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启动P2P整改验收 未上线银行存管不予备案
3月30日上午,广州互金协会在广州大厦组织召开了“广州互金机构高管系列培训第八期”,参加人数约200,包括互金机构从业高管、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等。会议由广州互金协会会长方颂主持,广州市金融局数位相关负责人到场讲解网贷整改验收流程。据参会人士透露,此次培训会上,监管部门人士透露的信息显示,此次备案验收整体趋严。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广州提出,凡是没有上线银行存管的平台,备案一票否决。凡是踩监管办法十三条红线的,同样一票否决。 以下7种情形不予备案和验收 一位参会的业内人士透露,本次整改验收对于未上线银行存管和违反“13条禁令”的P2P平台采取一票否决制。同时,2016年8月24日之后成立的平台以及未纳入网贷专项整治的平台不予备案。对于仍开展首付贷、现金贷、校园贷的平台,仍与各类地方金融交易所进行合作或存量合作业务未转让或清偿完成的平台,暂停业务后恢复正常运营少于2个月的平台不予验收通过。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已上线存管银行平台,如果对接的存管银行不在互金协会白名单里,监管部门会给平台6个月的时间进行更换。 申请验收平台共需提交10项材料 广州市网贷机构申请验收共需提交10项材料,主要包括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结果、风险应急预案、银行存管协议等材料。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申请验收资料第8条,广州市监管部门鼓励网贷机构提交公司主要股东、控制人三年内不转让股权的承诺函,据了解,本项为自愿提交,对于提交该资料的网贷机构,会给予相应的加分。 平台公示期间接到举报或将重新验收 根据《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整改验收方案》要求,广州市按照业务规模实行省市分级验收,其中业务规模(以2017年12月底待收余额为依据)不足9亿元的,由区金融工作部门牵头开展整改审核,市金融局牵头开展整改初验;业务规模超9亿元(含)的,由省市联合联合验收工作组(由省组建)验收。 根据广州市整改验收流程安排,网贷机构在提交资料申请验收后,需由注册地所在区金融工作部门现场检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市验收工作小组对初审结果进行初验后,给出合格与否的意见。 对于合格网贷机构,市金融局以及该网贷机构官网会对结果进行公示,期间如接到举报,经市验收工作小组核查属实后,会撤销合格意见,重新验收;通过公示的平台,市验收专责小组多初验结果确认后,由省验收专责小组进行复核、抽查以及审定,全部通过后,网贷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变更经营范围后方可申请备案。根据广东省监管要求,网贷机构需在经营范围中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 建议聘请广东本地有网贷业务经验的律所 根据广东地区监管要求,网贷机构在申请验收前,需聘请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出具整改合规情况法律意见书。对此,广州市监管部门建议网贷机构聘请建议广东本地有网贷业务经验的律所,并至少指派两名律师承办出具法律意见书业务。 在对律师资质要求方面,广州市监管部门要求指派的律师需通过司法部门上年年度考核、正常执业、近一年内未收到相关部门以及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 风险应急预案需对8条内容进行说明 此外,网贷机构申请验收时还需提交风险应急预案。根据广州市监管部门给出的风险应急预案编写说明,网贷机构需对8条内容进行说明,包括如何与存管银行以及借款人保持应急还款通道,避免因为断网而导致到期后借款人无法通过托管银行还款的情况发生;未到期的资产能否通过非平台关联方转让处置,或通过其他途径处置等。
-
重庆多家商户诉美团搞垄断:不独家合作就下架
互联网江湖从来的都是暗流涌动,看上去的风平浪静,无法掩盖背后的激烈斗争和残酷。 近日,重庆多家餐饮商家向重庆商报—上游财经记者爆料称,在与美团外卖合作时被要求签署排他性独家协议。在双方博弈中,美团外卖频频使用“冷暴力”比如缩短配送距离等手段,并向商家暗示:不排他,或下架。 上游财经—重庆商报记者连日调查发现,这样的案例大多存在客单量较少的小商家中,由于过度依赖美团外卖,他们正面临失去“自由”的困境。 自从有了外卖,不少市民都乐于享受着它的便捷和实惠,曾几何时,外卖平台的各种折扣、福利,更是让人心里喜滋滋。不过,随着外卖行业进入美团和饿了么的两强争霸时代,捆绑在平台的商家,却沦为“刀上鱼肉”。近日,在陈家桥经营铁板炒饭的石盛伟就遭遇了烦心事,因为拒绝签订美团外卖的独家合作协议,他的外卖生意急剧下滑。 “不签美团独家,我的配送距离从3公里缩小到50米。50米有多少客户?我已经准备不做美团外卖平台了。”石盛伟说,在辖区内,每天来自美团外卖的约200单的稳定订单,算是优质客户了,而饿了么有50—100单。自从去年12月开始营业以来,两家都是公平竞争,也不曾说过要签独家协议。但2月底,情况发生了突变。美团的片区经理找上门来,要求独家合作,即只能选择一个平台。“我原本就是加盟的一个外卖品牌,由总公司分别向两家平台采购服务。我也没权限,单独签订独家合作。”石盛伟表示,这种带强制性的合作要求让他很反感,“消费愿意选择哪个平台消费,是选择哪个啊。”石盛伟仍坚持用两个平台为消费者提供服务。当然,他也为坚持付出了代价。“我们的配送距离被拉到50米,几乎没有美团单了。”据了解,“被独家”事件已造成石盛伟直接经济损失数万元,但他仍不准备妥协,正准备放弃美团平台,改投饿了么。 石盛伟的案例并不孤案,在陈家桥片区今年大约10个商家一起找到美团外卖抗议,希望平台给予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相关商家还闭店几日以示抗议。“都是一些小商家,就算团结起来,也力量有限吧。”此举并没给石盛伟们的困境带来改善。上游财经—重庆商报记者了解,在这场反抗与妥协中,有的商家与美团签了独家合作协议,也有的商家决定放弃美团平台。 “3月初,美团一声不吭就把配送范围缩小了,日单量突然下跌,我们才反应过来。”观音桥一商圈某饮品店王老板告诉记者:“正月初五后,我们区域的骑手配送费就降低了,接单量就开始减少,但我们当时还没注意到。3月初缩小了配送范围,以往在美团每天有50-60单,突然减少到每天不到20单,日营业额减少500左右,我们这才发现。随后打电话给站长才知道,要签独家合作协议才给恢复。” 事发后,美团外卖区域站长给王老板的说法是,因为饮品店所处区域营业数据太差,才会降低此区域的骑手配送费成本,而缩小配送范围,则是为了提升用户体验感。王先生听后觉得很不公平,而后,向美团总部打电话询问,但对方说等1个工作日回复后便至今没有音讯。 不止是王先生的一家饮品店,记者走访该商圈的多家商户发现,大部门商家均遭受了美团的“冷暴力”,许多商户都无奈表示,商圈的人流量稀少,其中的商家多靠外卖维系生存。“我们商家很被动,要么跟美团独家合作,要么死。”王老板表示很无奈,“美团的流量要比饿了么多很多,美团这种措施一出,我们跟附近的商家坚持了不到10天就陆续妥协了。就这么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损失了近1万,不妥协不行。” 在九龙坡经营米线生意的小李,就是其中的妥协者。“原本外卖单就少,日均大概30、40单吧,饿了么也就不到10单吧。”小李称,今年美团商家必须与之排他性的独家合作,不然就将店铺在美团上下架。“虽然,心里不是滋味。但美团承诺给服务费从20个点,降到15个点,也就从了。”小李称,除此之外,选择与美团排他性合作的理由还有单量少,他们片区饿了么骑手运力不足等。 上游财经—重庆商报记者打探发现,美团并不一味的给予商家“大棒”,也会拿些“胡萝卜”给商家,最常见的便是降低服务费。上述饮品店的王老板就告诉记者,如果不签独家合作协议,美团的服务费抽成为20%,签订之后会缩减到15%。 在小商家失语的情境下,日均500单、上千单的大商家是否也遭遇了同样困境?在采访中重庆商报—上游财经记者发现,由于具有充分的话语权,大商家们并没有遭遇“被独家”。“服务费,饿了么的约10个点,美团约15个点,两个平台都在用。从来都没那个平台要求我们必须独家合作。”重庆某大型餐企相关负责表示,他们外卖量日均上千单,可能相对而言更有话语权,如果”被独家“,很有可能便把企业逼到另一个平台上去了,而且公司也会依法律维护自身权利。 针对多家商户的爆料,日前记者拨通了美团外卖的客服电话,客服人员表示对独家性合作协议全国有不同的规定,对于重庆市场的情况并不清楚。根据商户提供的电话,记者随后拨通了美团外卖重庆江北片区业务经理黄先生的电话,黄先生否认美团以强制下架、缩减配送距离等条件,胁迫商户签订独家协议的情况,“商家与美团外卖的合作都是自愿选择”。他还表示,缩短配送距离是片区规划的原因所致。对于“独家合作协议”,黄先生表示,的确存在,商家签订后,会享受到更广的配送范围,更低服务费抽成等优惠政策。 事实上,被美团“独家合作”的不仅仅是重庆餐饮企业,在浙江省金华市、南云昆明,都被媒体曝出过类似的案例。根据《法制日报》报道,在浙江金华的“美团网”,以不提供美团外卖服务、不签协议等方式迫使商家签署外卖服务合同中选择“只与美团外卖进行外卖在线平台合作”这一补充约定。2017年6月12日,工商管理部门认定,“美团网”利用自身优势,阻碍、胁迫他人与竞争对手发生正常交易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浙江省金华市市场监管局对“美团网”限制竞争等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合计罚没52.6万元。另据昆明《春城晚报》报道,昆明的不少商户在与美团外卖合作时,也被要求签署独家协议,如果不签,店铺将被做下线处理。 对于美团的行为是否涉嫌垄断经营,昨日重庆商报—上游财经记者采访了重庆谦浩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毅,他表示,根据相关法律,如果美团被国家相关部门认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并在合同里要求经营户与其独家合作,那么就可能具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违法行为。 自从去年10月获得40亿美元的新一轮融资,美团似乎就成为互联网+生活圈领域的“搅局者”,从外卖起家,业务逐渐拓展到旅游服务(美团旅游)、共享出行(美团打车),甚至网传美团内部甚至喊出“灭饿除滴,商渠共赢”的口号。但是美团在各个领域的竞争对手却不容小觑,个个都是独角兽。在共享出行领域,滴滴已经深耕多年,为了阻击滴滴,美团开启了“撒币”模式,还因此被曝出资金链吃紧的情况;在旅游领域,携程占据着大半壁江山,仅去年的净营收就高达268亿元;而在美团擅长的外卖领域,随着饿了么收购百度外卖,之后又传出进一步整合阿里旗下的口碑,美团外卖一哥的地位已经岌岌可危。根据,易观智库数据显示,2017年第四季度饿了么的交易份额占比为49.8%,高出美团外卖的43.5%。 经历上一轮融资后,美团点评最新估值已达到300亿美元,但对于投资人迫切的盈利需求,美团亟需在各个领域获得利润增长。面对四面夹击,进一步稳固外卖市场优势,拓展市场份额,势必美团下一步竞争的关键。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第三方支付正本清源 快捷支付、代扣代付通道受阻,被督促接入网联渠道
“今天刚接到通知:6月30日前,所有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行的直连都将被切断,银行不会再单独直接为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代扣通道。”华东一家老牌支付公司区域销售负责人杨明(化名)昨天向南都记者表示,从今年开始,因为代扣业务受到影响,他们包括互金在内的商户都不同程度受到冲击。 南都记者注意到,“6·30”大限将至,网联清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联)日前下发42号文督促第三方支付机构接入网联渠道,但让第三方支付公司更忧心的是骤然收紧的快捷支付、代扣代付渠道。 “控制了通道就掐住了命脉,做支付的,没有通道还能正常运作吗?”沪上一家中型支付公司相关负责人昨天向南都记者表示。 支付机构: 没想到这次整顿力度如此之大 不过,杨明对与银行的直连将被切断并不显得十分在意:“我想总会有对策的。”杨明不在意的原因,是过去数年每一场针对第三方支付的整顿,行业各家总是能各显神通,找到化解的办法。 但杨明不清楚的是,随着网联的成立,以及这次整顿与以往或许有些不同,一切可能没有他设想的那么乐观。 “哪位大佬有通道”、“老板们给几个口子给条生路”、“谁有快捷通道,我这边有代付通道可以交换”……连日来,南都记者在多个支付群上不断看到类似求快捷支付、代扣代付通道的信息。 其中一位总部位于上海的支付机构广州分公司负责人告诉南都记者,公司最近很需要快捷通道,因为没有想到这次整顿力度如此之大,以前也经历过突然关通道,但往往两三天、最长一周左右就能够恢复了,对机构业务影响较小。 但以此次率先整顿第三方支付代收的农行为例,南都记者从业内了解到,该行自3月17日正式停止将银联代收接口用至消费、转账汇款、互联网理财(包括但不限于P2P)、基金、消费金融、还款、直销银行等场景后,至今尚未恢复。 第三方支付确实有点慌。这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业务结构有关,以持有网络支付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例,线上支付主要有网关支付、代扣代付和快捷支付三种方式。 其中,快捷支付和代扣代付是目前第三方支付平台最主要的业务类型,对其营业收入贡献较大。例如,根据宝付的招股书,其收入的主要来源就是互联网第三方支付中的代扣及代付两大类业务,其中代扣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平均为92.40%。 转型: 有公司用“协议支付”代替代扣业务 快捷支付和代扣代付因何遭到整顿?缘起支付接口滥用,引发央行重拳整治。 “代扣业务发生时不必征求用户许可,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央行在281号文中明确强化代扣业务管理,并禁止收款人滥用、出借、出租、出售代收付交易接口”,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指出。 据悉,2017年12月央行发布《关于规范支付创新业务的通知(281号文)》要求,加强支付业务系统接口管理,包括加大交易监测力度,确保接入单位将支付业务系统接口用于协议约定的范围和用途,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业务系统接口被用于违法违规用途。此外,2017年6月央行发布110号文,规定集中代收付中心对代扣额度的限制和后续代扣业务行业只能用亍公益和公用事业。 监管政策重点整治,业内开始达成共识:代扣通道关闭已成定局。接下来有什么新办法可以补上代扣退出后的市场空白? 事实上,部分第三方支付公司已经设想到了可能的绕道方式———合规的方案,是通过快捷支付来替代,但该方案价格高,对第三方支付而言毛利低了很多。杨明透露,相较于代扣,快捷支付成本要高6倍、7倍。此外,他进一步透露,行业里有些不合规的办法是,将代扣业务的商户改变成为保险商户,这样市场报价具有竞争力。 南都记者注意到,已有大型第三方支付公司迅速推出了“协议支付”代替代扣业务。据该公司相关负责人透露,根据央行281号文和网联42号文,银行代扣业务通道在6月30日前将全部关闭。届时,投融资、消费金融、分期贷等行业将由代扣还款转变为主动还款场景。因此,公司近期上线了“协议支付”,此外还将上线“直接支付”等新产品。 所谓协议支付,是指客户通过与银行签订协议,将客户银行账户与商户关联账户进行绑定,付款时可直接输入商户关联账户的支付密码即可完成付款。区别于代扣,协议支付强调用户需要签约并完成绑卡授权,以及在支付中也需要用户授权,第三方支付机构才有权利通过网联(银联)将用户在银行卡中的钱划走。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小心背后有“雷” 网贷平台二至三折“大甩卖”急于脱手
“出售仍在运营中的中小型P2P平台,已对接存管银行,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有意向者私聊。”近期,《国际金融报》记者频繁在互联网金融群里看到P2P平台“求卖身”的信息。 记者采访了解到,随着备案临近,越来越多的中小型平台加入了“大甩卖”行列,交易价格大多为平台待收余额的2至3折。 但一桩买卖的成交并不省心,甚至成交之后可能还有一堆“后遗症”。最近,爱多银的接盘者就遇到了这样的“烦恼”——因交易前没有对原股东背景尽调清楚,而惹来一身麻烦。 3月26日,一位投资者李先生对《国际金融报》记者爆料称,杭州一家叫“爱多银”的P2P平台(运营方为杭州艾慕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已爆雷的易人金服可能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 而杭州艾慕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艾慕杰信息”)不久前才刚经历“易手”。交易不足半年,接手方就遇到这样的“尴尬”,后续麻烦是否会继续发酵还难下定论。 一位曾多次参与促成平台买卖的掮客对《国际金融报》记者指出,爱多银因尽调不完善而被第三方投资者质疑信誉,就这样“躺枪”,对想要接手P2P平台的公司而言也是一个经验教训。 爱多银“遇尴尬” 据记者了解,易人金服的“爆雷”时点大致在去年9月。 “9月20日,易人金服还在正常发布融资标的。而在4天后,易人金服方面就开始只回款部分标的。”上述投资者李先生称,自己也在这一平台做投资,至今未收到回款。 《国际金融报》搜寻易人金服的官网发现,目前已无法打开。 为何爆料者直指杭州爱多银与易人金服疑似有关系? 李先生告诉记者,爱多银曾和易人金服“共享”过同一个“母公司”。 根据天眼查信息,2017年10月18日,爱多银运营方艾慕杰信息的法人股东由宁波市锦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锦恒投资”)变更为蔡凤华。 李先生称,锦恒投资的法人刘娜和易人金服存在着关联。 根据天眼查信息,刘娜在一家名为上海了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担任高管。而上海了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参股的杭州哲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易人金服运营公司福建银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 就此,《国际金融报》记者致电了爱多银方面。爱多银负责人对记者多次强调,他们和易人金服方面并无任何关系,他们只是从锦恒投资方面接手了艾慕杰信息,爱多银平台是他们自己开发的。 但当记者询问该负责人是否清楚彼时锦恒投资和易人金服存在的复杂关系时,他表示,“我不知道这个情况,但我不清楚我的合作公司是否清楚这个情况。” “当时我们买到艾慕杰信息时,公司从法律和工商信息来看并无任何问题。”该负责人谈到。 那么,当时他们在购买艾慕杰信息时,是否有对股东背景进行尽调呢? 上述负责人指出,对他们而言,只要购买的公司本身没有法律、债务风险和工商问题就好,至于股东背景等问题,他们不会过多调查。 但现在已有投资人对艾慕杰信息曾和易人金服“共享”过同一“母公司”提出疑问,这会对爱多银运营产生影响吗? “我不知道,可能有影响也可能没影响。”上述负责人给出了模棱两可的答案。 买卖前做好尽调 实际上,随着网贷整改的持续推进,不少中小型网贷平台都选择“卖壳”退出。 《国际金融报》记者以有意向购买平台的买方身份向一位出售平台中介方了解到,目前市场的行情价都是按待收余额的2至3折收购,也就是说,10亿元待收余额的平台大概可以卖2至3亿元。 但据记者了解,像爱多银负责人这样连股东背景尽调都不做的买方在市场中也算少数。 上海某中型网贷平台高管刘涛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谈到,“我认识几个已经多次操作过平台买卖的人,一笔买卖能顺利谈完的基本没有。有的时候卖方和买方在互相尽调后默契分手,有的情况是双方在几轮谈判后发现条件确实不能匹配后不了了之,有的平台卖出后很长一段时间内还会牵扯出不少运营问题。” 刘涛认为,现在处于备案前的关键时期,所以平台买卖的情况非常频繁,但是由此而带来的问题也不少,“所以一定要慎之又慎”。 “从尽调上说,正规平台的出售方也会对购买方有资质考量,除了出售价格,也会考虑购买方的背景。”刘涛称,而从购买方角度考虑,需要考量的东西更多,四大要点要记牢: ● 需要确定购买平台是连着平台公司和债权一起购买还是仅购买平台公司; ● 需要考虑平台包括平台运营方是否有法律风险和违规操作的前科; ● 对于平台目前体量的计算也很重要,包括了现有待收余额、用户留存率、用户体量等多维度数据; ● 平台真实的运营情况,这是很隐蔽但非常重要的一点。比如,之前很多平台运营方会“养平台”,前期靠着羊毛党冲量做起了规模,但是后期在维护用户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待收余额是否存在风险,可能存在关联运营的平台是否存在运营风险等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上述掮客也对记者再三强调,“尽调非常重要,不管是对买方还是对卖方。” “尽调背景要尽可能完善。除了根据工商信息、法律风险等可获取的公开资料之外,也需要更多地从运营数据和业内情况等方面了解。”这位掮客举例称,被类似前股东参股的公司出现“爆雷”、员工揭露过内部风控问题或者管理混乱等负面消息包围的平台,买家必须再三考量是否要继续购买。 不过,刘涛也坦言,对于平台购买方来说,这些尽调在没有实际数据支撑或者知情人士告知的情况下很难全面掌握,所以也加大了平台交易的风险。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数百人被抓 郑州严打以车贷违约为名非法收车
3月29日上午,郑州警方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了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打击非法收车黑恶犯罪“铁拳”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并发布通告敦促25名在逃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凡发现在逃人员的人民群众,都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公安机关将对检举揭发人员依法予以保护。 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已连续顺线打掉多个黑恶犯罪团伙,抓获黑恶犯罪嫌疑人数百名。 大快人心! 郑州警方连续打掉多个黑恶犯罪团伙 抓获黑恶犯罪嫌疑人数百名 据了解,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郑州市公安局成立了由郑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长马义中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出《郑州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并专门调整警力部署,加强扫黑除恶专业队建设。 行动中,全市公安机关主动出击,采用网格化的排查方法,通过走村入户、问卷调查等举措,梳理出一批违法犯罪线索,也接到一批群众来信、来电和上门举报的犯罪线索,并通过深入研判、缜密查证确保了对黑恶犯罪活动的依法严厉打击。 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已连续顺线打掉多个黑恶犯罪团伙,抓获黑恶犯罪嫌疑人数百名。 根据市民举报! 打掉10余个非法收车犯罪团伙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家用乘用汽车也快步进入普通百姓家庭。其中部分家庭通过贷款的方式购买车辆,社会上逐渐出现一些分期贷款服务公司。 在购车的过程中,与分期贷款公司他们为牟取不法高额利润,在与贷款购车客户签订合同中,故意设置各种陷阱、采取各种手段促使客户违约,然后再以客户违约为借口强行收走车辆,并编造各种理由及费用清单向客户索要钱财、强拿硬要。 更有甚者,一些职业收车人员专门向车贷担保公司购买违约客户的资料,然后大肆进行非法收车活动,对贷款购车客户实施敲诈勒索,情节十分恶劣,群众反映强烈,极大破坏了社会秩序。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们根据群众举报,还立案侦办了一批以车贷违约为名,组织雇佣他人采取非法手段收回车主车辆,并向车主索取高额费用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抓获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极大打击震慑了此类违法犯罪行为!”郑州警方相关负责人介绍。 郑州警方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开展了“铁拳”专项行动,对非法收车黑恶犯罪进行集中打击。全面排查发现非法收车违法犯罪线索,准确适用法律,统一执法标准,成立打击非法收车专案组,集中全市精干警力封闭办案、专案专办。当前已有上百人的专案力量,立案侦办了数十个非法收车团伙案件,截至目前全市已经打掉10余个非法收车犯罪团伙。 @25名涉黑涉恶逃犯 郑州警方喊你投案自首 “这25名涉案在逃犯罪嫌疑人,都涉嫌参与非法收车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已掌握确凿犯罪证据,应立即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新闻通气会上,郑州警方发布通告敦促25名在逃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自首。 针对下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郑州警方强调一方面突出重点,瞄准长期把持农村基层政权,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农村黑恶势力犯罪,发现一个,打掉一个,绝不容许为恶一方,欺压百姓;一方面将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收车违法犯罪,全面收集线索,深挖细查,专案侦办,打掉一批非法收车黑恶犯罪团伙,坚决遏制非法收车违法犯罪,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揭秘互金平台2017年业绩暴涨之谜 现金贷“功不可没”
“若不是现金贷业务,很难想象去年互金平台能交出如此亮丽的业绩。”一家正协助3家互金平台海外上市的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她透露,目前这三家互金平台去年利润同比增速均超过150%,其中现金贷业务的利润贡献度占比超过60%。 但是,为了规避政策监管,这些互金平台财报并没有采取“现金贷”字眼,而是以“通用目的型消费贷款”或“生活类消费贷款”等名义进行替代。但它们业务范畴与现金贷业务相当类似——没有特定的消费贷款用途、期限较短且额度不高。 在她看来,这主要得益于这些平台钻了现金贷尚未明确定义的空子。 一家拟海外上市的互金平台负责人谢晨(化名)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不少互金平台也意识到,依靠现金贷业务维系利润持续高增长已变得难以实现。今年以来不少拟赴港上市的互金平台在IPO路演期间,更多以科技公司姿态亮相,旨在借助技术输出谋求更高IPO募资额与企业估值。 “尽管技术输出能否创造高业绩,目前还是未知数。但当前资本市场似乎对此颇为青睐。”谢晨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双刃现金贷 “即便P2P业务存在广阔发展前景,若没有实实在在的高业绩支撑,资本市场肯定不会买单。”谢晨直言。这也是过去两三年众多互金平台纷纷涉足现金贷业务的主要原因之一。 尽管现金贷业务平均坏账率动辄15%左右,但其高利息收入依然能创造可观的利润回报。他坦言,3年前他所在的平台开始运作现金贷业务,每个季度都能创造3000万-4000万元利润,去年得益于现金贷业务突发猛进,当年利润同比增速超过200%,也让他们有底气运作平台赴海外上市。 然而,随着去年以来相关部门加强现金贷业务监管,如今他也在思考现金贷业务的转型方向。 “原先的规划,是对接一些消费场景引导现金贷业务变成有特定消费用途的P2P贷款。”谢晨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过去3个月的转型尝试,让他最终打了退堂鼓。究其原因,一是要对接消费场景并非易事,需要大量技术对接与流程磨合,稍有不慎就会带来客户体验下降与用户流失,二是双方围绕利益分配也时有摩擦,令一些消费金融业务创新被搁置。 转型受挫,让谢晨开始担心2018年业绩能否维系高增长。 “日子肯定没有2017年那么好过。”他直言。目前他所在平台现金贷业务正从“宠儿”变成“鸡肋”,一方面相关部门设定现金贷利率上限不超过年化36%,令不少老赖以此前现金贷年化利率超标为由拒绝还款,导致平台逾期率同比上涨6-8个百分点;另一方面当地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平台需先清理存量现金贷业务才允许备案,令其利润贡献度进一步下滑。 “这种状况并非个案。已经海外上市的互金平台也面临不小的逾期率上涨压力。”一家国内互金平台业务主管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说。 趣店集团首席财务官杨家康介绍,去年四季度随着消费信贷供给以及消费者流动性的下降,行业的整体信贷质量恶化,因此,公司的逾期率在新监管出台后略有上升。因此趣店在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间主动实施相对保守的缩贷措施来保护信贷质量。 宜人贷年报指出,第四季度监管收紧造成全行业借款人的风险表现出现短期波动,公司在本季度的借款批核率略有下降。截至2017年12月31日,逾期15-29天、30-59天、60-89天借款的逾期率分别为0.8%, 0.9%和0.7%,三季度末逾期率分别0.5%, 0.7%和0.6%,相较均有明显上升。 在这位业务主管看来,若逾期率管控不当,可能会带来坏账悬崖点来临——随着逾期率不断上涨,平台坏账率也会水涨船高,若坏账率突破某个临界点(比如7%),就可能直接跳涨至13%-16%,原因是逾期率持续走高背后,是越来越多老赖不还钱,最终演变成坏账率飙涨。 谢晨透露,他所在平台决定双管齐下,一是压缩存量现金贷业务,二是对优质借款人提供更长期限、额度更高(动辄逾万元)的生活类消费贷款。 “这实质是打了政策擦边球。”他对此并不否认。目前他听说相关部门对现金贷的定义,主要是借鉴欧美国家的工薪贷模式,对超短期、小额、无特定消费用途的个人贷款加强监管,若将个人贷款期限拉长、额度抬高、消费用途挂钩“生活类”,或许能规避监管。 不过,随着相关部门规定最高利率上限(年化36%),加之老赖采取各种手段推迟还款,他深知现金贷业务如何“改头换面”,都难逃利润下滑的窘境。 “现在我们希望能借着去年高利润契机,争取今年能海外上市,否则2018年业绩变脸,整个上市计划又将被搁置。”谢晨直言。 改打科技公司概念 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注意到,在近期IPO路演中,这三家互金平台都在刻意淡化金融科技与互金平台形象,转而侧重以科技公司姿态亮相。 具体而言,这些互金平台在路演期间会将大部分时间介绍自身的技术输出,是如何推动中小银行与传统小贷公司提高消费金融风控能力与业务运作效率,以及客户体验。 不过,改打科技公司概念能否获得理想的高估值与高IPO募资额,业界存在不小的分歧。 上述国内互金平台业务主管坦言,目前技术输出到底能如互金平台宣传般创造高业绩与巨大发展空间,还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一方面很多互金平台为了争夺市场份额,不惜以极低价格向中小银行提供技术输出,甚至出现赔本赚吆喝的局面,另一方面双方还存在相对漫长的技术系统磨合期,稍有不慎就很难兑现金融创新与金融生态圈变革憧憬。 在香港三甲金融集团执行董事陈健祥看来,所谓的技术输出与科技公司概念,目前更多停留在“讲故事”阶段。然而,香港资本市场似乎对此情有独钟。 “这某种程度与南下资金日益增多有关。”他分析。随着越来越多内地资金通过港股通流入香港股市,A股散户市场流行的炒概念投资模式也迅速在港股得到复制,加之A股尚无互金平台上市,因此南下资金更倾向炒作赴港上市互金概念公司获利。 陈健祥坦言,在经历概念炒作后,市场终究会回归理性。随着现金贷高利润时代一去不复返,若技术输出未能创造理想业绩,资本市场迟早会对擅长“讲故事”的互金平台用脚投票。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200万40天包过?P2P备案大限催热外包生意
距离备案登记只剩一个月了,各家P2P平台的合规整改进展如何了? 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尽管业界已经积极整改,但在备案大限到来前没法完成整改的平台也不在少数。因此,一些专门服务P2P备案的第三方公司,就成了P2P平台的“救命稻草”。一些此类公司更是喊出了“收费200万,承诺40天包过”的口号在市场上招揽生意。 根据2017年12月出台的《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57号文”)要求,各地应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辖内主要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相关工作。 “冲刺备案,有点像一场赌博。”第三方互金观察机构麻袋研究院总监路南表示,平台一旦通过备案,虽需支付给第三方公司相关费用,但P2P平台的价值将达千万元以上。 代办备案40天包过 “最新异地P2P备案,只要平台合规包过,价格适中,名额有限,3月31日之前交材料!最后一次机会!”一家位于杭州的第三方公司在互金圈内招揽P2P备案生意。 该公司所说的当前并不被监管允许的“异地P2P备案”,采取的做法是,让P2P平台在西南某省注册成立公司,或者更改现有平台的注册地信息至该省,一旦该平台母公司在该省通过备案,平台将可以通过在各地区成立分公司的形式,在全国各地开展业务。 上述整个过程,都由该公司“包办”。“涉及的包括工商、税务等变更,都会有人指导,有一个详细的完整的流程。”该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整套备案准备工作下来,大概只要40天。 至于费用方面,“200万左右,不管平台规模大小。”上述人员介绍,只要平台合规包过,不管哪里的平台都可以,整个公司没有法律纠纷、刑事责任就行,“最好以前没备案过,备案申请过如果被驳回,要告诉我驳回原因。” “办成了收钱,事情没办下来的话,钱会全额返退。”上述人员告诉了记者整个操作流程:首先双方会签订一个合作协议,这时P2P平台将出120万元保证金,然后按照该公司推荐的资料指引、流程单去做准备;准备好材料后将交到地方监管部门;倘若备案被驳回的话,该公司将在一周左右出一个调整单,P2P平台再按调整单进行调整。 据其透露,目前该公司已与一家位于北京的贵金属交易方面的P2P平台,和一家位于深圳的某国有药企控股的P2P平台有了业务接洽。前者官网显示注册人数已逾220万,曾于2016年8月获得行业首家ICP经营许可证;后者目前官网显示,标的全部都是借款成功或正在待审,已无新标发放,资金存管银行为江西银行。 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尽管这家公司宣称的“保证备案通过”存在诸多疑点,但对P2P平台还是有一定诱惑力。路南表示:“(这)对于P2P平台来说,为了合规,没有选择啊。部分P2P平台选择和第三方公司合作,冲刺备案,有点像一场赌博,赢了的话,P2P平台一旦通过并完成了备案,虽然需要支付给第三方费用,但这时P2P平台的价值,将达到千万元以上。” 平台去违规标的推进中 除了备案问题,违规标的清理也在进行之中。记者了解到,针对平台的违规标的,众多平台也已着手开始更换。 据红岭创投总裁周世平透露,截至今年3月,大额标的已停发。但该平台存量不良资产问题严重,虽然去年已回收现金将近20亿元,目前仍有超过50亿元的不良资产在处置中。 周世平还表示,经过平台多次风险宣传教育,5倍以上高杠杆人数已大幅降低;同时,经该公司内部评估,目前净值标的整体风险可控,随着不良资产的回收,净值标的整体规模会大幅度降低。 值得一提的是,一位不愿具名的广东P2P平台负责人表示,平台已在本月将集合标形式的产品更换为散标,主要原因是集合标形式的产品可能涉及期限拆分。例如,若用户投资一个6个月的集合标产品,若平台如果没有6个月期限的债权,可帮匹配两个3个月的债权或匹配一个12个月的债权。按照监管要求,这类集合标产品并不合规。 等待“白名单”公布 属地化存管的整改也在推进之中。不过业内人士表示,属地化存管对于大部分网贷平台整改难度不大,众多平台表示目前均在等待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公布的存管银行“白名单”。 深圳地区一家大型网贷平台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该平台银行存管、信息披露等都已按照金融办要求完成整改,前段时间会计师事务所也已完成平台审计工作。值得一提的是,该平台的存管银行不在深圳,并在当地也没有设立分行。该平台人士还表示,按照监管要求,如果存管银行不符合属地化规定,可先备案再申请更换。 一家存管银行也不在本地的广州P2P平台表示:“存管银行现在可以换,但是现在白名单没出,现换存管银行不保险,换银行需要时间至少要3~6个月,这样只会影响平台整改的进度,因此在白名单公布前不会盲目更换存管银行。” 此外,一直做大额标的的红岭创投之前在重点对接平安银行、工商银行、厦门国际银行、上海银行后,正式选择签约厦门国际银行。据悉,目前技术接口已经基本完成,只是还在等待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公布测试白名单,协调存管上线时间。 据业内人士透露,首批进入“白名单”的存管银行最快将于本周内公布,数量为10家左右。但接近协会的监管人士并未证实这一数字,表示具体公布时间暂时还不清楚。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楼市大消息!“存房”来了,有人一次性拿到40万
