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一重磅消息突袭互联网金融圈:互金专项整治小组将对互联网平台与各类交易所的合作进行清理整顿。 不少互金平台都通过与各类金融资产交易所合作的形式以解决大标资产的问题,这一突然的整顿要求,让涉及此类业务的平台瞬时愕然。除了网贷平台,蚂蚁金服、腾讯、京东金融、苏宁金融等一线互联网金融巨头也将受到波及。 据报道,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下发了《关于对互联网平台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从事违法违规业务开展清理整顿的通知》(整治办函[2017]64号)(下称《64号文》),列出了多项违规风险点,并提出对于7月16日以后仍继续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开展违法违规业务的平台,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互金平台变道金交所业务“量大、人多、结构复杂” 而在交易场所的资产,一般包括不良资产、信贷资产、信托、保险、实物资产、私募债权等,涉及范围广,项目金额也可以很大。为了解决大标的合规问题,不少P2P网贷平台纷纷布局交易所,将大额业务通过金交所进行包装,希望以此实现合规要求。 不过,金交所本身投资人非常有限,经过金交所包装的资产还要回到平台上销售,在这个过程中,就出现了多种“违规”的行为。 业内人士表示,“将资产拆分,变相突破200人私募上限,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未向投资者披露信息和提示风险等成为这种模式的主要合规风险。” 自去年《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以来,更多的资产被赶到交易场所,“而且呈现量大、人多、结构复杂的特点。”业内观察人士表示,风险累积不容忽视,也经常有人对此进行警示,但互金行业对大标的需求掩过了对风险的感知。 业内人士表示,最近依然有网贷平台设法将房贷、供应链资产等大标资产,通过绕道至金交所的方式,实现继续发大标资产的目的。 整改的界限在哪?绝大多数都违规? 此次的《64号文》整改通知中,虽罗列合作业务的一些风险点,但对整改核心要点“违法违规行为”并没有明确定义。那么,违法违规业务的界限在哪? 目前,关于地方交易场所的监管文件,业内主要参考依据在于“国发[2011]38号”和“国办发[2012]37号”两份文件。而据此,“绝大多数应该都是违规!” 业内人士薛洪言表示。 但也有平台认为,《64号文》对需整改的业务缺乏明确的定义,还有值得商榷的空间。“我们目前正在和金交所沟通,一起研究什么是违法违规发行?这里面还需要定义清楚。”深圳一平台表示。 业内人士周治翰指出,《64号文》具体指出了目前市场上主要存在的三种违规操作类型:包括一些交易场所将权益拆分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或以 “大拆小” “团购” “分期” 等各种方式变相突破200人限制;一些产品无固定期限、资金和资产无法对应,存在资金池问题;一些产品未向投资者披露信息和提示风险,甚至将高风险资产进行包装粉饰,向不具备风险承受能力的中小投资者出售。 捷越联合创始人马天帅也认为,《64号文》中表示停止涉嫌突破红线的违法违规行为,但具体哪些是涉嫌突破的行为?现阶段是否有符合监管的合作类型?还需要进一步明确。 “互联网金融与交易场所合作的违法违规业务与监管的初衷背道而驰,增添行业的不稳定性风险。整顿通知的下发,有利于互联网金融平台厘清风险,对于扫清行业风险有一定程度的促进作用。”中再融合伙人兼副总裁侯君表示。 业内也有人认为,互金企业想通过金交所对资产分割来绕过监管,继续做大额业务,将难以继续。 “互金平台和金交所双方在面向普通投资人的产品合作上应该没有太多合作空间了。”薛洪言表示,在限定人群且符合交易场所私募产品投资人适当性管理的前提下,在特定产品上还有一定的空间,只不过业务规模与现在相比会有大幅的下降。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随着北京的产业结构不断优化调整,非首都功能加速疏解,消费在稳增长过程中起到的引擎作用被不断强化。然而,连续多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居全国之首的北京,在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后,也需要根据新需求调整服务及商品供应。7月6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北京市发改委获悉,日前北京首个综合性促消费文件《关于培育扩大服务消费优化升级商品消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意见》提出了促进消费发展的23方面45条措施,力促北京的服务消费和商品消费并重发展,总消费规模持续扩大。《意见》提出,到2020年,北京将实现最终消费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达70%左右。至此,北京居民的消费生活方式有了新的基调,消费供给新格局敲定。 “自2006年以来,北京市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投资,十年来消费率不断提高,2015年达到63%,高于投资率26个百分点,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接近七成。”市发改委副主任燕瑛表示。而且,北京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连续多年居全国之首。2015年,北京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1万亿元;而去年,包括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在内,北京市总消费达到了约2万亿元。可见,在拉动北京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消费的主力军地位已被固化下来。 “目前,北京已经进入商业结构性调整的关键期,尤其在疏解非首都功能全面加速的阶段,北京需要一个方向性的顶层设计,为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从业者明确发展路径。”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贸易系主任洪涛直言,此前,北京虽然早早就将消费放在重要位置进行规划,但是更多的还是去追求量,追求交易额、总规模的增加,但随着消费需求的变化,消费供给在转型升级过程中也必须要将质量和效益放在重要位置,同时,北京原有的商业业态结构也必须要进行调整,结合新技术和新需求提供有效的业态供给。 北京商报记者梳理发现,近几年北京消费供给结构变化,商品消费增速逐渐趋于稳定,服务消费持续保持较快增速,占比逐步上升并占据主导地位,是总消费增长的新增长点。数据显示,今年1-5月服务消费占总消费的比重达到54.5%,医疗保健、教育文化和娱乐、交通及通信呈现出较好增势,分别增长17%、13.3%、10.1%,基本形成了以服务消费快速增长为主的消费结构。