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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萝卜章!上海信托一产品4.5亿未还 被骗细节在此
发布时间:2019-04-24 07:43 来源:中国经营报

  导读:一审判决书显示,铭鼎地产辩称,涉案贷款的发放涉嫌诈骗和私刻公章等犯罪行为,上海信托在审批发放贷款的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对资金流向没有监管导致借款被挪作他用,本案应当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上海信托圈)

(上海信托圈)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一、二审判决书。

  本是再正常不过的借款纠纷,却因为借款方的当庭“招供”平添迷雾。

  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二审民事判决书。

  根据判决书,2014年、2015年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托”)通过一款名为“上海铭鼎贷款单一资金信托”的产品,累计向铭鼎(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鼎地产”)发放信托贷款7.77亿元。不过,融资方铭鼎地产在庭审过程中自称,涉案担保文件等多份贷款相关材料系伪造。这么说的目的是什么?

  记者调查了解到,融资方实控人目前已因骗取贷款罪等罪名被判。信托产品名义上的担保方长沙市城市建设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城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担保文件里的公章与其公章字体存在明显区别,产品成立之前相关方亦与长沙城建无任何接触。

  4.5亿本金待偿

  中国裁判文书网3月份公布的上海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分别做出的,(2017)沪民初6号、(2018)最高法民终814号民事判决书,案、(以下简称“一审判决书”“二审判决书”),判决时间分别为2017年12月22日、2018年12月28日。

  一审判决书显示,2014年3月27日,上海信托与铭鼎地产签订《上海铭鼎贷款单一资金信托信托贷款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贷款合同约定,总金额不超过8亿元,总期限为35个月,从2014年3月28日至2017年2月28日止,各笔贷款具体期限以贷款凭证为准。上海信托于2014年3月、6月、12月,2015年1月、3月、9月,分6笔共计向铭鼎地产发放贷款7.77亿元。

  根据一审判决书,2016年底,铭鼎地产未按约支付当期利息。在此情况下,2017年2月,上海信托与铭鼎地产签订《信托贷款合同之补充协议3》一份,将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总期限延长至52个月,从2014年3月28日至2018年7月28日止。但,2017年年3月初,铭鼎地产未按约定支付A类利息。

  在此背景下,上海信托于2017年3月31日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铭鼎地产银行存款人民币6.094亿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记者注意到,二审判决书显示,铭鼎地产需要偿还的贷款本金为4.525亿元,另外,铭鼎地产还需要支付的资金包括利息、复利、罚息等。

  铭鼎地产的“套路”

  记者注意到,(2017)沪民初6号民事裁定书提到“第三人为申请人提供了人民币6.094亿元的信用担保”,但担保人在上海信托与铭鼎地产金融借款纠纷中的担保职责,在一审、二审判决书中并未提到,仅二审判决中提到“借款人股东长沙市城市建设开发公司出具的《完工担保函》及《资金支持函》”。

  这或许缘于因上述7.77亿信托贷款逾期而浮出水面的骗贷案。

  一审判决书显示,铭鼎地产辩称,涉案贷款的发放涉嫌诈骗和私刻公章等犯罪行为,上海信托在审批发放贷款的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对资金流向没有监管导致借款被挪作他用,本案应当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铭鼎地产提交了《完工担保函》《资金支持函》各一份,以此证明该两份函件是伪造的,本案贷款涉嫌违法犯罪。

  近日长沙城建方面向记者证实,上述材料均系伪造。

  此外,二审判决书显示,铭鼎地产还提到,根据案涉贷款合同约定,贷款下发的先决条件是铭鼎地产要向上海信托出具已缴纳不低于2.16亿元的土地款结算票据复印件,但铭鼎公司实际仅缴纳了5000万元土地款,其提交的土地款结算票据亦系伪造。

  铭鼎地产称,铭鼎地产原实际控制人卢某为非法占有铭鼎地产资金,伪造相关文件,以铭鼎地产名义向上海信托申请贷款并挪作他用,贷款过程中涉及到诈骗罪、骗取贷款罪及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等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已对卢某涉嫌骗取贷款罪立案侦查。

