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Airware 【MIT评语】:Airware已是全球最大的无人机创业公司之一,风投融资额超过7000万美元。该公司的规模还将更加庞大。Airware并不实际开发无人机,而是提供任何无人机都可使用的控制系统。 【企鹅智酷评语】:和大疆(中国)相比,Airware代表了无人机市场的另一个方向:商用市场、生态协同、垂直行业解决方案。在拥有了一个专门投资无人机相关技术和行业方案的基金后,Airware试图打造基于自身系统解决方案的无人机产业联盟——类似微软在电脑时代和Android在手机时代做到的那样。无人机整体市场规模并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巨大。但竞争者已经很多了。 17、IDE Technologies 【MIT评语】:该公司的大规模海水淡化工艺正在吸引更多客户。在加州圣芭芭拉,IDE协助重启了封存以久的海水淡化厂工程,而随着这项工艺的经济性得到改善,IDE的前景也更值得看好。市场需求一直存在:在全球范围内,约7亿人口无法获得足够的清洁用水,到2025年这一数字预计还将上升至18亿。 【企鹅智酷评语】:海水淡化一直困扰于三个问题:成本、规模和环保。IDE基于多项技术创新(60+专利授权),在大规模海水淡化和成本方面取得卓越进展。通过一系列工程创新,海水淡化处理带给环境的压力正在减轻。同时,这项技术还可以为水质不好的非沿海地区提供饮用水净化处理。这个行业同样有优秀的竞争者(Desalitech、Evoqua)。但潜在的市场空间和未来环境与水资源的长期性紧缺,将推动这些公司价值持续走高。 18、Oxford Nanopore 【MIT评语】:该公司的基因测序工具体积很小,方便携带,这极大地拓展了应用场景和市场。只要从微小的孔隙中提取分子,这一平台就能进行基因测序。该公司曾于2015年试图出售这一平台,并引起了竞争对手的Illumina的诉讼。这一平台能分析DNA、RNA、蛋白质,以及其他类型的分子。潜在应用包括科研、个性化医疗、食品安全、农业科学,以及国家安全和国防。这一技术将很快在太空中展开测试。 【企鹅智酷评语】:对于基因技术而言,Oxford Nanopore 代表了一种颠覆性的技术转化能力。更快速,更低成本和更易操作。挑战在于准确性。对于这家公司来说,他需要进一步证明在实现效率的同时没有损失数据采样的精度和结果的真实——这在技术推出初期遭遇了一些争议。显然,Oxford Nanopore 和它所提出的革命性技术实现并不太成熟,但拥有非常远大的前景——只要他们不遭遇技术理论层面的根本性的挫折。 19、24M 【MIT评语】:锂电池正在为各种设备提供电力,例如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电动汽车和电动巴士。然而,锂电池成本很高,制造出来之后体积很大。创业公司24M开发了一种新的设计和制造工艺,能削减锂电池的成本。电池产业正试图开发出每千瓦时平均成本低于100美元的产品。24M表示,将比竞争对手更快地实现这一目标,而具体时间将是在2020年。 【企鹅智酷评语】:这家公司提出了一种新的锂电池设计方式,并且已经进行了多轮融资。电池技术正在成为诸多新兴智能设备和产业升级中的关键瓶颈,因此这一行业的每次革新都备受关注。24M联合创始人是Yet-Ming Chiang是一位大学教授和电池科学家。此前他曾创立过一家电池公司A123并成功上市,却最终因为产品质量和订单问题而申请破产。 20、Bristol-Myers Squibb 【MIT评语】:该公司是癌症免疫疗法的领先者,目前正在开发针对多种类型癌症的“检查点抑制剂”。该公司目前推广的两种抑制剂之一Opdivo使得免疫系统的T细胞能攻击癌细胞。这项技术已经在皮肤癌、肺癌和肾癌的治疗中得到了证明。在成功的情况下,这种治疗方法能利用病人的免疫系统去清除肿瘤。不过,这种疗法价格昂贵,并在欧洲监管部门那里遭遇了问题。 【企鹅智酷评语】:“检查点抑制剂”是癌症质量的一向新突破,目前已被证明可用于晚期黑色素瘤方面的治疗。而在理论上,这种激活身体自身免疫系统对抗癌细胞的方案,几乎可以用于所有癌症。但这种免疫疗法的副作用同样存在,基于不同抑制免疫细胞蛋白所带来的副作用程度和影响也不尽相同。我们可以这样去理解:关于癌症治疗的一扇新的大门已经打开,但还远未到达终点。这类产品的市场规模预计在350亿美元/年,Bristol-Myers Squibb与Merck等公司出于领导地位。 21、微软 【MIT评语】:微软去年由于HoloLens现实增强技术而入选这一榜单,但当时这一系统尚未发货。目前,HoloLens的“开发者版本”已推出,而微软已开始将其用于现实增强体验。近期,微软的关注重点正从桌面软件转向云计算和移动服务,而近期还宣布以262亿美元收购职业社交网络LinkedIn。此外,微软也在推进创新研究,包括集成至Skype、基于深度神经网络的实时翻译功能。这方面的研究也将被用于其他一系列的计算机视觉任务。 【企鹅智酷评语】:微软重回新锐科技视线的速度比批评家们所预计的,快了很多。这家公司在软件、人机交互和游戏领域一直没有停止过对基础性创新和前沿科技的投入,如今在AR和人工智能领域已经陆续有了可被市场和用户感知的产品。在互联网时代减速的微软,在其两位影响深远的领导者先后离开公司后,反而焕发出活力(当然我们不能忽视离任者对长期性技术创新曾给予的影响。) 22、Fanuc 【MIT评语】:Fanuc最初是富士通的一部分,而目前是全球最大的工业机器人厂商。近期,Fanuc宣布了一项创新技术,能将机器人连接至网络,使工厂运营者可以向其中下载应用。2015年6月,Fanuc与日本一家机器学习公司达成合作,开发人工智能技术,帮助机器人独立学习技能。 【企鹅智酷评语】:在这一轮的工业升级中,机器人获得更好的市场期待和技术革新需求。Fanuc是这个市场的领导者之一。他们的设备被用于制造iPhone和特斯拉汽车等产品,坚持在本土生产机器人而不是前往更低成本地区,是Fanuc的一个特点。可以预见的未来,工业机器人会更加网络化、通用化和智能化。Fanuc正在基于深度学习技术让工业机器人智能起来,并推出了相应的功能和产品。在这一领域,Fanuc目前主要竞争对手是日本同行以及欧洲公司。未来,互联网公司会在人工智能+工业机器人方向涉入多深尚待观察,但这可能是一个巨大的机会——工业机器人正在升级工业,网络和智能接下来要升级工业机器人。 23、Sonnen 【MIT评语】:该公司的系统将家用太阳能面板连接至锂电池储能设备,从而实现“虚拟发电厂”,其电力成本较电网供电低25%。该公司最新的交易平台使德国的家庭可以购买电力,或是将过多的电力出售给电网。 【企鹅智酷评语】:储能产品并非是新技术或新行业,但Tesla和Sonnen等公司通过生态化的产品理念和解决方案,试图进一步激活这个市场。Sonnen与光伏太阳能的结合进一步降低了这种能源的获取成本,其他技术革新也令行业欣喜。但对于储能产品和创新而言,一个更为关键的问题是:产能扩大和技术更新背后,是否有不断增长的需求? 24、Improbable 【MIT评语】:Improbable的创始团队早在剑桥大学学习期间就开始了这方面工作。该公司提供了一种环境,用于开发有着极大规模和复杂度的虚拟世界。随着机器人和无人驾驶汽车的发展,这样的模拟对测试来说越来越重要。Improbable的技术使大量信息可以在多台服务器之间几乎实时地分享。对于希望让许多玩家共同体验虚拟世界的游戏开发者来说,这项技术很有吸引力。 【企鹅智酷评语】:不能把Improbable理解为通常的VR(虚拟现实)创新公司。他们提供了一种更有趣的能力设计:让场景和背景按照一定的逻辑“运转起来”,更贴近真实世界。这种动态技术的创新在于结合了玩家人物的行为和游戏世界的信息交互,产生玩家和游戏的每次行为都在一点点改编世界的真实感——或者这就是真实。挑战在于成熟度、性能和复杂度。越大型的游戏和在线人数,对于算法和服务器的压力就越大,并且在智能化方面的信息处理更具挑战。 25、Movidius 【MIT评语】:Movidius开发用于计算机视觉应用的芯片,而这类应用对智能移动设备和无人机来说非常必要。谷歌Tango平板电脑利用了Movidius的芯片,而大疆精灵4无人机也是如此。Movidius近期还发布了用于现实增强和虚拟现实的新款芯片。 【企鹅智酷评语】:计算机视觉是一个极具应用价值的领域,它将人工智能真正指引向各行业和产品。Movidius推出的芯片已经被用于无人机、相机和汽车成像产品中。这家公司的愿景和市场切入点,是将专业的图形识别和处理的技术移植到智能终端平台上,为了达到目标,他们在体积和功耗方面实现了出色的控制。 26、Intrexon 【MIT评语】:该公司旗下Oxitec对蚊子进行了基因工程改造,导致这些蚊子的后代迅速死亡。这些蚊子已被投放至大开曼岛以及巴西的某些地区,以控制寨卡病毒和其他疾病的传播。今年3月,世界卫生组织(WHO)建议对Oxitec的解决方案进行试点部署。Intrexon收购了多家专注于合成生物学不同领域应用的公司。不过,关于技术如何运转,该公司并不透明。这也引发了关于该公司的一些负面猜测。 【企鹅智酷评语】:生物合成公司Intrexon联合它所投资的众多公司,建立了庞大的生物科技王国。基因疗法、癌症研究、药品制造、转基因动物/昆虫、转基因食品、新合成能源,均属于这家生物合成公司的业务范围。通过改造基因来制成新的有机体,是Intrexon的核心诉求。背后控制这家公司的兰德尔·柯克(Randal J. Kirk)是一位白手起家的亿万富翁,他并不具备专业的生物学术背景,但灵活的商业头脑和冒险精神,让他不断扩大着这个生物帝国的版图。 27、Carbon 【MIT评语】:Carbon基于立体平板印刷开发了一种新技术,据称3D打印速度达到竞争对手方法的100倍,足以用于某些部件的制造。Carbon将面临惠普的竞争,后者基于不同的材料开发了新的打印技术。不过,这家创业公司获得了一些知名投资方的支持,包括谷歌风投、红杉资本,以及银湖Kraftwerk。