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一年,艾芬又和爱尔眼科(300015,SZ)杠上了。1月6日~1月9日,艾芬在微博平台晒出四份名单,质疑爱尔眼科贿赂名单中的国家公职人员。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向艾芬了解,名单中的涉事医院为江苏省宿迁市爱尔眼科医院,涉事公司为宿迁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艾芬在微博晒出的名单 图片来源:微博网页截图经记者统计,这份名单涉及了500多名患者,涉及的回扣金额达78.55万元。这份名单是真是假?记者以患者等身份随机致电了十余名上述名单中的转介人员,能接通的电话有10个,大部分姓名、职务等信息与名单上一致。对于回扣一事,大多数转介人表示否认或者已经想不起来了,但也有一名转介人间接表示爱尔眼科方面可以提供回扣。宿迁市爱尔眼科医院的一位高管则向记者表示,2019年时,当地纪委已经介入调查并处理过这件事,艾芬是在“翻旧账”。他还表示,拿回扣其实是一件正常的事情,很多行业都存在这样的情况。宿迁市爱尔眼科医院相关回扣名单仍有待调查。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20年,爱尔眼科间接参股的衡水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曾经因回扣问题被罚款19万元。1月9日晚,微信公众号为“宿迁爱尔眼科医院”发布声明,称“目前网传的信息,我院于2019年已按照董事会相关要求进行了整改,严肃处理了违规员工,并撤换了管理团队”。而上市公司爱尔眼科尚未对此作出回应。网传名单涉500余名患者,金额达78.55万元2020年年末,因为术后视网膜脱离,武汉医生艾芬曾经与爱尔眼科发生医疗纠纷。如今,艾芬又跟爱尔眼科杠上了。除了微博上发布的名单截图,艾芬于1月7日下午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提供了一份更详细的名单流水。据艾芬介绍,她提供的名单来源是一个关注她的微博网友,可能是一名爱尔的离职前员工。这份名单流水其实是一份2017年~2019年借支季节性工资台账。工资台账非常详细,包括“转介人职务、联系人、金额、开户行、卡号、患者姓名、手术日期、病种、手术费”等内容。据艾芬介绍,此次名单中的涉事医院是江苏省宿迁市爱尔眼科医院,其中金额一栏正是爱尔眼科付给转介人的回扣。记者看到,工资台账涉及了500多名患者,这些患者的病种包括飞秒、白内障等,手术费用少则数千元,多达上万元。具体来说,2017年,100多名转介人介绍了166名患者前往江苏省宿迁市爱尔眼科医院做手术,共拿18万余元手术回扣;2018年,100多名转介人介绍了300多名患者,共拿50万余元手术回扣;2019年,数十名转介人介绍了60多名患者,共拿10万余元手术回扣。总体看来,转介人获得的回扣金额,每笔少则几十元,多则2000余元,大约相当于手术费用10%~20%的比例。500多名患者相关的回扣金额合计达78.55万元。根据工资台账,这些转介人的身份涉及多家医院的医生、护士、药房员工,此外还有院校工作人员和人民武装部等国家公职人员。就此,艾芬在微博中质疑爱尔眼科上述行为是否构成行贿罪?多名转介人承认曾经拿了回扣那么,艾芬提供的这份名单是真是假?根据工资台账,一位名为“吴某某”的患者于2019年1月29日做了飞秒波差手术,手术费用11800元,对应的转介人回扣金额1770元。对应的转介人为“魏某”,职务为“泽达学院学生处处长”;而根据宿迁市教育局官网2018年4月发布的公开信息,泽达学院确实有一位名为“魏某”的工作人员。1月8日、1月9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多位名单中的转介人,涉及医生、社区工作人员等不同职务。能接通的10个电话中,大部分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职务都能与名单罗列内容相对应。只有一名转介人员矢口否其为名单所列人员及相应职务,并称记者“拨错了电话”。对于是否为爱尔眼科介绍过病患,三名转介人承认确有其事,但否认拿了回扣,而且目前已经不做相关业务了。但其中一名转介人在谈话过程中也间接透露出了宿迁市爱尔眼科医院回扣的一些端倪。记者以患者亲友的身份拨通了一位转介人张文(化名)的电话,名单显示,该转介人是一位医生,于2018年推荐了一位患者李林(化名)前往宿迁爱尔眼科医院接受飞秒手术。起初,对于从爱尔眼科方面领到回扣,张文予以否认,但在随后的对话中,张文又进一步表示:“既然你直接谈到(‘吃回扣’)的问题,我不怕你闹我才和你聊这个,他们(指爱尔眼科方面)和我说‘这(回扣)还给你吗?’‘要不要返利给你?’,我说‘我不要了,直接给他头上减免’。”而据上游新闻报道,明细中的3人接受上游新闻记者采访时称,拿回扣一事属实。2019年被人举报后,相关部门已处理,他们已退还回扣。涉事医院高管:此前当地纪委已调查处理对于此次回扣事件,宿迁市爱尔眼科医院如何回应?记者联系上了江苏宿迁爱尔眼科医院的一位高管,对方表示,自己不是公司发言人,不代表公司意见,仅代表个人观点。该高管认为,其实拿回扣是一件正常的事情,很多行业都存在这样的情况,而这并没有剥削患者的利益,而是拿出公司的利润来做了回馈。该高管举例称:“比如我俩是朋友,你给我介绍了个工程做,或者给我介绍了个事儿干,我请你吃顿饭,这算不算你也拿了好处呢?其实是一个性质的事情,只不过涉及到一些公职人员,确实有违规现象。”据该高管介绍,针对这件事,当地纪委2019年时已介入调查并做过处理了,如今(艾芬)又开始“翻旧账”。而站在个人角度而言他认为,首先此事当时已经被处理过了,其次,这是一个很多行业都存在的现象。该高管表示,很多医院的眼科只是很小的一个科室,因此存在医生将患者往更专业的医院转诊的现象,有一些患者就被介绍到爱尔眼科医院。其认为,给介绍费其实也是一种“人情”,只不过如今变成了“事故”。该高管还表示,目前医院经营尚未受到影响,而对于在2019年当地纪委处理后,相关人员还有没有继续挣“介绍费”,自己也并不清楚。另外一名曾在爱尔眼科旗下分院任职的高管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在爱尔眼科,回扣可能会换个财务支出名目体现,比如以会诊费、通勤费、电话卡、购物卡等福利形式;如果是转账,一般根据转介人提供的账户支付,转介人需要隐匿身份信息的,也可以提供其亲友的账户隐蔽交易。据这位高管介绍,爱尔眼科的回扣现象在每年高考季尤其常见。爱尔眼科的分院会提前向招生办相关岗位人员索取潜在屈光手术患者信息,并支付所谓的“信息费”。不过,对于这一情况,记者尚未从其他渠道予以佐证。值得一提的是,1月9日晚,微信公众号“宿迁爱尔眼科医院”发布《声明》称:“针对近日网传涉及我院不规范经营行为的信息,我院高度重视,经初步核实,现声明如下:目前网传的信息,我院于2019年已按照董事会相关要求进行了整改,严肃处理了违规员工,并撤换了管理团队。现任领导班子以此为鉴,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坚持规范运营。同时强化对员工的日常教育,提升服务水平。努力以先进的技术、优良的服务赢得患者满意、社会认可。”衡水爱尔眼科曾因回扣被罚19万此次涉事的江苏省宿迁市爱尔眼科医院和宿迁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与爱尔眼科有何关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宿迁科以康爱尔五官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2021年11月更名为宿迁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周铭,注册资本1850万元。启信宝资料显示,除了宿迁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周铭还曾经任职十堰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大同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阜阳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而上述三家公司目前均是爱尔眼科控股子公司。股东方面,宿迁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共有4名股东,分别为宿迁视线医疗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爱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爱信)、南京视线医疗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视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宿迁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股东 图片来源:启信宝截图上述股东与爱尔眼科存在多方面的股权交叉或者合作,最新一笔交易是爱尔眼科2021年年末宣布将收购天津爱信所持有的6家医院股权,合计交易价格约2.99亿元。此外,作为宿迁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4名股东之一,上海视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无锡视线医疗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股权,而爱尔眼科和后者分别持有无锡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63.8571%和30%的股权。作为宿迁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4名股东之一,南京视线医疗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同时持股宿迁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和无锡视线医疗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而后者与爱尔眼科是共同持股无锡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的合伙伙伴。图片来源:启信宝截图值得注意的是,爱尔眼科并非首次涉及回扣问题。2020年6月17日,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衡市监行罚决【2019】综执092号”处罚文件,对衡水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处以19万元的罚款,处罚事由是该单位通过医生介绍患者,按手术费用一定比例转账给推荐医生。启信宝资料显示,衡水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31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大股东为湖南亮视长银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湖南亮视),持有该公司70%的股份。据爱尔眼科2017年12月26日晚间发布的公告,湖南亮视由爱尔眼科全资子公司拉萨亮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19000万元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设立。当时的爱尔眼科公告中表示,公司投资设立湖南亮视,目的是在公司行业经验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专业投资团队和融资渠道,通过各种金融工具和手段放大投资能力,加快眼科医院、眼视光门诊部、眼科上游企业以及眼科相关产业的扩张步伐,为公司未来发展储备更多眼科领域的并购标的。医疗反腐政策不断加强医院靠回扣营销真的是正常的“人情”吗?在刚刚过去的2021年,国家有关部门多次出台政策加码医疗反腐,而2021年披露的医疗领域腐败案件仍然层出不穷。2021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查处行贿行为的五个重点,其中包括医疗领域行贿问题。《意见》强调,要健全完善惩治行贿行为的制度规范,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规范化法治化。2021年11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严禁向患者推销商品或服务并从中谋取私利。不过,多家上市公司仍被曝出涉及“医疗腐败”。2021年4月,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发布的《关于我省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等级评价结果的通报(2021年第一期)》显示,誉衡药业(002437,SZ)全资子公司哈尔滨誉衡制药有限公司的鹿瓜多肽注射液在浙江省存在商业贿赂行为,依照规定将该公司在浙江省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等级评为“严重”,并按规定暂停该企业鹿瓜多肽注射液的在线交易。2021年9月,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报,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昌人福)的四个药品在河南省存在商业贿赂行为,依据有关文件规定,宜昌人福在河南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失信等级评定为“严重”。宜昌人福是人福医药(600079,SH)子公司,后者持股比例为80%。根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对于失信等级评定为“严重”的医药企业,除提醒告诫、提示风险外,会限制或中止该企业涉案药品或医用耗材挂网、投标或配送资格,限制或中止期限根据医药企业信用修复行为和结果及时调整。中国社科院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贺滨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医疗领域的腐败包括且不限于药品和器械的回扣,腐败来源于处方权垄断和市场准入管制导致的行政垄断。他还表示,未来医疗领域的反腐动作不会停止。《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也试图采访爱尔眼科董秘吴士君,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多个渠道发送了采访请求,但截至发稿尚未获得回复。...
