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往网贷行业野蛮生长阶段,面对众多良莠不齐的平台,投资人在选择平台时,尤为看重平台的背景,因为在那个时候,大部分平台其实都在扮演着信用中介的角色,一个好的背景意味着平台有着更强的代偿能力。 也正因为如此,国资一度成为P2P平台趋之若鹜的品牌标识。各平台也使出浑身解数,纷纷找来国资 “干爹” 为其背书。 然而,此一时彼一时。随着网贷行业的逐步规范,国资系平台的信用背书价值也开始逐步弱化。 与此同时,由于国资系的P2P平台模式的特点,一般都是跟融担公司、小贷公司、保理公司、金融资产交易所等资产提供方合作来获取资产,标的金额往往偏大,加之国资系平台在商业化运营能力方面的短板,之前网贷行业的国资系 “老大哥” 如今反倒成为了合规转型的 “老大难” 了。 今年4月1日,重庆惠民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惠民金融)正式关闭旗下P2P平台联保通。成立之初,惠民金融还被寄望欲打造成 “西部陆金所”。公告显示,联保通于2014年5月上线,截至2017年3月15日,联保通平台已经完成323个项目的兑付。 公开资料表明,惠民金融系三家重庆国有企业共同出资成立,其背后的三大股东分别为: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和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在此之前,已有金联所、鲸孚融、景腾金融等国资系平台宣布退出网贷领域。 逾20家国资背景平台 “爆雷”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4月25日,国资系正常运营的参股或控股P2P网贷平台为161家,停业及问题平台达22家。 其中,13家平台停业,7家平台提现困难,1家跑路,1家经侦介入。在先后被爆出现问题的国资系平台中,分别包括蓝金所、徽金所、国控小微、天财猫、罗斯金融、花橙金融等。 今年1月23日,就相关借款逾期情况及采取的催收措施等情况,蓝金所在公司官网发布了了 “关于蓝金所平台借款逾期情况及采取的催收措施的信息披露” 公告,并称经公司风控部门核实,部分借款企业出现回款延迟现象,部分投资人的投资款回收亦出现逾期,公司已采取措施进行催收。 其披露的信息显示,截至公告日,累计已有8家借款人出现逾期,涉及借款本金近6800万元。 在公司官网中,平台也强调了其国资背景,系中国正信集团旗下互联网金融平台。据天眼查工商登记资料表明,正信集团认缴出资额为1500万元,出资比例为30%,为其第一大股东。 截至5月3日,蓝金所官网虽然可以正常登陆,但平台信息披露最后日期仍停留在今年2月20日。在该公告中,平台称因第三方工作机构等相关事宜目前尚未落实,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将延期召开。彼时,蓝金所表示将争取在2月22日前公布正式的临时股东会决议,但迄今尚未有结果。 早在2016年3月18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曾急召部分国资系P2P网贷平台座谈,就部分P2P网贷平台滥用 “国资系” 向P2P网贷平台了解相关情况后,“国资系” 平台便一直饱受质疑。 不仅仅是国资系P2P网贷平台频频爆雷,另有媒体报道称国资背景竟能明码标价卖给网贷平台,如少部分实力较弱的国资企业,已经沦为了国资壳,与P2P网贷平台谈妥后,可 “明码标价” 按照入股比例收费。可见,国资系这块 “金字招牌” 已从神坛跌落,国资系平台也不再是安全可靠的代名词。 16家平台严重超额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正常运营的国资背景平台中,有超过6成的平台只是沾了点国资的边。 业内人士表示,国资系平台的含金量,可从国资企业的级别和对平台的持股比例来衡量。国资有级别之分,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权限划分,国有企业分为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央企由国资委直接管理,只有100余家。地方国企隶属于地方政府或其他中央部委管辖,其级别有高低之分,级别越高,给P2P网贷平台带来的品牌效应越大。 从实际操作来看,少部分国资系平台为国资企业直接参股,大部分平台则是国资企业经过多层股东结构间接参股,这种形式往往是有意安排,但层级越多,该国资企业对平台的把控能力可能越低。 据不完全统计,从股权层级分布上看,国资入股主要以二、三、四级股权层级结构为主。国资企业持股比例过小或者股权层级过多的P2P网贷平台,其国资背景含金量较低,不能构成对平台的背书。 特别是有16家国资平台存在严重的超额问题,资产转型面临较大挑战。另外,部分国资系平台,由于股东缺少金融和互联网基因,在理财端的运营能力也较弱,满标时间和成交量表现也平平。 对此,业内人士称,资金存管和借款人限额是压在P2P网贷平台身上的两座大山,随之而来的还有业务模式整改、备案登记、信息披露等事项。仅从对接资金存管的成本来说,动辄几十万的费用小平台难以承担。此外,部分平台单个项目超限额,资产端面临转型压力,紧接着其他的事项也难以完成。 截至目前,离《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整改截止日期,只有不到四个月。可以预见,未来的几个月里,将有一批实力较弱的国资系P2P网贷平台难以避免被淘汰的命运。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原标题:如何不再被高送转 "忽悠",深交所解码高送转背后四大套路) A股市场高送转活生生地上演着 “山外有山,人外有人” 的江湖侠气。如果说,以往高送转都是10送10,最多也就是10送20这类套路的话,现在这种套路现在显然已经过时了,至少已然不再让人“怦然心动”了。 根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A股市场2016年共有448家公司进行了高送转,最高的高送转比例为10送30。