该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包括福特和杜邦的前CEO。 【企鹅智酷评语】:3D打印技术一直在试图同时提升两个性能参数:物理性能和外观还原度。Carbon通过CLIP技术和材料革新,在这方面取得了新突破。Carbon的另一个特征是将产品与云计算和数据分析结合,并做了有益的实践和服务转化。他们的产品并非采用一次性定价售卖,而是向用户收取“使用费”,并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关服务。其最新产品M1更看重工业制造市场,这也是专业级3D打印最成熟的业务领域。 28、Bosch 【MIT评语】:Bosch关于工业物联网的目标从工厂开始。近年来,工厂的互联程度和自动化程度都在提升。在全球竞争日趋激烈、人工成本不断上涨的背景下,这成为了提高效率的重要手段。该公司预计,到2020年,类似互联生产线、预测式维护,以及自我监控机器等技术合计将帮助该公司营收提升超过10亿美元,同时节约相当的运营成本。 【企鹅智酷评语】:作为德国企业,Bosch在工业4.0方面进行了很多扎实而有效的实践。基于互联网、物联网架构和RFID、自动化和智能技术,工业生产开始蜕变。这是一场从车间走向库存、物流和采购的全链条革新,它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取代传统工业制造尚不能确定,但对产业工种和工人能力的挑战已经发生。 29、T2 Biosystems 【MIT评语】:T2 Biosystems已开始销售用于检测致病念珠菌(Candida)的技术,这种真菌感染往往致命。这一测试通常只需3到5个小时,而不是以往的2到6天。目前已有16家医院使用该技术。 【企鹅智酷评语】:作为一家提供医疗体外诊断技术的公司,T2 Biosystems的技术优势是诊断检测过程更快,能帮助医生更快地给出治疗方案、降低患者住院时长。公司预计今年至少会签下与45家医疗机构的商业销售合同。但由于亏损高于预期,从年初到现在,公司股价已下跌51.37%。再加上出现无效诊断事件,公司的部分检测设备需要更新升级,其成本也将上升。这给投资者带来了不好的信号。 30、Editas Medicine 【MIT评语】:作为充满争议的基因编辑技术CRISPR的先驱,Editas计划于2017年开始测试新形式的人体基因修复技术。该公司的设想是利用CRISPR去删除导致勒伯尔先天性黑蒙的基因突变。勒伯尔先天性黑蒙是一种罕见的视网膜疾病,通常会导致失明。在进行这样的基因编辑后,细胞将可以自我修复。尽管CRIPSR几年前才刚刚发明,但效果精准,成本低廉,因此正迅速成为生物实验室中常用的工具。 【企鹅智酷评语】:通过修改基因来治疗疾病是不少生物科技公司的目标。作为拥有盖茨和Google投资背景的Editas Medicine,在该领域颇具知名度,同时也背负众多争议。2016年上市后陷入专利战,股价涨跌波动较大。目前Editas Medicine还无法将最新的基因编辑技术用于人类疾病治疗,公司距离赢利也遥遥无期。其技术目前多作为实验室的基因编辑工具。从市场竞争角度看,Editas也面临不小的压力。 31、雀巢 【MIT评语】:食品巨头雀巢正在启动对微生物组的研究,其健康科学部门正在开发“健康肠道”产品。在营养疗法研究中,该公司对Seres Therapeutics进行了多次投资。近期,雀巢对该公司投资1.2亿美元,以支持其开发平衡消化系统菌群的药物。首批试验将专注于艰难梭菌感染和肠道炎症的治疗。 【企鹅智酷评语】:从整个消费和生活方式演变看,健康类饮品、食品和保健品的成长潜力很高,而雀巢在这方面有着很好的产品意识和技术-产品转化。从全球看,雀巢对自己的定位绝非“咖啡或饮料”供应商。他们对于健康、保健领域的布局和野心巨大。 32、RetroSense Therapeutics 【MIT评语】:该公司的治疗方法需要用到光遗传学,这种技术结合了基因疗法和光学,以准确控制神经细胞。在对色素性视网膜炎的治疗中,眼球被注入携带光敏海藻基因的病毒。其目的是给眼球中的某些神经细胞提供光敏性。 【企鹅智酷评语】:公司致力于利用基因疗法帮助患者解决视觉疾病。这种被称为色素性视网膜炎的疾病会引发患者失明,目前此疾病在美国影响了近10万名患者。2016年3月,RetroSense成功完成了自研新技术针对首位病人的临床治疗,证明了基因疗法的有效性,被称为里程碑事件。但距离真正研发出成熟有效的治疗技术仍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一切还在向前继续。 33、Line 【MIT评语】:Line的增长正在放缓,但从收入来看仍是全球领先的消息应用之一。Line正稳步推出新功能,例如用于企业推广目的的聊天机器人,以及支持最多200人的群组通话。(作为对比,Skype的群组通话限制为25人。)在本土市场日本,Line在应用内提供了打车功能。而通过与日本运营商NTT DoCoMo的合作,该公司还将很快推出电话服务。预计Line将于今年晚些时候进行IPO,而市值预计将超过50亿美元。 【企鹅智酷评语】:一个五年前在手机上起步的社交通讯应用,如今成长为日本新一代的社交平台,Line的产品和业务扩张方式展现了手机社交潜力。以萌表情走红的卡通形象,让Line拥有强于其它社交产品的周边商品销售优势。但受限于全球化业务发展不利,用户规模增长放缓,这是Line上市后仍需解决的难题。管理层变动让Line缺少了其它公司所拥有的、有感召力的代表企业家。不过在用户心目中,可爱的卡通兔子和熊才是Line最好的形象代言人。 34、TransferWise 【MIT评语】:TransferWise将全球的跨国转账用户联系在一起,转账费率远低于传统机构。该公司目前在英国的转账市场已占领了5%的份额,而近期还拓展至美国、加拿大、日本和墨西哥等市场。该公司目标是颠覆跨国银行和西联汇款,目前已吸引了安德森-霍洛维茨和理查德·布朗森(Richard Branson)的投资。 【企鹅智酷评语】:降低跨境汇款费用、缩短收款时间,P2P国际跨境汇款平台TransferWise凭借该优势,已涵盖35种货币的跨境汇款。尤其在总部所在地英国,其业务发展迅速。如今面临英国脱欧事件,让TransferWise意识到了新的风险,一旦英国脱欧,公司将面临额外的监管和行政成本,这对公司的业务进展将带来不利影响。亚洲市场已在公司未来计划中,这里大规模的海外汇款是待挖掘的金矿。 35、Veritas Genetics 【MIT评语】:通过降低完整基因测序和解读的价格,Veritas给病人和医生带来的意义已突破了普通的基因测试,优化了诊断的价值。该公司还提供价格199至299美元的癌症检查服务。 【企鹅智酷评语】:让用户能以更低价格获得基因组测试和配套分析咨询服务,是Veritas Genetics的业务特点。其今年推出的标价999美元全基因组测试创下全球最低价记录。但不要因此而对市场前景过分乐观。从反馈的问题来看,通过基因测试获得的遗传信息还不能真正达到用户的期待,而这也是Veritas需要解决的问题。 36、FireEye 【MIT评语】:FireEye的信息安全系统可实时升级,抵御持续变化的信息安全威胁。该公司鼓励客户致力于迅速解决攻击,而不是试图避开攻击。在一个碎片化的行业,FireEye已实现了巨大的增长。该公司也被聘请调查某些知名的信息安全事件,例如摩根大通、索尼影业和塔吉特遭遇的黑客攻击。 【企鹅智酷评语】:网络安全行业备受关注的企业,拥有监测和防护持续性网络威胁攻击的关键技术。FireEye帮助超过70个国家的4700名客户抵御网络攻击,是美国国安局认证的首家网络安全企业。但在过去的12个月内,由于公司收入增长率下滑、行业竞争加剧以及管理层动荡等问题,股价已下滑近70%。FireEye正在调整自己的收入结构,即降低产品销售收入占比,提升云产品使用和服务收费。业务转变将决定这家网络安全企业未来的发展前景。 37、Seven Bridges 【MIT评语】:该公司的生物信息软件平台运行着全球最大的基因数据库之一,即美国癌症研究所的“癌症基因图谱”。这使得全球癌症研究员能实时访问1PB的病人数据,以及用于分析数据的计算机资源,促进研究合作。Seven Bridges同时也在分析英国NHS(国民健康服务)收集的10万个基因数据。该公司的长期目标是支持药物研究,以及针对不同患者订制的精确医疗。 【企鹅智酷评语】:在生物医学数据分析领域,Seven Bridges有着长远目标,即将基因研究和个性化药物进行结合,帮助医学界研究和治疗癌症、遗传病等。虽然基因数据量呈爆炸式增长,但行业缺少足够多且有效的计算机工具来分析和解释这些数据。Seven Bridges的优势因此获得发挥,它能为大型企业和机构提供相应的软件解决方案,并收取相应的的软件使用费。为完成公司在该领域的长期规划,Seven Bridges对资本持谨慎态度,2016年2月,公司完成A轮融资。 38、Slack 【MIT评语】:过去一年,Slack的日活跃用户数从7.5万增长至300万。在此期间,该公司启动了语音通话的测试,推出了第三方应用目录,向Slack开发者投资了8000万美元,并提供了用于开发聊天机器人的工具。该公司还推出了“用Slack登录”功能,让企业用户使用自己的Slack登录信息去注册应用。近期的发展使Slack再获得了2亿美元的投资,投资总额达到5.4亿美元,而估值达到38亿美元。 【企鹅智酷评语】:硅谷近年来成长速度最快的科技公司之一。科技行业一直不缺少立志打败电子邮件的公司,但Slack为自己创造了机会。作为企业员工的沟通交流工具,其个性化的功能订制受用户好评。拒绝了至少10家公司收购要约的Slack继续扩展服务范围,跳出工作圈。它还正在成为网络社区的搭建工具。投资人喜爱这家公司,相信它未来的商业回报。 39、Coupang 【MIT评语】:Coupang最初“山寨”了Groupon,但目前已经被认为是韩国版亚马逊。与亚马逊类似,该公司提供当日送达快递服务,以吸引顾客。该公司向物流系统投资了数百万美元,发展仓库、车队、数千名快递员队伍,以及将这些连接在一起的私有算法。Coupang也专注于帮助用户更方便地通过智能手机购物。