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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P2P网络借贷规范发展之路
英国是P2P网络借贷的发源地,全球首家P2P网络借贷平台Zopa首创了个人与个人之间“点对点”、“去中介”的在线信用贷款交易模式。我国P2P网络借贷以模仿国外模式起步,但后续发展中加入了诸多中国特色因素(如平台自融,资金池,平台担保乃至金融欺诈等),加上金融体系改革风口上国家对互联网金融一定程度上的监管宽容,在P2P网络借贷行业爆发式扩张的同时,也出现了平台跑路、非法集资等系列问题,行业发展进入 “瓶颈”期。如何突破当前P2P网络借贷行业发展的困境?怎样发挥P2P网络借贷在弥补传统金融不足方面的潜在作用?不妨回过头去看看英国的经验,总结一下到底是什么因素促使英国P2P网络借贷实现又快又好发展,进而从中得到一些启发。 一:英国P2P网络借贷规范发展 了解英国P2P网络借贷发展情况,除了Zopa、RateSetter、Funding Circle等平台公布的信息外,有两个重要途径:一个是P2P金融协会(简称P2PFA),英国P2P网络借贷发展的行业自律组织,其网站提供关于行业自律准则,成员单位的业务发展数据等详细信息,P2PFA基于贷款投向不同将网络借贷分为个人贷款和商业贷款两类;另一个是英国剑桥大学替代金融中心,其与英国国家科技艺术基金会交流会(NESTA)已连续两年联合发布英国替代金融发展行业报告(The UK Alternative Finance Industry Report 2014,2015),其中就包含了P2P网络消费信贷、P2P网络商业贷款以及P2P票据融资三种形式的P2P网络借贷产品。基于这两个渠道,我们基本可以了解英国P2P网络借贷行业的大概风貌。 1、规模不断扩张且增速较快。2015年英国通过P2P网络借贷平台为小企业和消费者提供的贷款超过24亿英镑,其中商业贷款14.9亿英镑,同比增长99%;个人消费贷款9.09亿英镑,同比增长66%。加上3亿英镑的P2P票据融资规模,2015年英国P2P网络借贷总额27亿英镑,占全部替代金融总额的86%。而P2PFA的最新统计显示,到2016年二季度末,英国通过P2P网络借贷发放的个人和商业贷款达58亿英镑,放款人(投资者)总数达到15万人,比2014年末新增5万人;借款人总数则达到33.2万人,比2014年末新增20万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受并参与这一借贷活动。 2、平台数量有限且市场相对集中。英国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不在少数,英国剑桥大学替代金融中心合作的平台就有86家(包括部分众筹平台)。而P2PFA的成员包括ZOPA共8家,这8家平台占了英国P2P网络借贷市场的主要份额,特别是Zopa、FundingCircle和RateSetter三家平台占比较高。截至2016年二季度末,Zopa、FundingCircle和RateSetter三家平台的累计交易规模、贷款余额、投资者人数以及借款人人数合计占英国全国比重分别达到71.2%、83.2%、93.5%和97.5%。从交易规模来看,FundingCircle后来居上,已经超越Zopa成为英国最大的P2P网络借贷平台。 3、产品形式多样且细分市场发达。P2P网络借贷最初主要以满足借款人信用卡透支还款和个人债务重组融资需求为目的,目前已经拓展到个人贷款(购买汽车等交通工具、房屋改善等)、中小企业贷款(扩张资本、补充营运资本、购买资产等)、专业贷款(票据融资、房地产抵押贷款等)等诸多领域。英国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在产品设置上注重细分,例如Zopa主要以服务个人消费贷款为主,Funding Circle以满足中小企业资金需求为定位,MarketInvoice专注于在线企业票据融资(类似于传统的票据保理或票据贴现业务),Wellesley & Co则专注于住宅地产投资。平台专注于某一类信贷产品,可以以更专业的服务帮助借贷双方识别、防范风险。 4、平台运营规范且风险控制良好。P2P网络借贷平台在英国受正规金融监管,并接受行业自律组织约束,平台运营较为规范。英国的P2P网络借贷平台通常至少会向注册会员公布平台上所有的贷款交易记录,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这一金融交易形式。平台的收益率、违约率则是信息披露必备的要素。英国也有平台停止经营的情况出现,但不像中国一样以欺诈跑路为主。此外,平台的风险管控能力较好,维持了较低的贷款违约率。Zopa平台2014年和2015年实际坏账率为1.46%和1.15%,对应的投资者年化收益率约6%;Funding Circle平台2014年和2015年实际坏账率为2.9%和1.2%,对应的投资者年化收益率则为7.6%和7.8%;RateSetter平台2014年和2015年实际坏账率为2.95%和1.74%,对应的投资者年化收益率则为4.5%和4.8%。整体来看,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贷款违约率呈现逐年下降态势。 二:英国P2P网络借贷规范发展的原因分析 P2P网络借贷的兴起有着一定的历史环境因素,互联网发展突破了信息流面临的地理、专业能力和物质成本等方面的制约,以较低成本解决信息的分散和不对称问题,使得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贷突破了熟人、地域的条件限制;消费者倾向于直接交易则使得“去中介”受到广泛欢迎。不过除了这种普遍因素,英国P2P网络借贷规范发展更应归功于以下五大方面。 1、市场因素:金融创新和市场需求的匹配。为什么全球首家P2P网络借贷平台在英国出现?实际上,现代金融史上很多金融创新都源自英国,例如我们耳熟能详的透支、信用违约互换等等。英国作为老牌国际金融中心,无论是金融人才和资源集聚,还是创新意识,在全球都是居前的,经验和知识的积累对于创新必不可少。当然,P2P网络借贷这一概念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基于传统金融实践经验派生而来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实际上是将两个市场组合在一起,一个是借款市场,一个是贷款市场。Zopa创始人基于EGG的成功经验,挖掘了这两个市场中潜在机会:一是一些信用良好但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的人群,例如没有全职工作的临时工,需要新的贷款机会;而是一些社会精英乐于直接为他人提供贷款并了解资金的用途,且P2P网络借贷可以当作其分散投资的新工具。 2、政府因素:政策认同与引导激励措施并举。英国政府十分重视包括P2P网络借贷在内的替代性金融发展,鼓励P2P网络借贷等替代金融模式发展成为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英国政府对P2P网络借贷的支持不是停留在口头上,而是真金白银的投入。政府支持与P2P网络借贷平台更好服务中小企业形成良性循环,P2P网络借贷在英国中小企业贷款和消费贷款中的市场份额不断提高,也是进一步得到政府大力支持的重要原因。2013~2015年,英国中小企业在P2P网络借贷平台上的商业贷款要求获得融资的比例为22.7%,平均贷款规模76.287万英镑,平均放款人人数为347个。2015年,英国为10000家中小企业提供P2P网络借贷商业贷款总额(不包括房地产行业贷款)达8.81亿英镑,相当于2014年英国中小企业贷款的3.9%。特别是,2015年通过P2P网络借贷平台获得的小企业贷款占英国当年新增小企业贷款总额的13.9%。 3、监管因素:容忍创新与加强引导并重。英国的金融发展政策环境较好,金融监管体系较为健全,政府对P2P网络借贷的监管主要由金融服务局(后转到金融行为监管局)负责,由其制定监管政策、目标指引、设计指标并开展监督;P2PFA作为行业自律组织承担实质性监管任务。监管重点是保护消费者权益,防止消费者损失和欺诈事件的发生。截至目前,P2PFA会员包括Zopa、RateSetter、Funding Circle、ThinCats、Landbay、LendInvest、LendingWorks和MarketInvoice八家。2012年6月,P2PFA出台了操作指引,要求成员单位必须遵守基本原则。2014年6月,P2PFA还出台了违约率计算标准,对不良贷款、资本损失或违约进行了界定,并明确了违约状况的月底报告制度,协会会员按照这些标准计算自己平台贷款的违约率并对公众公开。P2P网络借贷在英国最初接受金融服务局的监管。金融服务局认为,P2P网络借贷属于证券业务类型,P2P网络借贷平台则被界定为证券经纪商,需要到金融服务局注册登记才能经营。 4、运营因素:良好的法律环境和合理的风控措施。前面提到的监管、自律都是P2P网络借贷发展的重要环境因素,除此之外,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征信体系的完善也是不可忽视的条件。在法律方面,主要是对P2P网络借贷性质的认定(这已在监管规则中明晰)、高利贷法的限制等。对普通法系(美国、英国、印度和肯尼亚)和大陆法系(意大利、巴西、德国、芬兰、中国和韩国)不同国家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比较研究显示,相对于大陆法系国家,英国等普通法系国家的P2P网络借贷的贷款规模更大、利率更低,偿还期限也相对要长。在征信体系方面,英国具有相当完善的个人信用评分制度,这一方面可以用来判断借款人的违约风险水平,另一方面通过社会征信体系对借款人形成一定制约。 英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风险控制措施十分丰富。Zopa倡导分散投资,把放款人的投资金额划分到不同的项目,同时将其从借款人处收取的一部分费用存入安全基金,当借款人出现贷款逾期达到4个月后,由安全基金为放款人代偿本金和利息。 5、主体因素:专业的机构投资者和先进的投资技术。P2P网络借贷发展的基础是要吸引足够的投资者(放款人)参与。是什么吸引了英国投资者参与?Nesta2014年的调查显示,收益是英国投资者追求的主要目标。其中,82%的P2P商业贷款放款人将获得回报作为最重要的考量因素,78%的P2P个人贷款放款人将利率高低作为最重要的考量因素。越来越多的平台为投资者提供自动投资工具,消费者的金融专业知识水平对其投资已越来越不会构成制约。越来越多的机构投资者成为P2P网络借贷平台上的放款人。剑桥大学替代金融研究中心的统计显示,2015年英国的P2P网络借贷中,机构投资者占消费贷款的32%,占商业贷款的26%。机构投资者与个人投资者的最大不同是,二者对潜在借款人的评估方式不同。个人投资者可能会通过浏览潜在借款人的“贷款列表”,凭直觉和个人喜好做出放不放款的决定,会有一定的情绪化投资;机构投资者则具备技术和金融资源优势,更专业,可以更有效地甄别借款人信用质量。结果是,“质量”较高的借款人从机构投资者手中获得贷款,个人投资者只能从“质量”较低的借款人中选择放款对象。 三:对规范我国P2P网络借贷发展的启示 以上梳理了英国P2P网络借贷规范发展五个方面的“秘笈”,照搬照抄肯定不是办法,毕竟体制机制环境有很大差异。但对于一个新兴行业的发展,特别是在我国P2P网络借贷发展风险积累并已经局部显现的背景下,英国经验确有诸多值得借鉴的地方。 1、行业定位需清晰。在金融压抑普遍、民间融资阳光化诉求等因素促进下,我国P2P网络借贷的实践超前于监管,并因为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备、投资者不成熟等客观约束而演变出了各种各样的业务模式。作为传统借贷市场的补充,其在各类细分市场和“长尾”市场的发展前景就很可观。在研究制定我国P2P网络借贷行业发展政策时,不仅要看到对P2P网络借贷加以规制的必要性,也要发挥其服务实体经济的积极作用。我国P2P网络借贷在金融压抑的环境下有着更强的生命力,支持P2P网络借贷有序发展,可以满足实体经济发展需要,可以打破金融产品垄断格局,可以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同时也是民间融资实现阳光化的重要途径。建议赋予P2P网络借贷平台合法地位,明确其作为市场化融资或信息主体的业务范围和功能定位,以此确定其在当前金融体系中的角色,并据此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2、监管思路需创新。P2P网络借贷本质上是借贷业务的互联网应用。互联网不仅是贷款活动赖以开展的技术平台,更是资源平台。对于P2P网络借贷的观察和判断,不能停留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视角内。建议给予其在创新方面更宽松的空间,防止监管过严对创新的抑制。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P2P网络借贷在在运营和内部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特殊性,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出台不适宜的监管措施。监管重点应是发挥P2P网络借贷的效率优势,防范系统性风险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此外,鉴于金融抑制是中国P2P网络借贷发展的一个特殊制度背景,监管部门要做的不仅仅是参照国外P2P网络借贷的监管经验来制定相应的监管政策,还要考虑更为根本的体制改革问题。当然,在维护P2P网络借贷创新精神和普惠特性的同时,对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金融违法犯罪行为更要及时加以整治。 3、行业自律需强化。在P2P网络借贷回归到小额、分散的基本模式情况下,可以以行业自律为主对其进行规范,借助市场竞争力量实现平台机构的自我淘汰。行业自律与监管之间存在微妙的替代关系,如果行业自律充分发挥作用,监管的态度和强度都会趋于缓和,从而减少对行业发展的强制干预。当前行业自律的重点是要设立行业标准,在经营资格、业务运转、信息披露、资金管理等方面制定明确规则,建立市场认可的机构信誉机制,接受公众监督,并应有相应的处分机制。平台则应建立完善客户信用评价机制,采取有效手段对借款人进行识别认证和信用评价,防范借款人交易欺诈、融资诈骗。有必要建立合格投资者制度,确保参与平台的放款人具有一定的金融知识、风险识别能力和承受能力。在征信不健全的情况下,推动行业内部实现信息共享和交换机制,推动与外部征信系统的对接。 4、发展环境需优化。社会征信系统不完善、不开放是我国P2P网络借贷发展的核心障碍。由于社会征信体系不健全,P2P网络借贷的信用评估缺乏基础支撑,贷款难以根据风险准确定价,风险管理的效率也必然大打折扣。P2P网络借贷平台无法与官方征信系统对接,意味着借款人的信用违约成本也较低。此外,社会征信体系不完善还表现为投资者普遍缺乏信用风险意识,特别是放款人的刚性兑付要求强烈,这也是迫使平台采取多种增信手段的原因。针对这一问题,一方面应鼓励民间征信机构加快发展,另一方面为平台对接社会征信体系提供更多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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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互联网金融或被严格限制准入门槛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23日在京发布的《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报告(2016)》指出,由于涉及日益庞大的资金规模和公众的利益,未来将会进一步规范互联网支付行业准入与退出机制,严格限制互联网金融准入门槛,减少潜在风险的产生。 报告认为,根据互联网金融不同模式的特性,相关监管部门或将对部分模式设立资本金、风险控制、人员资格等准入条件,并对同一模式中的不同业务实行差异化的准入要求,以此排除不合格企业,不给“伪金融”平台可乘之机。同时取缔涉嫌非法集资、自融、类似庞氏骗局等具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互联网金融平台。 报告指出,实现普惠金融是互联网金融真正的发展目标。未来将积极推动传统金融的互联网化,通过互联网银行、互联网证券和互联网保险,有效化解传统金融行业的高渠道成本问题,提高金融效率,方便和惠及普通百姓。报告建议,要完善征信体系,增强互联网金融信息透明度。针对跑路事件不断爆发的情况,应建立征信管理规划,明确征信部门的运作规则和定位。 互联网金融发展如火如荼,现在正是介入最佳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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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银企联通”互联网金融平台启动
23日下午,海南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海南省中小企业联合会、省中小企业投资服务中心共同发起成立的互联网金融专业平台——银企联通正式启动。 据海南银企联通金融服务中心主任龚新成介绍,银企联通旨在通过互联网和银企协作机制,搭建一个社会资金与企业项目开放式对接的专业性平台,为海南中小微企业解决投融资困难,着力打造一个海字头、旗舰型、冲锋舟式的投资经营管理平台。 龚新成说,银企联通将选择最优良的企业和最优质的项目与社会资金实行开放式对接,致力于开通千家万户与万千企业24小时财富直通车,既帮助广大企业解决投融资困难,又帮助广大群众投资理财利益最大化,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普惠金融与金融普惠,力促民营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为确保该平台在国家法律与政策框架内安全稳定运行,发起单位组织专家进行了反复论证,充分汲取业界的经验与教训,力求扬长避短,尤其与第三方支付及国有专业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由银行对所有进出资金全程监管托管。 此外,邀请海南区域六大专业银行作为平台的战略支持与协作单位,并由海南省金融监管机构联合监督运行,海南省企业信用担保与法律维权24小时跟踪服务,确保用户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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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CRM出台 放宽丰富债市避险工具
债市违约频发,中国版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升级。 9月23日,银行间债市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发布修订后的《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试点业务规则》(新版CRM或《业务规则》)。 在此前已有的两份产品信用风险缓释合约(CRMA)、信用风险缓释凭证(CRMW)的基础上,新版CRM推出了信用违约互换(CDS)、信用联结票据(CLN)两份新产品,进一步填补了中国信用衍生品市场的空白。 新版CRM建立了CRM业务管理“大规则+子指引”的伞形框架,在明确管理框架的基础上,再以单个产品发布指引的方式明确每个产品的规则要求;具体产品的上线还要待市场成员的准备。 据接近交易商协会人士称,此时推出新版CRM,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旨在丰富市场参与者风险管理手段、完善市场信用风险分散分担机制,同时降低发行成本、提高交易效率、避免投资脱实向虚。 记者获悉,交易商协会下一步还将推出包括备案资质及配套操作规则的具体操作文件。 2010年10月交易商协会已经推出CRM,但由于彼时信用债市场没有违约现象,投资者对其需求不高,该产品“叫好不叫座”,五年多来只发行了不到20亿元的总规模,目前已全部到期。 8月24日,中信建投创设登记了2016年第一期CRMW,距离此前最后一次发行CRMW产品的已有五年之久,被市场视为CRM重出江湖。 今年以来,债市各种花样违约,信用风险事件逐渐增多,债券投资人在集体维权过程中比较被动,市场成员对CRM等信用风险管理工具的需求不断增加。在此背景下,交易商协会组织市场成员成立工作组,修订完善了2010年10月推出的旧版业务指引。 新版CRM主要内容包括参与者的资质、凭证类产品的创设备案、信息披露及报备、风险控制与管理等,通过前述四个产品的指引,明确具体产品的管理要求。 其中,CDS是盯着参考实体相关债务的信用风险,由卖方为买方提供风险损失保护的双边合约;CLN是附有现金担保的信用违约互换产品,投资者购买信用联接票据,在未发生信用事件时取得本金的利息和信用违约互换保费的双重收益,在发生信用事件时用认购的本金向发行主体进行担保赔付。 在市场人士看来,新版业务规则的最大亮点就是,风险缓释的范围扩大到发行人的“前世今生”,即从此前盯住单一债项的信用风险,扩大为盯着整个发行人的信用风险,覆盖范围包括债务发行人未来发行的信用债和存量信用债。 此次新规放宽了市场进入门槛,将原有CRM参与者的资质门槛从核心交易商,扩大到一般交易商,并从控制风险的角度在交易机制上分层——核心交易商可与所有参与者进行CRM交易,一般交易商只能与核心交易商交易。 核心交易商包括金融机构、合格信用增进机构,杠杆可放大至五倍;一般交易商包括非法人产品和其他非金融机构等,杠杆只有一倍。 对于CRMW和CLN等凭证类型风险缓释工具产品,保留凭证类产品的资质要求(40亿净资产的设立门槛)。同时,为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新版规则进一步简化创设流程,取消了专家会议制度。由创设机构自主创设产品,协会对创设产品的披露信息进行形式审核后,由投资者自行认购并在二级市场交易流通。 目前债市信用风险加大,刚兑打破,投资者购买债券时将不能再“买债看爹”或只看重收益率,而忽视其信用风险。此前由于缺乏市场避险工具和风险合理定价,投资者只能无奈地呼吁金融机构抵制违约的债券发行人。 网贷财经分析师指出,CRM的进一步完善将使得债券市场对信用风险的定价更加合理,有利于市场有序违约、保护投资者权益,建立风险分担的市场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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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金所与四家银行磋商香港IPO 或明年上市
9月23日,知情人士的消息称,陆金所与四家投资银行商讨赴港IPO(首次公开招股)事宜。陆金所回应记者,对此消息不予置评。 该知情人士称,这四家投行分别为中信证券、花旗集团、摩根大通和摩根士丹利。目前,上市时间和规模尚未确定。但陆金所首席财务官(CFO)郑锡贵上个月曾表示,陆金所正在筹备IPO事宜,或于2017年底前赴香港上市。 据报道,陆金所之前曾考虑在上海进行IPO,但由于“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最终删除了关于“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板”的内容,陆金所心决定转而奔赴香港上市。 陆金所创建于2011年,主要业务是为个人投资者与贷款金额约为1万美元的借款人牵线搭桥。陆金所目前拥有1000多万名注册用户,2015年总交易额为433亿美元。如果能顺利登陆港交所,陆金所有望成为第一家在香港上市的P2P平台。 此前有知情人士称,陆金所IPO最多将融资50亿美元。陆金所的第一大股东是中国平安保险集团,后者持有陆金所47.5%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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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平台被EDI整懵 部分中介也搞不定