7日,证监会一口气发布了20多条规则,涉及上市公司现场检查、独立董事规则、转板制度、停复牌制度等,上述规则是结合监管实践需要,证监会组织开展监管法规体系整合工作,推进完善基础性制度,形成体例科学、层次分明、规范合理且协调一致的监管法规体系的举措。来看这些规则中的六大要点:一是,《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转板的指导意见》将“全国股转公司”“精选层公司”分别修改为“北交所”“北交所上市公司”,将“转板上市”修改为“转板”。明确上市时间计算。北交所上市公司申请转板,应当已在北交所上市满一年,其在原精选层挂牌时间和北交所上市时间可合并计算。明确北交所上市公司转板后的股份限售期,原则上可以扣除在原精选层和北交所已经限售的时间。二是,《独立董事规则》修改规则之间不一致的内容。《独立董事指导意见》中上市公司应当赋予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中,未明确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是否必须经过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与《股东权益保护规定》中“重大关联交易、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的规定不一致,针对前述不同内容,《独立董事规则》选用较晚发布的《股东权益保护规定》的相关规定。证监会表示,已组织专门力量对独立董事制度进行系统性研究,后续全面修订时将对相关意见充分考虑。三是,《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规则》明确上市公司不得滥用停牌或复牌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此外,结合交易所监管实践,为避免造成市场扰动,删除上市公司停复牌申请被交易所拒绝时的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如发生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仍需按照分阶段披露原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四是,《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整合了《境内分拆规定》和《境外分拆通知》,条文形式有所调整,针对市场反映的问题,明确“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使用募集资金”的方式及起算期间,“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其净资产百分之十”的计算标准,董事、高管持有拟分拆子公司股份不超过一定数量的认定依据等。此外,为促进上市公司聚焦原有主业发展,《分拆规则》进一步明确子公司主要业务或资产若属于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主要业务或资产的,不得分拆该子公司上市。五是,《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将上市公司董监高纳入承诺主体适用范围。为强化对重大资产重组和破产重整事项中承诺的监管,将上市公司资产交易对方、破产重整投资人也纳入承诺主体适用范围。同时,针对实践中出现的承诺人作出的承诺内容不规范以及后续难以履行等突出问题,作出专门制度安排:一是承诺人作出的承诺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及时、公平地进行披露,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二是承诺人经营财务状况恶化、担保人或者担保物发生变化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其无法履行承诺时,应当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同时提供新的履行担保,并由上市公司予以披露;三是承诺履行条件已经达到时,承诺人应当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履行承诺和信息披露义务。另外,还增加对承诺人履行承诺的督促义务,明确法定承诺不得变更或豁免,增加非交易过户的承诺承继要求。六是,《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根据监管实践,将现场检查的定义进行完善,明确现场检查是指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以及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合规性等情况进行实地验证核实的监管执法行为。同时,精简现场检查方式种类。考虑到实践中,列席会议和现场走访工作程序较为简单,工作要求也未进行规范,而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有成体系的规范性程序要求,因此,列席会议和现场走访与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不宜并列在一起。同时,回访检查可理解为对前期检查的延伸,也不再单独作为现场检查的一种方式。据此,本次修改仅将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作为现场检查的方式,列席会议、现场走访、回访检查可作为日常监管手段,不再作为现场检查的方式。另外,还明确交易所现场检查制度。《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明确,交易所在上市协议明确交易所现场检查为自律监管的手段和方式。并取消了向检查对象通报情况的要求,改为在形成报告前与企业充分沟通等。...
在刚刚结束的2021年,时而火热,时而降温的SaaS行业又发生了很多有意思的新现象。除了更加明显的马太效应外,今年市场的一个新变量是字节跳动作为公有云市场的新入局者,开始搭建自己的生态,也就是所谓的“万有计划”。当然,在此之前阿里、腾讯和华为等公有云厂商也都发布了不同的SaaS生态战略,这些也成为了不少SaaS初创企业的新选择。一些曾被找到过的SaaS公司告诉我们,他们的销售话术一般都非常夸张。最常见的承诺就是,“我们希望贵公司早期加入,这样你就可以拿到可观导流和分成,同时通过平台的资源加持,帮你去找需求,拉订单。”也有公有云厂商会甚至还会说,“我们会利用全国各地的渠道可以帮你们去卖产品,但双方事先需要敲定一个基础价格,具体到销售过程中,即使卖的更低,也会优先保证你的收益。”其实,从市场分工来看,一方面,这些大厂对外坚称不会碰SaaS应用,它们需要创业公司来丰富自己的应用和能力,另一方面,创业企业在早期常常会遇到获客难,成本高,品牌知名度低等烦恼,加入大厂生态,是它们肉眼可见的一个捷径。生态也是中国SaaS环境的独特之处,毕竟SaaS行业延续了互联网厂商的打法,而在中国市场,最具特色的互联网产物就是生态。在外界看来,公有云大厂与创业企业共建SaaS生态是各取所需,一拍即合的双赢买卖。然而,在我们与创业者交谈后,发现真相并非如此。谁在真正获益?转眼间,新冠疫情已经进入了第三个年头。不可否认,在疫情催化下,企业和个人的生活方式都已经发生了不可逆的改变,这之中最受益的是SaaS行业,再往下细分,以钉钉、企业微信和飞书为主的协同办公软件则是被企业和大众最先接受的,如今也最为普及。最新数据显示,钉钉用户数已突破5亿,包括企业、学校在内的各类组织数超过1900万。同样,企业微信也在奋起直追,微信公开课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每1个小时,有115万名员工在使用企业微信,服务微信上面的用户,产生了1.4亿次的服务过程。飞书方面,虽然失去了先机,但也收获了450万的用户体量。如此一来,这三家企业似乎覆盖了国内协同办公市场的绝大部分市场份额,也正是因此,他们也掌握了企业的流量入口。作为被互联网市场教育的一代,我们很容易用惯性去思考问题,比如用在C端的流量为王的打法去撬动B端市场。此外,摆在SaaS厂商面前的拓客方式非常有限,一堆销售,二堆投放,三就是加入大的平台。而很多SaaS创业者天然对这些大厂有敬畏之心,相信大厂未来会在云上发力,可能带来一些客户流量。再加上一些比较“诱人”的巨额补贴、资源倾斜和项目分成,所以对SaaS厂商来讲,加入大厂生态,有时甚至是一种荣幸或者“恩惠”。“有很多人控制不了这个可能性,觉得还是有很大机会,可这个事情不是个确定性战略,极有可能加入了好几年,啥都没有。”一位不愿具名的创业者谈到。的确,有创业者告诉我们,在加入大厂初期,给公司带来的加持还是比较明显的,尤其在品牌知名度方面。但具体到关键的拓客指标上,推进的难度非常大。甚至有知情人士坦言:“90%以上的SaaS厂商在这些云平台上面根本没有赚到钱,除非是一些重点扶持的SaaS厂商,比如直接整合到工作流里的产品,因为要强控,资源可能会倾斜一下。”除此之外,也有SaaS厂商认为这些大厂是想拉拢这些SaaS厂商成为其客户。