去年,软银对该公司投资了10亿美元。 【企鹅智酷评语】:从昔日的韩国团购巨头变身成为今日的电商巨头,Coupang做出了正确的业务转型选择。利用韩国的网络基础优势和用户手机消费习惯,移动电商业务发展迅速。创始人金波(Bom Kim )于2010年从哈佛商学院辍学后回韩国创业,凭借敏锐的市场机会判断眼光和执行力,在众多同类团购服务竞争中,赢得了投资人青睐。 40、IBM 【MIT评语】:IBM仍处于转型模式中。该公司的营收连续16个季度下降,但仍在继续投资云计算和数据分析。该公司投资的一部分在于收购,例如收购TruvenHealth Analytics和The Weather Company。这些收购带来了庞大的数据集,而IBM可以利用这些数据集去训练人工智能系统沃森。 【企鹅智酷评语】:IBM善于(或者说喜欢)用一种系统化的方式去解决多样化需求,沃森超级计算机是他们最新的“武器”——通过人工智能平台去构建新一代的多行业解决方案。数据和服务是IBM转型的关键,只是在新一轮的浪潮中,IBM希望用更多的智能来替代人脑,并将此用于解决具体问题。没变的是这些创新更聚焦于IBM擅长的to B行业,看上去依然是西装革履。 41、Snapchat 【MIT评语】:Snapchat仍在尝试创新的内容,这也是去年该公司入选这一榜单的原因。今年,Snapchat最重要的举措是拓展广告业务。广告主已将Snapchat视为触达13至34岁年龄段消费者的重要途径。不过广告主认为,Snapchat收取的广告费过高,同时没有提供关于广告效果的详细数据。近期,为了打消广告主的疑虑,Snapchat签订了合作协议,让维亚康姆代表该公司销售广告,并让尼尔森向广告主提供营销效果数据。 【企鹅智酷评语】:媒体已经越来越少用“阅后即焚”来介绍Snapchat,它代表的是年轻人的手机社交方式,创新、有趣、尝试新的可能性。广告、视频、媒体是近年来Snapchat产品突破的关键词,它向商业靠得越来越近,但这一切还只是个开头。年轻帅气的创始人埃文·斯皮格尔(Evan Spiegel)身上不缺少故事,富二代、科技怪咖、最年轻的亿万富翁,另外还有一个娱乐圈明星女友。他评价自己是幸运的,但与幸运并行的是,如何由自己来制订游戏规则。 42、非洲互联网集团 【MIT评语】:非洲互联网集团(AIG)由德国科技孵化器Rocket Internet于2012年创立,在非洲范围内运行着一系列电商公司。该公司的旗舰业务是在线零售商Jumia,这也被认为是非洲最大的电商商城。该公司同时运营着非洲领先的酒店预订门户,以及面向汽车和房地产行业的分类广告平台。除了Rocket Internet以外,AIG还获得了Axa、高盛,以及MTN Group和Orange两大电信公司的投资。尽管尚未盈利,但投资者认为AIG是接触非洲发展中网络经济的重要途径。 【企鹅智酷评语】:AIG,全称为Africa Internet Group。非洲的“独角兽 ”企业,估值超过十亿美元。旗下电商公司Jumia类似于“非洲的亚马逊”,此外还拥有的9家互联网公司,既有类似于Uber的打车软件、也有外卖、酒店预订等业务。非洲,这是一个充满机会,同时也面临高额运营成本的新兴市场。但互联网巨头不想错过,巨大的投入仍在继续。 43、LittleBits 【MIT评语】:该公司的开源开发工具目前正通过巴诺书店销售,而该公司也从乐高和MakerBot挖来了高管。 【企鹅智酷评语】:就像是智能时代的乐高,LittleBits提供的开源智能组件,让喜爱动手的用户创造属于自己的智能产品。智能吹泡泡机、智能宠物喂食机、智能感应小汽车……这些都是LittleBits一个个小组件可以实现的智能物件。这是一套需要各种奇思妙想不断碰撞的智能硬件产品,LittleBits还要吸引更多的玩家,学会如何卖产品是它现在的任务。 44、Intel 【MIT评语】:尽管长期以来在PC处理器市场处于领先,但Intel未能跟上客户的需求,尤其是在移动计算领域。目前,该公司正试图在新领域,例如云计算和物联网寻求更好的地位,试验用于深度神经网络的可编程处理器,以及推广新的计算机存储技术。 【企鹅智酷评语】:在智能手机芯片这一核心领域失守,让这家公司错过了这一波产业红利和生态领导地位。但我们不能忽视Intel在泛芯片领域的工艺和技术积累以及持续性创新能力,包括承受试错成本的空间。在前沿的3D打印、无人机等产品领域,Intel均有突破性的芯片产品布局。在云和专业级芯片领域以及SSD存储方面,Intel也具备技术或工艺方面的竞争力。 45、孟山都 【MIT评语】:孟山都正试图用RNA干扰技术替代传统转基因技术。通过在植物上覆盖特殊设计的RNA,侵害农作物的昆虫将被杀死。目前,该公司正试图开发喷雾设备,撒播植物细胞,以阻拦某些植物基因。潜在应用包含让番茄的味道更好,以及帮助植物度过干旱。今年5月,拜耳提出620亿美元收购孟山都,但遭到了后者的拒绝。不过该公司管理层表示,对于未来可能的收购持开放态度。 【企鹅智酷评语】:转基因技术被农业和食品行业视作革命性突破,但同时也伴随争议。作为这个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孟山都拥有成熟的转基因研发体系和丰富的转基因产品。最新值得关注的是他们跳出传统转基因技术所做的尝试,其中一些看上去是回归,但另一些则更加激进。作为人口大国和农业大国,中国在这一领域的市场需求巨大。 靠谱众投kp899.com:您放心的股权众筹平台,优质项目即将上线 ...
日前,美国麻省理工学院 MIT Technology Review 评选出了2016年度“50 Smartest Companies”。这份榜单并非评估和褒奖“极客式的、长远的、富有想象力的创新”,而是将价值评判聚焦于“即时的、可用的、有价值的技术创新”。更确切的说,是一种“可商业化的创新”。企鹅智酷对榜单中50家公司做了进一步的数据分析和评价,结合MIT的原版内容,发布了这份2万字的报告。以下为报告正文: 特别声明:报告中50家公司名单,由 MIT Technology Review 发布;对50家公司的MIT评语,由 MIT Technology Review 发布;报告中对50家公司的相关分析和数据图表,由企鹅智酷发布;对50家公司的企鹅智酷评语,由企鹅智酷发布。 一、28项可商业化的技术创新:医疗与基础领域 我们看到了冷热分明的技术边界: 3D打印、网络安全、智能手机、金融服务,各自有一家相关公司入围全球可商业化创新公司TOP 50。 与之相对的,是医疗领域逐渐走出漫长的“技术-市场”转化积累期——涌现出包括基因技术、重大疾病预防与治疗、大数据健康分析、医疗辅助智能等创新,并具备了相对成熟的市场认可和商业前景。 新兴的技术领域中,具备生态和产品颠覆性的创新获得了比较积极的商业认可。自动驾驶、机器人、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物联网与智能家居等。 基础性创新进一步走近市场,是另一个值得深度关注的趋势。以人工智能、电池技术和计算机视觉为代表的技术革新,正在带动诸多关联性技术领域迎来爆发期。 一些相对成熟的技术领域,因为具备长久的生态粘性,在激发生态创新和商业衍生价值方面,具备更大的想象空间,例如社交、云计算和电子商务。 二、可商业化创新公司地域分布:硅谷与中国 我们能看到的全球可商业化创新的地域分布趋势:美国依然是全球技术创新的中心;硅谷的技术创新中心地位动摇,更多美国科技创新公司来自硅谷之外;亚洲力量崛起,中国表现尤为突出。 美国以 31/50的比例高居TOP 50可商业化创新公司分布的榜首。在其中,来自硅谷的科技创新公司有14家,硅谷之外有17家。 美国的创新正在从硅谷蔓延向更多地区。唯一令人欣慰的是,硅谷的潜力型“未上市”公司在榜单中占比高于美国非硅谷地区(50% VS 41%) 亚洲的上榜公司数量与欧洲相等(8 VS 8),其中 中国以5席贡献了最大力量。也是全球上榜国家和地区中,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国。 中国上榜的五家可商业化创新公司,更多以产品体验和技术+商业结合见长。凭借庞大的智能设备和互联网用户基础,中国科技公司可以快速获得生长空间与商业增长。在此之后,他们也愿意尝试通过产品与投资形式,参与全球科技公司的竞争。 三、可商业化创新公司的投资前景 在50家入围公司中,上市与未上市刚好各占一半(25 VS 25)。在未上市的企业中,基因技术、医疗健康、电池技术、社交、VR、企业服务和电子商务这七领域,存在更多投资机会(2家及2家以上未上市公司) 在价值对比中,25家已上市公司平均市值高达1000亿美元。而未上市公司中排除无明确估值的16家,剩余9家公司的平均估值为85.8亿美元。 因为这一榜单中的公司均具备较为成熟的商业化能力,因此对于未上市公司而言,其价值上涨空间值得期待。 四、MIT TOP 50 Smartest Companies(MIT评语+企鹅智酷评语) 中国公司(5家): 1、百度 【MIT评语】:在互联网搜索和广告销售的核心业务之外,百度正在语音识别和会话界面领域完成出色的工作。2015年,该公司公布了语音识别引擎Deep Speech 2。这一引擎利用深度学习技术去识别语音,某些时候的准确率比人工更高。百度从事人工智能研究部分是为了优化产品和服务,更好地与对手竞争。百度也在积极发展无人驾驶。近期,百度在硅谷成立了一支团队,从事计算机视觉、机器人和传感器等领域的研究和工程开发。 【企鹅智酷评语】:即便在竞价排名业务上受到质疑,百度在技术领域的持续投入依然值得关注——过去3年,百度研究经费占营收的比重与Google基本相近。百度在移动时代一度落后并处于追赶状态。但通过深度学习、人工智能和自动驾驶等可商业化新技术,百度在积极寻找下一个技术代际的领先机会。百度创始人李彦宏具备技术背景,并在技术商业化方面表现出了出色的领导力。 2、华为 【MIT评语】:华为销售手机已有超过10年的历史,并从2009年开始提供智能手机。然而,华为在进军高端设备市场和美国市场时遇到了困难。2015年,华为推出了与谷歌合作的Nexus 6P。