不过,与新三板公司相比,A股玩高送转的套路显然落伍了,因为新三板高送转玩的都是10送650、10送10转1902.78。 我们先来看看刘士余主席对于高送转的表态: 决不能让鱼目混珠的公司影响了市场。下一步,凡是高送转的,必须列为重点检查和监测范围,对从事高送转企业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也要列入检查范围! 受到刘主席的怒斥影响,高送转从过往的A股特色利好,瞬间转利空。券商中国曾刊发《越是高送转越是大利空!24只高送转股跌停,这公司赶紧将10转30改转15 (附高送转雷区50股) 》,文中提到在刘主席表态后,不少曾公布10送转30的上市公司都缩减送转规模了:10送转30的个股由此前的9家变成了如今的3家。 深交所日前就发布报告称,不少公司高送转此题材进行炒作,其中偏离基本面、与成长性严重不匹配的高送转仍然屡见不鲜。此举不仅扭曲了价值投资的理念,也容易滋生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 深交所投教中心据此还分析总结出了高送转背后的四大套路,提醒广大投资者了解异常高送转的操作手法,帮助投资者认清“套路”,了解炒作风险。 高送转一山更比一山高 券商中国记者根据Wind统计,2016年报披露的高送转A股公司共有448家,其中高送转比例在10送10以上的有70家,最高的高送转比例为10送30。 不过,高送转比例攀比上,新三板显然更胜A股一大截。根据券商中国记者不完全统计,披露年报的新三板挂牌企业中,至少有420家公司进行了送股,每10送转送股份达到或超过10股的至少有166家。目前录得最高的高送转为10送650股。 近几年来,我国上市和挂牌企业都热衷于高送转。所谓“高送转”,本意就是高比例的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同于国外公司重视现金股利,我国的一些公众公司更乐于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且部分公司分派或转增比例非常高。 上月初,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强调企业要重视现金分红,批评上市公司不分红,表示严肃处理“铁公鸡”,令现金分红再次成为市场各方热议的话题。会议中监管部门还批评了A股“高送转”的非理性现象,“高送转”一时也成为焦点话题,不少“高送转”概念股惨遭抛弃。 据了解,企业进行高送转,对一半企业而言,大致有两个目的,一是扩大股本,二是回馈投资者。对已上市或已挂牌的公众公司而言,高送转不仅可以扩大股本,还可以降低股价,活跃交易,毕竟高股价很容易让不少投资者望而怯步。同时,对已上市或已挂牌的公众公司而言,高送转还可以引起二级市场的关注。比如,在此次监管部门严厉斥责高送转之前,很多投资者就热衷追炒“高送转”概念股。 而正是因为后者这种不理性行为,让不少上市公司对高送转乐此不疲,将股价炒翻了天,引发诸多的市场风险,也让不少投资者最终损失惨重。 深交所投教中心日前发布的分析报告就认为,今年以来,在高压监管的态势下,市场对高送转现象的反应已经逐渐趋于理性,但仍有部分公司借此题材进行炒作,其中偏离基本面、与成长性严重不匹配的高送转仍然屡见不鲜。这不仅扭曲了价值投资的理念,也容易滋生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 深交所:高送转背后四大套路 根据深交所投教中心发布的报告,该中心将市场上常见的 “高送转” 归纳总结为四大类,并逐一进行了分析。券商中国今天就全文转帖如下: 表现一:炮制题材,操纵股价 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对于上市公司或其大股东进行资本运作有很大的影响。比如,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特定时间段的股票价格将作为股票发行价格的重要依据;又比如,大股东拟通过股票质押方式进行融资的,股票价格也对其融资金额有重要影响。 所以,为达到股价快速上升的目的,部分上市公司会利用高送转为非公开发行“托价”,或者帮大股东股票质押“托底”,即便推出高送转与公司基本面严重不匹配,也为了迎合资本运作需要而选择利用高送转进行炒作。此类情形下之所以能够操纵股价,还是因为部分投资者没有认清高送转本质,热衷炒作高送转股票。 表现二:内幕交易,暗箱操作 常见的操作手法一般是内幕知情人在上市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买入股票,然后利用高送转题材刺激股价,待公司股价拉高后择机抛售;或者采取上市公司在业绩下滑公开披露前推出高送转“利好”,掩护业绩信息的内幕知情人“出货”。 比如已被证监会开出罚单的海润光伏,公司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东及公司高管作为海润光伏2014年度业绩预亏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利用高送转题材炒作并借机大举减持。随后不久海润光伏发布预亏8亿元的公告,股价一度暴跌,许多不明真相的投资者遭受了损失。 表现三:倾力配合,利益输送 利用高送转配合重要股东减持套现的手法可谓层出不穷,甚至有减持与高送转已经形成了“固定套餐”的说法。有的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大股东为了高价减持,有“节奏”地发布高送转等“利好”消息抬高股价。 尽管每一次减持前都进行信息披露,但其“利好”消息的释放行为总伴随着实际控制人或大股东的减持,从中长期来看其动机和操作手法都十分可疑,不排除有利益输送的嫌疑。 表现四:造低价幻觉,引投资者接盘 上市公司进行高送转,经过除权之后股票价格将调低。这一“降价”效应可能会刺激投资者,尤其是具有低股价偏好的投资者,认为这些股票比较“便宜”、价格下跌空间小、容易涨价,从而更倾向于买入这类股票。有相关数据显示,高送转预案披露后,中小投资者净买入增加,超大户和机构投资者则从预案披露后持续净卖出甚至大幅减仓。