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P2P行业正呈现将逐步纳入正式征信系统的趋势。良好的风险控制模式可以有效降低平台投资人的风险并且极大地降低违约率。P2P网贷风控对所有平台而言都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目前P2P行业内的风险控制模式主要有抵押贷款模式、担保模式、信用借款模式等,当然有一些平台会选择几种模式相结合的方式。以下分析归结几种常见的实用风控模式: 1 债权转让+风险备用金 模式 平台运作模式:该模式为债权转让交易模式,平台提前放款给需要借款的用户,再把获得的债权进行拆分组合,打包成类固定收益的产品,然后通过销售队伍将其销售给投资理财客户。 平台收益来源:主要收益来源有服务费,其中债权转让费1%-2%,风险金2%以及借款人的借款利率和出借人收益率差额。 平台审核方式:在收到贷款申请材料后,会采取实地调查审核(面审)。 不良贷款处理:通过电话短信提醒、上门拜访、法律诉讼等多种方式,延迟还款的借款人需按约定缴纳罚息和滞纳金。平台提供了两种解决方案供出借人选择:一是与平台共同追讨,借出人享有追讨回的本息和所有的罚息及滞纳金;二是通过还款风险金代偿部分本金及利息。 模式结论: 1、属于债权转让模式,借款人和出借人并没有直接的信息交流,属于完全隔开的两方; 2、采取实地调查审查借款人,这使得借款(债权)更为安全; 3、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间形成了多对多的形式,对于出借人来说,这样起到了风险分散的作用; 4、采取了还款风险金的保证措施,一定程度上对出借人的本息起到了保护作用,降低了一定的风险; 5、出借人购买的是理财计划,其收益率和借款人借款利率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利率差,这部分收入被平台收取,这也使得平台在不发生大额逾期的情况下,存在垫付资金的可能性。 2 信用借款 模式 平台运作模式:属于典型的网上P2P借贷模式,借款人发布借款信息,多个出借人根据借款人提供的各项认证资料和其信用状况决定是否借出,网站仅充当交易平台。 平台收益来源:网站收益主要以成交服务费为主,其他费用为充值手续费和提现手续费。 平台审核方式:审核方式基本以线上审核为主,对用户提交的书面资料的扫描件或电子影像文件进行形式上审查。对用户提交的书面资料的内容与其申报的信息的一致性审查。 不良贷款处理:根据逾期的天数,网站采取不同的措施,比如逾期90天后,平台将所有资料,包括用户曝光信息。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用户的情况,借出人可以进行法律诉讼程序或者找催收公司进行催收。将配合借出人提供法律咨询支持。 模式结论: 1、最直接的P2P模式,不参与借款交易,只提供网络交易平台; 2、借款利率由双方根据资金市场竞合决定,平台设定最高的法定借款利率; 3、根据借款人提供的各项信息进行线上审查,并不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只是对比各项资料,存在较大的风险; 4、借款无抵押、无担保,符合一定条件才能保障本金,借出人面临着较大的信用风险。 3 担保 模式 平台运作模式:运作模式属于网站担保的P2P借贷模式,借入者发布借款信息,多个借出者根据借入者提供的各项认证资料和其信用状况决定是否借出,但网站对成为VIP用户的借出者提供本金担保。 平台收益来源:网站收益主要来源借款管理费和投标管理费,管理费用。 不良贷款处理:网站用户借款后如确实遇到困难,必须主动联系网站说明原因,并做出还款计划,网站将为其进行债务重组,帮助其缓解困难。用户如借款逾期以后,不接电话或恶意停机躲避债务等,网站将派人上门催收,除按逾期天数收取违约金和罚息,另外还将收取上门催收费用。如借款人到期还款出现困难,逾期三十天以后由网站垫付本金还款,债权转让为网站所有。或者,如借款人到期还款出现困难,由担保人垫付本息还款,债权转让为担保人所有。 模式结论: 1、在平台运作上,平台主要提供信息等服务,不参与借款交易; 2、在资料审查上采取了线下的模式,更为准确真实地掌握借款人信息; 3、由于服务对象的借款额度一般较大,更多地要求借款人引入担保人,以保证资金的安全; 4、在借款出现逾期或不良时,平台将垫付本金和担保人垫付本金和利息,这样更为安全对保证资金的安全; 5、正是由于平台需要垫付资金,使得平台虽然交易量不断增大,但是其盈利性并不强,比较脆弱。 4 风险备用金模式 平台运作模式:主要为居间服务,借款人发布借款信息,出借人根据借款人信息选择是否借款,同时,是一种资金池模式,出借人购买计划,自动投标到各借款人,并且资金循环使用。 平台收益来源:账户管理费、服务费、加入费、退出费等。 平台审核方式:线上收材料,线下审查。 不良贷款处理: 平台每笔借款成交时,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放入“风险备用金账户”,借款出现严重逾期时(即逾期超过30天),根据规则通过“风险备用金”向理财人垫付此笔借款的剩余出借本金或本息。 模式结论: 1、也只是居间服务,并不直接参与借款交易; 2、根据数据,目前的信用标占比不到10%,其他是实地标和担保标,这就要求必须实地审查借款人信息,信息的真实性具有一定保障; 3、如果出现逾期,平台使用风险备用金来保证出借人的本金和利息,以2013年的数据大致估算,其逾期借款不到1000万,而风险备用金2013年年末达到了2500多万,可以说目前完全能够覆盖逾期; 4、在整个过程中只提供服务,不保证本金和利息。 5 抵押+风险备用金 模式 平台运作模式:借款人填写资料后信贷顾问进行回访核实,必须有房产进行足值抵押,所有项目都在房管所做抵押登记,在公证处进行借款公证和强制公证。审核通过后,借出人通过平台投标,投资期满后可选择提现,投资期内可以进行债权转让。 平台收益来源:服务费 平台审核方式:通过现场、非现场等方式了解借款人的基本状况,信用状况,收入状况,贷款用途等,确保第一还款来源。 不良贷款处理:平台每笔借款成交时会提取一定比例金额的风险备用金,账户由第三方银行进行托管,借款出现逾期时,通过风险备用金向借出人垫付此笔借款的剩余出借本金或本息。 模式结论: 1、 借款都必须使用房产足值抵押,这和大多数平台不同,有利于出借人资金的保障; 2、 平台的审核较为严格,有利于保障平台以及借款人的利益 3、 风险备用金来自平台本身的初始资金和对借款人收取的费用以及计提,同时抵押物处理资金; 4、 总体上看,出借人风险上采取了两重保障,抵押物和风险备用金,相对来说安全。 目前,越来越多的平台采用风险准备金模式。有些专业度极高的平台开始采用银行的传统做法,给每一笔贷款配套以风险准备金,以应对风险的产生。风险准备金制度其实在传统金融领域已经存在了相当长的时间,银行通常的做法是一笔贷款出去的同时,就从系统内部提取相应的准备金作为备付款,从制度设计上讲是非常合理的,也是能起到一定作用的。当然准备金的使用有一个基本的前提,就是坏账率要能够被准备金所覆盖。 P2P平台的风控要发挥互联网技术和思维所带来的高效、基于大数据的风险识别和定价能力,进而消化为适合自己平台的一套风控体系,这样才能走得长远。 ...