这表明,华为有能力开发高端、高质量的智能手机。此外,华为在入门级设备领域的实力也在加强。这推动华为的智能手机出货量同比增长58%,成为全球排名第三的智能手机厂商。 【企鹅智酷评语】:除了手机业务之外,华为在电信业务领域具备更多的技术专利积累和市场领导力。在另一块企业业务战场上,华为也是积极的竞争者。作为一家非上市的大型科技公司,华为的整体价值尚无准确预估。但对比被他超越的竞争对手和增长潜力,这家公司的价值和前景不弱于BAT中的任何一家。华为的创始人和核心领导者任正非具备技术背景,并为这家公司树立了典型的技术创新+商业实践奋斗模式。 3、腾讯 【MIT评语】:腾讯是亚洲最大的互联网公司,有着用户数巨大的互联网门户,以及中国最大的消息应用微信。近期,腾讯开始进军企业市场,推出了企业版微信,帮助企业员工之间的通信(包括消息、电话和电子邮件),以及记录员工费用报告和其他信息。由于大部分营收来自在线游戏和移动游戏,因此腾讯也在投资移动游戏公司,包括美国的Glu Mobile,以及Pocket Gems。近期,腾讯收购了《英雄联盟》的开发商Riot Games。 【企鹅智酷评语】:中国有近7亿互联网用户,网络社交构成了一种长期、稳固并不断扩展的影响力和价值空间。依托QQ和微信,腾讯建立了中国最优质的社交网络生态,并围绕这两个平台搭建了丰富的生活与消费场景服务。游戏是腾讯的另一个重心,同样拥有巨大的市场需求和用户消费空间。在手游时代他们转型迅速,并通过自研和投资获得了市场领先。腾讯创始人马化腾具备技术背景,并为这家公司建立了务实的奋斗文化和快速响应市场变化的产品能力。在开放合作和投资中,腾讯用生态/共赢的模式,参与到行业和全球竞争。 4、滴滴出行 【MIT评语】:中国的交通拥堵问题非常严重,而汽车保有量的增长使得很多人有兴趣从事兼职司机的工作。不过,Uber带来的竞争非常激烈。Uber和滴滴正在争夺市场份额,向司机提供了高额的接单补贴。滴滴表示,其平台上司机每天接单达到1400万单,远高于Uber的100万单。滴滴的目标并不只是中国,该公司在印度和东南亚展开了合作,例如入股了Lyft和印度分享出行应用Ola。 【企鹅智酷评语】:在共享经济浪潮中崛起的创业公司。在与它的竞争对手“快的”合并后,滴滴确立了在本土市场牢固的市场优势。最大的利好在与用户习惯的培养已接近完成。通过补贴、推广以及中国大城市在过去令人沮丧的出行消耗,滴滴打车和其他出行服务成为了很多人的首选方式。政策和安全依然存在可以预知的风险性,但这些都并不能影响这家公司的估值和市场期待持续走高。滴滴创始人程维具备销售和管理背景,并被认为拥有出色的学习能力。2014年,他的团队有了一位新伙伴,具备计算机与金融背景的柳青。 5、阿里巴巴 【MIT评语】:阿里巴巴运营着一个类似eBay的平台,一个热门的在线商城,以及其他电商服务。目前,以年商品销售总额(GMV)来看,阿里巴巴是全球最大的在线市场。移动广告和视频广告的发展也有利于阿里巴巴,该公司目前已在中国移动广告市场处于领先,而近期还收购了中国最大的在线视频服务优酷土豆。在中国市场以外,阿里巴巴也在投资其他科技公司。过去一年,阿里巴巴投资了美国的Groupon、Magic Leap和Snapchat,以及印度的商业公司Paytm和新加坡邮政物流公司SingPost。 【企鹅智酷评语】:你很难再去界定阿里巴巴是一家什么类型的公司。尽管电子商务依然是这家公司身上最显著的标签,但在金融、云业务、大数据、文化娱乐等领域他们也具备有力的竞争力。在社交领域,他们也不断尝试推出新的产品。阿里巴巴及旗下的淘宝等电商平台,是中国互联网商业生态中距离消费链条最近之处。他们在处理数据存储、并发和安全等方面有着出色的技术能力。阿里巴巴创始人马云是这家公司的代表和灵魂人物。他立志于建立百年公司,具备出色的视野和洞察力,对互联网有着坚定的信念。在某种程度上,他也被视作中国互联网商业的布道者。 海外公司(45家): 1、亚马逊 【MIT评语】:去年,亚马逊入选了《麻省理工科技评论》“最聪明50大公司”榜单,而理由是亚马逊物流中心对机器人的使用。今年,亚马逊入选的理由则是Alexa语音助手的成功,以及越来越多基于Alexa的设备(包括Echo智能音箱,以及Echo Dot和Tap)出现。Alexa帮助用户方便地搜索网页,播放音乐,以及调节灯光和恒温器,用户只需语音即可操作。亚马逊的云计算平台AWS也值得关注。AWS是业内领先者,也是亚马逊增长速度最快,盈利能力最强的部门。 【企鹅智酷评语】:数据是亚马逊技术价值的基石。这家公司拥有优质的电子商务业务、视频业务和云业务——它们都与数据相关。产生数据、存储数据,并最终挖掘数据。这家公司在人工智能领域有着至少四年的持续投入,和其他同行一样,亚马逊相信人工智能代表着未来。和很多互联网公司不同,亚马逊对硬件保持了长期的热情。从阅读产品Kindle到手机、语音助理设备,这是一家在软硬结合方面走得很远的公司。亚马逊创始人Jeff Bezos 拥有技术背景,并且比很多科技公司创始人更具野心和执行力。在亚马逊之外,他还涉足航空领域,并收购了一家报纸。 2、Illumina 【MIT评语】:作为全球最大的基因测序公司,Illumina希望拓展这项技术在疾病诊断中扮演的角色。今年,Illumina成立了一家新公司,开发新的血液检测方法。只需不到1000美元,这种方法就可以在症状出现之前测出多种类型的癌症,从而极大地提高患者的生存几率。这家分拆出的公司Grail由杰夫·哈勃(Jeff Huber)负责。他是谷歌前高管,妻子因结肠癌而去世。这种测试方法有时也被称作“液体活检”,利用Illumina的快速测序设备检测血液中癌细胞释放的基因片段。 【企鹅智酷评语】:Illumina 近年来一直受到科技和医疗领域的广泛关注。他们提供基于基因检测技术的多项医疗诊断设备服务,并通过研发和收购建立了市场优势。新子公司Grail具备令人兴奋的血液疾病检测和预告方案。但和母公司一样,基于基因检测的结论如何与医疗执行取得协同信任,不仅是技术问题更是伦理问题。Illumina 面临着日益激烈的竞争,来自全球特别是中国的基因测序公司,在产品和技术上日趋完善。 3、特斯拉 【MIT评语】:特斯拉在去年的榜单中排名第一。当时,该公司计划将电池技术的应用从汽车拓展至家庭和商业场合。Autopilot自动驾驶技术成为今天特斯拉入选这一榜单的主要原因。Autopilot系统集成了摄像头、雷达、超声波传感器,以及GPS模块,在高速公路上辅助司机驾驶,避免事故,并且可以协助泊车。除了先进的半自动驾驶技术之外,特斯拉也在推动电动汽车的普及。该公司发布了到目前为止价格最低的产品,即3.5万美元的Model 3。 【企鹅智酷评语】:特斯拉正在褪去“过于耀眼的光环”,这反而更容易看清它的真实价值。在电池、系统、充电技术和工程化量产方面,特斯拉拥有优势,在自动驾驶等领域,他们的脚步也不慢。如何解决车辆品质和细节问题是对于特斯拉的挑战。此外,作为一家创始人比公司影响力更大的企业,特斯拉的另一个风险是,它在“钢铁侠”的科技帝国中到底占据怎样的位置和重要性。特斯拉领军人物Elon Musk具备物理学和经济学背景,涉猎广泛且热衷于能源、环保和火星移民。他并非特斯拉的创始人,却真正改变了这家公司的产品和商业道路。 4、Aquion Energy 【MIT评语】:Aquion Energy仍在继续为创新的电池技术寻求融资。这样的技术使该公司在竞争激烈的行业中取得了成功。该公司的投资方包括比尔·盖茨和KPCB,以及能源巨头壳牌和道达尔的企业风投部门。这一电池技术的发明者是卡耐基梅隆大学教授Jay Whitacre 。电池采用无毒材料制造,可用于长期储存来自太阳能和风能的发电量,同时成本很低。Whitacre 表示,在制造工艺的发展过程中,该公司坚持纪律性。 【企鹅智酷评语】:这是一家由大学教授创立的公司,他们致力于生产钠电池,产品已被应用于国防、航天、通信和能源等领域。他们的下一步野心可能是医疗,将创新性的电池产品作为“电子药丸”的动力提供者,进入人体治疗疾病。这项技术的大规模生产制造需要有一次性成本投入,对于Aquion Energy公司而言这可能是个压力。 5、Mobileye 【MIT评语】:传统汽车厂商如何与开发无人驾驶汽车的科技公司展开竞争,例如谷歌母公司 Alphabet ?方式之一是与 Mobileye 合作。该公司开发机器视觉系统和运动探测算法,能提醒司机是否偏离车道或即将发生追尾。Mobileye正在为奥迪、宝马、通用汽车、日产、特斯拉、大众和沃尔沃等公司开发自动巡航和防碰撞技术,而近期还与两家未披露名称的汽车厂商签订了合作协议,开发全自动驾驶汽车。 【企鹅智酷评语】:作为ADAS汽车驾驶辅助系统的领导企业,Mobileye 从创立到第一款产品落地,用了八年时间。凭借产品的技术优势,他们成长为行业的绝对领先者,合作伙伴包括全球诸多知名汽车公司以及特斯拉。由于整套辅助驾驶算法需要大量驾驶数据和地形来优化,因此建立市场优势的Mobileye 有可能不断扩大在技术上的领先性。辅助驾驶的最终目标是替代人类的自动驾驶技术。Mobileye 正在走向这一更宏大的市场。 6、23andMe 【MIT评语】:23andMe目前专注于推动用户将数据分享给医学研究员。另一方面,该公司与领先的医学中心,例如斯坦福大学医学院和西奈山医院达成了合作协议。到目前为止,该公司已获得了来自100多万人的基因信息,占参与研究人员总数的超过80%。 【企鹅智酷评语】:23andMe将基因检测技术成功推向了大众市场,并取得了价格与有效性的平衡。在某些基因和疾病预防性检测领域,有很好的表现。他们在数据对比分析与认知传播方面颇为成功,但在样本数据量级上,依然有待丰富。来自医疗监管机构的压力是一种长期性风险。23andMe曾艰苦的赢下了一程,接下来他们还将继续挑战基因检测与医疗之间的互信鸿沟。 7、Alphabet(Google) 【MIT评语】:谷歌母公司Alphabet正关注多个项目,包括一系列高风险的“登月”项目,其中人工智能和自动驾驶技术最引人注目。今年早些时候,谷歌旗下DeepMind击败了世界围棋冠军,吸引了全球关注。这一比赛反映了谷歌人工智能技术的强大程度。Alphabet仍在继续开发全自动驾驶汽车,并于近期签订了一项协议,将技术应用至克莱斯勒的面包车中。