而本次《意见》也根据服务、商品消费需求的新变化分别以培育扩大服务消费、优化升级商品消费两个层面,为文化、健康、养老、旅游、体育等多个领域服务、产品供给确定了具体鼓励方向。 不过,洪涛也提出,目前,北京对于满足外来消费群体和境外游客的特色消费供给相对不足、特色不够突出,业态也不新颖;而对于本市居民来说,社区提供的小幅服务还不能充分、完善地满足需求,在北京经济结构调整升级过程中,特别是在疏解批发市场、治理“开墙打洞”等工作进行后,如何用新业态去补位,避免供给“留白”,都需要尽快摸索后形成经验,并以此来完善商业网络布局。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近日,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全国首个网贷平台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规范指引——江苏省网络借贷平台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规范指引(草案)(下文简称“草案”)。草案明确平台是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责任主体,平台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时应经被收集者同意。 草案指出,网贷平台应当制定明确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工作制度,比如数据中心管理制度、技术规范、操作指南等制度规定,平台要采用已告知的手段和方式直接向出借人或借款人收集信息,不得采取隐蔽手段或以间接方式收集个人信息。 草案提及,平台如需将出借人或借款人信息转移或委托于其他组织和机构,要向出借人或借款人明确告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转移或委托的目的、转移或委托个人信息的具体内容与使用范围、接受委托的个人信息获得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附:江苏省网络借贷平台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规范指引(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省网络借贷平台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促进全省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适用于网络借贷平台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规范建设。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个人信息,是指网络借贷平台开展业务,通过网络收集、存储、传输、处理和产生的个人及其行为相关的各种电子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出借人、借款人以及从第三方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出借人及借款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比如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行为轨迹等。 第四条 网络借贷平台个人信息安全保护遵循目的明确、权责清晰、公开告知、个人授权、安全保障的原则,坚持个人信息保护与平台发展相互融合促进的理念,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建设、安全与运营的关系,全面保障本机构数据及个人信息安全。 第二章 机构职责 第五条 网络借贷平台是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责任主体。 第六条 网络借贷平台应当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相关规定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开展信息系统定级备案和等级测试,系统安全等级须达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规定二级及以上。 第七条 网络借贷平台应当建立完善的防火墙、入侵检测、数据加密以及灾难恢复等网络安全设施和管理制度,采取完善的管理控制措施和技术手段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健运行。 第八条 网络借贷平台应当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出借人与借款人信息采集、处理及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一) 网络借贷平台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二) 网络借贷平台应当妥善保管出借人与借款人的资料和交易信息,不得删除、篡改,不得非法买卖、泄露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 (三) 网络借贷平台应当记录并留存借贷双方上网日志信息,信息交互内容等数据,留存期限为自借贷合同到期起5年; (四) 网络借贷平台及其资金存管机构、其他各类外包服务机构等应当为业务开展过程中收集的出借人与借款人信息保密,未经出借人与借款人同意,不得将出借人与借款人提供的信息用于所提供服务之外的目的; (五) 网络借贷平台在中国境内收集的出借人与借款人信息的储存、处理和分析应当在中国境内进行。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网络借贷平台不得向境外提供境内出借人和借款人信息。 第九条 网络借贷平台应当建立信息科技管理、科技风险管理和科技审计有关制度,每年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评估,接受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信息安全检查和审计。 第十条 网络借贷平台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监管机构及行业协会报告。 第十一条 网络借贷平台应当制定明确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工作制度,比如数据中心管理制度、技术规范、操作指南等制度规定,明确实施标准和操作流程,加强培训,强化内部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并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专业队伍建设。 第十二条 监管部门及行业协会要求的其他个人信息保护工作。 