临近年末,高速发展的P2P行业不仅遭遇资本寒冬,也面临跑路不断负面笼罩的尴尬。特别是在监管细则未落地之前,P2P行业鱼龙混杂,众多投资人并没有了解平台背景是否真实、是否有可靠的资金存管、高利息风险有多大等问题,就草草进行了投资,最终导致投资人利益受损。在良莠不齐的P2P行业中,如何才能有效识别不靠谱的平台? 利息超18%应警惕 P2P平台想赢得投资者的芳心,不惜以高息诱之。然而,高收益伴随着高风险,这条在投资领域的金科玉律同样适用于网贷行业。在良莠不齐的P2P行业,平台收益率也是参差不齐。投资者在面临高息平台时应提高警惕,切忌为了捡芝麻而丢了西瓜。 数据显示,P2P平台的收益率从较低的4%至20%以上不等。平均收益在20%的平台有260家,其中不乏利率30%、40%的高息平台。在这些高息平台中出现提现困难、歇业甚至已经跑路的平台不在少数。北京商报记者打开其中一家显示跑路的平台——易诚金融的网站,鲜红色的页面上只显示有“新起点 新征程”、“网站升级维护”、“湖北万宝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5-11-18”等几个字样。 北京商报不久前曝光的巴黎金融网,日息3%、年化收益超过10倍,如此高息不得不令人心生质疑。盈灿咨询高级研究员张叶霞提醒道,投资者在选择借款年利率超过24%的平台一定要慎重考虑。事实上,根据《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不予以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而在现实中,P2P平台的利率超过18%就应该引起警惕。一位P2P平台工作人员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平台的出借利率一般分为给投资人的利率、平台的运营费率和为了规避风险收取的一些额外费用。如果投资人利率超过18%,加上2%-3%的运营费用和其他一些额外费用,出借利率很可能超过24%。这样的利率不受法律保护,并且高利率加大了借款人的违约风险,也不利于平台的安全运营。 “投资者在考虑平台利率时还要结合行业总体水平。”张叶霞指出。值得注意的是,不同标的也会出现利率的差异。张叶霞认为,投资人对于平台的高息一定要多问几个为什么。平台所处地区不同、借款标的不同都会造成利息不同,像融资租赁这样的标的利率会相对较低。如果这样的标的有超高的利率,就要引起警惕了。 对于高利率平台,银率网分析师指出,高收益的背后也许是有人在编造美丽的谎言故事。比如某互联网金融平台主要做的是融资租赁债权交易,其平台产品收益率为9%-14.6%,而融资租赁行业内真实业务的平均利润率水平仅为8%左右。而像3M金融互助等高息平台,甚至没有项目,没有收益来源。这样的模式难以持久,爆雷只是时间问题。 平台信息需核实 投资者在选择投资平台时,应该做好充分的考察工作。知己知彼,才能保障资金安全。 P2P平台为了争抢客户夸大营销,发布一些虚假的消息。一些平台号称注册资金几千万甚至上亿元,但实收资本为零或与注册资金相差巨大。张叶霞认为,投资者在选择投资平台时,一定要多方考察,核实平台信息的真实性。投资者可以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企业的注册资金、主要股东等信息进行核实。 对于控股股东、法人执行记录情况,可以在百度搜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找相应信息,也可以到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查询。而对企业的经营范围中包括哪些可以从事P2P行业的问题,某平台的工作人员告诉北京商报记者,一般都是投资咨询、金融信息服务等。因为监管细则还未下发,目前还无统一规定。 张叶霞建议,如果有条件,投资人可以到平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一些问题平台一般没有办公地址或者极其简陋,办公地址在一些偏远地带。 此外,投资人在实地考察时,对于办公地址、面积,以及租金、租期等信息也应多关注。有办公地址但异常狭小,并且租赁合同起止时间在3个月以内的平台都比较可疑。投资者也可以登录一些网站流量的监测网站,查看网站日常的客户浏览量。平台的流量较高,说明平台的营销能力较强,对投资人的吸引力较强。 平台的股东背景对于平台的安全运营起着重要作用。对此,张叶霞认为,投资者一定要对平台的股东背景做好调查,查看平台的管理团队结构是否合理,是否有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对于平台上传的一些资质或人员的图片信息,可以借助一些识图工具识别,有些平台会盗用一些高管的图片。 而像巴黎金融网这样借助巴黎银行作为其背书的拙劣手段,可以向巴黎银行等关联方进行核实。张叶霞补充道,对于平台的资金托管银行,也可以联系相关银行进行核实。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平台的注册域名也应该给予关注。张叶霞介绍,一般正规平台只会有一个域名,如果平台有多个域名并经常更换,就应该引起警惕。如果平台域名比较奇怪或者与平台名称毫无关联,也值得怀疑。也不排除一些正规平台域名被买走,不得已使用其他域名。 有业内人士提醒道,投资者也应关注平台的借款笔数和标的量是不是匹配,如果借款标的量高于借款笔数,说明平台存在拆标的问题。对于平台期限错配问题,要考察标的期限和借款期限是否匹配,像有些融资租赁项目一般期限较长,而借款期限较短,存在期限错配的问题。此外,平台借款人的集中度如果较高,平台面临的还账风险较大,一旦出现几笔大的违约,会增加平台的跑路风险。 支付背书有风险 央行此前出台的《指导意见》中也明确要求,P2P平台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实现客户资金与从业机构自身资金分账管理。然而,很多平台在页面上打着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的旗号,让人误以为该平台就有资金托管,投资者需要十分注意。 第三方资金托管是指资金流运行在第三方资金托管公司,而不经过平台账户,从而避免了平台恶意挪用交易资金给投资人带来的风险。“一旦做了资金托管,就意味着平台的各种成本都高了,平台在运营上受到了资金的根本性制约,在注册流程上比别的平台复杂繁琐。”一位P2P平台负责人说道。因此,不少骗子平台并没有真正将资金托管在第三方机构或者银行,只是打着第三方资金托管的名义来欺骗投资人。 需要警惕的是,一些平台号称资金托管在第三方支付机构,但实际上,第三方支付机构仅给这些平台提供了一个支付的接口,并非第三方资金托管。比如巴黎金融网的客服表示,他们平台的资金托管在环迅支付。但北京商报记者在注册巴黎金融网账户进行充值过程中发现,巴黎金融网站确实会有环迅支付的充值渠道。但环迅支付的客服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巴黎金融网并非他们的合作商户。实际上,环迅支付仅提供了一个支付通道,并非资金托管。 也有一些平台号称与银行签订了资金托管的协议,但资金并没有真正托管在银行,比如,某互联网金融平台此前在网站上宣传在7月与某股份制银行签署了资金托管协议,但在该平台被监管层调查之后,该股份制银行出来澄清称,“因双方对接系统至今未开发,协议并未实质履行”。因此,建议投资人在投平台时需要好好调查,或者直接向第三方支付机构或者银行进行确认。 如何识别真假资金托管?上述P2P平台负责人向北京商报记者称,识别假资金托管最简单的一个方法就是亲手注册该平台,注册平台账号后,看是否要求注册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账号。若注册平台账号后就可投资,该平台肯定没有第三方资金托管。另外,如果注册后要求开通第三方托管,但只是简单地收录你的手机号和实名信息,并没有跳转到第三方托管平台自己的网站,进行各种安全校验,也说明托管是虚假的。 假的资金托管容易出现资金池,平台可以随意挪用客户资金,并投向投资人不知道的渠道,这种平台的跑路概率也极大。 银率网P2P网贷分析师李先瑞表示,P2P投资最怕遇到的就是平台自融、卷款跑路。只有建立了真正的客户资金存管,资金在投资人和借款人之间直接对接,平台无法接触到投资人的钱,才能有效遏制平台卷款跑路。从这个意义上说,所有未建立用户资金存管的平台,都是值得警惕的。 ...
