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家创业板公司欲“逆向借壳”?创始人辞职、减持,接盘方买买买! 1月14日晚间,创业板上市公司东方通公告,正在筹划可能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的事项,公司股票自1月15日起停牌。 东方通当前由张齐春、朱海东、朱曼实际控制,张齐春与朱海东系母子关系,朱海东与朱曼系夫妻关系,三人合计持有15.7%的股份。不过,除了张齐春外,朱海东、朱曼均未在董事会之中,公司当前的董事长是东方通之前收购标的微智信业原实控人黄永军。 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情况是,张齐春、朱海东近期已有所减持且有进一步减持的意向,而黄永军则在不断的增持。一增一减,一进一退,再加上1月14日晚间这份可能易主的公告,不禁让人产生联想,先注入资产再取得实控权的“逆向借壳”把戏,会发生在这家创业板上市公司身上吗?要知道,借壳是创业板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创始人家族或生退意 张齐春出生于1939年2月,当前已经79岁。张齐春在1997年一手创立了东方通的前身东方通有限,并经过诸多波折最终登陆创业板。朱海东跟随母亲创业多年,但近年来对东方通的参与度却较低,结合近期减持的架势,接班的可能性不大。 朱海东出生于1967年10月,今年50岁,大学专业为外贸英语。1990年,刚刚大学毕业不久的朱海东进入广州四通公司做职员,当时的张齐春担任了北京四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二者从名称上看存在关联但具体关系不详。1992年,张齐春出任北京丰台高科技园区通科技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朱海东同步进入该公司做销售工作。1997年,张齐春创立东方通有限,朱海东同步进入担任财务部主管、融资部主管。 但是,朱海东在2003年就离开了东方通有限,并在随后不久独立门户创办了北京东方锐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当前状态为吊销。创业太顺利的朱海东在2007年9月开启求职之路,最初加盟了罗德公共关系顾问有限公司,2009年5月起任职于北京长策天成公关策划有限公司。从求职经历上看,朱海东更倾心于公关策划类,与东方通主营业务相差甚远。张齐春早前也曾对媒体表示,他(朱海东)有自己喜欢的职业。 在东方通上市前夕,朱海东还是回到了母亲的身边,是创始人股东之一同时是公司董事会成员。但是,朱海东始终未参与至经营层面,未担任高管任何职务。朱海东的妻子朱曼2004年进入东方通有限,其后任职多在公司中后台层面(行政、人力)等,在上市之际同样担任的董事职务。 2014年1月28日,东方通正式登陆创业板。此时,张齐春持股18.71%并担任董事长一职,朱海东持股4.17%,朱曼持股0.14%,三者合计23.02%,限售期36个月。上市四年以来,张齐春、朱海东一股未增,朱曼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加了83万持股。同时由于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的实施,在去年减持开启之前,张齐春、朱海东的持股比例被稀释至13.9%、3.1%,朱曼的持股比例为0.71%,合计17.7%。 2016年10月,朱海东董事任期届满离开董事会,朱曼获得续任。但到了2017年10月,朱曼因个人原因辞去所有职务。同时,张齐春也因为要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逐步实现公司管理团队的新老更替的原因辞去了董事长一职(仍为董事),接棒者正是黄永军。 创始人家族的减持之路在2017年9月开启。 东方通当时公告,张齐春、朱海东计划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554.06万股,占总股本的2%。根据相关规定,这已是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可以做到的顶格减持。二人行动亦相当迅速,在2017年11月13日~11月17日之间通过6笔大宗交易卖出了这2%的股份,买入方营业部均为中金公司上海分公司,合计成交金额达到8203万元。 此番减持后,张齐春、朱海东二人合计持股比例降至14.99%,朱曼一直没有减持。到了2017年12月15日,张齐春、朱海东再发减持预披露,拟六个月内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的股份,减持节奏颇为紧凑。 若按最高标准减持完毕,张齐春、朱海东二人合计持股将降低至11.99%,加上朱曼也才12.7%的股份。与此同时,东方通董事长黄永军却披露了增持计划,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将达到10.31%,与实控人的持股差距较为接近。 逆向借壳是否会上演? 一增一减、一进一退之间,一盘“逆向借壳”的大戏或许即将来临,黄永军会成为东方通新的实际控制人吗? 在张齐春、朱海东大举减持之际,黄永军披露了自己的增持计划。2017年10月31日,东方通收到黄永军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公司价值的认可,计划增持以更好的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具体为,黄永军拟在2017年11月1日起的六个月内增持不低于1000万股(占总股本的3.61%)。 黄永军的行动亦非常迅速,其发起设立的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招信智赢点山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2017年11月13日至15日期间迅速增持1.02%,2017年11月17日至21又马不停蹄的增持了1%,已经累计增持了2.02%。当前,黄永军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东方通股份已经达到了8.74%,完成增持计划之时的持股比例将会是10.31%。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黄永军此番增持的这部分股份,疑似来自于张齐春、朱海东。前面已经提及,张齐春、朱海东通过6笔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买方营业部均为中金公司上海分公司。而根据公告,黄永军的信托计划也曾在2017年11月17日通过大宗交易买入了272.68万股,当天,张齐春、朱海东通过大宗交易卖出数量同样为272.68万股,且价格均为14.5元/股。 由此可推断,黄永军信托计划所在营业部为中金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大宗交易买入了554.06万股,通过竞价交易买入了4.35万股,共计558.41万股。这一数量和公告数据一致,基本可以确定张齐春、朱海东所减持股份是被黄永军接手。 当前,黄永军直接持股部分为6.72%,绝大多数来自于此前的非公开发行。在这项交易中,东方通使用募集资金收购了黄永军的微智信业,黄永军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成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并在之后不久入驻董事会。 