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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可设“家庭信托”:解码建信信托首创“普惠”模式
发布时间:2021-05-31 10:09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朱英子

跌落20万亿受托资产高峰后,信托业正在放慢脚步,找寻自己的“灵魂”。

一直以来,以信托财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的、以委托人自身为受益人(即“自益信托”)的资金信托发展迅猛,成为国内信托的代名词,常年占比超过全部受托资产的80%。

而以家族传承为目的,以他人为受益人的“他益信托”则长期停留在起步阶段,规模仅在千亿爬行。后者因合理使用信托这一法律关系实现风险隔离、个性分配,在海外被广泛采用,被视为信托业的本源甚至灵魂。

“信托公司多服务于B端客户,服务的C端客户以超高净值客户为主。在信托如何发挥本源、回归普惠方面,我们做了一些探索。”建信信托总裁孙庆文说。

去年以来,“两压一降”的监管指标和如靴子般随时可能落地的《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下称资金信托新规)彻底改变了信托业的发展逻辑。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资金信托加速出清,“自益信托”脚步放慢之际,以家族信托为主力的“他益信托”发力追赶。

5月27日,建信信托宣布推出全线上管理普惠家庭信托——爱予信托•关爱成长系列,系国内信托行业首创,该系列的起投门槛及运营模式引发业内关注。

为此,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了建信信托总裁孙庆文、多位同业家族信托部负责人及业内律师,试图探寻这个初生“灵魂”的本质。

新亮点:起投门槛及不可撤销

据悉,普惠家庭信托(也称“爱予信托”)设立起点最低可为40万元,目前推出的关爱成长系列聚焦于子女利益保障,信托财产只能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分配给孩子,受益人一经指定不得变更,且信托不可撤销。

在资产配置方面,关爱成长系列主要投资于建信信托主动管理的以公募基金为投资标的的大类资产配置型产品,根据客户自身风险偏好,提供稳健型、平衡型和成长型三类专业配置方案。

“传统的家族信托是1000万起步,我们这款家庭信托产品是40万起步,大大降低了门槛。同时,又享受了家族信托的架构,包括风险隔离,财富的传承,以及信托的灵活机制等等。”孙庆文向媒体介绍道,在推出该系列之前,建信信托做了大量的系统开发改造,让客户能够在手机APP上实现这项产品的全流程设立。

相较于监管框架下对家族信托设立的要求,普惠家庭信托最大的区别便是设立门槛及不可撤销原则。

谈及为何将设立门槛定为40万元时,孙庆文表示,该设立门槛是为满足监管体系下的合规性要求。资管新规明确提到,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混合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

其实在资管新规后,监管再发《关于加强规范资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简称“37号文”),明确提到公益(慈善)信托、家族信托不适用于资管新规。并在文件中首次对家族信托做出了“官方定义”: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

同时要求,家族信托财产金额或价值不低于1000万元,受益人应包括委托人在内的家庭成员,但委托人不得为惟一受益人。单纯以追求信托财产保值增值为主要信托目的,具有专户理财性质和资产管理属性的信托业务不属于家族信托。 

此后发布的资金信托新规征求意见稿中,亦只将自益型资金信托纳入监管,公益(慈善)信托、家族信托等服务信托业务不适用资金信托新规。

也因为“37号文”的定义,让建信信托该系列产品虽有“家族信托”之实但却只能称之为“家庭信托”。同时因其底层有投资属性而被归类于资管产品,受资管新规投资门槛的约束。

爱予信托到底属不属于服务信托?孙庆文说到,“如果爱予信托可以被监管认定成服务信托,不属于资管产品,那我们的门槛还会再降低。所以说这40万元不是基于功能上的区别,更多的是基于监管合规性的要求,现阶段就是这样定的。”

截止目前,监管并未对服务信托有一个官方定义。

此外,爱予信托的架构分为两层,一层是设立入口以及给受益人做分配的服务层面,由财富管理事业部执行,目前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第二层是资产端配置,建信信托专门成立了大类资产配置部负责组合投资,收取管理费。

“不可撤销”是爱予信托产品设计的第二大亮点。

截至2021年年5月份,建信信托家族信托受托资产规模达700多亿元,位列行业第一。

孙庆文透露,基于如此庞大的客户群,建信信托充分调研了客户的需求,并在实践中发现,其实很多大众客户和中产阶级也有这类需求的,所以才敢于推出不可撤销,不可变更受益人条款的设计,旨在真正能够满足客户定向传承的诉求,而且是在法律法规上都能够实现保障的。

同时,孙庆文称,未来在政策客观条件具备的前提下,建信信托还会不断地探索将股权、不动产等资产装入爱予信托。

爱予信托推广的消息犹如一粒石子,投入了这一空白业务水面,激起的些许涟漪引发业界遐想。

业界的欣喜与疑虑

“把握住信托的他益、不可撤销、投资对象的标准化、信托期限不可过短以及信托目的规范性等重要原则,尽量避免把家庭信托做成变相的投融资类信托。”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赵廉慧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爱予信托的合法性并无问题,关键是在于信托合同设计的合规性。

赵廉慧认为,“37号文”对于家族信托1000万设立门槛的规定较不合理。“我也就在想,该产品如果之后运行效果好的话,是否监管也会反思,为什么要直接硬性划定一个这样的门槛。”

同时,他亦建议,监管应尽快研究家族信托的监管规则,否则推动信托公司转型,做主动管理信托和服务信托就成为一句空话。

听闻爱予信托相关新闻,某信托公司家族信托部副总经理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其亦接触过信托资产规模达不到1000万、有传承需求的客户,但因辖内监管不是很支持遂作罢。“爱予信托的创新也可以给各地监管一个新的思路,总归是个有益的探索。”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还采访了4位总部坐落在不同省份的信托公司家族信托部负责人。一位头部信托公司家办总经理认为,该产品确实很好,建信信托的大股东是建设银行,在人力和网点等系统支持上有其他机构不可逾越的优势,而其自身所在的信托公司便无法将该项服务做得如此下沉。

记者在采访过程中还发现,各地监管局对这块业务的监管尺度或有不同。

另一位信托公司家办负责人则向记者表示,该产品其实从信托法的角度来讲没有任何法律瑕疵,主要是因为不满足1000万的门槛不能参照37号文中资管新规对家族信托的豁免,只能按资管新规的要求,所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不得再投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资产管理产品,此前便有信托公司开展过类似业务。

同时,上述同业均表达了一个普遍的担忧,运营成本的压力。

“即使是标准的家族信托,管几百亿都会觉得运营压力大,更何况更低规模的,一旦单数多,给公司带来的附加值会更低。要说线上化,其实行业内已经都做得差不多了,但是也一定有手工化的成本在。所以在这块我想大家都会有存疑。”某家族信托部总经理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坦言自己的担忧。

孙庆文亦有对于运营成本压力的考量,“在服务C端客户方面,信托行业从能力、系统支持来说,包括监管一些对应的系统支持,还有好多要做的工作。”

“特别是信托公司对于系统的投入,面对C端客户,如果没有金融科技的支撑,这项业务很难做。从去年开始我们就开发这个系统,在线上做预约的登记、定制方案、传输,这样才能真正地把普惠做好。我觉得将背景和能力这两者结合好,这个普惠信托才能真正落地。”孙庆文表示,建信信托美好的期望是,将来客户走进金融机构,花5分钟就可以办一个信托,把一些传承的想法、功能能够得到实现,不像现在这么复杂。“这是值得我们不断努力和创新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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