日前,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 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这份文件的发布是人民银行顺应市场发展需求和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多样化支付服务需求的重要举措,对完善银行账户管理体系、提升银行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文件要求结合互联网发展的大背景和银行账户服务创新需求,按照支持创新与加强监管相协调的管理思路,在电子渠道远程开户,拓展直销银行功能等方面,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留下了空间。 央行支付结算司司长谢众对媒体表态,明年(2016年)4月1日以后,对还没有实现电子渠道转账汇款费用减免的银行,央行会对银行收费,以督促银行实现免费。 大家用网银的都知道,现在银行的转账汇款收费主要集中在跨行业务上。但央行表示,银行的跨行转账是通过央行的网上跨行支付清算系统实现的,而且这个系统央行是免费供银行使用的。 谢司长透露,央行将要求各商业银行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由于个人客户被冒名开户、欺诈的案件时有发生,而普通存款人通过司法渠道耗时耗力、投诉无门,商业银行建立风险补偿机制之后,只要银行不能证明是客户的责任,就要先行赔付,最大限度服务存款人。 上述《通知》称,以往通过银行柜面开立的账户划为Ⅰ类银行账户,今后开户申请人可通过柜面、远程视频柜员机和智能柜员机等自助机具、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开立Ⅰ类银行账户、Ⅱ类银行账户或Ⅲ类银行账户。存款人可通过Ⅰ类银行账户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转账、消费和缴费支付、支取现金等业务;通过Ⅱ类银行账户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限定金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等业务;通过Ⅲ类银行账户办理限定金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服务。Ⅱ类银行账户和Ⅲ类银行账户不得存取现金,不得配发实体介质。 也就是说,只要你有任何一家银行的Ⅰ类户,就可以申请开立不限于这一家银行的Ⅱ类户和Ⅲ类户,存款人大可不必为了开立Ⅱ类户和Ⅲ类户去跑趟银行,在线上完成即可。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现场与央行支付结算司有关负责人沟通了解,当前大家手上拿的银行卡、存折账户对应的都是Ⅰ类银行账户 Ⅱ类户:支持电子渠道开户 拓展直销银行功能 央行称,为有效满足银行创新需求,便利存款人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在现有个人银行账户基础上,允许银行为存款人开立Ⅱ类户,并对Ⅱ类户进行了规定:一是电子渠道开立的Ⅱ类户主要通过绑定开户申请人他行同名的Ⅰ类户进行身份认证,支持该类户与其绑定的同名Ⅰ类户进行资金划转,以保障客户资金安全。二是进一步拓展直销银行现有功能,支持存款人通过Ⅱ类户办理单日10000元以内的消费和公用事业缴费支付。 记者解读:各家银行的直销银行开户方式五花八门,Ⅱ类户对这些存量直销银行账户开户方式进行认可,并对今后可能出现的方式进行统一和规范。 Ⅲ类户:支持移动支付 提高安全效率 央行称,随着移动支付业务的快速发展,客户支付需求日益多样化,对支付效率提出了更高要求,部分银行推出了方便、快捷的小额免密支付服务,以便利其日常消费支付。另外,由于Ⅰ类户和Ⅱ类户功能多、资金相对较大,如允许存款人通过上述账户办理免密支付等业务时,一旦发生风险事件,将给存款人带来较大的资金损失,不利于保障客户资金安全。 《通知》对Ⅲ类户设置1000元账户资金限额,账户仅能办理小额消费及缴费支付业务,剩余资金原路返回同名Ⅰ类户。 记者解读:比如你有一张10万元存款的银行卡,绑定了各种某宝或某信支付工具,万一账户被盗,直接损失10万。现在你可以有一个Ⅲ类户,万一被盗,顶多就损失1000元。 为什么要对Ⅱ类户设置10000元单日支付限额、Ⅲ类户设置1000元账户余额? 央行称,主要考虑兼顾效率与安全,在满足客户基本需要的前提下,有效控制客户资金风险。 刷脸开户见曙光 业内人士比较关注的是“远程开户”问题,这关系到一些没有线下网点的新型网络银行的生死存亡,之前央行一直没有对这个问题进行官方表态,这次终于给了一颗定心丸。《通知》称,“今后开户申请人可通过柜面、远程视频柜员机和智能柜员机等自助机具、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开立Ⅰ类银行账户、Ⅱ类银行账户或Ⅲ类银行账户。” 但是,央行支付结算司人士对记者表示,“人脸识别等技术还没有任何部门将其认定为成熟技术,在它没有成熟之前,只能作为开立二类和三类账户的辅助依据。” 也就是说,各种“刷脸”、“刷掌纹”、“刷虹膜”等等看起来高大上的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在开立个人银行账户时,依然只能是作为核验存款人身份信息的“辅助手段”。 对于几家新型网络银行来说,还是无法通过远程方式直接开立Ⅰ类账户,努力提供更多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才是目前“吸收存款”的主要渠道。但至少央行表达了“结合互联网发展的大背景和银行账户服务创新需求,按照支持创新与加强监管相协调的管理思路。” 业内人士认为,对个人银行账户进行分类管理,根据身份信息核验手段的强弱赋予相应的账户功能,能够切实保障存款人资金安全,在安全的前提下,实质上是给各类型银行探索开拓新技术账户开立模式提供了更多的可能空间。 进一步分析,央行新规对用户的实际影响如下: 1、开户更方便了。 今后通过网银、手机银行也能开户了,不用亲自跑银行遭受排队等待之苦。如果你在同一家银行要开第二个户,还可以简化开户流程。 只要你有任何一家银行的Ⅰ类户,还可以申请开立不限于这一家银行的Ⅱ类户和Ⅲ类户,大可不必为了开立Ⅱ类户和Ⅲ类户去跑趟银行,在线上完成即可。 PS:目前大家手上拿的银行卡、存折账户对应的都是Ⅰ类银行账户,Ⅱ类户、Ⅲ类户都是没有实体介质的。 2、特殊情况下可由他人代为办理开户,银行还可以上门办理业务。 3、要求银行创新支付手段,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也就是说,提倡银行像某宝、某信学习,方便大家付款、转账。如果你在同一家银行有两张卡,通过网银、手机银行自己给自己转账时,银行不得设置转账限额。 4、倡导银行降低、减免各种手续费,明年4月1号后网银、手机银行跨行转账全免费。 银行如果不执行“央妈”就向银行收费,以督促它免费。 5、如果你的账号被盗钱丢了,只要银行不能证明是你的责任造成的,就要先行向你赔偿损失。 6、Ⅱ类户、Ⅲ类户(无实体介质)达到一定条件后可升级为Ⅰ类户,这样就不必重新开一个Ⅰ类户。 这是不是意味着,Ⅱ类户、Ⅲ类户以前积累的信用、积分等也可以继承呢? 除了送红包,《通知》的一些其他规定看似对我们没有明显利好,实际上一切都是为了用户的财产安全,“央妈”可谓用心良苦。比如: 1、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 2、Ⅱ类户单日累计支付限额1万元。 因为Ⅱ类户是在银行工作人员未现场核验开户人身份信息,或者是通过网银和手机银行等渠道开户的,而且没有实体介质(卡、存折),因此通过设定单日累计支付限额,可在用户账户存款被盗取时将损失降在一定范围内。 3、Ⅲ类户余额不得超过1000元,超过部分资金应原路返回同名I类户。 比如你有一张10万元存款的银行卡,绑定了某宝或某信各种支付工具,万一账户被盗,直接损失10万。现在你可以有一个Ⅲ类户,只将Ⅲ类户绑定网络支付工具,万一被盗取,顶多就损失1000元。...