2016年5月,东方通非公开发行事项获得证监会的核准批文。根据最终方案,东方通向黄永军、朱曼、长安平安富贵东方通资管计划、平安汇通星通资本定向投资4号资管计划发行了2285.23万股,募集资金8.25亿元,5.81亿元用于收购微智信业100%股权,剩余部分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在此项交易中,黄永军出资3.35亿元认购了928.64万股(后经转增及少量直接增持,黄永军的直接持股数量升为1857.29万股,占总股本的6.72%)。 在此次非公开发行之中,东方通使用募集资金5.81亿元收购的微智信业,正是黄永军旗下公司。微智信业成立于2003年,是国内大数据信息安全产品及解决方案厂商。2009年,微智信业吸收黄永军为新股东。在被东方通收购前,黄永军持有微智信业56.7%的股权,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黄永军等人承诺,微智信业2015-2017年实现的扣非净利润将分别不低于4150万元、5400万元和7000万元。2017初,黄永军等人又延长承诺期限,微智信业2018年扣非后净利润需不低于7000万元。微智信业已在东方通占据重要的位置,2016年4月26日实现合并报表,当年纳入收入1.13亿元,占总额的34.8%;纳入净利润5374.86万元,占比48.26%。而由于东方通之前另一并购标的惠捷朗科技的业绩未达预期,在2017年,微智信业对东方通业绩的贡献率或将继续提升。 至此,已可看到一条清晰的路径:黄永军先将资产注入微智信业,通过认购定增成为仅次于实控人的第二大股东,随之进驻董事会,担纲董事长,再进一步通过隐蔽方式接手实控人持股。与此同时,东方通实控方也在极力配合,辞职、减持的动作不断,此次又筹划易主事项,逆向借壳的戏码或将上演。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不论你是债主,还是债权人,这个消息你必须关注了! 今天(1月17日)上午,新华社播发了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债务纠纷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 从1月18日开始,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夫债妻还”、“妻债夫还” ,在很大程度上将行不通了!你在借钱给别人的时候,要搞清楚这是他个人在向你借钱,还是“夫妻俩”在向你借钱! 该司法解释明确规定: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该司法解释将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这是2017年2月以来,短短11个月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债务”的第二次司法解释,其修订的方向都是:要树立生存权益高于债权的理念,保护婚姻关系中的“守法者”和“弱者”。 比如在网上笔者看到这样一个案例: 一个女孩自述说:她的爸爸和妈妈因为感情淡泊分居多年,爸爸在外地生活,经常更换女友,也不给他们母女生活费,基本上不联系。但她的妈妈一直不愿意离婚,希望自己的丈夫有一天“倦鸟知还”。在10多年的僵持状态中,夫妻双方各自买了房子。 后来丈夫因为破产,无法支付房贷和其他债务,而这些房贷和债务其实跟妻子无关。最后丈夫消失了,银行和债权人找到妻子要求还款,于是母女俩的世界坍塌了,即便是省吃俭用的卑微生活也无法维持了…… 其实生活中这样的“渣男”、“渣女”还有不少,背着妻子或者丈夫赌博,欠下巨额债务。还有的夫妻感情淡泊之后,联系第三方虚构巨额债务,让丈夫或者妻子帮着还款,事实上构成了诈骗和“合法的抢劫”。 所谓“夫债妻还”或者“妻债夫还”,主要依据是200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当时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益。但在过去10多年的实践中,出现了大量不合理的案例。2017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做了第一次修订,当时增加了以下内容(粗体部分):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18年1月的这次最新修订,彰显“生存权益高于债权的理念”,不仅仅不支持“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还把“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中“双方未共同认可的部分”剔除出了“夫债妻还”或者“妻债夫还”的范围。 也就是说,当你借钱给一个已婚人士的时候,一定要判断一下这笔钱他可能用于什么,即将用于什么;这笔钱是借给他个人的,还是借给他家庭的。如果他是炒房子、包二奶、给父母买房子、个人奢侈消费、赌博吸毒等,如果他还不起钱,你是无法找他的配偶要钱的。除非你让他们夫妻俩一起在借条上签字,表明共同承担债务。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就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解释共4条,于18日起施行。这个仅有4条的司法解释,主要目的只有一个,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夫妻共同签字即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解释》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程新文:从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角度,明确和强调了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以及其他共同意思表示形式(如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基本原则。 程新文表示,作为《解释》的开篇规定,强调夫妻共同债务形成时的“共债共签”原则,具有引导民事商事主体主动规范交易行为,加强风险防范的深刻用意。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程新文:这种制度安排,一方面,可以从债务形成源头上尽可能杜绝夫妻一方“被负债”现象发生,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避免债权人因事后无法举证证明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对于保障交易安全和夫妻一方合法权益,都具有积极意义。 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今天发布的司法解释中,最高法还明确了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举债,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程新文:也就是说,在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未约定归各自所有,或者虽有约定但债权人不知道该约定的情况下,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未具名举债的夫妻另一方认为该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证明责任。 