第三章 操作规范 第十三条 网络借贷平台在使用信息系统对个人信息进行处理时,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一) 目的明确——处理个人信息仅用于网络借贷中介服务,不扩大使用范围,不在出借人及借款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改变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 (二) 权责清晰——明确个人信息处理过程中相关方的权利和职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落实各方责任,并对出借人及借款人个人信息处理进行全过程记录,以便于追溯; (三) 公开告知——对出借人及借款人应当尽到告知、说明和警示的义务。以明确、易懂和适宜的方式如实向出借人及借款人告知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范围、个人信息保护措施等信息; (四) 个人授权——处理个人信息前要征得出借人及借款人主体的授权同意; (五) 安全保障——采取适当的、与个人信息遭受损害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相适应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保护出借人及借款人信息安全,防止未经个人信息管理者授权的检索、披露及丢失、泄露、损毁和篡改个人信息。 第十四条 网络借贷平台在对于出借人及借款人信息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 明确收集信息的目的; (二) 明确出借人及借款人信息的收集方式和手段、收集的具体内容和留存时限; (三) 明确出借人及借款人信息的使用范围,包括披露或向其他组织和机构提供其个人信息的范围; (四) 明确出借人及借款人信息的保护措施; (五) 明确出借人及借款人提供个人信息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六) 明确出借人及借款人不提供个人信息可能出现的后果; (七) 如需将出借人或借款人信息转移或委托于其他组织和机构,要向出借人或借款人明确告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转移或委托的目的、转移或委托个人信息的具体内容和使用范围、接受委托的个人信息获得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八) 网络借贷平台要采用已告知的手段和方式直接向出借人或借款人收集信息,不得采取隐蔽手段或以间接方式收集个人信息。 第十五条 网络借贷平台对于出借人及借款人信息处理,不得违背收集阶段已告知的使用目的,或超出告知范围对个人信息进行加工。 第十六条 网络借贷平台对于出借人及借款人信息处理,应当保证加工处理过程中个人信息不被任何与处理目的无关的个人、组织和机构获知。 第十七条 网络借贷平台对于出借人及借款人信息处理,应当详细记录对个人信息的状态,如个人信息主体要求对其个人信息进行查询时,网络借贷平台必须如实并免费告知是否拥有其个人信息、拥有其个人信息的内容、个人信息的加工处理状态等内容,除非告知成本或者请求频率超出合理的范围。 第十八条 网络借贷平台对于出借人及借款人信息转移,应当不违背收集阶段告知的转移目的,或超出告知的转移范围转移个人信息。 第十九条 网络借贷平台向其他组织或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管机构、存证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短信服务商、技术外包服务商、电子签章等,转移出借人及借款人信息前,应当评估其安全处理个人信息的能力,并通过合同明确该组织和机构的个人信息保护责任,确保转移过程中,借款人及出借人信息不被合同明确的组织和机构之外的任何个人、组织和机构所获知。 第二十条 网络借贷平台对于出借人或借款人信息删除,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留存期限的前提下,若出借人或借款人有正当理由要求删除其个人信息时,平台应及时删除个人信息。 网络借贷平台破产或解散时,若无法继续完成承诺的个人信息处理目的,需删除个人信息。 网络借贷平台因删除个人信息可能会影响执法机构调查取证时,采取适当的存储和屏蔽措施。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指引由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明确: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基协发〔2014〕1号)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否则,不得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活动。” 夹层基金(MezzanineFund)是杠杆收购特别是管理层收购(MBO)中的一种融资来源,它提供的是介于股权与债权之间的资金,它的作用是填补一项收购在考虑了股权资金、普通债权资金之后仍然不足的收购资金缺口。在国内目前采用的术语MBO基金,实际上指的就是夹层基金。由于MBO交易中融资渠道是多样化的,融资结构是分层次的,不同的资金来源、进入方式、收益率要求、偿还方式等都是不同的,所以统称为MBO基金是不准确的。 夹层基金的基本特征 管理层收购的支付方式是全现金收购,而非换股收购,所以收购融资至关重要。在一项典型的MBO融资结构中,资金来源包括三个部分: 1、购买价格的10%由管理层团队提供,这部分资金形成了购并完成后重组企业的股本资本。 2、购买价格的50-60%由银行贷款提供,这部分资金形成了高级债权,有企业资产作抵押,一般是由多家银行组成的银团贷款。 3、30-40%的购买资金由夹层基金提供。 夹层基金的本质是一种借贷资金,它提供资金和收回资金的方式与普通贷款是一致的,但在企业偿债顺序中位于银行贷款之后。因此在购并融资中,银行贷款等有抵押的融资方式属于高级债权,夹层基金则属于次级债权。在杠杆收购融资中非常著名的垃圾债券,也是一种提供次级债权资金的方式,和夹层基金的作用是一样的,不过由于20世纪90年代以后垃圾债券市场出现了信用危机,目前西方杠杆收购中次级债权资金主要来自夹层基金。 夹层基金的作用 夹层基金介入一项MBO交易,减少了交易融资对高级债权资金和股权资金的需求,并提高了银行贷款等高级债权资金的安全度,因为企业资产抵押系数(企业固定资产等抵押资产价值/银行贷款)提高了,使得MBO交易容易取得银行贷款。另外夹层基金的介入,也增加了MBO交易对股权资本提供者的吸引,因为夹层基金选择投资项目有其自身的内在收益率要求。相对于夹层基金来说,股权资本可以获得更高的投资收益率。 夹层基金的贷款利润 夹层基金一般提供的是无抵押担保的贷款,因此,贷款偿还主要依靠企业经营产生的现金流(不过有时也考虑企业资产出售带来的现金流),基金的贷款利率要求比银行贷款利率高。一般夹层基金贷款的利率是标准货币市场资金利率(如LIBOR)加上3-5%。另外,如果在三五年后企业运行顺利,基金一般还要求获得一笔最终支付,这笔最终支付一般是由企业发行可认购普通股的认股权证(WARRANTS)予夹层基金。 夹层基金的投资收益 一般在一项MBO完成5年以后,如果目标企业原先为上市公司,则企业此时经过了下市、重组和重新上市的过程;如果目标企业为非上市公司,则企业经过了重组并完成上市。此时各资金提供者分别实现了退出:管理层出售股票、夹层基金和银行全部收回贷款本息。由于MBO各层次融资结构中不同资金承担的风险不同,不同资金的收益率要求也不同,并存在较大差别。