这种情形可能是由于中小投资者容易被股票名义价格所影响从而改变其投资决策,而机构投资者一般理性程度相对较高,但也不排除部分机构或超大户利用中小投资者的“名义价格幻觉”采取反向策略获利。最终,在高位买入的中小投资者被迫就成了“接盘侠”。 高送转实质上是股东权益的内部结构调整,即资本公积或者未分配利润重分类为公司股本,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没有任何本质影响,对投资者享有的上市公司权益也没有任何影响。投资者应当提高信息甄别能力,增强对高送转的理性理解和认识,尤其要注意送转比例脱离公司基本面和财务状况等反常情况,不要将高送转作为优质股或潜力股的标签。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截至4月末,上市银行2016年业绩基本披露完毕。数据显示,部分银行2016年境外贷款增速较高,超过了整体的信贷增速。其中,大行的境外贷款增长量较明显。 财新记者获悉,银监会主席郭树清在4月21日召开的银监会一季度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上提醒,要密切关注外部风险。“近年来,银行对部分新兴市场国家信贷投放较多,相关国家汇率波动较大,经济形势不明朗,一些项目违约风险开始上升。” 据与会人士透露,郭树清在会上强调,银行业要加强外部风险的冲击防御,提高外汇风险管理,提高跨境风险管理水平。“(银行)要配合央行和外管局的工作,提示客户,注意国别风险和机构风险准备金的计提。” 目前来讲,银行境外贷款的不良贷款率较低。据年报数据披露,工行、建行、农行境外贷款不良率分别是0.6%、0.37%、0.93%,均小于全行1.62%、1.52%、2.37%的不良率水平。 境外贷款增速超境内 年报显示,2016年,大行中除了农行的境外贷款略有下降外,工行、建行、中行均呈正增长,较去年分别增长了2787.42亿元、2124.56亿元、2180.88亿元,同比增长率分别是22.10%、31.00%、11.26%。 部分股份制银行境外贷款同样出现增长,但体量较大行小一些。例如,招商银行增长413.76亿元,同比增长71.62%;中信银行增长300.25亿元,同比增长21.54%;光大银行增长197.61亿,同比增长80.94%。 境外贷款增速在一定程度上超过了整体的信贷增速。但值得注意的是,境外贷款的基数较小,在一定程度上会放大“扩张”效果。对此,中国银行首席研究员宗良表示,银行整体的信贷盘子很大,不论是境内或境外,都是千亿、万亿规模。“有一些增量上的波动是正常的,特别是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部分境外贷款是用美元计算的。”他说。 对中资银行境外贷款增长的原因,据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金融分析师鄂永健分析,有三个方面:一是中资银行境外贷款增长和中资企业“走出去”紧密相关,目前中资银行以跟随、服务中资企业对外发展为主,此外还有近两年的产能输出和“一带一路”的战略推动因素;二是随着国际金融监管趋严,部分国际银行规模增速放缓,给中资银行提供了发展机会;三是面临国内经济下行、行业利差收窄,中资银行开始加快对外投资和全球布局。 跨境并购发展迅速 近年来,银行的跨境并购贷款、融资业务有了明显发展,但目前各家银行披露口径不一。 中行年报显示,该行“公司金融业务转型加快,积极建设‘一带一路’金融大动脉,累计投放金额594亿美元。全年提供跨境并购融资金额148亿美元,在亚太区列同业第一”。 招行年报则显示,“跨境并购已经成为招行的新优势,我们承做的中概股私有化项目均创港股、美股回归项目规模之最”。 针对跨境并购风险,今年1月25日,银监会曾出台《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行业服务企业走出去、加强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银监会在答记者问中表示,《意见》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跨境并购贷款业务,应综合考虑并购方的资信状况、经营管理能力、财务稳健性、自筹资本金充足情况,以及并购标的的市场前景、未来盈利、国别风险、并购协同效应等因素,充分考虑并购过程中的交易操作风险和业务整合风险,审慎介入周期性行业及跨行业的境外并购项目。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在半个月的时间里,关于不动产登记出现了两个重要的政策信号: 一个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完成的时间表明确。4月18日,新华社全文播发了国务院批转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7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部署了10个领域35项年度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其中包括全面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 另一个是不动产登记时间压缩。5月3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实施方案》。方案提出,除政府组织开展的农村不动产登记以及未公证的继承、受遗赠涉及不动产登记等较为复杂的登记情形仍按照30个工作日办结外,一般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不动产查封登记、异议登记要即时办理。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任务今年10月底前完成。 这两个政策信号是有联系的,结合起来看,就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要提速了。