程新文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精神,婚姻作为夫妻生活的共同体,在处理日常家庭事务的范围内,夫、妻互为对方代理人,享有家事代理权。基于此,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承担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如何界定,最高法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统计局有关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城镇居民家庭消费种类主要分为八大类,分别是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医疗保健、交通通信、文娱教育及服务、居住、其他商品和服务。家庭日常生活的范围,可以参考上述八大类家庭消费,根据夫妻共同生活的状态和当地一般社会生活习惯予以认定。也就是说举债用于上述家庭消费,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大额债务需债权人举证夫妻共同负债 相对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实践中还存在大量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这类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司法实践中的争议和认定难度都比较大。今天发布的司法解释,对这一类债务的认定标准进行了明确。 《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程新文:也就是说,当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的债务,尤其是数额较大的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畴时,认定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债权人能否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债务的负担系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的,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程新文表示,这一举证证明责任的分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也与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规定相一致。通过合理分配举证证明责任,可以有效平衡债权人和债务人配偶一方的利益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 程新文:这条规定与《解释》第一条相呼应,从合同相对性原则出发,强调在夫妻一方具名举债的情况下,当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范围时,尤其是大额债务,债权人主张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否则由其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以此引导债权人在债务形成时尽到充分的谨慎注意义务,避免事后引发纷争。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同债。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同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四条第四条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
原标题: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关于中融信托嘉润30号、嘉润31号兑付完毕的公告 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资本”)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合作的嘉润30号、嘉润31号信托计划已于2018年1月16日兑付完毕。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5年12月,中融信托与云南资本及其关联方开展合作,设立“嘉润30号”及“嘉润31号”信托计划,向云南资本及其关联方合计发放15亿元信托贷款。计划于2017年12月15日到期。已陆续兑付了6亿本金及利息。由于云南资本及其关联方资金调拨等原因,不能在协议期限内全额清偿该笔款项。对此双方高度重视,并积极会商,双方同意延期到2018年1月19日前兑付。因此,该事项不是违约事件,是经双方协商认可的延期支付。云南资本与中融信托于2018年1月15日共同发布《公告》,向信托受益人就延期兑付做出安排,确定最迟于2018年1月16日兑付剩余本金及利息。云南资本认真履行公告承诺事项,已按期于1月16日上午将剩余全部款项支付到信托账户专户,保证了投资者的权益,至此该信托计划全部执行完毕。 云南资本是2011年8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省属国有独资公司,2016年改组为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目前注册资本103.4亿。自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国有资本运营的主要平台,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抓手,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载体”核心功能,积极参与国资国企改革与脱困,主动发挥资本运营功能,积极培育和孵化新兴产业,是云南省部分国有股权的持股主体、价值管理的运作载体和产融结合的桥梁纽带。 近年来,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快速健康发展,根据2017年12月快报数据,资产总额774亿元;净资产219亿元;实现利润总额9亿元。 云南资本将谨遵“守合同、重信用”原则,积极与各合作伙伴精诚合作,认真对待每一个伙伴、珍惜每一项合作,实现合作共赢。 云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6日 ...