楼市传来大消息!银行不仅提供存款服务,还能提供“存房”服务。 昨天(28日),中国建设银行广州住房金融服务中心开业,该中心为广州市民建房、买房、卖房、租房、存房、以房养老、房改金融等与住房有关的金融业务提供服务。截至目前,该行已累计受理约400笔“存房”业务申请,储备了约600套房源。 主推不动产财富管理业务 一周前的银监会第158场银行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建行广东省分行“不动产财富管理”业务(俗称“存房”)亮相。昨日,建行广州住房金融服务中心的开业,又在住房租赁领域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开启了不动产财富管理新时代。 何谓“住房金融服务中心”?据建行相关负责人介绍,有住房金融需求的客户,无论是个人按揭,还是租房、存房、理财等相关金融服务,只需带上相关证件和资料来到住房金融服务中心,中心都提供房产长租收益权评估和财富管理咨询等相关服务。 据了解,目前多数银行都设立了“一站式”的住房金融服务中心或机构,但大多只是针对住房按揭办理。广州住房金融服务中心则一改以往以按揭为主的服务模式,不仅为广州市民建房、买房、卖房、租房、存房、以房养老、房改金融等与住房有关的金融业务提供“全景式”、“一站式”服务,还肩负着住房指数发布等功能。其中,该中心充分利用造价评估的专业优势,以不动产财富管理业务为主打,推出长租收益权评估、交易撮合等创新型综合金融服务,是目前全国业内首个可以提供该类服务的金融机构。 有人一次性拿到40多万 “一次性转让多年的租赁权,很多人担心赶不上租金上涨,租金收益会不会吃亏?但是我算了一下,一次性拿到40多万元租金,综合来看还是有着数的。”昨天,办了五年“存房”业务的曹先生表示,一年一签的话,除了找中介要付佣金,手续麻烦,还要担心家具家电的损坏。存给银行的租赁公司,省掉不少麻烦,而且有银行信誉作保障,更加放心。同时,一次性拿到40多万元租金,可以一部分拿来家庭消费,另一部分做理财,收益上并不吃亏。 建行广东省分行副行长吴集荣表示,建行推出“存房”业务的目的是创新长租房源供给模式,激活社会上存量闲置房源。在该业务中,建行担当资源整合者和金融服务的角色,具体运营由专业住房租赁公司负责。 吴集荣介绍,银行具备造价评估专业优势,房东提出“存房”需求后,银行可以对其房产未来3~10年租金收益进行专业评估。房主认可后,银行再撮合房主和租赁公司达成住房长租权交易,由租赁公司向房主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未来的长租租金,然后负责出租及管理。在交易期满后,租赁公司会将房产归还给房主。 助圆老百姓安居梦 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事实上,不仅是建行一家瞄准住房租赁领域。2017年以来,国内各大银行陆续发力,谋划落实以金融手段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建设。 比如,工商银行陆续在广州、佛山、肇庆等地与住建部门及国有住房租赁企业包括广州越秀、珠江实业集团等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中国银行在上海与万科、中海地产、华润置地、招商地产、保利地产、碧桂园、龙湖地产、绿城等签署住房租赁市场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计划提供融资规模超过2000亿元并开启面向引进人才的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农业银行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越秀集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等。 “建行以新模式投入住房租赁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最终是为了回归‘房子是用来住的’本源,让老百姓住得安心。”吴集荣表示,“长租即长住,长住即安家”,这是建行关于住房租赁的理念。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浙江印发“套路贷”办案指导意见:虚高本金、服务费等均认定为犯罪数额
3月28日,杭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官方微信发布消息称,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印发关于《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的通知。 据了解,《指导意见》主要从总体要求、案件定性、共同犯罪认定、犯罪数额认定和涉案财物处理四个方面进行说明。 通知指出,近年来,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帐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帐”等方式,采用欺骗、胁迫、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套路贷”犯罪日益猖獗,此类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严重妨害司法公正,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危害性大。 《指导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套路贷”犯罪坚持全链条全方位打击,坚持依法从重惩处,坚持最大限度追赃挽损,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坚决有效遏制“套路贷”犯罪活动,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统一。 具体来看,公安机关要依法及时受案、立案和开展侦查工作,对符合移诉条件的一律移送起诉;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审查,从严掌握不捕和不起诉适用条件,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及时依法提起公诉;法院要坚持依法从重惩处,从严掌握缓刑适用条件,注重利用财产刑及涉案财物处置打击“套路贷”犯罪的经济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对“套路贷”刑事案件的定性,要结合案件的本质特征从整体把握,“套路贷”犯罪的主观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部分犯罪主体带有黑恶团伙性质。 在共同犯罪认定方面,明知他人实施“套路贷”犯罪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以共同犯罪论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1.协助制造现金支付、银行走账记录、第三方支付记录等虚假给付事实; 2.协助办理司法公证的; 3.提供资金、场所、交通等帮助的; 4.协助以虚假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 5.非法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6.帮助、掩饰、隐瞒转移犯罪所得及其产生收益,套现、取现的; 7.中介人员长期参与“套路贷”犯罪活动的; 8.其他符合共同犯罪的情形。 上述规定的“明知他人实施‘套路贷’犯罪”,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既往经历、行为次数和手段、与他人关系、获利情况、是否因“套路贷”犯罪受过处罚、是否故意规避调查等主客观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认定。 此外,在“套路贷”犯罪数额的认定上,要把握“套路贷”行为的犯罪本质,将其与民间借贷区别开来,从整体上对其予以否定性评价。除了被害人实际收到的本金外,虚高的本金、双方约定的利息以及被告人在借贷过程中以“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等名义收取的费用均应作为犯罪数额予以认定。(凤凰网WEMONEY 秦玮/编辑) 附《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全文: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安厅 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浙公通字[2018]2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为统一执法思想,提高执法效能,依法、准确、有力惩治“无抵押贷”“校园贷”“车贷”“房贷”“裸贷”等表现形式的“套路贷”犯罪活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制定了《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2018年3月18日 为依法惩治“套路贷”犯罪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法律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结合本省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近年来,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帐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帐”等方式,采用欺骗、胁迫、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套路贷”犯罪日益猖獗,此类犯罪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严重妨害司法公正,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社会和谐稳定,社会危害性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对“套路贷”犯罪坚持全链条全方位打击,坚持依法从重惩处,坚持最大限度追赃挽损,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坚决有效遏制“套路贷”犯罪活动,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统一。公安机关要依法及时受案、立案和开展侦查工作,对符合移诉条件的一律移送起诉;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审查,从严掌握不捕和不起诉适用条件,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及时依法提起公诉;法院要坚持依法从重惩处,从严掌握缓刑适用条件,注重利用财产刑及涉案财物处置打击“套路贷”犯罪的经济基础。 二、案件定性 (一)对“套路贷”刑事案件的定性,要结合案件的本质特征从整体把握,“套路贷”犯罪的主观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部分犯罪主体带有黑恶团伙性质。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行业规矩”等各种名义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借款合同、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各类合同或者与被害人进行相关口头约定,制造资金给付凭证或证据,制造各种借口单方面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偿还”虚高借款,在被害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进而通过讨债或者利用其制造的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各种手段向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施压,以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合法财产的目的,一般情况下应当以侵犯财产类犯罪定罪处罚。对实施上述“套路贷”行为的,可参照以下情形加以认定: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套路贷”犯罪时,未采用明显暴力或者威胁手段, 被害人依约定交付资金的,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从整体上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产的诈骗行为,一般可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套路贷”犯罪时,既采用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手段,又采用了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手段,同时构成诈骗、抢劫、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虚假诉讼等多种犯罪的,依据刑法的规定数罪并罚或者按照处罚较重的定罪处罚。暴力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所谓的“谈判”“协商”“调解”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使被害人产生心理恐惧或心理强制等“软暴力”手段。 (三)在“套路贷”犯罪案件中,相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明知真实借贷情况,帮助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或者滋扰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正常生活行为,或者帮助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符合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的,对该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相关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三、共同犯罪认定 (一)多人共同实施“套路贷”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对其参与的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在其所参与的犯罪环节中起主要作用的,可以认定为主犯;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可以认定为从犯。 有证据证明三人以上组成较为严密和固定的犯罪组织,有预谋、有计划地实施“套路贷”犯罪,已经形成犯罪集团的,应当认定为犯罪集团,对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二)明知他人实施“套路贷”犯罪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以共同犯罪论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1.协助制造现金支付、银行走账记录、第三方支付记录等虚假给付事实; 2.协助办理司法公证的; 3.提供资金、场所、交通等帮助的; 4.协助以虚假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 5.非法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6.帮助、掩饰、隐瞒转移犯罪所得及其产生收益,套现、取现的; 7.中介人员长期参与“套路贷”犯罪活动的; 8.其他符合共同犯罪的情形。 上述规定的“明知他人实施‘套路贷’犯罪”,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既往经历、行为次数和手段、与他人关系、获利情况、是否因“套路贷”犯罪受过处罚、是否故意规避调查等主客观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认定。 四、犯罪数额认定和涉案财物处理 (一)在“套路贷”犯罪数额的认定上,要把握“套路贷”行为的犯罪本质,将其与民间借贷区别开来,从整体上对其予以否定性评价。除了被害人实际收到的本金外,虚高的本金、双方约定的利息以及被告人在借贷过程中以“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等名义收取的费用均应作为犯罪数额予以认定。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将违法所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1.对方明知是违法所得财物而收取的; 2.对方无偿取得违法所得财物的; 3.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违法所得财物的; 4.对方取得违法所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套路贷”违法所得财物的,不予追缴。
-
资管新规获审议通过:过渡期或延长 市场准备充分
过渡期可能是发布之日开始算,有可能比征求意见稿的过渡期时间长。2月份,21世纪经济报道从多名接近监管人士处获悉,经过多轮调研,资管新规过渡期可能延长半年至2019年底(1.5年+0.5年),不过最新的信息显示过渡期有可能改为从发布之日算起,并且设定了比较长的期限,以使得市场平稳过渡。 3月28日,备受期待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下称“资管新规”)获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深改委)审议通过。 会议指出,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要立足整个资产管理行业,坚持宏观审慎管理和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相结合,按照资产管理产品的类型统一监管标准,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监管,最大程度消除监管套利空间,促进资产管理业务规范发展。 据接近监管人士及机构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新规拟补充说明,部分非标可以用成本法估值,但有一定的限制条件;新规还拟加强对资管产品的审计要求,或进一步明确审计周期。 另外,过渡期可能是发布之日开始算,有可能比征求意见稿的过渡期时间长。2月份,21世纪经济报道从多名接近监管人士处获悉,经过多轮调研,资管新规过渡期可能延长半年至2019年底(1.5年+0.5年),不过最新的信息显示过渡期有可能改为从发布之日算起,并且设定了比较长的期限,以使得市场平稳过渡。 “目前资管新规已经充分酝酿,市场参与者已经充分预期,从去年到现在很多机构已经在积极整改,同时大家也对征求意见稿提了一些意见,相信监管会有所吸收,因此未来市场冲击没那么大。”华东地区股份行金融市场部人士称。 估值方法或明确,加强审计要求 对于银行资管而言,去年11月17日资管新规公开征求意见时,最关心的问题就包括银行理财净值化管理后,必须采用什么估值方法。这决定了银行理财净值波动情况及其产生的后续影响。 有银行资管人士分析指出,银行理财收益率之所以和债券型基金的差距较大,主要就是和资产估值方式有关。前者多采用成本估值法,后者采用市价法。估值方法正是银行理财转型过程中面临的极大不确定性和挑战。 据接近监管人士及机构人士透露,新规拟补充说明,部分非标可以用成本法估值,但有一定限制条件。 若按此规定,银行挑战不小。“其实不管用什么估值方法,在净值化转型过程中,预计银行理财一定会面临规模收缩的一个过程。”某股份行资管部高管表示,银行理财短期内可能在负债、资产两端同时面临“回表”。 银行承压程度可能存在较大分化。以招行为例, 招行副行长兼董秘王良在2017年业绩发布会上表示,招行表外资产规模2.1万亿元,其中非标资产规模只有2000亿,“即使回表,压力不大”。 此外,接近监管人士还透露,新规还拟加强对资管产品的审计要求,或进一步明确审计周期。 据银行资管业内人士介绍,当前银行理财产品审计,一般都不是以理财产品为对象,而多在总行层面按照整个部门的投资运作一起审计;且审计频度也较低,若按照一年一审,则很多产品到期结束也未经审计。 平安银行资管部副总经理郭新忠在2017年年中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时就指出:“比如在理财产品估值方面,按照会计准则精神,如果摊余成本法和盯市法的估值偏离达到一定程度,就应转为盯市;在资产分类方面,持有至到期的资产实际卖出达一定比例,就应全部重新归类;在刚性兑付产品管理方面,若能够证明其占比超过一定比例,就不能在表内终止确认等。如果这些会计准则的要求能够严格执行,相信会重塑资管业态,当然这需要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的共同努力。” 市场冲击有限 去年11月,央行协同三会和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意见征求稿)》(下称《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文件围绕推动大资管行业回归“代客理财”本源,打破刚性兑付,避免资管业务沦为变相的信贷业务,减少影子银行风险等方面进行规范,社会反响较大,诸多金融机构都提出了反馈意见。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2018年1月时称,已经征求到1300多条意见。 同时,部分市场波动也被指向与资管新规有关,2月初闪崩个股进一步扩大便为其中一例。有分析认为这与资管新规中的杠杆约束有关。“资管新规对通道业务、证券投资类信托计划杠杆的影响比较大。”资深信托研究员袁吉伟称。 不过他同时认为,2017年底银监会下发文件对通道类业务予以规范,多家信托公司已经开始主动压缩通道业务,另外杠杆方面,部分地方监管已经开始规范证券投资类信托计划的杠杆率,由于已经出台不少相应规范,预计未来资管新规落地对市场冲击有限。 农业银行资管部副总经理彭向东称,去年征求意见稿出来后,大家提了很多意见,已经有了预期,各家也在比照新规从严的要求谋划转型方案。“资管新规是框架性的要求,最终还有行为监管,现在银保会刚刚设立,机构设置、人事安排、细则等还会有一系列影响,所以后续还要进一步观察。” “在考虑这个规则(资管新规)的时候,我们会考虑到怎么化解在资产管理业务方面所存在的问题、所隐藏的风险,以及对这个政策出台对金融市场的影响,我们会在这之间寻找一个很好的平衡。”央行副行长潘功胜3月9日时称。 当前上市银行进入年报密集披露期,多位银行高管在业绩说明会上表示资管新规总体而言对自身业务冲击不大。工行行长谷澍表示,工行不会受到大冲击,且有信心实现资管业务更规范更好发展。 中信银行行长孙德顺称,坚信资管业务在中国属于初期发展阶段,只不过目前应该建章建制。“从结构来看,我们目前净值型产品比例较低,正是下一步发展的空间,这也是将来的增长点。” “从全行角度来看,资管业务占比只是一部分,所谓‘东方不亮西方亮’,即便资管新规对资管业务短期形成压力,但是从全行的角度而言,还是可以消化吸收。将来银行理财转型之后,可能也会形成新的增长点。” 彭向东称。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北京市金融局发文压缩担保费 解决融资贵
近日,北京市金融局会同有关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的意见》。《意见》提出,将推动在京法人银行自主减免1-2项收费项目。同时,鼓励在京融资担保机构减免企业客户保证金、压缩小微企业信贷审批时间。 记者走进北京多家金融机构了解到,各机构纷纷出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和“融资慢”问题。 鼓励压缩信贷审批时间 记者从北京市金融局获悉,3月14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会同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的意见》。 《意见》包括十四项内容,将从四个方面优化首都金融信贷营商环境。《意见》提出,通过推动在京法人银行自主减免1-2项收费项目、鼓励在京融资担保机构减免企业客户保证金、压缩信贷审批时间、创新绿色金融信贷模式、定制中小微企业针对性金融服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方式多措并举优化信贷服务。 同时,提出创新担保抵押机制。推动知识产权、应收账款、排放权等贷款抵(质)业务发展,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再在提高公积金信贷审核效率、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等方面为居民提供便利。 在完善信用信息服务体系方面,《意见》提出,加强在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网站、面向国际的金融政策发布平台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进一步加大银税互动、银商合作力度。 设立5亿担保代偿补偿资金 众所周知,广大小微企业融资难始终是困扰其发展的一大痛疾,而政策性担保机构的出现,特别是政策性融资担保与再担保体系的建立,可以为这些小微企业在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信用保证支持,提升它们的信用等级,并使其顺利获得经营所需要的资金。 为进一步分散担保机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的风险,鼓励引导担保机构为更多符合政策导向的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中央和北京市财政还设立了5亿元小微企业担保代偿补偿资金。目前累计支持小微企业超过3000户、融资担保规模超过70亿元。 在解决“融资贵”方面,一方面鼓励担保机构在有效控制系统性风险的前提下,不断创新业务模式,以小微企业批发性、规范化担保业务来降低交易成本,为控制和压缩担保费成本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市相关委办局也通过为服务于本市符合政策导向小微企业的担保机构提供一定额度的补贴奖励,引导担保机构去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时主动降费。 “见贷即保”解决“融资慢” 在解决小微企业融资慢方面,北京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秦恺介绍,北京部分担保机构在银行承担少部分风险责任的前提下,尝试了“见贷即保”的业务模式,简化了审核程序,提高了小微企业融资效率。北京和信瑞通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彭运新介绍,过去从他们提出申请到最后融资成功,往往需要半年甚至十个月,“去年我们好几笔贷款,最快的一笔提出两周后就拿到了,明显感觉到了营商环境的改善”。 此外,2017年底,由北京再担保公司联合四家市级政策性担保机构和18家担保机构共同组建了北京市融资担保联盟,下设面向北京市科技、文创、小微和“三农”四个专委会,联盟成员单位利用信息共享平台和技术交流机制,启动了服务于创业创新小微企业的“双创贷”融资担保专项业务,通过线上线下审核相结合,大大提高了项目审核效率,创业企业的融资也更为便捷。 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巍介绍,他们正在探索企业用无形资产来融资,“尤其是科创类、文创类小微企业,很难有地产等可抵押物,都是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 记者了解到,今年,北京再担保公司还将牵头组织联盟成员单位聚焦绿色金融业务,为从事节能环保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专项融资服务。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安邦吴小晖被控集资诈骗652亿、职务侵占100亿,法院29轮直播审理吴小晖
(原标题:被控集资诈骗652亿!法院29轮直播审理吴小晖,转移保费、超额销售、职务侵占…不懂法律成热词) 今日上午,安邦集团原董事长吴小晖在上海一中院开庭,这已让一直在关注事件进展的小伙伴“没有一点点防备”,更劲爆的是,上海一中院在官方微博上进行了庭审直播!全天总计进行29轮庭审播报,真是看微博如同在现场! 作为近年知名的公众公司,安邦保险原董事长吴小晖案的庭审直播迅速引来围观。网友在评论区对庭审公开力度交口称赞,认为这次直播庭审,是司法自信的反映,有利于大众监督。上海一中院的该条微信被转发超过2700次,评论超过2200条。下图是上海一中院今天进行的最后一轮播报。 庭审直击 核心事件: 法庭调查:公诉人指控吴小晖“非法集资、职务侵占”进行举证、出示证人证言。举证、质证环节,公诉人出示证据,吴小晖、辩护人进行质证。 庭审辩论: 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公诉人答辩。 吴小晖最后陈述,深刻反省、知罪悔罪。 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争议焦点: 一是被告人吴小晖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否具有非法集资行为,其行为是否构成集资诈骗罪; 二是被告人吴小晖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否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其行为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出现在本案庭审现场的人有: 公诉人、吴小晖、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原保监会工作人员、原银监会工作人员、 听审人:包括人大代表、媒体记者、社会各界群众及被告人吴小晖部分家属等五十余人。 视频出场的证人,包括吴小晖妹妹吴某某、安邦保险集团高管。 庭审细节:公诉人指控一:集资诈骗652亿 2011年,被告人吴小晖隐瞒对产业公司——即吴小晖个人所有和实际控制的公司——的实际控制关系,通过产业公司控股安邦财险、安邦集团后,以安邦财险为融资平台,指令该公司开发投资型保险产品并主导产品设计,授意制作虚假财务报表、宣传折页等申报材料,骗取保监会的销售批复,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 2011年7月,在投资型保险产品销售金额超过保监会批复规模后,并以超募资金两次增资安邦集团及安邦财险,虚构偿付能力,披露虚假信息,持续向社会公众进行虚假宣传,非法募集资金规模急剧扩大。 截至2017年1月5日,累计向1056万余人次销售投资型保险产品,超出批复规模募集资金人民币7238.67亿元,并将部分超募资金转移至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用于对外投资、归还债务、个人挥霍等。至案发,实际骗取652.48亿元。 公诉人指控二:职务侵占100亿 2007年1月,被告人吴小晖利用担任安邦财险副董事长,全面负责该公司经营管理的职务便利,指使公司高管采用划款不记账的方式,将保费资金30亿元划转至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其中,29.25亿元用于支付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拖欠工程款及利息,其余0.75亿元沉淀于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 2011年6月,被告人吴小晖利用上述职务便利,指使他人采用划款不记账的方式,将保费70亿元划转至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其中,69亿元作为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的自有资金,用于增资安邦财险,其余1亿元沉淀于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 吴小晖:“不懂法律”不知构成犯罪 公诉人、辩护人先后围绕本案指控的事实,向被告人吴小晖讯问、发问。 吴小晖: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提出异议,表示自己不懂法律,不知道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对指控,吴小晖的主要回应如下: ——承认控制的产业公司入股安邦财险、安邦集团,但否认曾担任安邦财险的副董事长; ——承认在销售投资型保险产品过程中曾收到保监会禁止超规模销售的监管函,但其个人理解没有超过规模。 ——对起诉指控事实有关的其他问题,吴小晖或者没有正面回答,或者部分否认。 安邦高管、吴小晖家属及监管人员提供证据 在庭审调查阶段,公诉人就主体情况、集资诈骗事实、职务侵占事实、综合证据四部分进行出示了证据。 吴小晖控制的37家公司高度控盘安邦,将安邦保费资金转移至旗下产业公司 证据一:安邦财险及安邦集团的公司工商登记设立和变更资料、保监会的相关批复、吴小晖任职情况等书证。 证明情况:安邦财险于2004年成立。成立时7家初始股东中,6家吴小晖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吴小晖先后任安邦财险的董事、常务副董事长。2011年,安邦财险变更为安邦集团。2013年,吴小晖任安邦集团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3月和12月,吴小晖控制的中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30余家产业公司分两次增资180亿元和319亿元入股安邦集团。截至2014年12月1日,安邦集团注册资本619亿元,吴小晖控制的37家股东公司控股比例达98.22%。 吴小晖:自己不是安邦的筹备组组长;曾任安邦财险的董事和安邦集团的董事长,负责公司战略;作为董事长保留了否决权。 辩护人:除同意被告人吴小晖意见外,还提出原安邦财险、新安邦财险和安邦集团都是依法设立的。 证据二:公诉人播放原安邦集团多位高管及吴小晖妹妹吴某某等证人的作证视频、出示证人证言。宣读或出示了其他安邦集团高管及工作人员,产业公司高管、工作人员、挂名股东等100余人的书面证言,出示了工商查询资料、产业公司名录等书证及司法鉴定意见书。 