不动产登记时间压缩是为提高工作效率、便民利民,这项工作适时完成,将有助于今年全面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700多个县顺利接入国家级信息平台,4个直辖市、河北、江苏、浙江、广西等地,率先实现市县接入范围全覆盖。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的统一(即四统一),前三项已基本完成。 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为什么要提速呢?各界想当然的会和房地产市场调控联系起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从这个角度看,不动产登记工作对房地产确实存在一定影响,但这只是这项工作的一部分意义所在。但如果只把焦点落在此处,则缺了一些理性看待和深入了解。 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这项制度的设置初衷,是为了健全不动产相关基础性制度,落实“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要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初衷就是要让各类产权清晰,为下一步的全面深化改革创造条件。 然而,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是确实存在的。比如为制定房地产长效机制提供数据支持,住房信息联网后将为维护市场秩序提供便利。概括地讲,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将是深远而重大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提速也意味着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构建会加快。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原标题:股东行贿原广东副省长 东莞证券中止IPO)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莞证券)已经中止IPO,原因是其股东锦龙股份(000712.SZ)涉嫌行贿广东省原副省长刘志庚。5月2日夜间,锦龙股份就此发出公告。 东莞证券IPO文件显示:这家机构成立于1988年,注册资本15亿元,是中国首批承销保荐机构之一。锦龙股份是其第一大股东,持股40%。东莞国资委通过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金信发展有限公司、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合计持股55.4%,是其实际控制人。东莞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科教)持股4.6%。 新世纪科教是锦龙股份的第一大股东,持股42.65%。这两家企业背后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杨志茂。 杨志茂今年54岁,是广东东莞凤岗人。他在新世纪科教中持股80%,并透过新世纪科教,先后控股或参股锦龙股份、东莞市锦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博信股份(600083.SH)、东莞证券、东莞市华联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等,投资领域涉及房地产、证券、期货、水务等。 工商资料显示:杨志茂投资的产业,主要集中在东莞和清远两地。这与广东省原副省长刘志庚的仕途轨迹存在交集。刘志庚于2002年4月出任清远市委副书记、市长。2004年2月,刘志庚出任东莞市委副书记,他在东莞工作七年,先后担任市长、书记,直至2011年11月升任广东省副省长。 刘志庚是2016年2月4日被中央纪委带走调查的。当时杨志茂已经被带走了半个多月。锦龙股份已于当年1月18日起停牌。此后长达一个多月的时间内,锦龙股份没有披露其停牌原因。有知情人士告诉财新记者:针对杨志茂的调查,已让刘志庚有所警觉,他试图安排妻儿出国。其妻在出境时被控制,迫使有关部门在当年春节前三天对刘志庚提前采取措施。 刘志庚涉嫌受贿案已于2017年2月24日在广西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一审开庭。检方指控其共计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约9817万元,在股权收购、土地置换、银行贷款等事项上为行贿人提供了帮助。作为锦龙股份法定代表人,杨志茂的名字出现在法院新闻通稿中。刘志庚当庭认罪、悔罪。 知情人士透露称:杨志茂向刘志庚行贿,主要涉及股权收购方面的事项。目前尚无公开资料可查询杨志茂涉嫌向刘志庚行贿的数额。 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锦龙股份曾是清远市惟一的上市公司。2009年,为了大举入股东莞证券,锦龙股份将注册地迁至东莞。当时东莞市国资委已经奠定对东莞证券的控股地位,并提出三年内实现IPO上市的目标。彼时,刘志庚正担任东莞市委书记。锦龙股份通过受让股份的方式,获得东莞证券的部分股权。 锦龙股份于5月2日夜间发布的公告中透露:早在2月14日,该公司就已经收到检察院发出的《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锦龙股份涉嫌单位行贿罪。 锦龙股份称:鉴于这一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同意终止已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证监会申请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同时,东莞证券也于近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证监会同意东莞证券中止审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 锦龙股份年报显示,2016年实现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利润22.12亿元、6.43亿元和3.6556亿元,分别较上年减少24.54%、58.68%和59.97%。 5月2日,锦龙股份开盘价为每股22.81元,收盘价为每股22.74元,较前一日收盘价每股22.85元,下跌0.48%。 ...