一般股权资本提供者要求的内在收益率超过40%,夹层基金要求的内在收益率介于20-30%之间,银行要求的内在收益率高于基准利率(如LIBOR)2个百分点。 夹层基金的组织结构 夹层基金的组织结构一般采用有限合伙制,有一个无限合伙人作为基金管理者(或称基金经理),提供1%的资金,但需承担无限责任。其余资金提供者为有限合伙人,提供99%的资金,但只需承担所提供资金份额内的有限责任。基金收益的20%左右分配给基金管理者,其余分配给有限合伙人。夹层基金的基金经理人,也被称为杠杆收购专家,他们充当管理层的顾问,负责组织整个MBO的交易结构、特别是融资结构,并提供夹层基金融资,是一项MBO交易的灵魂。西方最著名的夹层基金经理人有KKR公司、ONEX公司等。 夹层基金与风险投资的比较 从组织结构上看,夹层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venturecapital)很相似,但是夹层基金不是股权投资,不要求获得企业的股本,而风险资本必然是股权投资,而且两者投资的目标企业不同。另外一般夹层基金的资金量比风险基金的资金量要小。 夹层基金的国内运用前景 国内管理层收购和西方的MBO有着很大的区别。西方的MBO是一项要约收购,而国内管理层收购是一种股权协议转让行为。西方的MBO将改变公司法律主体,对于上市公司来说,MBO就意味着公司下市(go private),因为公司不再是公众所有的了,不具备上市公司的法律特征,非上市公司也要进行公司法律主体变更。总之,西方的MBO完成后,原公司解散,业务合并入新组建的公司,该公司即是MBO融资的主体,管理层100%拥有股权,负债率极高。经营数年后,公司重新向公众发行股票并上市。而国内的管理层收购就目前来看,不具备上述特征。 与西方MBO相比,国内管理层收购的不同在于: 1、国内的管理层收购不改变目标公司法律地位,收购结束后,收购公司(或称收购“壳”公司)并不与目标公司合并。 2、收购的是非流通股份,拥有的是相对控股地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份是非流通股,管理层团队通过协议转让持有的是非流通股,收购完成后成为相对控股的企业大股东。 3、收购后的退出信道不同。管理层持有的股份一般难以上市流通,只有未来企业价值上升,通过再次协议转让实现增值。所以,参与管理层收购的各种融资资金的偿还是来自于收购公司(融资主体)持有股份的派息分红和股份转让升值。 4、可能存在双重征税以及关联交易等公司治理问题。西方的MBO中,被收购的目标公司解体,合并入收购公司,大量为收购发生的融资债务使得收购公司享有了重大的避税利益。而国内的管理层收购由于不涉及目标公司的主体变更,收购公司和目标公司同时存立,这样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不受影响,不仅不能取得收购负债的避税利益,而且在目标公司层面和收购公司层面存在双重征税的可能性。甚至当收购的是上市公司时,在管理层控制的收购公司和由收购公司控股的公众上市公司之间,还可能产生损害其他中小股东的关联交易行为和其他公司治理问题。 就管理层收购的融资问题来看,之前国内《商业银行法》和央行颁布的《贷款通则》等,均明确规定商业银行贷款不得用于股权投资。(不过在某些省市的具体运作案例中,还是存在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直接或变相提供股权质押贷款用于股权收购。)因此,银行贷款从法律上就不可能直接介入到管理层收购中,这使得收购融资规模受到极大限制,这样就突出了国内管理层收购必须寻找其他融资渠道的问题,这是国内近来出现成立所谓MBO基金呼声的客观原因。但是尽管呼声很高,实际运作中仍然存在许多困惑和难题。国内参与管理层收购的融资基金缺乏法律规范。在具体交易过程中,由于银行信贷资金不能介入,使得各种私募基金成为一项管理层收购交易的主要融资来源,融资数量大、风险高,融资方往往要求管理层给予股权,或者安排有其他的“桌下约定”,在这些隐蔽的桌下约定中,交易双方的融资方和管理层往往故意留下“模糊之笔”,很可能就是未来风险爆发的预埋伏笔,这客观上增加了国内管理层收购的风险。 夹层基金的历史纵览 目前,夹层融资在发达国家发展良好。据估计,目前全球有超过1,500亿美元的资金投资于专门的夹层基金。Al-tAsset预计,欧洲每年的夹层投资将从2012年的80亿欧元(合94亿美元)上升到2016年的150亿欧元以上。但在亚洲,夹层融资市场还未得到充分发展。 尽管一些机构已向亚洲公司提供了夹层融资这种形式,但现在亚洲的夹层基金仍然寥寥无几。直到最近,亚洲公司对夹层融资的需求依然较小,主要原因是大多数公司能从银行获得利率较为优惠的优先债务。这种优先债务非常普遍,并且极少进行尽职调查,在签约和其他常规义务方面的限制也很少。贷方在承担股票式投资风险的同时,却只接受了极低的回报。 在1997年夏天亚洲发生金融危机后夹层融资方式的提供数量大大减少。当时,优先债务的持有者更加不愿意经受风险,因为不良贷款的数额节节上升。 这些债务持有者积极将业务重点调整至少量优质公司。当地金融机构在建立复杂的债务工具时通常缺乏专业知识和冒风险的勇气,尤其在没有担保的情况下。此外,公众股票市场对于大多数公司而言几乎是关闭的,而高收益率的市场在亚洲尚未得到充分发展。即使这样的市场存在,鉴于对最低发行额规模的诸多要求,潜在发行人的数量也极为有限。 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不利的经济气候也引发了许多积极的发展(包括人们更愿意接受亚洲以外的资本、企业治理结构有所改善以及法律法规和监管方面的变革),这帮助夹层融资提供者创造了目前这种良好的投资环境。 夹层基金的优势 夹层融资是介于风险较低的优先债务和风险较高的股本投资之间的一种融资方式。因此它处于公司资本结构的中层。夹层融资一般采取次级贷款的形式,但也可以采用可转换票据或优先股的形式(尤其在某些股权结构可在监管要求或资产负债表方面获益的情况下). 夹层融资的回报通常从以下一个或几个来源中获取:第一是现金票息,通常是一种高于相关银行间利率的浮动利率;第二是还款溢价;第三是股权激励,这就像一种认股权证,持有人可以在通过股权出售或发行时行使这种权证进行兑现。并非所有夹层融资都囊括了同样的特点。举例而言,投资的回报方式可能完全为累积期权或赎回溢价,而没有现金票息。 夹层融资是一种非常灵活的融资方式,而夹层投资的结构可根据不同公司的需求进行调整。 借款者及其股东所获的利益 夹层融资是一种非常灵活的融资方式,这种融资可根据募集资金的特殊要求进行调整。对于借款者及其股东而言,夹层融资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吸引力: 长期融资。亚洲许多中型企业发现要从银行那里获得三年以上的贷款仍很困难。而夹层融资通常提供还款期限为5到7年的资金。 可调整的结构。夹层融资的提供者可以调整还款方式,使之符合借款者的现金流要求及其他特性。与通过公众股市和债市融资相比,夹层融资可以相对谨慎、快速地进行较小规模的融资。夹层融资的股本特征还使公司从较低的现金票息中受益,而且在某些情况下,企业还能享受延期利息、实物支付或者免除票息期权。 限制较少。与银行贷款相比,夹层融资在公司控制和财务契约方面的限制较少。尽管夹层融资的提供者会要求拥有观察员的权利,但他们一般很少参与到借款者的日常经营中去,在董事会中也没有投票权。 比股权融资成本低。人们普遍认为夹层融资的成本要低于股权融资,因为资金提供者通常不要求获取公司的大量股本。在一些情况中,实物支付的特性能够降低股权的稀释程度。 夹层融资提供者的受益之处 以下是区分夹层投资和典型的私有股权投资的主要特征: 比股权风险较小的投资方式。夹层投资的级别通常比股权投资为高,而风险相对较低。