这是该公司与主流汽车厂商的首次合作。 【企鹅智酷评语】:人们开始渐渐习惯叫它Alphabet,并且知道它与Google之间的不同之处——更聚焦与技术创新和人类未来。Alphabet在诸多领域都开展了深度研究,例如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生命科学等。其中有些项目距离“可商业化”目标尚远,但其中很多令人兴奋的前景,足以让这家Google母公司位列榜单之中。和其他创业型技术创新公司不同,Alphabet 代表着一种由人类理想主义+高资本和高技术资源,所形成的长期性创新集合。 8、Spark Therapeutics 【MIT评语】:Spark Therapeutics致力于针对基因疾病开发突破性的治疗手段,即全新的个性化精准治疗方式。该公司的关键人员有许多来自费城儿童医院,他们的工作主要是探索罕见病的治疗方式。对于这些罕见病,目前并没有太好的治疗手段。 【企鹅智酷评语】:以基因治疗为主的创新公司Spark Therapeutics,已有多款产品处于临床试验阶段,其中第一款产品SPK-RPE65 (治疗先天性失明)已完成验证,预计2016年内推出。基于基因遗传来进行疾病治疗有着巨大的市场前景,当然也面临复杂的临床试验和监管审批。首款产品的乐观实验结果,后续多款产品的市场期望,以及与大型制药公司的合作,让Spark Therapeutics 备受瞩目。 9、First Solar 【MIT评语】:First Solar采用低成本的薄膜半导体技术设计并制造太阳能面板,建造太阳能发电场提供给公用事业公司。First Solar与许多太阳能公司都有所不同,受到的关注较少。该公司2015年营收接近36亿美元,利润为5.46亿美元。 【企鹅智酷评语】:作为光伏领域的代表企业,First Solar在技术研发领域有着持续投入(累计近10亿美元)。在这个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这家公司凭借技术革新和整体解决方案的价值,成为薄膜光伏的领军企业。但他们必须面对来自欧洲和中国同行的竞争。特别是欧洲企业不断实现薄膜光伏领域的技术和产品工艺突破。太阳能光伏产业代表着能源的未来方向之一,但周期性产能过剩和动态的采购政策调整为整个行业带来了不确定性。 10、NVIDIA 【MIT评语】:多家芯片厂商正在瞄准自动驾驶汽车市场,而NVIDIA的不同之处在于为无人驾驶汽车提供了一整个平台以及配套的软件开发工具包。这一平台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帮助车辆了解周围的360度环境。NVIDIA表示,超过50家汽车厂商,包括奥迪、宝马、福特和特斯拉,以及配件厂商、开发者和研究机构正在尝试这一平台。NVIDIA将利用在游戏图像芯片领域的优势去开拓虚拟现实市场。去年,该公司还推出了无人机平台,包括芯片模组和开发套装。 【企鹅智酷评语】:图形计算能力是NVIDIA的优势所在,他们也正在通过这一长期技术积累扩展向更多具有想象空间的领域。基于人工智能和计算机视觉的技术解决方案,让NVIDIA得以进入汽车自动驾驶市场,并与特斯拉等公司保持合作。在辅助驾驶和自动驾驶领域,NVIDIA都有一套相对完整的解决方案。游戏和专业显示处理依然是NVIDIA的支柱业务。挑战在于,在某一领域获得了技术和商业优势后,如何走出去。 11、Cellectis 【MIT评语】:Cellectis计划最快于今年启动用免疫细胞治疗白血病的正式试验。免疫工程入选了我们的“2016年10大突破性技术”,而Cellectis推动了行业的早期发展。 【企鹅智酷评语】:基于CAR-T疗法治疗肿瘤等重大疾病,是Cellectis公司被看重的原因之一。和其他同行不同,Cellectis在治疗方法普适性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这让这项技术的规模化实施成为了可能。CAR-T肿瘤治疗的市场规模可预期达到千亿美元。中国、美国和欧洲均有多支专家团队从事临床研究。 12、Enlitic 【MIT评语】:Enlitic开发能分析X光报告的深度学习软件。澳大利亚的放射科专家已开始测试这一软件,而这项测试将证明,这一软件在帮助医生作出诊断,设计治疗方式的过程中能起到多大的作用。该公司创始人杰雷米·霍华德(Jeremy Howard)近期离职。霍华德在深度学习领域非常知名,他的离职可能将给Enlitic带来挑战。新的管理层宣称,其算法将很快被应用至肺癌和骨折的诊断。 【企鹅智酷评语】:将深度学习和人工智能与医疗业结合,是Enlitic前景被看好的原因。他们选择了一个拥有需求和规范化数据的市场,并已经推出了产品。Enlitic的野心可能不止于此。辅助诊断尚且可以规避一定的责任和伦理风险,但如果想要更进一步,机器智能医疗如何处理与患者、监管机构乃至和医生之间的关系,是一个远期挑战。 13、Facebook 【MIT评语】:Facebook仍在继续发展移动广告业务,优化移动应用。不过,Oculus Rift才是该公司当前最令人兴奋的技术。在备受期待的多年之后,这款虚拟现实设备于今年3月底发布。 【企鹅智酷评语】:在社交领域,Facebook遭遇了一连串的挑战者。但这家公司已经足够大到,可以用拥有的数据、技术人才和资金,去进行更多有潜力的创新。通过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和无人机网络等领域的投入,Facebook正在打造一种面向未来的“连接”。其中很多令人兴奋的技术和产品,已经从草稿纸走向了实践。对于创始人Mark Zuckerberg而言,电脑和手机上的Facebook,可能已经是“过去时”了。 14、SpaceX 【MIT评语】:如果太空飞船的成本得以降低,那么人类将可以启动更多飞行任务,获得更多科学发现,并创造更多商业机会。关于如何降低飞船成本,SpaceX的方式是在发射后通过海上平台回收火箭推进器,并尝试重复利用。SpaceX计划每隔几周就进行一次发射。 【企鹅智酷评语】:在一系列令人沮丧的失败后,SpaceX的回收火箭技术逐渐成熟。作为一家曾濒临破产的创新公司,如今他们已经渡过最艰难的日子。来自美国政府和其他机构的发射订单稳定了SpaceX的资金流,但Elon Musk的野心仍然在于,通过SpaceX不断降低太空通行的成本,并最终达到他梦想之地——火星。所以,这是一家拥有无比野心,同时商业上也取得了初步成功的公司。 15、丰田 【MIT评语】:丰田研究所将研究出行、人工智能,以及机器人的未来。近期,该公司的其他前瞻性项目还包括推出大众市场的氢燃料电池车型Mirai。Mirai补充一次燃料的行驶里程超过300英里,排放物只有水蒸气。丰田正试图发展廉价氢燃料补充站网络。 【企鹅智酷评语】:汽车工业处在一个变革期,作为传统一方,丰田对新技术的投入并不逊色创新公司。除了日本本土的科研资源外,他们还在硅谷投资10亿美元进行人工智能的开发。在工业汽车时代,丰田即以优秀的成本控制和技术创新而建立了竞争力。市场对丰田的期待在于,他们最有可能将高科技和汽车工业融合的成果,带向大众消费市场。 靠谱众投kp899.com:您放心的股权众筹平台,优质项目即将上线 ...
“影子银行的盛行,使房地产开发商拿地突破了原有央行贷款通则关于信贷资金不得支付土地款的限制,潘多拉魔盒被打开。”有银行业资深人士直指这是土地价格暴涨的本质逻辑,而非市场作用。 随着融信以110亿元拿下上海静安中兴地块,创下目前的地王纪录,房地产企业融资,尤其是土地融资,再次令市场神经紧绷。 8月24日,记者获悉,有股份行近期下发通知,要求原则上不支持地王、异地、纯商业体和别墅项目。此前,还有一家华北股份行已下发通知,提示地王项目风险,“不做成本过高的项目” “在房地产开发商准入上,原则上要2015年销售百强;项目方面,刚需或者首改住宅是首选,综合体项目的话,原则上可售住宅类销售收入要覆盖贷款金额的2倍(含)以上。”前述股份行内部人士表示。 银行大量资金涌入地产领域,已经相当程度上脱离了央行和银监的信贷数据所反映的情况。 央行数据显示,7月非金融企业对公贷款减少26亿元。上海地区今年以来,房地产开发贷也一路下跌。 但这仅是银行表内信贷的数据,这些数据并不意味着银行实际流入房地产的资金在减少。大量银行资金通过表外自营投资和理财,以“明股实债”的方式参与房地产开发商的拿地和开发。另外,通过委托贷款,大量国企的资金也在进入这一领域。 “我们土地融资是做的,但是现在委托贷款的这个通道总行批不过了,因为委托贷款要严格参照表内贷款来”,某华北股份行资管人士表示:“现在还是对接理财资金比较多,注入资管计划。但是银行理财新规(意见征求中)后,可能就只能对接信托计划了。”另有江浙地区信托人士透露,对于房地产公司拿地阶段的融资,也在收紧。 有接近监管人士告诉记者,今年以来正在开展银行表外业务检查。就银行为土地融资配资,涉及资金来源较为复杂,跨区特点突出,在监管上确实存在难点。“关键问题,还在于资管这一块,明股实债究竟合不合规。”该人士表示。 此外,发行债券也是房企融资的重要方式之一。房地产发行公司债利率进入3时代已经有一段时间,甚至跌破过3%。 保利地产去年就发行过票面利率3.4%的公司债,而今年初甚至发行了5年期,票面利率仅为2.95%的公司债。7年期的票面利率也仅为3.19%。最新的一只房企债,是8月中海地产刚刚发行的今年第一期公司债,票面利率3.10%。 “特别的是房地产公司发行的长期债,利率低的,现在会出掉一些。”谈及债券市场波动,有股份行资管部人士如是应对。 据记者了解,一些银行投资债券,作为海外配置的一部分,会把国内房企在境外发行的美元债作为重点投向。“同样的发行主体,因为在境外评级比较低,所以同期限的发行利率会比较高。”一名银行系基金研究部人士表示,其受托银行委外资金,投向海外债,对象主要是这些银行本身授信的一些房地产公司。 “不过现在我们确实非常谨慎,定期财务报告就不用说了,每次有区域销售数据出来,就要全面分析,但凡有一点不好的迹象,投资就要注意了。”该研究部人士甚至用“刀上舔蜜”,来形容当下的海外境内地产公司债投资。 ...