近日ReCode发布报告称,称苹果公司正在开发P2P交易平台AppleCash,将与Paypal及其子公司Venmo正面交锋。目前,苹果公司正在就该服务与多家银行谈判,包括摩根大通、第一资本金融公司(CapitalOneFinancial)、富国银行、美国合众银行,预计该软件将于今年上线。 苹果考虑推出的这项服务允许消费者通过苹果设备,从他们的活期存款账户中向其他人转账。该服务很有可能会连接到苹果的Pay系统,允许用户使用他们的手机进行信用卡和借记卡支付。 该份报告显示,面对市场竞争,苹果的支付业务扩展可帮助苹果吸引更多的年轻用户,尤其对于大学生与广大青少年具有很大吸引力,但苹果封闭的操作系统在实际应用中,可能会限制其支付平台业务的扩展。 有业内人士指出,此举属于苹果为抓牢消费者而采取的又一项措施。苹果想要让消费者使用他们的iPhone满足日常需求,包括金融服务。这也代表了银行和其他提供商为了让消费者摆脱现金和支票支付,而进行的最新尝试。现金和支票目前依旧是人们用来向其他人付款的最常用方式。 许多其他硅谷巨头也在试图帮助消费者实现这种转变。除Venmo外,谷歌、移动支付创业公司Square以及Facebook也提供P2P支付服务。Venmo是增长最快的支付服务之一。支付行业咨询公司AiteGroup发布的报告显示,Venmo目前在移动P2P支付市场的份额为19%。用户使用Venmo通过关联银行账户转账一般是免费的,但是信用卡与部分借记卡收取3%的费用。Venmo应用的收款服务始终免费。 此外,苹果公司旗下的支付软件ApplePay今年来在中国等国际市场的欠佳表现是该公司决定推出AppleCash的原因之一。据BusinessInsider在此前发布的报告显示,自2014年以来,iPhone6用户中使用ApplePay呈逐渐下降态势。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口贷网被港股上市仙股对赌并购,其管理层也在官网上大谈 “并购经”——由于要规避重要资产重组的审核,因此首次并购成功后对上市公司的业绩贡献不能过大。 4月28日,上海互联网金融平台信而富在美国纽交所的高调上市,掩盖住了当天行业另一件大事——四川互联网金融平台口贷网被港股公司中国幸福投资(08116:HK)全资收购,作价3.8亿港元。 并购伴随的是对赌。口贷网作为全资子公司将被纳入上市公司合计报表,同时也承诺并购后前两年净利润总额不少于6500万港元,否则将向中国幸福投资支付赔偿。 对赌承诺净利不少于6500万 4月28日,中国幸福投资发布公告称,以3.8亿港元收购富弘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连同股东贷款。其中,1.2亿港元用现金支付,1亿港元将于完成交易时发行承兑票据支付,8000万港元将以发行等额的可换股债券支付,另外8000万港元将于厘定实际溢利。 根据公告,标的公司与中国幸福投资约定,并购后前两年的净利润总额不少于6500万港元,否则将向中国幸福投资支付赔偿,赔偿最高额度为1.6亿港元。 公告显示,富弘公司注册于英属处女群岛,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其在香港的全资子公司也负责投资控股。此外,香港子公司还有另一家从事投资投资控股的全资子公司。而在国内,其注册公司主要运营P2P平台口贷网。公告称,经评估公司评估,标的市值为4亿港元。 口贷网由口贷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运营,于2011年1月上线,其官网称自称是全国首家互助型借贷平台。先后获得京北投资管理公司的Pre-A轮投资、由深圳国资委控股的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A轮投资、由国家发改委批准设立的政策性国家产业引导基金河南德瑞恒通投资基金B轮投资。 其工商信息中并没有出现离境公司股东。 中国幸福投资于2000年7月在香港创业板上市,主要业务为在香港提供零售及买卖酒类、雪茄及高尔夫产品。 中国幸福投资表示,“董事认为收购事项符合业务多元化策略,借机进军中国具发展潜力的P2P业务,并通过目标集团创造多样化收入及额外现金流。” 某券商分析师介绍,中国幸福投资此次并购的交易主体是P2P平台口贷网,其它离境公司主体或是为了此次并购合理避税和法律便利。 低价港股并购欲规避监管 口贷网官网论坛上,一个认证为口贷网管理层的ID发布了“分享港股并购重大进展”,并坦言,未来或将借壳上市,而口贷网对上市公司业绩贡献不能太大,以利于规避监管。 该ID被投资者认为是口贷网创始人兼CEO魏宁的ID。 “之所以选择并购上市而非独立上市,也是由于互联网金融还处于政策动荡期,各种政策不确定性较大,很容易是独立IPO限于进退两难的境地,因此选择被上市公司并购算是捷径,并且如果未来在业绩支撑下有可能达到借壳上市则是更好选择。”口贷网管理层在帖子中表示。 其还称,由于港股没有设置涨跌停限,港股的股价波动较大,因此选择上市主体反而是股价股价偏低更好,因为需要的业绩支撑相对容易,而带来的涨幅可能更大。 而中国幸福投资的确是一只“廉价股票”, 也被称为“仙股”。 5月2日,中国幸福投收盘价仅为0.17港元,市值为4.09亿港元。而此次交易,口贷网的估值为4亿港元,完全匹配上了该“仙股”的市值。 此外,口贷网管理层在帖子中坦言,“由于要规避重要资产重组的审核,因此首次并购成功后对上市公司的业绩贡献不能过大。”也就是说如果口贷网的营收超过上市公司的主营,引起主营业务改变,就需要监管审批。