EDI办证价格一路水涨船高,“黄牛”要价从3000元至数万元不等 眼下,网贷平台仍处在懵懂中。“我们到底是办ICP证还是EDI证?到底通过什么渠道去办?” 随着银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出台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一时间,网贷平台需要办理“ICP许可证”的消息让其措手不及。然而当众多平台还在为如何申请ICP许可证发愁的时候,又有传闻称监管层要求的并不是ICP许可证而是EDI许可证。实际上,ICP许可证和EDI许可证同属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而前者是针对信息服务业务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后者是针对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 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业内对于P2P的证照问题存在普遍的认识偏差,不管是ICP许可证还是EDI许可证,都只是在备案存管完成之后的流程性工作。在平台完全合规之后,金融办开具推荐函并最终办理ICP许可证或EDI许可证应该是水到渠成的。” 但是,无论是办ICP许可证还是EDI许可证,多位平台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都表示目前并不容易申请。因此,许多中介机构从中看到商机,大力开展代办业务。据了解,申请办理EDI许可证除了基本的门槛以外,还需向省级通信管理局提交11项材料。而某中介机构对记者表示,若通过他们代办只需要提供简单的5项企业素材,并保证百分之百拿到许可证。办证价格也一路水涨船高,目前市场上代办的价格从3000元至万元不等。而在工信部网站,申请电信许可证都为免费。 不过也有中介对本报记者肯定地表示“搞不定”,“目前,如果是P2P平台作为主体申请EDI许可证,绝对是办不下来的,去年11月22日以后就收紧了。如果其他中介能代办,那在办理期间肯定是要改网站内容的。” 《暂行办法》说法不明确 业内对许可证解读有偏差 根据工信部2015年12月份发布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5年版)》,增值电信业务包括两类:第一类包括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内容分发网络业务、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和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四种业务;第二类包括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呼叫中心业务和信息服务等六种业务。 之所以业内被到底该办ICP许可证还是EDI许可证搞得一头雾水,原因在于这两种许可证同属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ICP许可证是针对信息服务业务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而EDI许可证则是针对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在《暂行办法》下达之初,业内都认为网贷平台需要办理ICP证,而近期工信部官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则表示,网贷机构要拿的不是ICP许可证,而是在线数据与交易处理许可证。工信部前期在银监会和金融四十人会议上做了相关解读,这个月底还会跟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作进一步解读。 因此,许建文表示,现在业内对于P2P的证照问题存在普遍的认识偏差,不管是ICP许可证还是EDI许可证,都只是在备案存管完成之后的流程性工作。在平台完全合规之后,金融办开具推荐函并最终办理ICP许可证或EDI许可证应该是水到渠成的。在他看来,办理ICP许可证或EDI许可证绝不是监管层的目的,而是检验合规进程以及平台资质的手段。“对P2P平台来说,最为关键的依然是业务合规、银行存管和主管部门备案,这些才是当下最紧要的也是付出较大成本和时间才有可能解决的事务,而许可证则是上述条件达成后的一个流程性事务,只需要耐心等待监管层的进一步指导意见,遵照办理即可。” “各大网贷机构需办理EDI许可证,也是网贷行业的‘互联网’属性的要求,作为撮合式交易平台,网贷平台为投融资双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并涉及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对硬件、系统要求较高,因此监管部门现在通过已经十分成熟的电信业务管理体制,来规范网贷行业的业务系统,我认为是十分明智的做法”,目前已拥有双证的某平台创始人胡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设置这个门槛,是助力整个互金行业从“野蛮生长”过渡到“规范发展”的必修课。一方面,那些经营不完善、运作不合规,乃至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平台将被加速淘汰,行业环境将得到进一步净化,一个更为良性健康的互联网金融生态圈将逐步形成。另一方面,可以促进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优中选优,促进行业内监督与自律氛围的形成,引导平台走向合规合法的发展之路。 许可证申请有门槛 部分中介表示“搞不定” 正如胡新所言,EDI许可证给行业设置了门槛。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办理这类许可证对网贷平台而言也存在一定难度。数据统计显示,在2235家P2P平台中,截至2016年9月7日,约有243家平台拥有有效的ICP经营性许可证,约占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总数量的10.87%。与此同时,截至2016年9月19日,约有31家平台拥有有效的EDI经营性许可证,约占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总数量的1.4%,而同时拥有双证的几乎寥寥无几。 据业内人士透露,要获得这个许可证,相关部门对公司运营主体的背景、股东结构、 运营业务模式、盈利情况、系统安全性都有着严格的考核标准和机制。在申请EDI许可证时,平台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同时还须由第三方机构对平台的网络交易系统进行安全防护评测并出具报告,达到相关标准方可获得EDI许可证。 具体来说,申请办理(EDI)在线数据与交易处理业务许可证首先有前置条件,包括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公司属于全内资企业、公司有固定的办公地址及场所等5个条件。同时,平台还需向省级通信管理局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书面申请,公司最近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法人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验资报告及电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会计资料,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实施计划和技术方案等11项材料。 胡新对记者介绍道,他们所属平台于2015年7月申请EDI许可证,11月30日获得批准,12月24日拿到证书。“EDI许可证申请时长5个月,ICP许可证申请时长达一年。EDI许可证的申请过程中被打回过几次,均是因为资料提交不充分,但补充相关材料后很快获得通过。申请过程中主要的障碍只是缺乏相关人力协助申请过程,公司资质完全吻合申请要求。” 5个月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对于整改期只有12个月的网贷平台来说显然十分紧迫,所以近期代办EDI许可证的中介开始活跃起来。记者咨询了某中介,他告诉记者,通过他代办EDI许可证不用提交通信管理局要求的11项材料,只用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审计报告、社保证明及员工证明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几项简单材料即可。还有中介表示,目前审批快的话要15个工作日,慢的话需要60个工作日,而且全国通办,可以办下来以后再打款。实际上,在工信部网站,申请电信许可证都为免费。而通过中介办理少则3000元,多则数万元。 不过也有中介在记者咨询时,肯定地说他们无法为网贷平台办理EDI许可证。“从去年11月22日以后,就没有再批过网贷平台这样的金融主体的许可证,上面已经收紧了,给钱这个事也办不了。”当记者表示有其他中介机构表示能办还给出了报价时,他则说,如果能办那肯定也是改网站了,也就是说在申请的期间内修改网站内容,根本看不出是网贷平台。对于修改网站进行许可证的申请未来是否会被查的疑问,他表示肯定不会,“我们办都是走关系的,没人会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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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诚金融连发公开信 呼吁CEO回公司履职
继9月20日发布《致所有投资人的紧急公开信》后,国诚金融今日连续发布两封公开信,强调只是临时限制提现,并非清盘解散,第二大股东温征仍被公安机关羁押,并呼吁CEO王建章尽快返回公司。 在《致全体投资人的公开信之二》中,国诚金融强调目前只是临时限制提现,并非清盘解散。 同时,国诚金融表示,近几日有部分投资人至公司了解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公司均予以配合,但不能接受个别投资人提出的线下兑付或者所谓的“私下和解”方案,兑付计划依然依据国诚金融线上规划统一安排,具体方案将于9月30日发布。 此外,国诚金融为尽快恢复正常运营需要召开临时股东会,发布了《致全体股东的公开信》,呼吁CEO王建章尽快返回公司。 与此同时,国诚金融公布了目前各位股东的持股比例及股东现状:执行董事劳婕怡占股41%;温征占股39%,目前在公安机关羁押;王建章占股20%,目前请假中。 据报道,国诚金融联合创始人兼CEO王建章已经于7月份离职,但未得到股东会的批准和办理相关工作的交接。知情者透露,王建章受到其他股东的人身威胁和线上大户投资者的非善意警告,在外地躲避。已有近4个月未正常上班,履行其运营工作。 此前9月20日,国诚金融发布《致所有投资人的紧急公开信》,称公司抵挡不住短期内大规模的挤兑提现,决定即日起启动紧急临时应对方案。 具体应对方案为:1.2016年9月14日零点以前所有申请提现的资金,国诚金融将继续按照T+1规则正常完成兑付;2.2016年9月14日零点以后所有申请提现的资金,国诚金融将暂时予以限制,具体体现规则将在2016年9月30日通过官网公布。 为了维稳投资人,国诚金融强调,其每个项目都是真实可靠的,所有项目债权都有上海本地房产抵押做保障,至于投资人的利息部分将由债权变现后的盈余按比例支付给投资人。 至于本次事件产生的原因,国诚金融在公开信中指出“是由国诚金融内部股东温征的个人原因所致。 而就在前一日,国诚金融联合创始人兼副董事长温征被警察带走,疑似国诚金融内部斗争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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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求:不能用传统金融监管衡量线上金融
9月23日消息 2016博鳌观察金融创新峰会今日在京举行。本届峰会以“新科技、新理念构建新金融”为主题,邀请国内外专业人士就如何充分利用科技与业态创新,推动金融发展、促进中国金融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进行深度探讨。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吴晓求教授发表了主题演讲。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 吴晓求 吴晓求在演讲中指出,中国的金融现在迎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时刻,要在有限的时间完成中国金融的开放。我们目前在人民币的国际化和市场体系的开放两方面多做的不够,要加以推进。 此外,当下的重要任务还包括推动中国金融结构的证券化、推动整个金融体系市场化的改革和推动中国金融数字化的改革。 对互联网金融近期出现一些问题,吴晓求认为关键是因为监管准则没制定出来。他表示,我们通常是用传统金融的监管准则去衡量这些线上的金融业态,这是有问题的。要把传统金融和线上金融区分开来,它们的表象虽然一样,但基因是不同的。现在出现乱象既有从业者的问题,更有缺乏有利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监管准则方面的原因。监管政策制定之所以落后于行业发展,是因为不知道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源在哪里,它的风险特点是什么。吴晓求表示,互联网金融最重要的是透明度。 以下为吴晓求的演讲实录: 吴晓求:周大使、李行长、各位来宾,非常荣幸参加2016博鳌观察金融创新峰会。中国的金融实际上迎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时刻,就是它在很多方面都在推进改革,应该说我们在过去的很多年,我们当然做了一些改革,但是应该说步伐是比较小的,主要是在这几个方面应该在有限的时间内都要展开,一个就是中国金融体系国际化的一个改革,一个推进,这实际上是中国金融的开放。这个涉及的内容非常多,当然涉及到开放的时候,我们是比较谨慎的,当然开放最重要的是我们大家都知道两个方面,一个是要推动人民币的国际化,当然国际化的进程现在有加快的趋势,我们还没有完成第一阶段国际化的任务,我们具备了第一届目标实现的所有条件,只不过我们要择时去完成。还有个就是我们整个市场的开放,体系的开放,这个做得更不够了,虽然我们的资本市场通过QF和IQF和沪港通以及即将进行的深港通,当然这是非常小范围的开放,这个开放不是全面的开放,应该说离我们构建全球金融中心的构想还有很大的差距,到2020年要把上海建设成为与当时中国经济相匹配的国际金融中心目标的话,我想可能我们要加快,不然我们是完成不了的,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任务。 中国是个大国,中国的金融如果不开放,中国的金融如果不是一个国际金融中心,中国的人民币如果不是一个重要的货币的话,我们很难说我们是一个大国,特别是从金融的角度来看,你说它是一个大国金融,没有人相信,所以我想这些都和中国未来的经济可持续增长以及它未来的地位目标应该相匹配。 第二个很重要的任务是推动中国金融结构的证券化,最重要的就是在整个金融资产结构中,我们的金融资产中证券化金融资产的比重应该说这些年没有提高,如果说国际化的目标主要是要提升中国金融在全球的影响力以及在全球配置资源,在全球分散风险这样一个战略目标的话,那么要推动中国金融结构的证券化显而易见是这个金融体系富有弹性,它可以很好吸收风险,可以完成融资到财富管理功能的转化,因为一个国家的金融如果所有的功能重点都在融资上,这个金融还是落后的,应该说金融更重要的是给社会提供投资或者财富管理功能,为此它就要创造大量可以组合、流动的资产,如果没有这些东西的话,你的财富管理功能是不可能实现的,可以组合、可以流动,同时可以让风险组合开来的资产显而易见是证券化的金融资产,所以为什么中国现在房价还在大幅度的上涨,虽然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但是中国金融的不发达显而易见是很重要的原因,因为你没有给社会提供一个和风险相匹配的,或者说在不同层次匹配的金融资产,你没提供出来。所以证券化的金融资产主要是改善它吸收风险的能力,提高这个国家金融风险的弹性,同时完成整个金融功能的转型,这个任务非常重要,现在我们证券化金融资产比重大概只占20%到25,美国是80%,日本是50%左右,从金融角度来看,我们还是一个相当落后的国家,但是要提高证券化金融资产在整个金融资产的比重,实际上我们观念约束太多,束缚太多,我这里不展开讲了。 第三个,推动整个金融体系市场化的改革,市场化的改革主要是要加强竞争,同时要对各种重要的指标和参数进行市场化的改革。市场化改革的核心是要提高金融的效率,同时完成整个金融体系对风险的定价能力,如果说我们的市场化程度很低,我们整个金融就无法对资产和风险进行定价,如果对资产和风险无法进行定价,那么这个交易是不公平的,或者交易效率是低下的,这也有利于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出现,没有这个东西就很难说你的金融体系是市场化的,因为投资者没有选择的空间,那也就说明它的市场化程度是比较低的。我们有时候会错误的理解,以为市场化的改革是用民营资本开设几家民营银行,它更多的是放在这个层面上,实际上我们整个金融体系的市场化改革并不完全在这些方面。 第四是和这个论坛有关系,就是中国金融数字化的改革,或者说数字化的趋势,这应该说是非常明显的。现代信息技术包括通讯技术对金融颠覆性的影响正在显现,其中数字化最重要的实际上是互联网化和区块链技术,互联网或者信息技术这一块对金融的影响力、颠覆力应该说显现出来了,因为中国金融刚才李扬教授谈到了,中国的金融实际上要实现普惠性,普惠性的核心内容就是说让投资者,让金融服务的需求者有广阔的选择空间就可以,至于成本和收益他自己会进行比较,问题的关键是现在很多中低收入阶层包括中小微企业虽然愿意付出相对高的成本,但是他也得不到相应的服务,因为它的门槛太高了,所以我们要创造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和产品,这样在线下在传统金融体系里面是很难创造的,所以要靠线上来创造,靠互联网金融来创造,所以我对互联网金融有很高的评价,它使得传统金融的长尾客户得到了服务,比如说支付,在传统金融条件下,他还是很难的,因为互联网金融有很多业态,当然我们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P2P,而且P2P又是出事最严重的小分支,尤其P2P是披着外衣的,它虽然有个电脑,虽然有个小网络,但是你不要把它放在互联网金融,它让互联网金融污名化了,真正的互联网金融不是这个,真正的互联网金融排在第一位的一定是支付,我们大家都知道,我们线上支付比线下支付要快捷得多,要方便得多,要有效得多,而且也安全得多,有人老说网上金融功能实现的方式,老说它不安全,我从不认为,因为大量的数据证明,网上的这些东西比线下的数据可比性不会比它们高,包括网上支付,所有第三方支付的安全性实际上要高于线下,但是因为我们会通过对假的P2P跑路现象,它会对所有互联网金融业态进行扼杀,我就不理解,比如说我们为什么要出台一个线上支付第三方支付很小的额度,当然对于年轻人一天比如说支付一两千块钱没问题,如果超了就不行了,逼他回到传统金融体系中来,这个思路有问题,所以我对央行第三方支付的管理办法提出了批评,因为它没有顺应这个趋势,它让客户在线上支付有很大的障碍,我们所有的监管都是要让客户提供最大的便利,同时防范风险,这是一个基本的准则。 当然了,对于P2P和众筹其他的方式,这个监管标准实际上还是比较明确的,互联网金融除了支付以外的其他业态,之所以出现一些问题,其关键是我们的监管准则没制定出来,我们不知道哪些东西是不允许做的,我们也不知道我们监管的重点在哪里,我们通常是用传统金融的监管准则去衡量这些线上的金融业态,这是有问题的,因为你相当于拿治疗传统感冒的药去治疗H1N9的貌似感冒实际上不是感冒,所以这个东西要分开来,它们的表象是一样的,虽然它们的基因是不同的,所以我们出现这些乱象有从业者的问题,更有我们监管者没有制定一个有利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那个准则,它之所以制定不出来,是不知道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源在哪里,它的风险特点是什么,这是至关重要的。在我看来,互联网金融最重要的是透明度,互联网金融你不能拿资本金来做,证券公司是资本金,这些东西都不是互联网金融监管准则的起点,所以说我想这些东西要把它想透,我们核心是对新的金融业态缺乏深入的研究,我们对新鲜的事物还是要系统深入的研究,我们在找到有利于这个东西发展,同时也能够约束它风险的监管准则制定出来,我想它就会走向健康发展之路,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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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储加息压力暂缓 关注加仓基金机会
美联储宣布9月不加息,保持0.25%—0.50%的现行基准利率不变。周四A股市场跳空高开,有基金认为此消息对A股影响偏多。对应到基金投资上,业内人士认为,可以关注市场震荡调整中出现的结构性机会。 美国暂不加息或减轻A股压力 美联储宣布,将保持0.25%-0.50%的现行基准利率不变。自2015年12月9年多首次加息以来,联储迄今已连续六次会议按兵不动。联储声明没有暗示下一次加息的时间。业内人士普遍预计,最多在今年12月加一次息。消息宣布以后,A股市场即以高空跳开作为回应,随后高开,截止收盘,地产股表现强势,万科A接近涨停。 博时基金宏观策略部鲁旭认为,美联储内部产生的分歧加剧,偏鹰派的人数增多,有三位委员有加息要求,但从耶伦偏鹰派讲话看,加息或不会很远。考虑到美国大选的问题,12月份加息概率较大。所以可以预期,10月底至12月中的这段时间内,黄金和新兴市场股市会因为加息预期升温有下行压力。 前海开源杨德龙认为,2016年美联储加息的可能最多一次,目前美国加息的条件并不成立。虽然非农和CPI的数据都处于不错状态,但是其走向并不明显。美国的经济复苏需要大力发展制造业,冒然加息会影响出口,冲击美国经济形势。现在的美国的经济数据虽然良好,但是仍处于弱复苏的状态。不加息,美元走弱,促进大宗、原油交易,才有可能更好得促进美国经济的发展。而对于A股市场的影响,杨德龙则较为乐观,他认为A股有望变盘向上。 基金投资关注结构性机会 不过,自8月16日上证指数创下3140点阶段性高点之后,A股市场已经连续多日震荡下挫。截止9月22日的26个交易日中有21个交易日上证指数的单日振幅小于1%。在连续震荡期间,环保、电子、高铁等板块表现较强势,明显跑赢大盘。而相关基金收益也较为领先。 数据显示,自8月17日至9月21日,权益类基金最高涨幅超过7%。工银瑞信信息产业累计收益率为7.32%,排名第1,该基金为电子信息产业主题基金,配置与市场行情节奏相吻合。博时卓越涨幅次之,为7.02%。从配置看,今年二季度末博时卓越品牌的行业配置较为分散,风格以精选个股为主,前十大重仓股包括大亚科技、建研集团、联发股份、广东明珠、九牧王等。交银新成长则以6.16%的涨幅排在第3位。 此外,国泰成长优选、国泰金鑫涨幅超过5%,交银阿尔法、国泰事件驱动、添富环保行业等13只基金涨幅超过4%。 与此同时,重仓资源、农业、消费板块的基金回撤则较为明显。金鹰核心资源区间跌幅为10.74%,银河消费驱动、国联安主题驱动等多只基金跌幅超过7%。 对于基金投资策略,德圣基金研究中心认为,目前来看,市场仍为区间震荡模式,指数下跌后在3000—2950点震荡时间仍会较长,场外基金可以关注调整过程中出现的加仓机会。中期震荡上行格局不变,原有仓位持有不动。 众禄基金研究中心分析师表示,目前结构性机会比较多,可以关注主题行业基金和投资能力强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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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和资本:天使投资是覆盖率而不是命中率游戏
天使投资是覆盖率的游戏,不是命中率的游戏。 风和资本董事长,阿里巴巴前CTO,曾被评为“年度天使投资人”的吴炯这句话一出,全场大笑。而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源自于他犯过的错误…… 吴炯在2016创新中国总决赛暨秋季峰会的中国天使投资高峰论坛上说,当年他错过了滴滴,非常难过和惋惜,原因主要是逻辑,他们当时并没有把滴滴看作未来出行的入口,局限在了“叫出租车”上。 吴炯认为,天使投资比风险投资更早期,不应该追求命中率,而应该追求回报率和覆盖率。纠结的项目都应该投,有可能赢的都要去覆盖。 当然,想要做到这点,就要对领域有所了解,在看好的领域里多投,而且,要赶在投资的热点成型之前进入,不然估值太高根本无法进入。 那我们就沿着这样的逻辑,来看看投资人们都看好哪些领域。 1. 人工智能 原子创投合伙人袁帅认为,AI是一个可以连接各种领域的技术,现在很多的人说互联网+,但以后是AI+,人工智能很快会成为一种日用品,未来将有数以万计的创业公司会从事将人工智能应用于某一领域的工作。 2 AR/VR/MR 袁帅说,从PC端到网络端给无数的公司带来了机会,也给无数的公司带来了毁灭,我们现在正好处在上一个终端在走下坡路,但下一个终端还没有确定的阶段。目前有超过25家包括著名风头机构和HTC等公司在虚拟现实风投联盟(Virtual Reality Venture Capital Alliance)联合狩猎下一个独角兽。 3. SaaS 阿尔法公社创始合伙人兼CEO许四清认为,中国的SaaS市场几乎是零,SaaS公司在中国的规模只有一百亿美金,美国有六千亿美金,并且有庞大的人才库和资金支撑。 阿米巴资本管理合伙人王东晖说,未来的企业信息化是SaaS连接SaaS的世界。2016年移动互联网进入下半场,他们看好的方向是SaaS,从数据流到物流服务流,再到资金流的全面效率提升。看好的行业包括:传统行业升级(医疗健康,零售金融,教育等高天花板领域,以及生活方式升级),而SaaS的本质就是企业信息化,对比ERP,云端化和服务通过Internet和轻实施的特点。同时,中美相比较而言,SaaS是投资的价值洼地。 中国SaaS的成长和GDP不匹配的主要原因是,中国是成本驱动,而美国则是效率驱动。随着中国流量红利的消失,供需势力的逆转,没有SaaS,企业的效率就无法提升,信息流到物流,再到资金流就无法优化,工业4.0、大数据、人工智能都只能变成空谈。 4.泛娱乐 创享投资创始合伙人易丽君说,泛娱乐之所以能够发展起来,基于3点原因:第一,互联网大环境的变迁,这两年从工具变迁到了交易,再到提供服务,现在是内容和娱乐。第二,资本的迁移,早期资本不是很懂内容,因为娱乐内容是很难具像的,如今资金的涌入推动了资本的发展;第三,政策原因。 如何做好海外投资? 除了这些,今年还有一个热点,那就是资金出海,心元资本合伙人滑雪说,截至2016年,心元资本所投的国外项目有100家。 联想之星合伙人刘维说,资金出海是中国天使的全球野心,因为只投中国的项目,就算最后能够很好地退出,但天使基金还是希望投一些在世界范围内有影响力的公司。如果只待在中国,对于很多领域的判断会出现偏差。 但去海外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之所以选择人工智能这样一个非常细分领域,是因为中国机构并不具备判断美国的互联网项目的能力,因为它的核心是对人性的理解,以及对产业格局的理解。 给投资人的一些建议 1.对于吴炯的观点,天使投资到底是多投还是少投?紫辉创投创始合伙人郑刚有着不同的看法,他认为,必须结合,虽然要有一定的覆盖面,但不应该大规模地投,相比投赛道,机构应该精选一家去押。 2.投后怎么做?郑刚说,很多投资人希望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告诉所投企业如何去做,但最好的状况是不去束缚企业,在企业需要帮助的时候适当地给予帮助。但必须注意的是,当项目耗费投资人太多时间,就应该放弃。 3.天使基金应该投国内还是国外?郑刚认为还是应该以国内为主。 4.一流的背景和决心哪个更重要?决心。 5.用很多钱投,还是很少钱投?郑刚说,早期的基金要有足够的钱在后面跟投,才能获得足够的回报。因此,天使投资人应该关注早期,同时融足够的钱来进行后续投资。 给初创团队融资的建议: 1.做好自身定位,是模式驱动,技术驱动,还是融资驱动? 2.想清楚是要美元还是人民币?美元可以给项目很多时间,人民币时间较短。 3.认清商业本质,做一家有价值的公司。 梅花天使基金创始合伙人吴世春则认为,做投资最重要的是:投中独角兽。而创始人是企业灵魂,独角兽有共通特质: 1.产品思维、商业嗅觉、投资眼光 2.企业领袖、饥饿感 3.谦卑心、空杯心态 4.经得起折腾、丢得起面子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股权众筹平台,优质项目即将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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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领投5.55亿美元,Airbnb中国市场异动