日前,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 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这份文件的发布是人民银行顺应市场发展需求和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多样化支付服务需求的重要举措,对完善银行账户管理体系、提升银行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文件要求结合互联网发展的大背景和银行账户服务创新需求,按照支持创新与加强监管相协调的管理思路,在电子渠道远程开户,拓展直销银行功能等方面,为互联网金融发展留下了空间。 央行支付结算司司长谢众对媒体表态,明年(2016年)4月1日以后,对还没有实现电子渠道转账汇款费用减免的银行,央行会对银行收费,以督促银行实现免费。 大家用网银的都知道,现在银行的转账汇款收费主要集中在跨行业务上。但央行表示,银行的跨行转账是通过央行的网上跨行支付清算系统实现的,而且这个系统央行是免费供银行使用的。 谢司长透露,央行将要求各商业银行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由于个人客户被冒名开户、欺诈的案件时有发生,而普通存款人通过司法渠道耗时耗力、投诉无门,商业银行建立风险补偿机制之后,只要银行不能证明是客户的责任,就要先行赔付,最大限度服务存款人。 上述《通知》称,以往通过银行柜面开立的账户划为Ⅰ类银行账户,今后开户申请人可通过柜面、远程视频柜员机和智能柜员机等自助机具、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开立Ⅰ类银行账户、Ⅱ类银行账户或Ⅲ类银行账户。存款人可通过Ⅰ类银行账户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转账、消费和缴费支付、支取现金等业务;通过Ⅱ类银行账户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限定金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等业务;通过Ⅲ类银行账户办理限定金额的消费和缴费支付服务。Ⅱ类银行账户和Ⅲ类银行账户不得存取现金,不得配发实体介质。 也就是说,只要你有任何一家银行的Ⅰ类户,就可以申请开立不限于这一家银行的Ⅱ类户和Ⅲ类户,存款人大可不必为了开立Ⅱ类户和Ⅲ类户去跑趟银行,在线上完成即可。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现场与央行支付结算司有关负责人沟通了解,当前大家手上拿的银行卡、存折账户对应的都是Ⅰ类银行账户 Ⅱ类户:支持电子渠道开户 拓展直销银行功能 央行称,为有效满足银行创新需求,便利存款人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在现有个人银行账户基础上,允许银行为存款人开立Ⅱ类户,并对Ⅱ类户进行了规定:一是电子渠道开立的Ⅱ类户主要通过绑定开户申请人他行同名的Ⅰ类户进行身份认证,支持该类户与其绑定的同名Ⅰ类户进行资金划转,以保障客户资金安全。二是进一步拓展直销银行现有功能,支持存款人通过Ⅱ类户办理单日10000元以内的消费和公用事业缴费支付。 记者解读:各家银行的直销银行开户方式五花八门,Ⅱ类户对这些存量直销银行账户开户方式进行认可,并对今后可能出现的方式进行统一和规范。 Ⅲ类户:支持移动支付 提高安全效率 央行称,随着移动支付业务的快速发展,客户支付需求日益多样化,对支付效率提出了更高要求,部分银行推出了方便、快捷的小额免密支付服务,以便利其日常消费支付。另外,由于Ⅰ类户和Ⅱ类户功能多、资金相对较大,如允许存款人通过上述账户办理免密支付等业务时,一旦发生风险事件,将给存款人带来较大的资金损失,不利于保障客户资金安全。 《通知》对Ⅲ类户设置1000元账户资金限额,账户仅能办理小额消费及缴费支付业务,剩余资金原路返回同名Ⅰ类户。 记者解读:比如你有一张10万元存款的银行卡,绑定了各种某宝或某信支付工具,万一账户被盗,直接损失10万。现在你可以有一个Ⅲ类户,万一被盗,顶多就损失1000元。 为什么要对Ⅱ类户设置10000元单日支付限额、Ⅲ类户设置1000元账户余额? 央行称,主要考虑兼顾效率与安全,在满足客户基本需要的前提下,有效控制客户资金风险。 刷脸开户见曙光 业内人士比较关注的是“远程开户”问题,这关系到一些没有线下网点的新型网络银行的生死存亡,之前央行一直没有对这个问题进行官方表态,这次终于给了一颗定心丸。《通知》称,“今后开户申请人可通过柜面、远程视频柜员机和智能柜员机等自助机具、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开立Ⅰ类银行账户、Ⅱ类银行账户或Ⅲ类银行账户。” 但是,央行支付结算司人士对记者表示,“人脸识别等技术还没有任何部门将其认定为成熟技术,在它没有成熟之前,只能作为开立二类和三类账户的辅助依据。” 也就是说,各种“刷脸”、“刷掌纹”、“刷虹膜”等等看起来高大上的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在开立个人银行账户时,依然只能是作为核验存款人身份信息的“辅助手段”。 对于几家新型网络银行来说,还是无法通过远程方式直接开立Ⅰ类账户,努力提供更多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才是目前“吸收存款”的主要渠道。但至少央行表达了“结合互联网发展的大背景和银行账户服务创新需求,按照支持创新与加强监管相协调的管理思路。” 业内人士认为,对个人银行账户进行分类管理,根据身份信息核验手段的强弱赋予相应的账户功能,能够切实保障存款人资金安全,在安全的前提下,实质上是给各类型银行探索开拓新技术账户开立模式提供了更多的可能空间。 进一步分析,央行新规对用户的实际影响如下: 1、开户更方便了。 今后通过网银、手机银行也能开户了,不用亲自跑银行遭受排队等待之苦。如果你在同一家银行要开第二个户,还可以简化开户流程。 只要你有任何一家银行的Ⅰ类户,还可以申请开立不限于这一家银行的Ⅱ类户和Ⅲ类户,大可不必为了开立Ⅱ类户和Ⅲ类户去跑趟银行,在线上完成即可。 PS:目前大家手上拿的银行卡、存折账户对应的都是Ⅰ类银行账户,Ⅱ类户、Ⅲ类户都是没有实体介质的。 2、特殊情况下可由他人代为办理开户,银行还可以上门办理业务。 3、要求银行创新支付手段,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也就是说,提倡银行像某宝、某信学习,方便大家付款、转账。如果你在同一家银行有两张卡,通过网银、手机银行自己给自己转账时,银行不得设置转账限额。 4、倡导银行降低、减免各种手续费,明年4月1号后网银、手机银行跨行转账全免费。 银行如果不执行“央妈”就向银行收费,以督促它免费。 5、如果你的账号被盗钱丢了,只要银行不能证明是你的责任造成的,就要先行向你赔偿损失。 6、Ⅱ类户、Ⅲ类户(无实体介质)达到一定条件后可升级为Ⅰ类户,这样就不必重新开一个Ⅰ类户。 这是不是意味着,Ⅱ类户、Ⅲ类户以前积累的信用、积分等也可以继承呢? 除了送红包,《通知》的一些其他规定看似对我们没有明显利好,实际上一切都是为了用户的财产安全,“央妈”可谓用心良苦。比如: 1、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 2、Ⅱ类户单日累计支付限额1万元。 因为Ⅱ类户是在银行工作人员未现场核验开户人身份信息,或者是通过网银和手机银行等渠道开户的,而且没有实体介质(卡、存折),因此通过设定单日累计支付限额,可在用户账户存款被盗取时将损失降在一定范围内。 3、Ⅲ类户余额不得超过1000元,超过部分资金应原路返回同名I类户。 比如你有一张10万元存款的银行卡,绑定了某宝或某信各种支付工具,万一账户被盗,直接损失10万。现在你可以有一个Ⅲ类户,只将Ⅲ类户绑定网络支付工具,万一被盗取,顶多就损失1000元。...