市场期盼已久的同股不同权公司,有望在今年正式登陆港股。 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1月16日出席亚洲金融论坛透露,港交所计划在2018年春节后尽快推出同股不同权新经济公司来港上市的第二轮细则咨询,“争取六至八周内完成咨询,2018年6月初所有规则要求能够公布,最快在6月底接受相关公司的上市申请。所有的工作都在紧锣密鼓进行。” 同时,他表示,港交所已积极与这类新经济公司进行频繁接触和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从而确保在即将推出的细则咨询中可以有的放矢,“将很多问题反映出来,而非闭门造车。一些生物科技公司,或者美国同股不同权公司也有各自不同的情况。” 对于港交所是否与阿里巴巴、京东来港做第二上市进行过接触,他坦言,针对个别公司不便评论,并指出,吸引海外上市的公司来香港进行第二上市是港交所提出的三项上市改革措施中的一项,“每个公司上市的需求不一样,有的为了融资,有的可能出于战略考虑。作为市场平台的提供者,我们主要是把路铺好,搭建起市场框架,明确具体的规则。” 事实上,1月8日,在香港浙商联合会成立仪式上,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已经正式向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抛出了“橄榄枝”,并直言“我现在希望阿里巴巴能回到香港上市”。 从未降低对小股东的保护 一直以来,香港市场对于引入采取不同投票架构的新经济公司存在诸多争论,担忧主要集中于引入这类公司后,是否会削弱香港市场对投资者的保护。 对此,李小加强调,香港市场的特点就是有一系列的保护小股东以及公共股东的措施,港交所接受同股不同权的公司上市,并无改变现有的对小股东的保护措施,“以前有些公司是通过投资、家族控制、国企实现了控股股东的地位。在新经济公司中,通过特别股权安排使公司创始人及核心团队同样获得大股东的地位。如果投资者觉得这些公司的股权制度安排不公平,可以自由选择是否投资这些公司。” 根据港交所此前发布的文件显示,吸纳采取不同投票架构的公司来港上市十分必要。目前,116家在美国作第一上市的中国内地公司中,有33家采纳了同股不同权的股权架构,这些公司的合计市值占所有美国上市的内地公司市值的84%。这33家公司中有18家正是香港市场迫切盼望的资讯科技公司。 去年12月15日,港交所宣布将在主板上市规则中新增两个章节,列出有关尚未有收入的生物科技公司和采用“不同投票权架构”的新经济公司来港上市的规则框架,并将修改第二上市的相关规则,方便更多已在主要国际市场上市的公司来港进行第二上市。 根据港交所公布的文件表示,不同投票权架构公司的预期最低市值须达100亿港元,若市值低于400亿港元,须通过于上市前的完整财政年度录得10亿港元收入的较高收入测试。未有收入公司若根据《主板规则》新增的生物科技公司适用章节申请上市,预期最低市值须达15亿港元。 香港投资基金公会主席柏智伟(Arthur Bacci)指出:“市场忧虑的是,一旦有更多市场开始接受同股不同权,各个市场会争相降低对公司治理水平的要求,令全球的标准降低。”他认为,港交所应在建议方案中增加相关的风险因素,包括有哪些工具或机制来保障投资者利益,以及香港是否有具体时间表引入集体诉讼机制等。 事实上,港股市场在上世纪70年代曾兴起双重股权制度,即AB股制。当时数家英资公司包括会德丰、太古、怡和等均发行B股,每股有2票至10票的投票权,以确保管理层的控制权。但其后港交所在1989年修例,取消B股上市。 2018年或推出A股衍生品 随着A股纳入MSCI指数的临近,有望带动大量的国际资金流入A股,从而催生市场对于海外A股衍生品的需求。 李小加表示,当下天时地利人和,希望今年有机会推出A股衍生产品,“今年(2018年)是一个很好的机会,随着A股加入MSC,市场对于海外A股衍生品也有巨大的需求。” 同时,他透露,推出相关产品必须满足两个条件,首先,取决于内地与香港监管机构达成监管共识,并形成相应的协助机制,“目前两地证监会已经达成了谅解备忘录,推出衍生品的必要条件已经达到了。” 去年年底,中国内地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签署了《有关期货事宜的监管及执法合作备忘录》,取代双方于1995年签订的备忘录。最新签署的这份《备忘录》内容涉及双方在跨境衍生品、期货交易所、期货经营机构及从业人员等方面的监管协作、执法合作及信息交流。 其次,李小加指出,推出离岸A股衍生品的充分条件就是内地A股期货市场的发展,“在2015年市场进行了一些调整。由于海外A股衍生品的相当一部分交易在内地市场,需要等待内地A股期货市场恢复原有活力,再推出离岸A股衍生产品,这是内地证监会的一贯立场。” 目前,国际投资者主要通过新加坡的富时中国A50指数期货来进行风险管理。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翻查新交所的数据显示,截至去年11月底,该指数期货仍是新交所旗下所有衍生品中最活跃的产品,11月的成交量达到730万手,同比增加14%。 2006年9月,新加坡交易所率先推出了富时中国A50指数期货,以沪深两市按流通比例调整后市值最大的50家A股公司为样本。该指数以美元标价进行实时交易结算,这是首只直接以A股股指为标的的境外衍生产品。 债券通日均成交量近40亿元 自去年7月开通的债券通交出了一份不俗的“成绩单”,此次李小加首次公开披露相关的交易数据,“今年以来日均交易额约为30亿-40亿元,相比之下去年的日均成交额则约为25亿元。目前债券通已占海外共同投资中国债券市场增量的30%。在推出短短6个月内,债券通已经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同时,他指出,沪港通、深港通刺激了整体股票市场的成交量,是市场交投更为活跃的催化剂,“2016年港股每日成交金额约为680亿港元,去年增加至880亿港元,今年以来的日均成交金额甚至达到了1360亿港元。” 香港金融发展局主席史美伦1月16日在出席亚洲金融论坛时表示,互联互通机制的成功凸显了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地位。她指出,截至去年10月,通过沪港通、深港通南下资金达到3.3万亿港元,北上资金则有4.5万亿元,“相信未来会有更多互联互通项目推出,包括ETF通、债券通南向交易等。” 对于市场关注的ETF(交易所买卖基金)何时纳入互联互通机制,李小加坦言,2018年在ETF纳入互联互通标的方面有新的进展,是两地市场的共同心愿,但是“魔鬼还在细节中”。 “最主要的是两地市场之间,以及内地市场与内地交易所、清算结算公司之间的技术、制度、系统上的衔接问题亟须解决。两地监管层、交易所和清算结算公司,各方要共同找出以上问题的解决办法。对这些细节问题的讨论并非易事,但大家共同心愿就是能够把ETF纳入到互联互通,并且越快越好。”他坦言。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知情人士向彭博表示,2017年,高盛集团的大宗商品部门利润下滑75%,创下了该公司上市以来的最差表现使其落后于竞争对手摩根士丹利。 高盛的大宗商品部门一直受到关注,去年二季度,高盛公布的财报显示,该公司商品部门二季度业绩创下该公司上市后最差表现。 这引发了高盛内部对该部门的非正式审核。多名高管离职,其中包括高盛全球大宗商品负责人Gregory Agran。 去年四季度,由于终结了天然气交易,高盛商品部门盈利好于前两个季度。高盛将于周三公布第四季度业绩,而摩根士丹利将于周四公布业绩。 高盛股价今日上涨0.54%。 华尔街见闻此前提到,去年二季度,在普遍的不景气中,高盛成为华尔街大行中交易部门表现最差的一家。高盛当时给出的解释是,具有“挑战性”的宏观环境是造成FICC业务重挫的主要原因,“特点是波动水平偏低、客户活动偏低和总体上困难的做市条件。” 