Airbnb刚获得一笔数亿美元融资,开始在中国区正式招人,有点让人浮想联翩。 AIrbnb5.55亿美元融资,由谷歌和Technology Crossover Ventures领投。 AIrbnb最新估值300亿,融资总额最多可达8.5亿美元。Airbnb、谷歌母公司Alphabet,以及Technology Crossover Ventures均拒绝对此置评。 多方证据表明Airbnb其实目前资金充裕,但这笔融资可使其在IPO前有足够的现金流应对其上市压力,而且作为融资的一部分,Airbnb将允许员工出售所持股份,这部分股份总额约为2亿美元。 援引一方观点表示,Airbnb不太可能在近期上市,除非纽约和旧金山立法同意其民宿共享服务。 Airbnb与政府的博弈由来已久。比如今年6月,纽约州众议院通过一项新短租法,规定不超过30天的民居短租属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最高将罚款7500美元。该法案被认为是针对民宿平台AirBnb出台的政策,如今已被提交到州参议院。9月,Airbnb写了一封信给州长Andrew Cuomo,说他如果正式签署短租法,Airbnb将把政府告上法庭。 不过虽然纠纷种种,但Airbnb未被干扰,最近还在用科技增加用户体验。 例如,VR不是很火么,Airbnb就推出了 Sonoma Select项目,配合更先进的Matterport公司的技术,建立3D模型,让用户可以配合Gear VR等VR设备预先浏览住宿情况,并且一直在建设3D数据库。 而且Airbnb近日收购了西班牙P2P体验平台 Trip4real,上个月还与东京设计公司Go Hasegawa合作推出Samara社区项目,提供木制租赁房间,同时为提供旅客观光向导的当地居民付费,而且Samara计划所获得收入将会用于为改善当地社区生活和保护当地的历史文化,颇受好评。 不过,虽然2015年已进入中国市场,但Airbnb一直都是默默的,没有任何宣传,也无本土应用,规模不大,只靠口碑传播。但据靠谱众投最新消息,Airbnb这周已正式在中国区招人,准备建立研发中心,设立专门的产品和开发团队,而且称“占据世界人口约五分之一的中国,必然是我们的使命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所以,如果Airbnb用这笔融资正式进军中国市场,它的中国学徒们——小猪短租、木鸟短租等——是不是要开始头疼了呢?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股权众筹平台,优质项目即将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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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荣:数字普惠金融是解决难题重要手段
9月23日消息 2016博鳌观察金融创新峰会今日在京举行。本届峰会以“新科技、新理念构建新金融”为主题,邀请国内外专业人士就如何充分利用科技与业态创新,推动金融发展、促进中国金融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等问题进行深度探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原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李东荣发表对数字普惠金融问题发表了主题演讲。 李东荣 李东荣在演讲中指出,数字普惠金融作为新型数字技术和普惠金融理念深度融合的产物,正日益成为金融创新领域的焦点和热点。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既是顺应数字化时代的客观要求,也是解决普惠金融现实难题的重要手段。 他表示,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有以下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是数字化时代实现普惠金融目标的必然要求。 二、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是解决普惠金融共性难题的可行途径。 三、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是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的重要方向。 李东荣认为,发展数字普惠金融,一是要普及数字普惠金融的新理念,其核心要义在于运用先进数字技术,将金融服务的范围扩展到小微企业、欠发达地区与社会低收入人群等特殊群体;二是要注重发挥数字技术的创新优势,谁能够更早更好更安全地掌握和运用数字技术,并有效的解决普惠金融发展中所面临的难题和短板,谁就能在竞争中取得主动;三十要加强数字普惠金融风险治理,在发展普惠金融的同时,做好法律约束、行政监管、行业自律、企业内控以及社会监督五个方面;四是要构建良好的数字普惠金融生态环境。 以下为李东荣的演讲实录: 李东荣:尊敬的周文重秘书长,各位来宾、各位朋友,大家上午好!我很高兴出席今天召开的2016博鳌观察金融创新峰会。大家知道,作为新型数字技术和普惠金融理念深度融合的产物,数字普惠金融正日益成为金融创新领域的焦点和热点,放眼全球,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既是顺应数字化时代的客观要求,也是解决普惠金融现实难题的重要手段,具有积极的意义和实践价值。 第一,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是数字化时代实现普惠金融目标的必然要求。自2005年联合国首次提出普惠金融的概念以来,经过多年的实践发展,普惠金融的服务对象已经从最初的贫困人口扩大到以小微企业、农民、贫困人群等为重点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服务的主体也从单一的小额信贷机构拓展到传统的金融机构与新型的业态主体良性竞合的多元化组织体系,服务的内容从最初的扶贫融资逐渐涵盖支付、储蓄、信贷、保险和资本市场等更为广泛领域的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服务的手段从最初的机构网点甚至田间地头发展到网点+PC+移动端,多端并存,线上线下互动的多样化方式, 当前新一轮产品革命和便方兴未艾,数字化、新型化浪潮蓬勃兴起,数字技术在服务传播产业转型升级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随着数字化时代的深入发展,将会有更多的具有创造性和适应性的新型技术、商业模式、服务方式渗透到普惠金融的领域,在这样一个背景下,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是顺应数字化时代潮流,发挥我国互联网规模优势和应用优势的必然选择。 第二,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是解决普惠金融共性难题的可行途径。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在发展普惠金融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尝试,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根据世界银行在普惠金融指标上的最新数据,目前中国的大部分指标均排在发展中国家的前列,特别是帐户普及率和储蓄普及率等指标甚至显著优于G20国家平均值,当然,我们在列举上述这些进展的同时,也十分清醒的意识到,中国和全球许多国家一样,在发展普惠金融方面依然面临着服务不均衡、成本高、效率低、商业可持续性不足等一系列的全球共性难题,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普惠金融与数字技术加速融合创新,正在为解决上述难题解决一条可行的路径。 我们很清楚,在不久前杭州召开的G20峰会,通过了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这个原则鼓励各国建立可行的法律监管框架、数字基础设施和消费者保护体系,依托先进的数字技术来促进普惠金融的发展,由此我们可以预见在全球范围内,将会加速形成一个以数字技术为驱动的普惠金融新模式,进一步扩展普惠金融体系的辐射半径,有效的打通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使经济金融发展的成果惠及更广泛的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 第三,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是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的重要方向。近年来,在技术进步与金融发展的双重驱动下,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在呈现快速发展态势,发展普惠金融服务小微企业,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互联网金融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尚处于发展初期,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国家制定的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要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明确了当前以及未来较长的一段时期内,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主基调是规范发展,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的一个重要方向就是要有序的开展数字普惠金融的创新,全面提升互联网金融服务的能力和普惠水平,从而更好的满足社会大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 总之,作为金融从业者特别是互联网金融从业者,对于发展数字普惠金融的良好机遇和现实意义应该有清醒的意识,对于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标杆效应的数字普惠的道路要有紧迫感和使命感。 下面我就如何发展数字普惠金融谈一点个人的看法,供大家参考。一要普及数字普惠金融新理念。数字普惠金融的核心要义在于运用先进数字技术,在实现机会平等、商业可持续、价格可负担的前提下,将金融服务的范围扩展到小微企业、欠发达地区和社会低收入人群等特殊群体,因此要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产品设计和服务理念,真正关注普惠金融服务对象的需求、偏好和金融行为,要通过加强信息披露,建立服务标准,加强风险提示等多元化的手段,提高普惠金融服务的透明度,充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此外,数字技术本身是一种复杂的技术,当它应用于普惠金融领域时,不能可以把服务复杂化,而应该通过友好的操作界面实时的在线客服,通俗易懂的合同条款等手段,让服务变得更加容易操作。 二要注重发挥数字技术的创新优势,当前,在我们国家无网络不金融,无移动不金融,已成为数字化时代金融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在普惠金融领域,谁能够更早更好更安全的掌握和运用数字技术,并有效的解决普惠金融发展中所面临的难题和短板,谁就能在竞争中取得主动,更多的获得技术红利,比如要运用大数据技术,实现海量数据的实时处理和快速挖掘,完善客户的画像,信用评估、体验管理、风险定价等业务功能,积极开展多元化、定制化、精准化的普惠金融产品创新,要运用云技术,有效的实现业务系统的弹性扩展,更好的适应小微客户单笔小额海量交易的特点,要借助移动互联技术,发展移动金融与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等场景紧密结合,实现普惠金融服务的实时化、随身化和移动化。此外,还应积极的探索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在普惠金融里的创新应用。 三要加强数字普惠金融风险治理,防范风险是金融业永恒的主题,当前数字技术对普惠金融服务链条各个环节的创新融合在提升服务效率的同时,还可能产品技术风险与业务风险的叠加效应,这是不可忽视的。因此,要充分考虑到小微企业、农民、低收入群体等普惠金融服务对象,在金融知识的储备、风险识别能力、终端技术条件等方面可能存在的不足,在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创新的同时,始终要牢固树立这么一种理念,要建立法律约束、行政监管、行业自律、企业内控、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风险治理体系,这里涉及到五个方面,就是法律的约束、行政的监管、行业的自律、企业的内控以及社会的监督。要切实把握好创新发展与防范风险之间的适度平衡,使金融创新可能带来的风险处于可管、可控、可承受的范围内。在这个过程中,要特别注重利用数字技术来改进普惠金融监管的流程和能力,可考虑建立针对数字普惠金融的区域试点、产品试验、压力测试等创新的管理机制,我知道在很多国家都在做这些尝试,沙箱监管。 四是要构建良好的数字普惠金融生态环境。在公平、开放、联动、共享的数字化时代,应摒弃相互割据式的发展方式,应该建立利益相关者合作共赢,服务提供者良性竞争,供需主体有效互动的生态系统理念,要坚持普惠金融服务的公平准入,公平竞争和公平规制,着力破解资源配置的不合理约束和制度瓶颈,增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内生动力,要进一步完善支付清算、信息通讯等基础设施体系,使数字普惠金融服务能够安全、可信、低成本的扩展到更广泛的区域和群体,特别是金融服务匮乏的边远地区。要依法合规的使用传统银行数据以及社交媒体、电子商务、公用事业缴费等新型数据,建立多层次的普惠金融信用信息体系,培育从事普惠金融服务的市场化大数据征信机构,要明确服务提供者在客户权益保护方面的义务和责任,运用数字技术建立远程客服、信息披露、在线投诉、争议处理等机制,健全普惠金融消费者的保护体系,要广泛的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媒体等多元化的渠道,有针对性的开展加强普惠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的活动,提高全社会金融消费者的数字金融能力和金融素养,特别是风险防范的意识。 各位来宾,数字普惠金融作为普惠金融发展的新模式、新工具,发展的时间还不长,需要深入研究论证和实践探索验证的内容很多,任务还很艰巨,但我相信只要大家通力合作,交流借鉴,共同推进,我们就一定能够实现数字普惠金融的美好目标和愿景,最后祝本次峰会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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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保护金融创新 惩治违法犯罪
近日,中国检察学研究会金融检察专业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治与金融检察”专题研讨会。最高检公诉厅厅长陈国庆表示,在互联网金融风险凸显的背景下,以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治和金融检察为主题,与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共商治理之策,对提高检察机关办理涉及互联网金融犯罪,促进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防范金融风险很有必要。 陈国庆表示,要准确把握互联网金融犯罪的界限,规范互联网金融机构发展,既要严肃惩治违法犯罪,又要保护金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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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清查高速公路互联网金融广告
近日,烟台福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全区高速公路沿线涉及互联网金融的广告进行集中清查。在同三高速福山收费站口,福山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对道路两侧的广告牌进行了逐一排查,重点查看是否涉及互联网金融方面的广告宣传。 从九月初开始,福山区市场监管局就着手对涉及该区的高速公路沿线广告牌进行了全面排查,排查广告牌80多块。而据该区市场监管局广告科田秋成介绍:“一直以来对互联网金融的经营情况严抓共管,通常情况下,发生案源到立案,不会超过三个工作日,然后就按照正常的程序,履行相关的法律手续,对违法行为人进行经济上和行政上的处罚。” 在对涉及互联网金融广告牌进行摸排的过程中,该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还对全区互联网金融企业进行了排查。工作中,他们把与互联网有关的企业都建立了一户一档,对所有企业是否发布了互联网金融广告和与互联网有关的广告都进行了逐户的排查并登记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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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首次成为大学选修课 计入学分
9月22日,上海财经大学的FinTech课程开讲,这是全国第一个互联网金融高校公共选修课,并将计入大学学分。与此同时,课程部分内容还与全国数千万大学生共享。 “你的财商,够防骗吗?”“用父母的钱买房,是孝顺还是啃老?”“念书的时候,要不要理财?”这堂“不一样的公共选修课”,上来不谈国事、天下事,而是用大学生最关心的一系列接地气的财商问题,开启了全场大讨论。 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魏航表示,理财、买房,都是如今大学生们常常聊起的话题。这门课程,受到了热烈欢迎:第一次公开选课,这门课只开放了107个名额,瞬间爆满。后来换了个大教室,名额增加到180 ,又满了。许多想换来上这门课,或者想“加个号”的,都只能望洋兴叹。 更有甚者,有同学在新生群里放言,“800+ 收互联网金融,有意私戳”。虽然校方严正表示,并不鼓励这一经济行为,但这门新课的“爆款”程度,可见一斑。 魏航告诉记者,“个性化选修课程”《互联网金融与创新》由上海财大与蚂蚁金服商学院合作共创,意义远不止于打造“爆款”,而在于让大学教育“无边界”。 目前,该学院实施“1+X+3”工商管理类创新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平台,其中“1”为包括由经典阅读与文化传承、哲学思辨与伦理规范、科技进步与科学精神等7个模块所组成的通识教育课程,“X”为由学科共同课和专业(方向)课组成的交叉复合型工商管理专业课程,“3”以“拔尖计划”、“卓越计划”和“创业计划”为导向的个性化多元培养课程。这门《互联网金融与创新》课是为“创业计划”导向的学生打造的个性化课程,也同时放开给所有在校学生选修,为其提供互联网金融前沿的理论与知识。 “这对打破学科边界、打破院系壁垒,实现校内协同、校企协同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魏航说,这门“一体化”、“无边界”的课,对培养“专通结合”的复合型人才,锻炼学生的创新能力,提高学生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有重要意义。 选修名额与场地空间有边界,但教育理念可以“无边界”:开课现场还坐着南京大学、南开大学、武汉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等多地名牌大学的老师,这些大学也是全国青年财商教育公益计划的发起单位,相互探讨大学生财经素养教育。 互联网还通过线上线下联动,让这门课的部分内容传递给千里之外数千万人,真正做到知识与信息的“无边界”:课程现场让同学们体验“校园防骗大作战”互动测试,这套由蚂蚁金服商学院联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网络空间安全与法治协调创新中心共同设计的试题,9月19日起由支付宝“校园生活”推送给全国超过2400万大学生,让大学生在趣味互动中学习防骗知识。 这门“互联网金融大学第一课”的现场,从设计到细节都充满个性。 首先,计入学分。是全国第一门互金专题的学分选修课。为期8周的课,由最受欢迎的学院老师和一线互联网金融公司实践者轮流教授,把前沿理念和业务逻辑深度结合。课程结束后,校方课程老师将把实操结果作为学业考核的标准之一,学以致用。 从签到也能看见这门课的“不一样”:每个学生进教室打开手机扫门上二维码,就会进入到有180个学生和授课老师所在的支付宝学习群自动签到,老师会在群里布置作业,还会发理财体验金——这也是全国第一个边积学分、边学赚钱、还能真赚钱的课堂。今天这节课,学生们全勤出席,一个不少。 第一课程的“第一课”,是由蚂蚁金服研究院副院长李振华讲“互联网金融发展业态与趋势”。他从中国的新经济谈到新金融体系,并解析了移动支付、网贷、互联网银行、互联网基金、互联网证券、众筹、互联网保险、网络征信等各种业务模式,谈到行业泡沫和伪互联网金融兴起。这种对新金融全局性的介绍,大大丰富了同学们过去对互联网金融的零散认识。 在这堂课的最后,李振华给学生们留下了几道思考题:“技术变化,行业的本质变化了吗?”“美国互联网金融发达吗?中国是否会成为互联网金融的下一个中心?”“什么是好的金融、什么是好的社会”…… 虽然和理财、买房等话题相去甚远,但台下的年轻人们,却被这些问题代入了更专注、更重要和更深远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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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宜从五个维度做优P2P资金存管
规范的网贷平台市场存管业务不仅可以为商业银行带来丰厚的直接回报,更可以带来增加客户黏性等间接回报,从另一个层面讲,商业银行主动介入网贷平台存管市场,也是主动拥抱互联网,支持普惠金融的一个具体措施,有利于承担起金融企业的社会责任,为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当然,在这一过程中,还是要处理好利益、风险与管理的关系,实现各方利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商业银行尤其是以中小企业为主要目标客户的银行,应抓住转型机遇,以P2P资金存管业务为出发点加速战略布局,抢占新金融市场的发展先机。 1、基于P2P生态规律,设立商业银行P2P资金存管业务管理部门。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明确鼓励从业机构相互合作,商业银行应遵循P2P生态系统运行的内在规律,设立P2P资金存管业务的一级管理部门。一方面重点开发专门的P2P客户资金存管系统,以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努力成为P2P网络贷款业务运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以全面、便捷的业务终端、优化的客户体验以及完善行业应用等手段不断加强电子渠道建设,提高银行与平台的融合度。另一方面致力于加强P2P平台资金业务的结算功能,为其提供更专业化的账户管理、资金结算等综合服务。例如,积极拓展平台业务中的个人客户,开立本行借记卡及个人网上银行,并与平台网站进行身份绑定,既保障了平台客户的资金安全,又增加了银行的潜在客户资源;根据平台要求,完成相关账户信息的校验、交易对账及清算服务,以个性化产品吸引更多的优质平台参与合作。 2、注重平台资金的安全性,建立严谨的账户管理体系。摒弃联合存管模式,商业银行应致力于推行银行直接存管的商业模式、建立合规风险监测控制机制,最大限度的规避资金池风险。借鉴银行业内承揽基金业务采用的托管模式,以独立、隔离的账户代替统一账户,提高账户管理的安全级别。在具体的业务操作中,银行首先通过技术手段实现自有资金存管系统与平台的无缝对接;其次将平台资金存管的系统结构划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分别是账户层、通道层及应用层。以此为基础为P2P平台、投资者。融资者以及担保人分别建立相互各类、分层管理的账户,三个部分互动连接,形成银行P2P资金存管系统的主干;最后,银行对每一个不同种类账户的的资金进行相应的交易、结算管理,同时将各自的信息记录在账户中,银行定期对账户信息进行总分核查及明细核查,确保账户中的每一笔交易都有迹可循。此外,每一位参与主体也都可以通过账户及密码进行实时查询,提高用户体验。 3、明确各项业务制度,建立规范化的平台准入和收费标准。在P2P资金存管业务中,平台企业的信用资质等因素是银行关注的重点。高品质P2P平台对银行业务的开展至关重要,能为银行提供巨额、稳定的存管资金,其安全性保障也减少了银行对其管理的难度、降低银行成本。因此,商业银行在确定准入平台时,不仅要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也注重存管平台的注册资本金、平台规模和市场声誉等指标。例如,要求平台在资本金要求方面,实缴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在控股权方面,实际控制人应为政府、大型国有企业、主板或中小板上市公司、大型金融机构、知名互联网企业等;在风险声誉方面,须近三年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系统功能完善、获得ICP认证,并具备一定合作价值和社会影响力等。此外,在P2P资金存管业务的收费方面,银行也应建立合规、合理的标准,可根据P2P交易规模,按照约定的比例收取存管费用,主要包括系统一次性接入费和存管服务年费。 4、以资金存管业务为基础,拓展更高层次的业务发展模式。P2P资金存管业务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不仅是拓宽收入来源、增加客户资源的重要手段,更是推动银行布局更深层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突破口。银行在顺利开展资金存管业务的基础上,应继续推进与P2P平台的技术合作,进行平台资产管理、客户管理与风险管理等综合性服务。一是借鉴同业经验,为P2P平台提供一站式资产服务,通过账户资金进行货币基金的合理购买,以提高资产的收益率;二是与平台开展客户共享合作,紧抓网贷交易过程中的核心主体,对平台上下游企业、投融资客户展开“网络链”式的综合营销,通过资源共享的方式实现双赢;三是采取有效手段为平台提供风险控制的补充性服务,主要通过对客户账户、平台账户进行名单式联网排查、实施跟踪平台经营状况等手段来减少和预防平台的声誉风险等。 5、注重多方协调沟通,共同推动P2P生态环境建设。健康的行业生态环境是顺利开展网贷业务的前提条件,也是银网持续合作的基础。因此,开展P2P资金存管业务需要银行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为建设良好的网贷生态贡献力量。作为P2P交易过程中的一环,银行扮演着极其重要的桥梁角色,对于创造P2P和谐生态至关重要。第一,积极加强与工商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对与银行有合作意图的平台进行及时、准确而谨慎的甄别,剔除资质不过关、风险大的平台,选择口碑好、内控佳、风险低的优质平台进行合作;第二,加强与银行同业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共享,建立银行业P2P资金存管项目数据库,提高各个银行面对不同客户投诉、纠纷处理的能力;第三,加大与人行、公安、税务等部门合作的力度与深度,尤其注重审核客户信息的真实性,最大限度地从源头控制风险;第四,积极响应监管部的政策指导意见,做到合规、合法经营,建立可疑交易报告报送制度,严密监管P2P资金链,从而杜绝网贷交易非法集资与资金池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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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房抵贷取代首付贷 杠杆货币堰塞湖