毫不夸张地讲,“SaaS厂商对于公有云企业来说,是属于大客户的,因为加入它的生态就意味着要买它的各种公有云服务,总的来说,就是这些SaaS厂商对大厂的营收贡献是实实在在的,稳定的,而大厂带给SaaS企业的没有那么明显。”一位SaaS行业创业者无奈地谈到。据知情人士预估,SaaS厂商给公有云厂商带来的营收占到总营收3%-5%。值得一提的是, 随着SaaS厂商客户的增多,他们对云厂商的营收贡献也是增多的,且很少出现SaaS厂商需求量下降的情况。另外,在被问及为何不及时退出生态时,有创业者谈到,没有谁愿意主动去切换公司的底层资源,而且总是要用云资源的,大厂们做的都大差不差,所以基本上就会这样持续下去。不过,这种态度和想法,对于新入局的火山引擎来说,并不是一个好消息。还有创业者透露称,火山引擎的力度应该没有阿里和腾讯大,毕竟市场占有率都差得远。综合来看,公有云厂商虽然在SaaS生态上有所布局,但是对于双方来讲,尤其对创业公司来讲,短期内都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那么这个问题究竟出在了哪里呢?或许那些选择观望的局外者看得更清楚。那些明智的迟疑者除了找到一些加入大厂的SaaS厂商外,在我们的访谈中,也碰到了还在观望,甚至明确拒绝加入的SaaS厂商,而他们的理由也各有不同,把这些理由拼凑在一起,也就解释了为何大厂生态没有成为SaaS厂商的“灵丹妙药”。一家做招聘工具的创始人告诉我们:“虽然我们还没有加入大厂生态,但一直在积极地看,寻找合适的合作机会。”在他看来,作为垂直SaaS工具,单独生存虽然可以,但最好还是能够融在大生态里。而谈及早期未加入大厂生态原因,他进一步谈到:“早年我们也尝试去看钉钉和企业微信,但是碍于当时环境比较封闭,基本上只能是二选一,而如今大环境发生了改变,互联互通成为主流,所以现在也会想去看看新机会。”除了大厂自身的要求外,该创业者也比较理性,从自身来讲,他认为首先要把产品做好,不然就算带来了引流,也会砸掉自己的口碑。另一方面,跟大厂合作,有很多额外的东西要做,性价比并不高。与这家公司的观望态度不同,另外两家SaaS企业,态度则比较明显。因为他们发现,历史上,这种方式在软件行业一般没有太明显的效果。其中一位创始人直言:“他们对于我们获客和产品都没有价值!路径离得比较远。”“因为我们面向大客户销售,自己能够触达,通过大厂反而拉长了路径,同时,我们的产品并不标准,是需要服务的,这样看来,那些生态计划更适合做中小B或者偏工具类的。”他进一步解释道。同样,另一位SaaS厂商创始人也表示了相同的看法。在他看来,大厂生态非常适合于这种单场景的SaaS,比如发个工资单,但更复杂的软件部署就有些困难,且不可能直接免费开通使用。从目标客群来看,面向中大型客群的SaaS厂商,在获客上与大厂用户对不上,所以也没有什么助力。他也谈到,由于产品本身的复杂性,需要卖解决方案,如果依靠不懂产品的大厂销售并不能成功,就算成功,也能预见在交付过程中会出现的问题,造成时间浪费,得不偿失。还有一些SaaS创业者表达了对大厂的其他担忧和吐槽,比如大厂的做to B业务的人,根本对To B业务和商业都不够了解,他们有很多KPI都没想清楚。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即对于面向大客户群体的SaaS厂商来讲,和BATH走得近,很多时候会成为一个减分项,因为这会损害这家SaaS厂商的独立性,也削弱了中大型客户单独成为一个平台的可能性。需要指出的是,我们这次遇到了几家没有加入大厂SaaS生态的厂商,但不可否认,从宏观来看,还是有很多SaaS厂商前仆后继地选择了加入。除了上述已知的原因,我们也跟一些投资人进行了交流。在被问及,投资时会不会把加入大厂生态纳入一个关注点时,绝大部分投资人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
其中,“官办中介”属于本轮房地产调控的新事物之一。自2021年8月18日上线房东“个人自主挂牌房源”功能后,杭州市二手房交易监管服务平台迅速走红。两个工作日后,该平台新增约279套房源,为过去五年房源的总和;半个月内,该平台房源激增十余倍。“官办中介”热度蒸蒸日上的同时,多地“零中介费”和“去中介化”之声不绝于耳。据观察者网不完全统计,2020年已有杭州、宁波、上海、徐州、深圳、九江等多个城市上线“房东直售”系统。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官办中介”是中介行业有史以来的巨大变革,有望打破中介行业长期存在的垄断房源、两头通吃、乱收费、炒作房价等顽疾,给行业带来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完善二手房交易渠道继杭州首发“官办中介”后,各城市迅速跟进。10月9日,宁波二手房“个人房源自主挂牌”正式上线。该系统以“浙里办”APP为载体,屋主可扫描“房源挂牌码上办”专用二维码,进入房源发布系统,完成出售房源个人自主挂牌、出租房源个人自主挂牌、出售房源委托中介挂牌、出租房源委托中介挂牌等手续。10月26日,为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上海房地产交易中心开通二手房自助交易“网上签订合同”(简称“手拉手交易网签”)的服务,并表示买卖双方可在此实现自主交易,无需通过中介人员。值得一提的是,上海早有“手拉手交易”服务,此次调整只是将申请地点从房地产交易中心窗口换到了线上。而由于房屋交易属于大宗交易,过往“手拉手交易”群体多集中于亲朋好友之中。正因如此,业内一开始对“房东直售”模式并不看好。这很大程度是因为房东直售虽能获取利益最大化,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交易痛点,例如房屋贷款、抵押信息、租赁状态、资金安全、签约过户、贷款交付等。针对这些交易痛点,杭州市二手房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对相关政策打了补丁。当年10月,该平台引入公证机构介入二手房自主交易,一方面起到“信用中介”的职能,确保双方资金安全;另一方面可同步完成银行资源接入,为购房者提供按揭贷款服务。对政府平台而言,运营维护则是另外一个难题。以江西九江上线的房地一体化二级市场网上交易系统举例,该系统本是为了规范不动产二级市场,确保二手房交易房源信息真实,保障交易安全,但由于审核不及时,该系统半个月内仅发布15条卖房信息和15条求购信息。“中介行业属于服务业,平台运行中需要大量的人力。”上海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卢文曦表示,目前上线“房东直售”系统的城市,大多有过相关方面的经验,其他城市选择跟进政策时,一定要注意匹配相应的基础服务,如果服务没有跟上,效果自然会低于市场预期。和杭州、上海等城市不一样,深圳于11月19日上线的新版二手房交易网签系统中,除了增加业主“房东直售”模式之外,还在国内首次引用了“单边代理”模式,即买卖双方通过独立委托,与受托中介机构形成单边委托关系,中介方“各为其主”,只向自己的委托人负责。具体来看,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包括买房、卖房、自助卖房三个功能,分别为“我要找中介买房”、“我要找中介卖房”、“我要自助卖房”。其中,买方可通过在“我要找中介买房”,填写购房需求、选择相关中介人员并发起委托。与此同时,卖方可在“我要找中介卖房”中填写房屋产权校验、房屋状况说明书,选择中介来完成交易。“按照规则,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上,中介只能代理一方。就像打官司,两边都找律师代理一样。”同策研究院研究总监宋红卫表示,双方代理都有各自的立场,自然会给客户争取到最大的利益,自此中介成为维护代理人利益的存在,不再通过榨取买卖双方获利。中介行业或将变革如果说,“官办中介”让购房者看到了“零中介费”和“去中介化”的希望,那么,四个月后完成自主交易的首例房东直售二手房则给大家打了剂“强心针”。据上海证券报报道,11月6日,首例自主交易的买卖双方来到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线下咨询自主交易相关流程,3天后,杭州市国立公证处联系合作的浦发银行杭州分行提前介入买家的贷款预审,确认了首付比例和贷款额度。随后,双方签订《购房意向合同》。11月24日,买卖双方在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完成正式网签和提存公证申请;11月29日,买方贷款正式审批通过;12月1日,买卖双方在杭州市国立公证处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完成产权过户和交割手续。资料显示,该房源总价为208万元,按2%的中介费用计算,双方总计需支付4.16万元的中介费。但实际上,在买卖双方的整个交易过程中,购房者仅支付一笔提存公证费,收费标准为交易价格的千分之一,即2080元。换句话说,通过自主交易,购房者省下了近4万元。众所周知,高昂的中介费用是“房东直售”爆火的原因之一。由于平台垄断房源,中介仅需向购房者提供房源信息、带领看房、统一交易合同,即可在促成交易后按房价成交比例收取中介费用,一般为房屋总价的2%。以上海300万总价的主力二手房计算,购房者需支出中介费用6万元,中介个人最后到手一半。也就是说,只要开一单,中介就能挣3万。“更值得一提的是,这只是中介卖掉一套房屋的到手收入,卖得越多、收入越多。”业内人士坦言,中介不仅仅赚二手房的钱,还有分销、租金等等,在行业中,中介一夜暴富的故事并不少见。正因如此,二手房中介往往是门槛低、收入高的代名词。在大多数购房者看来,中介费只应该按服务内容为准,而不应该与房价挂钩,因为高昂的中介费正在成为购房者安家的阻碍之一。“不过,房东直售渠道的初衷并非取代中介,而是在完善二手房交易渠道、确保信息公开透明的基础上用好中介。”宋红卫直言,目前二手房交易繁琐、成交周期较长,中间还涉及很多专业环节,中介依旧有存在的必要。在宋红卫看来,自主挂牌成交效率低下,时间成本及机会成本会大大提高,即使陆续有城市跟进,但在规模上也不会成为主导力量。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表示,多城上线“房东”直售平台,正是为了推进二手房信息的透明化。虽然目前对中介行业的冲击相对较小,但从长期来看,整个中介行业提升效率的诉求较高,未来中介的价值主要体现在自身专业能力、专业服务等方面。...