当时,多位投行人士表示,高盛FICC业务表现差,跟高盛的产品组合有关系,高盛的产品组合比较复杂,客户的类型也比较复杂,导致了高盛对市场的波动依赖性比较强。 FICC部门曾经是投行的吸金部门,最繁荣的时候曾经为投行贡献过一半的利润。 但是到了2015年底这一局势发生了变化。摩根士丹利在当时就表示FICC繁荣的已经过去了,该业务板块的缩水不是简单的周期性问题,而是结构性的。该行甚至在内部纪要中表示,要把该业务板块协调成一个对于目前的市场来说合理的可信的规模。2015年年末,摩根士丹利从FICC砍掉了1200个职位,相当于该业务板块职员的25%。 高盛也曾缩减FICC板块,2013年开始,高盛陆续在这个部门砍掉10%的职员。但是该部门仍然保持有庞大的交易,包括巨大的商品板块。这也是在同样的市场环境下,高盛的FICC业务下降如此之快的原因之一。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新任发审会上任已经三个月,腥风血雨还在继续。 刚过去的一周,8家上会,只有3家成功过会,有 2家临阵脱逃,一家是直接终止审核,一家说自己还有东西要核查。自上任以来已经安排102家企业上会,仅59家通过,过会率仅57.84%。 要说企业去IPO这件事,除了看自身实力,中介机构也很重要。因此,在IPO过程中,选择一个活好的中介机构尤为重要。 从新任发审会上任后的表现来看,之前表现出色的券商实力依然够硬,中信证券、中信建投等大型券商的通过率都不差;从会所和律所的表现来看,规模越大并不意味着过会率越高。 /01/ 13家券商过会率100%,华泰联合5过5最耀眼 首先来看一下在新任发审会上任后,保荐券商的通过率情况。 在新任发审会上任以来,表现最亮眼的无疑是华泰联合,上会5家,均成功过会;此外,中信建投上3家过3家的表现同样出色 值得一提的是,在券商保荐成功率100%的14家券商中,10家券商仅上会1家公司,其服务质量是否真的过硬,仍需关注后续表现。 上会数量居前的中信证券、招商证券和广发证券表现也都不差,招商上7过6,中信上7过5,广发上6过5。 数据来源:choice,读懂新三板研究中心 /02/ 四家会所过会率100% 接下来再来看看会所的。 会所方面,过会率100%的四家会所服务的上会企业并不多,最多的也只有两家。服务新三板企业最多的瑞华会计事务所表现不错,上7过6,过会率85.71%。 做的越多,通常意味着犯错也越多。上会企业最多的立信则是上21,只有12家过会,过会率57.15%;天健则是上15过8,过会率也只有53.33%。 看来,并不是做的项目多,就代表实力真的过硬! 数据来源:choice,读懂新三板研究中心 /03/ 15家律所过会率100%,上会最多的国浩通过率55% 最后看看律所的。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上会5家通过5家,表现相当不错;北京大成律所和湖南启元律所也是上会2家都成功过会。 上会企业数量最多的北京国枫律所是上11家过7家,过会率63.64%;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是上11家过6家,通过率54.55%。 显然,与会所一样,律所也并不是越大就表示越强。 数据来源:choice,读懂新三板研究中心 看了这些,想要IPO的企业们是不是心里已经有了心仪的合作伙伴呢?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1月12日,A股上市公司二三四五在回复深交所问询函时,披露了公司消费金融业务坏账的真实情况。二三四五2.69亿元应收款项的实际回款金额仅为183万元,占该等应收款项金额的比例仅为0.68%。这是怎么回事呢? 2.7亿坏账528万“卖掉” 2017年12月30日,二三四五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转让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拍卖、询价、竞争性谈判、招标等市场方式或经资产评估后将部分应收款项(账面原值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因已100%计提了坏账准备,账面净值为0)转让给具有相关资质的且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机构。 换句话说,二三四五欲将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坏账”挂牌卖掉。 公告称,二三四五全资子公司曲水汇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曲水汇通”)已于近日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人民币2.69亿元的债权。广西广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广西广投”)作为依法成立具有不良资产收购处置业务资质的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公开摘牌方式取得曲水汇通的拟转让债权。 公开资料显示,广西广投成立于2016年10月21日,注册资本10亿元,注册地为南宁市。经营范围为资产管理及处置,企业并购及债务重组服务,从事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咨询,财务咨询、投资咨询、法律咨询及风险管理咨询。 2017年12月27日,曲水汇通与广西广投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转让价款为人民币528.3万元。截至公告披露之日,广西广投已将本次转让价款汇入曲水汇通指定账户,本次应收款项转让事宜已经完成。 二三四五认为,本次转让事项对公司2017年的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降低公司应收款项的管理成本和催收成本,促进公司业务更好的开展。 事实上,该事件也从二三四五的股价上反映了出来。公告前二三四五股价为5.8元/股。元旦过后震荡上扬,截至1月11日,二三四五盘中最高价为6.93元/股,较公告前上涨近20%。 明天财讯发现,如果以账面原值2.69亿元计算,这次转让价较其缩水51倍。如此巨大的差距引起了深交所的问询,深交所要求二三四五对转让部分应收款项相关事宜做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 借出2.7亿收回183万 1月12日,二三四五针对深交所的问询函发布公告回复了相关事宜。 公告称,二三四五公司通过“2345贷款王”金融科技平台开展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本次转让的应收款项系公司在开展上述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中,已由公司受让的贷款(包含本金和利息),并且借款时间已超过4个月(含4个月)。 据了解,本次转让的应收款项涉及的债务人是已通过“2345贷款王”平台实名认证、互联网风控模型审核及持牌金融机构审核、从而获得持牌金融机构发放的信用消费贷款的个人用户。因“2345贷款王”平台仅提供面向个人的500-5000元的消费金融产品,本次转让的部分该等应收款项账面原值共计2.69亿元(该等应收款项100%计提坏账准备对应的期间为2017年7月30日至2017年11月27日),涉及的笔数超过18.51万笔。 二三四五还称,在应收款项发生逾期后,尽管公司或公司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已多次通过短信、电话等远程方式进行过催收,但相关债务人的继续履约意愿或履约能力较低。