证明情况:200多家产业公司都是吴小晖个人所有和控制的公司,并利用其中38家公司,通过2011年6月和2014年的两次增资入股,绝对控制了安邦集团及安邦财险等子公司;吴小晖将安邦财险作为融资平台,采用对安邦系公司与产业公司实施明暗两条线管理的方式,掌控核心财务人员,打通安邦保费资金与产业公司之间的划转通道,为其将安邦保费资金转移至产业公司作了充分准备。 吴某某的证言还证实,吴小晖将其安排到产业公司工作,帮助设立和管理产业公司;吴小晖让其多次借用老乡或亲戚的身份证注册了大量空壳的产业公司,其中部分公司用于增资入股安邦。 吴小晖:有的产业公司以前的股东不是他,他也不知道有这么多产业公司。辩护人除同意被告人吴小晖的意见外还提出,部分产业公司成立于安邦财险之前;部分相关证人系在产业公司成立后进入产业公司,并不清楚产业公司的成立情况,相关证言系推断。 证据三:宣读安邦集团、安邦财险、产业公司高管及工作人员等30余人的证言,出示有关公司相关人员微信往来审批截图、记账凭证、银行流水、用款申请单、保监会的行政认定函等书证及司法鉴定意见书。 进一步印证被告人吴小晖通过隐瞒对产业公司的实际控制关系,再通过产业公司又实际控制安邦集团、安邦财险的事实,以及通过明暗两条线的管理方式,达到转移保费至产业公司的目的。 吴小晖:证人证言、行政认定函和司法鉴定意见等都不属实,其没有转移资金,增资款是真实的自有资金。 辩护人:除同意被告人吴小晖的意见外,还提出资金转移到产业公司均系正常的资金运用行为。 证据四:安邦集团、产业公司高管及工作人员的证言 证明情况:2017年3月,被告人吴小晖知道警方开始调查安邦集团后,指令众多高管和关键岗位员工外逃或休假逃避调查,更换电脑、手机,删除“邦邦”审批系统,清理电子邮件及销毁数据资料、工作记录等方式对抗调查,隐瞒、掩盖犯罪事实。 吴小晖:其没有逃避监管、对抗审查。 辩护人:除同意被告人吴小晖的意见外,还认为该组证据与指控的事实没有关联性。 第一部分证据出示完毕后,公诉人针对被告人吴小晖及辩护人的意见作出说明表示,相关证人证言客观还原了被告人吴小晖实际控制安邦集团、安邦财险和涉案200多家产业公司,并利用明暗两条线进行管理,通过核心财务人员直接对接划转保费资金等事实。相关证人证言能够与书证相互印证。吴小晖担任副董事长的职务有工商登记资料和证人证言证明,是否报保监会核准,并不影响吴小晖在安邦的实际任职。 2吴小晖令安邦超额销售理财保险构成非法集资 证据一:安邦财险高管的作证视频,安邦财险高管及工作人员、保监会工作人员等20余人的证言,安邦财险投资型保险产品的报批材料、投保单、培训课件、绩效奖励兑现情况、会议笔记、保监会批复、保监会质询函和监管函、行政认定函等书证以及电子数据、司法鉴定意见书。 证明情况:吴小晖指令安邦财险开发投资型保险产品并主导产品设计;在超过批复规模后,保监会多次责令安邦财险整改,吴小晖未按要求整改,无视监管规定,仍下达超大规模销售指标,设置配套考核机制,要求安邦财险继续扩大销售规模。 吴小晖:销售额度是动态的,相关证人证言不属实。 辩护人:除同意被告人吴小晖的意见外,还对证据的关联性提出异议,认为相关证据只能证明安排可能存在违规行为。 证据二:安邦财险、安邦集团高管的作证视频,安邦财险、安邦集团高管及工作人员等的证言,安邦保险历年投资余额表、保监会的行政认定函、保险合同样本、宣传资料等书证及司法鉴定意见书。 证明情况:吴小晖为了扩大保费融资规模,采用了以超募资金两次增资,藏匿保费,修改利润、调整数据,披露虛假信息,持续向社会公众进行虚假宣传等诈骗方法。 吴小晖:安邦财险和安邦集团没有隐瞒真相、虚假宣传的行为。 辩护人:除同意被告人吴小晖的意见外,还提出被告人吴小晖的行为只是违反了监管规定,没有欺骗保险客户,安邦集团的资金状况应当以实际经营情况为准。 公诉人回应:本案证据能够证明新安邦财险承接原安邦财险的业务,新安邦财险的业务数据隐匿到安邦集团,未向保监会申报;安邦财险、安邦集团以超募资金增资、在安邦官方网站公布虚假财务数据,均属于向社会公众虚假宣传。 证据三:安邦集团、安邦财险、产业公司的董事、高管及工作人员等的证言,董事会决议、增资批复、股权转让协议及售后回购协议、资产管理合同、微信审批截图、资金划拨审批表、记账凭证、行政认定函等书证及司法鉴定意见书。 证明情况:吴小晖通过虚假投资、分红等名义将1601亿余元超募的保费资金,划转至其个人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用于对外投资、归还债务等,至案发时实际蹁取652.48亿元的事实。相关证据还证明180亿元和319亿元两次増资款,均是被告人吴小晖以股权投资等名义将安邦财险超募的保费资金划出后经过层层流转、最终进入31家产业公司作为自有资金转入安邦资本金账户增资。 公诉人还出示证据,证明被告人吴小晖的集资诈骗行为系基于个人意志、为谋取个人利益而实施的个人行为。 吴小晖:前述证据不属实,项目投资、注册资金、股权交易都是真实、合法的。 辩护人提出:相关证据只能证明资金走向,与集资诈骗的事实没有关联性,最多是违规运用资金行为。 公诉人:相关证据能够证实吴小晖假借投资的名义,将超募的保费资金划入产业公司作为自有资金增资安邦财险和安邦集团,并未将保费资金用于对应的项目,截止案发时产业公司尚有652亿余元未归还安邦财险,根据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应认定为集资诈骗的犯罪事实。 将100亿保费划转至旗下公司 证据一:安邦集团高管作证视频,安邦集团高管及工作人员、产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工作人员的证言,投资协议、记账凭证、来往款票据等书证及司法鉴定意见书。 证明:吴小晖指使他人,将原安邦财险保费30亿元划转至产业公司,非法占为己有,用于归还拖欠浙江省公路管理局工程款债务,后又指使他人以虚构提前承兑期满给付保费的形式套取保费,填平30亿元资金缺口,以及产业公司并末使用自有资金归还30亿元保费的事实。 吴小晖:30亿元已返还安邦财险、安邦集团。 辩护人:30亿元是安邦集团、安邦财险和产业公司资金循环的一部分,被告人吴小晖及其个人公司并未实际占有。 证据二:安邦集团、安邦财险、产业公司高管及工作人员等的证言,变更注册资本批复、临时股东大会決议、増资扩股方案、验资报告、财务资料、项目协议、付款通知书、行政认定函等书证及司法鉴定意见书。 证明情况:吴小晖指使他人从原安邦财险划出70亿元保费至产业公司,非法占为己有;又通过多层划转,用于其个人控制的5家产业公司对原安邦财险增资,该资金缺口后被虚列在在建工程科目,以及5家产业公司并末使用自有资金归还70亿元保费的事实。 吴小晖:70亿元是用于购买房地产。 辩护人:70亿元也是安邦集团、安邦财险和产业公司资金循环的一部分,被告人吴小晖及其个人公司并未占有。 公诉人:相关证据证实,30亿元和70亿元已被吴小晖个人实际控制的公司占有,这两笔款项均来源于安邦的保费;安邦存在大量的资金缺口;两笔资金经过穿透也就是层层追溯资金来源、去向查明,并未实际投入相关项目,而是用于产业公司还债和增资安邦财险。 综合证据 综合证据:包括案发经过、指定管辖函、冻结、查封财产情况、中国保监会关于对安邦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实施接管的公告等综合证据。 吴小晖:对该组证据没有意见 辩护人:保监会公告仅证明严重影响偿付能力的可能性,并非必然性。 公诉人举证完毕。 保监会、银监会(现中国银行(3.95 -0.25%,诊股)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员就行政认定函中的相关问题及本案造成的严重社会危害作说明如下: 原保监会工作人员:被告人吴小晖利用保费进行巨额虚假注资,并隐瞒股权关系实际控制安邦集团;擅自超售投资型业务,骗取许可并隐厝业务编制虛假报告;隐匿并转移巨额保险资金至个人控制的空壳产业公司;持续向社会公众和监管部门披露报送虚假信忌。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均已查实,并严重违反《保险法》《会计法》《行政许可法》以及保监会相关规章规定。安邦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保险市场和国家金融秩序具有严重的危害性。 原银监会工作人员:被告人吴小晖未经监管部门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等集资金,承昔还本付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募集资金的行为符合非法集资的特征。 法庭辩论 1 第一回合 公诉人发表意见: 1吴小晖的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 首先,吴小阵的行为属于非法集。保险法明文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保监会批复的范围内经营。吴小晖指令安邦财险超出保监会批复的规模销售投资型保险产品,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违反保险法的规定,具有严重的违法性,属于非法集资行为。其次,吴小晖在非法集资的过程中,采用了虚构安邦财险偿付能力及利润、隐藏保费收入和资金真实去向,持续向社会公众提供虚假财务报表等诈骗方法。 最后,吴小晖将非法吸收的公众资金假借投资等名义转移至个人实际控制的产业公司非法占为己有。吴小晖的行为符合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吴小晖指令安邦财险超批复规模发售投资型保险产品非法吸收公众资金,采用虚假投资、虚假分红、虚假记账或不记账等方式将1601.07亿元超募保费资金转入其实际控制的个人产业公司,实际骗取652.48亿元,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吴小晖构成集资诈骗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 2吴小晖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公司、企业等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告人吴小晖的行为,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且数额巨大。 被告人吴小晖利用担任原安邦财险董事、副董事长,全面负责安邦财险经苢管理的职务便利,先后两次将本单位资金合计100亿元用于个人控制的大量产业公司进行还债和增资安邦财险,已实际占有了单位资金,构成职务侵占罪。 3本案的社会危害性 被告人吴小晖的犯罪行为严重危及保险投资人资金安全,提害社会公众利益;严重背离保险业保障宗旨,扰乱保险市场秩序;严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冲击国家金融安全。本案没有发生保险投资人的现实损失,是由于保监会对安邦集团、安邦财险及时接管,有效防止了金融风险和保险投资人利益的损失。 4本案的法律适用、量刑情节及警示意义 被告人吴小晖的行为触犯我国刑法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数罪并罚。 吴小晖在案发后始终对其犯罪行为进行多种辩解,不具有坦白罪行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 2 第二回合:辩护 吴小晖:表示因法律知识欠缺,委托辩护人辩护。 辩护人:吴小晖及安邦违规使用保险资金给国家、社会带来了巨大风险,但起诉指控吴小晖犯集资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的证据尚不够充足、事实不够清楚,吴小晖没有明确的非法占有目的。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安邦资不抵债、也没有保民因受到损害而报案,在案证据仅能证明吴小晖及安邦存在超募资金、循环注资、转移资金至产业公司投资、虚设财务报表等违规行为。吴小晖的行为尚不足以构成集资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 3 第三回合:公诉人答辩 针对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公诉人答辩认为: 在案证据足以证明产业公司系被告人吴小晖实际所有和控制。 吴小晖将保费用于个人公司还债、投资,具有将保费占为己有的客观行为,并且在长达十多年间不断以新换旧,从未用产业公司的自有资金归还,显而易见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关于集资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的事实也有充分的证据证明。 被告人所谓资金用于真实投资的辩解已被证据所推翻,相关资金都已经被被告人实际占有,投资只是为掩盖犯罪事实而虚构的名目。 辩护人提出没有被害人和没有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辩护意见与客观事实不符。安邦财险的资产绝大部分都是投资人的保费,由于吴小晖的行为已造成偿付能力严重不足,已产生实际风险。被害人就是保险投资人,由于保监会接管才避免了投资人的损失。安邦集团、安邦财险并无正常公司治理模式,非法集资行为系吴小晖出于个人意志,为了个人利益利用安邦财险实施,应当认定为个人集资诈骗犯罪。 吴小晖最后陈述:深刻反省、知罪悔罪 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吴小晖当庭表示深刻反省、知罪悔罪,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深刻的忏悔,感谢司法机关的帮助、教育和挽救,请求从轻处罚。 休庭,择期宣判 随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将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证据依法进行评议、择期宣判。 量刑几何成最大悬疑 吴小晖案虽然择期宣判,但关于非法集资和职务侵占的话题已经法界讨论开来。 公诉人认为,吴小晖的行为触犯我国刑法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数罪并罚。吴小晖在案发后始终对其犯罪行为进行多种辩解,不具有坦白罪行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对职务侵占罪进行了定义,指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有律师认为,如果以非法集资和职务侵占认定,数罪并罚,吴小晖可能面临20年以上乃至无期徒刑的判决。
-
耍无赖?这家P2P自称无法通过备案 无法兑付
P2P备案进入最后冲刺时刻,却有平台提前退场,坦白“备案通不过”,要求与投资人改合约。近日,上海居民苏先生向南都记者爆料,其投资的P2P平台“钱富宝Pro”,单方发布公告称因平台未通过备案,要求与投资人更改合约,而且当前已无法兑付债权。 业内人士张懿望表示,就算没通过备案,平台也应该正常兑付存量的债权。上海茂泰律师事务所的诸东华律师建议,投资人可以走诉讼途径,申请诉讼保全以保护资金。 投资人:平台单方面宣布无法兑付债权 春节过后,苏先生在钱富宝Pro投资的一笔年化收益率达到13%的项目即将到期。但在2月13日,他却被其他投资人告知,平台不能兑付了。3月19日,一直未恢复兑付业务的钱富宝Pro,在未与投资人协商情况下发出单方公告:平台备案申请没有通过,平台产品“到期的转定期一年,按年化收益率12%付息”。 苏先生告诉南都记者,他是2016年11月在同事的介绍下接触钱富宝Pro。因对前期试投的活期产品体验良好,首次接触P2P的苏先生在未做考察的情况下,就在2017年3月后的一年间,分10次买入该平台多个一年定期项目,总金额达132900元。截止3月27日,苏先生投资中的71000元定期产品已到期,平台却无法兑付。 截止记者发稿,钱富宝Pro最新公告通知,平台恢复部分兑付功能,投资人可提现零钱账户的余额。但接受采访的多位投资者表示,他们一般不在零钱账户中放资金,而当前平台的到期项目也无法转到零钱账户,此举对债权兑付意义不大。 备案失败也要消化存量业务 钱富宝Pro是深圳国控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总部在深圳。据了解,钱富宝Pro与投资人协商,愿以债务人身份与投资人签订借款协议,将未兑付资金分类、分期给付投资人。但苏先生等投资人对钱富宝Pro已失去信任,并未接受该方案。 南都记者曾以投资人、媒体身份分别致电钱富宝Pro。面对自称为投资人的记者,钱富宝Pro工作人员直言无法兑付是因为平台没钱了,建议投资人接受改签合同;并声称法人代表正与相关部门沟通,当前公布的公告曾给相关部门审阅。但当记者以媒体身份采访时,钱富宝Pro清算中心的负责人则表示无可奉告,一切以公告为准。 事实上,根据广深两地监管安排,4月之后方开始接收各平台备案材料。融360网贷评级负责人张懿望表示,爆料中该平台的表述是不合理的,深圳地区的备案目前还没确定。张懿望认为,P2P平台就算没通过备案,也要正常兑付。按照监管要求,即使平台到6月30日仍未成功备案,也只是不允许新增业务,平台要逐步消化存量业务,最后良性退出。 遇到这种情况,投资人要怎么办?融360网贷评级负责人张懿望表示,投资人可以向当地的金融办、银监局、经侦、互金协会等部门和机构反映相关情况;同时要保存好之前的投资记录、截屏、与平台沟通的聊天记录等,作为将来兑付的凭证。 上海茂泰律师事务所的诸东华律师表示,用户账户内未投资的余额是由平台掌控,用户可向平台直接主张归还;债权兑付部分,若当前投资人部分债权已到期,而对方无法兑付时,投资人可以起诉。视情形投资人还可以提出“预期违约”,提前主张全部债权已到期。 关于平台要求与投资人改签合同,若签订合约双方就债权债务达成一致,合约对双方产生约束力。这时候如果按照该合同有任何一期违约未按时支付,投资人可以起诉债务人。 发稿前,苏先生已向深圳南山区经侦大队报案。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互金协会:综合利率超过36%部分不得催收
摘要:一家现金贷市场部负责人表示:“随着141号文件和规范催收的执行,未来通过高利息和暴力催收覆盖逾期的方式将行不通,粗放型风控的公司要么转型,要么被淘汰或转入地下。”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在满足部分人群消费性、应急性借款需求的同时,也存在诸多不当催收的乱象。 针对此,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金融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进行了一系列积极探索。近期,互金协会在广泛征求多方意见基础上,制订了《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试行)》(下称《公约》)。 3月28日,在《公约》签署仪式上,新网银行、宜人贷等多家网络借贷、互联网银行、互联网消费金融领域机构代表都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公约规定,依法合规催收,对于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催收机构,将取消合作。 综合利率超过36%部分不得催收 《公约》对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行为进行了规范,其中要求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以利息、违约金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债务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超过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得对超出部分进行催收。 分析人士指出,这意味着综合利率超过36%的部分都不得催收。据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民间借贷年利率24%以内的受法律保护,超过36%为无效。 “互联网金融的催收问题,伴随着的行业快速发展而逐步加剧,特别是在现金贷领域,个人借款人数量众多,野蛮催收问题不断积聚。” 业内人士表示,去年12月发布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中,就明确要求各类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均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 不许诱导债务人借新还旧 据了解,目前互联网金融平台对于短期逾期债务,主要通过电话等线上方式进行催收,而对于借款逾期时间长、催收难度大的业务,多数外包给职业催收公司。由于行业不规范,催收乱象屡禁不止。 对此,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广泛征集政产学研各方面专家的意见基础上,制定形成《公约》,从失信惩戒、业务管理、人员管理、信息管理、外包管理、投诉处理等方面对催收作了具体规定。 从具体内容看,《公约》对目前市场上常见的违规催收手段都作出了相应的规范,如要求催收人员行为合规合法,不得殴打、伤害、非法拘禁债务人等。针对一些采取电话轰炸、非法抓取通讯录,对债务人及其亲友进行辱骂等行为,《公约》明确规定债务催收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不得骚扰无关人员,也不得频繁致电骚扰债务人及其他人员;针对高额手续费、借新还旧导致债务越滚越大的问题,规定不许对超出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部分进行催收,不允许诱导或逼迫债务人通过新增借贷或非法途径筹集资金偿还逾期债务。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要求建立健全的债务催收内控管理制度,如对催收活动进行记录、保留违规催收记录、建立完善的催收外包管理制度、建立债务催收投诉处理机制等。 此前,上海、深圳等地都曾推出过关于逾期债务催收的规范标准,但其中一些措施被认为可能助长“老赖”的嚣张气焰。那么,如何在债权人和债务人权利义务上取得平衡,促进行业的良性发展? “一些将规范催收等于保护老赖的言论,是对催收监管的误解,或者干脆就是建立在企业将催收作为主要风控措施,通过高利率覆盖高风险等本身不合规的行为上。”北京地区一位从事经济纠纷诉讼的律师表示,“你催收不合规有理,那你的金融产品、贷前审查合规了吗?” 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认为,无论是传统金融还是新兴金融,催收都仅是最后减少损失的措施,绝不能成为最主要的风控手段。“一些机构的贷前、贷中风控措施形同虚设,甚至有意让债务人产生逾期以收取高额手续费,这样的粗放式发展方式是暴力催收存在的土壤,也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粗放型风控机构将被淘汰 “监管要求和行业自律双压力的背景下,有一些客户会去投诉甚至诉讼不规范的催收行为,导致催收公司丢单子。因此,目前催收的规范程度已经大大提升。”一家催收外包公司西安地区负责人表示,“但如果完全按照监管要求去执行,估计一些老赖要‘弹冠相庆’了,因此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欠债数额较大且被认定为有还款能力的,催收公司会采取一些措施施加压力。” 据该负责人介绍,目前很多电话催收员都会有一些非实名电话卡,用这些马甲号去频繁骚扰甚至辱骂借款人,并骚扰借款人通讯录中的亲朋好友。此外,对于一些大额的民间借贷以及不看重信誉的出借机构、个人而言,催收公司仍会采取一些不合规的催收手段。 北京地区一家放款规模排名前十的现金贷公司市场负责人介绍,在去年底监管趋严以前,现金贷业务领域一直存在“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即借款人会在利率低、催收力度小的平台上借款,用以归还高利率、暴力催收的现金贷欠款,导致想要规范经营的公司成为“接盘侠”。 “我们行业也一直期待监管可以出台更详尽的现金贷利率、风控、催收等规范,促进行业良性发展。”上述负责人表示,“随着141号文件和规范催收的执行,未来通过高利息和暴力催收覆盖逾期的方式将行不通,粗放型风控的公司要么转型,要么被淘汰或转入地下。” 此外,国内的失信惩戒机制不完善,也是老赖嚣张、一些公司选择不合规催收的原因之一。未来随着百行征信落地,银行、互联网金融机构等多方征信系统打通,这个状况将得到改善。 《公约》也提出,从业机构应依法合规向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债务逾期、违约及催收相关信息,防范多头借贷、过度借贷。从业机构应主动配合各相关部门建立失信债务人信息公开、联合惩戒等制度,使得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德州创新“无还本续贷”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金融要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德州市创新续贷模式,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最近,“辣椒之乡”武城的一家企业生产的辣椒酱礼盒, 在天猫上一直排在调味品类销量前三名,成了网红爆款。据中椒英潮辣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总监谢国印介绍,当日光魔鬼特辣酱就发了一万八千箱。 原来,这家小企业去年大手笔投入850万元,请来国内一流团队进行营销策划,并把销售公司设在青岛和杭州。这850万元,得益于政府、监管部门推出的一项金融改革。 中椒英潮辣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吴君说:“相关部门实行了‘无还本续贷’业务,2017年我们财务费用降低了2000多万元。” “无还本续贷”指的是在一笔贷款到期后,不用还上原先的贷款本金,就可以直接续贷。而在一年前,企业还必须“先还旧再借新”。 德州市中小企业局局长赵小广表示:“企业为了还贷,往往需要到市场上拆借高息过桥资金。这个利息低则30%左右,高的在40%以上。” 原先在德州,民营企业每年为筹集“过桥”资金产生的财务成本,就能占到全年利润的五分之一。一旦遭遇市场萎缩利润下滑,银行抽贷、高息过桥融资成为压垮很多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 中椒英潮辣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谭英潮说:“从2011年到2016年,我们光支付利息就2.12亿,总贷款是3个亿。每天都是睁开眼就考虑哪一笔贷款到期了,我们怎么去筹集资金,实际上说真是精疲力尽。” 为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续贷难、融资贵难题,德州市筛选180家企业列入“三航计划”,拿出4亿元财政资金支持企业应急周转,并通过政府贴息、增信等方式,当好银企互信的“粘合剂”。政府与银行监管机构合作,选出一批经营、信用良好的企业开展“无还本续贷”业务,解决企业过桥融资成本高的沉疴痼疾。 德州银监分局副局长王国恩:“我们要求银行放下包袱,对中小企业贷款不良考核的时候,实行了提高容忍度的政策。因为有中小企业局的推荐,目前还没有发现一笔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之后出现不良的现象,这就实现了双赢。” 截至2017年,德州共为2500多个小企业办理了无还本续贷业务,降低财务成本将近两亿元。为“三航”企业办理续贷周转业务10亿多元,收购处置不良资产13亿多元,政府的“黄金信用”为优质企业增信,良好的产业生态正在形成。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九鼎复牌两天 股价腰斩后再遭腰斩 市值缩水761亿
提要:新三板公司九鼎集团复牌首日(3月27日)暴跌腰斩后,复牌第二日(3月28日)股价续跌48.83%至1.75元。 3月28日,新三板公司九鼎集团复牌第二日股价续跌48.83%至1.75元。至此,公司市值已经缩水至263亿元,较停牌前的1024亿元缩水75.39%。 当日,采取集合竞价交易的基础层公司九鼎集团,总交易量5690.62万股,成交额9968.58万元。 其中,在当天唯一一次集中撮合交易中成交5650.62万股,成交价为1.75元/股,总成交额9888.58万元。同时,在15时后的协议交易中,九鼎集团以2元股价成交40万股。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不良行业“生意经”:暴利、缺人、从批发转卖到产业重组
管窥 “不良”商机 一定程度上,郭明杰坦言不良处置是一个暴利行业。在其看来,没有20%的年化收益“就不叫赚钱”。 四家传统AMC(华融、信达、东方、长城),55家地方AMC,3家概念上市公司,吉艾科技(300309.SZ)、海德股份(000567.SZ)和摩恩电器(002451.SZ),难以统计的民间服务商,构成了中国不良资产处置行业 的机构图像。 根据银监会统计,截至2017年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规模达1.71万亿元,关注类贷款3.41万亿元。万亿规模市场中,既有地方AMC遭股东起诉成立两年“未能发挥设立的目的和作用”并要求解散,也有上市公司因为该业务板块扭亏盈利。 吉艾科技2017年业绩快报显示,全年利润一举从2016年的亏损超3.97亿元跃上2.123亿元,其中AMC业务贡献了3.21亿元,油服业务继续亏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从2016年的-37.25%调正为14.18%。 吉艾科技副总裁郭明杰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AMC板块利润中很大部分是管理和服务收费,即为困境企业提供重整方案和服务等,由于服务门槛较高,利润可观。针对“暴利”一问,其回应称“如果说大资金运作能保持年化20%就定义为暴利行业,那么不良资产的收购、处置和重整就应该是暴利行业。” 在郭明杰看来,不良处置行业的机会不少,但目前最大的问题是缺乏专业人才,且行业运行模式应从批发贸易模式向产业重组转型。 51%控股选团队扩张 吉艾科技2017年业绩快报显示,业绩增长主要得益于公司AMC板块业务发展迅速,资管团队及业务范围快速扩大,子孙公司遍布上海、北京、浙江、江苏、陕西、四川、重庆、广东、新疆、山东、福建、广西等地,共计14家。 这14家公司的主要运营模式为,上市公司控股51%,负责输出品牌、管理、技术和资金;合作的当地团队负责项目源发现、资源建立及拓展和项目执行落地。 作为三家以不良资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之一,郭明杰坦言,品牌优势是上市的重要诉求。无论是在和银行以及四大AMC打交道的资产端,抑或资金端,上市公司的议价能力具有一定优势;而另一较之国有AMC的优势在于处置不良时能够更加快速决策,灵活“解套”。 “很多债权人愿意信任我们,协助解封冻结资产或将资产交付我们统一重整,实现利益梳理和共享,从而化解不良。”郭明杰表示。 在郭明杰看来,不良资产作为一门生意,传统处置模式基本是“灭”了债务人才能回收投资,获得利润,但吉艾科技的核心理念是“和为贵”。“关键在于满足各方利益的诉求,包括自身的债权、相关的债权人、债务人、利益的相关人,甚至是政府的利益。通过制定一个满足各方利益的和谐方案来获取快速的处置。” 以其主导的江西某项目为例,该项目中的抵押物存在互相查封,在建工程从2016年下半年就处于停滞状态,大量的购房户不能如期得到房子,成为当地一个不稳定因素。 经过谈判,在吉艾科技的监督管理下,各方解除了对抵押物的查封,促成“烂尾楼”复工,完工后销售第一天就消化了三分之一库存,实现销售额7000多万元,不到两个月销售额达1.5亿,比预估的司法拍卖至少多出上千万元,还节省了成本和时间。 暴利行业,利从何来? 一定程度上,郭明杰坦言不良处置是一个暴利行业。在其看来,没有20%的年化收益“就不叫赚钱”。 就此行业,一边是资产处置收益,另一边是资金成本。如果不是自有资金投资不良资产,通过募集,目前市场资金价格普遍在年化8%以上,甚至超过10%。假设项目处置有年化20%的收益,劣后资金动用7:3(优先:劣后)的杠杆,按照10%的优先收益来计,劣后的年化毛收益高达43%。 所谓项目处置收益,比如企业A在银行的债权是1亿元,抵押物价值7500万元,债权以5折出售,即5000万元。后续抵押物处置价格减去5000万元成本,即为处置毛收益(利润还要扣除其他诉讼、人工等成本)。因此,债权的购入价格和最终处置价格是利润的关键。 不过,就吉艾科技的AMC板块利润,郭明杰表示,很多是管理和服务收费,即为困境企业提供重整方案和服务等,由于门槛较高,利润可观;另有部分则为不良的投资利得,即处置收益,需要一定周期。 据郭明杰分析,不良处置行业之所以能够成为暴利行业,一是因为未充分竞争;二是缺乏人才和技术,特别是创新能力。“有些地方不良收购竞争很激烈,资金很多,但归根结底还是不专业,还是缺人才。” 多名不良资产处置行业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即使是不良行业的“老人”,也可能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失业”过。以四大AMC为例,在2008年至2013年的“大放水”时期里,也因传统的不良收购业务惨淡,而转向其他包括房地产投资和资产管理在内的其他业务。而此轮兴起于2014年的不良资产爆发,面临的是人才匮乏的境况。 “出得起300万年薪的公司有的是,但是招不到满意的人。”某不良处置服务商人士表示。 倒卖生意到头,看好产业重组 尽管“低买高卖”是这个行业最基本又最简单粗暴的逻辑,但批发转手倒卖模式技术含量不高,竞争越来越激烈。 2017年的一起地方AMC相关诉讼就暴露了其中的问题。吉林省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吉林AMC”)股东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吉林金控”)提请解散吉林AMC,其中原因包括“公司成立两年来从未开展过批量业务,未能发挥公司设立的目的和作用”,而吉林AMC方面辩称其2015年7月获得经营资质到不允许开展新业务就有1年半时间。公司一直在积极寻求批量业务的商业机会,但由于项目条件不好、谈判地位差等原因始终未能形成交易,并非故意不开展批量业务。 此前有AMC行业资深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形容:“省级AMC成立之后,先买一栋楼,车子配一配,职务安排一下,半年过去了,接下来全国其他地方AMC学习一下,每个月一家,一整年过去了,业务基本没动。” 另据浙江省一名从事不良处置的资深人士介绍,浙江省内不良资产包折扣早就高至六折水平,盈利空间被严重压缩。“很多不懂行的热钱涌入,包括配资资金,这个市场没法做了。” 正是在此背景下,郭明杰判断不良处置行业未来的机会在于产业链整合。矿山、新能源和商业地产并购是其重点看好行业,“重点是要找到看得懂的专业团队”。 以吉艾科技收购的一家百亿级规模的房地产公司债权为例,其中涉及因资金链问题而形成的“烂尾楼”。吉艾科技协调注入资金后,重新召回原专业团队进行运营,使“烂尾楼”最终按计划建成建材市场,并以2万元/平方米的价格成功招商,实现了资产盘活。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基金公司征收“快进快出”资金惩罚费
未来短线炒基金、意图为基金公司冲规模充当帮忙资金的投资者,投资成本将大大抬升。4月1日起,监管强化投资人短期申赎行为管理,除货币市场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外,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将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北京商报记者发现,应流动性新规要求,近日大批量基金公司开始修改基金合同。 3月28日,华宝基金发布基金合同修订公告,新增条款“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调整后的赎回费于2018年3月31日起开始执行,即持有人于2018年3月31日(含当日)起提出的赎回申请适用于新的赎回费率。根据以往数据,一般股票型基金赎回收0.5%手续费,持有两年或三年以上免收手续费。债券型基金手续费则相对较低一点,纯债券型基金是和货币型基金一样,不收取费用、可以随时赎回而不会损失投资过的收益。 以100万元的资金为例,若在基金合同修改后,投资者申购基金后在7日内赎回,则赎回费至少为1.5万元。而如果选择持有一段时间,如7天以上,则仅需缴纳0-5000元不等,由此也不难看出,短期进行基金赎回将会产生较之前更高的手续费。 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东吴、广发、嘉实、招商、易方达、南方、交银施罗德等多家基金公司都已发布了类似的公告,宣布自2018年3月31日起将正式全面征收惩罚性赎回费,货币基金与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除外。 赎回费的调整对普通投资者将带来哪些影响?多位市场分析人士认为,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来说不必焦虑。对这部分投资者来说,赎回费率没有变化,将继续按照原定的赎回费率标准收取。 对于《流动性新规》实施的影响,嘉实基金方面认为,首先,赎回费的调整,将增加短线投资成本,因此这也被认为是对于持有期少于7天的投资者征收的一种“惩罚性”赎回费。这种情况下,更有利于引导投资者坚持长期投资,提升获取相对稳健收益的几率。 “另一方面,可以有效杜绝投资者巨额资金的短线套利行为。在《流动性新规》实施前,基金C类份额通常没有认/申购费,同时根据资金量的大小,在7日内选择赎回也可享受不同的费率优惠,并按日计提销售服务费。这种情况下,短线操作的投资者(通常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为节省投资成本,更偏爱没有认/申购费的基金C类份额。一旦机构投资者在某只基金的投资者结构中占比过高,并选择在短期内大量赎回,往往会造成该基金单日净值的大幅波动。这种行为实际上是摊薄了存量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对基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不利。 事实上,2017年以来公募基金监管不断细化,对于公募基金资金“快进快出”的现象,监管部门出台系列监管措施进行整顿。 去年底,监管针对公募基金借助分红避税的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经查,4家基金公司分红信息管控不当,致部分机构客户在分红公告日前大额申购、权益登记日后大额赎回,“快进快出”,利用基金分红不当避税,同时对基金投资行为造成了扰动,并对其做出罚款处罚,在业内人士看来,“快进快出”的大额资金很有可能会摊薄原持有人的分红收益,新资金进去参与分红,把原持有人里机构投资者的利套走了,分摊了其他机构本应享有的收益。”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又出新规?传货币基金每日快速赎回将限额1万