1月7日,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在官网发布通知称,2022年全国广播电视工作会议于1月6日上午召开。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党组书记、局长杨烁指出,在网络治理方面,北京局坚持管服并重,切实优化平台管理:一是打造网络治理“新亮点”。旗帜鲜明坚持党管网络,指导重点平台建立内容管理新机制,开展建党百年网络安全大检查,扎实推进平台经济反垄断。编制《北京网络视听平台企业合规手册》,为平台发展提供清晰指引。二是跑出精品创作“加速度”。实施1260网络文艺精品创作工程,加大精品培育孵化。持续开展“网视大讲堂”专题培训,为重点平台送课上门,扶持奖励网络视听节目57部。北京主抓的网络电影《浴血无名川》、网络剧《约定》《那一天》、网络纪录片《劳生不悔》等获得广泛好评。全年101部作品入围总局中国梦、精品工程、季度推优等各类评选活动,蝉联全国第一。三是打好文娱综治“组合拳”。果断处置爱奇艺《青春有你3》舆情事件,及时发布措施加强网络综艺节目管理。深入开展专项调研,全面叫停偶像养成类网综、“耽改”题材网络影视剧,认真开展网络影视剧、短视频、直播领域专项清查,着力营造清朗健康的首都网络文化空间。...
基金“海王”再现江湖。 近期,有一位来自福建泉州的年轻基民买了多达1314只基金,迅速走红网络。以一己之力买入全市场七分之一的基金产品,这位“海王”却只花了1万块。 “不要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的道理,相信大家早已烂熟于心。但花1万块买1千多只基金,显然不太合理。基金产品并非持有越多越好,分散配置也需有“度”,过于分散,广撒网式组合投资其实也是不太可取的。 男子为分散投资买1314只基金 投资“一生一世” 近日,泉州一位年轻基民花一万多买了1314只基金,相当于每只基金上仅花了不到十块钱。引起热议。小哥自己说:“10块钱一只,买了好几天,第一次花钱花到手抽筋”。 小哥表示,投资这么多基金主要是为了分散投资风险,不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而买1314这个数字,“并不是为了爱情,想用这个数字来提醒自己长期持有,一生一世”。小哥自己说:“10块钱一只,买了好几天,第一次花钱花到手抽筋”。 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最新一期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1月底,我国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规模合计达25.32万亿元;公募基金数量合计9152只,首次突破9000只。计算下来,这位泉州小哥一口气就买下了其中的14.35%。 网友们纷纷调侃:“篮子比鸡蛋多”。“如果只统计购买基金的数量,年轻人个个看起来都是金融巨鳄。” 有人评价称,“这位年轻基民差不多差不多是手握了整个大盘。”还有人表示,“因为他想一统江湖:如果给全国的基金经理建个群,他就是群主。” 类似的基金“海王”并非第一次现身。此前某平台发布的年度理财报告显示,平台持仓数量最多的用户拥有2000多只基金。 去年7月份,有个97年的小伙子靠“买基金的故事”出圈了。去年疫情爆发时,这位基民开始通过基金理财。 然而第一笔投资就亏了15%,后来为了分散投资风险,这个小伙子抱着“不同板块我都买一点”的策略,拿了几千块钱,现在基金10元就可以买入,前前后后买入1000多只基金,被网友戏称是“基金海王”。 但没多久,“基金海王”就发现大麻烦了,当他有急用要赎回基金时,由于每只基金购买金额不高,卖出需要重复操作1000多次,操作时间太久,导致一天还不能完全赎完,到账时间也分了好几天。 而在现实中,这种“海王”并不少见。 同时持有多少只基金最合理? 5-8只左右可能最踏实 虽说不能将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但显然持有基金并不是越多越好,“日理万基”的投资方式,可能是无效的“分散化投资”。那么同时持有多少只基金比较合适呢? 美国晨星曾做过一个假设性的投资组合:基金个数从1~30不等,同时更换不同的基金品种,然后分别计算每种组合5年的标准差。 测算结果显示单只基金的波动率最大。这之后每增加一只基金,波动程度就会得到明显改善,虽然回报降低了,但投资者可以不必承担较大的下跌风险。 但是,当基金数量增加到7只以后,波动程度与数量之间就没有必然联系了。也就是说,7只或以下是较为理想的基金数量。(来源:晨星投资者) 中欧基金表示,对于货币基金和纯债基金,通常持有2-3只即可。因为货币基金的资产配置情况市场上各家基本差别不大,而纯债基金不像偏股基金那样风格多样,主要是作为组合中的固定收益部分进行配置。 权益类基金配置方面,中欧基金将其分成核心资产和风格资产。核心资产可以优选2-3只产品进行配置,建议选择长期业绩优秀且持续稳定的基金经理所管理的产品。 风格资产,包括行业主题基金,以及一些具有明显风格特征的基金(比如高换手率或者有明显持仓偏好),配2-3只即可。由于风格资产波动性相对偏高,在整体基金组合中的配置比例建议不要过高,根据不同风险承受度,适当配置投资资金的10%-30%即可。 另外一家基金研究机构上海证券也曾就此做过测算。结果发现,当组合基金数量从1只逐步变化至5只时,下行风险指标在各个持有周期均经历了快速下移,当样本基金提升至8 只时,分散下行风险的动力就显得不那么强劲了,再加入基金很可能还起到了相反的效果。最终给出的结论是:纯风险量化的角度,配置5~8 只基金足够分散下行风险。(注:下行标准差和VAR都是用来衡量基金组合风险的指标)(数据来源:上海证券研报) 因此,华夏基金建议,如果非要给出一个确凿的答案,基金最佳持有数量是多少的话,可以参考两家基金研究机构的说法:5~8只左右。但在组合中持有多少基金为最佳并无定律,整个持基组合在投资方向、品种方面的分散化程度,远比基金数目重要。 90后成基金理财新主力 这届年轻人理财有多绝? 伴随着男子为分散投资买1314只基金引发关注,“年轻人买基金的方式有多绝”也冲上微博热搜。事实上,90后已经悄然成为基金理财的一股新势力。 年轻人都是怎么理财的?在90后和95后中,基金是仅次于定期储蓄的热门理财方式。相比听取某家机构基金经理电话推荐理财产品,年轻人更愿意从专业理财社区或社交平台上搜寻消息,最终由自己作出最佳决策。 某研究机构的调查数据显示:新增“基民”中,90后是主力军。其中,18-34岁群体占比达60%。2021年2月24日,某投资平台公布的数据亦显示,购买了3支及以上不同板块基金产品的投资者当中,半数以上是90后。 基民年轻化的结构变化也为基金交易市场带来一些新特征,其中最明显的是操作趋向超短线化。 近两年公募基金赚钱效应突出,吸引投资者大举涌入基金市场。但很多刚入门的新基民尚未形成科学的投资理念,把基金当股票一样高抛低吸、快进快出、超短线操作。 一家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数据显示,去年上半年该平台的基金申购金额比去年同比增长超4倍, 新基民同比增长1.2倍。 投资者结构的变化,也为基金交易市场带来一些新特征,其中最明显的特征是操作趋向超短线化。深圳一家中小型公募市场部人士此前透露,“第三方平台数据显示,基民持有科技基金的平均期限是41天。由于多数基金对持有不超过7天的申购和赎回操作设置较高手续费,一些基民持有基金超过7天‘惩罚期’后便卖出。事实上,基金短线操作顽疾由来已久,新进入的年轻投资者更是将这种跟风炒基风格发挥得淋漓尽致。” 记者注意到,在一个投资者交流平台上,有基民这样分享自己的投基心得:“我只做7天的短线操作,大手笔买入一只符合当前行情的基金,持有一个星期就能赚5个点以上,赎回后再踩下一波行情。” 在“炒股不如买基”理念的影响下,投资者对公募基金经理的关注度越来越高,不少顶流火出圈,被高喊YYDS的基民当作明星追捧,基金饭圈化、基金经理爱豆化成为行业新潮流。 然而,盲目追星并不可取。麦静博时基金多元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麦静表示,“针对购买明星基金产品,我们曾做过一个数据统计。