根据公司对历史数据的统计,借款时间超过4个月(含4 个月)的应收款项的实际回款率极低。 截至本次应收款项转让事宜完成之日,该等应收款项的实际回款金额仅为183.11万元,占该等应收款项金额的比例仅为0.68%。本次应收款项实际转让价格为人民币528万元,将计入公司2017年营业外收入,同时核销坏账准备人民币2.69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自二三四五发布回复深交所问函的公告当日,股价就开始下跌。截至1月15日,二三四五两个交易日股价大跌逾8%,收盘价为6.21元/股,市值212.14亿元。 去年损失利润近4亿元? 二三四五的主体公司为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是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01年07月24日,上市日期为2007年12月12日。主营业务为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软件外包服务业务。 二三四五三季报显示,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持股14.85%。曲水信佳科技有限公司为第二大股东,持股14.06%。两者持股比例相差不大。 相较于2017年才转换跑道切入互金业务的A股公司,二三四五凭借互联网出身的基因优势,早于2014年互金业务刚刚方兴时即开辟了业务第二战场——平台网贷。2014年8月,二三四五贷款王平台上线(早期名称为“随心贷”),平台公司载体为上海二三四五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数据显示,二三四五2015年互金业务实现销售收入913万元,利润亏损731万元。2016年,互联网金融服务实现销售收入2.06亿元,净利润1.11亿元。 据《第一财经》报道,2017年上半年,二三四五就有计提1.24元亿坏账准备,相当于吞噬了2016年全年的互金业务利润。加上这次公告中的2.69亿元坏账准备,又将2017年上半年实现的2.39亿元互金净利润吞噬。合计影响2017年互金业务利润近4亿元。 二三四五的这种情况,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整个互联网金融的业态。不断扩大的业务规模,意味着同比例产生同样规模的呆坏账,一旦业务规模扩张触碰到了行业天花板,这一盈利模式就会出现问题。只有当业务规模产生的利润大到足以覆盖前期业务沉淀的坏账,才能保持现金流和盈利为正。 互金监管风暴来袭 去年被市场认为是互金监管元年。2017年4月,先是银监会发布了《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监管部门清理整顿现金贷,并制定了一份包含429家企业在内的现金贷相关平台排查名单。 随后,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补充说明》,明确针对“利率畸高”、“实际放款金额与借款合同金额不符”等特征,要求各地区整治现金贷。 2017年12月1日,央行、银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严格从准入牌照、年化利率、砍头息、贷款用途、融资渠道、助贷模式等多个方向提出了明确合规要求。此外,各地的监管细则也在陆续出台。 这一次席卷而来的监管风暴形势,比以往任何一次都更为严峻。原本体量排在第一梯队的多家现金贷平台纷纷暂停放贷,转而调整产品利率、改变业务方向。一些助贷机构则调整与消金平台的合作模式,不再触碰授信、风控等核心环节。一些体量较大、杠杆率即将超标的持牌机构,也在紧锣密鼓的推进增资事宜。 比如,2017年12月,有部分京东金条用户反馈金条不能提现的情况。京东金融方面解释称,受到新政影响,金条按照监管要求加强了多头共债风险的防控,可能会有个别用户借款受到限制。同年12月18日,蚂蚁金服宣布,为继续支持场景化的消费金融健康发展,即日起将对旗下蚂蚁小微、蚂蚁小贷两家小贷公司增资82亿元,将其注册资本从现有的38亿元,大幅提升至120亿元。 尽管有众多“前车之鉴”,如e租宝被查、钱宝网实控人自首等,但仍没有阻止上市公司进入互金业务的热情。资料显示,自2017年以来,A股市场先后有多家公司转型或加注互联网金融业务。在全球资本市场上,中国金融科技公司登陆的案例也越来越频繁。去年10月趣店成功于纽约所上市,同年11月,和信贷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 业内人士表示,虽然互金行业正处在监管重拳出击的风暴之下,但实际上是在朝着理想的状态发展,因为监管设立了规范后互金行业会更健康有序地发展。未来互金公司有望在产品品类、消费场景拓展、消费信用贷类型等方面取得突破。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导读 委托贷款、私募基金等通道被堵,通过金交所渠道投向非标准债权融资兴起,包括“委托债权投资”、非公开“定向债券投资”。二者皆是通过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摘牌构建直接或间接“类委托贷款”关系。 委托贷款新规后,非标准债权的融资通道遭全方位封堵。资金饥渴将转向哪些通道解决? 有资管机构人士表示,委托贷款新规后,资产管理通过委托贷款通道对接非标业务无法继续,不少通道方在跟信托公司合作,走信托贷款通道。 此外,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多个消息源独家获悉,委托贷款被封锁后,部分地方金融资产交易所提出新的委托贷款替代方案,即通过委托债权投资、非公开定向债券投资这两个融资工具投向非标准债权。 其中,部分资产管理机构和融资企业要求,需形成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能够办理抵押,并且成本可控。而上述两种产品模式均可实现抵质押办理,并已在多家金融机构落地,某银行2017年通过定向投资工具放款近100亿元。 委托贷款、私募基金等通道被堵 集合资管计划,私募基金对接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等通道相继被封堵。 1月5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对银行委托贷款的当事人职责、资金来源、渠道、资金用途、风险管理等内容提出明确限制。1月11日,21世纪经济报道独家报道,证券监管机构向非银机构发布窗口指导意见,不得新增参与银行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等贷款类业务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参与上述贷款类业务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自然到期结束,不得展期。 1月12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在其官网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禁止了三种不属于私募基金投资范围的活动。其中包括“通过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借贷活动的”。 