在某些案例中,夹层融资的提供者可能会在以下方面获得有利地位,比如优先债务借款者违约而引起的交叉违约条款、留置公司资产和/或股份的。 第一或第二优先权。从“股权激励”中得到的股本收益也可非常可观,并可把回报率提高到与股权投资相媲美的程度。 退出的确定性较大。夹层投资的债务构成中通常会包含一个预先确定好的还款日程表,可以在一段时间内分期偿还债务也可以一次还清。还款模式将取决于夹层投资的目标公司的现金流状况。因此,夹层投资提供的退出途径比私有股权投资更为明确(后者一般依赖于不确定性较大的清算方式). 当前收益率。与大多数私有股权基金相比,夹层投资的回报中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前端费用和定期的票息或利息收入。这一特性使夹层投资比传统的私有股权投资更具流动性。 与亚洲市场相关的注意要点 优先贷款人仍不太欢迎二级贷款人的存在,即使二级贷款人拥有的只是次级债务。优先贷款人的主要反对意见集中在他们和夹层融资提供者分享同一项担保,因此他们要求夹层融资提供者接受结构上的次要地位(即夹层融资提供者向控股公司一级投资,而优先贷款人向运营公司提供贷款). 还有一点也至关重要——对夹层融资提供者获得的抵押安排及其执行协议的能力进行仔细评估(优先贷款人通常会通过债权人间的协议来限制夹层融资贷款人执行抵押的能力). 优先贷款人一般会通过严格的协议限制流向夹层融资提供者的现金水平,而借款人通常会将多余现金中的大部分作为准备金而预付给优先贷款人。他们还需要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进行详细评估(比如利息的支付方式,股息的分配或资产处置). 亚洲的夹层投资通常是跨国交易,因此需要对借款人进行仔细的评估,以确定其汇款能力(特别是中国)。投资者还必须深入了解预提税和区域性的税务协议。 在一些地区(比如印度执行欧洲央行的标准),国际融资提供者在使用高收益率金融工具时还受到限制,且融资提供者还必须对一些限制进行谨慎评估。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如果一个快餐品牌,名字里明明自带甜甜圈这个单词(donut),但实际上甜甜圈的销售只占到 8% —— 听上去应该是完蛋了。 但现在有一个例外的情况,叫做唐恩都乐,Dunkin’ Donuts。 (甜甜圈已经不再是唐恩都乐的业绩主打产品了) 拥有超过 12000 家门店,和星巴克共同瓜分超过 60% 的美国咖啡市场占有率,它明明横冲直撞,甚至把星巴克给逼得挺难受的。它已经不是一个甜甜圈连锁店了。 所以,今天说的是一个挂羊头卖狗肉的故事,一个卖甜甜圈起家的,如何从 90 年代开始慢慢发力调整,变成一个饮品业巨头、咖啡新势力的故事。 唐恩都乐现在超过 2/3 的收入都来自饮品,从 2000 年开始,光是意式咖啡相关饮品的销售增长已经超过了 70%。大家都知道饮品的利润高,但是像唐恩都乐这样能把利润率提升到 95% 的抢钱式赚钱法,也是让人大开眼界了。 唐恩都乐走到今天这一步,我认为是做出了两个非常坚定的选择。 第一个选择,是吃还是喝 创立于上个世纪 50 年代的唐恩都乐,传统形象一直是一个早晨去的店,它面临的选择是,做吃的还是做喝的。这样的路线选择,会进一步提炼品牌形象,精炼门店体验。 专注某一个品类的目标是吸引到足够忠诚度的顾客并形成一个坚实的品牌基础,在之前的 60 多年里,唐恩都乐靠甜甜圈做到了这一点;而现在,为了新生代的顾客、新生代的需求,他们需要重新找到 21 世纪的“甜甜圈”(但这并不意味着放弃自己的传统品类)。 选择成为一个咖啡的咖啡馆(Coffee/Cafe)还是面包房咖啡馆(Bakery/Cafe),决定了它之后的对手是星巴克还是 Panera Bread(《星巴克最大的对手,是一家“空荡荡”的面包店》),又决定了它所面对的具体客群和营销方式。 (星巴克的对手不止 Panera Bread,还有它) 这个选择早在上世纪 90 年代就默默做好了。 在 1995 年左右,当星巴克在唐恩都乐的总部波士顿开出第一家店的时候,唐恩都乐拍案而起,推出了一系列调味咖啡饮品。不管是被气的也好还是蓄谋已久的也好,他们之间的“斗争历史”比Panera Bread和星巴克之间要久远、激烈得多。 在星巴克 1995 年推出著名的星冰乐系列产品线之后 2 年,唐恩都乐也拿出了自己的版本 – Coolatta(奇诺冰),除了各种咖啡系口味之外,还提供草莓、橙子和香草口味,这个推出了 20 年的产品,在今年将被咖啡味更浓的 Frozen Coffee 产品线取代,这也基本反映了这个品牌对咖啡因越来越多的重视。 (唐恩都乐的咖啡饮品们) 2000 年,唐恩都乐开始掀起自诩的“浓缩咖啡革命”,强势推出 Dunkaccino,一款由咖啡、可可和奶油组成的饮品,并开始拥抱各类意式咖啡衍生产品,4 年后更是推出了深烘焙咖啡。 当然,过去的这几年要拜星巴克的咖啡文化传播所赐,美国市场对于咖啡的认知有了巨大的提升,从意式浓缩到拿铁,从卡布奇诺到玛琪雅朵,因此唐恩都乐也顺势用看上去更加专业的用料来满足他们的需求。 接下来的 2013 年,唐恩都乐的首席财务官 Paul Carbone 终于在公开场合表示:我们是一家饮品公司,他甚至将咖啡类饮品称之为品牌商业成功的圣杯。 同年,各家加盟店店面开始进行全面的翻新,以搭配公司的新定位。集团为门店提供了四种模板:原味拼配、卡布奇诺拼配、深烘和爵士烘焙。很多店铺的内装绘画里都会有出现咖啡元素。 座位布局上面,会削弱一些快餐感,更欢迎顾客坐下来歇歇脚,这对于冲破“早餐店”传统形象桎梏,增加下午茶时段的销售有所帮助。为了保证质量,加盟商每十年就必须翻新一次。 (唐恩都乐的四款新店面) 到了 2016 年,唐恩都乐又发布了五步走战略,第一步就是打造咖啡行业的领导地位,同年他们的市场占有率达到 21.9%,在他们前面只有 39.8% 的星巴克,这是一个只有两个品牌以及“其他品牌”的榜单。同年,他们紧随星巴克的冰酿咖啡热潮,也推出了自己的冰酿咖啡。 最近,他们则盯上了正火爆的瓶装咖啡饮料市场,今年早些时候他们开始和可口可乐合作,利用后者在生产、运输和分销上面的优势打入这个高达 15 亿美元的市场。这个市场目前 80% 份额都由星巴克与百事可乐这一对组合把持,唐恩都乐这下又要打一场光脚不怕穿鞋之战。 第二个选择,是做什么样的咖啡 既然选择了饮品这条路,那么下一个选择又出现了:做星巴克还是做自己。从上文的内容上来看,它好像一直想做星巴克,然而空间比星巴克难看,产品上只能扮演一个潮流跟随者的角色,所以时不时被人诟病是星巴克的跟屁虫。那它到底是哪里和星巴克不一样呢? 这在唐恩都乐 2006 年的全新品牌口号中能得到最好的体现: 美国航行靠唐恩(America Runs on Dunkin’) (这个口号也被人玩坏了做成各种搞笑图片) 同年饮品销量已经占了压倒性的多数,公司于是发布这个全新口号,和“咱美国的甜甜圈店”、“是时候做个甜甜圈了”这类老口号完全区别开来。它把自己看作是美国的“动力燃料”,基础、快速、日常。 尤其是在口号发出去后不久的金融危机期间,人们更加精打细算,高级餐厅是不敢经常去了,为了咖啡多花一两块钱,就已经能算是生活中的享受,所以那些口味丰富的饮品成为了不少人的选择。 众所周知,星巴克的着力点一直是放在空间营造上面。尤其是近几年,它在品牌升级、品类扩张上面有很多动作。从臻选店到烘焙工厂店,从全手动咖啡机到单一产区咖啡豆,它打造出了一系列中高端空间和产品;酒精类饮料、午餐和甜食新品频出,它同时还希望丰富第三空间的内涵,让人有更多理由、花费更多时间在店铺中。总之,它还是更加强调利用品牌特性和生活方式来吸引人群。 (唐恩都乐的招牌,就是傻兮兮的粉红橙配色) 而唐恩都乐则坚持 “在红尘里打滚”,它处理的是人和他们快速的、即时的、丰富的需求。