一边是规模节节攀升的货币基金,一边是市场上围绕着货币基金不断传出限购等调整的消息。 据基金君了解,日前基金业内有消息称,监管层于昨日召开闭门会议,就t+0监管政策征求行业意见,讨论的内容包括: 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能垫资,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包括第三方支付机构; 基金公司自有资金不能用于T+0垫资,此外货币基金份额也不能用于支付; 投资者单日单账户每日快赎额度1万元。 有基金公司业内人士表示,此前在讨论短期理财基金往净值型转化的会议上,就已讨论单日货币基金T+0每个账户每日限额一万元,若是此次再召开会议,或是为了重申政策要求。相关人士同时表示,昨日行业内开了闭门会议,货币基金T+0快速赎回的相关的细则或将在清明节前后出。 事实上,货币基金T+0快速赎回业务日趋从严,去年年末,有地方证监局提出要求,已经开展“T+0”赎回业务的货币基金不能新增业务渠道。 更早之前,余额宝从2017年5月份以来就开始限购,并三次下调申购和持有额度,个人账户持有额度由最高100万降至10万元,单日购买额度也设置了2万元上限。 去年5月份:为保持余额宝现金管理工具的基本定位,从用户根本利益出发,天弘余额宝货币市场基金于2017年5月27日起将个人交易账户持有额度上限调整为25万份,已有存量不受影响。余额宝转出等其他服务功能均不受影响。 去年8月份:天弘余额宝货币市场基金规模增长较快,为了保持余额宝稳健运行,维护投资者的根本利益并更好地服务大众投资者,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17年8月14日起,将余额宝个人交易账户持有额度上限调整为10万份,已有存量不受影响。 2017年12月8日起,设定单日(自然日)申购总额为2万元,即对于投资者个人交易账户单日累计超过2万元的申购申请不予受理。现有个人交易账户持有额度10万维持不变。 比如在今年:为防止余额宝货币市场基金规模过快增长并保持长期稳健运行,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18年2月1日起,设定余额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单日申购额度,即单日实际申购达到设定额度时,当日不再受理申购申请。据悉目前仍有这一限额。 而基金君从其他基金公司中了解到,行业内有人士听说这一消息,但是没有具体下文。也有人士表示,该公司没有收到相关信息。一家基金公司电商人士表示,单日货币基金T+0每个账户每日限额一万元的执行应该会有一个缓冲期,不会这么快执行。也有基金公司监察稽核部人士称,目前没有接到关于货币基金T+0快速赎回政策变化的窗口指导或是文件通知,今天确有同行问及此事,但目前并未听说有关细则。 根据基金业协会公布的最新数据,截至2018年1月底,我国境内共有基金管理公司113家,取得公募基金管理资格的证券公司或证券公司资管子公司共13家、保险资管公司2家,这些机构管理的公募基金资产合计已经突破了12万亿元,达12.17万亿元,创下历史新高。 其中,货币基金的规模为7.38万亿元。这就意味着,货币基金占全部基金比例已经超过60%,也是历史峰值水平。尤其是1月份货币基金规模激增6000多亿。业内有人士认为,可能2月份货币基金规模继续激增,导致监管层加强对货币基金的监管。 此外,WIND数据显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目前宣布暂停申购的货币基金达到25只(各类型分开算),其中限制大额申购力度较大在50万以内(含)的有23只(各类型分开算),多数限购都是今年开始。业内人士预计,未来限购的货币基金将更多,限购的力度也会更大。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中国互金协会发布催收自律公约(全文)
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有望进一步规范。3月2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协会”)在京举行《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试行)》(下称《催收自律公约》)签署仪式。会上,协会会长李东荣以及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邹澜出席仪式并发表致辞,部分网络借贷、互联网银行、互联网消费金融相关领域从业机构代表参加了仪式并签署公约。 凤凰网WEMONEY了解到,《催收自律公约》共5章31条,主要适用于规范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行为,确立了遵纪守法、规范审慎、保护隐私、严格自律的基本原则,从失信惩戒、业务管理、人员管理、信息管理、外包管理、投诉处理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债务催收行为的正负面清单,设定了执行与惩戒机制,旨在保护债权人、债务人、相关当事人及从业机构合法权益。 会上,李东荣表示,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快速发展,对应的互联网金融债务催收相关业务也在迅速发展,但这两年也出现了一些不当债务催收的行为,导致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频频发生,对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给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也带来了不利影响。国务院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办公室对债务催收问题非常重视。 基于此,协会在相关监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工作,包括研究国际国内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广泛征集政产学研各方面专家的意见,经过多轮论证,研究制定了《催收自律公约》。 李东荣介绍,《催收自律公约》吸收了国际催收相关政策,同时结合了新兴债务催收方式“以线上催收为主、线下人工催收为辅”、“以大数据获取信息为主、信息安全意识不强”、“催收外包较多、缺乏流程管理”等特点,形成本土化、可落地的方法措施;同时,《催收自律公约》主要针对不当催收、信息保护、外包管理等当前债务催收最突出的问题划定底线;此外,从互联网金融行业生态考虑,《催收自律公约》注重平衡债务人保护与债权人保护的关系,既约束了债务催收行为,规范了债务催收管理,又强调从业机构应主动配合各相关部门建立失信债务人信息公开、联合惩戒等制度,对债务人也有一定的约束。 与此同时,邹澜表示,《催收自律公约》填补了规范互联网金融债务催收行为的制度空白,是及时且必要的,将对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形成有力支撑,有利于行业长远发展,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协会要持续开展消费者知识教育和信用意识教育,进一步完善行业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创造良好信用环境。 值得一提的是,《催收自律公约》明确,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是指通过互联网借贷行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后,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出现债务逾期或违约时,从业机构为引导债务人履行债务清偿责任所开展的催告提醒服务。 同时,根据《催收自律公约》,从业机构实施债务催收外包,应建立完善的外包管理制度,审慎选用外包机构,明确划分经济法律责任,持续关注催收外包机构的财务状况、业务流程、人员管理、投诉情况等,确保外包机构遵守本公约要求,如因外包管理不力,造成损害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从业机构应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凤凰网WEMONEY注意到,在内控管理方面,《催收自律公约》强调,从业机构应建立催收业务系统,该系统应有效支撑债务催收过程管理和债务催收行为管理。从业机构所开展的催收活动应在系统内进行记录,相关数据应保存5年以上。 值得一提的是,《催收自律公约》明确,从业机构应在恰当时间开展债务催收活动,不得频繁致电骚扰债务人及其他人员。同时,对于以利息、违约金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债务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超出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得对超出部分进行催收。 针对“频繁致电”、“超出法定部分的综合资金成本”等内容如何界定,协会相关负责人告诉凤凰网WEMONEY,部分内容在实际调研中,出现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后续还会出台具体细则进行对这些问题进行明确。 以下为《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试行)》全文: 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行为,保护债权人、债务人、相关当事人及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以下简称从业机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提出的总体要求和监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是指通过互联网借贷行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后,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出现债务逾期或违约时,为引导债务人履行债务清偿责任所开展的催告提醒服务。 第三条 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的基本原则是遵纪守法、规范审慎、保护隐私、严格自律。从业机构开展债务催收业务时应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第四条 如因不当债务催收导致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从业机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以利息、违约金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债务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超出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得对超出部分进行催收。 第六条 从业机构应依法合规向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债务逾期、违约及催收相关信息,防范多头借贷、过度借贷。从业机构应主动配合各相关部门建立失信债务人信息公开、联合惩戒等制度,使得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第二章内控管理 第七条 从业机构应建立健全债务催收内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业务管理、人员管理、信息管理、外包管理及投诉处理制度等。 第八条 从业机构应建立催收业务系统,该系统应有效支撑债务催收过程管理和债务催收行为管理。从业机构所开展的催收活动应在系统内进行记录,相关数据应保存5年以上。 第九条 从业机构应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债务催收工作,并组建专业的债务催收团队。从业机构应加强对债务催收团队的管理,定期开展催收业务知识及合规操作培训,对违规人员给予处罚,并保留违规记录。 第十条 从业机构应切实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隐私,不得非法泄露个人信息,不得采用非法手段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个人信息。 第十一条 从业机构实施债务催收外包,应建立完善的外包管理制度,审慎选用外包机构,明确划分经济法律责任,持续关注催收外包机构的财务状况、业务流程、人员管理、投诉情况等,确保外包机构遵守本公约要求,如因外包管理不力,造成损害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从业机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从业机构应提前告知债务人可能采取的债务催收方式及投诉渠道,在官方网站披露催收方式,并建立有效的债务催收投诉处理机制,认真记录并处理客户投诉意见,并结合投诉意见优化债务催收的流程和行为。 第三章行为规范 第十三条 债务催收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要求,不得骚扰无关人员。 第十四条 从业机构无法与债务人取得联系时,为恢复与债务人联系,方可与债务人事先约定的联系人进行联系。 第十五条 在开展债务催收时,催收人员应第一时间表明所代表机构的名称,现场催收时应主动出示相关证件及借款资料。 第十六条 催收人员在与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沟通时,应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不得采用恐吓、威胁、辱骂以及违反公序良俗的语言或行为胁迫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 第十七条 催收人员应在恰当时间开展债务催收活动,不得频繁致电骚扰债务人及其他人员。 第十八条 催收人员不得向债务人外的其他人员透露债务人负债、逾期、违约等个人信息,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十九条 从业机构应当指定收款渠道,催收人员不得使用其他渠道或方式收取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的还款,也不得以催收名义非法收取额外费用。 第二十条 现场催收人员着装须文明得体,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穿着误导性服装。 第二十一条 现场催收应全程录音或录像。现场催收人员应主动告知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录音或录像行为。 第二十二条 现场催收人员不得殴打、伤害债务人及其他人员,不得非法限制债务人及其他人员人身自由,不得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非法搜查他人身体。 第二十三条 现场催收人员不得抢掠或破坏债务人及其他人员财物。 第二十四条 现场催收人员如与债务人及相关当事人发生冲突,应主动报警。 第二十五条 催收人员不得诱导或逼迫债务人通过新增借贷或非法途径筹集资金偿还逾期债务。 第二十六条 催收人员不得冒用行政部门、司法机关以及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的名义开展催收。 第四章公约执行及违约处理 第二十七条 如发现从业机构存在违法、违规以及违反本公约的行为,可通过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建设的中国互联网金融举报信息平台(https://jubao.nifa.org.cn)、相关监管机构投诉电话或邮件系统进行举报。协会将视情节轻重将违法违规线索分别移交至司法机关、金融监管部门、通信管理部门、市场管理部门进行查处。 第二十八条 从业机构违反本公约,经查证属实的,协会将责令其整改,并采取警示约谈、发警示函、公开通报批评、强制培训教育、公开谴责等自律管理措施。 第二十九条 因不当债务催收导致债务人或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受害人可采取司法诉讼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如发现从业机构催收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 本公约由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公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存在违反本公约要求情形的,应在本公约发布之后立即进行整改,整改期不超过3个月。
-
小心!点个红包有可能"被贷款" 有人借9千还了1万5
2017年下半年以来,《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等陆续出台后,暴力催收、高利贷、信息乱用等乱象都被列入到了“负面清单”中。 不过,现金贷行业目前仍有不少乱象。其中,一些社交平台上的诱导式消费,也成了现金贷从业者的谋利手段之一,“砍头息”仍在以各种名目横行。 不少用户表示,一不小心就会陷入“砍头息”的陷阱。 点“收红包”,结果“被贷款” 家住四川的张女士,去年曾用一款名叫“有用分期”的移动应用分期付款买了一部手机,目前仍在还款。买手机时,她向提交了全套个人资料,包括手机号码。 “有用分期”在微信里的广告。 今年3月19日,她在“有用分期”官方公众号的推送上,看到点击红包取现的图片,于是就点了进去。随后,系统提示她需要输入手机号和验证码。 “当时我想都没想就输入了,因为我之前已是注册用户,结果几步下来,系统就提示我完成贷款,额度为9200元,并且无法取消。但我根本不想贷款,以为只是抢个红包。”张女士对南都记者说。就这样 ,张女士很快收到了9200元的到账通知,与款项一起到的,还有一份《借款服务合同》。 这份合同显示,上面除了“提示条款”外,还有借款金额与每个月的应还款项。合同显示,张女士的借款金额为14191元,年化借款利率为10%,账户管理费需缴纳4991元。此外,还有“个人保障计划”费用20元,以及“VIP”服务包费用25元,每个月应还款额度为838元。如果按照18个月的还款期计算,张女士拿到的这一笔贷款,其实际利率高达61%,远远超出36%的法定最高标准。 张女士提供的合同。 张女士联系“有用分期”的客服要求提前还款,遭到拒绝。随后,张女士通过银行找到“有用分期”的官方帐号,把9000多元本金汇了过去,同样被告知是徒劳。 合同显示,张女士只拿到了9200元贷款本金。 “如果我需要贷款也就认了,但贷款时我根本没注意,还以为是拆红包,没想到卡里却多了这么多贷款。这不是强行贷款么?”张女士愤怒地对南都记者说。 企业:提前还款需缴纳手续费 针对张女士的情况,南都记者联系到了“有用分期”的运营方——深圳天道计然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公开资料显示,“有用分期”是美利金融旗下品牌,专注于消费分期贷款的金融服务平台,由深圳天道计然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运营,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总部位于深圳。 该公司公关部负责人对南都记者说,“这个用户点击的应该是我们公司公众号文章下面的推广广告,我们并不是强制让用户绑定并发放贷款,只是给客户一个授信额度,整个流程需要其选择是否使用,还要两次输入验证码,并不是强制使用用户的手机号。公司可以提前还款,但按‘常理’,需要缴纳一定的手续费。” 张女士向南都记者出示的电子合同显示,借款人名字是打印的,此外还有运营方的公章。在意识到自己并不是抢红包,而是“被贷款”之后,张女士一直在“有用分期”的微信客服里要求“取消现金贷款”,客服的回复则一直是“无法取消”。 针对远超36%的法定最高标准利息,该公司公关部负责人表示,“已站在个人角度向公司提了意见和建议”。其称,目前仍然没有具体的措施。 “砍头息”已被严令禁止 目前,市场上的“砍头息”可理解为合同约定本金与实际到账金额的差额统称,包括出借人收取的部分利息,居间人收取的服务费、管理费等。张女士只在“有用分期”借了9200元,合同却出现15000多元还款额,是典型的“砍头息”。 2017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联合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共同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给出了现金贷的开展原则,和存量现金贷的清理整顿要求。其中,在利率方面规定,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规定,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贷款年利率以36%为界限,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这意味着现金贷利率不得超出36%,超出则视为非法放贷行为。此外,上述《通知》还明确规定:“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 据悉,各地已陆续开始针对网贷行业的整改与监管举措,共有17个省市地区出台了备案管理办法、整改验收工作表等备案相关细则。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网联发文:第三方支付的银行代扣通道将关闭
第三方支付公司将不得不另谋出路,如何转型?支付是否会成为一个鸡肋行业? 第三方支付监管再出重文 一位行业内人士向我们透露,就在3月20日,网联刚刚下发了42号文督促第三方支付机构接入网联渠道。 42号文称,各相关成员单位应积极配合,完成协议支付、付款、网关支付、商业委托支付、认证支付全业务功能的生产测试。 该文件还要求各成员单位,于2018年3月31号前,完成支付机构在商业银行测备付金账户权限配置。 6月30日前,所有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行的直连都将被切断,之后银行不会再单独直接为第三方支付机构提供代扣通道。 而在此之前, 3月19日,一则农行停止P2P、消费金融等支付通道的新闻在行业里掀起了轩然大波。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农业银行最近下发通知,严禁将农行代收接口用于互金理财(包括但不限于P2P)、基金、消费金融、还款等场景。其中涉及投融资行业的农行代收、实时收款、实名付交易通道将于19日17:30关闭。 事实上,停止代收接口的不止农业银行一家,包括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也关停了对P2P的支付端口。 这次银行支付端口关停首当其冲的就是互联网金融公司,多家P2P公司及消费金融公司发布公告提醒用户更换银行卡。被关停的支付端口主要是快捷支付和代扣。 据森林学苑了解,包括长银消费金融、长银五八消费金融在内的持牌系、即有分期、即分期等互金公司的农行代扣通道都被关闭。 宜人贷、即分期、长银消费金融公告 互金行业遭受“降维打击” 毫无疑问,这次农行突然关停代扣及快捷支付接口对互金行业的冲击是巨大的,特别是消费金融公司,无法代扣简直可以说是“降维打击”。 “说不焦虑的那都是骗你,代扣的钱拿不回来,你说严不严重?”一家消费金融公司代扣负责人表示。 目前,线上的支付方式主要有三种: 1. 网关支付:第三方支付公司作为代理(网关),接入一堆银行。用户在网关页面(可以在商户端,也可以第三方支付平台端)选择银行,页面跳转到第三方支付平台,然后重定向到对应的银行,用户在银行电子银行官网,采用网银(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完成支付。早期的12306购票支付页面,就是采用的这种形式 2. 代扣:代扣一般指用户通过线上或线下柜台方式签署“用户-商户-银行”的三方协议,授权商户可以从其银行账户中扣钱。典型应用场景是电视费、保险费定期的扣除。 3. 快捷支付:快捷支付针对小额支付的需求场景,简化了授权过程(例如只需要完成持卡人银行卡、身份证、手机号的实名认证即可),同时通过下行短信验证码的形式来完成消费确认。 其中被应用最广泛的就是快捷支付和代扣,而此次农行关停的接口刚好就是这两个。 快捷支付过程中用户只需要输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支付密码即可交易;而代扣则是在不需要用户进行任何操作的情况下第三方支付公司直接从用户银行卡中扣除费用。 对P2P来讲,这也就意味着用户购买或充值时无法使用农行卡进行快捷支付,只能跳转到网银支付或换用其他银行卡。 增加的操作成本无疑会造成一定的用户流失。 对消费金融公司来讲,打击面则更广。 因为一般情况下90%的用户都不会主动还款,而是等着消费金融公司直接从银行卡扣款。 农行卡关闭代扣通道就意味着所有使用农行卡的用户的钱都没法划扣了,短期内逾期率的上升是无疑的。 而目前消费金融公司也只有两个解决方式:1. 让用户换其他银行卡;2. 让用户使用微信或支付宝进行主动还款。 要知道,培养用户主动还款的习惯是非常艰难的,代扣通道的关闭不仅意味着逾期率的增长,更意味着后期提醒、催收的成本都会大幅增加。 更可怕的是,农业银行只是一个开始。 一位即有分期的员工向我们透露,公司在通知农行卡不能做代扣的同时,还通知了建设银行的银行卡也不能关闭了代扣通道。 所以换卡根本无法解决根本问题。 代扣通道的关闭已经是大势所趋,也就是说消费金融公司的噩梦才刚刚开始。 代扣通道关闭为何是必然? 关于此次农行突然关闭支付端口的原因众说纷纭,但有一点是行业里的共识:银行代扣通道都将关停。 “年前我们就接到通知代扣和快捷支付通道可以会被关闭,提醒客户准备好改成网银支付。”一位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员工告诉我们,对这次的突发事件他并不意外。 监管政策密集发布,代扣关闭大势所趋 2017年,央行陆续出台多个监管政策针对代扣。 2017年5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110号文《关于加强小额支付系统集中代收付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通知规定了集中代收付中心对代扣额度的限制和后续代扣业务行业只能用亍公益和公用事业。 2017年12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281号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支付创新业务的通知》,第五、六条,进一步严控代收业务管理,禁止转接代收交易接口,禁止银行、支付机构间互相转接。 2017年年末,财付通也响应监管宣布从2017年12月8日起全面关停商户代扣支付业务。 一系列的监管政策和市场动态都表明,代扣通道关闭将是大势所趋。 除了对代扣的监管外,2017年8月4日央行发布209号文《关亍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由直连模式迁移至网联平台处理的通知》,规定自 2018年6月30日起,支付机构受理的涉及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业务全部通过网联平台处理。 同时,要求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亍 2017年10月15日前完成接入网联平台和业务迁移相关准备工作。 网联的出现意味着目前第三方支付机构直连银行的模式将被切断。 第三方支付、网联、银行关系 第三方支付模式存在越线嫌疑,监管必开刀 根据第三方支付的定位,其本质意义上是一个资金的中转和搬运平台。第三方支付机构本身并不能滞纳资金并作其他用途。 在现有的第三方支付模式中,支付机构除了在备付金存管银行开立账户之外,还可以在多家备付金合作银行开立账户。 在同一家支付机构内部的资金流转,其信息隐藏在支付机构内部,支付机构内部轧差之后调整在不同银行账户的金额,监管机构只能看到银行账户金额的变动,看不到资金流转的详细信息,存在违法违规的隐患。 网联平台正式运作后,支付机构与银行多头连接开展的业务将迁移到网联平台处理,支付机构内部的跨行资金流动必须经由网联平台清算。 将改变支付机构通过客户备付金分散存放变相开展跨行清算业务的情况,网联可以掌握支付机构的资金流向的详细信息。 协议支付将取代代扣,裸扣将成为历史 事实上,代扣通道的关闭和其蕴藏的巨大风险有关。而在所有支付机构接入网联之后,协议支付的模式将取代代扣。 两者到底有何区别呢?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工具处处长谭静蕙针对2017年底印发的281号文的政策解读,代扣业务需要强调付款人的开户机构,包括商业银行或者支付机构,一定要从首笔交易就明确付款人的授权。 这意味着要明确开户服务机构是用户账户资金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需要客户给你明确的授权,才可以不经过他,按约定直接把钱划付走。 也就是说代扣只能在用户授权的情况下,才能不经过用户将其在银行卡中的钱直接划走。 但在实际情况中,“裸扣”的情况却非常盛行。 所谓“裸扣”,就是不经过用户验证或绑卡,第三方支付机构可以直接通过用户的四要素(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银行预留手机号)甚至是二要素(姓名、银行卡号),将用户银行卡中的钱划走。 森林学苑向多家业内第三方支付公司工作人员核实,若仅考虑技术层面,裸扣确实可以实现。 “但像正规一点的公司,都不太敢肆意这么做的,风险太大。”一位业内头部代扣公司工作人员向森林学苑表示。 据了解,第三方支付公司都会对合作的公司进行事前的风险评估和业务审核。 “我们都要求被接入反洗钱系统的,以裸扣之名来圈钱的,其实没多大空间,很容易查出来。”上述第三方支付公司工作人员表示。 但裸扣的现实风险确实存在,也就是说只要第三方支付机构知道你的姓名和银行卡号,就能划走你银行里的钱。 而将取代代扣模式的协议支付,则是在代扣前必须有用户的绑卡操作。 也就是说用户需要向商户提供自己的四要素,并填写银行返回的验证码,才算是授权商户进行代扣。 只有在用户授权的情况下,第三方支付机构才有权利通过网联将用户在银行卡中的钱划走。 协议支付签约流程 协议支付流程 网联的出现无疑能让第三方支付机构更加合规透明,但同时这也意味着所有第三方支付机构将接入相同的渠道。 在渠道优势消失的情况下,能比拼的就只有价格和服务了。对第三方支付机构而言,这并不是一个好消息。 而网联6月底才能正式上线,且能否禁得住考验还不得而知,业内几乎都处于观望状态。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代扣通道可能会陆续停掉,协议支付也还在路上,互金公司如何应对这种情况将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 第三方支付行业最受影响 盈利模式遭遇冲击 此次农行关闭代扣通道是直接切断了和第三方支付公司之间的接口,其实并非专门针对互金行业。只是互金行业风险较大,所以最先被波及。 绝大多数互联网金融公司并非直接与各家银行对接,而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公司来完成线上的跨行支付、代扣等操作。 第三方支付是指非金融机构作为收、付款人的支付中介所提供的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 简而言之,第三方支付就是一个中介,在用户与银行、商户与银行之间建立起统一连接。其中互联网支付是多数第三方支付公司的主营业务。 支付行业产业链(来源:艾瑞咨询) 2017年,中国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业共247家,其中互联网支付牌照有110家。 虽然聚集了100多个玩家,但互联网支付市场的巨头效应非常明显。 单单是支付宝和财付通两大巨头就占据了绝大部分市场份额,还有银联的亲儿子银联商务也来搅局。 不过支付宝、财付通的领先优势主要集中在个人支付账户的市场份额,因此为了差异化竞争,其他第三方支付公司大多都面对B端客户,为企业提供支付服务。 其主要的线上业务也就是为企业提供上述的三种支付方式:代收(代扣)代付、快捷支付、网关支付。 而其盈利模式基本就是“赚差价”:商户需要给第三方支付公司支付手续费,银行也会收取第三方公司一定的通道费,这其中的差价就是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利润。 一般情况下,快捷支付业务第三方支付公司会按照金额比例来收费,费率大概在0.6%左右。而代扣则按照笔数收费,每笔金额的大小对应不同的价格区间。 行业内代扣业务收费标准(价格可能稍有浮动,仅供参考) 第三方支付公司对商户而言的核心竞争力是渠道和费率。一般来讲,公司规模越大,渠道费用也就越低,费率自然也能压得更低。 一些第三方支付公司专注细分领域的企业用户,也逐渐形成一定的规模优势,跻身第二梯队。 而其他大部分第三方公司即无渠道优势也无费率优势,只能苟延残喘,甚至有不少小公司参与一些黑色产业来维持生存。 整体来说互联网支付的市场空间并不大,这两年的繁荣其实和互联网金融的爆发有一定关系。 包括宝付、中金支付等头部第三方支付公司的主要客户都是互联网金融公司。 根据宝付的招股书,其收入的主要来源就是互联网第三方支付中的代收及代付两大类业务,其中代收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平均为 92.40%。 而这次关闭代扣及快捷支付通道,最受影响的肯定还是第三方支付公司,毕竟这是他们的主要业务。 总结: 第三方支付经手的所有资金,央行都要明确监管,不得存在监管真空。 第三方支付将重回基础服务行业的地位。 仰靠互联网金融实现短暂繁荣的红利期结束,网联之后,没有金刚钻,很难再揽瓷器活儿。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3款逾期信托获新进展 山西信托2019年底之前将全兑付
山西信托逾期信托产品传来好消息。 3月27日晚间,山西信托公告称,此前出现风险未按期分配收益的3款信托产品有了新进展,即投资者购买的信达3号、信实55号、信实58号信托产品,将于2008年5月底、2018年12月底和2019年12月底分四次支付本金和收益。 2017年9月,山西信托信达3号产品曝出逾期消息,紧接着信实55号和信实58号也宣告逾期,其中,信达3号募资约1.7亿元,信实55号募资规模约1.5亿元,信实58号募资规模暂不可知。 3月27日,山西信托针对上述三款信托产品发布了类似的“致投资人”信,对相关产品未按期分配表示遗憾。 同时,山西信托表示,在信托计划风险后,公司积极采取了多种手段和措施化解并处置风险。经与融资人沟通协调,积极筹措资金,有了新进展:公司将在2018年、2019年对投资者购买的信达3号、信实55号、信实58号本金和收益分四次进行分配支付。 其中,2018年5月底前分配支付比例不低于30%,2018年12月底前累计分配支付比例不低于50%,2019年12月底前分两次分配支付剩余比例50%。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西安1天迁入8千人!上海急了:你们来了就给户口!