政策红利不断,目前环保PPP项目迎来加速落地期。财政部PPP中心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30日,全国各地推出的PPP项目数量已经达到10170个,投资总额约为12.04万亿元。其中代表已经落定的执行阶段项目总投资额逾1万亿元。 综合财政部数据,目前环保相关的PPP项目总计达到1.5万亿元规模,主要涉及污水处理、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供水、垃圾处理等。 据环保部规划院预计,“十三五”期间全国环保投入将增加到每年2万亿元左右,社会环保总投资有望超过17万亿元。而“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提出的165项重大工程项目,其中不少属于环保公用领域。预计上述投资将产生万亿元以上的资金缺口,PPP模式的应用存在巨大空间。 财政部PPP中心副主任韩斌介绍,随着PPP与环保产业的融合,环境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出现了新的变化,过去部门分割的限制被打破,政府可以统筹更多资源集中解决环境污染问题。例如,云南大理洱海污染治理PPP项目,把洱海周边污水管网、尾水出水管等进行整体打包,计划投资37.9亿元,最终PPP协议签署29.8亿元,投资超过了大理当地“十二五”期间财政在环保方面投入的总和。受该项目启发,大理州进一步加大力度对洱海进行全面治理。 分析人士认为,随着相应政策的完善,社会资本对接PPP项目通道的打通,环保PPP项目将受到大量低风险偏好的资金青睐。 数据显示,截至8月23日,49家环保概念公司中有22家发布了半年报。其中,17家公司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有7家公司增幅超过50%。PPP项目落地提速、相关政策持续推进是提振业绩表现的主要因素。 中信建投表示,PPP帮助改变环保行业格局。纯正的PPP项目门槛非常高,环保PPP项目呈现日趋大型化的趋势,导致上市公司逐渐大型化、巨头化,带来行业集中度的提升并带来大量并购机会,环保PPP投资价值将逐步体现。 在PPP项目带动下,大批资本涌入环保产业。据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全年约有130余家环保企业参与了并购,一批具有技术集成、工程建设、设备运营和投融资能力的综合型环境集团正在形成。 “我们将使出洪荒之力来推动PPP健康持续发展。”财政部金融司司长孙晓霞称,下一步财政部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动PPP领域立法进程,给社会资本吃下“定心丸”,并在土地、价格、融资方面为PPP量身制定相关政策,加大以奖代补的力度和PPP基金投资力度,加强PPP示范项目管理,并尽快推出第三批PPP示范项目,坚决防止地方利用PPP项目变相融资。 ...
近日,北京市在东城区召开“防范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现场会”。北京市维稳办、人民银行营管部、北京银监局、北京证监局、北京保监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一起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通报了上半年各区涉嫌非法集资案件情况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排查进展情况。东城区相关领导从“加强警示约谈、全面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和广泛开展宣教活动”等方面做了工作汇报及经验分享,各区负责同志逐一进行了总结与交流,人行营管部、市工商局等部门对现场问题进行了答疑。 最后,会议传达了市委市政府近期相关重要工作要求。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力度,加强警示教育,加强监测排查和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推动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发展,维护好首都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 ...
8月24日下午,银监会、公安部、工信部、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委联合发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监管细则正式稿),P2P网贷行业监管细则正式出台。 与去年12月28日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相比,两份文件均从备案管理、业务规则与风险管理、出借人与借款人保护、信息披露、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六个维度对P2P网贷平台提出了监管要求,在监管细节上两者存在一定的差别。 本文从重点数据变更、趋紧条例、趋松条例三方面对比分析监管细则正式稿和征求意见稿之间的差别。 (一)重点数据变更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监管细则正式稿有六处数据发生了变更,原来征求意见稿未对登记备案时间做出要求,但是正式稿要求平台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在10个工作日以内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对“小额”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同一平台个人最多借款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最多借款100万元;不同平台个人最多借款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最多借款500万元。P2P网贷平台的整改期由以前的18个月,调整为12个月,减少了6个月的时间。 (二)趋严的条例分析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监管细则正式稿趋于严格的条例有三条,均为P2P网贷平台的“禁止行为”。正式稿新增禁止行为“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禁止发售的理财产品新增“金融产品募集资金”;禁止借款用途新增“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 (三)趋松的条例分析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监管细则正式稿趋于严格的条例有六条。正式稿未对平台机构名称提出要求;“自融”范围改为“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允许向非实名制注册用户宣传和推介融资项目,但对宣传的物理场所规定了范围;不得从事众筹业务中删除了“实物众筹”;经过出借人授权,不需要出借人对每一融资项目都做出决策并确认;平台“备案事项发生变更”、“不再提供网络借贷信息服务”不在需要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内部人员”范围缩小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此外,监管细则正式稿将对“网络借贷信息披露具体细则”另行制定办法,而此前征求意见稿中提及的“网络借贷行业中央数据库管理办法”并没有提及。 目前来看,监管细则正式稿对两类P2P网贷平台的影响最大,一类是以“大额标”为主要产品的平台,另外一类是以“资产证券化”为主要产品的平台,这两类平台都面临业务转型或主动退出的选择。此外,ICP证以及银行存管正式成为P2P网贷平台的标配,可以预见未来的P2P网贷行业将面临整改浪潮,不合规的平台将会被淘汰。 ...
8月24日,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播出《新办法让P2P走稳走好》。节目对社会关注度极高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重点报道。和“征求意见稿”相比,节目表示,“暂行办法”的定稿表现出了更强烈的风险防范意识,制定更加严格的风险防控标准,确定了P2P投资的单笔上限和总额上限,明确和强化了“小额分散”的原则。“暂行办法”降低了投资风险,确保了网络借贷回归“互惠金融”的本质。 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峰接受采访时指出,“暂行办法”解决了P2P网贷行业长期无门槛、无规则、无监管的问题。 针对借贷限额的规定,网上出现了“《监管细则》:划定借款上限,全国性平台或剩10家”类似的文章。对此,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接受采访时表明,限额的出现会限制中小企业发展这种担心其实没有必要,此前国务院发布的指导意见明确,互联网金融是普惠金融,P2P作为普惠金融的一支重要代表,它服务中小企业。他还指出,目前的网贷行业还不成熟,为了减少投资者的损失,规定限额是必要的措施,符合中国目前的国情。 以下为视频文字部分: P2P理财是一个近年来十分引人瞩目的话题。一方面,它来得很快,好像一夜之间就铺天盖地了;另一方面,它跑得也不慢,有不少P2P平台出现了问题,也是一夜之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为了防范金融风险,规范P2P平台运营,从去年年底开始,有关部门开始着手制定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用了一个月,研判调整又用了七个月。今天,《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定稿,对外发布了。 这则暂行办法界定了网贷内涵、确立网贷监管体制,明确网贷业务规则、并对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提出了具体要求。 2007年,我国出现了第一家P2P平台,随着网络技术和经济环境变化,2013年P2P呈现迅猛发展的趋势,到了2016年6月底,全国正常运营的网贷机构共2349家,借贷余额6212.61亿元。对于这样的发展趋势,业内人用疯狂来形容。 今年上半年,相关部门对网贷机构进行了摸底排查,仍然发现了不少问题。 张先生在一个叫做融业网的P2P平台购买了一款收益率12%的产品,就在到期回款的前一天,平台突然宣布停止提现。 融业网网站显示,这家平台隶属于总资产60亿的融业集团。首页上在显著位置显示:可随时随地申请提现,最快当天到账。那怎么突然间提止提现了呢? 据融业网负责人说,是因为项目回款慢,资金量大,中间有差额了。 和张先生一样的投资者有很多,等了一段时间没有消息,再到这家公司去找时已经人去楼空。 按照相关规定,P2P平台为投资方和融资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信息服务,并不提供信贷服务。可是听这位负责人这么说,融业网的业务已经超出规定的范围。 在负面清单中,除了之前意见稿中的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不得自身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等内容,对于网贷机构夸大宣传招揽顾客等行为,也被明确写进了负面清单。 《办法》中,除了资金放银行托管和负面清单制度,还对资金信息登记的披露有了更具体更动态的要求。 在公布的《办法》中,对融资额度有了明确的规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这一限额的发布,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针对限额的规定,网上出现了类似这样的文章《监管细则》:划定借款上限,全国性平台或剩10家。 据专家介绍,此前一些大额融资平台不履行约定,频频卷款跑路,给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表明目前的网贷行业并不成熟,为了减少投资者的损失,规定限额是必要的措施,符合中国目前的国情。 和征求意见稿相比,暂行办法的定稿表现出了更强烈的风险防范意识,制定更加严格的风险防控标准,确定了P2P投资的单笔上限和总额上限,明确和强化了“小额分散”的原则。说白了,就是国家用政策法规在帮助投资者降低风险,让你投入得少点、散点,避免遇到风险赔掉老本。这种政策导向,必将引起P2P行业的重新洗牌,而投资者也该由此看清趋势——P2P平台没有暴利空间,遇到有人标榜暴利,就必须提高警惕、保持距离。 ...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保护出借人、借款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根据《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的总体要求和监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个体包含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即贷款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 本办法所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是指各省级人民政府承担地方金融监管职责的部门。 第三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按照依法、诚信、自愿、公平的原则为借款人和出借人提供信息服务,维护出借人与借款人合法权益,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直接或间接归集资金,不得非法集资,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借款人与出借人遵循借贷自愿、诚实守信、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原则承担借贷风险。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承担客观、真实、全面、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责任,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 第四条 按照《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监管原则,落实各方管理责任。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制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监督管理制度,并实施行为监管。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涉及的电信业务进行监管。公安部牵头负责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互联网服务进行安全监管,依法查处违反网络安全监管的违法违规活动,打击网络借贷涉及的金融犯罪及相关犯罪。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对金融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内容等业务进行监管。 第二章 备案管理 第五条 拟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于10个工作日以内携带有关材料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交的备案登记材料齐备时予以受理,并在各省(区、市)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备案登记手续。备案登记不构成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有权根据本办法和相关监管规则对备案登记后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分类,并及时将备案登记信息及分类结果在官方网站上公示。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完成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登记后,应当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未按规定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不得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评估分类等具体细则另行制定。 第六条 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应当在经营范围中实质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以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并进行备案信息变更。 第八条 经备案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拟终止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应当在终止业务前提前至少10个工作日,书面告知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并办理备案注销。 经备案登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依法解散或者依法宣告破产的,除依法进行清算外,由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注销其备案。 第三章 业务规则与风险管理 第九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为出借人与借款人提供直接借贷信息的采集整理、甄别筛选、网上发布,以及资信评估、借贷撮合、融资咨询、在线争议解决等相关服务; (二)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格条件、信息的真实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必要审核; (三)采取措施防范欺诈行为,发现欺诈行为或其他损害出借人利益的情形,及时公告并终止相关网络借贷活动; (四)持续开展网络借贷知识普及和风险教育活动,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引导出借人以小额分散的方式参与网络借贷,确保出借人充分知悉借贷风险; (五)按照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要求报送相关信息,其中网络借贷有关债权债务信息要及时向有关数据统计部门报送并登记; (六)妥善保管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料和交易信息,不得删除、篡改,不得非法买卖、泄露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 (七)依法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等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 (八)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防范查处金融违法犯罪相关工作; (九)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工作; (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工商登记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下列活动: (一)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 (二)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 (三)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 (四)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五)发放贷款,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 (七)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 (八)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 (九)除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允许外,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 (十)虚构、夸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收益前景,隐瞒融资项目的瑕疵及风险,以歧义性语言或其他欺骗性手段等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等,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 (十一)向借款用途为投资股票、场外配资、期货合约、结构化产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风险的融资提供信息中介服务; (十二)从事股权众筹等业务; (十三)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第十一条 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与借款人应当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核实的实名注册用户。 