都要对这些老问题保持关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燕认为,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方面,我国制度建设已相对健全。但国内现代公司的集体决策、社会责任观念并不牢固。以往大股东、实控人习惯性的把企业的资产当成自己的,“群己”边界并不清楚。上市公司大股东习惯于小股东没有话语权,但没有想到这是一个公众企业,要为社会负责。刘燕看来,这种情况下,监管层加大相关执法力度就开始显得尤为重要。“执法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现下依托大数据发现违法行为并不困难,还是要精准打击,发现一个打击一个,不能使违法者产生侥幸心理,以此净化市场环境。”就在7月15日,证监会刚刚发布了《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为进一步提升稽查处罚效能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田利辉就表示,执法工作的落地需要明确证券稽查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于敢于干扰证券执法工作开展的违法违规者予以严惩。同时,证券稽查要不断提升技术手段,证券市场的违法违规方式不断推陈出新,证券执法要“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督促券商投行归位尽责对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而言,压实居于“看门人”位置的证券公司责任也是重要一环。“注册制试点以来,证券公司内控水平和投行业务执业质量总体有所提升,但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一些证券公司尚未真正具备与注册制相匹配的理念、组织和能力,内部控制不完善,项目遴选不审慎,核查把关不严格,影响上市公司质量和行业形象。”证监会机构部副主任任少雄即指出。为此,7月9日,证监会就突击发布了《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即明确,将完善制度规则,提升监管和执业的规范化水平。具体内容上,证监会将强化投行执业标准体系建设,完善辅导验收、尽职调查、工作底稿、信息披露、现场检查和现场督导等投行业务监管规则或机制安排,在不新增准入的前提下优化辅导验收标准和程序。证监会还透露,将适时修改完善首次公开发行现场检查规定、现场督导指引等,进一步明确检查督导标准,及时通报检查督导结果,提高透明度。对于前期市场关注度较高的IPO高比例撤回现象,《意见》也将进一步扩大现场检查和督导面,坚持“申报即担责”的原则,对收到现场检查或督导通知后撤回的项目,证监会及交易场所将依法组织核查,坚决杜绝“带病闯关” 行为。“年初证券业协会公布的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名单中,八成以上经不住查,选择主动撤材料。7月,又组织了一轮现场检查,19家企业被抽中,目前还没有出现撤回的情况。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确实起到了一定作用。”有北京地区资深投行人士称。值得一提的是,近期证监会查办的16起重大典型案件中,就包括严重背离职业操守,丧失“看门人”作用的案件。刘永强透露,上市公司相关审计机构单方面依赖公司提供信息,搞“抄账式”审计,未对舞弊风险事项执行充分的审计程序,甚至还与上市公司提前商定审计意见类型。“前期中介机构做IPO底稿也存在很多偷懒不核查的行为,底稿质量不过关,导致了拟上市公司撤材料。现在来看,注册制下保荐机构、审计机构也将是打击证券违法违规活动的重点。”上述资深投行人士指出。不过,接近监管部门人士指出,推进投行归位尽责,不仅是投行自身问题,还牵涉到监管制度以及市场约束等问题。为此,《意见》中也明确,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升监管合力。具体由证监会建立证券公司投行业务监管协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监督检查,提升监管合力和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