一场史无前例的“抢人风暴”正汹涌来袭。 3月26日,《上海加快实施人才高峰工程行动方案》正式出台,13个科技领域的人才及其家属可直接落户上海。上海成为继北京之后,又一个加入了“抢人大战”的一线城市。用上海市委书记李强的话来说,上海“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渴求人才,特别是卓越人才”,这座城市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争抢人才,成为了一场城市之间的“战争”。据知情人透露,有一位顶级的华裔科学家兼投资人回国创业,计划成立一支约10亿元规模的人民币基金,最先是深圳伸出了橄榄枝,本已开出了优厚的条件,但听到消息的上海方面马不停奔赴深圳“截胡”,开出了更高的条件:不但计划出地为其建一栋科研大厦,还出资入股其人民币基金。 上海:这13个科技领域人才及家属可直接落户 继北京之后,一向“优雅”的上海也迫不及待地加入了这场“抢人大战”。 3月26日,《上海加快实施人才高峰工程行动方案》正式出台,宣布要进行大刀阔斧的人才政策改革,并实施“量身定制,一人一策”“高峰人才全权负责制”等政策。备受关注的是,这次上海将目光盯在了13个高科技领域的人才,具体包括: 宇宙起源与天体观测、光子科学与技术、生命科学与生物医药、集成电路与计算科学、脑科学与人工智能、航空航天、船舶与海洋工程、量子科学、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物联网、大数据。 一旦成为成为上海“高峰人才”,将会享受到什么福利呢? 在社会保障方面,方案设计从建立住房支持、实施落户绿色通道、优先申办中国国籍和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完善养老医疗保险待遇、开辟结汇换汇绿色通道、健全交通出行保障机制、保障配偶子女相关待遇等7方面提供系统保障,解除高峰人才及其团队的后顾之忧。 具体的福利有: 1、采取购房补贴、租房补贴、人才公寓等多种形式,系统解决在沪工作期间的长期稳定居住需求”; 2、高峰人才及其家属、核心团队成员及其家属可以直接办理本市户籍”; 3、优先推荐高峰人才及其直系亲属、核心团队成员及其直系亲属申办加入、恢复中国国籍和获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4、允许高峰人才及其核心团队成员将在沪的薪酬收入、成果转化收益等合法收入汇至境外。 ..... 整体来看,这次上海“高峰人才”主要聚焦在硬科技,背后意图不难理解。过去二十年,上海几乎错失了中国互联网浪潮机遇,当年有好多互联网草根企业都跑去浙江落户了,当地政府提供各种税费土地等的支持。如今,拥有雄厚金融实力的上海希望在其他新兴产业上实现“弯道超车”,抓住中国乃至世界“下一个十年”发展机遇。 创业者、创投高管可直接落户 这些年,上海创业氛围一直备受外界诟病,为此上海方面痛定思痛,进行了一系列改革。 根据最新《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高达11类引进人才可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不仅如此,如果引进人才已婚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创业人才: 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者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2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上海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的,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在上海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2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5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5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上海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已经完成在上海市投资累计达到3000万元的,可以直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相较之下,北京对VC/PE的门槛略高。在3月23日公布的《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了天使投资基金和创投基金高管可以直接落户,具体门槛如下: 天使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所管理基金均在京设立并备案,实收资本1亿元以上、近3年实际投资本市高精尖产业5000万元以上的天使投资基金管理人,其任职满3年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合伙人、合伙人委派代表等高级管理人员; 创投基金:基金管理人和所管理基金均在京设立并备案,实收资本3亿元以上、近3年实际投资本市高精尖产业5亿元以上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其任职满3年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合伙人、合伙人委派代表等高级管理人员。 落户风暴来了!西安1天迁入8千人 从高峰人才到应届大学生,从一线城市到二三线城市,这场人才争抢战中,没有最狠,只有更狠,尤其是二线城市,更是来势汹汹。 郑州:落户零门槛 学位有补贴 2017年11月,郑州市出台郑州史上最高“含金量”广纳人才新政。“零门槛”落户范围覆盖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对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三年内按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鼓励先落户后就业,落户后暂未就业或创业的,按上述标准发放6个月的生活补贴。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在郑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 武汉:“五年留下百万大学生” 自2017年2月打出“五年留下百万大学生”口号后,武汉几乎每月都有政策出台。如今武汉已经放宽落户制度,大学生几乎可以“零门槛”落户,并将推行“社区公共户”“人才住房券”等制度。而且武汉市大学生在就读期间就可以个人名义缴存公积金。未来5年,武汉将建设和筹集250万平方米以上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满足20万人的租住需求;争取“让更多留汉就业创业的大学毕业生以低于市场价20%买到安居房、以低于市场价20%租到租赁房”。 成都:“先落户后就业” 2017年7月19日,成都发布“人才新政12条”,推行“先落户后就业”,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凭毕业证即可落户。同时,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成都今年还提出“蓉漂”计划,为前来成都找工作的人才提供7天免费住宿。 西安:凭学生证和身份证即可落户 而西安也不甘落后。一周前,西安市公安局抛出重磅户籍新政:即日起面向全国 在校大学生仅凭学生证和身份证即可完成在线落户大西安。 效果是惊人的。据“西安发布”统计,仅以23日一天的统计数据为例,当天西安共迁入落户人口达到创纪录的8050人,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176人,本科学历3139人,大专学历1258人,中专、技校学历505人;人才引进367人。其中,一位女博士落户西安,民警专人专车接送10分钟搞定。 仿佛一夜之间,很多城市意识到了“人”的价值。深圳在抢人,南京在抢人,杭州在抢人,武汉在抢人,成都在抢人,长沙在抢人,西安在抢人,重庆在抢人,合肥在抢人,郑州在抢人…… 眼下,这场自去年开始的“户籍风暴”正愈演愈烈,堪称中国史上最激烈的“人才争夺战”。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海外“虚假大学”卷土重来
现在正值很多海外院校春季入学的高峰期,然而,最近国外一则“花高价钱换来“虚假大学”文凭”的新闻,再次把“虚假大学”这个留学陷阱推到留学生和家长面前。 英国广播公司的一档节目调查发现,数以千计的英国人在一家巴基斯坦的“文凭工厂”购买了假学历,这家公司经营着上百个实际并不存在的冒牌线上大学,包括“布鲁克林帕克大学”、“尼克松大学”等等,申请者获得的学历多是用于求职升职。英国教育部表示,正在采取“果断的行动打击学位欺诈”,并称这是在“欺骗真正的学习者”。 “虚假大学”事件频出,却依旧有学生上当受骗,白花钱不说,还耽误时间。记者梳理发现,海外非正规院校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打着正规学校分校的旗号行骗,但其实并没有授予学位的资格。第二种是“三无”大学,直接兜售假文凭,这些所谓的“学校”明码标价从中获利,根本没有办学资质。第三种是山寨名校,在学校名称上模仿某些世界名牌大学,混淆视听。 业内人士提醒,面对不断改头换面的“虚假大学”,学会认真加以辨别十分必要。 如果留学生发现自己所在的学校并不正规,要及时采取行动,申请正规院校,尽量把损失程度降到最低。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知名私募普遍亏损?
提要:在私募行业,亏损10%一般是一条重要的线,如果再往下,私募管理的压力就会陡增。如果跌到15%-20%,一些产品就将面临清盘。 大型私募们惨遭团灭的消息一度震惊市场! 惨遭团灭稍显夸张,但A股的大幅下跌确实让不少知名大型私募陷入被动境地。截至今年2月底,王亚伟的千合资本、赵军的淡水泉等一批大型股票私募的业绩已开始由正转负,且平均亏损幅度在2%-5%之间,要知道这还没算上3月的。 在中美贸易战和美股大跌的阴云下,近日A股再度大跌,对于大型股票私募而言无疑雪上加霜,不少产品遭遇业绩压力。 在私募行业,亏损10%一般是一条重要的线,如果再往下,私募管理的压力就会陡增。如果跌到15%-20%,一些产品就将面临清盘。 那么是什么导致知名大型私募普遍业绩不佳呢?A股市场风格会转换吗? 知名私募普遍亏损 据格上理财数据统计,2月份私募行业平均收益为-3.17%,其中股票策略私募平均收益为-3.94%,全月仅有20%的产品获得正收益,不少私募基金出现大幅回撤,其中10亿规模以上的私募2月份亏损4.28%。 值得注意的是,与去年不同,大型股票私募今年以来的业绩普遍不佳。截至2月底,已有不少知名私募的产品收益开始由正转负。王亚伟的千合资本、赵军的淡水泉投资、江晖的星石投资、石波的尚雅投资、吕俊的从容投资、李华轮的朱雀投资、赵丹阳的赤子之心等私募今年以来平均亏损均超过2%。 据格上理财数据显示,王亚伟旗下的千合资本在2月份遭遇较大回撤,其中一只产品净值回撤甚至达到13.66%,旗下基金今年以来平均亏损5.25%。从披露的年报数据来看,王亚伟在四季度做出了较大的调仓换股,旗下的昀沣9号以300万股的持股数成为金种子酒的第九大流通股东。然而,年初以来金种子酒却大跌16.91%,如果王亚伟尚没卖出股票,账面或已出现较大浮亏。同时,王亚伟对同有科技进行减持,目前昀沣4号已退出前十大流通股东之列,而宽星6号继续持有200万股。 此外,赵军的淡水泉投资今年以来整体亏损也达到3.38%;赵丹阳旗下的赤子之心在2月份亦表现不佳,整体亏损2.51%。 “3月份的私募产品数据现在还没出来,但指数已跌近4%,原则上大多数私募应该难以跑赢指数。因蓝筹股的跌幅较大,多数大型私募的持仓结构没有转换,所以他们的亏损幅度或超出市场预期,一些产品或面临清盘压力。”上海某私募负责人告诉记者。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股票私募表现不佳,但阿尔法策略今年上演翻身仗,2018年收益为1.10%,在私募所有策略中排名第一,其中绩优产品今年以来收益超过5%。 三大因素致私募业绩不佳 大型股票私募在经历2017年业绩大年后,管理规模快速上升以及团队迅速扩大,有私募一只产品就卖出近100亿。然而今年前两个月,大型股票却陷入产品业绩不佳的“怪圈”。 西藏隆源投资总经理杨巍表示,大型股票私募今年来整体业绩不佳,主要有三大原因。 第一,核心策略过于拥挤。“买入持有策略”在过去两年的蓝筹股牛市中让大多数股票型私募赚的盆满钵满,所以2018年以来多数大型股票私募继续将其作为核心策略,且仓位普遍过高,低估了投资策略阶段性的失效风险。 第二,一定程度低估了基本面风险。对经济短周期转弱和外围市场超预期冲击等风险变量未能充分识别,导致过大的多头敞口难以抵御风险事件所带来的大幅杀跌,例如,中美贸易争端激化、国内金融去杠杆的压力加大、美股连涨8年所累积的局部估值泡沫、以及美联储加息可能超预期等诸多风险都未被市场充分的“price in”。尽管我们对中长期中国经济和股票市场充满希望,但是中短期的压力测试仍然需要审慎应对。 第三,对市场风格转换预估不足。国内稳经济的政策导向有所调整,即政府支持2.0版本的创新驱动,“独角兽”概念和新经济的兴起使得以创业板为代表的新兴成长股板块逆势上涨,而大型私募的持仓却过于集中偏周期的蓝筹股,在存量资金博弈的市场里,部分资金开始逐渐进入估值相对合理的有创新逻辑的热门行业,例如生物医药、工业互联网、国产芯片等新兴板块。从而导致相当部分的大型股票私募基金的业绩表现低于预期。 此外,无法实现有效对冲,也是大型私募业绩快速下滑的一大因素,“所谓船大难掉头。由于期指开仓一定程度受限,大型私募的重仓股在大幅下跌时难以抛出,又无法有效利用期指进行对冲,而中小私募就会相对灵活很多。”深圳某私募表示。 私募:别恐慌,关注优质公司 景林投资认为,市场总是会不时的发生这样的风险释放,面对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我们要做的不是去猜测,也不是去恐慌,而是好好想想什么是确定的?什么是中长期的机会? 没有一次风险和危机是过不去的,景林坚信:中国消费者的持续消费升级和中国制造业的升级及效率提升,这两个趋势在未来5到10年都是确定性向上的。那么我们要做的就是在合适的价格买入这些领域里面的优质公司。 景林投资认为,在别人恐慌的时候,我们应该在下跌过程中寻找优秀的公司在合适的时候进行投资,这些确定性强的“好公司”将是中国经济未来的脊梁。 朱雀投资表示,从长远看,国内经济总体周期见底,短期下滑促使货币政策向宽货币紧信用转换概率大,同时贸易战倒逼促进优秀公司的竞争力提升,因此我们认为市场充分调整后,下半年表现或更加乐观。 3月底到4月底逐步进入年报和一季报披露期,业绩为王仍是2018年市场的主旋律。投资策略上将继续淡化板块风格,寻找个股alpha为主。优先把握稀缺科技龙头、部分消费龙头、部分超低估值周期品的投资机会,选择估值合理,业绩确定性相对较高的公司做积极布局。 与此同时,已有大型私募开始关注风格转换。星石投资首席执行官杨玲认为A股长期是靠业绩驱动,短期是靠风险偏好来驱动的。最近的市场风格可能从价值转向价值成长,也就是所谓的“新蓝筹”。2018、2019这两年,他们将更为关注之前调整比较多的、有实际业绩支撑的成长股。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境外机构试水INE原油期货
“没想到中国INE原油期货上市首日交投如此活跃。”一家海外投资机构负责人谢刚(化名)向记者感慨。 截至3月26日夜盘收盘,原油期货上市首日总成交量达6.8万手,成交金额接近300亿元。 谢刚直言,若INE原油期货保持如此高的交投活跃度,机构参与交易的步伐将比预期快1-2个月。此前海外投资机构普遍担心的流动性、交投活跃度不足问题似乎已迎刃而解。 市场永远不缺乏第一个“吃螃蟹者”。 一家长期研究INE原油期货与DME(迪拜商品交易所)阿曼原油期货跨地价差套利的美国量化投资对冲基金经理向记者表示,3月26日已投入小部分资金试水上述套利交易,主要目的是测试这套量化套利模型实战效果,以及评估影响收益的模型参数是否需进一步优化。 当前,许多海外投资机构已经对INE原油期货交易规则与套利投资模型做了大量研究,目前影响其入市交易的最大变数,在于评估采取美元还是人民币作为保证金。投资机构担心使用美元作为保证金,可能需要承受美元下跌所衍生的汇兑损失。 “部分海外投资机构正在香港寻找经纪商借入人民币,打算以此作为保证金参与INE原油期货套利交易。”上述量化投资对冲基金经理表示。 小试身手 谢刚透露,3月26日中国INE原油期货上市当天,部分海外投资机构通过境内关联企业参与了原油期货套利交易。具体而言,由于INE原油期货SC1809至SC1903等8个合约挂牌基准价均为416元/桶,低于市场普遍估算的无风险套利定价432元/桶,因此他们在集合竞价环节纷纷抢购SC1809等合约多头头寸,套取价差收益。 “不过在夜盘结束前,他们基本选择了获利平仓。”谢刚透露。除了兑现价差套利收益,海外机构也借助实际操作,了解当前INE原油期货交易结构、流动性,尤其是交投活跃度与境内外原油期货价格偏离度。 前者决定了各类跨地、跨市场价差套利策略能否顺利开展,后者则直接影响到套利策略的收益高低。 26日当天INE原油期货成交量超过布伦特原油隔夜交易量,显示INE原油期货与布伦特原油期货之间的跨品种价差套利交易几乎不存在流动性障碍。 “但多数海外投资机构还是持续观察INE原油期货能否保持如此高的交投活跃度,再考虑是否入市交易。”BC Capital Markets全球商品策略主管Helima Croft强调。就价差偏离度而言,当前INE原油期货与美国WTI、Brent原油期货价格走势一致,并未出现明显的价格背离状况。 但部分海外投资机构还是嗅到了其中的套利机会。Helima Croft告诉记者,当前中国INE原油期货交易主体是贸易商与下游炼油企业,对原油价格波动的敏感度相对偏低,若境外原油价格出现大幅波动,这些机构相对缓慢的趋势跟随操作可能导致境内外原油期货短期内出现较大价差空间。 谢刚坦言,但他所在机构首先会选择INE原油期货与中东地区原油期货之间的跨地价差交易,这一价差套利交易的市场风险相对较低。 “考虑到当前中东地区原油运往远东地区存在2.5-2.8美元/桶的溢价,我们可以通过原油期货套利交易锁定这个价差利润,折算下来年化收益能达到12%。”谢刚指出。 人民币保证金开始“吃香” 当前影响境外机构参与INE原油期货投资的另一个变数,即是否采取人民币作为保证金。 “此前多数海外投资机构倾向采取美元。”上述量化投资对冲基金经理透露,但今年以来美元汇率持续下跌,可能面临较大的汇兑风险。 个别海外投资机构内部估算,假设未来3个月美元指数存在2%跌幅,考虑到他们的原油期货套利模型年化收益预期在13%-16%(折算下来3个月收益约在4%),这意味着其3个月原油期货套利交易的实际回报最多只有2%(扣除美元贬值因素之后)。 因此,不少海外投资机构转而倾向采取人民币作为保证金。 ICAP能源经纪机构负责人Scott Shelton表示,由于美元鹰派加息预期升温与美元荒状况越演越烈,美元拆借利率libor不断走高,机构借入美元的成本水涨船高,而离岸人民币拆借利率相对稳定,且具有升值收益。 Scott Shelton透露,当前部分大宗商品型对冲基金正在离岸市场借入人民币头寸,作为保证金参与INE原油期货各类套利交易,期间还通过买入远期人民币兑美元买涨期权,套取额外汇兑收益。 而且,多数海外投资机构相信中国原油期货不会重蹈日本原油期货的覆辙。此前,东京商品交易所规定原油期货采取日元作为计价货币,但由于日本原油期货采取现金交割方式,缺乏足够的现货交易商提供流动性与交投活跃度,最终导致大量海外投资机构离场。 “目前来看,中国INE原油期货不但吸引了国内大型原油企业参与套保,连嘉能可、托克等海外大型贸易商也参与其中,现货交易流动性与交投活跃度已无需担心。若更多海外投资机构入场带来多元化套利交易策略与更高流动性,那么其定价影响力与财富效应将进一步增强。”Scott Shelton指出。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九鼎集团复牌首日股价腰斩 超20亿元基金定增产品踩雷
作为曾经的私募巨头,九鼎集团停牌超过1000天,3月27日复牌。股价收盘暴跌49.93%,收报于3.42元。 有市场人士认为,即便控股股东要增持10亿元,也改变不了九鼎集团股价遭遇腰斩的命运。九鼎集团会成为中科招商第二吗?九泰基金、建信旗下子公司和新华基金在2015年参与百亿定增计划的投资人到底会亏多少? 1、负面消息不断 停牌三年之久,负面消息接连不断。临近复牌,九鼎集团被立案调查,千亿市值被高估等负面消息不断,虽然其2017年业绩快报利好,但仍挡不住坏消息纷沓而至。等待投资者的可能不是涨停,而是股价被腰斩。 如果不幸与中科招商一样,九鼎集团股价可能也会跌掉近七成。中科招商当初的市值从1300亿蒸发至66.1亿元,其部分参与定增的股东当时定增价格为18元每股(后复权为3元每股),后来跌至0.61元每股,亏损近95%。而九鼎集团停牌前每股价格为6.83元(除权后),如果跌至2元附近,相当于跌掉71%。 据九鼎集团披露的业绩快报显示,公司在2017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09.4亿元,同比增长6.12%;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1亿元,同比增长27.48%。 此外,九鼎系目前也在进行一系列清仓式减持计划完成了资金回笼,但减持却违反了证券法律法规,被立案调查。 诡异的腾挪资产计划也被否。九鼎集团在今年2月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九泰基金25%股权、北京九信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信创新”)70%股权,以及九鼎集团自身持有的北京黑马自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黑马”)70%股权转让给九鼎投资,九鼎投资为九鼎集团控股的上市公司。而转让上述3家公司股权交易价格为零元,且不附带其他条件。 而全国股转公司在2月7日对九鼎集团下发问询函,要求九鼎集团对此次股权转让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以零对价转让前述股权的具体原因,是否损害了九鼎集团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等问题做出回复。 对此,九泰基金相关负责人在回复《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证实,关于以上股权转让计划目前并未获得证监会批复。而记者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九泰基金股权转让计划已经被叫停。 2、定增基金或踩雷 复盘当天股价被腰斩,最受伤的可能要数那些停盘后参与定增的基金专户们。 九鼎集团停牌始于2015年6月8日,当时九鼎集团因下属子公司九鼎投资筹划重组且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重大事项而停牌,此后一停就跨了三个年头。 但是值得关注的一个点在于:2015年11月九鼎集团完成了一次百亿定增计划,正是这次定增将其市值推上新三板的顶峰,与中科招商等公司一样,成为了千亿市值的巨头公司。 时至今日,中科招商遭摘牌,定增九鼎集团的投资者们的美梦还能持续吗? 《国际金融报》记者梳理发现,九鼎集团2015年11月的定增计划公告中显示,该公司以20元/股的定增价格完成了新三板史上最大规模的百亿定增计划,共获得22家投资方的参与。增发后,九鼎集团的总股本达到55亿股,以公司停牌前每股18.63元的收盘价计算,公司的市值达到1024.65亿元(数据显示,目前总市值931亿元)。 百亿定增计划中,公募基金通过专户产品参与了不少。 九鼎公告表示,百亿定增计划共获得22家投资方支持,其中包括19个机构和3个自然人。其中,九泰基金3个资管计划共认购了6150万股,出资12.3亿元,九鼎集团的三家关联公司管理的资产共认购了24.95亿元股份,占到定增计划的1/4;建信基金旗下子公司建信资本也通过旗下四只基金定增了8.87亿元,认购了4436.4万股。 虽然专户投资信息披露不详细,但是根据九鼎集团2017年中报信息,前十大流通股东中,新华基金新三板汇金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1.487亿股、九泰基金-九鼎投资定增分级8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1.34亿股。为什么建信资本的8.87亿元增资信息并未出现在前十大流通股东明细中,记者测算发现,建信资本旗下基金持有约1.2亿股,可能在流通股东中排名11位左右。 有业内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此前一直处于停牌中,基金专户投资者的损失根本无法查询,基金净值也无变化。如果复盘当天股价被腰斩,基金净值肯定也大跌,意味着很多专户投资者会寻找九鼎集团维权,他们的遭遇可能不亚于中科招商摘牌后投资者被血洗一样。当初定增1亿多的投资者最终本金亏至1000万元,维权也无济于事。” 在3月24日举行的投资者交流会上,在被问及“加杠杆的基金产品是否存在强制平仓风险时”,九鼎集团回答道:“参与公司2015年度定增的投资者中,有一些是有优先劣后架构的,但是到目前为止基本上所有产品的优先劣后都已经达成了解决方案,一般都是产品延期,或者劣后把优先的份额买过来,产品变成了平层产品。” 有分析人士称,即便没有退市或摘牌风险,但是股价下跌后,如果产品延期,短期内股价也不容易回升,专户们只能忍受继续被套的结局。 在被问及“部分投资者通过参与定增基金间接参与了九鼎集团公司股票,基金到期以后是直接在二级市场退出还是与公司签有其他协议从而场外退出?”时,九鼎集团回答:“所有定增基金的退出都是直接在二级市场退出。但据我们了解,这些基金一般不会在本次复牌后立即直接在二级市场减持,可能会后续择机再减持退出。” 3、控股股东10亿元增持计划扭转颓势难 就在利空消息不断时,九鼎集团控股股东九鼎控股或其关联方拟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为10亿元,增持价格不高于5元/股。这对九鼎摇摇欲坠的股价会有提振吗?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 为了给投资者吃定心丸,3月26日九鼎集团宣布,将放弃做市交易方式,转为集合竞价方式。 根据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股票变更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函》,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3月27日起由做市转让方式变更为集合竞价转让方式。变更前,股票转让方式仍采取做市转让方式。 有业内人士分析称,这10亿元的增持可能有一定的“护盘”效果,但是这也不能阻挡九鼎估值过高的现状,接盘者也很有限。虽然有可能免于走上中科招商摘牌的道路,但是投资者被长期“套住”的风险依然居高不下。九鼎集团回复投资者称,“具体增持计划,要等到集团股票复牌以后择机开始。” 作为子公司,九泰基金对母公司依然有信心。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九泰基金表示: “鉴于九鼎集团的财务状况良好,作为子公司,九泰基金坚定地看好股东九鼎集团未来的发展,从长期来看,股票是称重机,代表了对于公司价值的判断和对应;股价短期的涨跌我们一直认为是随即波动的,短期的走势很难有准确的判断,但就中长期而言,我们相信股价总是会跟价值趋于一致。” 该公司还表示,九泰基金与九鼎集团已建立健全了有效的风险隔离体系,同时,九鼎集团作为公司主要股东承诺恪守法律规定,充分尊重公司的独立性和其受托业务的独立性,切实践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所以九泰基金并不受影响。 在被问及2016年九泰基金实行股权激励制度,总经理持股10%问题时,九泰基金表示,这一制度“证监会尚未回复批准”。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名为票据转让实为借贷最高法首次判定为“通谋虚伪”
导读 最高法院这一判决以《票据法》第十条为基础,强调票据行为应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或基础关系,这将对金融圈早先流行的票据空转、票据清单交易或融资性贸易等行为起到一定的规范或抑制作用。 近期,一起借票据贴现偿还逾期贷款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判定为“通谋虚伪”,引起资管圈关注。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在最近公开的(2017)最高法民终41号案中,认定当事人民生银行南昌分行与其他三家公司的票据交易活动“名为票据转让,实为借贷”,构成《民法总则》第146条“通谋虚伪”行为,应以实际借贷关系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表面合法的票据贴现、票据背书属于虚伪行为,应归于无效。 判决书显示,民生银行南昌分行与借款人等事先通谋,以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来实现化解不良(归还逾期贷款),借新还旧,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票据活动为各参与方的通谋虚伪行为,贴现银行不享有票据权利,不具有追索权。双方应当按照借款法律关系处理。 多位律师、银行资管人士表示,该案件是在金融纠纷中直接适用《民法总则》“通谋虚伪表示”制度的首个判例,对于以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来实现化解不良,具有警示作用。表明金融审判将不仅看表面法律关系,更多以穿透性实质认定,这对抽屉合同、阴阳合同等行为有警示意义。 用票据化解不良的“算盘” 该案已持续数年之久,涉及多家公司。包括民生银行南昌分行;出票人、承兑人——江西省地方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有色金属公司”),江西正拓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正拓公司”),两家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罗某某;票据贴现申请人——上海红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上海红鹭”)。 判决书显示,2012年底,正拓公司对民生银行有7000余万元的逾期贷款无法归还。罗某某向民生银行南昌分行工作人员提出,由有色金属公司向上海红鹭购买阴极铜,以商业承兑汇票形式支付货款;再由红鹭公司持该票据向民生银行南昌分行申请贴现,罗某某承诺会确保红鹭公司将所得贴现款用于归还正拓公司的逾期贷款。 2012年9月,民生银行南昌分行与有色金属公司、正拓公司签订协议,进行商业汇票贴现,由罗某某与其妻陶某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之后,有色金属公司向红鹭公司开具票面金额为1.1亿元的商业承兑汇票,罗某某等与民生银行南昌分行签订《担保合同》,民生银行南昌分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向红鹭公司支付1.04亿元贴现款。正拓公司所欠民生银行南昌分行的逾期贷款已用票据贴现款归还,其余贴现款亦被罗某某实际使用。 2013年6月,票据到期,民生银行南昌分行向有色金属公司账户扣收余款遭拒付。此后,民生银行南昌分行向出票人(承兑人)有色金属公司、贴现申请人红鹭公司多次催收,均遭拒。由此引发纠纷。此后,上海市黄浦区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有色金属公司、罗某某犯骗取贷款罪。 法院认定为通谋虚伪行为 该案争议焦点在于:纠纷的性质是什么,属于票据还是借贷行为;民生银行南昌分行是否是合法的票据权利人;红鹭公司应否对此笔贴现款承担清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民生银行南昌分行与有色金属公司之间的实际法律关系应为借款关系,票据贴现只是双方商定的具体融资方式。本案票据活动是各方通谋虚伪行为,所涉民事行为无效。原因在于,本案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不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参与方明知票据项下无真实交易关系,但出于不同真实目的,相互合谋实施了该票据行为,属于通谋虚伪行为,所掩盖、隐藏的真实行为实际是借款。 根据2017年10月起施行的《民法总则》第14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意思表示真实,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最高法院确认,对本案通谋虚伪的票据活动所订立的《阴极铜购销合同》及其《补充协议》、《贴现宝合作协议》、《贴现申请书》、《担保合同》,均确认无效。民生银行南昌分行持有的票据在形式上符合《票据法》规定,应属有效票据;但该行明知出票人并不具有支付该票据项下款项能力的情况下,为其单笔授信了该票据票面金额的贴现额度,属于以非法手段取得的情形,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北京初亭律所主任合伙人王飞鸿律师、合伙人王晓明律师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本案中,最高法否认了票据贴现、票据背书的法律效力,银行不享有票据权利而仅对借款人享有借贷债权。这一变化,首先将影响该笔债权的利息、逾期罚息或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更重要的是,意味着银行丧失了票据追索权,不能向前手进行追索。在本案中,票据出票人(即债务人)濒临破产,实际上已经不具有履行能力,而银行又不能向票据前手追索,因此银行此项债权恐难以实现。 特别是,最高法院这一判决以《票据法》第十条为基础,强调票据行为应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或基础关系,这将对金融圈早先流行的票据空转、票据清单交易或融资性贸易等行为起到一定的规范或抑制作用。尽管票据具有无因性和流通性,但其仍应以真实的基础关系为前提。 金融监管与金融审判衔接配合 对于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来说,该案的更大意义在于,最高法院对于金融纠纷案件的审判思路产生变化。 2017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对以金融创新为名掩盖金融风险、规避金融监管、进行制度套利的金融违规行为,要以其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确定其效力和权利义务”,“要维护金融监管机构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积极推动、监督和维护金融监管机构依法行政。强化金融监管和金融审判的衔接配合,推动形成统一完善的金融法治体系”。 有银行资管人士表示,该判决表明法院将按照实质认定,而不一定是表面的法律关系。 王晓明认为,最高法院以通谋虚伪表示制度认定“名为票据贴现,实为借贷”,这一点与正待落地的资管新规有异曲同工之效。 资管新规征求意见稿提出,对资管业务实行穿透式监管,对于已经发行的多层嵌套资产管理产品,向上识别产品的最终投资者,向下识别产品的底层资产。 王晓明认为,通谋虚伪表示制度在于“去伪存真”,探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以此判断行为的法律效力。因此,“穿透式监管”与通谋虚伪表示的立法目的基本相同,只不过是监管者和司法者的侧重点不同而已。在未来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可能会更加关注金融监管规定、政策,可能会更加频繁地参照适用监管规定,并以监管规定为标准来认定金融机构在纠纷案件中的过错大小和责任承担。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济南打掉“套路贷”团伙 决不让“套路贷”蔓延!