第十二条 借款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用户信息及融资信息; (二)提供在所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未偿还借款信息; (三)保证融资项目真实、合法,并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贷资金,不得用于出借等其他目的; (四)按照约定向出借人如实报告影响或可能影响出借人权益的重大信息; (五)确保自身具有与借款金额相匹配的还款能力并按照合同约定还款; (六)借贷合同及有关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 借款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通过故意变换身份、虚构融资项目、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形式的欺诈借款; (二)同时通过多个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或者通过变换项目名称、对项目内容进行非实质性变更等方式,就同一融资项目进行重复融资; (三)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外的公开场所发布同一融资项目的信息; (四)已发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中含有本办法第十条所列内容,仍进行交易; (五)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活动。 第十四条 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具备投资风险意识、风险识别能力、拥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 第十五条 参与网络借贷的出借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等信息; (二)出借资金为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 (三)了解融资项目信贷风险,确认具有相应的风险认知和承受能力; (四)自行承担借贷产生的本息损失; (五)借贷合同及有关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六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只能进行信用信息采集、核实、贷后跟踪、抵质押管理等风险管理及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明确的部分必要经营环节。 第十七条 网络借贷金额应当以小额为主。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风险管理能力,控制同一借款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及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防范信贷集中风险。 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自然人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不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借款总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第十八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相关规定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开展信息系统定级备案和等级测试,具有完善的防火墙、入侵检测、数据加密以及灾难恢复等网络安全设施和管理制度,建立信息科技管理、科技风险管理和科技审计有关制度,配置充足的资源,采取完善的管理控制措施和技术手段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健运行,保护出借人与借款人的信息安全。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记录并留存借贷双方上网日志信息,信息交互内容等数据,留存期限为自借贷合同到期起5年;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评估,接受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安全检查和审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成立两年以内,应当建立或使用与其业务规模相匹配的应用级灾备系统设施。 第十九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为单一融资项目设置募集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第二十条 借款人支付的本金和利息应当归出借人所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与出借人、借款人另行约定费用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加强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征信机构等的业务合作,依法提供、查询和使用有关金融信用信息。 第二十二条 各方参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需要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等使用电子签名、电子认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的法律效力。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使用第三方数字认证系统,应当对第三方数字认证机构进行定期评估,保证有关认证安全可靠并具有独立性。 第二十三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采取适当的方法和技术,记录并妥善保存网络借贷业务活动数据和资料,做好数据备份。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借贷合同到期后应当至少保存5年。 第二十四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暂停、终止业务时应当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通过官方网站等有效渠道向出借人与借款人公告,并通过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等渠道通知出借人与借款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暂停或者终止,不影响已经签订的借贷合同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因解散或宣告破产而终止的,应当在解散或破产前,妥善处理已撮合存续的借贷业务,清算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清算时,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分别属于出借人与借款人,不属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财产,不列入清算财产。 第四章 出借人与借款人保护 第二十五条 未经出借人授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代出借人行使决策。 第二十六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向出借人以醒目方式提示网络借贷风险和禁止性行为,并经出借人确认。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对出借人的年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等进行尽职评估,不得向未进行风险评估的出借人提供交易服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出借人实行分级管理,设置可动态调整的出借限额和出借标的限制。 第二十七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加强出借人与借款人信息管理,确保出借人与借款人信息采集、处理及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其资金存管机构、其他各类外包服务机构等应当为业务开展过程中收集的出借人与借款人信息保密,未经出借人与借款人同意,不得将出借人与借款人提供的信息用于所提供服务之外的目的。 在中国境内收集的出借人与借款人信息的储存、处理和分析应当在中国境内进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向境外提供境内出借人和借款人信息。 第二十八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实行自身资金与出借人和借款人资金的隔离管理,并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存管机构。 第二十九条 出借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借款人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之间等纠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自行和解; (二)请求行业自律组织调解; (三)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章 信息披露 第三十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网站上向出借人充分披露借款人基本信息、融资项目基本信息、风险评估及可能产生的风险结果、已撮合未到期融资项目资金运用情况等有关信息。 披露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及时在其官方网站显著位置披露本机构所撮合借贷项目等经营管理信息。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其官方网站上建立业务活动经营管理信息披露专栏,定期以公告形式向公众披露年度报告、法律法规、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定期对本机构出借人与借款人资金存管、信息披露情况、信息科技基础设施安全、经营合规性等重点环节实施审计,并且应当聘请有资质的信息安全测评认证机构定期对信息安全实施测评认证,向出借人与借款人等披露审计和测评认证结果。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引入律师事务所、信息系统安全评价等第三方机构,对网络信息中介机构合规和信息系统稳健情况进行评估。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将定期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并置备于机构住所供社会公众查阅。 第三十二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借款人应当配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及出借人对融资项目有关信息的调查核实,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网络借贷信息披露具体细则另行制定。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制定统一的规范发展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日常行为监管,指导和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做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监管协调机制。 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机构监管,包括对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规范引导、备案管理和风险防范、处置工作。 第三十四条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从事网络借贷行业自律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自律规则、经营细则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教育会员遵守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 (二)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会员关系,组织相关培训,向会员提供行业信息、法律咨询等服务,调解纠纷; (三)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开展自律检查; (四)成立网络借贷专业委员会; (五)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五条 借款人、出借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资金存管机构、担保人等应当签订资金存管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资金存管机构对出借人与借款人开立和使用资金账户进行管理和监督,并根据合同约定,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金进行存管、划付、核算和监督。 资金存管机构承担实名开户和履行合同约定及借贷交易指令表面一致性的形式审核责任,但不承担融资项目及借贷交易信息真实性的实质审核责任。 资金存管机构应当按照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报送数据信息并依法接受相关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在下列重大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告: (一)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出现重大经营风险; (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因商业欺诈行为被起诉,包括违规担保、夸大宣传、虚构隐瞒事实、发布虚假信息、签订虚假合同、错误处置资金等行为。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建立网络借贷行业重大事件的发现、报告和处置制度,制定处置预案,及时、有效地协调处置有关重大事件。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重大风险及处置情况信息报送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 第三十七条 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事项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以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告: (一)因违规经营行为被查处或被起诉;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行为; (三)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等要求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并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送年度审计报告。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存在未依照本办法规定报告重大风险和处置情况、未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提供行业统计或行业报告等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情形的,应当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有关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给予处罚;有关法律法规未作处罚规定的,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将其违法违规和不履行公开承诺等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等监管措施,以及给予警告、人民币3万元以下罚款和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处罚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违反法律规定从事非法集资活动或欺诈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机制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出借人及借款人违反法律法规和网络借贷有关监管规定,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和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投资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设立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三条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网络借贷专业委员会按照《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协会章程开展自律并接受相关监管部门指导。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实施前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除违法犯罪行为按照本办法第四十条处理外,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其整改,整改期不超过12个月。 第四十五条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不超过、以下、以内,包括本数。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
你还在担心孩子发烧生病吗,白衣天使到家,药到病除。 行业痛点 供需矛盾严重,大医院门庭若市,小医院门可罗雀,患者更喜欢去大医院求医就诊。很少选择社区医院,造成医疗资源紧张,核心医院医生负荷大、患者体验差,医患关系持续紧张僵硬。 在这种形势下,核心医院人满为患、医生超负荷运转,近四成三级医院医生每周工作超60小时,分摊到每工作日超12小时,严重超负荷工作。在这种高强度状态下,大医院医生没有能力去服务线下病人,小医院医生空闲时间多,闲置时间浪费。 医生上门是伪需求 如果患者得的是常见病、或普通轻微症状时,患者可以自己解决。日常生活中,自己对病情的主观判断决定了是否要去医院看病还是随便吃点药了事。如果本身就患有较为重大的疾病,比如心脏病,脑溢血的话,一般会果断去医院,马上急救,没有时间等医生,所以上门医生只能进行轻诊疗服务。即使患者愿意医生进行上门诊疗,医生怎样在没有专业医疗诊断器械下对患者进行准确诊断,也是一个问题。 此外,轻诊疗并不是刚需,例如打针,输液等,一般普通人也可以做到,不太需要专业能力,而且护士也可以做到。一般情况下,拿着药品去就近的社区医院也可以输液。问诊方面,小病在网上搜索解决方案,或者远程问诊和药店资询,大病直接救去医院了。 病人还不习惯在家里看病。因为缺少医院背书使大多数患者不信任陌生医生的专业能力和真实性,一般大病就去医院或者小病自己解决。而且病人对上门医生的专业资质要求较高,对小医院医生的能力不信任,大多数上门医生来自社区或者一级以下居多,患者对医生的经验和判断力抱有怀疑,此外缺少必要的身体数据检查,例如血常规和尿常规,对医生的病情专业判断有影响。导致患者的就医体验感不好。 医生上门效率低下。传统的医生一天最少能接待30多位患者,而上门医生一天可能只能接收7-8位患者,再考虑路上费用成本等一系列问题,从医生角度来说,不划算,收益没有较大诱惑力,付出时间更多,得不偿失。上门服务人力成本较高,导致患者费用增加,对于平台的运营成本加大,怎么扩张规模是个问题。 医生上门o2o类的项目属于低频消费场景。除非是慢性病患者或者老年人无法自理者,需要偶尔的医生上门检查病情和身体状况,一般普通人很难会使用,身边的朋友也没有这个需求,就算想体验一下,随后也会删除,因为使用频率很低,很难使用户保持活跃度。 靠谱众投kp899.com:您放心的股权众筹平台,优质项目即将上线 ...