当房价涨幅创新纪录后,P2P平台上房产抵押贷款(下称房抵贷)取代首付贷,翘动了房贷融资加杠杆。 “8月份房价涨幅刷新了历史纪录,9月初,多个城市成交明显升温,在信贷超发的预期下,多地出现了恐慌性购房入市,”9月21日,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告诉记者,“房产抵押贷款和消费贷是现在买房的两大资金来源,相当于给房贷融资加杠杆。” 货币是一切资产价格上涨的必要条件。回顾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将近20年的历程可以发现,房价的上涨与信贷投放和货币政策的松紧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楼市似乎成为了货币的堰塞湖,它们“疯狂”涌入的同时,也在惧怕着,因为这“湖”一旦突破极限而崩塌,后果将不堪设想。房抵贷作为助推房价上涨的众多信贷因素之一,给网贷投资人也带来了潜在风险。 此时,P2P平台为购房者入楼市提供了大量资金。 统计显示,2016年1-8月,共有773家P2P网贷平台涉及房贷业务,成交量为1256.50亿元,约占网贷行业总成交量的10%(1-8月网贷行业总成交量为1.2万亿)。房贷产品的综合收益率为10.96%,平均借款期限为5.24个月。 值得注意的是,数据显示,“2016年1-8月,涉及房地产抵押贷款的平台约有200家。” 井喷后的风险 随着房价飞涨,房抵贷已成为P2P平台上最受欢迎的投资标的。 房产比较普遍和标准化,是网贷行业抵押贷款中主要的资产类别,投资人也更偏爱。数据显示,有20.57%的投资人偏好房产抵押业务。 不过,目前对房抵贷产品规模尚无权威统计。业内人士指出,“以房产抵押为基础的产品规模应该不少,毕竟在很多地区,尤其是一线城市,房产还是最好的抵押产品,其保值性、流通性都较一般抵押品好。” “做房产抵押贷款,目前商铺抵押率一般4-6成,带租约的5-6成;住宅6-7成。” 业内人士表示,“在P2P平台上,房抵贷的贷款利率区间一般在10%-24%。不同城市竞争程度不一样,利率有比较大的差距。此外也和信用、贷款的成数、风险有关系。” 而投资人投资房地产抵押项目的收益,“如果是北京、上海、深圳,超过15%,投资人不用考虑,肯定有问题,给不了这么高,正常的投资收益一般按天算,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是万分之七左右,按月算的话一般1分5左右。” 尽管房价飞涨房抵贷业务火热,但已有P2P平台在警惕其风险。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我们平台有房产抵押贷项目。不过从去年下半年后,期限较长的抵押类贷款项目就比较少做了,比例不超过10%。因为我们主要做深圳项目,去年深圳房价涨幅过快过猛,我们担心有调整,会有流动风险。” 刘侠风坦言,“如果项目是真实的,程序是合规合法的,一线城市的项目风险是低于二三线城市的;核心区域的项目风险低于非核心区域的项目风险。” 房抵贷的风险还在于贷款人或许将资金重新投入楼市。 “房产抵押贷款进入楼市,在此之前肯定没事,但今年进去,风险和去年股市的配资差不多吧,风险很大。”业内人士说。 某网贷事业部负责人徐北则表示,P2P平台监控不了房产抵押贷款的用途,没法监管。 灰色地带争议 当楼市火爆时,用房抵贷来再投资买房成了一种自然的选择,记者了解到,许多购房者用这种方式投资。“这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一位房地产行业的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此评价。 而对于房抵贷能不能买楼的问题,记者采访的各方看法分歧。 张大伟表示,“如果房抵贷是用作转按揭之类的,那就是灰色地带;如果是为了再买房,就是违规。对房抵贷的合规性现在还没法定义。” 徐北则表示,“房抵贷不能用来买房,只能用于装修、消费等用途。” 而一位广州网贷平台资深人士持不同看法,“这就跟个人买房时跟亲戚朋友借钱一个性质,只不过变成了在平台上向不认识的人借钱买房,应该不违规。” 一位深圳负责P2P平台监管的人士则表示,对房抵贷入楼市买房是否违规目前尚不清楚,不便回答这个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一般贷款要有贷款用途说明。比如装修,比如其他消费,会有一个形式上的监管,但实际操作过程中,管控不了。”刘侠风坦承。 相关阅读: 滚地雷隐现:房抵贷加杠杆 额度无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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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首次公开普及P2P网贷知识 六看平台
9月,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范围内发起和组织了“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今年金融知识普及月活动亮点与往年不同的是,央行第一次为P2P网贷正名,第一次公开普及P2P网贷知识。同时央行表示,“合规经营的P2P网贷应当予以支持和鼓励”,业内人士认为对于合规的P2P平台再迎新的发展机遇。 据了解,此前P2P行业对于投资人的教育一直是“单打独斗”很难形成合力。一位金融从业者认为,大部分投资人目前的金融知识还很匮乏,因为部分行业负面的原因对于P2P的印象更多的停留在“骗子”,对于甄别什么样的平台才是合规平台更是一头雾水。而此次央行的金融知识普及将重心放在了如何识别合规P2P平台上,对平台的正名,对于投资人的金融知识普及,都将大大推动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助力普惠金融的进程。 首次宣传P2P 六大维度识别合规平台 央行在宣传册中,为大众提供了识别高风险P2P的六大维度,分别是平台证照是否弄虚作假、平台是否自行担保、平台有无银行资金存管、平台利息是否超高、平台是否发大量秒标快速圈钱和平台对借款人或资金流向是否清晰披露。 1、证照是否弄虚作假。央行提醒大众查看P2P网贷机构的主体证件(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以及网站的ICP证或者ICP备案是否真实。 2、是否自行担保。央行再次强调P2P网贷机构不得对投资人承诺保本保息。 3、有无银行资金存管。P2P平台没有将资金存管在银行,就存在较大的挪用资金风险。 4、利息是否超高。从过往的情况来看,一些“跑路”的P2P网贷机构,大都以预期年化收益率超过24%来诱惑投资人。近两年来,一些P2P平台不再是发利率奖励+投标奖励,而是升级成名义利率+各种红包+各种返现,将实际年化率提高到20%以上甚至更好。这样的机构跑路的可能性非常之大。 5、是否发大量秒标快速圈钱。“秒标”是指投资后即刻返还本金和利息的营销奖励模式,因为时间短、收益高和回款快,一度成为新平台吸引投资者的营销利器。如果一个平台常发秒标,可能是跑路前兆。 6、对借款人或资金流向是否清晰披露。正规的P2P网贷机构,能让投资人看到资金流向,关注到项目进展,乃至逾期情况。 业内人士认为,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崛起造成了投资人教育的空白,特别是P2P行业。此次央行普及辨别P2P平台的基础知识,不仅能够帮助大家更清晰准确的认识P2P,同时还能够促进合规平台更好的发展,让行业回归到良币驱逐劣币的正常状态。 合规P2P平台再迎爆发点 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此前曾表示,随着网贷监管政策及实施细则逐步明确和落地,我国P2P网贷行业总体在向好的方向发展,会成为互联网金融业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前景广阔。 数据显示,今年8月P2P成交量达到1910.3亿元,实现连续8个月正增长;P2P运营平台数量自2015年11月以来连续九个月下降。可以看到,随着行业规范发展,合规平台发展态势良好,迎来了新的增长点。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央行普及P2P网贷知识,便于大众识别高风险平台,给合规运营的平台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对于投资人来说,央行的知识普及相当于让其吃了“定心丸”,可以放心选取符合自己需求的平台投资,合规平台会脱颖而出。 业内人士表示,互联网技术正在逐渐改变我们的生活,对于金融的不断渗透,能够完善中国金融体制的改革创新,能够提升金融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将P2P加入到普及金融知识的范畴,可以说明监管层对于金融创新的肯定,同时也改变了所有人对于金融的理解,尤其是自认为离金融服务较远的人群。在央行的正本清源之下,互联网金融将更加规范化发展,P2P网贷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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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控股猛攻互联网金融 50亿建民生金服
9月20日,泛海控股发布公告称,为提升互联网金融板块的综合实力和管理水平,推动公司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开展,泛海控股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民生金服控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民生金服控股”),注册资本50亿元,全部由泛海控股出资,其中以现金认缴18.06亿元,以目前持有的北京民金所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民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民生金服(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云金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互联网金融子公司100%股权作价认缴31.94亿元。 泛海控股半年报显示,截至6月30日,泛海控股实现营业总收入117.05亿元,同比增长172.0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1亿元,同比增长24.54%。总资产为389.8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57.36亿元,分别增长13.58%和24.55%。 报告显示,经过两年的发展,泛海控股的金融业务已经延伸至证券、信托、保险、期货、基金(筹)、资产管理、互联网金融等领域,基本形成了以控股子公司民生证券、民生信托、亚太财险为核心的、较为全面的金融布局和业态分布。 具体而言,报告期内,泛海控股成功控股民生信托并对其实施增资,使持股比例从25%增至约93.42%,增资完成后的民生信托注册资本已达70亿元,净资产超过90亿元。今年上半年,民生信托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分别达5.43亿元和2.30亿元,同比增长80.71%和88.96%;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达1323.31亿元,同比增长54.02%。 此外,对亚太财险的整合工作基本完成,并计划通过增资以增强其资本实力;亚太再保险有限公司、亚太互联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处于监管机构送审待批阶段;互联网金融板块已经注册成立6家公司,并完成了部分技术平台建设和产品设计,预计近期完成内部产品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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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典型的4线中国式家庭焦虑:提高收入太难
之前看了大家对很多中产阶级的焦虑的帖子,我也说说我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先简单介绍一下,四川的二线城市,国内就应该算是4线城市了。目前,在本地房子两套、车子一辆,双方父母均退休,孩子3岁刚读幼儿园。夫妻2人都在比较稳定的政府单位。 最近刚刚发现怀上了2胎,所以未雨绸缪,准备把目前出租的房子收回来卖出,换一个4室的房子。把本地的房子看了一圈,想把房子买在一个刚修好的公立小学旁边。虽然小地方,什么学区房的概念不是特别明显,但是这个楼盘在本地卖的特别好,现在国家放开了2胎之后,接送孩子上学的压力增加了一倍。也是考虑到以后父母上点年龄后,不用每天牵着孩子奔波在公交车上,过2条马路就到了。 从去年开始,工作什么的逐步稳定,人一旦轻松了下来,反而想东想西的,网上最近在热议中产阶级的焦虑,我想我作为4线小民的也是有很深的焦虑。 1、提高工资性收入太难 在政府机构的党委部门,按理说还是在领导身边的岗位,被关注的机会也大。不过过了奋斗的年龄,还是不上不下的,逐渐没有了再晋升的渴望,现在无非把它当成一个养家糊口的工作而已。本来机关的工资就拿不出见人的,每天多余的时间一大把,很想找点什么副业发展一下,但是一是没有领路人,二是单位要求坐班,大把大把的时间就给耗在办公室里了,有时候我自己都觉得自己快要废了。我现在想法是,先安胎,把理财学着走,等2胎生了后,想法设法的一定开辟一个副业,只有一份工资性收入是危险的,而且现在正是找钱的当打之年,把黄金年龄错过了,就只能等着养老了。 2、优质的教育资源稀缺 在4线小城市,优质的教育资源奇缺。我们这边的特色就是,县里的把孩子往市里送,市里的又想方设法地把孩子往成都、重庆、绵阳送。整个完全形成了产业链,孩子和父母都在读书地和出生地之间往返的跑,小小年纪就当上了读书候鸟。孩子这么小,我舍不得小学什么的就开始往外面送,而且也负担不起这个教育成本。打算等她高中前都在本地读,如果高中成绩不错,她自己也有外出读书的想法,高中后再送出去。说实话,虽然心里是这么盘算的,但是一想到本地的教育质量不高,孩子从一开始就处于劣势,以后高考什么的拿什么跟其他同龄人竞争呢~也许按照大多数的现实,就是拼死拼活地读书上个二本吧。 3、大城市的房价望而生畏 电视里、新闻里,经常都在播,哪里哪里的房子又限购了,哪里的那里的房子从去年又上涨了30%。一线、二线城市的这种买房焦虑传递不到我们这里,4线城市的房价升不上去、也跌不了。我仍然能优哉游哉的过日子,一套自住,一套出租。我用不着焦虑,不代表我不为我的孩子焦虑啊。如果孩子一生平平淡淡,读完大学回老家或者去省会城市,我们还能勉强为她付个首付。万一她要是能成才,去大城市呢?北京、上海动不动一套房子就是5、6百万,我们即使砸锅卖铁也只能给她买个厕所。感觉现在大城市疯长的房价,已经形成一种无形的屏障了,已经在那里安家落户的人,后代都可以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和不用负担沉重的房价压力。而小地方的人想在大城市留下来,起点不是晚了10年、20年,而是晚了整整一代人、两代人。他们是要多么努力,才能追平呢?或者追上呢? 4、父母的养老压力与日俱增 现在家庭的典型结构,就是2+4+1,马上还有二胎。就是2个中坚力量拖4个老人,还有2个孩子。负担可想而知。父母是居民退休,没有工龄,只有最低的基础医疗和养老保险;公婆的户籍在农村,有基础的医疗保险,但是无养老保险。其他同龄人买新苹果,偶尔出去大餐,随时出去旅游,我们基本上都是保持最低消费模式,有余钱也尽量存起来。一是为了孩子的教育基金,二是为了4位老人的养老。感觉我们真的负担不起病一个啊,经济和精力上都是。现在的想法是,2胎没生之前暂时不接公婆过来,减少开销。等2胎来了,把老人们都接过来,父母住一套,我们换4房住一套,牺牲出租的收入。等孩子大了,老人们老了,尽量采取互助养老,社区养老的模式,老人们辛苦一辈子,能在我们能力范围内安度晚年也是我最大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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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担保人 信托公司整合资源服务中小型企业
日前,北京信托发起设立第65期“北京中小·成长之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以信托资金向中小科技企业发放贷款,助力中小科技企业发展。 近年来,信托公司逐渐把目光转向中小企业,为其发展提供金融动力。其中,有信托公司已在服务中小企业方面耕耘多年,也有信托公司准备开拓这方面的业务。 中信信托早在2012年就发起了“中信·北京中小企业发展信托基金”系列项目,采用信托贷款的方式为高端制造业、医疗、文化创意等领域的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前不久,厦门国际信托和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合作推出科技信托贷款,为2家优质中小科技企业提供3000万元流动资金支持。 “信托交易结构设计灵活,只要实质风险可控,是否有抵押物并不重要。”中信信托副总经理赵娜说,从债权融资开始,随着合作与了解的逐渐深入,信托公司可为中小企业提供股权融资、夹层融资、应收账款融资等多种金融服务。 据了解,中小企业信用等级低、经营稳定性差、可用于抵押担保的资产不足等使其较难获得融资支持。在实践中,信托公司通过引入担保人等角色,配以结构化设计,如由政府认购劣后部分,搭建较为稳定的信用架构,使部分中小企业的信用得以扩充。 赵娜说,还可利用信托的平台优势,联动政策性担保公司、商业银行、PE(私募股权投资)、VC(风险投资)等机构,引入多重风险偏好资金,满足中小企业融资的综合需求。 不过,基于资金端的收益需求,信托融资成本较高,而中小企业需要的是低成本的资金,这似乎有些矛盾。 为此,国家也相继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降低实体企业的融资成本。北京信托投资银行三部总经理黄莉莉说,北京市政府转变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对通过信托融资的中小企业提供不超过2年、每年2%的贴息补助,同时对积极开展创新融资服务,且收费标准低于行业通行标准的金融机构给予适当资金奖励,这既调动了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也切实减轻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业内人士表示,今后信托公司仍需进一步关注中小企业发展,发挥信托公司资金募集优势,创新产品与服务,加大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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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万维今年初天使投资映客,约9个月赚13倍
昨日晚间,昆仑万维发布公告,其全资子公司昆诺赢展拟将持有的映客3%股权转让给嘉兴光信。昆仑万维曾于今年年初(1月初)领投了映客的 A+ 轮融资,金额为6800万元,增资完成后占股18%。 在经历大半年的直播大战后,根据公告显示的信息,映客在此期间完成了多轮融资,昆仑万维股份被稀释到了13.23%,本次出售3%股份后,昆仑万维套现2.1亿元。从今年1月份到9月份,昆仑万维赚13倍多;根据数据计算,映客目前的估值是70亿元人民币。 直播大战打到现在,斗鱼在完成15亿元 C 轮后,继续领跑,而这次因为昆仑万维公告曝光出来的映客70亿估值则从一个侧面证明了直播这个赛道的价值,出现两家估值10亿美金以上的公司,但还有像熊猫、虎牙这样具有竞争力的玩家在这个领域。 再回到昆仑万维,近年来这家游戏公司在娱乐领域的频繁出手,曾 9300 万美元收购全球最大的同性恋社交网站 Grindr 60% 的股份。 在国内昆仑万维有些偏爱网红,先是对伟大的安妮创办的快看漫画进行了投资,1759万持股5%,又在本月19日与北京徒子文化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增资使徒子700万元,占股10%,另外昆仑万维子公司将享有以100万元人民币的对价取得徒子文化所持有的使徒子作品《豪学竞技》在影视及游戏领域使用授权。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股权众筹平台,优质项目即将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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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弹!手把手教你微信应用号开发
今天我们来看看如何实现一些前端的功能和效果。 微信小程序分组开发与左滑功能实现 先来看看今天的整体思路: 进入分组管理页面-->点击新建分组新建 进入到未分组页面基本操作 进入到已建分组里面底部菜单栏操作-->从名片夹中添加进行操作。 理清完基本流程我们开始开发。首先整个布局可以先看下,我再一步步讲。 静态布号局后,我们开始实现新增分组效果, 当然触发它出现的是 显示窗口 点击取消消失 当里面的输入框内容发生改变时 bindinput 事件,大家别使用 bindchange 事件,这里的 bindchange 事件只有当失去焦点时才会被触发。 当输入框事件发生时,确定按钮会变成可以点击状态,为空时,addTeam 样式数据绑定。 里面有表单就使用了 from。 创建分组请求交互。 创建分组完成,这里可能很多疑问,为何不使用微信提供的模态框组件来实现,而是自己实现,其实我也很懒,非常想使用自带的模态框组件,但是发现在模态框里面提交表单好像有点麻烦,直接自定义了。 接下来创建好的分组支持左滑删除与重命名,今天重点谈下左滑删除的实现方式。 首先需要左滑的是被创建好的分组,未分组是写死的,故而不支持的。 左滑删除使用了两个事件 bindtouchstart 与 bindtouchmove,这里必须绑定它的 id,这个 id 都是不同的,我这使用的用户创建完成后在后台生成的一个 id 号,之后我再 block 出来使用在这里,这个 id 都是唯一的,不能是相同的 id。 样式布局,父元素是绝对定位,子元素删除是相对定位,鉴于动画效果,我这加了 css3 的动画效果,使滑动带点动画效果。 现在我们来看事件构成: Bindtap 点击之后直接是跳转页面。 左滑从触摸事件开始,当然需使用的参数在外面最好先定义一下: bindtouchStart 发生后,会执行 bindtouchmove 事件,在这里我们可以判断是否左右滑动: Var dataId = e.currentTarget.id //获取到前面唯一的id; If(key){ //用户左滑距离很长时会发生多次左滑事件,这里定义一个开关发生第一次之后就关闭它; Touch是获取触摸点的一些数据,touches 是一个触摸点的数组,每个触摸点包括以下属性: pageX,pageY:距离文档左上角的距离,文档的左上角为原点 ,横向为 X 轴,纵向为 Y 轴; clientX,clientY:距离页面可显示区域(屏幕除去导航条)左上角距离,横向为X轴,纵向为Y轴; screenX,screenY:距离屏幕左上角的距离,屏幕左上角为原点,横向为X轴,纵向为Y轴; 这里使用 clientX,clientY 即可。 我们在 bindtouchstart 时记录到开始的点,在 bindtouchmove 记录到触摸结束的点,如果 X 轴滑动大于 Y 轴的,再如果结束点-开始点小于一个数值(这个数组可以自己设置,鉴于灵敏度,我这设置的很小),右滑也是同理。 判断到左滑与右滑事件后,我们就需要对当前组件绑定数据了,数据从那里来?可以看下我这数组一个来历,以及怎么被左滑事件里面获取到(我这数据是一个数组,需要在 wxml 里面 block 的)。 这时候取到需要的数组,循环出来后,我进行对比,如果数据的 id== 当前被事件操作的 id,那么我给改数组再添加一个 right 向右偏移 15%,否则其他都不偏移,右滑同理,直接全部设置为 0。 最后把数据到绑定到页面上来。 OK,左滑效果实现。 如果出现全部被滚动了,记得在外层加上,X 轴关闭即可。 这时候你点击左滑会出现点透效果,官方文档提供给我们一个 catch,不冒泡点击事件,即可完美解决。 点击删除事件弹出模态框供用户确定是否删除。 这里你点击取消时还要记得把左滑删除按钮去掉可能用户体验会好点。 一定记得在 data({ modalHidden:true }) 不然会出现一加载页面即出现了模态框。 点击未分组按钮进入到未分组名片列表页面。 这个布局完全是 copy 首页过来的,后面只是数据接口有变而已,大家有兴趣可以回过去看下前面的。 点击多选,会出现多选框和下面的一些操作按钮。都是些数据绑定,显示与隐藏类的实现比较简单。 多选我们直接给 checked 设置 Boole 开关。 选择好名片后点击设置分组会弹出新建好的分组列表供用户确定设置到那个分组里面(这里由于后台接口方面还在完善,不继续往下写了)。 用户已建分组点击进去的是点击顶部菜单按钮出现下拉菜单栏,这里直接使用微信提供的组件。 最后点击从名片夹中添加进入到以下页面: 整个布局基本还是和首页面差不多,这里不再多讲, 顶部菜单直接多选绑定数据即可。 牵扯到表单类的基本全都是 from 表单提交事件。除小部分接口方面欠缺外,写到这里其实分组前端方面效果基本实现。 好了,由于目前小程序开发工具图片上传还有点问题,拍照收纳无法实现,所以博卡君的微信小程序开发教程也先暂告一段落,等开发工具更新稳定后,我还会再追加教程的内容,有机会的话把成品也给大家看看。 感谢朋友们一直以来的支持和关心,大家可以拿这个教程作为参考,摸索出自己的小程序开发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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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江湖解析:工,建,招前三把交椅 平安迅猛