  本报记者从长沙城建方面了解到,目前卢某涉嫌骗贷的相关案件已作出一审判决,卢某已经被判刑,但其提起了上诉,目前相关判决文书尚未公布。

  记者注意到,铭鼎地产实为“挂靠”在长沙城建名下。

  2018年12月3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吴文超受贿、贪污二审刑事裁定书显示,吴文超2011年3月至案发任长沙城建党委副书记、经理,全面负责城建开发公司所有行政、业务工作。

  原审认定,2012年初,郑某和卢某1欲挂靠长沙城建投标上海市宝山区罗店大型居住区项目,被告人吴文超予以同意。2012年6月,被告人吴文超代表长沙城建与郑某、卢某1签订了《罗店大型居住社区经济适用房三期项目合作开发建设协议》,后根据合作开发建设协议的约定,长沙城建在上海市成立了铭鼎(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商资料显示,铭鼎地产成立于2012年6月,为长沙城建全资子公司。长沙城建为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全资子公司,为全民所有制公司。

  长沙城建方面回复本报记者称,铭鼎地产是以长沙城建的名义成立的,但是长沙城建并不是其实际控制人。

  就相关问题,记者多次致电铭鼎地产年报中所留存的电话,均未成功。长沙城建方面向本报记者透露,铭鼎地产目前已停止运营。

  风控乱象

  那么,融资方铭鼎地产以及名义上的担保方长沙城建是否有实力通过上海信托风控审核,并获得7.77亿元的巨额贷款呢?

  工商资料显示,铭鼎地产注册资本1000万元,长沙城建注册资本5138万元。

  据本报记者调查了解,长沙城建早在2013年前后就开始通过民间借贷大规模融资,并且在2015 年前后,已有多笔民间借贷出现违约。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民作出的(2018)湘0111民初1347号事判决书显示,原告为自然人王某,被告为长沙城建。原告称,被告为购买土地于2014年分4次向原告借款50万元,年利率15%,借款期限为一年,然而2015年5月到期后,被告分文未还。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系被告公司职工。2013年4月23日,被告向原告等职工下发一份《通知》,通知内容:公司拟向职工借款总额度为5000万元。借款期限暂定两年,年利率为15%(不含税,按单利计算),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2015年4月21日,被告向原告等职工下发了《通知》,通知内容:还款顺序按先退休后在职、先急用后缓用、先小额后大额、先还贷后还现的方式办理;想继续保留的最多再给一年,利息本次付清,原则上不再转本。

  颇值得一提的是,长沙城建与问题缠身的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房集团”)亦存在交集。

  工商资料显示,长沙城建历史名称有“中房集团长沙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长沙总公司”。

  中房集团旗下公司曾卷入号称当时北京最大非法集资案“华融普银案”之中。

  2016年7月份澎湃新闻相关报道显示,北京法院迄今审理的最大非法集资案“华融普银案”7月6日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开庭审理。在庭审中,华融普银的8名高管及单位直接责任人员被公诉机关指控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该公司共涉及3000余名投资人55亿元资金。

  据公开资料,打着央企中房联合集团招牌的华融普银案爆发于2014年,北京警方在2014年6月介入调查,当时中房方面即澄清与华融普银没有股权关系。

  据工商资料,中房集团联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由147家企业共同出资建立,其中含有“中房”字样的企业超过120家,排名第一的即为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

  就长沙城建与中房集团的关系,本报记者致电中房集团方面,得到的回复是,“没有关系”。

  但长沙城建方面则回复称“我们曾经加入过他们公司,后来退出来了。”

  记者注意到,长沙城建与中房集团之前目前依然存在交集。工商资料显示,中房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国天诚(集团)总公司与长沙城建同时为中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就相关问题,记者分别致电致函上海信托,截至发稿,上海信托回复称,不方便透露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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