原标题:决不让“套路贷”蔓延! ——长清警方严厉打击以借贷为名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犯罪 近日,济南市公安局长清区分局(以下简称“分局”)经过一个多月的集中攻坚,成功打掉一个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犯罪的“套路贷”涉恶团伙,目前逮捕7人,取保候审11人,上网追逃1人。 该团伙未经批准、没有任何资质,假借“齐鲁私贷”、“齐鲁投资”小额贷款公司名义,以在校大学生为主要侵害目标,通过各种“网贷”、“微贷”平台、校园广告、中介等等途径招揽有需求的大学生借款,利用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和不想让家人知道的特点,以个人民间借贷为幌子,以“行业规矩”、“借一押一”、“借一押二”等各种名目为由,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虚高借款合同”等明显不利于借款人的债务合同,非法获取“手续费”、“管理费”、“中介费”、“分期费”、“续期费”、“催收费”、“违约金”、“本金”、“增倍本金”等等名目繁多的金钱利益,过程中采取“制造借款人已取得借款假象”、“肆意认定违约”、“贷款平账清账”、“层层转贷”等方式,使用暴力、恐吓、威胁、要挟、侮辱、骚扰、“轰炸”通讯录、上门催收滋事等手段向大学生和其家人施压,达到非法索取巨额金钱的目的,对借款人及其家庭造成严重危害和恶劣影响,有的债台高筑、有的举家搬迁、有的长期失联,更有甚者产生抑郁轻生念头。 该系列案的成功告破,有力地打击了以借贷为名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犯罪即“套路贷”这一新型犯罪的蔓延之势,维护了广大高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和校园安全。这是济南市对“套路贷”犯罪开打的第一战,是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直接体现! 本文图均为 济南公安微信公众号 图 大学生深陷“贷款门”不堪重负报警举报 2018年1月份以来,分局接到多起大学生因借贷被讨债引发的警情和举报,数名大学生受到“放贷公司”的催收侵害,有的大学生甚至不敢返校上学。对此,分局高度关注,郑宏局长要求刑警大队迅速调查,坚决依法打击。分管刑侦工作的王宪亮副局长立即组织刑警大队成立专案组开展工作。 专案组一方面想方设法找到有关报警人详细了解案情经过,一方面由近及远与大学路派出所梳理了因放贷催收引发的警情和案件。经过工作,专案组发现多起警情和举报同时指向同一家“放贷公司”的多名人员。 被害人大学生张某因还不上第一家“公司”的借款,被第二家“齐鲁私贷”的嫌疑人刘某诱骗借款高利贷15000元,其中7402元用于偿还上家借款,剩余7598元被刘某以各种费用的名义扣留,另外每十天还息1500元,“先息后本”,直到还借本金15000元。张某在还了3000元之后因没有经济能力继续还款,又被嫌疑人刘某胁迫在第三家“公司”借款10000元,其中实际到手7000元,被刘某拿走6500元。因仍然还不上第二家的本金15000元,刘某又胁迫张某在第四家“公司”借款6000元,其中实际到手4000元,又被刘某拿走3500元。直至嫌疑人刘某向被害人张某家人催收。期间,因张某还不上第三家的本金,遭到第三家的人员催收殴打。 被害人大学生王某在“齐鲁私贷”实际借款10000元,被要求还款16000元,每半月还款8000元,分两次还清,结果被要求“借一押一”,打借条32000元,同时按第二次应还款日期打借条32000元,每次逾期按32000元催收。王某因第一次还款逾期被“齐鲁私贷”人员限制人身自由,期间被八名嫌疑人轮番殴打,最终被致轻伤害。 被害人大学生乔某因还不上“齐鲁私贷”的借款,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长达40余小时。 揭开盖子露出原形迅速厘清犯罪“套路” 虽然此类讨债警情表面上看似高利借贷纠纷,难以定性,难以将债务纠纷和违法犯罪剥离,之前也缺乏打击整治和诉讼审判的先例可循。专案组经过详细调查,认真研究、去伪存真,将每起个案用联系的观点进行分析综合,判断这是一个专门针对在校大学生,以借贷为名、软硬兼施、牟取高额利益非法占有、有组织的犯罪团伙。像这样的团伙隐藏在大学园区,高利放贷、恶意欺诈、暴力催收,不择手段攫取利益,严重危害着大学生的权益和安全。 专案组根据前期调查的情况,于1月23日与法制部门充分研究,报请分局批准立案侦查。 为不使一人漏网、防止有关证据被转移,1月23日晚,刑警大队组织三十名警力,在大学路派出所的配合下,兵分三路对前期确定的嫌疑人办公地点和住处进行统一行动,当场传唤于某、齐某、刘某等11人,查获账本20余个、借款合同30余份,以及相关借款人信息200余条,又于次日传唤嫌疑人3名。专案组连夜组织审查,针对团伙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运营模式、如何放款、如何催收,尤其是放款催收过程中出现的诱骗、暴力、胁迫、侮辱、轰炸、限制人身自由等具体行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审查查证,发现该团伙成员涉嫌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多起犯罪事实。1月24日,分局依法对于某、齐某、刘某等9人刑事拘留。 工作发现,于某、齐某因从事借贷业务相识,未经许可注册,于2016年5月在长清大学城常春藤小区合伙成立“齐鲁私贷”,共同出资、平分盈利,同时二人分别负责一个小团队,用老业务员带新业务员,招揽大学生借款,有较为固定的“业务流程”和“行业规矩”,分工明确,按比例提成。至2018年1月份,该“公司”内部成员达二十余人,并与其他放贷团伙和中介形成利益链条。该团伙以无抵押快速借款为诱饵,通过“虚增债务”、“胁迫逼债”等方式,非法占有借款大学生及其家人的钱财。 鉴于案情复杂,又是放贷领域的新型犯罪,济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及时到分局指导侦办,并带来《上海市打击以借贷为名非法牟利违法犯罪(套路贷)工作手册》。于某、齐某团伙放款催收的“套路”就是上海“套路贷”的翻版,上海的打击经验为如何有效打击此类犯罪提供了有力参考。 深挖细查全面取证抽丝剥茧依法打击 经过梳理借款合同和借款人信息,专案组先期确定了五十余名借款大学生,决定从点到面,全面进行调查取证。案发时值大学放假期间,受害学生分布在全省各个地市,由于长期受到骚扰、恐吓,有的被害人不相信民警身份,害怕被嫌疑人打击报复,拒绝与民警联系,更不用说到公安机关配合提供证据。刑警大队张庆国大队长说:“学生们不信任不敢来,我们就走出去。” 2017年腊月十一,专案组追加警力兵分四路,赴全省十六个地市,历时半月查证被害人、证人材料100余份。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嫌疑人通过“轰炸”借款人通讯录,发送侮辱、诽谤内容短信给借款人的亲朋好友,毁坏借款人及家属名誉,有的则对被害人言语辱骂、殴打、非法拘禁。上门催收人员向威海、莱芜、德州等地的多名被害人家门、院墙上喷漆、大字涂写侮辱语言,用高音喇叭喊话损害被害人名声。于某、齐某等人团伙侵害对象中,有五名被害人因不堪催收压力,离家出走,有三户被害人举家搬迁。 为实现全链条有效打击,专案组又先后抓获并刑事拘留五人,集中警力分成抓捕组、审讯组、证据组、材料组等,深挖细查、抽丝剥茧,全方位查证,期间法制大队全程指导,检方提前介入,专案组多次与检法交流探讨、查证完善。 3月26日,检察院对该团伙中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犯罪的7人批准逮捕。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挽救学子群众满意扫黑除恶任重道远 “该案涉及的‘贷款公司’都有利益勾连,极容易形成借贷黑市,严重威胁在校学生的财产和人身安全,这一毒瘤必须连根拔起,彻底清除。”分局王宪亮副局长说。 1月30日,临沂市某被害人父母寄来感谢信,对民警诚心为民、主动办案,使其子得以摆脱放贷团伙的迫害表示衷心感谢——“感谢长清分局以极大地魄力和高素养的办案水准侦破复杂疑难案件,以极大的责任心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017年8月24日,多部委联合发布“史上最严网贷新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为网贷平台划出“十三条红线”,大量网贷平台相继停业、转型,但是,披着民间借贷外衣的“套路贷”却规避法律,成为涉恶犯罪新形态。该案中“套路贷”在高校学生中的发展蔓延,不仅直接侵害广大学生的合法财产权益,而且其中掺杂的暴力、威胁、拘禁、侮辱等索款手段已构成犯罪,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问题。 遏制“套路贷”,要事后打击,更要事前防范,往往防范重于打击,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在党中央大部制改革思路引领下,相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依法严格监管;高校切实担负起安全防范教育责任,加强学校家庭互动,敦促家庭教育养成,引导学生形成正确健康的消费观,提高学生对不法侵害的辨别能力和自我防范意识。社会、学校、家庭三方合力,根除“套路贷”滋生土壤。 自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长清分局严格按照省厅、市局要求,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坚持对黑恶犯罪零容忍,露头就打、除恶务尽,坚决依法打击黑恶霸痞势力嚣张气焰,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努力让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
央视:谁说“中国人愿意用隐私换便利”?
(原标题:评论丨谁说“中国人愿意用隐私换便利”?) 在昨天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百度董事长兼CEO李彦宏表示,“中国人对隐私问题的态度更开放,也相对来说没那么敏感。如果他们可以用隐私换取便利、安全或者效率。在很多情况下,他们就愿意这么做。当然我们也要遵循一些原则,如果这个数据能让用户受益,他们又愿意给我们用,我们就会去使用它的。我想这就是我们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的基本标准。”此言一出,引起很多网友的关注和争论。为了方便,用户真的愿意用隐私为代价换取吗?到底是愿意还是无奈? 安装一个APP用户需要开放10多项权限许可 在山东济南工作的张敏下载了一款手电筒软件。在下载页,这款软件被标注为“官方、安全、MTC认证”,已被下载过1856万次。安装时张敏发现,该软件要求获得通讯录、拍摄照片和视频、录音、位置等10多项与之主要功能无关的权限。“只有手电筒照明功能,只使用摄像头即可,要通讯录这些无关的权限干嘛呢?”张敏对此表示质疑。 △图/新华视点 记者调查发现,张敏遇到的并非个别现象。如另一款下载量为1998万的手电筒软件,要求获得的权限竟然多达30项。 程序任性“越权” 用户无奈接受 有用户表示,“虽然知道这样做会泄露隐私,但为正常使用软件,不得不‘被同意’、 ‘被授权’。” 业内人士指出,当前不少APP,你一旦装上,就几乎成了透明人,没有任何隐私可言。部分手机APP“越权”获取的用户信息,已成为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主要渠道之一,并由此衍生出规模庞大的“黑灰”产业链。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6》显示,仅在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上半年,我国网民因为垃圾信息、诈骗信息、个人信息泄露等遭受的经济损失达915亿元。 在数据就是资源的当下,商家们想要抢占宝贵资源,是不是也得在保证用户隐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呢?谁来保护用户的隐私安全? 央视评论: 李彦宏这番话引发舆论反弹,并不意外。但百度选择在脸书焦头烂额、全世界眉头一紧之际说出这样的话,有点意外。而人们最害怕的,不是李彦宏往枪口上撞说了错话,而或许是他说了真心话,是科技巨头对用户核心利益的熟视无睹,成为一种脱口而出。 △图/视觉中国 在使用权面前 用户“不得不”让渡隐私权 中国的用户何曾不在意自己的隐私?当算法与大数据正以水银泻地一般进入各领域,无论算法推荐新闻、大数据消费,还是基于大数据的公共治理,大数据无处不在,也正给这个时代带来惊喜。但随之而来的也有隐私问题。算法推荐让新闻无比精准,也将个人阅读习惯完全记在账上;电商平台上稍作浏览,同类商品立马展现在其他网页,用户毫无隐私可言;疑似大数据杀熟案例相继曝光,数据巨头是不是要将消费者的剩余价值吃干榨尽?当大数据为时代精准画像,人们却仍在继续使用,这难免就有成为透明人的忧虑。 即使国内用户的习惯,恰如李彦宏所讲,为效率可以放弃隐私,但那并非他们“愿意”,而是“不得不”。随着各色电信诈骗曝光,网站撞库风险加剧,用户对于自己的隐私何尝没有清醒认识?但完全靠自己捂住隐私,非不为也,不能也。相对应的,一个垄断平台比谁都清楚,当“互联网+”重新界定生活方式,在各色长长的协议上,用户除了按下“同意”,其实别无选择。用户选择不断让渡隐私权、在使用权面前低头,除了“离不开”,无非是基于这样一种最后的信念:大公司至少比小公司靠谱,他们能够守护隐私,这对企业也有利。 △图/视觉中国 为大数据使用建立更完善的原则 信任绝不应该被辜负,焦虑应该被更妥善地回应。面对迭出的大数据负面新闻,科技巨头恰恰应挺在前面,以切实行动给人以信心。当然,仅仅表态依然不够,当数字规则远远落后于数字生活,当务之急是为大数据使用建立更完善的原则。 两会期间,就有委员建议应进一步完善网络安全法,对用户数据保护进行更清晰的定义,制定用户隐私信息保护“三原则”。这三原则其实也说出了很多人的心声,因为无论是将数据信息视作用户个人资产,还是保障用户对数据使用的知情权、选择权,或是明确互联网公司对用户数据信息的安全责任,都将有力地提升用户的数据利益。事实也是如此,当人们的消费越来越多地体现为数字消费,对消费者安全权的保护也应该从传统意义上的人身安全权、财产安全权向数据安全权拓展。 △图/视觉中国 立足互联网时代,数据已成为界定一个人网络属性的细胞,它早已不再是“身外之物”。脸书的危机足以表明,数据滥用将会带来不可控的后果,对数据的保护,再怎么用力都不为过。而要保障个人隐私权利,保证大数据不被异化,既需要监管部门尽快拿出强化隐私保护的互联网法则,也需要科技公司更有良知、更有担当,让大数据在善意的边界内蓬勃发展。这一点,脸书看起来似乎是懂了,百度也必须得懂。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我国实名登记无人机已超18万架
记者日前在2018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发展国际论坛上获悉:我国目前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数已增至18万架以上,预计2022年,农业生产和娱乐航拍领域或将率先实现初步的行业普及。 无人机给社会经济发展众多领域带来新的机遇的同时,也对传统航空监管体系提出了巨大挑战。民航局副局长李健在论坛上表示,当前,无人驾驶航空器在农业、电力、测绘、安防等领域的应用日益成熟,并成为推动航空领域创新和全面提升的新的动力源,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从隔离空域拓展到非隔离空域,并最终融入国家空域系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他强调,要加强以运行为核心的法规标准体系、以空域准入为原则的交通管理体系、以试验运行为基础的关键技术研发体系建设,主动作为,着力推动无人驾驶航空器持续、安全、健康发展。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董事长带头违法,问题不断的奥盖克再收处罚书
今日,奥盖克(430395.OC)收到了青岛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是因为董事长存在违法操作行为,公司也未按规定进行披露。 具体包括:1.未如实披露董事长所持股票的代持情况;2.董事长违反股东限售承诺,公司未披露原因及措施;3.董事长利用公司账户收取投资者购买公司股票款,并以个人名义将该款项借给公司。 而在此之前,奥盖克也因巨额亏损的事情搞得公司问题重重,与主办券商安信证券的纠缠也是剪不断,理还乱。 01 因涉及违法事项 奥盖克收到青岛证监局处罚书 根据公告,奥盖克共涉及三条违法违规事项,都是2015年的"旧账"。 第一项违规,奥盖克未如实体现并披露王在军所持股票的代持情况。2015年5月至8月间,董事长王在军与109名投资者达成了代持协议,涉及出让股票权益729.7万股。但在股转系统公开发布的2015年年报中,该代持情况未加说明。 第二项违规,王在军转让股票行为违反了股东限售承诺,奥盖克未披露原因及董事会拟采取的措施。截止至2015年5月1日,王在军持股2796万股,其中质押和冻结数量2696万股。王在军与速慧投资签订了协议约定出让所持股份,实际共拥有无权利限制及限售要求的股票仅有25万股。然而在实际转股过程中,因限售等原因,王在军通过借用他人账户、代持形式,实际出让股票权益行为已超过25万股限制。 第三项违规,违规占用资金。2015年5月至8月间,王在军利用奥盖克账户共收取投资者购买奥盖克股票款2180.2万元,王在军称该部分资金本为其本人出让奥盖克股票所得,随后借给奥盖克用于维持生产经营使用,为自己对公司提供的借款。奥盖克未对该部分借款履行相应审批程序经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 对此,青岛证监局拟作出如下决定: (一)对奥盖克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40万元; (二)对董事长王在军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三)对董秘刘武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02 奥盖克,不是在出问题,就是在出问题的路上 奥盖克是一家主营染料中间体和附产镁化工产品产销的公司,于2014年1月24日挂牌新三板。 从2015年起,奥盖克的问题就没停过。 2015年,受染料中间体市场的持续低迷的影响,公司发生了巨额亏损,拖延了很久才披露当年年报。在公布2015年年报后的第二天,就收到了主办券商的风险提示,而且由于亏损,2016年的督导费也没交。 2016年半年报继续难产,迟至2016年9月28日才披露。半年报披露没多久,又因为控股股东违规担保被主办券商安信证券提示了风险。 于是,奥盖克这家公司成功引起了青岛证监局的注意,也让作为主办券商的安信证券伤透了脑筋。 2016年12月15日,青岛证监局发了一份问询函,对奥盖克与个人间是否存在异常资金往来、奥盖克向个人发行股份的情况、奥盖克第一大股东王在军是否存在向个人转让股份及代持的情况等问题进行了问询。后经核查,发现确实存在异常行为。 2016年年报奥盖克又推迟了,这份报告发出后又被安信出具了风险提示。 2017年6月28日,因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问题,证监会相继对奥盖克及董事兼总经理进行立案调查。 今年1月29日,青岛证监局对奥盖克的主办券商安信证券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原因是其在审阅新三板挂牌公司奥盖克2015年年报、2016年中报时,未履行审慎核查义务。 截至2017年上半年,奥盖克在册股东148名,实现营业收入5963.46万元,亏损53.67万元。 令青岛证监局和安信证券头疼的熊孩子,奥盖克未来会如何?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私募圈炸锅 中基协放大招:私募1年内被注销律师禁业3年
(原标题:私募圈炸锅!中基协放大招:私募1年内被注销律师禁业3年 异常机构要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 今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私募基金行业自律管理的决定》,同时推出私募管理人在异常经营情形下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政策,引发业内极大关注,不少私募圈人士积极转发。 基金君总结一下,此次协会放出四个大招,规范自律监管,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第一,对主动与投资者和解、积极解决问题的私募,不启动调查和处分; 第二,投诉未解决、有负面舆情、经营风险大的私募不予入会; 第三,异常经营机构需要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 第四,私募管理人如果1年内被注销,相关的律所、律师将禁业3年,协会不再接受其出具的登记法律意见书。 第一、鼓励私募主动和解,将不启动调查和处分 协会表示,凡是能够主动说明情况或者采取积极措施消除不良影响的私募管理人,协会不启动调查,不采取纪律处分或不进一步采取自律管理措施,并建议监管部门依法减免行政处罚。 解读:鼓励私募承担起资产管理人的责任,出现问题主动去解决,维护投资者的利益。监管希望通过这种形式,给主动解决问题的私募更多机会,引导其积极解决问题,消除不良影响、减轻处罚。 第二、严格私募入会标准,建立公示制度 协会表示,投诉事项未解决、存在负面舆情或者经营风险较大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予入会。 解读:这两年协会加强对私募会员的管理,包括严格入会的标准、完善相关程序、建立会员的执业诚信档案和公示制度等,希望私募会员能发挥带头作用。 第三、异常经营机构需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 协会表示,对于出现异常经营情形,且未能主动消除不良影响的非会员私募基金管理人,协会将要求其自行聘请律师事务所提交法律意见书,说明是否符合登记规定。 存在重大经营风险,或者处于调查期间且调查结果尚未形成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会被暂停受理新基金备案、关联方新私募设立等。如果私募没有提交法律意见书或者法律意见书认定其不再符合登记,协会将公告予以注销。 解读:此次协会引入异常机构的处理机制,采取法律意见书的形式,希望通过私募与律师等市场中介服务机构之间的博弈、相互增信,有效解决问题,淘汰一批不合规的机构,净化行业空气。 第四、发挥律师作用,私募1年内注销律师禁业3年 协会表示,将健全私募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的责任追究机制,出具登记法律意见书一年内,相关私募基金管理人被公告注销的,三年内不再接受相关律所、律师出具的登记法律意见书。 解读:协会希望律所和律师在私募这块发挥作用,建立成熟的市场化博弈机制、高水准的行业信用,但也发现这两年一些律师只是利用私募法律意见书的商机发财,但没有好好尽责任去做尽职调查,没有给出中肯的法律意见,问题很多。所以这次协会对给那么有问题的私募出肯定意见的律所,处罚力度也很高。 异常经营机构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6问6答 此次协会推出异常经营的私募机构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制度,至关重要,通过市场主体之间的博弈,通过透明的注册标准、明确的行为准则,将进一步引导私募行业规范化发展。 基金君整理了此次发布的《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异常经营情形下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公告》的6问6答,帮小伙伴们快速了解,哪些私募要提交、怎么提交、有何要求等情况。 问题一:哪些异常经营情形要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 包括八种情况,主要指的是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失信的私募机构及其高管等: (一)被公安、检察、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二)被行政机关列为严重失信人,以及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三)被证券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被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给予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 (四)拒绝、阻碍监管人员或者自律管理人员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调查职权或者自律检查权的; (五)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券监管部门向协会建议采取自律管理措施的; (六)多次受到投资者实名投诉,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自律规则,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未能向协会和投资者合理解释被投诉事项的; (七)经营过程中出现《私募基金登记备案问答十四》规定的不予登记情形的; (八)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营管理失控,出现重大风险,损害投资者利益的。 问题二:具体该如何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 在提交时的程序,私募需要做的事情有几件: 第一,协会将书面通知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律师事务所对有关事项进行查验,并在3个月内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 第二,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所在地证券监管部门派出机构报告其异常经营情形,并报备其委托律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的情况。 问题三:在提交过程中有哪些注意情况? 协会对三类情形还有特别的规定,比如影响社会大众利益的要公示等: (1)协会的书面通知无法送达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私募管理人将被认定为失联机构,并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直至注销。 (2)私募管理人的异常经营情形影响到潜在投资者的判断,或者涉及社会公众利益时,协会的书面通知、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说明和提交的专项法律意见书将在协会网站公示。 (3)出现被公安机关、检察、监察机关立案侦查,以及被责令停止相关展业资质、强制措施等严重情形的,协会将自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暂停受理产品备案、重大事项变更和关联方新私募登记等。 问题四:对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律师要求? 对律师的要求是具备相应执业能力,符合四大条件,比如已经给一家私募做过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再做第二遍,可能有失公允,需要再找一家;还有被协会列入限制性名单的律师也不能做: (一)未曾为该私募基金管理人出具登记、备案法律意见书; (二)内部管理规范,合规风控健全,执业水准高,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三)签字律师证券基金法律业务执业经验丰富; (四)律师事务所和签字律师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也未被协会列入不予接受法律意见书的限制性名单。 问题五: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形式有什么要求? 有六点具体要求,比方不能使用模糊的词汇,基本符合、未发现之类的词都不能用,要有明确的结论性意见: (1)法律意见书声明事项应当载明:“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要求,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证券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 (2)法律意见书正文应当载明相关事实材料、查验原则、查验方式、查验内容、查验过程、查验结果、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结论性意见以及所涉及的必要文件资料等。 (3)法律意见书正文应当载明,如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是否与私募基金管理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法律意见书应当说明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配合律师事务所的专项核查工作。律师事务所应当将发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隐匿、阻碍、故意遗漏等不配合情形如实描述。 (5)法律意见书应当对协会要求的查验事项逐一发表明确的结论性意见,对查验事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真实有效给予明确说明,对结论性意见进行充分论证、分析并说明查验过程,不得使用“基本符合”、“未发现”等含糊措辞。 (6)法律意见书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的有关规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发生异常经营情形后是否符合登记要求进行重新核查。 问题六:提交以后怎么处理呢? 协会还提醒,如果私募3个月内不提交符合规定的专项法律意见书,将予以注销,注销后不得重新登记;高管也将纪律处分,情节严重加入黑名单、取消基金从业资格。 对于会员律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如果认定私募符合登记规定,将恢复正常业务办理;如果不符合登记规定,将予以注销。 对于非会员律所的法律意见书,如果情况复杂,协会可提交协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参照《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进行审核。 最后,对于没有尽责的律师,协会将不再接受相关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监管堵漏债基同业空转 公募进入去杠杆下半场
去杠杆、回归资管本源的监管趋势仍在延续。 3月22日,市场传言称多家基金公司接到证监会机构监管部的电话口头指导。消息称,证监会发现近期有多只债券型基金在建仓期内大比例投资了同业存单,违背了债券型基金设立的目的性,并强调了亮点明确债券型基金在建仓期内不可大比例投资于同业存单的要求。 随后,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部分基金公司人士处获悉,的确有多家公司收到了这一窗口指导。业内人士认为,这一举措与3月初监管层对短期理财债基、货币基金T+0等提出的监管意见在大方向是一致的,主要是为了限制同业空转,防止监管套利。 对于公募基金而言,多项监管措施的相继实施,将使各式冲规模的路径逐一被堵塞,最终加速回归财富管理本源。 监管堵漏 关于债基不得在建仓期内超配同业存单的消息,多位基金公司人士向记者表示,确有此事。 其中,监管层强调的两项监管原则包括:第一,同业存单不是债券;第二,债券型基金在建仓期内,法规中规定“债券投资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资产的80%”这条可以豁免,市值基金在建仓期内可以逐步建仓债权资产以达到该条款的要求,并不意味着基金投资债券以外的资产投资比例可以超过基金资产的20%。 以上两点明确了债券型基金在建仓期内不可以大比例投资于同业存单。 据业内人士透露,债券型基金建仓期大比例投资同业存单的现象并不少见。3月26日,华南一家大型基金公司固收总监向记者表示,由于之前债券基金在建仓期内不受限制,因此存在部分“钻空子”的情况。例如有的债券基金会利用六个月的建仓时间窗口与某些银行达成协议,专门投资这些银行发行的同业存单,等建仓期快结束时再卖掉存单买债满足80%的债券仓位要求。 上述固收投资总监表示,此次对债券基金在同业存单配置上提出要求,就是为了堵住这一漏洞,促使银行间市场去杠杆,防止同业存单互相质押空转,积聚系统性风险。 除上述原因外,有公募人士认为,对债券基金超配同业存单的限制,也有继续严控公募冲规模的考虑。 3月26日,华南一位公募人士向记者表示,假如公募基金在9月份成立债券基金,那么到年底时还在建仓期,在这个阶段公募可与银行达成协议购买大量银行发行的同业存单,规模可以在短期冲到很高,等年终规模排名结束时再卖掉存单,这也是公募冲规模的方式之一。新的规定出来后,这种途径显然也不再适用。 具体到债券基金的运作上,除了正在发行和未来新发的债基将受较大影响外,业内人士表示,“同业存单不是债券”的这一规定对已经完成建仓在运行中的老基金可能也存在影响。 北京一家基金公司固收总监3月26日向记者表示,“存单不算债券,意味着不能将此充当为债券基金的比例,对于大组合,如果不想拉长久期,可能会带来一点麻烦。按照我们的理解,操作上可能需要卖掉一些存单,转配短期债等。” 不过亦有债券基金经理认为目前对老基金在同业存单配置方面如何界定还不太清晰,具体还待确定。 去杠杆下半场 从3月初监管层召集国内多家大型公募基金公司相关高管人士对短期理财债基和货币基金的运行、规模等进行讨论,再到前述提到的对债券基金超配同业存单提出的新要求,这一系列监管动作的背后,均反映了监管层对同业间杠杆问题的持续关注。 前述华南公募人士向记者指出,之前监管层为了控制货币基金规模提出的多项针对性要求,与降低银行间市场的杠杆风险也有关系,因为货币基金配置了大量银行同业存单。此外,对理财型基金的管控也有防止监管套利的考量,银行通过这类产品做类货币的投资,并不符合金融服务实体的要求,有金融空转的性质。现如今对债券基金提出的新要求,正是延续了同样的监管思路,可以说监管层几乎已经对各个可能存在风险的通道进行了限制,公募基金的各种冲规模的方式基本全都已经堵死了。 限制之下,公募基金也在谋变。在监管打破刚兑政策引导下,已有部分基金公司开始上报市值型货币基金,打破了以往货币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的估值方式,例如易方达、富国基金等都上报了该类产品,多家基金公司也透露正在酝酿上报该类产品。 此外,有公募人士近期向记者表示,由于货币基金可能将转为净值型产品,因此近期包括银行、保险等在内的部分机构投资者正在考虑将一部分货币基金资金转投至纯债基金之上,不过这一需求尚较为“小众”。 业内预期,2018年针对资管行业的去杠杆、防风险的任务将持续或强化,其中,防范流动性风险,加强对市场流动性的监管仍是重点,即将出台的资管新规指导意见将是金融去杠杆下半场的开端。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一窝蜂申报、一窝蜂撤回 新三板企业IPO现状