“受大环境下行影响,多家股份行信用卡业务经历了逾18个月的不良‘双升’。”某股份行信用卡中心副总裁对记者透露,“期间退出和压缩了大量高风险客户,直至去年年末情况才得以逐步改善。” 信用卡江湖风云四起。 上市商业银行2016年半年报发布基本结束,记者梳理发现,截至6月末,工商银行信用卡发卡量高达1.18亿张,成为全球最大的信用卡发卡银行。 同为第一队列,建行、招行则位居亚、季,发卡量分别为8789万张、7359万张。除交通银行外,其他国有大行信用卡发行量均超过5000万张。 股份行中,以信用卡业务见长的广发银行发卡量已逾4000万张,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则以3000多万张的发卡量紧随其后。 值得注意的是,在整体贷款需求“遇冷”之际,8家上市股份行队列中有6家信用卡透支贷款余额较年初增幅逾10%,浦发银行以55.3%的迅猛增幅居于首位。 此外,记者留意到,信用卡透支贷款业务的资产质量有逐渐“企稳”的迹象:二季度末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占信用卡应偿余额的1.43%,环比微幅下降;招行、浦发、平安的信用卡透支贷款不良率分别较年初下降0.16、0.23、0.35个百分点。 半年新发卡5500万张 从上市银行半年报披露的信用卡发卡量(或流通卡量)情况来看,整体而言:国有大行中,工行、建行“领跑”,中行、交行信用卡增长相对乏力;股份行中,平安银行则呈异军突起之势,招行、广发、中信、光大则继续雄踞股份行信用卡发卡量的前四把交椅。 具体来看,截至6月末,工商银行信用卡发卡量为11779万张,为唯一一家信用卡发卡量破亿的上市银行。国际权威机构Payments Source公布数据称,工商银行成为全球最大的信用卡发卡银行。 同列信用卡发行的第一梯队,建行、招行则位居亚、季,发卡量分别为8789万张、7359万张。除交通银行(4714万张)外,其他国有大行信用卡发行量均超过5000万张。 股份行中,以信用卡业务见长的广发银行发卡量已逾4000万张(截止2015年末数据),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则以3000多万张的发卡量紧随其后。 若以2016年上半年新增发卡量的指标来看,工行、建行的领先位置并未被动摇。但令人咋舌的是,流通卡量尚不足2300万张的平安银行,其上半年新增发卡量逾450万张,力压同城的招商银行(新增442万张)。 对此,平安银行一零售条线中层人士对记者透露,“逾2200万张流通信用卡中,近40%的获客来自于集团渠道。去年信用卡中心通过集团子公司间交叉销售等渠道的发卡数,占新增发卡量的33%。2016年集团更提出向银行零售端‘引流’,预计2017年初发卡量将攀升至3000万张的水平。” 此外,光大银行、中信银行上半年新增发卡量亦表现不俗,分别为344万张、332万张;兴业、民生新增发卡量则较为逊色,分别为201万张、168万张。 据记者测算,2016年上半年五大行新增发卡量约为2885万张,9家股份行新增发卡量约为2600万张(因浦发银行、华夏银行、广发银行未披露上半年发卡数量),14家商业银行今年前6个月信用卡发行量约为5500万张。 日前央行发布的《2016年第二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显示,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用发卡数量共计4.73亿张,同比增长9.26%,环比增长5.17%。 在华南一股份行信用卡中心副总裁看来,“从今年上半年行业数据观察,商业银行信用卡新增发行、交易消费、透支余额等一系列活跃性指标的增长仍然非常迅猛。” 信贷透支需求旺盛 五大国有银行中,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的信用卡透支贷款余额分别为4328.3亿元、2293亿元、2671.3亿元、3960.6亿元和2880.7亿元,较年初增幅为3.2%、3.2%、3.8%、1.5%和6.1%。 值得一提的是,受上半年个人按揭房贷业务的“集中井喷”,尽管信用卡贷款余额普遍较年初有小幅增长,但五大行信用卡贷款在零售贷款中占比却悉数下滑: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信用卡贷款在零售贷款中占比分别为11.2%、7.5%、9.6%、10.2%和26.6%,较年初下滑0.6至1个百分点不等。 反观股份行队列,具体信用卡业务经营策略则有所分化: 在“信用卡透支贷款余额”指标上,“零售之王”招商银行以3404亿元稳坐头把交椅,中信、光大分别以1980.3亿元和1926.8亿元居第二、第三席位,三者贷款余额较年初增8.7%、12.9%、10.1%。 第二队列中,则既有搅局者,亦有掉队者。截至6月末,浦发银行信用卡贷款余额为1717.3亿元,较年初增幅达55.3%;其以高歌猛进的姿态直逼第四位的民生银行。报告期内,民生银行信用卡贷款余额为1800亿元,仅较年初增长5.3%。 与国有行类似的是,受房贷业务增长迅猛的影响,除浦发、平安、华夏的信用卡贷款余额在零售贷款中占比较年初上升4.5、2.2和3.8个百分点外,其余股份行占比均呈小幅下滑。 在信用卡消费额/交易额方面,截至6月末,工行信用卡以1.4万亿元保持领先,建行(1.15万亿)、招行(1.05万亿)、交行(8852亿元)紧随其后;农行、光大、民生、平安的消费额/交易额亦超过5000亿元。 对此,华东某商业银行的个人业务部负责人解释称,信用卡消费额仅指持卡人在商户购买商品的刷卡金额,交易额则包括消费额以及取现、转账等交易发生的金额。 “不同银行对这两个指标的认定和披露口径有所区别。” 在对银行收入贡献上,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的信用卡业务收入分别为208亿元、115亿元、113亿元。 其中,招商银行信用卡利息收入占大头(155.6亿元),同比增长26%;中信、浦发则是非利息收入占比近七成,分别为78.5亿元和76.6亿元,同比增长40%、125%。 此外,记者留意到,信用卡透支贷款的行业不良率经历了近两年持续攀升后,于2016年第二季度首度微幅下滑。 据央行发布的《2016年第二季度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显示,截止第二季度末,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占信用卡应偿余额的1.43%,占比较一季度末下降0.02个百分点。 截止6月末,农行、建行、交行、兴业的信用卡业务不良率分别为2.98%、1.28%、2.14%和1.67%(其中农行披露“个人卡透支”项下的不良率),较年初上升0.18、0.2、0.32和0.14个百分点,工行信用卡不良为2.48%; 同期,招行、浦发、平安的信用卡业务不良率分别为1.21%、1.33%、2.15%,较年初下降0.16、0.23、0.35个百分点。 为何建行、农行、交行不良较年初普遍上升,但行业整体信用卡逾期却环比下滑,一信用卡中心人士对记者解释称,其一是各家银行对信用卡不良的逾期期限核定口径有 所区别;其二是一季度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占比为1.45%,较2015年末上升0.22个百分点,“二季度的微幅下滑是建立在一季度不良上窜22个BP的基础上。” “受大环境下行影响,多家股份行信用卡业务经历了逾18个月的不良‘双升’。”前述股份行信用卡中心副总裁对记者透露,“期间退出和压缩了大量高风险客户,直至去年年末情况才得以逐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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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摸底货币基金T+0 调查垫资模式
9月18日,基金业协会向各基金公司发出《关于开展行业T+0快速赎回服务运行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基金公司对旗下提供T+0快速赎回服务的产品情况进行梳理,根据自身情况设计压力测试方案,建立合适的模型,对旗下T+0快速赎回服务的产品的流动性、财务压力等方面进行评估。 摸底T+0垫资模式 据了解,一般货币基金从递交赎回申请到资金到账,需要2~4个工作日。2012年开始,有基金公司推出T+0赎回模式,资金当日到账的效率让行业纷纷效仿,目前大多数货币基金都已普遍实施T+0模式。 有基金公司人士表示,能够实行T+0赎回的基金产品多为场外申赎型货币基金及个别QDII产品,监管层此次摸底多半是冲着货币基金而来。 沪上一家大型基金公司电商部高管透露,T+0不是在基金合同中规定的业务,只是基金公司为了让客户得到更好的体验推出的增值服务。 数据显示,目前T+0货币基金超过170只,截至今年上半年,规模最大的余额宝规模超过8000亿份,工银瑞信货币也超过1000亿份。 监管层此次摸底并不是看基金公司货币基金的规模,而是针对T+0的垫资问题。所谓垫资是基金公司为了实现T+0模式而做出的应对手段,即在投资者提出赎回申请后先以自有资金划拨给投资者,等货币基金赎回到账后再偿付所垫付的资金。据记者了解,目前大多数基金公司均采用银行授信模式,即银行渠道担任垫资主体,基金公司用多少就偿还多少,自身只承担隔夜利率成本。 沪上一家中型基金公司人士指出,通过银行授信模式进行垫资的基金公司可能并不会直接受到监管层管理,该文件针对的目标很可能是以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垫资的基金公司。 上述基金公司人士介绍,假如一只百亿级别的货币基金每日申赎在10%上下,基金公司需要垫付的资金额度就在10亿元左右,这对于基金公司来说可能造成流动资金紧张。 不过,上述中型基金公司人士表示,监管层此次摸底的原因可能就是为了调查业内垫资的模式问题,因为下发的T+0快速赎回服务评估调查表中,有一栏要求基金公司汇报每日T+0赎回的额度即实现方式,资金来源也是协会的关注点。 基金风控严格 业务不会受影响 不过也有基金公司指出,在经历了钱荒、股灾之后,基金公司风控对于流动性的要求已经非常高,货币基金赎回出问题的可能性较小。“不少基金公司都对每日赎回做了限额,达到一定额度后便不再进行T+0业务,这本身就是一种对风险的排查。” 事实上,在季末、打新密集期,基金公司货币基金都曾设限赎回,甚至曾有基金公司因货币基金资金流出严重暂停过T+0赎回业务。 沪上一家中型基金公司产品部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来看,协会仅仅是对T+0业务进行摸底排查,了解T+0业务开展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潜在的流动性风险,并未有配套措施下达,短期内对基金公司业务不构成影响。 上述大型基金公司电商部人士也透露,目前不少基金公司均可以通过数据分析提前制定好应对赎回的预案,特别是双十一这类流动性特别紧张的情形,更是基金公司防范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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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出任联合国特别顾问 联合国首例聘请
北京时间9月21日,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局主席马云受联合国邀请,出任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青年创业和小企业特别顾问。该任命由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亲自签发。这也是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自1964年成立以来,第一次聘请此类顾问。在联合国系统内部,该特别顾问相当于联合国秘书长助理,以区别于联合国大使等虚职。 联合国官网当天上午宣布了这一消息。成为联合国特别顾问意味着马云成为正式的联合国官员和全球公民。同时,为方便马云在全球各地为中小企业全球化奔走,联合国还将为马云颁发联合国红色特别通行证。联合国通行证分红蓝两色,红色通行证仅颁发给高层官员,其他人则使用蓝色通行证。 由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亲自签发的任命书显示,马云担任特别顾问的年薪仅为一美元,而且该职务没有额外津贴,不参与联合国工作人员养恤基金。 在接受该职务后,马云随即到访联合国纽约总部,同世界银行行长金墉、WTO总干事阿泽维多、联合国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经济委员会执行秘书长Alicia Barcena展开了一场推动中小企业全球化的对话。 在对话中,马云表示,下一个十年,自己会花更多精力帮助中小企业及创业者。并笑言,担任联合国特别顾问后,自己会更忙,但是这是自己想做的。 马云表示,阿里巴巴创造了3000万工作岗位,这在没有互联网之前是不可能的。互联网为全世界中小企业发展创造了机会。 在现场,这位新晋联合国要员受到热烈欢迎。世界银行行长金墉表示,马云创造了这样一种经济——无论在多穷多远的地区,人们都能参与全球市场,他深刻理解怎样去帮助中小企业,鼓励创业,尤其是在最贫困的地方。这是一种能够使世界摆脱极度贫穷、创建包容性世界经济的精神。这种精神在马云的基因里,也在阿里巴巴的基因里,相信马云的加入将为联合国带来卓越的成就。 WTO总干事阿泽维多欢迎马云的到来。他说:“我和马云进行了长谈,我清楚地了解到,很多政府官员并不知道中小企业发生了什么。我们需要改变,需要真正地去做一些工作来改变。WTO已经就位,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已经就位,马云已经就位。” “马云是互联网时代具有影响力和受尊重的先锋、创新者、企业家和公益慈善家,”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秘书长基图伊表示,“他带来了有远见的创业方式、对于学习的渴望以及一个更美好的世界。这些都是他成为贸易和发展会议特别顾问的完美诠释。我们将一起去帮助在全球化进程中的欠发达团体,为他们带来希望以及自强的动力。” 据悉,受邀担任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特别顾问后,马云将引领创新项目,使年轻的创业者和中小企业,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上述群体,更加便捷地参与全球贸易。同时为该组织带来专业化以及长远的发展规划。 当天,马云还参加了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的相关活动,发表演讲,并且在小组讨论中与联合国贸发会议及世贸组织官员讨论贸易问题,为中小企业参与全球化谋求更大空间。 马云同时也是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积极推动者。2016年初,马云受邀担任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倡导者,是受邀的唯一一位中国企业家。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股权众筹平台,优质项目即将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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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调查:约25%银行想收购金融科技公司
作为大互联网金融范畴的Fintech金融科技高速发展;银行与Fintech金融科技公司合作,互惠互利,一直是谈论金融服务时的主流视角。根据IDC和SAP的一项调查,全球银行约25%把他们看作是收购对象。 这种观点也在各地区有点不同。全球范围内约六成银行表示会与Fintech公司合作,25%则考虑收购一家。亚洲银行更倾向于收购,比例达到了31%。 未来或许会有更多银行想收购Fintech公司,根据分析,这是因为部分银行已经越过了验证阶段(这时并不想全力投入,手段往往是直接合作或投资),开始考虑哪种方案能有效解决自己的需求,值得更多投入。 收购一家Fintech公司能让银行自己掌握技术,从而为特定需求进行定制方案,另外就是以自己的品牌宣传创新。从Fintech公司的角度看,被收购也省去了独自在市场中打拼的烦恼。 科技对金融的改革也逐渐让大型的金融机构认识到了危险,收购是个不错的应对方式。根据分析,这种新旧的冲突最可能发生在下面三个领域: 传统零售银行与网上银行:传统银行提供了有价值的服务,但网上银行的服务在规模及费率上有优势; 传统借贷与P2P市场:P2P借贷野蛮生长,而部分银行也已经插足,不过银行的小额贷款网络是否会成功还是未知; 传统资产管理与智能投顾:像Betterment这样的智能投顾费用低,且收益不错,大型资产管理公司也逐渐有自己的投顾,不过目标仍以高净值用户为主。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股权众筹平台,优质项目即将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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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犯罪冻结资金返还通知对P2P案件影响
在办理网贷平台刑事案件中,遇到最大的问题是“出金难”,也就是集资参与人与被害人在案件办理阶段很难得到相应回款,一般要等到案件审理完毕后,根据判决书和相关政策返还集资款。2016年9月18日,银监会、公安部联合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返还规定)也许给了我们一些启发。 首先,返还规定的适用范围狭长。 请注意,返还规定里所称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是指:不法分子利用电信、互联网等技术,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植入木马等手段,诱骗(盗取)被害人资金汇(存)入其控制的银行账户,实施的违法犯罪案件。对比互金刑事案件,我们发现虽然两者都有存在利用互联网等手段,骗取被害人钱财,但是区别在于: 汇(存)入其控制的银行账户,如果P2P平台或大宗商品交易所将客户钱财诱骗至自己控制的银行账户,则适用本规定;否则,不适用。 其次,冻结资金范围明确。 返还规定里所称的“冻结资金”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特定银行账户实施冻结措施,并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资金。公安机关负责查清被害人资金流向,及时通知被害人,并作出资金返还决定,实施返还。我国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很大一部分是由公安机关完成的,在涉财犯罪中资金流向的查明工作很重要,通常公安机关会采取冻结的方式减少被害人损失。但由于被害人生活困难或其他原因需要这部分资金,但案件尚未办完,按照以往规定尚未结案,通常不能处分涉案资产,所以,在司法实务中容易产生各种问题,将“冻结资金”及时返还给被害人的做法,值得有条件推广。 最后,返还规则。 冻结资金以“溯源”返还为原则,办案机关按照不同方式返还:(1)冻结账户内仅有单笔汇(存)款记录,可直接溯源被害人的,直接返还被害人,如果被害人账户无法接受返还,可以向被害人其他银行账户返还;(2)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照时间戳记载可以直接溯源被害人的,直接返还被害人;(3)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照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被害人的,按照被害人被骗(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计算公式附后)比例返还需要发布公告,公告期30日,期间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就返还冻结提出异议,公安机关依法审核。法律尊重那些“尊重自己权利”的人,如果怠于行使权利,可能面临利益损失。 综上,我们期待在司法实践中尽快运用返还规则,让更多被害人受益,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吴英等案件的后遗症还在,尚未结案的资金不宜轻易处分,否则不利于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法律应当权衡被害人与被告人的利益,有限度地适用本规则,以达到更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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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世平辟谣“卖红岭”传言:今后不再回应
9月22日,针对“卖红岭”的传言,红岭创投董事长周世平在红岭社区发布辟谣帖子。周世平称,“红岭的董事会,股东大会都没授权,老周都不知道,谁能够卖掉红岭?!”周世平还表示,“今后不会再对此类传言回应,请各位不信谣,不传谣!” 以下为帖子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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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筹建金融、融资租赁登记流转平台
目前融资租赁行业二级市场正在搭建中,租赁资产流转交易难困局或将迎来突破。其中,金融租赁登记托管流转交易平台将于年底建成,融资租赁登记托管流转交易平台将于明年建成,两个平台均将落户天津自贸区。 天津市副市长阎庆民在9月21日举行的2016全球租赁业竞争力论坛上透露了上述消息。阎庆民指出,目前,商务部、银监会、天津市政府都在为筹建两个平台积极做准备。两个平台建设,相当于为融资租赁行业搭建了二级市场,通过两个平台的托管、登记、流转功能,将为融资租赁行业创造一个好的价格发现场所。两个平台于2016年年初开始筹建,具体方案已上报国务院。 据记者了解,金融租赁与融资租赁登记托管流转平台功能类似,之所以搭建两个平台,原因主要在于目前融资租赁行业存在多头监管问题,其中,金融租赁公司归属银监会监管,融资租赁公司归属商务部监管。接近天津市政府人士指出,两个平台将对全国范围内金融租赁、融资租赁公司开放,全国约4万亿元租赁资产将可以在两个平台上进行登记、托管、流转。两个平台的搭建,也将增强天津在融资租赁业方面的集聚效应。 融资租赁为天津市特色产业之一,天津自贸区建设也将促进租赁业发展作为改革内容之一。阎庆民指出,融资租赁业是目前金融发展中存在巨大空间的产业,天津市政府将争取国家先行先试一系列政策,完善地方配套制度,使得融资租赁业在天津能够扎根并迅速发展。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主任张爱国亦在上述会议上指出,目前,天津市已制定了融资租赁发展的“十三五”规划和三年行动方案,力争在2019年底使融资租赁业在天津的聚集效应不断增强,规模实力显著提升,把天津发展成为全国融资租赁创新运营中心。 数据显示,截至6月末,天津市融资租赁法人公司数量达到983家,较去年同期增长599家,其中,银监会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8家,商务部监管的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18家,外资融资租赁公司957家;总资产超过820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500亿元;注册资本达到405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540亿元。租赁业务方面,天津市的飞机、船舶、海洋工程钻井平台等租赁业务分别占到全国的90%、80%和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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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神支付” 民生银行首推虹膜支付
你还在新奇地学习如何使用指纹进行支付吗?现在这已经out了,更便捷、更安全的“眼神支付”面市了!近日,民生银行在业内首家推出虹膜支付,将虹膜识别技术应用于支付领域,可用于手机银行话费充值、便民缴费、商城支付等全部支付场景,创造性地开启了支付的又一个新时代。 据了解,虹膜是位于人眼表面黑色瞳孔和白色巩膜之间的圆环状区域,具有唯一性、稳定性、非接触性等诸多优势。虹膜识别技术通过对比虹膜纹理特征之间的相似性,可有效确定人们的身份,是目前世界上最精准、最安全的生物识别技术之一,其准确性和稳定性远超过指纹扫描和人脸识别。这些优势,使虹膜识别技术应用于金融领域,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可有效解决支付业务中安全性与易用性之间的矛盾。 使用民生银行虹膜支付,只需要在民生手机银行进行简单注册,支付时输入交易密码,点击确认进入虹膜验证流程,双眼对准手机屏幕上的验证框进行虹膜信息采集和对比,虹膜验证通过,支付也顺利完成,短短1秒,体验顺畅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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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诚金融CEO提出辞职 公司中上层动荡?
