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金融科技专业委员会21日在杭州成立。协会副会长钟蓉萨表示,金融科技专业委员会旨在通过建立行业内外部多元、有效的交流沟通机制,促进新业务的规范与发展,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 钟蓉萨表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持续关注新技术对行业产品创新、流程再造、成本节约和效率提升等方面的推动作用,以及在这个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外溢、系统关联和监管套利等不良影响。成立金融科技专业委员会,就是期待行业客观和理性地探讨如何应用新的IT技术改变提升传统的金融效率,解决传统金融的痛点,促进新业务的规范和发展,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 新一届金融科技委员会是在原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与信息技术专业委员会基础上合并成立的,成员包括互联网企业、基金公司、资管公司、商业银行、基金销售机构等各类主体。该委员会将拟定与金融科技有关的业务规则和标准,组织业内外、境内外业务交流、经验推广和培训,协助解决行业金融科技领域的共性问题等。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证监会4月21日正式发布《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期货公司最低净资本要从1500万元提升至3000万元,并按变现能力调整净资产扣减比例。新规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部分期货公司面临增加净资本的压力。 证监会表示,随着期货市场规模扩大,期货公司用于防范结算风险的资本规模也应随之增加。本次修订,将最低净资本要求由1500万元提高至3000万元。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的2015年度期货公司财务信息,目前149家期货公司中,仅有上海东方、山西三立、天鸿期货、时代期货的净资本少于3000万元。 《办法》还规定,期货公司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由现行的 “不得低于40%” 调整为 “不得低于20%”,业内人士对此表示,这意味着资本金充足的期货公司能够盘活更多资金用于发展业务。 关于资产的扣减比例,《办法》按照净资本反映期货公司流动性水平的原则也作了调整:一是按市场风险进一步细化标准化金融资产的调整比例,按照市场风险大小对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资产进一步细分,市场风险越大,金融资产调整比例越高;二是将自用房产、土地使用权等长期资产全额扣除,房产、土地使用权在内的长期资产流动性较差,全额扣减净资本。 针对期货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一同下发的《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报表编制与报送指引》 (下称《指引》),也将此块业务规模纳入风险资本准备计提范 围,计提标准为资管业务收入的 15%。《指引》按规模计提风险资本准备比例,定向资管业务1%、非结构化集合资管业务1%、结构化集合资管业务2%。 《指引》还明确了期货公司次级债计入净资本的具体规则,规定剩余到期期限在 5 年、3 年、2 年、1 年以上的长期 次级债务原则上分别按 100%、90%、70%、50%的比例计入净资本 ,并要求次级债务计入净资本的数额不得超过净资本(不含次级债务累计计入净资本的数额)的30%。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去年发布《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时表示,期货市场与期货行业近年来发展较快,现行净资本监管制度逐渐呈现出一些不适应的状况:一是部分期货公司建立起期货及衍生品综合服务体系,但现行制度对期货公司风险覆盖不够全面,部分关键监管环节把控不足,难以适应新形势下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的需要;二是期货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放开后,期货资管产品种类增多,风险特征各异,现行风险计算方式不能准确反映期货资管业务风险状况;三是部分监管指标标准与当前市场容量及行业实际承担的风险不相匹配,不能充分满足现阶段加强系统性风险防范的需要。 邓舸称,《办法》的修订主要是针对上述已经不适应市场发展的相关规定,从而更好地引导期货公司稳健经营,增强行业整体竞争力。 证监会表示,期货公司应根据自身资本结构与业务发展需要,建立与风险监管指标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动态的风险监控和资本补足机制,完善风险管理体制,全面提升风险能力。证监会将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的原则,加强对期货公司的监管,促进期货行业健康发展。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现今自称在做 “征信业务” 的机构层出不穷,然而真正符合 “征信” 定义实际上并不多。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表示,征信只与资金借贷、延迟支付等有关,要把征信与普通数据收集区分开。 “社会诚信与征信是两回事,与钱有关的才叫征信。” 吴晓灵在4月21日 “个人信息保护与征信管理” 国际研讨会间隙对记者表示,征信是对信贷客户还款意愿的评估,来自信用历史的积累。“征信市场其实是个很小的市场。” 吴晓灵在上述场合发言中指出,要解决中国征信市场面临的问题,就要明确个人征信机构的独立第三方地位。她认为,独立第三方地位的特征是指机构的股权独立、公司治理独立、征信业务独立和风险分析模型与数据源独立。其中,风险分析模型与数据源独立是指,征信机构不能自己也是数据源,征信与数据服务无关。 “大数据的行为分析与还款意愿的关联性还有待验证。” 吴晓灵表示,要对相关活动有所区分,对个人征信市场建立分类监管框架。 具体而言,就是对从事基础的消费者信贷信用服务的机构采用征信业务全牌照监管;对利用消费者数据进行信贷信用风险分析服务的机构采用征信业专项牌照;而对于从事个人数据服务的机构,且规模较大的,建议采用事后备案管理,积极推动行业自律。 吴晓灵指出,尽管 “十三五” 规划中提出了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但中国个人数据保护仍处于初步阶段。目前来看,国内个人数据保护面临缺乏个人信息保护顶层设计,个人数据保护专项立法滞后,数据保护无明确的监管机构,尚无个人数据保护的国际合作机制,以及数据保护制度体系不完善的五大问题。 因此,吴晓灵提议要构建个人数据保护体系。即要在民法体系中确立个人信息权,要尽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设立数据保护监管机构,简历数据保护国际合作制度,以及健全数据运转保护制度体系。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4月21日,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在其官网发布“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办法》的通知”(下文简称“分类评级办法”),对省内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分类评级,评级结果作为监管机构对小额贷款公司实施分类监管、重点监管的依据。 分类评级办法称,其出台的目的是促进全省小额贷款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使监管机构识别、判断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状况及严重程度,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实施分类监管,为评价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情况提供依据。 根据该分类评级办法,评级依据计算得分共分为五个等级,包括I级(得分≥90)、Ⅱ级(80≤得分<90)、Ⅲ级(70≤得分<80)、Ⅳ级(60≤得分<70)、Ⅴ级(得分<60)。在全面了解小额贷款公司相关信息的基础上,评级将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每年进行一次。 