12月21日晚公布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公报中提到,要加强全方位监管,规范各类融资行为,抓紧开展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非法集资蔓延势头,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妥善处理风险案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着力防控政府债务风险,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重要任务。金融领域的风险点在哪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多大?怎样才能守住“底线”,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新兴金融业态鱼龙混杂,出现非法集资等风险苗头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P2P网贷平台已超过2000家,累计成交量达到上万亿元。互联网金融企业鱼龙混杂,一些非法集资、庞氏骗局趁机披上了互联网金融的“外衣”,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面向社会大量募集资金,然后靠扩大客户规模借新还旧。一旦资金链断裂,这些公司就会跑路消失,使百姓理财变成“破财”,给社会稳定带来负面影响。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全方位监管,规范各类融资行为,抓紧开展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非法集资蔓延势头,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妥善处理风险案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非法集资、庞氏骗局涉及面广,被骗群众人数众多,带来的风险和危害远远大于传统线下业务,风险的外溢性凸显。”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建议,未来应加强对新兴金融业态的监管,尽快推出P2P等互联网金融监管细则,并严格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同时,还要加强投资者教育,增强百姓投资理财的风险意识和甄别能力。 明年要加大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的力度,在产能过剩行业和高风险行业,一些企业会加快退出,实现兼并重组。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企业逃废债现象,一些地方已经隐现这样的苗头。 “在经济面临下行压力下,金融业不良资产规模扩大,信用风险上升。尤其是银行业不良率有可能持续上升,需要及早采取防范措施。”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银行业资产质量事关金融业稳健,未来要控制这种现象的蔓延,在处置过剩产能过程中,对企业债务要规范化管理,加大对逃废债的司法处置力度。同时也要加快不良资产核销力度,实施不良资产证券化,增强银行的风险抵御能力。 金融业务交叉经营会更普遍,需加强综合监管防范系统性风险 银行、证券、保险交叉经营,不同市场之间的关联度上升,金融体系系统性风险也会随之上升,局部市场风险有可能演变成全局性风险。 今年以来,保险资金在资本市场频频举牌,豪气尽显。而一些保险资金的背后,隐约可以看到银行资金的影子。随着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保险资金运用风险因素增多:参与实体经济的潜在债务违约风险在增加。特别是“长钱短用、短钱长用”的资产负债匹配不当,可能会导致投资风险上升。 “整体看,目前保险业风险总体可控,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可能性不大。不过,部分领域、个别机构,一些风险因素仍在积聚。防风险这根弦,时刻松不得。”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日前保监会已出台规定,明确要求保险机构在资本市场举牌,必须在2日内公告资金来源明细,包括来自哪些险种、账户的收入等信息。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妥善处理风险案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保险业下一步将针对五大类风险,做好风险识别、预警和排查,对可能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事件,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同时加强对国际金融形势、重大金融事件对我国保险业影响的研判,切实防范金融风险跨境传递。”这位负责人说。 曾刚认为,目前在金融业不同市场之间还存在着监管“真空”。未来随着金融市场发展创新,交叉经营的情况会更加普遍,金融监管要顺应市场混业发展趋势,更加关注金融系统性风险,弥补“漏洞”,加强跨行业监管。 2014年底地方政府债务率86%,风险总体可控 日前,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据初步测算,2014年末地方政府债务率为86%,风险总体可控。但一些地区债务规模较大,个别地区存在发生局部风险的可能性。 “受经济增长放缓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形势严峻,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特别是一些地方偿债压力较大,风险防范不容忽视。” 上海财大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认为,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财政收入增长放缓,特别是土地出让收入持续下滑,地方偿债能力下降;二是一些地方政府仍然存在违规举债、变相举债的情况,监管难度较大。 如何着力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今年以来,国家已经出台了不少措施,化解存量债务风险,防范新增债务风险。 2015年,财政部向地方下达置换债券额度3.2万亿元,被置换的存量债务成本从平均约10%降至3.5%左右,预计将为地方每年节省利息2000亿元。对于新增的地方政府债券,分配原则是对低风险地区多分配,对高风险地区少分配或不分配,激励地方化解债务风险。同时,明确新增债券资金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坚决杜绝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 “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需要加强源头规范,把地方政府性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严格政府举债程序。”胡怡建建议,应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对各项风险指标进行综合评估,全面反映地方政府整体债务情况,切实防控财政风险,保障政府应该承担的支出责任。 ...
12月22日消息,媒体从多个信源获悉,目前大大集团因涉嫌非法集资已被立案侦查。从接近经侦大队的人士透露,目前集团已有四名高管被羁押,警方暂时冻结了被查实的集团账户,发现其账面上仅剩1亿多元资金,但如果要实现完全兑付,可能需要40亿元左右。一旦进入清查程序,部分投资者只能拿回少量资金。 四高管被羁押 账面仅剩1亿多 今天大大集团于官网发出一封“奇葩”声明,直言上海申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后改为上海梦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企业三证和公章于2015年12月19日已遗失,再度引起热议。 而早前,大大集团涉嫌非法集资被警方调查的消息就传得沸沸扬扬。12月17日晚间大大集团于官网发布声明也承认,大大集团及其母集团申彤集团正在积极配合经侦,不过用词为“开展例行检查工作”。但媒体最新从多个信源处获悉,大大集团因涉嫌非法集资已被立案侦查。 媒体拿到的一份《大大公司案件调查表》填表说明显示,公安机关制作本《调查表》针对“大大公司案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取证内容包括:首次投资、收息返本、实际损失等多项情况。 除此之外,目前大大集团承认公司账号账户已被暂时封停,资金暂不能往来。这一情况也得到了上述多位知情人士的印证,他们还补充称,警方初步调查发现,目前被冻结账户中仅剩1亿多元资金。 “现在已经冻结了的账户几乎没有希望兑付了,只有东金所和万象和还未被冻结,购买这两款产品的投资者可带好相关文件复印件到相应的经侦支队备案。CTC和 西藏矿业 已经被冻结,只能等清算了,估计能拿20%~30%,现在漏洞有40个亿左右,但是账户上只有1个多亿。”其中一位知情人士如是说道。 媒体21日晚间从投资者处获悉,购买大大集团旗下东金所产品的部分客户还能获得兑付,但未能核实到此消息。 大大集团声明还称,集团下属27家省级公司、280余家市级公司及分公司皆正常营业,并未出现网传所谓的跑路事件。不过,媒体查询大大集团官网上发现,其旗下理财产品“大大宝”的页面已经崩溃,无法打开。 大大集团旗下大大宝还涉嫌为关联公司融资。公开资料显示,大大集团多个项目的债权转让人属于大大集团母公司申彤集团旗下,为迎智教育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和上海大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后两者与大大集团属关联公司。 不过,创创集团相关负责人告诉媒体,2015年8月21日,上海大大建设工程的独资股东上海申彤创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被创创集团总裁刘彪,上海大大建设工程与申彤集团、大大集团已不存在直间接关联。 另外,媒体于21日目睹,位于长泰广场的大大集团总部公司已经停止运营,一楼的电梯口被封,现场数十名保安维持秩序,众多投资者集聚在一楼大厅填写客户登记表,包括产品名称、合同编号、购买及到期日期、客户姓名等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一位接近经侦大队的人士对媒体表示,大大集团四位高管已经被警方带走调查并羁押。除了大大集团总裁马申科以外,还包括首席市场官徐英义、上海市总经理刘文俊以及近日被免去职务的前首席执行官单坤。 媒体咨询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获悉,警方立案侦查之后,有可能带走并羁押犯罪嫌疑人;如果查到确切证据,他们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逮捕,但这一措施需要向检察院申请批捕才能实施;然后继续侦查,侦查结束之后,将相关起诉意见书或公诉意见书转交给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侦查意见书、相关证据,认为符合起诉条件就向法院提起公诉,然后法院审理判决等。 央行等加大力度打击非法集资 e租宝、大大集团相继出事。大大集团遇到资金兑付方面的困难,甚至不能按时发放工资,希望通过内部众筹的方式度过危机,目前因涉嫌非法集资被立案侦查;此前同月,国内互联网金融平台“e租宝”就因涉嫌违法经营活动接受了有关部门调查。 数据显示,今年6月以来问题平台数量不断下降的趋势在11月被打破,而且问题平台以跑路居多。