因关联公司国阳财富“爆雷”而“躺枪”,国诚金融遭遇投资人挤兑。国诚金融日前发布了一则《致所有投资人的紧急公开信》(以下简称“公开信”),公开信中提到,因短期内难以抵挡大规模的挤兑提现,“万般无奈”决定启动紧急临时应对方案,提出要限制提现。这也是网贷细则发布后,行业内发生的又一起风险事件。 国诚金融在公开信中表示,8月下旬,由于股东之一温征的个人原因,其个人经营的公司出现经营危机,国诚金融也受到了舆论影响。在2016年8月22日-9月19日累计收到投资人1.2亿元提现申请,截至9月20日,国诚金融已完成线上打款1亿余元。同时,有消息称,国诚金融联合创始人、CEO王建章已提出辞职,公司中层以上岗位也出现动荡。 记者从工商局网站了解到,作为国诚金融的三大联合创始人之一,温征约占国诚金融39%的股份。值得注意的是,温征也为另一家陷入兑付危机的平台——国阳财富的法人。这家平台此前陷入兑付危机中,并在8月29日发布了关于暂停运营的公告。 国阳财富在公告中称,经过多年的发展,线下房贷市场竞争激烈,P2P经营艰难,国阳财富经过三年快速成长,出现了借款人延期还款情况,导致对应投资人的理财本金无法按时兑付。经过慎重考虑,决定暂停运营,并将延期兑付到期的理财本金。据了解,国阳财富的理财客户有497人,涉及金额1.92亿元。 投资人正是因为担心国阳财富无法兑付本金转而“围攻”国诚金融。对此,国诚金融称,为保证正常运营,现启动紧急临时应对方案,具体是2016年9月14日零点以前所有申请提现的资金,国诚金融将继续按照T+1规则正常完成兑付;9月14日零点以后所有申请提现的资金,国诚金融将暂时予以限制,具体提现规则将在9月30日通过官网公布。 对于国诚金融而言,除了挤兑危机外,还需要面对合规问题。官网显示,国诚金融成立于2013年5月,注册资金5000万元,总部位于上海。截至昨日,平台成交金额超52.9亿元,风险备用金500万元,投资人超18.3万人。预期收益率在10%-15%,项目标的分资产抵押标和个人信用标两种。部分标的超过100万元,不太符合银监会网贷监管细则的限额规定。在网贷监管细则发布后,网贷行业频现问题平台。统计数据显示,上周一共出现16家问题平台,其中跑路平台重新跃居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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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路扩展 配对型P2P钻石交易平台问世
条条大道通罗马,P2P思路扩展,诸多行业均可借鉴、融合,亦可创建跨产业P2P平台,金融与产业的融合,产业与产业的融合;创新,多方共赢! 近年个人对个人(P2P)营运模式如淘宝和Airbnb为市场带来前所未有的突破和好处,由中原地产创办人施永青投资创立的香港钻石交易所(hkade.com.hk)近日开业,开创第一个网上P2P国际钻石交易平台,期望为传统的珠宝界带来革新。 提供渠道助买卖双方配对 P2P的交易方式通常欠缺质量或真实性上的控制,为让买卖双方放心交易,交易所虽然标榜为P2P交易,但却备有经验丰富的专家和独立监定设备,严格验证在平台上交易每一颗的钻石。 买卖双方於交易前後都可以核查钻石。交易所又把钻石质素数据化,提供不同参考指数,令欠缺宝石知识的大众也能清楚钻石的价值。 现时的钻石市场讯息不对称,普罗大众一般只靠珠宝店得知有关资料或标价,欠缺其他渠道。而且,钻石的零售价和卖出价有很大的差距,对个人消费者来说,易买难卖。施永青指,若香港钻石交易所开拓重售市场,帮助买卖双方进行配对,有机会将价格差距缩小。 他认为,建立对等二手市场後,相信钻石的投资价值、重售价值及升值能力都有可能被提高,带动一手市场,吸引更多人买卖及投资钻石,为现时面对困难的钻石商家带来新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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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虎上线信贷产品360借条,最高可借20万
9月20日,奇虎360公司旗下360金融的首款个人消费信贷产品——360借条日前低调上线,并开启内测。这是继腾讯微粒贷、蚂蚁借呗、京东金条之后,又一款进军消费金融的互联网巨头旗下产品。 据官网显示,360借条首期采用白名单制,用户如在360手机卫士“安心服务”栏中发现360借条选项,即证明是首批符合条件的客户。 在放款额度上,360借条从500元起借,额度最高为20万元,按日计息,日利率最低为0.03%,与腾讯微粒贷、蚂蚁借呗等大致相同。360借条不需提交复杂的个人材料和财力证明,从审核到放款最快只需1分钟,支持随借随还,具有额度大、放款快、操作简便等特点。 360借条目前还在内测,所以有资格的并不多,不过没有开通也没关系,还可以在微信平台爱卡帮手进行低息贷,额度一般在2W至30W不等,操作也非常方便。 公开资料表示,360公司现在拥有超过5亿的PC用户和超过7亿的智能手机用户,这些用户带来了海量的相关数据。而360借条正是借助了公司的互联网安全技术和大数据技术,对用户授信时,360借条根据用户的信用风险、支付习惯、消费情况等综合考虑,并接入匹配央行征信系统,授予用户相应的消费额度。当用户在一段周期内的行为良好,且符合提额政策,其相应额度就可以提升。 据介绍,作为360金融的消费贷款业务平台,360借条正在向更多金融机构开放,目前已有多家银行及消费金融公司与360金融进行业务接触,晋商消费金融公司是首批合作的金融机构之一。 随着消费信贷市场份额的逐年增加,以及2015年国务院全面放宽消费金融的政策红利下,不少互联网巨头纷纷扎入这一蓝海,推出消费金融产品抢占市场份额。以蚂蚁借呗为例,上线一年多来,已经为全国3000多万用户授信,累计发放消费信贷达到494亿元。 腾讯微粒贷、蚂蚁借呗、京东金条等产品的相继出现,预示着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的崛起,传统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战略重心正从中小企业信贷向个人消费者转移。 相比企业信贷的高风险与高利率,个人消费者信贷服务的资金成本低、风险相对更分散,市场前景更广阔。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正不可避免的成为互联网大佬们又一博弈之地,360借条能否利用自身的优势后来居上,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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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P2P网贷政策
8月政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保护出借人、借款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的总体要求和监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个体包含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 本办法所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是指各省级人民政府承担地方金融监管职责的部门。 第三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按照依法、诚信、自愿、公平的原则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信息服务,维护出借人与借款人合法权益,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不得非法集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借款人与出借人遵循借贷自愿、诚实守信、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原则承担借贷风险。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承担客观、真实、全面、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责任,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 第四条 按照《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监管原则,落实各方管理责任。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制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监督管理制度,并实施行为监管。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公安部牵头负责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互联网服务进行安全监管,依法查处违反网络安全监管的违法违规活动,打击网络借贷涉及的金融犯罪及相关犯罪。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 第二章 备案管理 第五条 拟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于10个工作日以内携带有关材料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交的备案登记材料齐备时予以受理,并在各省(区、市)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备案登记手续。备案登记不构成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有权根据本办法和相关监管规则对备案登记后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分类,并及时将备案登记信息及分类结果在官方网站上公示。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完成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后,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评估分类等具体细则另行制定。 第六条 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应当在经营范围中实质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以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并进行备案信息变更。 第八条 经备案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拟终止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应当在终止业务前提前至少10个工作日,书面告知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并办理备案注销。 经备案登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依法解散或者依法宣告破产的,除依法进行清算外,由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注销其备案。 第三章 业务规则与风险管理 第九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为出借人与借款人提供直接借贷信息的采集整理、甄别筛选、网上发布,以及资信评估、借贷撮合、融资咨询、在线争议解决等相关服务; (二)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格条件、信息的真实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必要审核; (三)采取措施防范欺诈行为,发现欺诈行为或其他损害出借人利益的情形,及时公告并终止相关网络借贷活动; (四)持续开展网络借贷知识普及和风险教育活动,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引导出借人以小额分散的方式参与网络借贷,确保出借人充分知悉借贷风险; (五)按照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要求报送相关信息,其中网络借贷有关债权债务信息要及时向有关数据统计部门报送并登记; (六)妥善保管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料和交易信息,不得删除、篡改,不得非法买卖、泄露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 (七)依法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等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 (八)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范查处金融违法犯罪相关工作; (九)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工作; (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工商登记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一)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 (二)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三)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四)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五)发放贷款,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 (七)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 (八)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九)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 (十)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等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 (十一)向借款用途为投资股票、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风险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 (十二)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 (十三)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第十一条 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与借款人应当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核实的实名注册用户。 第十二条 借款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用户信息及融资信息; (二)提供在所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未偿还借款信息; (三)保证融资项目真实、合法,并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贷资金,不得用于出借等其他目的; (四)按照约定向出借人如实报告影响或可能影响出借人权益的重大信息; (五)确保自身具有与借款金额相匹配的还款能力并按照合同约定还款; (六)借贷合同及有关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借款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通过故意变换身份、虚构融资项目、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形式的欺诈借款; (二)同时通过多个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或者通过变换项目名称、对项目内容进行非实质性变更等方式,就同一融资项目进行重复融资; (三)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外的公开场所发布同一融资项目的信息; (四)已发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中含有本办法第十条所列内容,仍进行交易; (五)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活动。 第十四条 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具备投资风险意识、风险识别能力、拥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 第十五条 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等信息; (二)出借资金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 (三)了解融资项目信贷风险,确认具有相应的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 (四)自行承担借贷产生的本息损失; (五)借贷合同及有关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六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只能进行信用信息采集、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风险管理及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明确的部分必要经营环节。 第十七条 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风险管理能力,控制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及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防范信贷集中风险。 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第十八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相关规定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开展信息系统定级备案和等级测试,具有完善的防火墙、入侵检测、数据加密以及灾难恢复等网络安全设施和管理制度,建立信息科技管理、科技风险管理和科技审计有关制度,配置充足的资源,采取完善的管理控制措施和技术手段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健运行,保护出借人与借款人的信息安全。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记录并留存借贷双方上网日志信息,信息交互内容等数据,留存期限为自借贷合同到期起5年;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评估,接受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安全检查和审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成立两年以内,应当建立或使用与其业务规模相匹配的应用级灾备系统设施。 第十九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为单一融资项目设置募集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第二十条 借款人支付的本金和利息应当归出借人所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与出借人、借款人另行约定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加强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征信机构等的业务合作,依法提供、查询和使用有关金融信用信息。 第二十二条 各方参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需要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等使用电子签名、电子认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的法律效力。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使用第三方数字认证系统,应当对第三方数字认证机构进行定期评估,保证有关认证安全可靠并具有独立性。 第二十三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采取适当的方法和技术,记录并妥善保存网络借贷业务活动数据和资料,做好数据备份。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借贷合同到期后应当至少保存5年。 第二十四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暂停、终止业务时应当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通过官方网站等有效渠道向出借人与借款人公告,并通过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等渠道通知出借人与借款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暂停或者终止,不影响已经签订的借贷合同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因解散或宣告破产而终止的,应当在解散或破产前,妥善处理已撮合存续的借贷业务,清算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清算时,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分别属于出借人与借款人,不属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财产,不列入清算财产。 第四章 出借人与借款人保护 第二十五条 未经出借人授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代出借人行使决策。 第二十六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向出借人以醒目方式提示网络借贷风险和禁止性行为,并经出借人确认。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对出借人的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尽职评估,不得向未进行风险评估的出借人提供交易服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出借人实行分级管理,设置可动态调整的出借限额和出借标的限制。 第二十七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加强出借人与借款人信息管理,确保出借人与借款人信息采集、处理及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资金存管机构、其他各类外包服务机构等应当为业务开展过程中收集的出借人与借款人信息保密,未经出借人与借款人同意,不得将出借人与借款人提供的信息用于所提供服务之外的目的。 在中国境内收集的出借人与借款人信息的储存、处理和分析应当在中国境内进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向境外提供境内出借人和借款人信息。 第二十八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实行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并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 第二十九条 出借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借款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等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自行和解; (二)请求行业自律组织调解; (三)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 信息披露 第三十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网站上向出借人充分披露借款人基本信息、融资项目基本信息、风险评估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结果、已撮合未到期融资项目资金运用情况等有关信息。 披露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及时在其官方网站显著位置披露本机构所撮合借贷项目等经营管理信息。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网站上建立业务活动经营管理信息披露专栏,定期以公告形式向公众披露年度报告、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定期对本机构出借人与借款人资金存管、信息披露情况、信息科技基础设施安全、经营合规性等重点环节实施审计,并且应当聘请有资质的信息安全测评认证机构定期对信息安全实施测评认证,向出借人与借款人等披露审计和测评认证结果。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引入律师事务所、信息系统安全评价等第三方机构,对网络信息中介机构合规和信息系统稳健情况进行评估。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将定期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并置备于机构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三十二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借款人应当配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出借人对融资项目有关信息的调查核实,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网络借贷信息披露具体细则另行制定。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制定统一的规范发展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日常行为监管,指导和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做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监管协调机制。 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包括对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规范引导、备案管理和风险防范、处置工作。 第三十四条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从事网络借贷行业自律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自律规则、经营细则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教育会员遵守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 (二)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会员关系,组织相关培训,向会员提供行业信息、法律咨询等服务,调解纠纷; (三)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开展自律检查; (四)成立网络借贷专业委员会; (五)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五条 借款人、出借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资金存管机构、担保人等应当签订资金存管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资金存管机构对出借人与借款人开立和使用资金账户进行管理和监督,并根据合同约定,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进行存管、划付、核算和监督。 资金存管机构承担实名开户和履行合同约定及借贷交易指令表面一致性的形式审核责任,但不承担融资项目及借贷交易信息真实性的实质审核责任。 资金存管机构应当按照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报送数据信息并依法接受相关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下列重大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告: (一)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出现重大经营风险; (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因商业欺诈行为被起诉,包括违规担保、夸大宣传、虚构隐瞒事实、发布虚假信息、签订虚假合同、错误处置资金等行为。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借贷行业重大事件的发现、报告和处置制度,制定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地协调处置有关重大事件。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重大风险及处置情况信息报送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 第三十七条 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事项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以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告: (一)因违规经营行为被查处或被起诉;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三)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等要求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并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送年度审计报告。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存在未依照本办法规定报告重大风险和处置情况、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供行业统计或行业报告等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情形的,应当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有关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处罚;有关法律法规未作处罚规定的,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将其违法违规和不履行公开承诺等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等监管措施,以及给予警告、人民币3万元以下罚款和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处罚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违反法律规定从事非法集资活动或欺诈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机制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出借人及借款人违反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投资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设立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三条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网络借贷专业委员会按照《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协会章程开展自律并接受相关监管部门指导。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实施前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除违法犯罪行为按照本办法第四十条处理外,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其整改,整改期不超过12个月。 第四十五条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不超过、以下、以内,包括本数。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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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金融办将出台P2P备案登记具体细则
“金融办将结合银监会下发的备案指导意见、银行存管意见、地方分类管理等意见,近期出一个细则,希望深圳的互金平台稍安勿躁。”近日,业内人士李昌国表示,他前几天去深圳金融办开会了。 深圳金融办组织了相应的网贷平台去开会,讨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出台之后,网贷平台如何继续合规化发展。 “互金平台不需要费心思的去提前备案,后续互金企业都要按照细则来做。同时,金融办也在不断的摸底排查、摸底排查后要评估风险。”李昌国表示。 有关限额的讨论最激烈 暂行办法的出台,在业内引起很大反响,其对网络借贷规模的上限明确为,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100万元。 李昌国说道,“业内都觉得限额太低,以北上广深的物价水平,20万元这个数字真的很低。限额后对各家平台影响不一样,这一块是所有讨论中最激烈的”。 除了限额的讨论,本次内部会议还讨论其他话题,比如备案登记,这对P2P能否拿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与银行资金存管非常关键。 《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指出,网贷企业要满足5个条件才可以对接资金存管业务:第一拥有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第二在工商登记注册地的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第三获得通信主管部门认可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第四具备内部业务管理和风控能力;第五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这意味着,如果无法完成备案登记,P2P将无法拿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与银行资金存管。 李昌国从深圳金融办获悉,各互金平台有12个月时间去调整,不需要着急,细则没出来之前,平台不需要盲目的去做一些无用的事情,有些事情,即使做了,不一定符合细则要求。把各自平台业务做好,等细则出来,直接去金融办备案就可以了。 也就是说监管的细则影响很大,没有落地之前去动做,将来的成本会很高。李昌国认为跟随节奏最好的策略,就是按照指导办法逐步走向合规化,真正朝着普惠金融的方向发展。 跟上监管节奏走向合规 除了备案登记,P2P要走向合规,还必须在资金存管上发力。 “关于银行存管问题,一直以来有许多银行在跟友金所谈,并且大银行标准非常高,不但要看平台背景实力,还要看平台的管理团队实力,有没有银行从业经验,同时还要看平台基础实力,包括业务风险管理实力、互联网技术实力等。”李昌国表示。 在银行存管上,李昌国最担心的是客户体验。李昌国所属平台七成客户是女性,且大部分是财会人员,这类精明的人选择投平台是很挑剔的。“选择与哪家银行资金存管,我们非常谨慎,涉及到客户体验问题,压力是很大的。我们也了解了一些与互金平台合作的银行发展状态,但没有达到我们想要的效果。”李昌国说。 他认为,资金存管不是儿戏,一旦合作,关系到企业与银行双方的利益,如果银行不是把资金存管当成很重要的事情,“我们是不会轻易与他合作的,不然这样会影响我们几十万的客户,并且我们客户都是纯线上的,一旦出现问题,压力是很大的,不可能你今天找了A银行,过一个月你说客户体验不好,你就换成B银行,那就麻烦了,所以这个东西是急不得的。” 除了借款限额、备案登记、资金存管等,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也成为业内关注焦点之一。 地方通信管理局对于P2P网贷平台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要求趋严,部分地区要求先拿到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出具前置审批才能办理,但有些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又不会轻易出具批文,所以平台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有一定难度。 在未来的12个月整改期内,平台是否顺利拿到电信业务经营学科,不仅需要企业自身优质,还需看各部门配合程度,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能否尽快落实监管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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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机构做市筹备摸底:半数基础条件未达标
33家机构中目前能够达到申请标准的机构仅存17家。除了不满足申请基本条件之外,记者通过调查了解还发现部分机构目前的筹备工作进展缓慢。 近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先是召开了私募机构做市业务试点工作部署会(下称“部署会议”),随后又在本月14日发布了《私募机构全国股转系统做市业务试点专业评审方案》(以下简称《评审方案》)。 前后两个事件被市场解读为私募机构做市业务试点(以下简称“私募做市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对于想要申请做市业务试点的机构则要在自《评审方案》公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报送专业评审申请材料,逾期全国股转公司将不接收评审申请材料。 全国股转系统副总经理隋强也在部署会议上表示,“有关机构应重视参与试点机会,对照评审标准精心准备。私募机构申请试点的前期准备涉及与全国股转公司、中国结算、主办券商、软件供应商等各方面的衔接,有关机构应与各方积极沟通,及时解决问题。” 但根据记者了解和采访的情况来看,多家私募机构筹备和申请的情况可能不尽如人意。 申请机构半数不达标 记者从一家参与了机构做市业务试点工作部署会的机构处了解到,现在共有33家私募机构申请新三板做市,包含22家股权基金、4家创投基金、6家证券投资基金和1家基金子公司。 其中,九鼎集团、中科招商、天星资本、天图投资、鼎峰资产、朱雀投资、同创伟业等都在申请之列。 但记者梳理了这33家公司的情况发现,其中半数的机构或达不到申请资格的基础门槛。 根据全国股转系统此前公布的私募机构申请评审的基本条件,机构需满足包括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一亿元,财务状况稳健;持续经营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均资产管理规模不低于人民币二十亿元;已成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普通会员等一般性要求。 此外,全国股转系统还要求,提出申请的机构需设有专门的做市业务部门,配备做市业务人员,并且具有符合全国股转系统做市业务相关要求的业务实施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以及做市业务系统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并通过全国股转公司的测试等与做市业务相关的要求。 记者对上述33家机构的有关条件进行了整理后发现,包括华芯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12家机构不满足经营持续三年以上的要求。 另外,有三家机构的实缴注册资本低于一亿元人民币,其中包括了国开开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这家国家开发银行下属的直投机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除此之外,深圳前海新富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还因在证监会2016年上半年私募基金专项检查执法情况因违规电销被处罚而不满足申请机构及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有关规定。 “此次全国股转系统定的门槛还是比较高的,以资产管理规模来看,超过20亿机构就没有多少家。另外其他的一些规定也继续限制了符合条件的机构数量。”沪上一家大型公募基金子公司的人士对记者表示。 事实上,此次私募机构做市试点,监管层也将能够获得首批资管的机构数量限制在了10家以内。 之所以选择10家进行试点,一位全国股转系统的内部人士则表示:“由于私募机构受监管程度、规范运作水平、合规意识相较于证券公司有所差距,为控制业务风险,初期采取试点方式,并适当控制试点规模,首批试点机构数量不超过10家。待试点开展一段时间后适时总结试点效果,评估进一步扩大试点的可行性。” 根据上述的情况,33家机构中现在能够达到申请标准的机构仅存17家。除了不满足申请基本条件之外,记者通过调查了解还发现部分机构目前的筹备工作进展缓慢。 机构筹备情况不佳 事实上,此次的申请和评审标准中,监管层均将做市业务有关筹备工作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之一。 如申请资格中,要求机构具有符合新三板做市业务相关要求的业务实施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同时设有专门的做市业务部门,配备做市业务人员不少于5名,其中风控人员不少于1名。 在评审阶段也提出了更多与做市业务相关的准备内容,包括公司层面批准的做市资金额度;公司及管理层承诺一年内使用的做市资金;公司层面做市业务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制度的完备性;部门层面做市业务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制度的完备性等多项细节。 但有关做市业务的筹备,部分机构进展缓慢。其中一家机构的人士对记者表示:“做市业务要求配备的人员不少于5名,我们部门现在还没有招满5个人,另外现有的团队中也有几个人之前没有接触过做市业务。” 而沪上一家大型公募基金子公司的人士也向记者透露:“我们公司因为注册资本不足一亿就放弃申请了,但就我了解到其他几家机构筹备情况很不好,有一家现在做市这块仅有一个人在牵头做。” 杭州泽浩投资的投资总监曹刚在9月21日对记者表示,“评审方案出来之后,一些机构雷声大雨点小,我觉得有这样几个因素让私募积极性下降了不少,首先是私募做市商开展做市业务必须要借道主办券商,这就间接增加了机构的成本。另外,只能用机构的自有资金做市,在现有的市场情况下很有可能要冒着赔本赚吆喝的风险。”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最终可能入围试点的机构应该是自身业务就与新三板市场相关度比较高,如天星资本,中科招商。”前述沪上基金子公司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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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现象:你被化妆品店免费套路撩过吗?