它更加关注的是年轻人市场——那些还没有踏入社会的真·年轻人。 在早餐时段,人们可以在唐恩都乐买到套餐,购买个别食物组合时咖啡或者茶就是免费的。而且这类套餐的价格通常比星巴克那些现成包装、烤箱翻热帕尼尼三明治来的便宜。 美国星巴克中杯拿铁的价格大约是 3.65 美元,而唐恩都乐同类产品的价格则是 3.29 美元,除了稍微便宜那么一点,关键在于后者增加任何风味糖浆奶油等都不需要额外加钱,这对于“颇有主见”的年轻人来说很有吸引力,他们不需要为个性化额外买单。而对于他们喜爱的冰咖啡饮品,同属于一个集团的冰淇淋品牌芭斯罗缤曾为他们提供了一系列雪糕,来增加冰咖啡口味的多样性。 (从品牌 Logo 上就能很容易地感觉出他们的气质) 促销方面,唐恩都乐的策略就是傻愣愣的:送。新产品有各类试饮;而平日你会在门店中发现一个线上调查问卷的二维码,每一次消费后完成问卷,你在下一次消费的时候如果购买中杯饮品,就会获赠一个免费的甜甜圈。这类策略对于(没什么收入的)年轻人也相当有吸引力,十多年前 Chipotle 就是靠这个方法攻下了波士顿地区,现在唐恩都乐选择 “从娃娃抓起”,当这些年轻人被培养出了消费习惯,日后他们进入工作岗位后,就是一个个品牌活体代言人了。 官方定位在“老实巴交普通人”(Average Joe)气质的唐恩都乐,就这样硬走出了一条新路。 回看过去这二十年,其实并没有什么巧夺天工之处,全凭信念够坚定。从战略的确定,到室内的调整,从紧随潮流的大量新品,到针对年轻人的亲切营销手段,一个甜甜圈店变成咖啡店,就真的成为了现实。 你的品牌面临最大的“二选一”是什么?你最后做出了怎样的选择?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自从去年10月阿里董事局主席马云提出 “新零售” 概念以来,线上线下零售业开启一股融合大潮,希望打造出有别于百货、大卖场、便利店的新零售业态。2个月后,亚马逊推出实验性质的Amazon Go,“拿了就走” 是其核心卖点,尽管是个半成品,但无不体现黑科技范,消费者进门、选购、结算、离开全流程实现无人化操作的背后,是计算机视觉、传感器和深度学习在保驾护航。 Amazon Go的惊艳亮相,使“无人便利店”概念顿时风靡全行业,国内零售业掀起一股讨论、实践热潮,阿里、缤果盒子、娃哈哈便是典型代表,它们分别代表零售商、创业者、品牌商。同时,无人便利店也成为资本市场的香饽饽,融资消息接二连三传来,一时风光无两。 资本市场不断加码、创业者跃跃欲试,无人便利店似乎成为下一个风口。其实不然,必须给无人便利店浇盆冷水,便利店走出盈利困境的正确途径是创造更加有效的需求,在人力成本、租金成本等显性因素上下功夫治标不治本。要知道,便利店仍处于集体培养阶段,与是否有人关系不大,节约部分成本并不能换来运营效率的显著提升。 无人便利店技术不够人来凑 生存环境的巨变倒逼便利店加速变革步伐。一方面,不断上涨的人力成本和离谱的房租,使便利店盈利成为老大难,尤其是地处商业区的便利店,盈利更是难上加难。另一方面,不断迭代的物联网、人脸识别、移动支付技术,为无人便利店提供技术保障,与新零售强调技术的能量不谋而合。 不可否认,无人便利店获得资本青睐有其优势所在,直观感受是人力成本、租金成本大幅下滑。以缤果盒子为例,其有中号盒子、大号盒子两种规格,分别为12.48平米、15.6平米,主要经营快消品、鲜食,拥有500—800个SKU(真有这么多?),官方称15平方米盒子可售卖的数量与40平方米传统便利店相当,但前者造价(10万)约为后者的1/4,试错成本低,而且其自带升降系统,能随时移动位置,可减少拆迁、装修造成的成本损失(前提是不被城管盯上)。 需要指出的是,无论零售业态如何变化,提升运营效率是永恒的目标,无人便利店节省人力、租金成本,但管理成本是否真正降低还有待观察,原因在于当前技术应用并不成熟,真正的无人化运作并不可行。原定3月底向公众开放的Amazon Go推迟开业,原因在于技术难以准确跟踪到消费者购买的商品。 Amazon Go能够完美运营的条件是:店内少于20人或当消费者移动缓慢时。一旦店内消费者多于20人,商品从货架上被移出具体位置,技术便难以监视。 换言之,当店内过于拥挤时,Amazon Go可能会崩溃。国内同样面临这种尴尬,识别、传感、支付等无人化技术手段已相当成熟,难点在于消费者行为是随机的,实时传导到后台并且进行判断回传难度极高,准确率将大打折扣。 不难看出,当前无人便利店在因应消费者随机无序购物时,表现并不尽如人意,即无法实现“高稳定”,单凭“低成本”这一要素,显然无法真正促使无人零售从概念落地为消费者购物场景,而打通与消费者直接接触的场景是无人零售长久生存下去的关键。 因此,处于起步阶段的无人便利店仍欠火候,短期内并不具备实现规模化运营的成熟条件,只有技术质变才有望渐入佳境,进入复制推广的高速扩张期。 无人便利店本质是自动售货机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技术加速升级迭代,无人便利店终会实现“高稳定”,真正限制其发展的因素不是别的,正是技术的无人化。不可否认,无人便利店是一个创新的切入点,但其本质上是升级版自动售货机,即在贩卖灌装饮料等常规商品的基础上,增加非常规尺寸的商品,缤果盒子、F5未来商店、Take Go概莫能外。 换言之,无人便利店能解决的问题,自动售货机都不在话下,而且成本更低、坪效更高。除了以高科技形象示人这一噱头博眼球,无人便利店并不能使运营效率带来实质提升,小范围尝试、积累运营经验可以,盲目下重注不可取。 先说成本,别看无人便利店面积小且租金低,但其每平米单日租金并不低,而且需要灯光、温度、设备等物业配套,加上商品管理成本,其总成本不是小数。 反观自动售货机,无论是以饮料为主的机器(占地1—2平米)还是复合型售货机(占地8平米),其造价都低于无人便利店,而且更容易维护,只需补货一个动作,无需来回整理货架。 再说坪效,中百集团董事总经理万明治曾算过一笔账,日本有500万台自动售货机,年销售达3000多亿元,即每台占地1—2平米的机器日销达168元,坪效为84元/平方米/天,反观居然之家打造的Eat Box坪效号称1500元/20平方/天=75元/平方/天,低于自动售货机。 不难看出,无人便利店在核心指标上完败于自动售货机,其在资本市场备受追捧的原因可能是被过度包装“无人”的概念。毕竟,长期被盈利困扰的便利店太需要引入创新元素,以提振行业士气。不过,我想说的是,任何零售业态与黑科技的结合,都必须以提升运营效率为根本出发点,其次是改善用户体验,避免陷入叫好不叫座的尴尬。 遗憾的是,当前无人便利店连让消费者叫好都没达到,更别谈叫座。其与传统便利店销售的商品大同小异,但客单价远低于后者,通常在10元以内,反观传统便利店客单价为超过10元甚至达到20元。要知道,有人便利店与消费者交互、提供服务,可以产生更多附加销售。 考虑到客单价与坪效直接挂钩,无人便利店客单价低这一硬伤,将影响坪效的实际表现。同时,享有黑科技光环加持的无人便利店,依然摆脱不了零售业通行的规模效应,只有不断扩大规模,才有可能降低后台成本实现盈利,如何实现快速扩张成为其生存下去的关键一步,坪效低是绕不开的绊脚石。 结语 有人说,为了使无人便利店早日步入正轨,便利店可以配合技术的无人化做出让步,比如减少面积、商品数量。这一观点看似合理,实则大错特错,便利店的核心宗旨是为消费者提供便利,一定量级的SKU必不可少,而且消费者进店消费往往有品牌忠诚度和明确嗜好,如果不能提供其所需的品牌或特定商品,便利便无从谈起。 因此,无人便利店不得不在无人化与便利程度之间艰难寻求平衡,目前更多向无人化倾斜。长远来看,如果无人便利店真的流行开来,我认为其会像共享单车一样,成为国民素质的照妖镜,原因在于无人便利店可能成为社会闲散人员的“天堂”,不得不派专人看护。 如果公众素质无法快速提升,运营方需要额外投入大量人力去监督、管理、整理,为便利店节省人工这一美好愿望就会落空。