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构陷“因言获罪”的链条应彻底曝光与追责 文|清哲木 据新闻报道;2023年7月,湖南湘阴县家具店老板肖新良在一条30秒消防救援视频下留言:“还在搞豆腐渣工程,统一招牌?”这条仅12字、获6次点赞的评论,竟招致湘阴县公安局以“寻衅滋事”为由对其行政拘留五日。 此后,历经三次审判、两年抗争,2025年6月湖南省高院终审撤销处罚,认定该评论“无具体指向对象,社会影响轻微”,原处罚“证据不足、过罚不当”。 一个仅获6个点赞的12字评论,竟能让湖南湘阴的肖新良身陷囹圄,历经三级法院诉讼,方才等来高级法院的平反判决。这桩荒诞的“因言获罪”案,不仅清晰揭示了基层权力在言论自由边界上的模糊认知与过度执法倾向,当一句无伤大雅的吐槽都能引发一场司法马拉松,法治的公信力何在? 好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判决纠偏,这一判决呼应了宪法第四十一条对公民批评权的保障,体现了“最小侵害原则”的法治精神。 然而,撤销拘留与赔偿远非终点。岳阳市虽已启动对执法司法行为的调查,但此案的核心拷问仍有待完整:具体还有哪些人该为这场“因言获罪”的闹剧担责?多个执法单位的法律素质素养在哪里?若放任构陷者逍遥法外,公民权利与司法公信将沦为权力任性的牺牲品。 本案的“构陷逻辑”暴露了地方权力滥用的层层失守;执法随意性。县公安局仅以评论系“不实言论”“起哄闹事”为由定性寻衅滋事,却未举证其如何破坏公共秩序。事故视频拍摄于湘阴县改造街区,肖新良的质疑与网友跟帖提及时任县委书记李镇江亲属涉广告业务(该书记已于2024年被“双开”),均非凭空捏造,地方公安部门凭什么说网友捏造事实? 地方一审法院判决竟将“对县委政府及领导产生负面政治影响”作为定罪依据,声称评论与网友点赞存在“延伸性、扩展性”。这种将“对县领导政治影响”偷换为“社会秩序”的诡辩,实则背离司法中立原则。肖新良案绝非孤例,而是基层执法司法痼疾的缩影:将“寻衅滋事”异化为压制工具,该罪名因边界模糊沦为“口袋罪”。 当肖新良收到的人身自由赔偿金,当岳阳市启动调查程序时,公众期待的是对构陷链条的彻底曝光与追责。只有当每个制造冤案者付出代价,每双越界的手被法律灼痛,构陷“因言获罪”的荒诞剧本才不会一次次的上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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