撤回!撤回!撤回! 3月23日,芯朋微(430512)、安泰股份(831063)等三家挂牌公司宣布终止首发上市申请。 3月22日,鸿辉光通(832063)宣布撤回IPO申请,前一日,联瑞新材(831647)、合力亿捷(833629)、有方科技(835770)也宣布撤回。 “一窝蜂的申报,然后又一窝蜂的撤回。”谈及挂牌公司撤回IPO申报的现象,一位市场人士如此感慨。 实际上,这一波IPO申报“撤回潮”的背后,是被推向风口浪尖的IPO“新要求”。一是IPO在审企业,近三年净利润合计超1亿元,且最后一年超5000万元。新申报IPO企业的要求则更加严格,主板要求最近一年净利润超8000万元,创业板则不低于5000万元。 与此同时,在新三板市场,IPO“新要求”也令部分挂牌企业终止上市辅导进程。 撤回!撤回!撤回! 根据证监会披露,仅3月22日,就有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明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首发申请被终止审查。其中包括挂牌公司未来电器(833054)和已经摘牌的驱动人生。 截至3月22日,2018年以来共有60家公司IPO申报被终止审查,仅3月就有31家公司IPO申报终止。其中不乏优秀的挂牌公司。 3月15日,禾昌聚合首发申请被证监会终止审查。此前的3月1日,禾昌聚合宣布因公司上市计划调整决定撤回首发上市申请。3月7日,未来电器宣布拟调整上市计划终止首发申请,3月22日,未来电器首发申请被终止审查。 在如今的新三板市场,挂牌公司主动撤回IPO申请“高烧不断”。 3月22日,首发申报被证监会受理仅4个月的鸿辉光通,宣布撤回IPO申报。 2017年,鸿辉光通实现净利润3631.05万元。此前的2016年及2015年,鸿辉光通分别实现净利润1950.80万元和3767.43万元,显然不符合“在审企业近三年净利润合计超1亿元,且最后一年超5000万元”的要求。 3月21日宣布撤回首发申报的合力亿捷,其首发申请于2017年12月26日获证监会受理。截至目前,合力亿捷尚未披露2017年年报,公司2016年实现净利润2732.54万元,2015年净利润为2046.18万元。 与合力亿捷同日宣布撤回首发申请的还有联瑞新材、有方科技,上述两家公司均在公告中表示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暂缓上市进程。 粗略统计,2018年以来新三板挂牌企业IPO撤回的已经有20多家。 终止上市辅导频发 实际上,除了上述撤回首发申报的挂牌公司,IPO“新要求”也令部分上市辅导企业终止辅导进程。 3月22日,美佳新材补发终止上市辅导公告。3月21日,正兴玉(831188)宣布终止上市辅导。2018年以来,先后有必可测(430215)、戈碧迦(835438)等挂牌公司先后宣布终止上市辅导。 实际上,在新三板市场,Pre—IPO投资一直获得较多关注。 2017年,在IPO审核提速和新三板市场低迷的双重背景下,越来越多的挂牌公司宣布接收上市辅导。根据东方财富Choice数据统计,截至3月26日,共有600余家挂牌公司先后宣布接受上市辅导,其中半数挂牌公司于2017年进入上市辅导阶段。 而在新三板定增市场低迷的情况下,拟IPO公司更加受到投资者的关注。 2016年12月8日,有方科技公布股票发行方案,拟以10.8元/股的价格发行600万股,募资6480万元。紧接着的12月23日,有方科技宣布进入首发上市辅导阶段。 2017年3月9日,有方科技宣布股票发行情况,宁波弘基金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景德镇安鹏汽车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名机构投资者共计认购有方科技600万股,合计融资648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撤回IPO申报的联瑞新材于2017年6月接受上市辅导。2017年1月,联瑞新材以每股4.16元的价格发行248万股,募集资金1031.68万元。上述股票被36名公司董监高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认购。 同样情况的还有博汇股份(831213)、天堰科技(833047)。 2018年2月,博汇股份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首发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博汇股份于2015年9月开始接受光大证券的上市辅导。 2017年3月20日,博汇股份宣布完成定增,以13.5元/股发行600万股,募集资金8100万元,上海岩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更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杭州安丰上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高新区华桐恒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名机构投资者及2名个人投资者参与认购。 同样是2018年2月,天堰科技宣布撤回首发申请。 2016年12月16日,也就是在天堰科技申请IPO并上市辅导备案半年后,天堰科技宣布以11元/股发行1784.51万股,募集资金1.96亿元,中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新余诚鼎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海通兴泰(安徽)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等9名机构投资者参与认购。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MLCC持续涨价 需警惕价格操纵
一直以来,日、韩企业主要生产中高端MLCC产品,而中国大陆地区、台湾地区企业则立足于中低端市场。业内估计,此次日企的战略调整,将释放20%的标准型MLCC市场。 惊心动魄的存储器涨价潮逐渐落下帷幕,但同期进入涨价通道的MLCC(片式多层陶瓷电容)依然“涨声不止”。近日,市场消息称,全球第三大MLCC供应商台湾国巨将于4月进一步上调MLCC售价,涨幅约40%-50%。 在此前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国巨已经多次上调MLCC价格,报价总涨幅接近30%。得益于价格、销量的同步上涨,国巨在2017年9月首次实现单月收入突破30亿新台币,其后至今每月收入同比涨幅均超过30%,其2017年12月-2018年2月收入同比增长更是超过了50%。2017年全年,国巨营收322.6亿新台币,同比增长16.1%,毛利率从23.6%提升至32.5%,增加了8.9个百分点。 公司的股价表现更为惊人,2017年之前,该公司股价从未达到过70元新台币,2017年3月首次突破80元新台币,到了2018年3月,该公司股价已经突破500元新台币,一年涨幅超过了520%。市场、市值的双盈,使得国巨成为MLCC涨价的最大赢家。 供给结构调整 与存储器的涨价诱因类似,MLCC的涨价导火索也源于行业内的产业结构调整。 MLCC是电子产品中的最常见的电容器件,被大量应用于手机、汽车、家电等消费类设备中,一部手机中会使用数百颗MLCC,而一台汽车的MLCC用量则要达到5000颗。 不过,MLCC售价极其低廉。根据国巨2016年财报,其MLCC产量总计3431亿颗,实现收入约91亿新台币,约0.026新台币/颗,合人民币约0.5分/颗。 “因为太便宜了,所以日本企业开始陆续放弃中低端产品,转而生产利润更高、需求量更大的汽车、工业领域应用的MLCC。”一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2016年中期,日本TDK宣布退出一般型MLCC市场。日本是全球最主要的MLCC供应国家,仅村田、TDK两家企业就生产了全球50%的MLCC产品。 一直以来,日、韩企业主要生产中高端MLCC产品,而中国大陆地区、台湾地区企业则立足于中低端市场。业内估计,此次日企的战略调整,将释放20%的标准型MLCC市场。 这一契机成为涨价导火索,其后,台湾地区的国巨、华新科,国内的潮州三环、风华高科陆续宣布对MLCC产品进行涨价。根据2017年财报,华新科2017年MLCC产品收入约1214万美元,同比增长约19%。最近一年内,华新科股价从44新台币涨至111新台币,涨幅约152%。 而在国内,虽然MLCC相关股票并未表现出如此强烈的涨幅,但各大券商机构均看好诸如三环集团、风华高科等股票。值得一提的是,风华高科在2016年财报中特意提到,当年风华高科MLCC产品销量增长22.1%,净利润增长426.27%。 全球最大的MLCC生产商日本村田虽然未公开表示对产品涨价,但却表示看好MLCC的供不应求,且投资了2600亿日元用于产能扩充。 警惕价格操纵 “虽然听起来涨得凶,但对手机并没有什么影响,总的价值占比太低了。”一位手机行业资深人士告诉记者,MLCC的涨价并未传递到手机、汽车、家电等消费品,消费者基本无直观感受。 “而且,有点规模的手机厂商,对这类器件都可以提前半年甚至一年锁定价格。”也正是因此,该人士表示“并未感受到类似之前存储器涨价时那么明显的供不应求。” 需要指出,此次MLCC的涨价主要为低端产品。一位业内人士介绍,“目前的MLCC,高端产品不敢涨价,只有低端在涨。而涨价声,很多都是渠道商的噱头。供应商原厂的涨价幅度,在渠道商这里会成倍放大。” 从未公开涨价的日本村田,在最近5年中,电容产品的收入增长一直保持超过30%的增幅。财报显示,2017年村田电容产品收入3695亿日元,同比增长32.6%,增幅超过国巨。 同时,宣布放弃一般型MLCC的日本TDK,在2017年4-12月的三个季度中,电容产品收入为1155亿日元,约1.02亿美元,同比增长13.6%,增幅与此前持平,两家企业的收入增长主要归因于智能手机、汽车电子等市场带动的销量增长。 根据海关数据,2016年全年,中国进口MLCC产品52.26亿美元,而2017年全年,中国共进口MLCC产品56.2亿美元,增长7.6%。但2018年1-2月,MLCC进口额达到10亿美元,比去年同期的7.38亿美元增长35.5%。 根据此前中国产业信息网预测数据,2017年全球MLCC市场规模总计约100亿美元,而中国仅进口MLCC就达到56亿美元。上述手机厂商人士介绍,“需要警惕这些厂商借势操纵市场,毕竟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电子器件消费国。” 事实上,被动元器件市场的价格垄断行为屡见不鲜。2018年3月21日,欧盟委员会认定9家日本企业在1998-2012年间对铝质电解电容/鉏质电解电容进行价格垄断,并合计开出约2.54亿欧元罚款。在2018年1月,新加坡竞争委员会也对5家铝电解电容器企业在1997-2013年间的价格垄断行为做出约1亿元人民币的垄断处罚。 此前,发改委曾就存储器持续涨价问题多次约谈三星,目前存储器价格已经开始下滑。而以MLCC为代表的被动元器件,仍在持续涨价。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黑中介”出没 香港保单有坑
近年来,香港保险因“低投资,高回报”在内地声名鹊起,各路“中介”闻风而至。 近日,《国际金融报》记者调查发现,这些违规中介出没在贴吧、知乎、豆瓣、微博等各类网站,与有意购买香港保险的内地消费者悄悄“接头”。 “潜伏”寻客 按现行规定,香港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的业务员均不可在内地销售或宣传香港保险,内地的保险业务员与保险经纪人也不能代理香港保单。 “香港的保险公司均有规定,明令禁止公司销售人员于中国境内进行任何涉及推广或销售保险产品的行为。”友邦保险(国际)有限公司一位销售经理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 一位在英国保诚工作的业内人士也表示,在境内以任何方式主动宣传香港保险的中介,无论个人还是团队都是违规的。 然而,当《国际金融报》记者通过知乎联系到一位自称保险中介的人士,并以消费者的身份致电咨询香港保险时,该人士向记者推荐了多种产品,并表示:“我是内地的经纪人,您确定好购买的险种,香港的公司会有专人负责签单流程。”当记者问其所在地时,他称,“在上海”。 从豆瓣渠道找到的保险中介则告诉记者,“我们是一个中介团队,为在港的保险公司代理销售产品,可以帮您比较分析各类香港保险产品。” 也有人承接代缴保费工作。一位微信地区显示为“香港油尖旺区”的人士对记者称,“您保费在2000美元左右的话,我可以帮您代缴,收您人民币200元手续费,比起您亲自赴港,既方便又便宜。” 记者在浏览贴吧、知乎、豆瓣、微博等社区网站后发现,此类违规宣传香港保险的帖子铺天盖地。部分涉嫌违规的账号已被管理员清空违规内容,但账号未被查封,依旧活跃的账号也不在少数。 暗藏风险 针对境内违规代销香港保险产品行为,早在2016年底,中国保监会就曾在上海、广东、深圳等10个省市开展过专项行动。在公安机关和网信部门的支持下,截至2017年中旬,已有1家公司被注销,35个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被关闭,27个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被勒令整改。 监管再三严打,为何违规中介仍趋之若鹜? 有业内人士对记者透露,“近两年,许多IANG(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人士来做保险中介,因为收入的确不错,差不多每月有2万到5万港元。”一位香港保险中介对记者称,他们没有底薪,收入主要靠提成。 《国际金融报》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这些违规中介采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做法,一旦发现你“诚意”不够,会立即将人拉黑或将产品下架。 在接触到上述在豆瓣活动的保险中介隔天,当记者想进一步咨询时,发现微信已被对方拉黑。 另外,记者还通过淘宝搜索发现了一家涉嫌违法代缴香港保费的店铺,尝试以消费者的身份咨询,但客服不予回应。而相关产品在记者咨询之后,立刻被下架。 对于此类风险,2016年4月,保监会曾下发《关于内地居民赴港购买保险的风险提示》称,因香港与内地保险业务在适用法律、监管政策及保险产品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望广大消费者知悉风险,谨慎投保。 保监会提出了五大注意事项:香港保单不受内地法律保护;存在汇率风险和外汇政策风险;保单收益存在不确定性;保单前期现金价值低,退保损失大;需认真阅读保险产品条款。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香港保险监管较严,如果经纪公司出现违法经营行为(如返佣或与内地中介合作开展业务),轻则解除经纪合约,导致保单售后受影响,重则对经纪公司经手的保单宣布无效。”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微信官方警告:这样的“红包”千万别抢
原标题:微信官方警告:这样的“红包”千万别抢 微信无疑是发红包最受欢迎的途径,但各种假红包也是满天飞。微信安全中心近日就特意讲了讲假红包的事儿。 首先,微信举了个实例:湖南怀化溆浦县的小A去年在朋友圈里发现一个抽奖活动,没想到运气很好,直接抽到了“充69.98元得110元话费”的奖励,当即就按流程输入手机号码,支付了69.98元,并收到了充值卡的卡号卡密。 但是拿到充值卡后,小A兴冲冲地前往“充值网站”,结果试了很多遍都没有成功。 随后他又去所谓的“退款专用通道”开始办理退款手续,但没想到退款还能得到“高额补偿”,小A毫无防备就按照流程输入了支付密码。结果再次被骗走198.98元。 其实,假红包的套路很简单,三步就能让你陷入圈套: 第一步,坏人用假红包做为诱饵,让大家分享这些“红包”到多个微信群和朋友圈里; 第二步,以“抽奖”获得“充值XX元得XX元话费”的名义诱骗大家去充值; 第三步,在充值不成功选择退款时,给出高额补偿,并继续以“退款验证身份需输入支付密码”为由行骗。 近日,溆浦县公安局相继抓获许某涛、李某、赵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成功破获了这起涉案过千万的电信诈骗案,追回赃款400余万元。 微信安全团队提醒: 遇到商家推出的红包活动一定要仔细核实。真的红包拆开后,钱会自动进入到你的零钱账户里,没有自动进入零钱账户的都是假的,千万不要相信。 需要你输入个人信息才能领红包的几乎百分之百是假的了而,需要输入支付密码的更是千万不要参与。 正规商家不会有“退款专用通道”,也不会要求你输入支付密码。 碰到这些假红包,不要犹豫直接去投诉: 1、微信客户端投诉,点击文章右上角-点击投诉-选择原因:网页包含欺诈信息(如假红包)-提交。 2、通过腾讯安全服务平台(110.qq.com)进行举报。 3、通过微信小程序“腾讯举报受理中心”进行举报。 另外,碰到类似欺诈行为,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进行投诉: 1、投诉个人用户:在用户的“详细资料”页面中点击右上角的功能键->“投诉”即可。 2、投诉外部链接:点击外部链接->右上角“...”菜单->点击“投诉”即可。 3、通过小程序举报:搜索“腾讯举报受理中心”小程序->网络诈骗->填写举报内容->点击“提交”即可。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贵州燃气背后敢死队曝光 孙煜被限制交易3个月
近日,上交所官网披露了一份关于对投资者孙煜违规交易处罚的监管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这位孙煜是A股市场上有名的“涨停板敢死队”大佬。因其在多只股票交易中,多次出现异常交易行为而被上交所监管处罚,他名下的证券账户将被实施限制交易3个月的纪律处分。 被上交所限制交易3个月 近日,上交所披露了《关于对孙煜名下证券账户实施限制交易纪律处分的决定》。 该处罚决定显示,经查明,2018年1~2月,孙煜名下的证券账户在交易贵州燃气、天华院股票过程中,多次以盘中大额申报封涨停等方式炒作股价,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已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书面警示、盘中暂停账户当日交易等自律监管措施。上交所在监管函件中已明确告知,如其继续从事异常交易行为,将对其采取限制交易等纪律处分。 2018年3月8日,孙煜在交易贵州燃气股票的过程中,再次出现以盘中拉升方式炒作股价的异常交易行为。 上交所认为,孙煜在短时间内多次出现异常交易行为,影响了市场正常交易秩序,构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第八条第(三)项所述投资者通过大额申报、密集申报、涨跌幅限制价格大量申报等手段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交易量的异常交易行为,涉及金额较大,违规情节较为严重。 鉴于孙煜上述交易行为,上交所决定对孙煜名下的相关证券账户实施限制交易3个月的纪律处分,即自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6月25日不得买入和卖出在上交所挂牌交易的所有证券。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按照上交所公告,孙煜以盘中大额申报封涨停其实就是典型的“敢死队”操作风格,即俗称的“打板”,市场上很多游资都是这样操作的。 此前曾有私募人士对记者表示,在涨幅限制价格大量申报会诱使不明真相的普通投资者跟风买进,之后机构或游资分单撤销就可以达到诱多的目的。同样,在跌幅限制价格大量申报会使很多投资者产生恐慌心理继而割肉卖出,之后再分单撤销就能达到诱空的目的。 热衷炒作强势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上交所处罚决定中涉及的贵州燃气和天华院两只个股在这几个月股价均有较大波动。其中,贵州燃气是当时市场中的“妖股”,各路游资都大肆炒作。 2017年12月14日,贵州燃气涨停启动,股价从8.26元上涨到2018年1月16日的32.33元。从2018年2月23日开始,贵州燃气又开始了第二波大涨,从19.32元涨到了3月9日的最高价37.49元。 上交所披露,在3月8日,孙煜炒作了贵州燃气。当天孙煜盘中拉升炒作,再度违规。不过由于3月8日贵州燃气的龙虎榜是累计三日成交数据,暂且看不出来孙煜的席位所在地。 而天华院也是近期有名的强势股,公司股价从今年2月12日的7.13元涨到了2月28日的最高价12.45元,中间有过多个涨停,是游资追逐的强势股。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坚果金服 “色情催收门”背后:万亿规模催收市场亟待政策纠偏
“搜集催收话术,探讨催收策略”、“运用法律、法规、政策、行业新闻,研发催收话术”、“具有较强的谈判及沟通能力、抗压能力,做几天就走的不需要”、“能力多强,绩效多高”、“提成上不封顶,晋升空间良好”......在某招聘网站的职位搜索中输入“催收”关键词,筛选出了上千条针对催收人员的招聘需求,有的职位后面还加了“急”字。 企业对于催收人员需求的激增,与近年来现金贷业务的火爆和强监管下不良资产增长、坏账抬头不无关系。从兴起之初便裹挟着争议、闷声发大财,到后来因“裸条”“高利贷”“暴力催收”等现象引来监管部门的注意随即雷厉整改,现如今甚至有被“一刀切”的风险,现金贷的发展可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 2017年12月1日,互金专项整治小组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其中提到,“审慎确定借款人贷款金额上限、全面考虑多头借款对贷款质量的影响,加强风险内控。禁止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催收。” 该文件的落地却让一些无力还款的用户起了当“老赖”的念头。“可以不用还钱了,国家说了,不能暴力催收”,一时间平台的不良及逾期率突增,坏账抬头,逾期风暴一触即发。 坚果金服“色情催收”背后,现金贷已慌不择路 之前现金贷的钱是“太好赚”,现如今的钱又“太难收”。面对坏账压力,现金贷公司的催收手段可谓花样繁多。 除催收机构常用的电话轰炸、堵门、泼墨、诅咒家人等方式外,近期北京坚果金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果金服”)旗下借款产品杏仁钱包被用户多次投诉,称其催收人员在催收过程中使用淫秽色情图片侮辱用户,在用户的通讯录好友中散播淫秽内容。“色情催收”再次引起舆论的关注。 据某投诉平台的投诉人张先生反映,他通过杏仁钱包借款1232元,逾期51天,被要求还款2360.8元,逾期罚息高达1128.8元,远超国家规定。据另一位投诉人张女士反映,因逾期后未接到催收人员电话,遭到催收人员恶意P图并群发通讯录好友,图片涉及黄色污秽信息。 财经网记者通过查询该投诉平台上“杏仁钱包集体投诉专题”发现,截至2018年3月22日,该平台上用户针对杏仁钱包的有效投诉量为238件,有效解决量为2件,有效解决率仅为0.84%。投诉内容多是围绕“p色情图片群发通讯录”“威胁辱骂暴力催收”以及“利息过高”“砍头息”等已在现金贷业务的监管政策中被禁止的问题。 除上述问题外,杏仁钱包或还存在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的嫌疑。据另一位投诉人向先生反映,他是一名学生,在杏仁钱包贷款2240元,已还1000元,逾期58天,APP显示需还款4563元。该平台催收人员还对其各种威胁,逼迫还款,给通讯录好友群发暴力信息。而早在2017年9月6日,教育部就已明确要求“取缔校园贷款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 坚果金服“色情催收门”,只是现金贷在连环监管下慌不择路的行业缩影。监管冰封增量,存量转型消化难,市场用脚投票导致存量“不良化”风险加剧,最终症结全部传导至后端催收环节,这也给监管敲响了警钟,互金领域的“整风”运动,还应该当兼顾链条传导和外溢性影响,避免风险后置传导在局部领域集聚爆发。 万亿规模催收市场亟待监管政策纠偏 应不应该催收、如何催收一直是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 据“愉见财经”报道,一些“老赖”认为“现金贷既然放了高利贷,自己就有理由连本带息都不还了”的侥幸心理,实属法盲的表现。一位网名为“ALAN”的业内人士指出,“虽说法律执行的没这么快,但欠钱不还已经是民事案件了。如果真存在骗贷行为,刑事案件起诉也是有过判例的,电催过程中的法务话术是希望欠款人重视自己的欠款行为。无论如何,专业催收是行业未来趋势,欠钱的人也要自觉尽早赚钱还上”。 该业内人士还举例称,台湾经历卡债风暴之后,出台了债务人更生条例,债务整合等相关措施,但无非就是拉长债务人还款时间、降低银行收取的利息,让债务人可以还少一点、还的时间长一点,总归一句还是要还。另外,台湾有联合征信中心,一但欠款将影响个人信用,以后买车买房找工作等,都会受到影响。此外还有法务强制执行的力量配合、强制扣薪、查封动产不动产、对连带保证人强制执行、查个人财产所得等等,都是可以采取的法律行为。 在今年的两会期间,针对非法放贷滋生的暴力催收等社会问题,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厉莉等6名代表,建议在《刑法》中增设“非法放贷罪”。 除此之外,许多互联网金融企业也纷纷开始探索绿色催收、智能催收等方式,希望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驱动,执行有针对性的贷后管理和催收策略,完善自身风控体系。 暴力催收、色情催收等乱象虽不能代表催收行业的全貌,却也值得引起重视。万亿规模的催收资金,超百万人的催收大军,强监管和备案大限刺激网贷公司催收诉求急迫化,催收行业随之呈现“财入急门”的功利化,同现金贷一样,不良案例为催收行业带来污名化影响的同时,或许也将加速行业的合规化进程,未来催收行业也会迎来洗牌。 今年春节前,互联网金融协会两次召开相关研讨会,广泛征意下形成了《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虽然该公约仍在审议阶段,但却是催收行业向规范化进程迈步的重要体现。 但仅靠一纸公约寄望于市场主体自律,并非治本良药,催收行业规范化进程依然需要监管机构自上而下的政策法规出台和完善,在行业准入门槛、从业人员规范、违法违规成本等多方面制定高标准的约束政策和奖惩机制,才能从根本上净化当前混沌的催收市场。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IPO终止潮直击:年内60家“放手” “小净利”、“钉子户”为主
继去年企业热闹申报IPO以后,随着监管尺度从严,2018年年初IPO撤退潮频繁涌现。 根据公开数据统计,截至3月23日以来已有60家企业申请终止,其中有一半发生在3月。仅3月22日一天就有12家企业选择退出,创下今年以来记录。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3月撤材料的企业,发现项目净利规模偏小,扣非净利润在3000万以下的占32%,更有企业第一个会计年度仅百万规模,甚至亏损。除此以外,亦有部分企业在会排队时间已有三年,3月终撤下。 业内人士分析表示,在审核收紧的背景下,过去抱着“闯关”心态申报的带病项目将撤下,盈利能力不足的企业也会被陆续清出。 10家不足3000万 又一批IPO企业撤材料了。 根据证监会3月23日对IPO项目的统计,3月22日共有12家企业终止IPO,创下今年以来单日终止家数最多的记录。近期终止潮则发生在3月5日与2月13日,各有11家、10家企业。 截至3月23日,今年已有60家企业撤回材料,仅发生在3月就有31家。直接影响是,IPO堰塞湖水位下降,在审的排队项目低于400家,目前有374家。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整理31家终止企业的材料时发现,它们共有的特点为“净利润规模小”。 数据统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超过亿元规模仅有2家;三个会计年度扣非净利润连续低于3000万的则达到10家,约占三分之一。 不止于此,第一个会计年度扣非净利润仅有数百万规模的则达到6家,占比近20%。以深圳市驱动人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其IPO第一个会计年度(2014年)的扣非净利润区区168.65万元;2015-2016年分别为1085.46万,3398.18万。火星人厨具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个会计年度扣非净利润为321.37万,最后一个会计年度达到5000万以上。 事实上,对于IPO企业隐形盈利门槛,市场上一直较为关注。2017年个别扣非净利润低于3000万的企业过会。 据了解,上周监管层对IPO项目开启现场检查,多个被抽到的项目具有“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合计不到一个亿”的特征, 北京一位大型券商投行人士表示,“连续三年净利不到1个亿的差不多都要查。” 深圳一家券商投行人士表示,“盈利规模偏小同时质量不高,基本面还有其它瑕疵的企业,基本上都可能需要撤出。” 此外,3月撤材料的企业中,有两家在IPO申报期间出现亏损。浙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个会计年度(2014年)扣非净利润亏损678.06万元;华视娱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第二个会计年度(2015年)亏损达到1.29亿元。 对于项目申报期出现亏损情况,华南一家上市券商投行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在法规上来看,主板不允许,创业板允许,但实际操作中我们不建议这类企业申报IPO,尤其目前审核尺度要求这么高。” 业绩下滑的情况在这些撤材料的企业当中亦不少见。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2014年间,前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在2亿以上,最后一年下跌至8305万,下滑幅度超过60%。南岳电控(衡阳)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亦是同样情况,第三个完整会计年度骤然下滑,2013-2015年间扣非净利润依次为5864万、5094万、1875万。 尽管3月撤材料的家数已经不少,但多名投行人士表示,未来还会出现大量企业撤回。前述华南一家上市券商投行人士表示,“终止潮还会继续的,现在没有结束。” 钉子户的告别 除了盈利规模以外,值得关注的是部分企业此前在会里排队已有很久。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对首次披露招股说明书时间来进行统计,共有8家企业在2017年之前申报IPO。 其中深圳玛丝菲尔时装股份有限公司最久,早在2014年6月披露招股书,在会排队时间已经超过3年。 而在2015年申报的则有3家企业,分别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尚格会展股份有限公司,排队时长亦有两年。 对此,前述深圳一家投行人士向记者指出,通常情况下排队较久的企业存在不规范的问题或是股东有其它战略性考虑。“主要是投行卡位申报,企业还没完全达到上市标准,于是边排队边整改,整改时间又比较长,所以迟迟没有进展。” 在3月22日决定撤回材料的深圳玛丝菲尔时装股份有限公司,事实上在2014年开始排队后,中途多次“中止审查”。据了解,企业被曝出存在对单一品牌严重依赖、存货周转率偏低导致存货风险快速攀升、多家子公司亏损等问题。 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此前亦是长期中止的“钉子户”,公司2015年6月开始排队,“中止审查”状态有9个月。主要因为董事会与第一大股东中静集团存在分歧,中静集团董事长高央表态称,未在微商银行A股上市申报材料上签字,因为申报材料并不符合证监会真实、准确、完整要求。 前述深圳券商投行人士表示,事实上去年年底证监会已经强调,对于各种原因长期中止的企业,券商应该要梳理一遍,把不符合条件的要把材料撤回,比如业绩不稳定、规范运营时间过短、业务模式风险大。 “即报即审的节奏以后就能实现。监管层要求,企业应该先规范,提高自身盈利质量,再来申报IPO;不要执意带病审核,投机闯关。投行现在也不敢冒执业风险,审核标准太严格,还不如先撤下来整改。”该名投行人士表示。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中江信托陷7.6亿萝卜章事件 将不刚兑