假设我们每年的年初都买上一年业绩排名在前十的基金,我们坚持做十年这样的一个策略,十年下来年化回报9.18%,但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忍受的最大下跌幅度是下跌47.23%,这是一个近乎腰斩的下跌,绝大部分的投资人都是很难以承受的。” 投教工作任重道远 基金公司在行动 面对蜂拥而至的年轻基民和快速发展的公募行业,基金公司正加码投教力度,鼓励基民长线持有、合理配置。 以短线操作行为为例,深圳一位公募品牌人士表示,一方面是由于新基民尚未树立科学正确的基金投资理念,另一方面则是部分电商平台的营销使然。在她看来,一些平台在首页展示过去一个星期、一个月、三个月等较短周期基金净值增长排名,且未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很多投资者便会据此购买基金。 对此多位基金公司人士表示投教工作任重道远,近期公司相关部门也在有计划地加大基金科学投资观念普及工作的力度。华南一家大型公募品牌部总监表示,虽然“做波段也是一种投资方法,但超短线操作并不适用于基金投资。“ 我们会比较频繁地在财富号、官微等多个平台上均发布了相关投教文章,提醒投资者多看少动,避免频繁操作,做好仓位管理,以及风格的均衡配置。”他坦言,近年来,全行业不断深化投资者教育,不断帮助投资者理性投资。 不少业内人士表示,投教工作一直在路上,但实施难度并不小,需要监管层、第三方平台以及基金公司等各方共同努力。公募基金管理人将扎实推进投资者教育,不断夯实投资者保护的基础性工作。...
在过去,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核定征税的税负相比查账征税税负要低很多,往往会成为高收入者避税常见的手法。但是从今年开始,这种避税手法或将“不复存在”。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下称《41号公告》)称,自2022年1月1日起,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下称“独资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值得注意的是,目前A股上市公司中有很多股东是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41号公告》的下发对他们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呢?“这个政策不涉及普通投资者,股民炒股仍然是免个人所得税的,对A股市场没什么影响。”武汉科技大学教授董登新表示,该《41号公告》主要是针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对他们的影响较大。规范税收征管,意味着漏缴、避税是不大可能了。”只针对权益性投资《41号公告》称,“独资合伙企业应自持有上述权益性投资之日起30日内,主动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公告实施前独资合伙企业已持有权益性投资的,应当在2022年1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税务机关接到核定征收独资合伙企业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情况的,调整其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首先,要明确一点的是,《41号公告》只针对‘权益性投资’,且是持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沪上一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按照《41号公告》,今年起,只要有权益性投资就必须在30日内主动报送,“以前有的,在今年1月30日前报送。”他表示,为何此前那么多高净值人群热衷于设立独资合伙企业,目的就是为了规避股权转让等权益性资产带来的税收。“因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是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投资人取得的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且,在某些城市对于独资合伙企业是按照核定征收方式交税的,这就给很多人留下了借道‘核定征收’进行避税的机会。”那么,“核定征收”与“查账征收”的区别有多大呢?“你投资的企业给你分红,这就是权益性投资。”某上市公司董秘给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算了一笔账,“假设一个人的公司税后净利润是10亿,他持有该公司90%股权,10亿元全部作为分红后,他可以分走9亿,同时他需要缴纳20%分红税,大概1.8亿元,他最终可以获得7.2亿元。但是,如果他以个人独资企业来持有这家公司90%股权,同样分走9亿元,根据核定征收的方式,可能只需要缴纳两三千万税款,这样他就避开了近1.5亿的税。”目前,这种“权益性投资”只针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并不针对个人投资者炒股的资本利得。因此,董登新认为,个税法规的更新,一方面体现了国家为减轻纳税人负担、为中低收入人群减负的决心,另一方面是加强了对个人(包括高净值人士)通过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取得经营所得的税务合规管理。上市公司部分股东将受影响实行查账征收政策后,股权转让所得将以股权转让收入扣除实际发生的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计算。目前,A股上市公司的股东中多数存在独资合伙企业的情况,是否会受到此次《41号公告》的影响?2022年1月6日,当天上市的新股——国芯科技(688262.SH),其第一大股东宁波麒越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是合伙企业;还有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如宁波嘉信佳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天创华鑫现代服务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天创保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都是合伙企业。“这个要看这些私募股权基金当时设立之初,是否采用的是查账征收的模式?因为PE的退出是持续性操作,如果设立之初就是查账征收模式,就不会受到此次‘核定’改‘查账’的影响。”上海某PE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有一些私募股权基金采用的是“有限合伙”的架构,“以有限合伙做私募股权基金的LP,如果设立之初也采用了查账征收模式,同样不会受到影响。”他也指出,有些城市为了招商引资,也会以核定征收来吸引一些PE落户,“那就比较麻烦,这些上市公司股东未来的分红、减持肯定会受到《41号公告》的影响,影响主要在于实际纳税会增加。”在《41号公告》披露之后,财政部、税务总局又在此后发布了《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以及《关于延续实施外籍个人津补贴等有关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对于上市公司的合伙企业股东中的个人LP将来适用哪种税率?沪上某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资合伙企业的个人LP取得经营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5%-35%;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并非网传的45%,没有那么多。”他更正道。不过他提醒个人LP,要抓紧对名下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进行核实和梳理,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评估调整征收方式所带来的影响。“ 对于高净值人士,应该密切关注政策动向,在个人所得税筹划时寻求专业人士的意见,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综合考虑。”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表示,独资合伙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利用“核定征收”方式避税,“是利用税法的漏洞和滞后性,违背税法精神的违法行为,而税务筹划是合法合理,甚至受到鼓励的。”...