截至2015年11月底,正常运营平台为2612家,环比上涨3.65%,增长速度创了近期的新低。其中,新上线平台数量为171家,新增问题平台79家。截至2015年11月底,累计问题平台达到1157家,P2P网贷行业累计平台数量达到3769家(含问题平台)。 但是网贷行业成交量不断增长,网贷之家统计,2015年11月P2P网贷行业整体成交量达到了1331.24亿元,环比10月上升了11.26%,今年1-11月累计成交量达到8485.56亿元。 而就在e租宝、大大集团出事不久之后,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在央行联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扶贫办七部门召开的全国金融助推脱贫攻坚电视电话会议中表示,要规范民间融资,加大力度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业务等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维护地方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 而今年也是业界所谓的“互联网金融监管元年”。国家层面、监管部门多次喊话行业创新基础上合规发展;银监会架构改革,成立普惠金融部,并明确P2P监管归属;央行联合十部委出台《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指导意见》。 “人民银行正式出台了关于互联网金融的统计体系,这也是十部委发布之后意见之后的一大新进展。”中投公司原副总经理谢平在2015互联网金融生态圈建设高峰论坛上表示,互联网金融今年准备正式纳入统计,将来它就会有一个标准,这样整个监管的基础就开始建立了。 ...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着力防控政府债务风险,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重要任务。金融领域的风险点在哪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多大?怎样才能守住“底线”,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 金融业不良资产规模扩大,新兴金融业态鱼龙混杂,出现非法集资等风险苗头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P2P网贷平台已超过2000家,累计成交量达到上万亿元。互联网金融企业鱼龙混杂,一些非法集资、庞氏骗局趁机披上了互联网金融的“外衣”,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面向社会大量募集资金,然后靠扩大客户规模借新还旧。一旦资金链断裂,这些公司就会跑路消失,使百姓理财变成“破财”,给社会稳定带来负面影响。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全方位监管,规范各类融资行为,抓紧开展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非法集资蔓延势头,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妥善处理风险案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非法集资、庞氏骗局涉及面广,被骗群众人数众多,带来的风险和危害远远大于传统线下业务,风险的外溢性凸显。”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曾刚建议,未来应加强对新兴金融业态的监管,尽快推出P2P等互联网金融监管细则,并严格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同时,还要加强投资者教育,增强百姓投资理财的风险意识和甄别能力。 明年要加大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的力度,在产能过剩行业和高风险行业,一些企业会加快退出,实现兼并重组。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企业逃废债现象,一些地方已经隐现这样的苗头。 “在经济面临下行压力下,金融业不良资产规模扩大,信用风险上升。尤其是银行业不良率有可能持续上升,需要及早采取防范措施。”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银行业资产质量事关金融业稳健,未来要控制这种现象的蔓延,在处置过剩产能过程中,对企业债务要规范化管理,加大对逃废债的司法处置力度。同时也要加快不良资产核销力度,实施不良资产证券化,增强银行的风险抵御能力。 金融业务跨界交叉,市场关联度上升,需加强综合监管防范系统性风险 银行、证券、保险交叉经营,不同市场之间的关联度上升,金融体系系统性风险也会随之上升,局部市场风险有可能演变成全局性风险。 今年以来,保险资金在资本市场频频举牌,豪气尽显。而一些保险资金的背后,隐约可以看到银行资金的影子。随着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保险资金运用风险因素增多:参与实体经济的潜在债务违约风险在增加。特别是“长钱短用、短钱长用”的资产负债匹配不当,可能会导致投资风险上升。 “整体看,目前保险业风险总体可控,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可能性不大。不过,部分领域、个别机构,一些风险因素仍在积聚。防风险这根弦,时刻松不得。”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日前保监会已出台规定,明确要求保险机构在资本市场举牌,必须在2日内公告资金来源明细,包括来自哪些险种、账户的收入等信息。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妥善处理风险案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保险业下一步将针对五大类风险,做好风险识别、预警和排查,对可能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事件,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同时加强对国际金融形势、重大金融事件对我国保险业影响的研判,切实防范金融风险跨境传递。”这位负责人说。 曾刚认为,目前在金融业不同市场之间还存在着监管“真空”。未来随着金融市场发展创新,交叉经营的情况会更加普遍,金融监管要顺应市场混业发展趋势,更加关注金融系统性风险,弥补“漏洞”,加强跨行业监管。 2014年底地方政府债务率86%,风险总体可控,但个别地区存在局部风险 日前,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据初步测算,2014年末地方政府债务率为86%,风险总体可控。但一些地区债务规模较大,个别地区存在发生局部风险的可能性。 “受经济增长放缓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形势严峻,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特别是一些地方偿债压力较大,风险防范不容忽视。” 上海财大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认为,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财政收入增长放缓,特别是土地出让收入持续下滑,地方偿债能力下降;二是一些地方政府仍然存在违规举债、变相举债的情况,监管难度较大。 如何着力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今年以来,国家已经出台了不少措施,化解存量债务风险,防范新增债务风险。 2015年,财政部向地方下达置换债券额度3.2万亿元,被置换的存量债务成本从平均约10%降至3.5%左右,预计将为地方每年节省利息2000亿元。对于新增的地方政府债券,分配原则是对低风险地区多分配,对高风险地区少分配或不分配,激励地方化解债务风险。同时,明确新增债券资金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坚决杜绝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 “控制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需要加强源头规范,把地方政府性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严格政府举债程序。”胡怡建建议,应进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对各项风险指标进行综合评估,全面反映地方政府整体债务情况,切实防控财政风险,保障政府应该承担的支出责任。...
近期理财领域风险事件频频爆发、投资者人心惶惶。这其中,不免有一些违法违规的第三方理财公司搭起了线上平台,披上“P2P理财”的外衣高息揽客,忽悠了没有太多理财常识的老年人,最终导致风险事件的发生。出身于互联网金融的P2P平台,在经历了早期的野蛮生长与试错探索之后,也出现了线上+线下结合的趋势。不少业内人士直言,平台通过疯狂建立线下销售网点的方式来抢占投资人背后暗藏不小风险,这种线下模式透明度低、模式复杂、缺乏监管、问题重重、风险较高。 揭开假面:理财公司披P2P外衣高息揽客 12月25日,互联网金融公司大大集团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声明称,正在接受上海经侦调查取证,案件还未定性。声明称,因上海经侦调查需要,大大集团相关账户被依法冻结,目前所有客户兑付工作停止。据了解,大大集团自称以互联网金融为基础,采用线上、线下销售相结合的经营模式,且为各类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平台。 大大集团于2013年在上海市陆家嘴金融贸易区成立,是申彤集团旗下子集团之一,主营业务是资本运作、项目投资。据大大集团官网的招聘页面显示,业务经理/理财经理任职要求为“学历不限”,“1年以上销售工作经验”,开出的薪资在“8000-9999元/月”。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其在线理财平台“大大宝”只向内部员工开放。大大集团通过高薪招聘的方式,名为招聘员工,实为招揽投资人。 其实,不仅是大大集团,近来还有一些互联网金融平台被经侦调查,而不少平台的模式都是线上+线下的模式。更严重的是,市场有传言称一些被监管层重点监测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多为线上+线下模式。 除此之外,不少传统的第三方理财公司除了使用地推术外,也在线上搭建了平台,披上了P2P理财的外衣。这些平台多采用业务员大规模地推、高息揽客的方式,在各个商场门口、菜市场等地发放宣传页,且大多将目光锁定在年纪较大的人群身上。北京商报记者仔细了解了几份宣传单发现,“×万元起投”、“保本保息”等宣传是它们的共同特征。 北京商报记者还走访了宣传单中的一家资产管理公司的线下营销网点,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了他们的产品,3万元起投,投资期限从1个月、 3个月、6个月到12个月不等,并称公司的项目都是和政府合作的PPP模式。按照工作人员介绍,理财产品的担保方即是项目来源方,且这家资产管理公司和担保方的董事长都为同一人。而该资产管理公司旗下有一家线上平台,号称是国内首家互联网金融P2G+O2O模式开创者。北京商报记者通过注册该平台发现,平台的月标、季度标和年标等标的项目主体均是山东省某置业有限公司。易观智库分析师沈中祥认为,该平台借款集中度过高,风险很大,有可能涉嫌自融。 