“而如果我们选择一家和口贷网同属金融、投资行业的,则长期来看即便口贷网的收入占比提高,也不会触碰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有利于规避监管。” 中国幸福投资2016年年报显示,其2016年全年收入1.79亿港元,亏损达1.14亿港元。而口贷网在对赌中承诺,前两年净利润不低于6500万港元。 需要指出的是,口贷网管理层也承认,为了监管需求,本次并购改组了资产管理公司。 同时,上述内容指出,本次并购完成后,对应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按口贷网7500万股对应确认,而这部分股份在2019年12月30日解禁后对应的市值也确保在20亿港币的水平,即口贷网1股对应上市公司约合26.67港元股票。 900万拆成9个标的单日发布 值得一提的是,口贷网或涉嫌拆分大额标的。 口贷网随投产品中,名为“【成都】支付装修工程尾款”的借款标的从(一)到(九)一共发布了9个标的,单个标的借款额大都为100万元,借款人用户信息显示均为刘先生,手机号与其它信息也均一致,且标的发布时间均为5月3日,项目抵押物也都是宜宾县柏溪镇仁和路商业综合体,仅当天该公司的累积借款额至少高达900万,也违反了监管小额分散的要求。 翻看口贷网的满标记录,类似的现象时有出现。 2016年8月出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或许为了规避监管的大额标的限制,口贷网将大额标的拆分为多个符合监管限额规定的标的。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民法总则》,被全国人大李建国委员长称为 “小民法典”。在我国经济社会中必将起到对“民事法律行为”约束和指导的作用,作为金融创新的前沿阵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未来必然会受到 “小民法典” 的巨大影响。今天,我们来谈谈,《民法总则》对互联网金融的七大影响。 沉默,不是同意 互金领域,将金融消费者的 “沉默” 与 “默示同意” 混淆的情形,比比皆是。咱们来看民法规定,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做出意思表示。沉默只有在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有个场景,P2P网络借贷平台给全体金融消费者发站内信或短信,声称本周五凌晨24点起,启用某新合同条款,不反对的就视为同意。这种做法,合法吗?把别人的沉默,当成同意,是不是有 “霸王之嫌”,显然有。 默示同意的场景,请脑补:租房到期,你继续交房租,房东什么都没说收下钱。这就是默示同意。而沉默的场景,办公桌上放着男友给买的一部新iphone红色手机,同事跑过来,拿走手机放话说,送我吧!你没说话。这种沉默代表你同意别人取得手机的所有权吗?当然不是。 要想把“沉默”当成“同意”,如何操作呢?前提是不能试图将“恶”代入到合同关系里去,让别人沉默同意的目的是为了让自己获利,这种做法无论如何是不合适的。排除这一良心坏了的做法,我们如果能在签署《注册协议》的时候,与金融消费者约定哪些情形下的沉默会被当成“同意”,目的是为了提高办事效率,而不是损害其利益,就可以当作“当事人约定”从而确认沉默的决定效果。还有一个做法,在行业普遍使用某种沉默当默示同意的情况下,在不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情形下,自律组织可以制定行业标准,通常会被法院认定为“交易习惯”,从而达到把沉默当同意的效果。 欺诈,可撤销 实际金融活动中,我们发现某些银行为了降低不良率,化解自家风险,给某些借贷企业“出损招”,借新债还旧债,您可能会问,那银行不还是担着风险,只是往后拖延了呀?不然,精明的银行会暗示借贷企业找一个“担保人”,企业就去找熟识的公司、个人,有点社会经验的人都知道,这么高风险的担保,避之不及。但是,企业可能会蒙蔽担保人,显示自己还很安全,担保只是走过场,于是担保人上钩,银行和借贷企业脱险。 如上情形,作为“苦主”的担保人该怎么办呢? 行使撤销权。根据民法总则(今年10月1日生效),第三方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但是,作为律师,我们深知取得“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证据非常艰难,这就需要当事人细心留取证据,尤其是借款企业忽悠您当担保人时候提供的各类书证物证和微信聊天记录,如果是在互联网银行操作,留痕会更多,请注意截屏和公证。当然,事情到了诉讼阶段,也是晚期了。建议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同志,注意到实践中的问题,及时出手,预防维稳事件的发生。 网贷平台,同上,没事别给借款企业瞎出主意,谨防法律风险。 内控不严,要担全责 正如我们经常提到的,一个公司的“一线员工”才是公司里最易引起“溃堤”风险的群体。公司管理制度对每一层员工都有职权范围的划定,但是很可惜,这属于内部规定,外人很难知悉,如果善意的相对人相信你的员工能代表公司,而签署了一系列合同,对不起,全部责任由公司承受。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执行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这让我想起了互金行业普遍存在的“客服”和传统金融业普遍存在的“销售”,作为接触金融消费者的一线人员,他们的回复、协商、承诺都将影响公司的责任承担。因此,内控工作对于金融或类金融企业而言尤为重要,为防止出现纰漏,可以请如上一线人员与对方当事人沟通时,首先表明自己的职权范围,超出部分不作为谈判议题,并留取证据,可以大大降低公司作为最终法律责任兜底的几率。 单方允诺,法律当真 随着民法的发展,除了双方合同法律关系,“单方允诺” 也成为约束自己的法律。所谓单方允诺,就是自己一方发出一种意思表示,比如谁捡到我的钱包,酬谢五百块,这种意思表示一旦表达出来,就生效了,不可反口不承认。 