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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股中潜股份现形记:信披违规收监管函 董秘引咎辞职
发布时间:2020-04-09 08:58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杨坪

曾暴涨19倍的中潜股份,迎来“股生”滑铁卢。

4月7日、8日,中潜股份连续两个交易日一字跌停,而刚刚过去的一个多月时间里,这家看似平平无奇的上市企业因为筹划“5G”、“存储”、“芯片”领域的收购案,还在上演一波又一波的涨停潮,2020年以来累计涨幅高达177.71%,盘中股价一度攀升至219元,市盈率突破千倍。

但转眼不到一周的时间里,情节却急转直下,就在中潜股份股价如日中天之际,却被接连爆出收购“空壳公司”、高管离职、或涉内幕交易、信息披露违规等事件。引得广东证监局公开表态,将对媒体质疑的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如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将启动立案调查程序,并依法严厉查处。

4月6日,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向中潜股份下发了监管函,直指其拟收购大唐存储股权事项的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4月8日晚,中潜股份发布公告称,因收监管函,董秘兼副总经理张继红为此引咎辞职,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而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也从接近监管层人士处获悉,针对中潜股份异常交易等问题,目前交易所已对其材料展开了挖掘。

中潜成“妖”

戳穿中潜股份“妖股”面具的导火索,源于其最近的一次收购。

3月13日,中潜股份披露了一份《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下称《提示性公告》),称公司与合肥高新大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亿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瑞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青城海之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书,拟通过现金购买合肥芯鹏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合肥大唐存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存储”)9.05%股权,以谋求持有大唐存储超过80%的控股权。

后中潜股份又将拟收购大唐存储股权比例由84.116%更正为75.065%。

在收购过程中,中潜股份一直强调“看好存储芯片、安全存储产品等领域的广阔前景”,“由此切入新的高科技产业领域”。

彼时,恰逢芯片板块如日中天,大量资金涌入科技股估值大幅走高。在毫无基本面支撑的情况下,中潜股份的股价也在这场还未落定的收购中“扶摇而上”,整个3月累计上涨151.97%,但随后其诡异操作却引发了市场的关注。

截至2020年3月12日,公司还未与共青城海之芯签署相关股权收购意向书,也未披露收购标的大唐存储的主要财务数据。直到深交所督促之下,大唐存储的真实情况才浮出水面。

这家成立于2018年8月,2019年度和2020年1-2月净利润分别为-810.02万元、-250.96万元,总资产1.53亿元的企业,被中潜股份给予了2.7亿元的高价。

此外,在发布收购意向两天后,中潜股份副总经理严泓、江潇便同时辞职,其中严泓还持有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153.63万份未行权的A股股票期权,因其离任将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事实上,这类“蹭热点”式的忽悠式重组中潜股份并没有少做。2019年以来,中潜股份还先后“相中”多家公司,其中大多为成立不久,契合当时热点题材。包括2019年7月中潜股份披露计划以1块钱的代价,收购彼时“净资产为0”、“未产生任何营收”的北海慧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切入大数据领域。2019年9月中潜股份再抛计划,以人民币1元收购彼时实缴资本为 0 的上海招信,追求“黄金交易APP”概念等。

然而更诡异的是,在一系列资本运作、蹭热点、股价狂飙之前,一家私募机构却早已提前潜伏。从2019年5月9日开始,北京泽盈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泽盈”)通过旗下多只私募基金曾16次大举买入中潜股份, 到2019年10月30日持股比例达到5.71%才予以披露,构成违规举牌。

而在北京泽盈开始买入后,中潜股份旋即“诡异”大涨,2019年5月9日至今涨幅高达13倍,此间成交量和换手率却并不见长。

Wind数据显示,在暴涨最激烈的近 9 个月内(2019 年 7 月-2020年3月),中潜股份股价累计上涨1032.85%,但换手率仅 为 13.79%,总成交额仅173.61亿元。同时,中潜股份的持股数量更是不断下降,2019年 6 月 30 日时其股东数量为12342户,但同年9月30日却降低至8276户,2019年底又再降至4905户,到2020年3月20日 仅3900户。

“中潜股份是很典型的小盘股,总股本只有1.707亿股,流通盘1.701亿股。这样小的盘子,资方很容易把股价拉起来,不排除有坐庄的嫌疑。”4月8日,华南一资深投资者受访指出。

监管严打违规行为

眼下,中潜股份的蹭热点式收购空壳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等行为已经引起了监管的注意,如若违法违规行为坐实,立案调查以及各项处分等逃不掉,仅刚才过去8天的四月,中潜股份就已收到两封关注函。

而中潜股份还只是目前监管层肃清A股市场生态,从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一角。自新《证券法》实施以来,上市公司及关键少数人的违法违规成本显著提高。

根据记者统计,3月已有42家公司因信披行为“收函”,其中雅本化学等四只个股更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此同时,新证券法也强化了董监高的信披职责,42家公司收函的同时,共有119位高管遭到处分。

4月初,同样是在A股市场名噪一时的“妖股”三五互联,也因为“蹭热点式并购”、“信息披露违规”等问题,收到监管层的罚单。三五互联及其实控人龚少晖,董事长兼总经理、时任董秘丁建生就违规披露重组信息、减持计划披露不准确、未履行报告义务被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新《证券法》对违背信息披露原则的一些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大幅提高罚款额度,就是为了使信息披露更加健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打击内幕交易行为。因为现在很多内幕交易行为都是通过信息不对称获取非法所得,通过加大对信息披露违规的处罚力度,从而让更多的投资者公平地获得公开的信息。”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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