外资在A股市场的影响力日渐提升,假外资的行为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哪些北上资金的经纪商,更像假外资?假外资2021年行为特征如何?近期,开源证券金融工程团队发布专题报告《识别假外资:内地营业部与北上经纪商的共振》,独辟蹊径从龙虎榜营业部视角出发,定量发掘出与内地机构行为较为一致的8家“异动经纪商”,并进行深入剖析。 背景:证监会叫停“假外资” — 12月17日,证监会就修改《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公开征求意见,自规则实施之日起,香港经纪商不得再为内地投资者新开通沪深股通交易权限。政策实施之日起1年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存量内地投资者可继续通过沪深股通买卖A股。过渡期结束后,存量投资者不得再通过沪深股通主动买入A股,所持A股可继续卖出;无持股内地投资者的交易权限由香港经纪商及时注销。 消息公布当天,北向资金结束了12月以来持续净流入的状态,12月17日与12月20日分别净流出65.6亿元和9.7亿元,市场也连续两个交易日小幅调整。 香港地区对配资监管相对宽松,资金成本也更低,部分内地投资者利用这一便利,通过香港配资绕道回内地参与股票市场投资的现象也已存在多年。而对于假外资所处的经纪商,有观点认为以中资机构为主。本文我们将另辟蹊径,从龙虎榜视角追踪北上经纪商与内地营业部的一致性,给出可能潜藏有“假外资”资金的北上经纪商,并对其2021年的行为特征进行多维度的分析。 消息公布当天,陆股通结束多日连续流入数据来源:Wind、港交所、开源证券研究所 香港市场资金成本更低数据来源:Wind、港交所、开源证券研究所 龙虎榜视角下的异动经纪商 — 1、券商系经纪商是龙虎榜中陆股通的主要参与者和主导力量 沪深交易所每日会在其“交易公开信息”栏目中汇总公布部分异动股票的交易信息,包括当日/多日买入与卖出金额最大的五个营业部及其买入、卖出金额等,投资者习惯称之为“龙虎榜”。龙虎榜能够反映当前市场最热点的交易动向,各大上榜营业部汇聚了市场上最活跃的资金力量。随着陆股通标的池的扩容,以及北上资金对A股参与程度的提高,北上资金在龙虎榜中的参与比例也在不断提升。 陆股通资金在龙虎榜中的参与比例不断提升数据来源:Wind、港交所、开源证券研究所 在龙虎榜数据中,深股通专用/沪股通专用是北向资金的专用交易通道,与其他营业部一样,其记录的是通过深股通/沪股通交易通道交易的所有北上经纪商对该股票的买入与卖出金额。我们通过对北上托管数据的分析也发现,所有经纪商对该龙虎榜股票当天的净买入金额之和,与龙虎榜上所公布的净买入金额基本一致(表中的红色字体单元格)。 某股票的龙虎榜数据示例资料来源:Wind、港交所、开源证券研究所 (*:部分营业部为简称,下同) 龙虎榜中陆股通对股票的净流入为当日所有经纪商对该股票净流入金额之和资料来源:Wind、港交所、开源证券研究所 从经纪商托管数据我们可以发现,虽然龙虎榜上陆股通作为一个整体出现,但其背后所对应的不同托管机构的交易方向往往是有分歧的。我们统计了2017年以来的龙虎榜数据,当某股票当日龙虎榜出现深股通专用/沪股通专用时,记录各北上经纪商当日(或多日)对该股票的净流入情况,并和陆股通对该股票的整体净流入做比较。结果显示,MLFE LTD、J.P. MORGAN BROKING等券商系经纪商参与次数靠前,且和陆股通流向方向相同比例明显较高,这表明:这些机构是龙虎榜中陆股通的主要参与者和主导力量。 中金、JP摩根等中资、外资券商是龙虎榜中陆股通的主要参与者和主导力量资料来源:Wind、港交所、开源证券研究所 2、从北上经纪商与内地的营业部的共振中识别出“异动经纪商” “凡走过,必留下痕迹”,通过各经纪商的托管明细数据,即使陆股通当天未上龙虎榜,我们仍可以从托管数据中窥见陆股通资金对龙虎榜股票的流向情况,并且结合龙虎榜中内地营业部的资金流向,研究北上经纪商与内地营业部在行为上的共性与差异。 对龙虎榜中的陆股通标的股票,我们计算各北上经纪商与上榜的内地营业部在当日(多日)对该股票的净流入金额,并汇总统计不同北上经纪商与内地营业部流向相同或相反的次数。最终,我们分别选取境外与内地参与次数排名前30的经纪商/营业部(见下文附录表),计算其流向相同与相反的次数差异及占比。 观察上榜的内地营业部我们发现,东方财富拉萨各营业部、招商证券交易单元等散户“大本营”(以下简称:散户营业部)均有出现,且参与次数靠前。值得注意的是,在《量化私募行为的蛛丝马迹:龙虎榜营业部的新视角》一文中,我们通过股票流通股东与龙虎榜数据识别得到的几个量化私募关联营业部及其协同营业部(以下简称:量化私募营业部)也都名列其中。 我们区分了不同类型的北上经纪商(中资券商、外资券商、外资银行、港资及其他券商)与内地营业部(散户营业部、量化私募营业部、其他),对北上经纪商与内地营业部行为的共性和差异,我们使用同向次数-反向次数以及同向次数占比两个指标共同描述,同向次数-反向次数越大、同向次数占比越高,对应北上经纪商和内地营业部的共性越强,反之两者差异越大。 我们可以解读出以下重要的信息: (1)对于内地的“散户营业部”与“量化私募营业部”,部分北上经纪商与其行为共性差异较大,其中八家北上经纪商与散户营业部的行为差异更大,而与量化私募的营业部共性更大,这或许意味着,托管于这八家经纪商的部分资金,与量化私募营业部中的部分资金,存在着某种程度的关联,这八家经纪商分别是:中國國際金融香港證券有限公司(中金)、J.P. MORGAN BROKING (HONG KONG) LTD(JP摩根)、MORGAN STANLEY HONG KONG SECURITIES LTD(摩根斯坦利)、MLFE LTD(美林)、UBS SECURITIES HONG KONG LTD(瑞银)、CREDIT SUISSE SECURITIES (HONG KONG) LTD(瑞信)、高盛(亞洲)證券有限公司(高盛)、盈透證券香港有限公司(盈透)我们将其称为陆股通龙虎榜异动经纪商(本文统称为异动经纪商)。 (2)同一分类条目下的北上经纪商,其行为也存在着较大差异。从图右上方我们看到,部分中资券商、港资券商的行为与内地的散户营业部共性更高。假如我们认为“假外资”也存在于这些经纪商之中,他们的行为显然更像“假外资”中的散户,本文我们更加关注的是“假外资”中与机构共性更强的部分。 异动经纪商与量化私募营业部的共性较强(同向次数-反向次数)数据来源:Wind、港交所、开源证券研究所 异动经纪商与量化私募营业部的共性较强(同向次数占比)数据来源:Wind、港交所、开源证券研究所 2021年异动经纪商的行为差异 — 在前文,我们从龙虎榜视角剥离得到八大异动经纪商,我们将从六个维度出发,探寻2021年异动经纪商的特征行为。 1、持股数量和持仓规模:异动经纪商的持股广度大,持仓市值较券商系高 异动经纪商的平均持股数量多。我们按照地域属性(中资和外资)以及机构属性(券商和银行)对经纪商的持股数量进行统计,整理来看:外资系>;中资系,银行系>;券商系。尽管我们识别的八家异动经纪商均属券商系,但这八家的平均持股数量远超其他分类下的统计,可见异动经纪商的持股广度较大。 异动经纪商的日平均持仓市值较高。而在持仓规模上,外资系>;>;中资系,银行系>;>;券商系,外资银行整体在持仓规模上远超其他类别的经纪商,而八家异动经纪商整体持仓市值较券商系高。 持股数量:异动经纪商平均持股数量1763只数据来源:Wind、港交所、开源证券研究所 持仓规模:异动经纪商日平均持仓市值564亿元数据来源:Wind、港交所、开源证券研究所 2、行业配置:2021年异动经纪商整体在周期资源板块一致高配,大金融板块一致低配 八家异动经纪商中,除了“中國國際金融香港證券有限公司”属于中资券商(以下记为中金香港),其余7家均属于外资券商(以下称为7家外资券商系异动经纪商)。我们仿照控制变量法剥离得到“异动经纪商”在行业配置上的特质现象,具体做法如下: (1)逐日对208家经纪商按照持股数量计算每日在各个陆股通标的上的持仓市值; (2)按照一级行业配置,计算各个经纪商每日的行业配置比例并归一化; (3)对各个经纪商,计算2021年整年在31个行业上的平均配置比例; (4)按照“地域”、“机构属性”、“是否异动经纪商”三种特征来计算异动经纪商的行业配置特征: 中金香港-中资券商(除了中金香港):代表中金香港这家相对其他中资券商的行业配置差异; 7家外资券商系异动经纪商-外资券商(除了7家外资券商系异动经纪商):代表7家外资券商系的异动经纪商相对外资券商的行业配置差异。 (5)根据符号作为相对非异动经纪商的高配或低配。