商业启示:免费的是最贵的 在中秋节当天,接到这样一个电话。 “喂,美女,我是xx护肤品店的,今天是我们的会员体验日,您作为会员,可以免费帮您做一次皮肤保养,您可以带1位朋友一起来体验哦!” 在你有时间而且店面离你不远的情况下,我想你会去的。 店员:天气刚转凉,先用我们的精华液给您刮个痧,去下湿气。 我:好勒。 店员:天呐,你身上湿气好重啊! 我:那怎么办? 店员:配合我们店里的草本植物精华液,多刮几次就行了。 我:这个精华液多少钱? 店员:一瓶100多,你就拿一个山茶花、一个芦荟、一个野菊花...混合在一起刮效果更好。 我:我去,一个山茶花、一个芦荟、一个野菊花...... 店员:看你皮肤发黄,有黑眼圈,眼角还有细纹,也开始长斑了,你得做保养啊! 我:我有敷面膜啊!也护肤了啊! 店员:你得对症下药,黑眼圈得用眼霜,细纹得用眼膜,斑得用精华液,我们店里的这几款就挺适合你的。 我:那得买多少啊?(已吓尿) 店员:不多啊,我给你算算,今天会员日购物满1000元还可以双倍积分,您这还差点,你看看还需要点什么? 我:说好的免费护肤呢。。。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股权众筹平台,优质项目即将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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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个VC基本概念 助您了解VC经济
这篇文章结合历史和示例,通俗易懂地说清楚了VC的一些关键概念(在文中用粗体标出)。 钱从哪儿来? 有人说西班牙的伊莎贝拉女王是第一位真正的风险资本家(venture capitalist),当时她给一位创业者(克里斯多弗·哥伦布)的探险(航海寻找到达亚洲的西行路线)提供了资金支持(出钱出船出物资和人)。由于这件事情的成功概率极低,所以相对于伊莎贝拉女王有风险的资本投入,她的回报也是高得不相称,当时的大多数人认为这个想法简直是疯了,肯定会失败的。 19世纪40年代的美国捕鲸业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那时候给捕鲸活动提供资金支持是非常昂贵的,而且充满风险,但是一旦成功的话,利润也十分丰厚。所以在麻省新贝德福德这个地方,“代理”(相当于今天的风险资本家)会从企业和有钱人那里融资,通过资助船长(创业者)来鼓励捕鲸探险(“初创企业”)。尽管这些冒险活动饱受失败的折磨——30%的出海都是亏钱的——但成功的回报也是高得不对称,并且往往向顶级的代理倾斜。 不到50年后,J.P. Morgan,也就是遗产促成了华尔街投行摩根斯坦利诞生的那位金融银行家,也担当了创业者托马斯·爱迪生的“风险投资家”角色,1878年,他给爱迪生通用电气公司提供了融资。他还成为了该公司的第一位布道者和beta测试者,让爱迪生把电线拉到了他位于曼哈顿的家。据说由于出了接电事故,Morgan的家几乎被烧光,而且由于维持照明所需发电机发出的噪音太大,Morgan还受到了邻居的威胁。在给许多初创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方面,本来银行还将继续扮演重大角色的,但到了1933年,格拉斯—斯蒂格法案的通过限制了这些活动的开展。 今天,托有限合伙人(LP,limited partners)的福,才有了VC的出现。LP会把自己的部分资金投入到特定VC基金上,保持一个多元化的投资组合,这么做是因为VC希望能获得投资经理所谓的alpha回报——即回报超过特定的市场指数。尽管每一位LP可能都有自己的基准,但一般的基准都是标普500指数、纳斯达克指数或者Russell 3000;许多LP都设法想拿到超过指数500到800个基点的回报。所以如果标普500指数10年期的年化回报率是7%的话,LP预期从VC组合获得的回报至少是12—15%以上。举个例子,过去10年间耶鲁大学捐赠基金的风投组合每年的回报率都在18%以上,而同期的标普500指数的回报率大概是8%左右。 LP的类型有很多,但是往往可以归类为以下几种: 大学(比如哈佛、耶鲁)——几乎每一所大学都恳请校友捐款。从这些捐赠基金的投资回报所得可用于运营开支以及奖学金支付,某些情况下还可以为建新大楼等资本性支出提供资金。比如说耶鲁大学捐赠基金就贡献了这所大学1/3的年度营运预算来源。 基金会(比如福特基金会、Hewlett Foundation)——这些非盈利组织的资金源自捐助者的遗产,他们的这笔钱预期是要永久保留下来的。这些基金的投资回报可以让基金会获得善款捐助,美国要求基金会每年要付出基金的5%,通过这样来支持其相应使命,以及维持免税的地位。因为,从长期看,其真正回报必须超过这5%的支出才能确保基金会的生存。 企业和国家退休金(如加州教师退休制度,IBM退休金)。部分企业,大部分的州,以及许多国家都给退休人员发放退休金,这些钱大部分都是由现收现付体系内的现有雇员群体贡献的。产生真正投资回报的能力有助于抵消通胀(尤其是医疗保健成本)以及人口构成变化(退休的比工作的多)的影响,这些因素会持续吞噬退休金的价值。 家庭理财室(比如myCFO、US Trust)。这些投资经理代表非常高净值的家庭进行投资。其目标由不同的家庭来设定,但往往包括多代的财富保值,以及/或者为大型慈善事业提供资助。 主权财富基金(比如韩国投资公司、淡马锡)。这些组织管理整个国家的经济储备(这些储备往往来自政府盈余,好吧这玩意儿美国公民从来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所得回报再反哺当代或下一代的公民。 保险公司(比如大都会人寿保险、日本生命保险)。保险公司利用从投保人挣得的保费来进行投资,以备支付未来受益之需。 基金的基金(Fund-of-funds ,比如Harbourvest、Horsley Bridge)。这些私营机构从自己的LP融资,然后把这些投资给风险资本级其他的金融经理。它们聚合了小型LP的资产,然后配置这些资金到VC里面(而不是像一些LP那样直接注资进VC基金),因为作为规模更小的实体,直接投资的话会比较难或者缺乏经济效率。 记住,风险投资并非上述任何一家机构的唯一投资选项;相反它们都有自己的多样化投资组合(portfolios),里面包括了不同类型的资产——比如公开股票、债券、对冲基金、房地产、商品期货等等。在大多数机构投资经理的投资组合里面,风险投资往往只占非常小的一部分:耶鲁大学捐赠基金的VC投资占比最高,达到了资产净值的16%;而对于其他大多数LP来说,通常都是5%以下。一些LP甚至连1%都很难达到! 尽管VC的钱是促进新业务创新的重大资本来源,但总的资本配置仍然非常小。以下是2015年的部分数字: 1、美国VC业新资金的总融资额为280亿美元。 2、Google和苹果在研发方面的支出加起来就有200亿美元。 3、私募股权并购基金融资额大概是该数的10倍。 4、受托管的对冲基金总额大概是3万亿美元。 5、全美最大的500家上市公司现金回流给股东的数额超过1万亿美元。 6、美国GDP大概是17万亿美元。VC的钱只是其中一丁点的一丁点而已。 实际上,美国过去50年VC的融资总额也就6000亿美元。 然而,VC有一个特权,那就是通过资助创业生态体系,对美国经济构成了远超自身体量的影响:据斯坦福商学院进行的一份研究,1979年以后成立的上市公司全部都获得了风险资本的资助。这些公司的雇员占到了美国总员工数的38%,资本占美国市场的57%,作为进一步创新发展动力的研发开支占了82%。 (斯坦福的报告数据从1979年开始测算,这是因为此前许多机构投资者——尤其是退休金管理机构——是被禁止进行VC投资的。但是1979年一项名为《谨慎人规则》的法案开始实施,从而扫清了那些机构投资者把VC纳入可投资资产的障碍。因此尽管部分VC基金在1979年之前就已经出现,但许多人还是把那一年视为现代VC业诞生的年份。) 那么:VC只是通过基金从LP那里融资。而实际上,基金融资和结束并不是那么清晰。这里我并不想深入探讨其中的机制,但是有些事情是值得注意的: 有限合伙人(LP)之所以这么称呼是因为在VC基金中,他们在法律上属于责任“有限”的合伙人——他们在并没有任何的投资决策权,因此如果投资失败的话他们也没有责任。 普通合伙人(GP)在基金当中是合法的决策者,但也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GP是LP的受托人,意味着他们有为了LP最好利益行动的法律责任。(在初创企业董事会开会时如果某个VC说“我是受托人!”时,那情况就严重了。) 当VC完成一轮1亿美元的基金时,它并不是预先从LP那里筹集这1亿美元的资金。相反,LP是在有效期内对基金做出财务承诺,当VC有需要(财务需要)时将提供资金。催缴资本(calling capital )这种做法的原因很简单——白白把钱放到VC银行账号会降低VC从LP身上挣钱的最终回报率。及时的资本催缴则可以消除这种回报的推延。当VC真正向LP催缴资本时,他也会向GP提出同样要求。具体比例由基金条款规定,但是大多数情况下GP的出资大概是资本的1—3%,剩下的都是LP提供。 让我赚大钱 历史上,VC演进有一个共同的主线,那就是风险资本家把资金(机构的跟自己的资金的组合)投给有前途的创业者,希望他们将来能建设成伟大的公司,带来高额回报。VC和投资风险资本的每一个人都是为了重击而不是安打率而进行优化(“Babe Ruth效应”,也就是少数“全垒打”或者大热投资对象占据了回报的大部分。) 那么这对于VC经济的运作方式意味着什么呢? “J”曲线 就像好酒一样,VC基金也应该是年份越老越好。这就是为什么业界人士按照“酿酒年份”(或者诞生年)来代指具体基金,就像酿酒商根据葡萄生产年份来标记酿酒日期一样。 在基金的早期,VC会向LP催缴资本,然后用这笔钱投资公司。这是一种负向的现金流动——钱是花出去了,但是近期内不大可能会有钱进来。这属于意料之内,但最终VC必须从一部分投资中有所收获——也就是被投资的公司上市或者被收购的时候。随着许多私有公司的推出时间继续延长(许多情况下超过10年),J曲线的拐点已经并且可能还会继续推后出现。 在VC当中你可能会听说过“柠檬早熟(lemons ripen early)”这句话——意思是说,表现不好的公司往往早早就要退出。有趣的是,这加重了J曲线问题,因为不仅VC在基金早期要投入现金,而且不良资产在这些早期阶段也有可能被“减价”。 中期衡量 根据合同(在有限合伙协定中规定),VC基金需要向LP汇报自己的中期绩效,往往是每季度一报。VC的报告包括两部分——已变现的现金分配,以及剩余资产未变现的账面价值。已变现的现金分配(Realized cash distributions)一如其名——就是VC所投资公司退出变现时分配给LP的现金(或者股票)。未变现账面价值(Unrealized carrying values),则反映了如果VC当时清算投资组合公司时的公平市值。 VC要进行中期绩效报告主要有两个原因: 首先,大多数LP的酬金方案都是围绕着相对于不同基准的投资回报而设计的。因此,尽管对于机构的生计来说最后拿到的钱为王,但对于LP的员工个人来说,每年以奖金形式兑现的钱就是后。计算这些奖金需要对中期绩效进行测算。 其次,还记得我们前面说过的话吗?也就是如果基金会在美国要想维持免税地位的话,需要每年以救助金的形式支付资产的5%。为满足这一要求,基金会必须知道这5%相当于什么,而这就要求他们为投资的每一项资产都设定一个公允价值。如果他们持有的是Google股票的话这事儿就挺好办,因为只需在彭博终端查看价格就行了。但要想评估私有资产的话,VC就得对它们进行公允价值分配。 有趣的是,这正是VC基金的妊娠期越长,对基金会的影响反而比其他LP越大的原因——不管是基于现金收入还是中期未实现的账面价值,他们每年都得付出5%,但是后者他们又不能支出,所以从VC等私有资产类别回笼现金的时间窗口就非常重要了。 大学基金并没有那种每年都要支付一笔费用的法律义务,大学基金一样需要承担责任,因为大学的运营开支很大一部分要靠它们,所以事实上也相当于每年要出一笔钱。不过因为它们在绝对数字方面的灵活性更强,大多数大学使用所谓的“修匀公式(smoothing formula)”来进行支付,以避免投资组合价值变动过大造成的影响。比如说耶鲁大学基金会今年要支付的钱是这样计算的,即拿全年支付费用的80%+支付目标值(由投资委员会设定)的20%,然后再乘以两年前投资组合的价值。这可以帮助大学在不受捐资价值变动太大影响的情况下做好预算计划——但要想做到这一点,需要所有的经理(包括VC)向耶鲁提供其投资价值的中期测算,即便实际的收益结果可能会非常不一样。 说到那些实际的产出(J曲线的妊娠期),我们姑且假设VC完成了自己的工作——把融到的这1亿基金都投资到了伟大的创业者身上,其中一些最终还做成了伟大的公司。然后我们假设其中一家公司被收购了,根据其占有的股权比例,这家VC拿到了6000万美元的支票。 那这笔钱在LP和GP之间应该怎么分呢? 大多数VC基金赋予了GP挣得附股权益(carried interest)的权利——也就是可以获得基金所得利润的一部分:20%。在我们的例子当中,如果基金拿到了一张6000万的支票,它会给LP 80%(4800万美元),然后留20%(也就是1200万美元)给GP。 但最后有没有“利润”让GP拿走自己的20%呢?答案是……也许。如果基金的所有其他投资都失败的话,那么基金投入了1亿美元,最后却只收回6000万(而且也只有这么多了),这种情况下答案就是否定的。因为没有利润,所有的6000万都归LP。GP在这笔基金中不仅没有挣得附股权益,下次再想给基金融资也很难了。 我们再设想一下,假如并不是基金投资组合的所有公司都阵亡,而是有一些公司基于中期未变现账面价值有1.4亿美元估值,如果发生这种情况的话又会怎样?现在这支基金实际拿到6000万美元现金,账面上还有1.4亿美元的假设价值,也就是总的现值为2亿美元。基金只从LP融了1亿美元,所以现在理论上就有了1亿美元的总利润(2亿美元现值减去1亿美元LP的钱),GP可以拿走6000万现金的20%。也就是,80%(4800万)给了LP,20%(1200万)流入GP的腰包。 为什么我们没有按照理论总利润额来计算那20%呢?因为记账是不能分配的,就像基金会(以及其他LP)不能拿记账的来消费一样。这里还要介绍另一个比较微妙的概念,回收(recycling)。大部分VC在跟LP的协定当中都有这么一个条款,就是可以拿中期盈利的一部分再投资到其他公司。所以,在我们上面的例子里,VC也许共同决定这6000万美元不是全部分掉(给GP或者LP),而是拿出部分或者全部的钱再投资到这只基金投资组合里面的其他公司。 出于简洁性的考虑,我们这里略去基金组建的相关法律细节,但是至少有些东西是需要注意的。比方说,一些基金禁止GP拿走任何附股权益,除非全部1亿美元的现金都已经返还给LP。至少什么时候可以分钱以及怎么分这些细节,会在管理基金的有限合伙协议中用所谓的瀑布(waterfall,规定收入分配的先后次序)语言概括。 我们还略过了是否收管理费( management fee)的问题——管理年费要看基金的规模,GP要用来运营基金所需的支付薪水等其他开支——在计算基金利润是需要考虑。具体怎么收也要看有限合伙协议的规定。 现在我们直接跳到基金什么时候关闭。大部分基金都是10年期,另外会有2到3次的1年延长期。假设所有的1.4亿美元中期账面最后证明只是昙花一现,到头来投资组合所有的公司的价值都不过一张废纸,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会怎样呢?在我们上一个例子里,1亿美元基金总共才回收了6000万美元,但是在基金前景看涨的情况下GP就分走了1200万。在这个例子里,GP属于超额分配给自己,就要受到所谓的“弥补性收入(clawback)”的支配——GP需要返还这笔钱,分给LP。这当然很恶心,但却是公平的,因为要是等到基金到期再分这6000万的话GP就永远也没资格拿这笔钱了。所以,再次地(一而再再而三地),到头来一切都是现金为王。 VC是一项有趣的业务,不过它一直都隐藏在金融的阴影之下。希望这篇文字能够让你心里亮堂一点。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股权众筹平台,优质项目即将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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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 电信诈骗资金分三种情况返还
电信诈骗冻结资金返还方式明确 分三种情况返还 从昨天起,由公安部、银监会制定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颁布实施。《规定》明确电信诈骗资金冻结以溯源返还为原则,由公安机关区分3种不同情况返还,擅自返还或违反协助公安机关资金返还义务的单位和人员,将追究法律责任。 据介绍,根据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银监会、公安部研究制定了该《规定》,并从昨天起颁布实施。 《规定》明确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等概念的内涵定义,指出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是指不法分子利用电信、互联网等技术,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植入木马等手段,诱骗(盗取)被害人资金汇(存)入其控制的银行账户,实施的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特定银行账户实施冻结措施,并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资金。 《规定》要求公安机关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职责、范围、条件和程序,坚持客观、公正、便民的原则,实施涉案冻结资金返还工作。公安机关负责查清被害人资金流向,及时通知被害人,并对权属明确的被害人财产作出资金返还决定,实施返还。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及时协助公安机关实施涉案冻结资金返还工作。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督促、检查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返还工作,并就执行中的问题与公安机关进行协调。 《规定》还明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擅自返还或违反协助公安机关资金返还义务的单位和人员,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返还冻结资金必须在公安机关内进行,警方将与事主当面制作相关法律文书,公安机关不会通过电话索取事主账号、通过网银转账等方式返还冻结资金,更不会收取任何“手续费”“保证金”“押金”等资金,请广大群众在提高警惕的同时,全力配合警方工作。 具体返还方式 《规定》明确,冻结资金由公安机关区分不同情况按以下方式返还: 1.冻结账户内仅有单笔汇(存)款记录,可直接溯源被害人的,直接返还被害人; 2.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照时间戳记载可以直接溯源被害人的,直接返还被害人; 3.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照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被害人的,按照被害人被骗(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 按照比例返还的,公安机关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为30日,公告期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返还冻结提出异议,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审核。 冻结账户返还后剩余资金在原冻结期内继续冻结;公安机关根据办案需要可以在冻结期满前依法办理续冻手续。如查清新的被害人,公安机关可以按照本规定启动新的返还程序。 成效 查控中心已经冻结11亿元 昨天上午,全国唯一一家公安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查控中心(以下简称“查控中心”)正式揭牌。 今年1月,经公安部授权,北京市公安局成立了该查控中心,主要承担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案账号查询、止付、冻结以及通信工具的查询、封停等工作,为全国打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提供查控资金流、通讯流支撑。 截至目前,查控中心已冻结全国涉案账户40余万个,冻结资金11亿余元;通过工作减少群众损失18亿余元;关停涉案手机号码13万余个、400号码近3万个,处理伪基站假链接1万余个。 北京警方介绍,截至今年8月31日,全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案同比下降21.65%,群众损失同比下降18.76%;其中境外实施的电信诈骗案件发案同比下降47.49%;群众损失同比下降42.38%。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000余起,同比上升2.49%;抓获犯罪嫌疑人近千名,同比上升3.8倍。 昨天上午,12名被骗事主代表来到北京公安局刑侦总队,警方将700余万元返还给被骗事主。据了解,此次共冻结追回电信诈骗被骗资金5000余万元,后续,警方将陆续按照规定将冻结款发还给事主。 行动 63名嫌犯被从柬埔寨押解回国 昨天20时许,63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大陆50人、台湾13人)被中国警方从柬埔寨押解回国,将由江苏南京公安局负责进一步审查。 据警方介绍,近日,柬埔寨移民总局根据公安部赴柬工作组提供的相关线索,在金边捣毁一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窝点,将6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同时缴获一批作案工具。 经初查,该犯罪团伙冒充公检法机关,大肆向中国大陆居民拨打电话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具体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正在进一步核查中。由于受害人是大陆民众,且此案是团伙作案,为便于整案侦办、追缴赃款,依法惩处犯罪,中方将6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带回中国大陆依法处理,公安部指派江苏南京市公安局负责案件侦办。按照两岸协商达成的有关共识,大陆公安机关已通过两岸共同打击犯罪渠道,将有关情况通报台方。 据了解,自去年11月公安部部署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公安部已先后17次组织工作组赴肯尼亚、马来西亚、柬埔寨、老挝、印尼等地,捣毁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窝点6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168名(其中台湾居民347人),破案3300余起,涉案金额7.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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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元理财罗生门:实控人挪用资金超千万?
本月月初,陆续有投资者发现状元理财无法兑付,随后状元理财股东欧阳东发文指责公司大股东、实控人吴海生挪移资产超千万。吴海生则回应自己是“被股东”,相关签名系伪造,并且否认挪用状元理财平台资金。投资者疑惑:该找谁还钱?目前部分状元理财的投资者已陆续来到北京试图维权,但没有得到说法。 状元理财:实控人挪用资金超千万 9月9日,P2P网贷平台状元理财发布一则《声明》,直指大股东吴海生挪用公司钱款,侵占投资人投资款,累计超过1000余万元,同时存在转移、隐匿公司印鉴等行为。《声明》更指吴海生旗下另一家互联网金融平台普天贷系庞氏骗局。目前状元平台所拖欠的投资人的投资款,绝大部分被吴海生用于弥补普天贷的亏损。 “上述行为已严重影响到公司的正常运转,平台已无法按时、足额、全面兑付投资人。”声明称。11日,状元理财官网又挂出4张50万元的电子回单,作为吴海生“挪用资金的部分证据”。 状元理财官网信息显示,状元理财是北京掌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旗下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掌财公司股东包括:欧阳东(持股15%),吴海生通过个人及海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掌财公司55%的股权,系掌财公司及状元理财平台的实际控制人。 状元理财官网还称,海子控股集团旗下设有深圳市海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天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掌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状元理财)三个独立子公司,横跨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领域,总部设立在北京。 普天金服官网显示,普天金服隶属于北京普天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是“互联网+金融”业务平台。吴海生为普天金服CEO。普天贷目前业务包括月息通、季息通等定投项目,而状元理财也有“日息通”等类似产品。 查询显示,吴海生和欧阳东共同参股了海子有限公司(海子作为法人股东参股了状元理财)。 吴海生则在同日通过个人公众号反击,称状元理财的《声明》多项逻辑存在漏洞。 他提出三点:一是若其真是这个平台的大股东,声明和其他公告不可能发出;二是若其真是两家公司股东,不可能一个平台兑付,一个平台不兑付;三是如果其本人真如《声明》所说,欧阳东应第一时间报警。 吴海生:不负状元理财兑付责任 事情究竟如何?9月17日,新京报记者登门拜访了吴海生所在的普天金服公司。吴海生向记者表示,由于去年状元理财变更股东时所用的资料系伪造,不认为自己负责状元理财的兑付工作,并且否认挪用状元理财平台资金。 根据工商部门的信息,去年10月16日,状元理财的股东从欧阳东和邓建平变更为海子有限公司、邓建平、欧阳东和吴海生。据状元理财的公告,吴海生通过个人及海子有限公司(吴海生系海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最大股东)实际控制了掌财公司55%的股权。这也是投资者质疑的焦点,如果吴海生是“被股东”,去年发生的变更,为何到现在才发现? 吴海生方面认为,去年10月中下旬,应该是状元理财平台已出现较大问题,伪造签名完成状元理财的股权变更,导致其“被股东”。 “目前推测很可能其平台出现巨大窟窿,他想以此来抵消。”吴海生说。 目前,吴海生方面还是承担了状元理财投资者的接待工作。新京报记者看到,公司门口贴上了“状元理财用户接待室”字样。据介绍目前已接待了多位来自状元理财的客户。 对于吴海生方面的说辞,新京报记者向另一方状元理财的客服邮箱发送了采访申请。状元理财方面回复称,不希望媒体过分关注此事:“我们之前发声明不是为了哗众取宠,唯一的目的是希望拿回投资人的钱。” 投资者:多数没有得到回款 记者加入了一个状元理财的QQ维权群,群里200余人,根据群内投资者公布的信息统计,截至记者发稿时,合计投资金额约400多万。 有投资者对记者表示,目前在北京的投资者不多,希望能和记者一起去向吴海生、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截至发稿,有群内的人表示收到了部分来自欧阳东的小额千元款项,但多数仍然没有得到回款。有投资者称状元理财发邮件要求提供身份信息等材料,但其担心信息泄露犹豫是否要提供。 一位江西的投资者说,关注到状元理财主要是看到了它在电视台某求职节目投放的广告,查阅资料发现收益率也不错,随后就陆续在平台上投了好几万,还把母亲的钱也放在了里面。 目前在状元理财官网上,仍能看到“预期年化最高14%,注册即送5000元”的广告,同时号称“最高40倍银行活期存款收益”。 “真把状元理财当银行了。”该投资者说,这个月她发现状元理财无法正常兑付,最近又有大额用钱需求,只好孤身来到了北京。但事情还没有进展,“身上已经没什么钱了。” 普天金服方面人士对记者表示,因为一些媒体报道,普天金服日常经营也受到了影响。其中,推进了半年的银行存管被迫推迟,支付公司也扣除了一部分保证金。 昨日,接近普天金服方面的人士透露,普天金服在海淀民事起诉、协助状元理财投资人在海淀经侦大队刑事立案成功。 律师:若实控人损害公司利益应赔偿 浙江煜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林鑫表示,考虑到公司是有限责任制,除非状元理财的股东自愿承担相应的兑付责任,否则股东本身并无直接对投资人有兑付的义务,无论其身份是大股东还是小股东。“但是实际控制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等损害公司利益的,则仍应当赔偿。” 至于工商资料是否可能被造假,多位法律界人士认为可能性存在。 林鑫表示,最终是否系伪造需要以相关部门的认定为准,考虑到工商登记机关在进行登记过程中一般进行形式审查,只考虑相关手续是否齐备,但并不核实其真实性合法性,所以不能排除“被股东”的可能。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云峰也表示,在一些操作流程不是十分严格的地区,经常都是由代办人员拿着当事人的身份证去相关部门办理手续,代签字的现象很普遍。 投资者该怎么办?林鑫认为,投资者可以考虑从民事和刑事两个角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民事角度看,作为投资者,可以要求平台进行兑付。但考虑到平台资金已经处于兑付不能的状态时,刑事路径可能是目前合理的选择。是否存在非法集资以及涉嫌挪用、诈骗等行为?这些都是可以考虑的关键点。 ■背景 新政下P2P洗牌加剧 8月24日,银监会联合多部门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多位业内人士认为,这将进一步加剧P2P分化的现象。 数据显示,截至8月底,全国累计共爆出1445家问题平台,所涉及的投资人数为30.8万人,占全国投资人数的3.4%,涉及贷款余额为187.5亿元,占比为2.9%。其中,北京共爆出95家问题平台,所涉及的投资人数为4.1万人。 “随着《办法》的出台,在监管趋严的情况下,一些问题平台将被淘汰。”包括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长黄震等在内的多位人士表达了这个看法。 一些P2P企业甚至主动宣布停业。上月,广东一家网贷平台广州贷发布公告称,鉴于银监会等部委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决定自2016年8月31日起关闭广州贷平台的投资和借贷功能。更早一些,宁波一家网贷平台聚车贷(主营汽车抵押类贷款)也宣布关停,被业界认为是网贷监管新政发布后首家主动关停的网贷平台。 据媒体报道,9月,继上海之后,深圳有关方面组织数十名P2P高管参观监狱,引起舆论哗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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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企业和互联网公司合作猫腻 专项排查整治