互金行业中,有些促销套路容易“中招”,在平台网站打出巨幅广告,承诺在某时间段给全体投资人“加息”,后反悔,只给前XX名投资人在一定条件下,分批分时加息,这就有可能会引起法律纠纷。 除却严守促销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上限的规则外,单方承诺全体金融消费者的话,不再是噱头,而是套牢自己的法律承诺。在网上上打出的每一个承诺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任性反口,违背道德和法律的双重要求。 不得自融,有民法依据 “不得自融”是网络借贷行业的“红线”。之前,我们更关注其刑法意义,不得自融是要避免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罪,防止刑法第192条集资诈骗罪。民法总则给了我们新的指引,为什么平台作为金融消费者的代理人不能给自己做生意? 依据《民法总则》第168条,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被代理的双方同意或者追认的除外。您可能会奇怪,这不是有“除外条款”吗?被代理人同意就行,事情不是这样的,金融或类金融机构与普通商业主体不同,前者交易双方的信息严重不对称,后者信息相对对称,法律给予的一般原则是:不允许,但为了保护商业社会的交易,给了例外。您可能又发现,平台如果作为双方的代理人,能让双方发生民事法律关系吗?如果按照法律原则,为了防止道德风险和交易风险,一般是不允许的,但是网络借贷平台的双方代理反而促进了交易达成,因此,民法允许此类行为的发生。 小普法:刑法是刀把子的法律,是法律体系中的强制法,禁止性条款较多;民法是日常生活的法律,是法律体系中的任意法,倡导性条款为主。自融问题,既涉嫌刑法问题,又存在民法问题,两条线互不影响,换句话说:承担了刑事责任,还得承担民事责任。 三农金融,被“法人”制度影响 民法总则第99条,必将影响我国三农经济。为啥呢?答案是,以往的农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政策定位模糊,法律定位滞后,比照自然人处理相应实务。很多大企业、大资本之所以不愿意进入农村市场或者铩羽而归,主要忌惮在于政策对于农民经济实体的过度保护,农村土地进入流转市场的难度等,如今,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法人地位,就意味着,从法律层面允许法人破产,债权人依法获得赔偿等。 法人制度是双刃剑。一方面确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独立法律地位,以自己名义从事经济活动,承担义务履行责任,享受利润收益分成等;另一方面提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让与其发生经济往来的市场主体明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非“法外之地”,都要遵守商业游戏规则,资不抵债者,依法破产。 做三农金融的朋友们,以往我们的合同和法律架构都是按照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农户套路来构建的,如今,我们要更新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认识,将公司法中的条文和理念引进到三农金融的业务中来,签署合同的方式,不要再逼着农民摁手印了,组织的法定代表人盖章即可,全部法律责任由组织承担,个人不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随后,我国法律、法规层面,大概率会发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活动的细则,只要依法依规,农村、农业、农民的金融服务,一定是一片深蓝的海。 数据与虚拟财产,受保护 我国法律对数据的保护已经走在世界前列,不赘述。 对于“虚拟财产”的保护,对于区块链、比特币等互联网金融科技含量比较高的内容,有重要意义。由于过去法律对虚拟财产的重视不足,人们的视野仅仅盯着游戏装备,自金融科技发力以来,世界各大主流银行都加入到智能货币的研发之中,在智能货币没有被法律承认,获得“法币”地位之前,他们是什么身份呢?您猜对了,就是虚拟财产。 我国民法对于虚拟财产的承认,将影响利用比特币犯罪的一系列司法判决,也必将影响类似货币的未来预期。 综上,小民法典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具有深远影响,作为经济中的一份子,互联网金融也将被深刻影响。2017年10月1日,国庆节当天《民法总则》正式生效,沉默不是同意,金融欺诈处理规则,内控与责任,单方允诺被当真,代理行为要规范,三农树立法人制度,虚拟财产被保护等等,中国法治大厦已然巍峨,每一位守法公民都应当为其添砖加瓦,共勉。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方微信显示,5月2日,私募基金服务机构登记系统正式运行。 该登记系统是对原 “基金业务外包服务备案系统” 的升级改造。本次运行开放服务业务登记功能,主要包括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三项服务业务;开放基本的信息变更和报送功能,包括重大事项变更、重大事项报告、季度和年度信息报送等。已经在原外包系统提交资料的服务机构可使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无需重新注册。 ...