平台线下疯狂扩张暗藏风险 随着P2P行业竞争加剧,各个平台都在跑马圈地。出于业绩和交易规模的压力,不少平台通过疯狂建立线下销售网点的方式来抢占投资人。专家警示,这种盲目扩张的方式危机重重。业内人士认为,线下理财方式在获客方面会有优势,容易取得投资人信任。沈中祥表示,从拓展借款人的角度分析,线下的模式也利于加强对借款人资质的审查。 但线下理财的风险也不容忽视。上述人士分析道,线下理财模式的问题在于门店扩张,基础设施及人力成本会较高,另外随着线下团队规模的扩大,易出现组织冗余及管理涣散情况,其风险表现主要集中在企业经营与人员道德风险两处。 沈中祥也认为,这种急速扩张的线下理财方式,通过大批业务员大面积地推,不仅面临不断高企的人力成本,而且业务员水平参差不齐,为平台的风险控制埋下了隐患。一方面,放贷人员为了业绩考虑,不顾借款人的资质,有的甚至会帮借款人美化其信用情况,从而导致平台违约率上升;另一方面,一些销售人员为了招揽投资者,进行虚假宣传,“100%保本保息”、“××银行信用担保”等一些虚假宣传脱口而出,也使得很多投资者放松了警惕,对投资风险认识不充分,不能进行合理的资金配置,把全部身家都放在一个篮子里。一旦平台遇到问题,会导致投资者血本无归。 而在网贷行业研究员看来,P2P就应该是线上的,线下理财的这种模式根本不是P2P。所以很多线下的公司打着P2P的名义去揽客理财,特别是诓骗大爷大妈,这样的模式是非常危险的,涉嫌诈骗。 一些传统的第三方理财公司,建立了既有线上又有线下的模式,他认为,第三方理财公司以前卖的是信托和私募,有合格投资人限制,如果在线上继续卖之前的产品,一般不存在问题。但是像一些线下卖理财产品的,1万元或5万元起,号称保本保息,这些公司就比较危险。“街上发小广告吸引投资人的方式,涉嫌非法集资”,沈中祥直言,一般P2P是先有项目,但是先吸引投资者的这种做法有自融嫌疑。这样的做法是类银行模式,我国的相关法规是不允许这样做的。沈中祥进一步分析道,线下理财平台普遍采用“债权转让”模式,这种操作复杂,透明度极低,还涉及到资产证券化等问题,风险较大。 线下理财前景堪忧 吴逸然表示,“其实之所以看到很多互联网金融平台出现风险,其实跟他们采用传销式的、地面推广式的模式有很大关系,因为往往这种用户对象都没有互联网的使用习惯,教育程度普遍不足,所以很容易面对一种理财产品的时候,把它认为存款的等价物,大量把自己的身家性命压到理财当中去”。 北京商报记者在采访中注意到,不少专家对于线下理财的方式并不看好。 某行业人士更是直言,监管层以后应该会彻底严查这类型公司,这种模式是没有未来的。因为这种模式的成本包括线下公司的人员成本、场地费用等,高昂的成本不是一般的借贷所能覆盖的。此外,线下模式的资金去向不是特别明确,网上没有太多的信息披露,所以这样的公司一般涉嫌自融或者庞氏骗局。 沈中祥认为,线下理财模式是现阶段我国P2P行业过渡时期的一种选择,以后还是要回归纯线上的运作模式。对于平台来讲,风控才是其生命线,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风险把控上,而不是一味地扩大规模。 对于此类模式,业内人士建议,监管层应在企业业务范围方面做出限制,对企业资金流向做出审计指导;对于平台来讲,应该合理考虑自身资金能力,勿激进扩张,同时建设合格投资人制度;对于投资人要了解投资本质,勿受情感营销误导,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有业内人士提醒道,从个人投资者角度讲,首先提高识别传销式理财的能力。对于营业部大街小巷随处可见,要求投资者拉人头赚高息的理财,极有可能是违法的,要避而远之。此外,线下理财的很多客户都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人,对互联网知识比较匮乏,应警惕以下项目推广活动:以开展养老讲坛、免费旅游、体检活动为名义进行的投资宣传。在没有明确行业监管背景下,线上和线下理财在摸索创新的过程中难免会走偏,但可以肯定的是,不断试错的过程中,终究会淘汰一批剑走偏锋的理财机构和业务模式。 ...
2015年的12月,注定是一个特别的12月。 行业风波不止,近日又爆出北京安昊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昊控股”)回款出现问题以及拖欠员工工资。 随后,安昊控股在12月18日发出的10亿元大标,又被项目融资方发声否认没有进行合作。安昊控股紧随其后便将标的信息删除。 《中国经营报》记者通过调查一位前员工提供的内部资料,其中显示为已融资成功的地坑院项目似乎也存在猫腻。 记者致电该项目融资方,一位付姓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尽管确实签署了《委托融资协议》,但实际上却没有进一步落实,直到如今仍未收到融资款。基于此,记者曾多次致电安昊控股前台和客服,却无人接听。 公司兑付遇困难 要求员工续投 12月17日,安昊控股发布公告,称“关于工资和客户回款问题,因目前公司高管及部分人员变动,需进行业务交接和梳理,同时,公司财务需进行审计及核算,故出现工资、回款不及时的现象,但请您放心,公司所有人员正加班加点全力解决。”此外,公司还发布了董事会做出的方案,“董事长已采用应急预案,将公司资产抵押变现,客户回款与员工工资将陆续处理,但仍需要5个工作日支付。” 既是投资者又是员工的小张对记者表示,公司出现回款问题和拖欠工资后,开了一个会,但是没有见到董事长,只是告诉他们要自救,也就是到期后未回款就继续签合同投资。 谈及当初的投资经历,小张表示,“知道安昊控股主要还是朋友介绍的,考虑到比银行利润高很多,又在央视打广告,而且朋友说他的钱都回款了,所以我也投资了30万元。刚开始,确实也按时回款,按时发工资,但是突然到这个月,我们北京分公司的老总就不见了,工资也没发,回款也没回,目前一分钱都没有拿回来。” 小张告诉记者,安昊控股的员工工资没有任何底薪,直接与所拉的业绩挂钩。“不管是自己拉人投资还是自己投资,存进公司的钱越多,工资拿的也就越多。” 当记者继续询问投资资金是如何流向融资方,是否有第三方进行资金的托管时,对方表示,所有投资的资金都是全部直接打到公司的银行总账户。由于公司宣称有很多项目,自己也并不清楚自己投资的具体项目,而借款合同中也并没有披露任何关于融资项目的信息。 资料显示,安昊控股主要有五个投资理财产品,分别是:月赢通,投资期限1个月,收益率7%;单季赢,投资期限3个月,收益率11%;双季赢,投资期限6个月,收益率12%;安鑫定,投资期限12个月,收益率14%,以上四个产品最低投资额度均为5万元,收益方式均为到期一次返本付息。此外,还有一款产品安昊金宝,投资期限12个月,收益率14%,最低投资额度10万元,收益方式为签约到账三个工作日内返还3%,2~12月每月返还1%,到期一次性返本。 据公司官方资料显示,安昊控股成立于2015年1月21日,注册资本金1亿元,法人代表郑见智,业务范围包括实业投资、金融服务、商贸服务等相关业务。截至2015年9月,安昊控股北京子公司已达12家。不过,记者查询这12家工商信息后发现,均成立于2015年9月。 在回款和员工工资问题未解决的情况下,安昊控股于12月18日在其官方微信号“安昊控股”中发布名为“安昊控股精选项目,保障资金安全”的消息。该消息显示,安昊控股与福建江阴港银河国际汽车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国际”)达成合作。银河国际融资10亿元,期限2年,此外还详尽的描述了关于债权、项目背景、风控保障等内容。 然而,就在12月21日下午,网上流传出一张带有福建江阴港银河国际汽车园有限公司公章的声明,该声明明确表示“我司未与文章中所指‘安昊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有过任何业务合作或往来。鉴于此,我司将依法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权利。” 当日,安昊控股也在其官网发布《关于不要轻信某个个人微信账号传播不良信息的公告》,表示“ 近日,某个人微信账号发布关于安昊控股不良信息,其内容虚假夸大、与事实严重不符,请大家不要轻信”,并表示“安昊控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于编写、发布以及传播恶意诋毁诽谤我公司名誉的相关账号平台和个人,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值得玩味的是,该公告中,安昊控股并没有对微信账号中提出的质疑点进行正面回复,仅以“其内容虚假夸大、与事实严重不符”作为回应。此外,记者12月22日再次查看安昊控股微信号关于银河国际融资项目内容时,却发现该条信息已被删除。 此后,记者致电银河国际。一位融资部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网上流出带有公章的声明书确实系公司发布,目前已由公司法务向安昊控股发出律师函。 投资项目或存猫腻 记者曾多次致电安昊控股,希望进一步了解事情进展,却一直没有人接听。 一位目前已离职,至今仍未拿到工资的前员工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内部资料。其中有一份名为“公司展业资料”的资料显示,安昊控股的投资项目主要包括“地坑院”和“安徽金寨扶贫”。其中,地坑院项目显示为已融资成功项目,融资方是三门峡嘉润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门峡嘉润”)。记者获得的一份签订于2015年2月的项目《委托融资协议》显示,融资主要用于陕州地坑院景区景观工程建设项目流动资金,融资总额5000万元,借款期限12个月。 根据工商信息查询,三门峡嘉润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福禄。经营范围包括,农业生态技术的研发、应用及培训;园林花卉、草皮、果蔬种植与推广;园林绿化、园林景观、农副产品销售。 记者通过多方渠道联系上该公司的一位付姓负责人,即今年2月代表三门峡嘉润与安昊控股签订《委托融资协议》的负责人。付先生表示,当初确实是签订了这份《委托融资协议》,不过,仅仅只是签订了协议书,并没有向下执行。“虽然当时说了放款时间,但是直到现在我们也没有收到他们任何的钱过来。” 另一个项目,安徽金寨扶贫——林兰药业显示为正在考察中。此外,根据投资者提供的宣传资料内容显示,“目前,安昊控股与金寨安民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合作,打造集生态农业、旅游、工业园、养老地产等为一体的综合示范县。” 资料显示,与安昊控股进行项目合作的金寨安民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扶贫”)正式成立于2015年9月6日,该公司注册资本金1亿元,2015年10月29日,法定代表人由陈玉叶变更为寇贵捷,不过,陈玉叶仍占100%股权的自然人股东。记者在联系到陈玉叶并向其询问是否与安昊控股进行合作,对方表示自己并不清楚,并同时表示自己在公司不担任任何职位,早已离职,随即挂断电话。此后,记者多次致电,并通过短信表明身份以及提出采访要求,对方却再没有接通电话,亦未回复短信。 而记者致电安昊控股与金寨扶贫考察的项目——林兰药业后,一位桂姓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当初安昊控股确实来公司进行过参观,但并未提及任何关于投资的事情,此后双方也再没有任何的联系。 12月23日,记者来到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26号诺德中心11号楼19层,此时公司仍在正常办公。不过,记者进出并无任何人问询,开放的办公区只有少数员工在岗。 年关将至,互联网金融行业负面消息却频频爆出。截至2015年11月底,累计问题平台达到1157家,P2P网贷行业累计平台数量达到3769家(含问题平台)。中投公司原副总经理谢平在2015互联网金融生态圈建设高峰论坛上表示,网贷行业发生了多起风险事件,主要暴露的问题就是非法集资、涉嫌资金池、自担保、关联担保等,打着互联网金融名义的非法集资等违规行为,使行业信誉受到了影响。 他还进一步表示,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出台了关于互联网金融的统计体系,这也是十部委发布指导意见之后的一大新进展互联网金融今年准备正式纳入统计,将来会有一个标准,整个监管的基础就此开始建立。 ...