随着专项排查整治的不断推进,保险公司与互联网平台合作中的种种猫腻,渐次浮出水面。这场始于今年6月的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摸底排查行动,如今开始将工作重心逐步下探至地方保险业、保险公司分支机构。 记者获悉,近日,多个地方保险市场开始就保险公司与互联网公司合作情况的风险进行深度排查,相关保险公司已陆续收到地方保监局下发的内部通知。 据记者了解,目前保险公司与互联网公司展开的合作形式大致有五种,包括签署合作协议、购买保险公司产品、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为保险公司提供互联网平台技术支持、保险公司为互联网公司提供增信服务。而在这些合作的背后,或存在超资质经营、非法经营、渠道垄断等风险,问题不容忽视。 排查五种合作形式 知情人士透露称,此次风险排查主要针对保险公司与互联网公司上述五种合作形式展开,排查工作深入到每种合作形式的主要内容、合作期间等环节。 以上海保监局下发的相关通知为例,此次排查的主要内容即为:保险公司是否与相关互联网公司开展合作,以及具体的合作形式。 如果是保险公司和相关互联网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须说明协议的签署时间、期限、合作主要内容;如是互联网公司购买保险产品的,须说明购买的保险产品名称、保障范围,已承保的保费、保额;如是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的,须说明代理的产品名称、代理保费,是否获得代理资质,使用互联网平台销售的是否符合《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规定的资质和信息披露要求。 此外,如果是为保险公司提供互联网平台技术支持的,须说明技术支持的具体内容,费用结算方法,已支付的技术支持费用;如是提供增信服务的,须说明提供增信的具体内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从上海保监局发出的这份排查通知来看,被纳入排查的保险公司主要有华泰财险、合众人寿、中英人寿、瑞泰人寿、永安财险等在内的35家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以及6家总部在沪的法人保险公司;涉及的互联网公司主要有上海诺诺镑客金融信息服务、上海微汇金融信息服务、华夏信财股权投资管理、中民财富管理(上海)、上海米缸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上海你我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等14个平台。 猫腻背后风险须严控 在业内人士看来,目前保险公司与互联网平台合作的背后,的确存在一些猫腻,风险须加以严控。 有保险公司人士自曝内幕,为了追求市场规模,一些中小保险公司在业务经营风险控制上把关不严,不排除与不具备经营资质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或与存在提供增信服务、设立资金池、非法集资等行为的互联网信贷平台进行合作。这些互联网平台是典型的无证照经营、超资质经营和非法经营。 另一方面,在保险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一些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网平台还存在着利用保险公司名义或假借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信用,来进行虚假宣传销售、非法集资的恶劣情况。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去年以来,国内多家财险公司先后在排查中发现,有不法第三方互联网理财机构采取多种方式,冒用财险公司总公司名义进行非法营销活动,他们借着眼下“P2P+信用履约保证保险”合作模式的火热,上演了一出“以假乱真”的戏码,以骗取投资者的信任。 值得一提的是,在保险公司与一些主流互联网平台进行合作的过程中,还逐渐出现渠道垄断的迹象,已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正在同步开展摸底排查。 以国内某主流在线票务服务平台为例,近日就有业内人士向记者爆料称,该平台在互联网意外险销售渠道上存在垄断情况,不断抬高各种名目的手续费。“保监部门正在针对保险公司与这些垄断平台在意外险方面的合作展开调研,主要包括具体的竞价和招标流程,除了手续费外是否还有其他各类费用要求,代理机构是否对保险产品有要求,比如限定价格、保险期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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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楼宝业务涉违法?易宝集团:此事已处理
近日,一则《易宝金融出现内鬼,赎楼宝大量逾期》的消息在网上传开。随之传开的,包括一份易宝金融《关于云南“赎楼宝”业务相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出具日期为今年5月16日。 一位从事房贷业务的P2P平台高管告诉记者,所谓赎楼业务,即客户需要资金,又在按揭还房贷过程中,P2P平台帮他将剩余还款金额归还银行。结清之后,客户再将房产证抵押给其他公司或银行,以此融资。但是,在帮客户赎楼之后和房产证拿去其他公司或银行抵押的过程中,则存在房产被查封、抵押不了,额度出现变化等风险。 在《通知》中,易宝金融表示,根据掌握的证据,云南“赎楼宝”业务出现大量不正常的逾期,已涉嫌经济诈骗,性质极为恶劣,后果极其严重。 《通知》还称,内部涉案的当事人高玮逊详细写出整个业务发案经过,形成正式材料,于5月23日前上报总部。要求分公司约谈外部相关涉案当事人,指出违法事实,促其落实归还被骗资金的还款来源和解决方案,并于5月27日前上报总部。内外部相关当事人要拿出个人有效资产、现金、财物等抵偿经济损失,以体现还款意愿;对内部涉案的高玮逊扣发工资,离岗清收,对负有管理责任的两位领导,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记者多方核实,确认了该份《通知》的真实性。记者将网传消息(附《通知》)发给易宝集团首席执行官及创始人唐彬,他仅回复“此事已处理了”,而易宝金融方面则表示“不接受媒体采访”。 此外,《通知》中的联系人李某(附有联系方式)确为易宝金融工作人员,不过他表示不清楚具体情况。9月20日,记者联系了易宝金融云南分公司客服,询问云南“赎楼宝”业务逾期事件,其称:“我们已经全部兑付了,投资人都收到了资金,具体是谁兑付需要问北京总部。” 至于云南“赎楼宝”业务逾期事件涉及资金规模,网传为4000万元,前述易宝金融云南分公司客服并未明确具体金额,但称“就是网传的数字”,并表示目前已经停止赎楼宝业务。易宝金融北京总部客服也表示目前没有赎楼宝业务。 易宝金融官网显示,易宝金融为易宝集团旗下P2P平台,易宝集团旗下现有易宝支付、易宝金融、易汇金、懒猫金服、五味、哆啦宝、易付通、天创云征信等十余家独立并行的易宝系公司。 此外,工商登记信息显示,今年8月26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景山分局曾对易宝金融罚款10万元,违法行为类型为“广告主发布没有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的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景山分局表示,经查,当事人(易宝金融)在自设的网站“易宝金融”从事借贷信息咨询服务的经营活动,并收取居间信息咨询服务费。在其网站宣传中有“100%到期还本付息”的内容,且未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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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金融协会被金融会展商冒名虚假宣传
互金行业虚假宣传乱象仍在持续。昨日,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上海金融信息行业协会、中国小额信贷联盟、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四家协会纷纷发声,称“上海某会展公司未经允许,擅自将协会列为‘中国消费金融大会暨展览会’支持单位,协会表示均不知情”。 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上海金融信息行业协会在联合声明中提到,协会与“中国消费金融大会暨展览会”无任何关系,也没有收到相关邀请,对于该会展公司冒用两协会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两协会已经就此与其进行沟通,必要时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中国小额信贷联盟也发文称,会议宣传材料中出现的“中国小额信贷联盟”作为“协办方”、“支持方”等字样为不实消息。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内部人士对媒体表示,与此次展览没有任何关系。记者注意到,目前该中国消费金融大会暨展览会网站页面已经将四家协会主办的信息删除,但在拟邀嘉宾中依旧名列了四个行业协会的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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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P2P获C轮融资 资本圈对互金热情渐增
互联网金融领域同一天发布两起融资。 9月20日,51信用卡宣布完成3.1亿美元C轮融资,领投方为天图投资和A股上市公司新湖中宝。其他投资方包括快的打车创始人陈伟星的泛城资本,以及华盖资本、国信弘盛股权投资基金、千合资本、洪泰APlus基金等。 此前,2012年6月上线的51信用卡于2012年9月获薛蛮子和华映资本600万元的天使投资;2013年底获SIG、清流资本和华映资本1500万美元A+轮和A轮融资;2015年2月获GGV资本领投的5000万美元B轮融资。 同一天,网信集团正式对外宣布网信理财完成C轮7000万美元的融资,投资方为建银国际、三山资本、中信资本、信中利投资等。 在这两家公司完成C轮融资后,据不完全统计,互联网金融行业目前已至少有13家平台获得C轮融资。 风投的态度转变 正值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之年,资本圈对这个新兴事物的热情似乎并没有冷却。以网络借贷领域为例,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8月,P2P网贷行业共发生10例融资,共吸引了约11.45亿人民币资金。可参照对比的数据是,2015年共有68家P2P平台获得风投青睐,不过,因多家平台未披露具体投资金额,故较难估算2015年行业整体融资规模。 “VC一开始是很看不上互联网金融的,互联网金融也不是传统VC关注的市场。互金企业从哪儿收集数据,运营靠不靠谱,将来政策怎么管,直至现在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一位资深风投界人士对记者表示,“第一批进入P2P领域的VC也是抱着‘先驱也可能成先烈’的态度冲进去的,包括2012年这个领域的首次融资——红杉资本注资拍拍贷,当时是没到验证正确与否的时候,‘生死未卜’。经历数年发展,现在是P2P行业坏账显现阶段,可以看到谁在‘裸泳’。” “不过现在很多一开始坚决不投互联网金融的风投开始转变态度,成了‘墙头草’,转变原因在于目标锁定了互金企业的资产端。更何况有些互金企业的盈利水平已经超过了50%的A股上市公司,”上述人士称。 此次51信用卡投资方天图投资管理合伙人邹云丽更看重借贷模式、风控体系、客户基础这些更为基础和细致的指标,“天图的定位是投C轮企业为主,所谓的C轮就是指商业模式经过了验证、企业已经盈利了,而且市场竞争格局已经确定了,这个市场里前几名已经跑出来了,我们投的不是‘赛道’是‘选手’。” 但毕竟在资本寒冬,邹云丽表示今年投资计划比较谨慎,VC对互联网金融行业态度更是如此:“主要是政策不明朗,尤其国内上市的不确定性。现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也对应着多层次金融市场,互联网金融不可怕,但是中国很多东西‘一管就死,一放就烂’,出现很多打着互联网金融的幌子做不太好的事情的公司。互联网金融长期来看是有生命力、有市场需求,而且随着监管深化,对于好的公司是一个利好。” 互金公司“集团化” 值得注意的是,频获资本青睐的互联网金融公司都有业务多元化、集团化发展的趋势。比如51信用卡依托旗下负债管理APP“51信用卡管家”所积累的信用卡数据、信用卡用户等基础,继而推出了自有金融服务平台“51人品”,以覆盖理财、借贷、分期等业务,然后在2016年1月,通过战略并购补充了现金分期产品“给你花”,构建完整的信用卡产业闭环。 而网信理财升级为面向C端的互联网信息开放平台及交易中心,在原有的网贷投融资业务基础上,升级为一个含有支付、证券、基金、基金销售、保险销售、互联网小贷、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等多元牌照支撑的综合金融资产交易平台。 另外一家完成C轮融资的积木盒子,于今年6月成立母公司PINTEC(品钛)集团,定位于智能金融服务商,旗下拥有积木盒子(P2P网贷)、读秒(智能信贷)、一点基金(基金销售)、企乐汇(大数据征信业务)等子公司,并将成立智能投顾公司,被业内认为是在对标蚂蚁金服。 从监管的角度讲,8月24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发布后,P2P被定位为专注小微,做金融的“毛细血管”,不抢银行的“生意”,客观上对集团化运营的互联网金融公司有利。业内普遍认为,这些公司持有牌照,不同额度的资产可以进行分隔,可以在监管的框架下做到最小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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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川:鼓励互金发展,为P2P留创新空间
党中央、国务院鼓励支持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因为这是一项金融创新,是科技发展在金融领域的应用。”近日,《中国金融》杂志刊登了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全国政协委员学习报告会上的讲话。周小川表示应鼓励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为P2P网贷发展预留创新空间。 周小川行长在《中国金融》杂志点赞P2P,透露的信息非同小可,联系到9月国务院、银监会多番表态肯定P2P来看,中央正在有步骤地为P2P正名,以鼓励这一互联网金融创新业态的发展,推进互联网金融国家战略。 据统计,中国有5000多万家中小微企业,但180万亿金融资产中仅有20万亿配置到这些企业,90%以上企业贷款需求得不到满足,亟需互联网金融的浇灌。周小川说 “有人说P2P平台网站有几千家了,实际上,从金融体系的总体借贷规模来看,P2P网贷余额目前所占比例连万分之一都不到,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央行盛松成:P2P将成为互联网金融业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其发展的内在需求和广阔前景。 9月10日,第三届大数据金融论坛暨互联网金融诚信洽谈会在厦门隆重召开。本次论坛旨在针对日前四部委联合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到的保全交易数据的管理,以及如何正确使用电子签名、电子认证,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等等进行讨论,呼吁企业树立诚信价值观。 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出席了论坛,并为论坛致辞。他表示,随着网贷行业的监管政策及实施细则逐步明确和落地,我国P2P网贷行业总体在向好的方向发展。P2P网贷行业经营改善,风险有所下降。随着网贷行业监管政策的落地和监管细则的实施,行业自律的加强和信息披露的完善,网贷行业有望步入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行业发展前景将进一步清晰。从长远看,网贷行业既不会颠覆传统金融,也不会自然消亡,而将成为互联网金融业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其发展的内在需求和广阔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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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挤兑 国诚金融发布限制提现公开信
9月20日晚间6时,上海P2P网贷平台国诚金融在官网“国诚社区”发布《致所有投资人的紧急公开信》。国诚金融称,受舆论影响,平台在2016年8月22日至9月19日累计收到投资人1.2亿元提现申请,截至今日,平台已完成线上打款1亿余元。然而,国诚金融还表示,短期内难以抵挡大规模的挤兑提现,故而公司决定启动紧急临时应对方案。在方案中,国诚金融提出限制提现。以下为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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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产阶层理财:需求分化趋势明显 综合配置
在新中产阶层的画像中,他们有着不错的学历,受到过良好的教育,大多从事脑力劳动,具有较强的职业能力及相应的家庭消费能力,在自己所在的城市拥有自己的住房,具有专业知识和较强的职业素养,以及一定的家庭消费能力。在投资理财方面,新中产阶层可投资资产在15万-200万元之间,且将投资收益作为家庭的第二大收入来源。同时,以新中产阶层为主的家庭财富管理,受众更为广泛,个性化需求更强烈。 从调查结果来看,新中产阶层的投资策略以“鸡蛋不放在同一个篮子里”为准则。关注综合性配置。另外,随着人民币贬值趋势,也有部分新中产阶层关注海外投资。 在资产配置规划中,调查显示,银行存款和流动性强、安全性高的货币基金仍然是新中产阶层资产配置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为了保障日常及紧急开销,80%以上的新中产阶层会将10%-20%的资金用于储蓄或货币基金。 在日常保障方面,新中产阶层倾向于利用保险来为子女教育、父母养老、自身健康等问题提供支持。65%的新中产阶层会将10%的资产投资于保险。 股市、股基等仍然是新中产阶层获取高收益的主要方式。85%的新中产阶层关注或正在投资股票市场。但近年来,在不断下滑的经济大环境下,股票市场的波动令人防不胜防,因此,也有64%的新中产阶层倾向于购买股票基金获得较高收益。 在银行理财产品方面,由于去年央行多次降息降准,令理财产品收益率不断下滑,仅有32%的新中产阶层表示将继续保持理财产品方面的投入,48%的投资者倾向于减少此类投资占比。 在互联网金融产品方面,新中产阶层已经开始关注和尝试投资此类产品,较高收益。 在人民币贬值压力下,新中产阶层以上的富裕阶层特别是高净值资产人群对人民币资产担忧加剧,他们中一部分开始转移资产至海外,或开始配置美元资产以取代人民币资产等。比如,15%的新中产阶层考虑赴港配置大额的香港保险保单,用来进行资产转移。 在投资回报预期方面,新中产阶层中51%的人士希望获得稳健收益,每年5%-10%,本金无损失;29%的新中产人士希望获得10%以上的收益,可以承担本金亏损风险;9%的受访者希望获得20%以上收益;11%受访者以资产保值为目标,希望收益预期在5%以下。 调查显示,新中产阶层投资理财目的多样,48%受访者将提高生活水平作为投资目的。此外,34%的受访者希望保障他们的退休生活,还有12%的受访者希望藉此资助子女及其后代的教育。 理财方式推荐 股市投资 对于一部分年轻且希望资产快速升值的新中产阶层而言,股市仍然是他们投资的主要渠道,不过,在股市波动中,即使是投资经验丰富的新中产阶层要想赚钱也不那么容易。此前一项调查显示,在2015年股票投资中,仅有16%的新中产阶层赢得了超过30%的收益率,43%的被访者没有赢得正收益。 海外资产 在国内资产收益持续下降的环境下,去海外寻找高收益资产逐渐成为一个趋势。境外配置的优势也是显而易见,不仅可以实现资产配置的国别多元化,还更好地进行资产负债的匹配。长期而言,从风险、收益和规模三个维度出发考虑海外资产配置的话,以美国、欧洲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市场无疑是首选。 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开创了金融行业新热潮,随着监管规定的陆续出台,互金行业将进入大浪淘沙阶段,安全性强、运营稳健的平台逐渐凸显。互联网金融产品快捷、简便的投资方式,相对较高的收益,对于忙于工作的新中产阶层来说,是最为省时省心的理财方式。 基金投资 股票基金、货币基金、债券基金等均是中产阶层的投资目标。但由于各类基金产品的风险和收益水平相差较多,因此新中产阶层也会对投资占比进行划分,年轻、进取心强的中产人士青睐股票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注重安全性或将基金视为类存款产品的新中产阶层将会购买货币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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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家族信托正在走红 中国或成为未来最大市场
门类多样的调查报告显示,中国的高净值群体正在高速成长。随着财富积累速度加快,缔造财富一代的年龄不断增长,这些财富如何能够顺利移交到下一代手上,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伴随财富传承问题日益突出的还有遗产税和房产税,这两大税收政策的落地对中国“富有阶层”来说有如两把悬而未落的铡刀一样,时刻肯能将财富“割肉”。 家族信托作为一种新兴事物逐步被国内更广泛的财富新规关注。最近,因为娱乐热点事件王宝强离婚案,家族信托的避险功能又被提到台前。“假如王宝强当初设立了家族信托会怎样?”是否会让马蓉净身出户?答案是否定的,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会为马蓉的财产获取设置很大的障碍。 目前,中国家族信托还处于早期发展阶段。当前更多的财富聚集在“打江山”的一代人手中,预计接下来的5-7年约有300万中国企业家将会把资产传承至第二代手中。“中国可能会成为未来最大的家族信托市场。”戴尔家族办公室亚洲区负责人、首席咨询顾问Dillon说。 同时,在业内人士看来,海外家族信托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内的主力。离岸家族信托多在离岸岛屿例如开曼群岛、塞舌尔群岛等开设子公司,将委托人资产转移至离岸公司,可以实现资产的完全转移;全品类资产注入进而有效规避税收以及长期存续的信任感都是国内家族信托暂时欠缺的。 规避高额赋税 “富不过三代”是一句中国古语,由此可以看出追求财富永续的家族单单依靠自主传承存在一定障碍。早期财富保障更多是通过保险的方式进行运作,如今更多依靠家族信托,并且可以将早期购买的保险注入信托架构内做融资。 调查显示,目前对家族信托感兴趣并认真思考财富保障和传承的群体多集中在50岁左右,早期财富持有群体处于财富增长和积累阶段,而到70、80岁则有些晚,因为家族信托的设立需要一定的时间。 多位家族信托专业人士对网贷财经表示,在财富传承的过程中有三方面的考虑,第一,通过家族信托或海外家族信托实现财富的有效风险隔离,即便委托人身故,依然可以按照委托人意愿对财产进行分配和处置,实现财富安全传承。第二,即便子女兴趣并非如财富缔造者一样,仍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并能够专业执掌上一代遗留下的财富,不被挥霍或其他人不当得利。第三,可以有效规避高昂的遗产税等赋税。 当前,很多高净值家庭人群在财富传承过程中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即下一代或者对于家族企业并不感兴趣或者下一代不具备管理财产的能力,在这样的情况下,家族信托成为了规避传承风险较合理的金融工具。 财富想要更多地传递到下一代手中,如何合理避税成为了一门必须要研究的课题。随着全球化的步伐以及从风险规避的角度出发,更多高净值人群实现了跨地域的全球化资产配置。不同的国家税收情况不尽相同。“中国目前没有遗产税,但是英国、美国等热门海外国家均设置了高额的遗产税。”宜信财富家族信托执行董事周丽华表示,如果在高税制国家购买了一栋楼,未来当传承给子女时需要支付40%-50%的遗产税,而通过设立家族信托则没有遗产税概念,是受益人概念。 “如果通过信托买的地产,那么该地产已经不在个人名下,而是隶属一家公司,那么资产传承时,公司需要做的就是变更股东。”周丽华表示,此外,相比离岸家族信托,国内的家族信托目前面临一个问题:如果在海外置业,那么海外地产尚没有办法注入国内家族信托框架内。 虽然中国当前尚未设立遗产税和房产税,但是相关税制落地的呼声高涨,一旦相关税制出台必定会影响高净值群体的财富传承。“家族信托渐成为国内高净值、超高净值群体的标配,但是可以预见现阶段以及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海外家族信托将是主流。”宜信CEO唐宁表示,源于国内的《信托法》以及相关税法不能将资产有效、彻底地分割、隔离,且缺乏充分的税务保护机制。 实现债务隔离 海外家族信托的设立不仅仅能够起到财富传承的功能,在更大程度上可起到“避险功能”。其中包括债务风险、婚姻风险、意外风险、信息泄露风险以及高税收风险等多类风险。 “连带担保”已经成为很多高净值人群在财产保障过程中经常碰到的问题。“部分高净值人群个人会在自己企业发展过程中承诺连带担保责任,甚至自身的企业为朋友的企业承担连带责任,而一旦发生债务纠纷,就会波及自己名下的早期资产,甚至牵连其妻子/丈夫或孩子名下的资产。”周丽华表示,该类债务风险可以通过海外家族信托实现风险隔离。 婚姻在普通的家庭来看仅仅是两个人的结合实现代际的传承,而在拥有大量资产的人群来说,婚姻还代表着资产的权利,所以部分高净值人群复杂的、不稳定的婚姻也成为了资产传承的风险源之一。而海外信托将资产转移至公司,实现了资产的转移和隔离。 过往的“轰动案例”包括传媒大亨默多克和邓文迪、SOHO中国潘石屹和张欣夫妇、龙湖地产吴亚军和蔡奎夫妇等。 而最近的王宝强、马蓉离婚事件让“家族信托”再度成为了热门词汇。“假如王宝强当初设立了家族信托会怎样?”是否会让马蓉净身出户?答案是否定的,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会为马蓉的财产获取设置很大的障碍。 相比默多克和邓文迪,王宝强婚姻最大的区别在于王宝强实现财富聚集更多是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后。因此,如果想要实现有利于王宝强的财富保障,那么需要在信托成立之初,将个人财产注入信托架构之中并征得马蓉同意,且受益人是其两个孩子,那么王宝强将受益于该家族信托。但是如果王宝强在马蓉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设立家族信托,那么即便最终结果依然是离婚,在马蓉追溯下仍然拥有一定的权利。“如果将家族信托设立在海外、甚至离岸群岛,那么马蓉需要到这个该岛国追溯,所以会对财产获取造成一定障碍。”周丽华说。 此外,还可以规避意外风险。网贷财经了解到一个案例,即一个作为家族财富主要来源的女士了解到自己罹患了癌症,而子女年龄尚小无法运营家族财产,其丈夫偏爱赌博、炒股等带有杠杆性质的金融操作。由此,她设立了家族信托,委托信托管理者在其过世后进行资产投资和管理,并在两个孩子分别到30岁时给予相应的财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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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经侦“三举措”加强对P2P网贷防控力度
P2P网络借贷是指“个人对个人”通过网络借贷平台的商业模式。该模式下,借款人和贷款人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对接,建立借贷关系,一方获得资金支持,另一方获得利息收入。随着网络借贷商业模式的不断发展与突破,网络借贷平台引发的经济犯罪也日渐突出,且呈现出的智能化、高科技化与网络化等特点。针对上述情况,为进一步抑制防控网络借贷平台可能引发的经济犯罪形式,齐河经侦大队加强对 P2P网络借贷的防控力度。 一是强化情报信息工作,把握侦查工作的主动权。齐河经侦大队民警要广泛收集有关 P2P网络借贷引发各类经济犯罪的情报信息,全面掌握此类犯罪的总体情况,围绕网络经济犯罪发展的新动向,加强多层次和多方面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分析和研判工作,揭示犯罪的特点、手法、规律和趋势,制定行之有效的打击整治方案。 二是强化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P2P 网络借贷引发的网络经济犯罪具有一定的专业性、跨时空性,决定了我们的侦查工作必须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合力控制、打压犯罪分子作案、藏身的生存活动空间。公安经侦部门不断完善与银监、工商、网监、技侦、等行政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各部门在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交及开展调研培训等方面的合作,形成公安经侦部门“主动侦查”与行政执法机关“阵地控制”相结合的工作模式。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防范能力。 由于网络经济犯罪具有隐秘性和欺骗性和群众法制意识不强等原因,造成群众不能正确区分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的界限。公安机关针对近期突出的 P2P网络借贷引发的经济犯罪规律和特点,研究防范对策,预测犯罪趋势,定期通过报纸、电视、公安微博等媒体向民众发布警情通报,告知公众应该采取的自我保护措施,提高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