此前,私募与委托贷款合作业务中,委托贷款、私募可以互为对方通道。该备案意味着,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等作为私募产品备案的机会将被剔除。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获悉,包括股权类、证券类、其他类等私募基金,实际上从2017年就已不能再投向债权类项目,特别是房地产委托贷款等早已无法开展。债权类项目,只有少数获得其他类牌照的私募能做。 从资金端而言,很多资产管理产品投向非标准债权的通道被封堵。从资产端来看,一些公司获得较低成本资金的通道也被封堵。 两种 “类委托贷款” 模式兴起 在此情况下,通过金交所渠道投向非标准债权融资兴起,包括“委托债权投资”、非公开“定向债券投资”。二者皆是通过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摘牌构建直接或间接“类委托贷款”关系。 此前,部分理财、券商资管等产品已对融资人完成尽职调查并审批过会,但委托贷款新规发布后,已不能通过委托贷款融资。 所谓“委托债权投资”,本质是通过金融资产交易所构建类似委托贷款的关系。“委托债权投资”的交易结构是,融资人向地方金融资产交易所申请挂牌,申请通过“委托债权投资”形式进行融资,然后由资产管理产品、单一法人客户委托银行分支机构、信托公司等进行债权投资摘牌,银行分支机构或信托公司对其办理抵质押后,在交易所进行摘牌交易。 “委托债权投资”之外,是“非公开定向债权投资”。该交易结构为,融资人在金融资产交易所挂牌,申请通过“非公开定向债权投资”进行融资,资管产品或单一法人客户对该债权投资摘牌,直接构建债权债务关系,资管产品管理人或单一法人客户办理抵质押。 风控与催收 上述非公开融资的操作模式中,融资人通过金交所进行交易结算账户、融资人账户设置托管、监管和监管操作。 其中,金交所仅承担通道角色,催收由融资人自行完成。若融资到期,融资方未按期向融资人偿还投资本金和利息,资管产品管理人、单一法人客户等融资人向融资方和保证人催收,以自身名义直接追偿。 这两种模式的优势在于,可以形成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能够办理抵质押,适合银行的表外融资需求,成为银行“非非标”融资的通道。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某金融资产交易所透露,上述两种通过金融资产交易所通道投向非标的模式中,委托债权投资、定向投资工具已经获得监管部门批复,通过了两次交易所清理整顿验收合格,构建了依法合规的债权债务关系。 在这一模式中,资管产品或单一法人机构内部审批后,金交所将这一业务做通道业务处理。目前,两种融资均已在多家银行机构实操落地,并办理抵押。上述金交所透露的数据显示,2017年某银行理财采用定向投资工具放款接近100亿元。 但是,在地方交易所、“去通道”严监管之下,这一模式是否合规仍存疑。 一方面,通过金交所通道为非标融资的融资方,仍需符合银行的表内授信客户标准要求,在风控尺度上并无突破。 另一方面面临金融监管风险。目前,金交所、金交中心的监管重点是严禁互联网平台与金交所合作的收益权转让拆分模式,禁止由一行三会监管的金融资产通过交易所直接交易等。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郭树清。中新社记者 张勤 摄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权威访谈) ——专访银监会主席郭树清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银行业资产规模占我国金融资产总量的80%以上,在经济改革与发展中的地位举足轻重。新年伊始,本报记者独家专访了银监会主席郭树清。 记者: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请问为何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列为首要战役? 郭树清: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金融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全面系统的论述,构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们做好金融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以超常的预见力和深邃的洞察力,很早就提出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2017年,根据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金融管理部门从同业、理财、表外业务三个领域入手,开展了多个专项治理和综合治理。经过共同努力,银行业资金脱实向虚势头得到初步遏制,金融内部的杠杆率持续降低,有100多家银行主动缩表。在全年新增贷款12.6%的情况下,银行业总资产只增长8.7%,增速同比下降7.1个百分点,相当于在向实体经济多投入的同时少扩张约16万亿元。同业资产负债自2010年以来首次收缩,同业理财比年初净减少3.4万亿元。银行理财因增速大幅下降而少增5万多亿元,银行通过“特殊目的载体”投资少增约10万亿元。表外业务总规模增速逐月回落,总体呈现收缩态势。交叉金融产品的野蛮生长趋于停止。 当前,我国金融体系的风险总体可控,但由于多种原因,仍然处于风险易发多发期,面临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银行不良资产反弹压力较大,相当多金融机构内控机制不健全,影子银行存量依然较高,违法违规金融行为还时有发生,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不健康现象和国际上的各种不确定因素都可能对金融体系形成冲击。由此构成的“灰犀牛”和“黑天鹅”隐患威胁着我国的金融稳定。由于金融在经济中具有核心地位,金融风险的突发性、传染性和危害性非常强。一旦发生大的系统性金融动荡,就会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甚至会干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达成。因此,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首位,是战略思维、辩证思维和底线思维的体现。 记者:下一步银行业防范化解风险的重点是什么?在方式方法上要注意什么问题? 郭树清:根据中央要求,攻坚战的目标是要使宏观杠杆率得到有效控制,金融结构适应性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明显增强,硬性约束制度建设全面加强,系统性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围绕上述目标,银行业要加强对各类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努力促进形成金融和实体经济、金融和房地产、金融体系内部三个方面的良性循环。为此,需要着力降低企业负债率,抑制居民部门杠杆率;严格规范交叉金融产品,继续拆解影子银行;清理规范金融控股公司,有序处置高风险银行业机构;深入整治各种违规金融行为,坚决打击各种非法集资活动;继续遏制房地产泡沫化倾向,主动配合地方政府整顿隐性债务。 