考虑到鲜食比快消品利润更高,便利店都在不遗余力强化鲜食,而无人便利店在鲜食的销售、加热服务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自欺欺人的低成本、被高估的坪效,无人便利店能否改善盈利情况还是未知数,切忌盲目乐观。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近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对互联网平台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从事违法违规业务开展清理整顿的通知》(整治办函[2017]64号)。 通知表示,近期,一些互联网平台仍然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开展违法违规业务,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一些互联网平台明知监管要求(包括交易场所不得将权益拆分发行、降低投资者门槛、变相突破200人私募上限等政策红线),仍然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将权益拆分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或以 “大拆小” “团购” “分期” 等各种方式变相突破200人限制。一些产品无固定期限、资金和资产无法对应,存在资金池问题;一些产品未向投资者披露信息和提示风险,甚至将高风险资产进行包装粉饰,向不具备风险承受能力的中小投资者出售,一旦信用风险爆发,可能影响社会稳定。 通知还下发了清理整顿工作要求,强调坚决整治乱象、消除危害。 一、各地整治办会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责令辖内互联网平台认真学习国发[2011]38号和国办发[2012]37号文、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 “回头看” 工作、及本通知相关要求,并于2017年7月15日前,停止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开展涉嫌突破政策红线的违法违规业务的增量。同时,互联网平台须积极配合各类交易场所,妥善化解存量违法违规业务。 二、对于2017年7月16日以后仍继续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开展违法违规业务的互联网平台,请各地整治办会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对相关互联网平台开展现场检查,查实互联网平台是否存在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发放贷款、代销违法违规产品、无代销资质销售金融产品、未取得相关资质开办资产管理业务等问题,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防范处置风险。 四、各地整治办会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辖内互联网平台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开展违法违规业务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持续监测,保证问题全面整治,防止相关违法违规业务死灰复燃。 五、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会同各地整治办于7月15日前,将辖内互联网平台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开展违法违规业务清理整顿情况,报告全国整治办。报告内容需含与各类交易场所合作的辖内互联网平台名录、合作业务(产品)名称和情况、相关违法违规业务存量规模和增量停止情况。 以金交所为例,金交所产品为私募性质,但普通投资者仅通过简单的在线风险测评,就能够以1000元甚至更低的金额,在互金平台上购买金交所产品,类似之前的信托、资管计划等私募产品收益权拆分转让,怎样防范其中风险,是个问题。但这一模式并非个例,在行业内普遍存在。 附文件 ...
据消息人士透露,港交所已就中资科网股回流香港先行探路,港交所早前曾接触美国上市的知名中概股,冀能吸引他们日后回流香港作第二上市。 港交所发言人指,他们不时与企业会面及交流,但不评论是否曾与个别企业会面。据了解,港交所在上月中公布创新板咨询前,已先行“投石问路”,曾接触在美上市的中资概念股,了解他们是否有兴趣日后在港作第二上市。按照现行规例,为避免企业出于“监管套戥”的原因,选择在上市要求较宽松的地区上市后,再回流香港作第二上市。因此若业务重心在大中华地区的企业,不得在港作第二上市。 然而,现时不少具实力的中资科网企业均已在美国上市,例如阿里、京东、百度及网易等。故此,港交所在创新板咨询中,建议放宽相关的限制,令中概股能够回港作第二上市。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早前亦指,相信香港在言语及法制等方面,均有力吸引中概股回流。 德勤中国全国上市业务组联席领导合伙人欧振兴认为,若日后一旦推出创新板,吸引中概股将有助加快创新板的发展。他指出,在其他交易所已经上市的中概股具有财务往绩,其实力亦相对雄厚,加上,第二上市能免却部分新股上市文件和程序,相信中概股能成为创新板起动时的主力军。不过,他强调选择在港作第二上市的中概股,需要在港发行股份集资,才能带动创新板,“过去香港曾有不少第二上市企业,但没有集资令交投完全不活跃,好像只是来港 ‘挂名’。” 事实上,日本最大的互联网金融集团思佰益及巴西铁矿石生产商淡水河谷过去曾来港作第二上市,但因交投长期疏落而先后退市。 前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认为,吸引中概股回流作第二上市的想法可行,相信香港可依赖美国的投资者保障监管。至于现时避免 “监管套戥” 的做法,主要是针对过去一些质素较差的中资公司。 另外,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在债券通开通仪式上表示,债券通之后要先歇一歇,未来会有更多的互联互通,例如新股通和衍生品等,所以不用着急。先开通北向是因为见到北向需求大,而南向需求弱。他表示,债市是给钱定价的工具,香港没有那么大的债市规模,但是我们背靠内地。随着内地资本市场不断国际化,人民币将成为最重要的货币之一。要把人民币定价的机会抓住,才能掌握亚洲时段资本市场的话语权。 同时,李小加认为现在很多资金放在美元债券,香港未来的作用,就是促进大家持有人民币债市。这样香港可以发展成为债券中心,巩固人民币交易中心的地位。此外,李小加指出,因为汇率、利率与风险管理等原因,香港要发展期货市场以及丰富产品。他认为,先开通北向通,就是因为利率等因素,北上的需求大,而南下的需求比较小。要吸引南下的资金,香港的投资产品要多元化和丰富。现在桥梁搭起来了,内地投资者要不要过桥,取决于你的产品。香港要有更多产品供投资者选择。例如香港本地产品,大型机构的产品,也要有分销机构代理的小众产品,满足不同人的要求。 至于南向债券通,李小加认为开通是肯定的,只是时间问题,暂时没有一个官方期限。开通以后,内地所有债都可以买,而最终任务是要搞活二级市场。