互联网金融行业,自2014年井喷式爆发以来,经历了从野蛮生长到理性回归的过程,这期间互金行业的获客方式主要都是寄希望于以搜索引擎为主的流量红利,竞价成本也从最开始的几块钱一路疯涨到现在的几百至几千一个新客,如何保持持续获客的能力开始变成了各个平台的首要难题。 想要获客就要先有流量,但是流量越来越贵,买来的流量又不转化,好不容易转化了用户质量还不高、用户粘性特别差,互联网金融获客进入了砸钱、获取用户、用户质量差、砸更多的钱、获得更多低质量用户的怪圈。那么如何才能更加高性价比地获取流量、更高效地转化目标用户呢? 总体来说,我认为要做到以下两点: A、站在用户角度,认清获取到的流量背后用户真实的触达场景 B、针对不同类型的流量,按优先级以最高效、最优性价比的方式进行转化 先说说互金行业常规营销中的误区: A、花少量的钱各个渠道都试一遍,看看哪个效果好就大量投放哪个。 B、转化率低就是广告物料素材、landing page、产品流程不好,优化了这些转化率就上去了 C、哪个渠道带来的用户投资金额多就多投哪个渠道,否则就少投或者不投 互金平台现状: 假设某平台累计投资金额达到了100亿,100万注册用户,10万投资用户。 这100亿是怎么构成的呢?是均匀分布的还是服从二八效应呢? 实际情况一定后者,10万投资用户中1万多人贡献了80-90亿的投资额。 所以,互金行业的一大特点:存在这样一群用户,他们量级很小,但撑起了平台的总交易金额,是互金平台的核心。 问题: 互金平台的终极目的都是为了上市,要得到资本市场的青睐,就要展现成长的爆发力。所谓的成长,衡量的指标无非就是总交易金额,那怎样实现短期内投资金额的高速成长? 简单来说无非是两个方法,一是让用户投更多的钱,二是拉来更多能投钱的人。 第一个方法要做,但不要寄予太高的期望,因为这些核心用户可能还有人要去买房、结婚生子、子女升学等,要实现难度很大。因此第一个方法要做,但不要寄于太高的期望。 第二个方法:获取更多的流量,进而获取更多的高质量用户。这也是大多数平台一直以来大力推重的方法,也遇到了很多迷茫的地方,比如: A、高质量的用户在哪里,怎么才能触达到? B、买来了很多流量,但用户质量低、粘性差,如何才能提高用户的转化? C、投资的用户到底是不是为了红包、返现这些营销活动来的,如果活动停了,用户是不是就流失了? 重新思考:我们的广告预算究竟获取到了什么样的流量? 场景1: 用户A(对互金行业一无所知)在app上看视频时看到了A平台的广告,告诉他注册即送888元红包,他的反应会是什么样的呢?他可能会想A平台是什么,去百度上搜一下, 发现了很多类似A的平台,权衡利弊之后,选择了品牌更大、更稳妥的B平台。 场景2: 用户B对互金行业很了解,知道它的运作模式和投资方法,并且自己也在B平台上投资过。他在app上看到了A平台的广告,但是自己每个月已经把闲散的钱投到银行和B平台上了。 场景3: 用户C对互金行业很了解,一直都在关注各类产品,但是从来没敢真正把钱放进去,某天在看新闻的时候看到了A这个平台,基于对该媒介的信任,他开始注册了解A这个平台,发现很适合自己,便投资了一段时间。 场景4: 用户D是用户C同学,两人在闲聊中讨论怎么挣点外快,D问C是怎么做的,C说自己把闲散的钱都放到了A平台里面,利息还不错,充值提现都没问题,D听闻之后搜罗了各大互金平台,但是觉得自己的同学投了A平台,要有问题也有个人一起商量,也就开始了在A平台上的投资。 回到我们开始的问题,“我们的广告预算究竟获取到了什么样的流量” 流量特征一:教育市场类的流量 从场景一中可以看出,在营销受众群体不了解互金平台,品牌没有深入人心的阶段,这样的流量(广告预算)无疑是在为他人做嫁衣,对预算的利用效率很低。 流量特征二:引导、激发用户需求类的流量 从场景二中可以看出,当用户没有需求时,我们需要提供大量的利益点,反复多次地触达用户,引导、激发用户让其在平台上投资,这一类流量最终的转化率会很低,相比耗费的资源,性价比也会较低。 流量特征三:品牌塑造完成后的转化流量 从场景三中可以看出,用户对该平台品牌十分认同,很信任,一旦这样的用户有了理财的需求,我们购买的流量触达到这类用户,就会自然而然地将这部分用户转化为我们的忠诚用户。 流量特征四:老用户、KOL影响后的转化流量 从场景四中可以看出,用户将对亲友的信任转化到了A平台上,这样的用户会主动了解A平台,尝试A平台,我们对这部分用户进行触达也会增强用户的信心,加强其决策转化。 归纳总结一下,根据下图的 “用户的投资决策路径”,更深刻地了解我们获取的流量: 总结起来,这四种流量,我们最迫切希望获取的第三类和第四类,第一类我们希望有其他友商帮我们去做,第二类流量我们也需要获取,但优先级排在其次。 面对这样的情况,回到最初的目的,如何才能更有效地提升交易额呢? 1、互金平台的核心竞争力-重点运营老客户: 互金平台上的忠诚用户,他们推荐来的用户往往跟他们具有类似的特征,所以也更有可能会成为我们平台的忠诚用户,贡献更大的交易额。 所以面对核心用户群,如果给他们提供更好的服务,更有吸引力的活动、更大的福利,让其裂变为10万、20万,并贡献投资额并不是不可能的事。 同时,老用户推荐、介绍来的用户无论从sem还是应用市场渠道注册,其真实的流量主其实是我们平台上的忠诚老用户,这部分流量主也是我们平台的专属流量,相比搜索引擎、广告位上的流量(通用流量),只有我们可以用,别的产品没法用,所以性价比也更高。 针对运营老用户的建议: A、建立专属客服团队与精细化的服务体系来保证老用户的体验 B、定期举办符合老用户特点的专属活动,让其增强归属感 C、面对钻石、黑钻用户更大力度执行推荐让利,最大化获取他们裂变的成果 2、加强品牌塑造,但不要寄希望于转化率 对于用户来说,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可能是未来买房、娶媳妇的钱,所以会非常谨慎,决策成本也会很高。想要用户在平台进行长久、可持续性的投资,就必须让用户信任平台,就必须通过塑造品牌来给用户信心,让用户发自内心地觉得我们的平台是安全的、可信赖的,与此同时,品牌的塑造是任重而道远的事情,需要长期做,一直做,上半年品牌宣传的效果可能会在下半年后体现出来,所以品牌的投入不能寄希望于短期的转化,它的价值体现在长久的未来。 3、收口渠道、产品体验、客服等保障 老用户的裂变、品牌宣传后用户会通过SEM或应用市场等收口渠道来接触凤金产品,所以在这个环节要保证用户可以快速、准确的搜索到,从而更大地提升用户的转化。当我们通过老用户的裂变、品牌宣传转化了新用户,就要保证产品的易用性与稳定性,让用户能够便捷地使用我们的产品,而不会流失。 以上三点,做好第1点和第3点,短期内我们会跑的更快;做好品牌(第2点),我们将会跑的更远。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