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习近平总书记不仅提出了战略目标,也对方法论作出深刻阐述。我们要结合银行业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从全局上进行整体谋划。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必须在保持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化解各类金融风险。要抓住主要矛盾,找准切入点。坚持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项一项抓落实。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幕后工作,同时也要注重公开透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警示,发挥好监管处罚的威慑作用。2017年,银监会共作出3452件行政处罚决定,在全系统形成强监管、严监管的氛围,银行业合规经营意识明显有所提升。 记者: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监管部门将如何进一步提高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 郭树清: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的天职,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2017年,银监会着力推动银行业回归本源、专注主业、优化服务。全年境内新增贷款13.98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增1.2万亿元。其中,用于小微企业贷款、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涉农贷款和基础设施行业贷款同比分别增长15.1%、42.3%、9.6%和15.7%,有力支持了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切实增强了对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 今年,要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与地方和企业的联系协调,推动结构调整和兼并重组,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继续发挥好债委会作用,抓住“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通过多种方式加快处置不良资产,推动企业降杠杆。提升差异化服务能力,有力支持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和创新驱动等重大战略的实施。进一步做实普惠金融,继续改进小微、“三农”金融服务,精准支持脱贫攻坚。积极推广绿色信贷,积极探索科创企业金融服务模式。深入整治违规收费行为和官商作风,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记者:党的十九大对深化改革作出了重大部署,也提出更高要求,下一步银行业改革方向是什么? 郭树清:通过这些年的改革开放,我国银行业的股本结构多元化已基本实现,国有银行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已经达到较高水平。五大商业银行全部实现整体上市,各类股东遍布海内外。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的股权结构中民营资本占比分别达到43%、55%、86%。当前的主要问题是规范的股东管理和公司治理没有同步跟上。既存在股东不作为、不到位,从而导致“内部人”控制问题;也发生了少数股东乱越位、胡作为,随意干预银行正常经营的问题。有的股东甚至把银行当作自己的提款机,肆意进行不正当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少数不法分子通过复杂架构,虚假出资,循环注资,违规构建庞大的金融集团,已经成为深化金融改革和维护银行体系安全的严重障碍,必须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深化银行业改革的重点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首先要加强股权管理和董事会建设。要厘清股权关系,开展股东履约和依法履职情况评估,加强对股东的穿透监管,大力整治隐形股东和股权代持现象。强化董事履职评价、考核和问责,提升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能力,同时要进一步发挥好监事会的作用。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现代银行制度,把党的领导嵌入公司治理结构之中。与此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银行业机构体系,促进金融市场体系健康发展,通过整治同业业务,统一资管产品监管标准,把更多资金以规范形式引导到多层次股本市场和债券市场。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银监会系统打算怎么干? 郭树清: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关键要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在银行业系统加强党组织的政治建设,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好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队伍头脑。2017年,银监会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了严格实行公私分开的意见和履职回避办法,开展了纪律专题教育,进行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集中曝光和专项整治。我们还根据实施情况,修订了监管履职问责办法,加强对监管者的再监督。去年,我们对重大风险事件中暴露出来的监管履职不尽责不到位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共问责党组织11个,工作人员69人,其中局级干部7人。对更多的相关人员采取了约谈和提醒等批评教育方式。同时,我们也大力提倡为担当者担当、为尽职者免责,鼓励开拓创新、干事创业。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2018年我们将更加深入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党的建设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自觉,增强工作本领,锤炼过硬作风。坚持依法监管、严格监管、公正监管、廉洁监管。切实以管党治党的“严紧硬”改变监管工作的“宽松软”,为打好防范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