2016年8月24日下午,银监会就《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先生,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副处长徐强先生;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处长范鲁宁先生;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信息服务管理局副处长付中华先生出席会议。 发布会中,银监会普惠金融部主任李均锋先生就《管理办法》进行了简单的解读。以下是李均峰发言实录: [李均锋]:各位新闻界朋友大家下午好! [李均锋]:今天很高兴参加我们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委《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发布的新闻发布会,《办法》作为四部委一把手签署的联合规章,将于今天下午4点钟正式发布。 [李均锋]:现在,我想利用这个机会,就网络借贷办法的三个主要方面给大家做一个介绍。 [李均锋]:首先给大家介绍一下网络借贷办法起草的过程和征求意见的情况。 [李均锋]:大家知道,我们从去年开始,银监会会同有关部委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我们简称《P2P网络借贷办法》,在起草过程中,我们召开了一系列的闭门会议,包括专家座谈会,“网贷”机构的座谈会,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座谈会等。我们又向中央、国务院有关部委广泛的征求了意见。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形成了一个征求意见稿,于去年12月27号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李均锋]:在去年的12月27号到今年1月28号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活动。在这一个月的征求意见过程中,我们共收到社会各界,包括来自网贷机构、政府、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等各类意见300余条。总体上看,社会各界认为,《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设计思路、提出的业务规则、作出的监管安排,是符合社会预期的,对《办法》征求意见稿还是认可的。 [李均锋]:根据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我们对征求意见稿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修改完善后,我们又进行了多维度的定向征求意见。 [李均锋]:第一个维度,我们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和银监会的地方派驻机构就是银监局,定向征求了意见。又召开了“网贷”机构从业者、专家学者的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在这个基础上,按照有关要求,我们又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办法》进行了第三方评估,由国务院法制办对《办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李均锋]:经过这一系列程序后,我们正式将《办法》上报国务院,经过国务院同意我们将于今天4点,以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信息网办公室四部门联合规章形式正式对外发布实施。 [李均锋]:这里面我想简单的介绍一下正式发布稿与征求意见稿主要区别,征求意见中大家提出了很多意见,多数意见、特别是技术层面的意见我们都予以了采纳,这次征求意见稿和发布稿的具有三个方面的主要差异,我想简单地给大家做一个介绍。 [李均锋]:第一个区别,正式发布稿我们进一步明确了“网贷”机构的监管体制安排。总体来说,对P2P网络借贷机构,我们采取了适度监管、协同监管的理念。在主要监管主体上,明确了中央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双负责的监管安排,明确提出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主要负责网络借贷机构的制度设计、规则制定和日常的行为监管,明确由地方人民政府的金融监管部门,也就是各地的金融办、金融局负责“网贷”机构的机构监管,包括机构备案、登记,包括“网贷”机构的风险防范和处置,这是我们对“网贷”机构协同监管的重要制度安排。 [李均锋]:第二方面,正式发布稿与征求意见稿的一个最大区别,就是进一步明确了网络借贷机构的定位,网络借贷机构的属性在征求意见稿很明确,网络借贷就是对个体与个体之间融资活动进行撮合的信息中介机构,这个属性是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的,网络借贷办法征求意见中进一步强调,在这次《办法》的正式公布稿中,我们对网络借贷机构的定位在有关章节中进一步作出了安排,这个安排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第一方面进一步明确“网贷”机构是信息中介而不是信用中介,不允许“网贷”机构吸收存款,设立资金池进行非法集资等。 第二明确网络借贷机构是小额分散的经营模式,主要为传统金融机构覆盖不了,或者是满足不好的广大群众的资金需求提供服务,就是为我们所说长尾客户提供信息撮合服务。《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小额分散这个客户定位和市场定位。 第三方面是进一步明确了网络借贷机构的经营活动必须在线上经营的要求,禁止网络借贷机构在线下从事营销活动,进行虚假宣传。 第四方面是进一步明确了“网贷”机构充分利用技术手段提高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在资产端和投资端合理定价的要求。 第五是进一步明确了网络借贷机构必须专注主业、专业化经营,主要从事个体与个体之间融资活动的撮合,而不能从事跨界销售产品进行混业经营。 [李均锋]:第三个区别,就是我们在自律管理体制上,明确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履行网贷行业自律组织职能,并成立“网贷”专业委员会,进一步明确了行业自律组织在网络借贷机构中的职责,对各省是否根据条件单独设立地方性网络借贷行业自律组织我们没有做出规定,但是对全国的自律组织我们是明确的,这是第一个问题,关于《办法》起草征求意见的情况和《办法》发布稿和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区别。 [李均锋]:第二个给大家介绍一下《办法》的主要内容。 [李均锋]:《办法》从结构上是八章47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网络借贷的原则、定义、管理机制的安排;第二章备案管理,主要明确了备案管理的要求和条件;第三章业务规则与风险管理,明确了“网贷”机构义务及要求,借款人与出借人各自的职责义务、经营规则、风险控制要求等;第四章出借人与借款人保护,明确对出借人进行风险揭示,对出借人与出借人的资金进行保护措施;第五章信息披露,明确了信息披露的要求;第六章监督管理,明确了行业自律管理、资金存管、政府监管等各部门的职责;第七章法律责任,明确了网络借贷机构从业人员、网络借贷机构出借人、借款人等各自的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对网络借贷机构办法发布以后做了12个月过渡期的安排,这个主要内容我想简要的给大家做一个介绍。 [李均锋]:第一是《办法》界定了网络借贷的内涵,明确了适用范围及“网贷”活动的基本原则,重申了从业机构作为信息中介的法律地位。网络借贷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出借人和借款人提供信息收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信贷撮合等服务,具有高效、便捷、贴近客户需求、成本低等特点,在完善金融体系、弥补小微企业资金缺口、满足民间投资需求、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等方面应该说还有很多积极作用。 [李均锋]:二是《办法》进一步完善了监管体制,明确了“网贷”监管体制机制安排和各自主体的责任。按照协同监管、适度监管的要求,明确提出了银监会、公安部、工信部、国家互联网办公室各自的监管职责,也明确了地方人民政府在“网贷”机构中的监管职责,特别是刚才我讲到的,明确了主体监管责任,就是我们说的银监会和派出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双负责”的监管安排。 [李均锋]:三是《办法》明确里“网贷”业务的规则,坚持底线思维,加强事中、事后行为监管。《办法》既按照底线思维的原则,明确了“网贷”机构的禁止性行为,我们讲的,叫做13条负面清单。同时,也按照前瞻性的要求,对“网贷”机构创新活动预留了一定的空间。我想我们这个《办法》在整个的制度安排理念上是坚持规范与发展并举,规范与创新并举,防范风险与促进发展并重,通过制度安排和规则的设定,要规范机构的行为,保护合法、打击非法,同时因为“网贷”机构这种新型的业态,为创新预留一定的空间。所以我们按照负面清单的模式设置了负面清单管理,同时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我们对“网贷”机构实行备案管理,而不是我们传统意义上的持牌许可。要通过事中事后的监管来实现我们叫“网贷”机构的宽进严管。 [李均锋]:四是《办法》对“网贷”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提出了具体要求,特别提出“网贷”机构资金出借人资金必须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第三方存管,防止“网贷”机构设立资金池,防止“网贷”机构挪用出借人的资金。同时,《办法》对出借人、投资人的适当性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借款人设立了必要的条件。同时,《办法》要求“网贷”机构必须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防范集中度风险,也要求“网贷”机构真实、及时披露机构信息、产品信息。 [李均锋]:五是《办法》从加强消费者保护的角度,明确了对出借人进行风险揭示及纠纷解决途径等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出借人应当具备的条件,这个刚才我已经讲到一些。 [李均锋]:六是《办法》强化信息披露监管,进一步发挥市场自律的作用,创造透明、公开、公平的“网贷”经营环境。《办法》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性提出了要求。同时,《办法》也提出了要加强“网贷”行业主体自治、行业自律、市场监管,就是要以市场监管为主,以行政监管为辅,这么一个思路,更好的发挥社会的监督和第三方机构的作用。 [李均锋]:七是《办法》为机构的整改、纠偏、整合、重组规定了必要的过渡期安排。为了减轻《办法》出台后对行业的振荡,《办法》作出了12个月过渡期的安排,在过渡期内通过“网贷”机构的自查自纠、清理整顿来达到规范健康发展的目的。 [李均锋]:第三个给大家通报的,下一步一些主要工作安排。 [李均锋]:一是《办法》出台后我们要加强《办法》的宣传、解读和培训工作。《办法》今天正式公布后,我们将和有关部门一道来做好《办法》的宣传、解读等。 [李均锋]:二是抓紧制定、公布《办法》的配套制度。目前我们正在抓紧制定网络借贷备案登记指引,“网贷”资金第三方存管指引,“网贷”机构信息和产品登记、披露指引。希望能够在《办法》公布的不久,使这些配套办法及时出台,为《办法》的落地、落实提供必要的保障。 [李均锋]:三是进一步加强网络借贷行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自律组织建设。按照现在的监管安排,《办法》出台后,我们要抓紧进行网络借贷行业的统计、信息收集、非现场监管信息的收集等工作,进一步指导行业自律组织加强网络借贷机构的行业自律建设。我要给大家就介绍这三个方面的情况,欢迎大家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