若两者均在某个行业上高配或低配,那么异动经纪商在该行业上相对其他经纪商高配或低配;若两者在某个行业上的符号不一致,则认为有分歧,不能作为异动经纪商的特质现象。 整体上看,异动经纪商在2021年在基础化工、建筑材料、煤炭、石油石化、电子等板块上一致高配;在银行、非银金融、计算机等一致低配;在食品饮料、房地产等有一定分歧。 异动经纪商在周期资源一致高配、大金融一致低配数据来源:Wind、港交所、开源证券研究所 异动经纪商在食品饮料、房地产等板块有一定分歧数据来源:Wind、港交所、开源证券研究所 3、风格配置:2021年异动经纪商整体较其他经纪商,偏好高Beta、高换手、高动量、小市值的个股 2021年因子收益分化明显:整体上看,高Beta、小市值、高换手、高动量的个股在2021年的涨幅更高。按照上一章节剥离得到异动经纪商在行业上的特征,我们如法炮制在风格上进行相同的验证。从图中可以看到,异动经纪商相对非异动经纪商,更偏好高Beta、高换手、高动量、高波动、高估值、小市值的个股。 2021年主要因子的累计收益:高Beta、小市值、高换手、高动量表现较好数据来源:Wind、港交所、开源证券研究所 2021年异动经纪商整体较其他经纪商,偏好高Beta、高换手、高动量、小市值的个股数据来源:Wind、港交所、开源证券研究所 4、热门股参与度:异动经纪商在年内N倍股参与度高于其他经纪商 在近期我们发布的报告《复盘N倍股:夜空中最亮的星》中,详细复盘了2021年N倍股的股票特征与上涨路径。2021年无疑是结构分化巨大的一年,热门概念股频出。为此我们针对341只年内N倍股通过在上涨路径阶段内的持股数量变化,来刻画异动经纪商的参与度,具体方法如下: (1)对每只年内N倍股,得到年内最低价和最高价日期,即上涨路径阶段; (2)对于每个经纪商,计算每只N倍股在年内上涨路径内每日的持仓波动。对日期t,单只个股在单个经纪商的持仓波动计算公式如下: 分别对单只个股,计算其在单个经纪商上,在上涨路径时间段内的平均持仓波动。 (3)分别按照地域、机构属性、是否异动经纪商统计经纪商在年内N倍股的参与度。 下图为年内N倍股参与度在经纪商属性上的特征表现:整体来看,券商系的参与度高于银行系;外资系参与度高于中资系;异动经纪商参与度大幅高于其他类型的经纪商。 2021年内N倍股参与度:异动经纪商参与度远高于其他经纪商类型数据来源:Wind、港交所、开源证券研究所 表格为年内N倍股参与度前十五名经纪商,其中八家异动经纪商中参与度从高至低分别为瑞信(95.54%)、美林(86.01%)、摩根斯坦利(80.44%)、高盛(78.29%)、 JP摩根(77.11%)、瑞银(72.88%)、中金(72.44%)、盈透(58.56%)。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我们本文定义的八家异动经纪商外,法国巴黎银行(91.62%)和中信里昂(91.62%)在年内N倍股的参与度也较高。 年内N倍股的参与度(前十五):异动经纪商中参与度从高至低分别为瑞信、美林、摩根斯坦利、高盛、 摩根大通、瑞银、中金、盈透数据来源:Wind、港交所、开源证券研究所 5、换手率和涨跌幅:异动经纪商相对持仓波动越大,个股涨幅越高,换手率越高 在上文中,我们通过计算年内热门个股的持仓波动,进而衡量经纪商在这些个股的参与度。本小节我们改变视角,从个股视角出发衡量经纪商在陆股通标的中的持仓波动及年内涨幅,以期探寻异动经纪商在其中的影响。具体方法如下: (1)计算每只个股在不同经纪商的持仓波动,并进行排序值转化:由于单只个股被陆股通经纪商持有的水平不同,为了更好的衡量单只个股在不同经纪商的持仓波动,我们对每只个股在不同经纪商持有波动进行排序处理。假设000001.SZ(平安银行)该只个股,被100家经纪商所持有,这100家的持仓波动分别记为s1,s2,…,s100,我们对其进行排序值处理,将原始持仓波动值转化rank(s1)/100,rank(s2)/100,…,rank(s100)/100。 (2)分别对每只个股计算“异动经纪商”与“非异动经纪商”持仓波动的均值,并进行做差,从而衡量每只个股在2021年异动经纪商的相对持仓波动。 我们对陆股通个股按照异动经纪商的相对持仓波动从小到大分为五组,分别计算各组2021年平均换手率和2021年涨幅。从下图可以看到:随着异动经纪商相对持仓波动增大,该组个股的平均换手率提升,2021年个股涨幅增加。换而言之,异动经纪商的参与度提升,个股换手率提升,推高了股价涨幅。 异动经纪商相对持仓波动越大,该组个股的平均换手率越高,2021年个股涨幅越高数据来源:Wind、港交所、开源证券研究所 (第一组为异动经纪商的相对持仓波动最小的一组,第五组为异动经纪商的相对持仓波动最大的一组) 6、选股能力:异动经纪商在持仓变动因子表现优秀 在前期的报告《北上资金行业配置的双轮驱动力》中,我们详细介绍了持仓变动因子。本小节我们将测试持仓占比因子与持仓占比变动因子在各类型经纪商上个的选股能力。我们对经纪商分为:银行、异动经纪商、其他券商(券商系经纪商剔除异动经纪商后的其他券商)。2021年以来,北上持仓占比因子整体遭遇了较大回撤,而异动经纪商持仓占比变动因子表现依然优秀,这体现出异动经纪商整体较好的调整能力。 选股因子:北上持仓占比因子今年以来遭遇较大回撤资料来源:开源证券研究所 选股因子:异动经纪商持仓占比变动因子今年表现依旧优秀资料来源:开源证券研究所 总结:八家异动经纪商行为与内地机构资金行为更为一致 — 本文我们通过“禁假外资”事件,独辟蹊径从龙虎榜视角出发,得到我们认为的与内地机构行为较为一致的八家异动经纪商。 为了解析这八家异动经纪商较其余经纪商的行为差异,我们从六大维度进行解析,整体来看: (1)持股数量与规模:异动经纪商的持股广度大,这八家的平均持股数量远超其他分类下的统计,且持仓市值较券商系高。 (2)行业配置:异动经纪商较非异动经纪商,在2021年在基础化工、建筑材料、煤炭、石油石化、电子等板块上一致高配;在银行、非银金融、计算机等一致低配;在食品饮料、房地产等有一定分歧。 (3)风格配置:异动经纪商相对非异动经纪商,更偏好高Beta、高换手、高动量、高波动、高估值、小市值的个股。 (4)热门股参与率:异动经纪商参与度大幅高于其他类型的经纪商。八家异动经纪商中参与度从高至低分别为瑞信、美林、摩根斯坦利、高盛、 JP摩根、瑞银、中金、盈透。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我们本文定义的八家异动经纪商外,法国巴黎银行和中信里昂在年内N倍股的参与度也较高。 (5)换手率与涨跌幅:随着异动经纪商相对持仓波动增大,该组个股的平均换手率提升,2021年个股涨幅增加。换而言之,异动经纪商的参与度提升,个股换手率提升,推高了股价涨幅。 (6)选股能力:异动经纪商在持仓变动因子表现优秀。2021年以来,北上持仓占比因子整体遭遇了较大回撤,而异动经纪商持仓占比变动因子表现依然优秀,这体现出异动经纪商整体较好的调整能力。 风险提示:本文的统计基于历史数据,市场未来可能发生重大改变。...
中国国家版权局要求数字音乐产业各方协力维护数字音乐版权秩序,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签署独家版权协议。中国国家版权局微信公众号“国家版权”昨天(6日)发布新闻稿,称中国国家版权局昨天在北京约谈主要唱片公司、词曲版权公司和数字音乐平台等,要求各相关方协力维护并构建音乐版权良好生态。新闻稿称,国家版权局强调各唱片公司、词曲版权公司、数字音乐平台应采取符合音乐传播规律、合理原则和国际惯例规则的授权模式,应通过保底金加实际使用量分成模式结算,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签署独家版权协议。当局要求各相关方完善内部版权管理制度,授权音乐作品应当曲库目录明确、版权权属清晰,维护音乐作品著作权人和相关权利人合法权益。当局也强调,应优先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数字音乐产业各方之间的版权纠纷;积极探索新场景、新业态音乐作品授权使用机制;建立符合市场需求的数字音乐版权运营模式。新闻稿称,由于音乐作品版权问题较为复杂、作品应用场景多样,以及过去的授权模式不够完善等多种因素,数字音乐产业各方版权关系需进一步进行规范。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曾于去年7月发布公告,责令腾讯及关联公司采取30日内解除独家音乐版权、停止高额预付金等版权费用支付方式、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上游版权方给予其优于竞争对手的条件等恢复市场竞争状态的措施。...