又一个P2P投资平台陷入风波之中。 12月23日,安徽金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安徽金实公司”)旗下的“三农资本”发布公告称,投资人大量申请赎回投资款,因此决定暂停新业务。此举,换来的是更多投资者的恐慌。24日,三四百名投资者赶到安徽金实公司总部。同一天,合肥警方介入调查,并对公司进行了查封。 [意外] P2P平台暂停新业务 12月23日13时26分,P2P融资平台“三农资本”发布了一个名为《关于暂停新业务的公告》称,因为“某宝”事件的爆发,引起市场恐慌,“我们的投资人大量申请赎回自己的投资款!”三农资本表示,“本着对投资人负责任的坚定态度,我们决定暂停新业务,相关投资人的本金安全,我们将随后根据借款企业的实际回款,尽快进行兑付!” [维权] 大量投资者赶到总部 25日,江西的徐先生告诉安徽商报记者,他是一个多月前从网上关注到“三农资本”的。客服人员告诉徐先生,“三农资本”的产品较多,“年化利率超过10%”。于是,徐先生一番思量,投资了约10万元。一个月后,他顺利收到第一笔利息。 可是,23日下午,徐先生吃惊地看到了“三农资本”的公告。当天晚上,他连夜赶到合肥。24日上午,徐先生急匆匆地前往安徽金实公司总部,现场的情景更是让他焦灼不已,“全国各地的很多投资者看到公告后都来了,希望把本金提出来”。不过,他们都未能如愿。 至今,徐先生等投资者还难以接受“三农资本”面临的境况。仅仅在几天前,他和很多大客户一起,专程到安徽金实公司参加过答谢会,并考察过多家借款的实体企业。 [探访] 合肥总部已贴上封条 12月25日,安徽商报记者接到读者的热线投诉后,立即前往天鹅湖万达广场的“三农资本”政务分公司。当时,该公司玻璃门紧锁,透明玻璃上张贴着圣诞老人的画像。透过玻璃窗,记者看到办公室内摆放着圣诞树等物品,圣诞节的气氛很浓烈。可是,办公室内空无一人,前台接待室的桌子上还摆放着一个尚未拆开的包裹。 记者又来到位于滨湖新区一栋写字楼内的安徽金实公司总部。在玻璃大门上,张贴着一张滨湖派出所发出的通知,称公安机关已对这家公司进行查封。在公司前台的墙壁上,“三农资本”的字样旁边同样张贴着一份通知。公司前台的办公桌上,散落着各种资料。其中一份宣传册记载,“三农资本”的“新手标”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高达19.9%。不远处,所有的办公室大门上,均已贴上了公安机关的封条。 [进展] 经侦大队已全面介入 滨湖派出所的通知称,该户因公司业务变故,公安机关查封,如有需求请到自己投资区域公司的辖区派出所或到合肥市滨湖派出所咨询。 目前,合肥市包河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已经全面介入,正在对此事进行初步调查,“下一步会不会立案,还需要看调查的情况。如果是单纯的经济纠纷,可能达不到立案标准。如果涉嫌犯罪,警方肯定要立案做进一步深入调查”。 12月24日,在“三农资本”的网站上,紧急应对小组发文称,要对客户资金负责到底,“直面挤兑,坚决不跑路”。“我们的高管已经主动在公安部门说明情况并配合调查”。“三农资本”呼吁投资者保持理性,如果引发企业破产,“广大投资人的利益就更无法保障了!” [调查] “三农资本”被质疑自我投资 很多投资者提出质疑,称“三农资本”昔日的风投是自我投资。 工商资料显示,安徽金实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30日,由林峰100%控股。今年4月16日,公司股东变更为林峰、王杰、安徽省风险投资研究院和安徽省太平洋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在2月份一份材料中,“三农资本”称,获得的首轮风投基金就是来自于安徽省太平洋基金公司,金额为3000万元。而工商资料显示,安徽省太平洋基金公司成立于去年9月19日,注册资本也恰好是3000万元。 安徽省太平洋基金公司的原始股东是安徽金实公司和另外一家公司。今年7月30日,安徽省太平洋基金公司的股东进行了变更。如今,安徽金实公司已不再是安徽省太平洋基金公司的股东,但安徽金实公司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林峰仍是在安徽省太平洋基金公司担任监事。 安徽证监局曾监管谈话 今年5月27日,安徽证监局发布了《关于对安徽太平洋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决定》称,通过现场调查发现安徽省太平洋基金公司利用基金业协会名义宣传,可能对投资者产生误导。公司未经当事人许可,虚假宣传专家学者为公司顾问;同时,安徽省太平洋基金公司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中登记的管理团队名单、实际控制人信息、股权信息与公司自己的宣传以及检查中掌握的情况存在不一样。《决定》要求安徽省太平洋基金公司董事长汪腾蛟、股东安徽金实公司总经理林峰于5月28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接受监管谈话。 事件 12月23日,“三农资本”发布公告称,投资人大量申请赎回投资款,决定暂停新业务。 12月24日,三四百名投资者赶到安徽金实公司总部。 12月24日,合肥警方介入调查,并对公司进行了查封。 声音 “我们决定暂停新业务,相关投资人的本金安全,我们将随后根据借款企业的实际回款,尽快进行兑付! ” ——三农资本 “全国各地的很多投资者看到公告后都来了,希望把本金提出来。 ” ——投资者徐先生 “P2P平台‘三农资本’在公司管理团队知情的情况下,借用基金会名义夸大宣传。 ——安徽证监局 处置 “该户因公司业务变故,现被公安机关查封,如有需求请到自己投资区域公司的辖区派出所或到合肥市滨湖派出所咨询。咨询电话:0551-63350020。 ”——滨湖派出所 简介 “三农资本”是安徽金实公司旗下的P2P网贷平台,于2015年1月上线运营,自称是专注三农、中小微企业互联网新锐金融平台,所有的项目都是真实投资到借款企业。相关数据显示,截至目前,“三农资本”累计交易金额22.16亿元,注册会员数72万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