近日,中江信托牵涉大连机床约7.6亿元应收款“萝卜章”事件引起各界广泛关注。 证券时报·信托百佬汇记者了解到,大连机床在2016年8月找中江信托融资6亿元,融资中,大连机床提供了其“合法拥有”的对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的近7.6亿元应收债权。 中江信托高管表示,在起诉追讨大连机床债务过程中,证实上述大连机床拥有的惠州比亚迪电子应收账款系虚构,所盖公章系萝卜章。 法院审理暴露 应收款“黑洞” 据了解,2016年8月20日,中江信托发行了名为“中江国际·金鹤189号大连机床产业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金鹤189号”)的信托产品,融资主体为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大连机床”)。 中江信托首席风险官陈华玲表示,金鹤189号合计募资6亿元,共分为一期和二期,每期均为3亿元,付息方式为半年付息,资金用途是补充公司流动性资金,提升大连机床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资产流动性,还款来源为大连机床集团的经营业务收入。 记者注意到,该笔贷款的风控措施方面,包括大连高金科技为管理层控股投资公司提供担保;大连高金科技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约7.59亿元应收账款质押及其他财产的抵质押担保等。 “单纯是大连机床来融资的话,我们是不会相信对方实力的,也是看到这笔对比亚迪电子的应收账款,增加了我们的贷款信心。”陈华玲告诉记者。 不过,在贷款给大连机床不久后,市场上就发生了大连机床公募债违约的情况,后续中江信托的相关信托产品利息也无法按期兑付。 陈华玲表示,最开始公司并不知情,而是在大连机床不按期兑付本息后,中江信托以债务纠纷为由起诉了大连机床,但是,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对那笔7.59亿元的惠州比亚迪电子应收款进行了解过程中,收到惠州比亚迪电子的书面回复,才发现7.59亿元应收账款子虚乌有。 惠州比亚迪电子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回函称:中江信托向我司出示的《应收债权转让及回购合同》中所约定的我公司与大连机床的债权债务并不真实存在,我公司与大连机床无任何业务往来;前述合同所附带之《债权确认函》为虚假文件,《债权确认函》所显示的我公司公章与授权代理人签字均为伪造。 陈华玲表示,这个时候,中江信托才意识到这并非简单的民事债务纠纷,而是涉及金融诈骗的刑事案件,于是向江西省的公安机关报案了。 不会选择兜底 “我们也无法想象,一个这么大的制造企业会全套设局,目前财务总监和一个公司副总已经被公安机关控制了。”陈华玲表示。 对于金鹤189号信托项目的兑付问题,中江信托高管表示,已经向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申请了贷款,“公司不会选择兜底,实在不行只能选择延期兑付了,因为这个项目风控和尽职调查没有问题,作为受托人只能尽力维护投资者利益。” 中江信托高管表示,由于已经抓捕了相关人员进行了刑事立案,“尽管大连机床已经在破产重整,但他们需要偿还我们的债务,因为这块是赃款,我们会尽力追赃款挽回损失,如果还不能兑付,我们只能再申请信托保障基金的贷款。” 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中江信托实现营业收入9.52亿元,排名43位,净利润1.68亿元,排名58位,较2016年有较大下滑。 2016年,中江信托业绩亮眼,实现营业收入27.25亿元,净利润13.84亿元,在60家信托公司中排名第13位。 对于2017年中江信托业绩下滑的问题,中江信托高管表示,业绩下滑主要系计提了国盛证券的一笔业绩承诺款,因为国盛证券资产重组过程中有一个业绩承诺,因此预提了一笔约4.5亿元的应付款,导致利润减少。 中江信托高管表示,2016年业绩高增长与出售国盛证券股权获得额外收入有关,2017年净利润若加上计提的国盛证券业绩承诺预付款4.5亿元,则与以往的净利数据持平或增长。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兼任央行党委书记、副行长
(原标题: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还有新职位:兼任央行党委书记、副行长) 备受市场关注的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的人选正式出炉:现年61岁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 澎湃新闻获悉,3月26日下午,央行内部召开会议,正式宣布由易纲担任央行行长、党委副书记,郭树清担任央行党委书记、副行长。从内部分工看,易纲负责央行的全面工作,郭树清负责党委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实行行长负责制。行长领导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副行长协助行长工作。 这一人事安排并不寻常。过往,央行的党委书记与行长往往均由一人担任,刚刚退休的周小川就担任央行党委书记、行长超过15年。 分析指出,这一人事安排,是为配合正在进行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需要。目前,中国金融监管格局已经从原来的“一行三会”(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升级为“一委一行两会”(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 3月13日上午,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出炉,银监会和保监会合并,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统一监管银行业和保险业。与此同时,此次改革方案还将银监会和保监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中国人民银行。 3月21日下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召开干部大会。中组部有关负责人宣布了中央关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班子成员任职的决定,党委书记郭树清,党委委员王兆星、陈文辉、黄洪、曹宇、周亮、梁涛、祝树民、李欣然出席会议。 同时,去年成立的、旨在加强金融监管协调的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央行,“这也意味着央行在新的金融监管框架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随着郭树清和易纲正式履新,央行的领导班子还包括:三位央行副行长为52岁的陈雨露、55岁的潘功胜和54岁的范一飞,中央纪委驻中国人民银行纪检组组长是51岁的徐加爱,行长助理为2016年12月履新的刘国强。 郭树清简历 郭树清,男,汉族,1956年8月生,内蒙古察右后旗人。1974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2月南开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本科毕业,1985年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马列系科学社会主义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1988年7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马列系科学社会主义专业法学博士毕业。 曾在内蒙古自治区四子王旗红格尔公社插队。研究生毕业后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列所助理研究员;国家计委经济研究中心综合组副组长(副司级);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综合规划和试点司司长、宏观调控体制司司长,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兼机关党委副书记,国务院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党组成员兼机关党委副书记;贵州省副省长;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党委委员,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中央汇金公司董事长;中国建设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党委书记,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山东省委副书记,山东省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 2017年2月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 2018年3月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党委书记。
-
人人字幕组宣布接受数字货币捐赠
(原标题:人人字幕组宣布接受数字货币捐赠) 36氪了解到,人人字幕组官方微博近日宣布尝试接受数字货币捐赠,以改善客户端的带宽压力和开发支出压力。同时附上了接受捐款的比特币、以太坊和比特币现金钱包地址。字幕组的区块链化改造也在研究中。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1900万“理财”被客户经理转走 储户诉银行索赔
原标题:客户经理转走巨款 储户诉银行索赔 浙江叶女士损失1900余万,质疑“密码交易视为本人”条款;一审请求被驳后上诉;客户经理被判15年 2010年,在海外做生意的胡先生归国,以妻子叶女士的名义开设银行账户,9次打入1900余万,并口头委托银行个人金融部经理叶国强理财,此后叶国强将钱款悉数转出填补自己的财务漏洞,2015年该账户仅存30余元。2016年,叶国强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此后,叶女士起诉银行,认为在自己未到场情况下,叶国强伪造签名将钱款转出是违规操作,并且指出“密码交易视为本人”为银行格式条款,侵犯了自己的权益。 2017年12月,法院一审驳回了叶女士的起诉请求,叶女士提出上诉。3月26日,该案二审将在浙江丽水市中院开庭审理。 法院一审认定使用密码交易视持卡人本人所为。 1900万元“理财”5年 账户余额30余元 家在浙江省青田县的胡先生与妻子叶女士是生意人。十几年前两人便前往西班牙经商,为了方便商务往来,胡先生加入了西班牙国籍。 据胡先生说,2010年,他回国时认识了叶国强,了解到叶国强是银行的个人金融部经理,打理投资理财的收益远远高于银行存款收益,于是便将自己与妻子多年的积蓄交给叶国强打理。 由于胡先生已经加入西班牙国籍,2010年4月份,他用妻子叶女士护照复印件开设银行账户,并与叶国强讲好资金汇入该账户,开户后即将银行卡给叶国强,“叶国强当时说钱进进出出的图个方便。”于是,胡先生也告知该卡的密码,但并没有将护照复印件交给叶国强。 法律文书确认,自2010年5月至2011年6月份期间,胡先生先后汇入叶女士账户1900多万元,叶国强每次收到汇款或购买理财产品都会向胡先生电话告知,详细汇报账目。 2014年上半年,叶国强交给胡先生一张“叶女士贷款资金情况表”,写有“现有贷款2890万元,汇入资金共计1928.8029万元”,意思是胡先生汇入的本金1928.8029万,经理财后金额到达2890万元,即三年赚了900多万元。 2014年底,胡先生准备将这笔钱取出进行其他项目的投资,叶国强当时答复说,当时的投资金额总数已经达3000万以上,但期限未到,建议胡先生2015年再将钱取出。2015年中旬,胡先生多次催促取钱,此后叶国强便不见了踪影。 “他将钱从卡里转出没有通知过我和我太太,我当时口头委托他帮助理财,卡和密码都交给他,就全部由他操作了。找不到他以后,我到银行查账户,余额只剩30几元,才知道被叶国强骗了。”胡先生说。 叶国强26次转账记录。 法院以诈骗罪判银行经理有期徒刑15年 到案记录显示,叶国强因无力还款,于2015年8月出逃,2015年11月24日在广东省归案。根据检方指控,2010年上半年,叶国强以帮助理财获取更高收益为由,诱使胡先生将资金委托其打理。 自2010年5月至2011年6月,叶国强将胡先生汇入叶女士账户的1900余元资金用于黄金现货、股票、期货交易及个人资金周转。此外,叶国强还以帮助同学陈某配资给他人炒股,并能收取1.2%的月息为由,诱使陈某开设账户,并存入人民币200万元,将银行卡与密码交给叶国强。后叶国强将该笔款项用于炒股、归还个人债务、支付陈某利息33.6万元。 叶国强在法庭上辩解称,他并没有诈骗的主观故意。胡先生先后9次将1900余万元资金汇入其妻子账户由叶国强理财,是一种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客观上叶国强未实施诈骗的行为,因此造成资金的亏损,应由胡先生自己承担,叶国强没有挥霍上述财产,正常理财造成亏损,不能推定叶国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25日,以诈骗罪判处叶国强有期徒刑15年,同时责令叶国强退赔胡先生1900万余元。关于叶国强辩解其与胡先生是一种委托关系,法院认为该辩解与查明的事实不符,未予采纳。 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但叶国强账户中仅有3万余元,距离胡先生的损失相去甚远。 鉴定意见显示,取款凭证中的客户签名系客户经理填写。 焦点1 鉴定书显示取款签名非储户本人所写 2017年5月14日,温州律证司法鉴定所出具《文书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12张银行卡取款凭证中客户签名的签字是叶国强所写。胡先生与叶女士认为,叶国强诈骗之所以能得逞,与银行方面违规操作转账有关,因此,叶女士将叶国强当时所任职的农业银行青田县支行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存款1900余万元以及利息530余万元。 叶女士在诉状中称,她从未将身份证或者护照交给过叶国强,也从未书面授权叶国强转账或者取现,自己也从未到银行办理过上述业务,青田支行违规办理开户、转账和取现,致使自己的巨额存款被骗,因此应承担责任。 青田支行答辩称,叶女士与胡先生是夫妻关系,胡先生与叶国强是朋友关系,与叶国强之间形成口头委托理财关系。2010年,胡先生以叶女士名义开设银行账户,银行卡与密码都是胡先生主动告诉叶国强的,法院已经认定叶国强构成诈骗罪承担刑事责任并进行退赔钱款。 青田支行一直合法办理相关业务。叶国强当时接受委托凭卡凭密码对卡内资金进行操作,符合借记卡章程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应该承担责任。 焦点2 法院一审认定转账结果视储户本人交易 2017年12月18日,浙江省青田县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根据丽水中级人民法刑事判决书认定的事实,结合在案证据可以证实,叶女士是同意并认可其丈夫以其名义开户办卡,同意丈夫将共有资金委托叶国强进行理财,由此认定叶女士与其丈夫之间已经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叶女士同意丈夫将银行卡和密码还给叶国强,委托叶国强进行理财,叶国强与叶女士之间形成了再代理关系。 鉴于叶女士与叶国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该院最终认定叶国强持有叶女士借记卡转账、取现的行为属于叶国强行使代理权的行为,其结果应当视为叶女士本人交易,不属于款项被冒领、盗领的情形,青田支行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并未构成违约。 法院一审驳回叶女士的起诉。叶女士向丽水市中院提出上诉。 叶女士的代理律师张慧敏表示,从叶国强转款的凭证来看,青田支行需要有柜员、主管、审核三人签字,而每次人员都不同,有39人为叶国强办理过转款,对于叶国强是否有代理权,银行方应当进行详细审查、核实,但30余名银行专员却无一人审查出叶国强无代理权限。并且在答辩中故意回避叶国强代为签字这一细节问题。 此外,法院的判决中认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由银行出具的《借记卡章程》所规范,其中第四条表述为“申领借记卡必须设定密码。凡密码相符的借记卡交易均视为本人的合法交易”,由此应视为1900余万的转账为叶女士本人交易。 张慧敏认为,“使用密码进行的交易均视为持卡人本人所为”这一格式条款严重侵犯了持卡人的权利,违反了《合同法》与《商业银行法》第六条,应属无效条款,且在司法实践中,已被多个法院判决“无效”。基于此,3月23日,张慧敏律师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建议函》,建议银监会及时对各大商业银行进行监管,删除借记卡章程中该无效格式合同条款。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深圳天使母基金揭牌设立 首期规模50亿元
3月24日,深圳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天使母基金”)揭牌暨签约仪式在深圳市民中心举行。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王伟中,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如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庆生,副市长艾学峰,市政府秘书长李廷忠和市委副秘书长裴蕾出席并见证揭牌签约仪式。李廷忠秘书长主持揭牌签约仪式。 深圳市天使母基金由深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出资设立,首期规模为50亿元,委托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两家市属国企共同管理。其中,深投控占60%股权,深创投占40%股权。天使母基金董事长由深投控相关副总兼任。 天使母基金设立后,将通过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和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天使类项目,加速培育深圳天使投资、早期投资,满足深圳企业早期融资,助推深圳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助力深圳打造创新引领型全球城市。 深圳市副市长艾学峰在致辞中表示,设立天使母基金是深圳市委市政府为打造“中国硅谷”、建设“全球创新之都”实施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圳市将依托天使母基金,加快优化城市创新生态和培育城市科技产业,进一步增强深圳的城市竞争力和全球影响力。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信托公司股权投资“模式”起底
如今信托公司通道业务规模锐减,传统房地产贷款业务也面临市场萎缩的困境,寻求高收益的股权投资机会是不少信托公司的创新方向。于是各家信托公司纷纷转型,依托于自身优势,探索适合自己的股权投资模式。 伴随着银监会2008年发布《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2009年发布《关于支持信托公司创新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信托公司信托资产和固有资产投资股权的通道相继打开。 但总体来看,固有资产投资受到上年末净资产20%的规模限制,多以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为主,而且68家信托公司中只有不到30家信托公司获得了固有资产股权投资的批复,信托资产仍是信托公司股权投资的主力军。不过也有以百瑞信托为代表的信托公司,另辟蹊径以固有资金试水实业股权投资,规模小但风险承受能力更强。 几种模式 本文根据信托公司股权投资的介入程度将其分为“直接投资”模式、“与私募机构、企业或政府平台共同成立基金”模式和“以LP身份投资基金”模式。 另外,“99号文”之后,设立专业子公司开始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部分信托公司出于灵活性和风险隔离的考虑,将股权投资主战场转移到PE子公司,粗略分有两类打法: 和母公司联动密切的PE子公司核心团队成员兼任公司部门职务,股权和传统信托业务都做。配置部分专职人员在子公司从事PE业务,项目风控审批人都来自信托公司,募资也会部分沿用母公司客户。 业务开展相对独立的子公司可以实现更彻底的风险隔离,对比前者,核心成员专攻子公司股权业务,投委会相对独立,信托公司甚少干涉,资金也采用路演等方式重新募集。 举几个栗子 本文以中融信托、中航信托、平安信托、中信信托、民生信托、百瑞信托几家在股权投资领域表现优异的信托公司为例,梳理了信托公司投资非金融机构股权的典型模式和案例。 1、中融信托 2015年4月,中融信托与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旗下子公司北大医疗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以产业基金作为主要合作平台,通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多种形式展开合作。中融信托拟投入10亿元参与其肿瘤服务并购基金认购。还将按照未来三年内约50亿元人民币的总规模认购北大医疗产业基金发起募集的、专注于医疗产业及其相关领域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除了上述“参股基金”的模式,中融信托参与股权投资市场更多以子公司为平台,深扎不同领域的股权投资市场。 目前中融信托主要从事股权投资的子公司有:中融掌运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中融汇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融掌运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直管下属公司,公司专注于医药、医疗、大健康、大消费等专业领域,收获了众多优质项目。 中融汇兴由中融信托旗下专业子公司中融鼎新创设,产业投资业务主要包括影视、现场演出、主题展出及体育赛事等文化领域,通过成立产业基金,投资有成长潜力的细分行业的股权及收益权项目。 来源:智信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2、中航信托 中航信托的股权投资主要以公司主体为平台,投资模式也较为丰富:三种典型的模式都有涉及。 从中航信托官网披露的私募股权类信托计划中可以看出:中航信托偏好用信托资金以LP的身份参与股权投资市场,但部分产品本质上仍为明股实债,有到期回购或差额补足的设计。随着市场化程度加深,中航信托也开始出现真股权的信托产品。 来源:智信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3、平安信托 根据平安信托官网显示,其私募股权投资类产品主要分为两类:非特定行业的PE产品及特定行业PE产品。 两类产品主要直接或间接投资于具有良好成长性和较明确上市前景的非上市公司的股权和可转股债权等。不同的是:特定行业的PE产品依托于平安信托和第三方共同设立的主题股权投资基金,并且通过溢价出让股权或IPO上市获得高额收益;而非特定行业的PE产品依托平安投资团队,并且通过被投资企业上市获取高额资本回报,或通过溢价转让股权、原股东溢价回购股权及经营利润分红等方式取得投资收益。 平安信托也是国内最早布局医疗产业的信托公司之一,2008 年就与慈铭体检签署了投资合作。 来源:智信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平安信托PE投资事业部的相关核心成员也在平安资本任职。作为平安集团的核心股权投资平台,平安资本在消费升级、医疗健康、节能环保、高端制造等领域取得一系列丰硕直投成果。其主要投资模式是通过设立各类基金直接参与股权投资市场。 从2007年至2016年底,平安资本累计投资约70个项目,有15个项目实现上市;共退出了38个项目,退出率超50%。 2016年,平安资本跻身“中国私募股权投资机构100强”第二位,当年平安资本累计完成13个项目的投资,累计新增投资规模201亿元人民币,主要集中在医疗健康、TMT和大消费领域,包括汽车之家、奇虎360、韵达快递、红枫、Mayborn等。同年平安资本退出12个项目,实现年化收益率22%,增值率192%,其中退出的重点项目包括美年健康(25.900,0.59,2.33%)(25.830, 0.00, 0.00%)、中国天楹(6.720,0.00,0.00%)、运达科技(8.150,-0.06,-0.73%)(9.100, 0.00, 0.00%)、南阳防爆、金鸿能源等。 4、中信信托 中信信托依靠集团的强大资源,多点开花,对看好的项目自有资金入股,并与多个政府基金合作成立产业基金,私募股权领域,为了做到风险与激励机制隔离,成立中信聚信、中信锦绣等投资平台,以中信聚信为主,重点涉足文化、航空航天等行业。 2015年年初,中信信托与凤凰医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订立合作共建框架协议,签约三方同意设立合营公司“中安康医疗产业投资(北京)”。 来源:智信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5、百瑞信托 虽然信托投向房地产领域的资金占比整体呈下降趋势,但百瑞信托仍然将房地产作为投资主场。并计划加大在医疗产业的研究和布局,自有资金参与,并同时涉猎科技板块投资。积极与企业和私募机构合作成立基金。截至2016年6月底,公司已设立产业基金类项目7个,总规模近1300亿元,完成资金募集近200亿元。大部分采取“母子基金”架构。 来源:智信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6、民生信托 民生信托坚持‘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以信托资产投资,把股权投资作为一个重要转型方向,优先选择强主体交易对手。 来源:智信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注:本文筛选的股权计划产品以无抵质押物、收益浮动为标准) 另外,华润信托、陕国投、杭州工商信托、光大信托等也在医疗投资领域纷纷布局,兴业信托、上海信托等都设立了子公司。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两户基”频频出现 或有更多产品转型
近期,定开发起式债基发行火热,在新生效的17份基金合同中,新成立了7只定开发起式债基。《国际金融报》记者发现,3月22日发行的泰达宏利金利债券有效认购户数为两户,募集规模为10.1亿元,疑似是委外机构定制产品。 临近一季度末,随着货币基金冲规模遭遇严监管,一些急于扩充规模的基金公司开始寻找新的替代方法,比如借助委外定制基金挑大梁助力规模“冲量”。 “两户基” 频频出现 随着货基冲规模遭严管,纯债基也渐渐受到机构资金配置的青睐。东方Choice数据显示,截至3月23日,3月份以来共有23只定开债券型发起式基金合同生效,记者整理发现,其中共有19只债基有效认购户数仅为2户,占3月新发行同类债基近82.6%。业内人士认为,2017年债市低迷,多数债基业绩表现不尽如人意。今年以来,债市从底部反弹,债基业绩表现较好,基金公司发行债基的热情比较高。 南方基金就曾在一天内连发两只机构定制基金。3月10日,南方基金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宣布南方乾利、南方浙利成立。公告显示,这2只基金均为机构定制基金,发行两天便提前结束募集,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均为2户,发行规模分别为35.1亿元和19.1亿元。 数据显示,委外定制发起式基金规模都不小,上述19只新发行的委外定制债基合计首募规模为419.5亿元,其中有1只规模超80亿元,2只规模超40亿元,这3只债基脱颖而出,占据规模榜前三。此外,还有3只已转型为定开债券型发起式的基金合同生效。 近期,委外定制债基似乎成了货基之后公募冲规模的新“装备”,引发市场关注。独立财经评论员郭施亮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募市场很大程度上还是延续比拼业绩和规模的趋势。货基冲规模受限,而委外定制基金就是一种突破方式,同时在定制基金产品多样化、并逐渐迎合监管合规性的背景下,比较有利于冲刺规模。除此以外,新一年的布局和大量的投资需求,恰恰满足了定制基金的发行需求。 或有更多产品转型 去年3月以来,委外定制基金监管“严”字当头,根据“3?17新规”的要求,新设基金拟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的,应当封闭运作或定期开放运作(定期开放周期不得低于3个月),并采取发起式基金形式,而且此类产品不得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 记者注意到,今年3月份以来有2只基金已经转型为定开债券型发起式基金,分别是广发鑫惠纯债定开、融通通裕定开债(均为更名后名称)。以上基金均在合同中披露:“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以上2只基金比较符合新规关于单一机构持有份额超50%的要求,去年二季度机构持有比例分别为100%、99.98%。 另外,还有一批定开债券型发起式基金已通过受理,记者查阅证监会公布的2018基金募集申请表发现,截至3月9日,今年已有5只基金申请受理变更为定开债券型发起式基金。目前正在发行的100只公募基金中,定开债券型发起式基金有7只(份额合并计算)。可以预见的是,随着这些产品的获批和新产品的发行,单一机构持有占比超50%的委外机构定制基金将会不断出现。 郭施亮认为,委外定制基金的兴起,从一定程度上受益于之前的资产荒环境。但委外基金大举崛起的同时,往往会存在不少潜在风险问题,比如信披漏洞、产品规范性问题以及机构投资者占比过重可能引发巨额赎回风险等。 事实上,在“民间资金多,投资渠道少”的大背景下,民间资金多需要寻求更有效的资产保值渠道。而对于委外定制基金而言,一方面可以满足投资品种多样化的需求;另一方面能拓宽投资者增值渠道,提升潜在投资回报预期,抵御资产被动缩水的压力。但委外定制基金的认购户数少,且单一机构投资者持股过重现象,仍需警惕。公募基金未来更需要比拼服务质量,而不是依靠定制基金的优势比拼规模。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让创业创新成为“荣耀之选”
“‘双创’理念已在我国生根发芽,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崭新动力,‘双创’号召已深入人心。现在很多人投身创新创业,不仅仅是利益驱动,更是感受到了尊重和荣耀。”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合肥荣事达电子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潘保春就创业创新等话题接受了国际商报记者专访。 潘保春表示,全国上下掀起一轮轮创新创业的高潮,各行各业涌现出一批批创新创业的成功典范,“双创”硕果累累惠及每位国人。但是,就国情来看,因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时间还较短,基础还比较薄弱,一些配套政策和监管手段还不成熟,社会认知未能高度统一等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也使得近段时间社会上鼓励创新创业的氛围有所下降,影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深入推进。“对于企业而言,转型升级必须要创新驱动,这种创新,不仅仅是技术上的创新,同时也是管理上的创新。荣事达提出‘双创’很早,根据国家政策,我们提出三位一体转型,即产业转型、机制转型和价值观转型。”潘保春说。 这种转变,让荣事达的发展进入了快车道,借势“互联网+”,荣事达逐渐从较为单一的家电企业转型为智能家居企业,目前已规划440个项目库,其中有约400个产品项目和30多个渠道项目。“我的理解是‘互联网+家电’变成智能家电,‘互联网+建材’变成智能建材,‘互联网+新能源’变成智能新能源,通过大量产品的研发,发现这三个方面就组成了智能家居产业,而‘互联网+渠道’则构建起了电子商务营销模式”。潘保春说。 潘保春还举了一些例子,“譬如一个马桶,过去的马桶只有简单的冲洗功能,现在还可以通过排泄物检查身体指标。” 据了解,荣事达已经开发了多款智能家居产品,构建起了较为完备的智能家居产品线,譬如一款智能枕头,如果老人有高血压、心脏病,在夜间出现异常情况,子女就能收到报警。 在管理机制创新上,荣事达则探索了股权多元化和合伙人商业模式,这也是荣事达价值观转型的重要路径。 “过去做企业就是赚钱,很累。现在我们要让企业变得‘值钱’,一字之差意味着由利己思维到利他思维的转变。有一些资源,在企业本身可能是无效的,转化给别人就能产生新的价值,所以我们将企业的优势资源开放与全社会共享。”潘保春说。 在荣事达的合伙人商业模式下,给创业者提供了一条新的“圆梦”之路——荣事达已经在全国发展了100多名合伙人,荣事达集团成功获批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潘保春说:“一个企业不可能把所有的产品都做好,有的创客技术很强,但他缺乏资金、渠道与品牌,而这些我们拥有,在这个产业生态中,我们可以为创业创新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据了解,这些解决方案包含了从管理到生产的一系列流程,譬如财务服务、人力资源服务、柔性生产线等,完全可以解决创业者的后顾之忧,荣事达本身也从一个生产性企业成功转型为创业创新的“企业+平台”。“现在,我认为荣事达依然处在创业创新的路上,企业要发展,就如同升学考试一样,每个阶段都有挑战,只有不断创业突破瓶颈。同时,创新也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潘保春建议,为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国家应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创新创业氛围,在政策上、宣传上、民营企业及民营企业家社会地位的提高上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大力鼓励创新创业。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