过渡期四年以来,资管行业可谓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大变化,比如打破刚兑深入人心、理财产品首现净值跌破1、理财子公司在摸索中前行、非标规模一降再降,等等。2022年伊始,大资管行业正式翻开了崭新的一页。2018年4月27日,由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下称资管新规)。资管新规过渡期已于2021年年底结束。过渡期四年以来,资管行业可谓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大变化,比如打破刚兑深入人心、理财产品首现净值跌破1、理财子公司在摸索中前行、非标规模一降再降,等等。这些重大变化预示着,在2022年开启的新时代,资管行业将继续往哪个方向航行。资管回归本源,打破刚兑深入人心过渡期四年,市场见证了各类资管产品的频繁违约,多层嵌套、结构复杂的资管产品在资管新规落地之前普遍存在,但随着去刚兑、去嵌套的推进,在新规过渡期间,券商资管、私募基金、信托产品等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违约现象。究其原因,一是宏观经济进入下行周期;二是资管新规改变了整个大资管行业的游戏规则,规则切换势必造成一定冲击,新规则本身也将容纳更多的违约行为,过渡期的设置正是为了让市场适应新的规则。与此相对应的是,投资者教育问题、产品运作中的信息披露问题、违约后的责任认定问题,其重要性越来越凸显。尤其是嵌套资管产品运作链条上的各相关方的责任认定问题异常重要,《九民纪要》的推出为相关资管纠纷提供了重要参考。过渡期内的相关案例中,出现了产品到期不再刚兑、投资者自行承担后果的案例,信托通道承担100%违约责任的案例,代销银行赔偿投资者全部本金和利息的案例,等等。随着违约现象的常态化,监管政策的完善以及持续的投资者教育,资管回归本源,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理念正逐步渗透,被投资者一点点接受和理解。银行理财公司成立,在摸索中前行银行理财公司的成立和发展,无疑是新规后大资管行业最重要的变化。“资管新规”从监管政策层面首次明确要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主营业务不包括资产管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资产管理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2018年12月,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随后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专门针对银行理财公司的规范文件,对产品销售、净资本管理和流动性管理等作出规定,并且在2021年5月发布的《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中首次启用了“理财公司”这一名称,不再用“理财子公司”。2019年6月,建信理财成为第一家成立并开业的银行理财子公司,拉开了理财子公司批筹设立的新篇章。第一批理财公司开业已有两年多,这些经历了完整会计年度的理财公司开业之后也逐步盈利。截至目前,全市场已有29家银行理财公司获批筹建,包括25家银行理财公司和4家中外合资理财公司,其中22家已获批开业。净值型理财占比突破86%,银行理财首现净值跌破12002年第一只银行理财产品问世至今,我国银行理财业务已经走过了20年历程。以“资管新规”为分水岭,此前,银行凭借资金池和刚兑两大利器迅猛成长,直至资管新规问世,刚兑时代结束,净值化时代开启。过渡期四年,也是理财产品进行净值化改造的重要时期。进展总体有序推进,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银行净值型理财占比达86.56%。但改造之路并非一帆风顺。从理财机构的角度看,主要是理财产品独立运作和估值技术的采用,真假估值问题几乎伴随着净值化改造的整个过程,这也是机构和监管博弈的焦点之一。过渡期间,银保监首次对“净值型理财产品估值方法使用不准确”行为进行了处罚。随着过渡期的结束,过渡期内的“优惠政策”失效;另一方面,新会计准则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推出,监管对估值方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并趋于严格。从理财客户的角度看,过渡期间,部分投资者收到老产品提前清退的通知,投资者不仅见证了保本理财的退出;由于债券市场的波动,投资者还首次见证了银行理财产品出现净值跌破1,即理财产品出现浮亏或实际亏损的情况。养老理财试点启动,四家试点机构已发售产品近年来,养老话题在整个社会中的重要性逐步凸显,养老金融也随之迎来大发展。转型中的银行理财紧跟市场节奏,及时切入养老领域,银行理财机构一直呼吁相关政策及早出台。2021年9月10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结合国家养老金融领域改革试点区域,选择“四地四家机构” 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目前,四家机构的养老理财产品已经正式对外发售,相关地区的投资者可以从相应银行渠道购买到“正版”养老理财。信托业艰难转型,资产规模仍在下降信托行业是资管新规之后面临转型任务最重的行业之一,通道和非标这类主营业务被持续压缩,房地产又深受调控政策的影响。过渡期内,针对信托行业的监管规范之多、要求之严格,相比其他资管子行业更甚。过渡期内信托行业发生了巨大变化,受到经济下行和房地产调控的影响,信托产品乃至信托机构的风险事件较为集中,一些前期发展激进的信托公司暴露出严重问题,除了新时代信托、新华信托两家公司被监管明确接管外,四川信托资金池爆雷、安信信托大规模风险暴露等,都成为市场焦点。其他信托公司也在不同程度上出现信托产品逾期违约的现象。整个行业来看,过渡期间内,信托行业在资产规模下降和结构调整的道路上前行。2021年二季度,信托行业资产规模出现了新规以来的首度回升,随后又开始下降。与此同时,业务结构在持续调整,标品信托和服务类信托作为监管引导的转型方向近年来出现快速发展。公募基金规模首次突破25万亿,私募证券基金大发展资管新规落地后,大资管市场朝着标准化、净值化的方向发展。在发展直接融资的监管导向之下,银行理财、信托资金、保险资金通过直接或与基金公司合作等方式,越来越多地参与到证券市场中去。截至2021年11月底,我国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规模合计25.32万亿元,再创新高并首度突破25万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也出现大发展,规模从2020年底的3.77万亿元,增至2021年11月末的6.10万亿元。与此同时,投资者越来越多地借道公募基金进入权益市场,权益市场涌入更多资金。截至2021年末,权益类基金发行规模达8.46万亿元,逆势增长32%,占比由2018年末的18%,增至38.03%。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规模大缩水,非标现裁员潮新规落地之前旧模式中的相关机构、业务、人员,在新规过渡期内都出现了巨大调整。以通道业务为主的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持续大幅收缩,截至2021年11月底,证券公司及其资管子公司的管理规模约8.3万亿元,相比于2017年初的高点18万亿,累计降幅高达54%;基金子公司存续资产规模顶峰时期一度达到10万亿,随后一路压缩,2021年6月向下突破3万亿,截至11月底降至2.5万亿元。规模收缩的同时,这些资管机构的部门、人员也在进行相应调整,中小型券商和基金子公司非标从业人员的离职和裁员潮,是新规过渡期内一大突出现象。另一方面是向主动管理业务的转型改造。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全市场共有260只大集合产品完成了公募化改造,总规模突破千亿,而券商资管申请公募牌照也是新规后的另一大趋势。保险资管新规出台,大资管标准再对齐2020年3月,《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保险资管作为大资管领域的重要参与者,进一步与其他资管机构统一标准,明确私募定位,并且明确可以面向高净值个人,为投资者提供了又一个选择。基金投顾试点政策出台,财富管理方式生变基金行业虽然大发展,但一直以来存在投资者获得感不强的问题。证监会2019年10月正式下发《关于做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开启国内公募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工作。基民的投资方式乃至整个财富管理方式,正悄然生变。截至目前,试点政策已过两周年,有60家机构分批次获得基金投顾试点资格。试点机构围绕基金投资和服务开展了一系列探索,投顾生态也逐渐形成。截至2021年7月,基金投顾合计服务资产逾500亿元,服务投资者约250万户,平均每位投资者的投资金额为2万元。有关监管部门认为,基金投顾的试点初步达到了预期效果。理财代销、导流不再随意,互联网平台遭遇“最严营销监管”一直以来,互联网平台利用自身的流量优势来营销金融机构的各种产品,包括借贷、理财、基金、保险、信托等,并且在监管空白或灰色地带之间与金融机构开展了一些合作,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金融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等问题。资管新规及配套文件并未对此进行详细规定,但近年来,监管部门陆续出台相关要求,对互联网平台的营销行为作出严格限制,此前在银行理财的代销渠道中被排除在外,2021年最后一天,央行发布了《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对此作出系统性规定,将代销、导流等行为均纳入监管,被视作“最严营销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