从股票的互联互通到债券的互联互通,李小加表示,未来会有更多的互联互通,IPO互联互通,还有衍生金融产品等。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互联网金融云建设将迎来国家队。7月5日,有消息称,银监会正就银行联合设立互联网金融云服务平台公司与银行进行沟通。据悉,银监会目前已经与19家中资银行沟通,相关讨论还在初步阶段,银监会还未草拟正式文件,银监会寻求每家银行的出资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云平台可以帮助银行处理网上支付,贷款审批,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金融产品,并且通过整合海量客户数据来控制风险防范欺诈。 虽然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并未明确回应上述消息,但媒体注意到,银监会在2016年牵头制定的《中国银行业信息科技“十三五”发展规划监管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积极开展云计算架构规划,制定云计算标准,联合建立行业云平台,主动实施架构转型”,规划实施时间为2016年至2020年。银监会称,到‘十三五’末期,银行业面向互联网场景的重要信息系统全部迁移至云计算架构平台,其他系统迁移比例不低于60%。 事实上,目前,已有不少银行和互联网金融公司在布局金融云业务。今年6月末,招商银行子公司招银云创(深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IBM发布基于IBM System i的金融行业云。此前3月,兴业银行旗下兴业数金在北京也发布其金融云服务。此外,浦发银行、广发银行等股份行也在筹备开展金融云服务。互联网巨头中,腾讯云、阿里云亦早已开始布局金融云业务。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所研究员李虹含表示,阿里金融云和一些银行的金融云平台并没有很快发展起来,如果由银监会统一调动,将会凝聚众多银行力量,对于银行的直销银行发展、互联网贷款等业务将发挥更有效的作用。 对于金融云的发展,业内人士薛洪言表示,业务系统上云是银行信息科技演化的趋势之一,可以大幅提升信息系统弹性和扩展性,进而提升业务和产品灵活性,此外,对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而言,推动云计算的运用可以大幅降低成本,并把更多精力用于业务发展和转型创新。 薛洪言指出,传统银行在布局云计算过程中主要面临信任难题,担心信息泄露、核心能力受制于人等因素,整体布局较慢,银监会牵头成立统一的云计算平台,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信任难题,有望加快整个行业的上云过程。 李虹含也认为,由银监会牵头统一牵头互金云平台,监管的权威性与可信赖性将使更多银行投入到互金云的建设中。个人金融信息由监管层统一调配,可以有效保护消费者隐私保护,防止数据滥用。在谈及影响时,李虹含认为,互金云平台的建设对于银行来讲是一大利好。他指出,相比互金企业,商业银行在金融消费者信息获取方面存在劣势,银监会牵头的金融云平台有助于补足该劣势。不过,对于此前布局金融云的大型互金公司,如阿里、腾讯等,其业务会受到一定的冲击。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用来形容当前的山东信托算是比较恰当。作为第六大股东,山东信托踩雷的 “2017年退市第一股” 新都退,距离挥手告别A股仅剩7月6日最后一个交易日。在外界还议论新都退的股东们能否全身而退时,山东信托又曝出副总经理“落马”的消息。 副总因受贿被逮捕 7月5日,来自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的消息显示,近日,济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受贿罪对山东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宋冲(副处级)决定逮捕。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该网站今年5月披露的另一则公告显示,宋冲因涉嫌受贿罪于2017年5月17日被梁山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事实上,稍早前就有消息称,宋冲已经失联一个多月,并猜测5月公告中的“宋冲”是否就是山东信托的副总经理,可以看出,这一传闻已经被坐实。 资料显示,宋冲出生于1978年,是信托业年轻高管的代表。曾经担任山东鲁信投资控股集团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2013年,35岁的宋冲即担任山东信托总经理助理;2014年再升一级至副总经理。 2013年,宋冲还是第20届山东十大杰出青年的候选人。推荐材料显示,“宋冲勤勉尽责、兢兢业业,带领华南区域总部实现了跨越式发展。2012年,宋冲团队实现年信托收入1.33亿元,部门人均盈利突破3300万元,达到信托业内一流水平”。 “踩雷” 新都退损失未知 宋冲“落马”的这一时点,正逢山东信托的多事之秋,其中影响力最大的事件,应该要算“踩雷”新都退。 今年5月中旬,上市24年的*ST新都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从5月24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30个交易日,*ST新都随后更名简称为“新都退”。7月6日,是新都退在A股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翻阅新都退的股东名单,山东信托赫然在列。截至2017年3月31日,山东信托持股*ST新都736.05万股(占比1.71%),为*ST新都第六大股东。 在新都退进入退市倒计时之际,“踩雷”的机构何去何从也成为业界关注的热点。早在*ST新都发布公告时,就有业内人士预计,“超过10亿元的资金等待出逃。”不过,这10亿元可能早已大幅缩水。从5月24日新都退进入退市整理期开始,连续收出17个“一”字跌停,虽然从6月26日起出现4连阳,包括7月5日强势涨停,被称为“末日狂欢”,但从股价来看,新都退已经从4月29日的最高点7.96元跌至1.63元。 所幸的是,山东信托并不在新都退禁止减持的名单中。从理论角度看,山东信托可能已在这30个交易日中逐步退出。但一位信托业人士也指出,全身而退基本是很难了,前期投入的资金恐怕大多数都打水漂了,不过山东信托应该是以一只信托计划持股的,在这只计划中山东信托只作为通道,那样的话损失将会降低很多。 不乐观的上市之路 而山东信托选择沉默的原因,与其赴港IPO无不关系。约半个月前,山东信托一位内部人士表示,因为公司仍在赴港IPO阶段,处于静默期,所以无法对市场传闻做出回应。 但山东信托的闯关之路目前也遭遇变数。按照正常的时间表,顺利通过当地银监局与证监会审批后,山东信托的上市计划大约在今年3月末就差不多能尘埃落定,但公司IPO的状态在4月由“处理中”变为“失效”,并持续至今。 山东信托遇到的“麻烦事”还不止这些。因信息披露不够透明,山东信托去年12月收到银监局罚单;今年3月又因违规发放贷款被财政部通报;业绩方面,山东信托去年营业收入、净利润都出现较大幅度下滑。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