评级依据包括公司治理情况(10分)、业务开展情况(35分)、风险防范情况(35分)、合规经营情况(20分)。 值得一提的是,当小额贷款公司出现非法集资和吸收公众存款;抽逃注册资本;使用非法手段催债或者指使他人非法催债;洗钱行为;非法经营;其他违法行为等行为时,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分类评级直接评为 Ⅴ⑵ 级,这也意味着,小贷公司越过红线即会被淘汰。3月份,山东聊城市冠县爆出因高利贷引发的“辱母杀人案”,再度引发全国舆论对高利贷及民间小贷的关注。 有惩当然也有奖,办法中提出小额贷款公司出现下列情形的,可提出申请,经监管机构确认后,酌情予以加分。 (一) 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的 。( 5 分) (二)当年受到 地市(厅)级 以上文件表彰的。( 5 分) ( 三 )专门经营 50 万元以下贷款的(贷款单户余额均不超过 50 万元且贷款比例不低于 70% 的)。( 5 分) 分类评级办法规定,分类评级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办法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附通知全文: 鲁金监字〔2017〕15号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办法》的通知 各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现将《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尽快传达至县级监管机构和辖内小额贷款公司。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30日 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引导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确保其依法经营、合规运作,促进全省小额贷款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使监管机构识别、判断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状况及严重程度,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实施分类监管,为评价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情况提供依据,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08〕4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8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1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金融办等部门〈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12〕2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3〕34号)、《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金监字〔2016〕9号)、《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创新业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鲁金监字〔2016〕3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监管机构每年对上一年度1月1日之前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分类评级。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以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为宗旨、主要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地方金融组织。 第四条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监管局)制定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办法。市级监管机构依照分类评级有关规定,根据日常监管情况,结合小额贷款公司实际运营和合规经营情况,每年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提出初步分类评级结果,报省监管局评定,由省监管局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第五条分类评级应坚持以下原则: 全面性原则。全面了解小额贷款公司相关信息,整体分析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及风险状况。 持续性原则。分类评级根据评级周期,每年进行一次。 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综合定量因素与定性因素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评级。 第六条分类评级原则上按照第二章分类评级依据计算得分确定,共分Ⅰ、Ⅱ、Ⅲ、Ⅳ、Ⅴ五个等级:得分90(含)分以上为Ⅰ级,80(含)-90分的为Ⅱ级,70(含)-80分的为Ⅲ级,60(含)-70分的为Ⅳ级,60分以下为Ⅴ级。其中,Ⅴ级又分为Ⅴ⑴级和Ⅴ⑵级,40(含)-60分的为Ⅴ⑴级,40分以下为Ⅴ⑵级。 第二章分类评级依据 第七条公司治理情况(10分) (一)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确立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的管理体制,明晰职责边界、履职要求等治理制衡制度的,得4分。股东、董事长、总经理不按公司章程规定履职的,该项得0分。(4分) (二)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实现所有权、经营权、监督权三权分离的,得6分。不按章程规定召开的,每次扣2分;召开会议未留存会议记录,无法反映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的,每次扣2分;股东、董事、监事无故缺席且不派出授权代表参会的,每次扣1分。(6分) 第八条业务开展情况(35分) (一)围绕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开展业务情况(10分) 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合计占贷款余额的比例(扣除交叉的贷款数值)达到80%的,得10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其中:贷款余额、涉农贷款余额、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均按各个季度末平均值计算。 本办法所称涉农贷款是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07〕246号)口径统计的以下贷款:农林牧渔业贷款、农用物资和农副产品流通贷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农产品加工贷款、农业生产资料制造贷款、农田基本建设贷款、农业科技贷款及其他贷款。 本办法所称小微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划分标准执行。小微企业贷款包括小额贷款公司向小型、微型企业发放的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以及小微企业主贷款。 (二)坚持“小额、分散”原则情况(15分) 单户贷款余额不超过200万元的占比达到60%的,得15分;占比介于50%(含)-60%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低于50%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扣至0分为止。 贷款余额按照各个季度末平均值计算。 小额贷款公司单户贷款余额超过注册资本5%的,每发生1笔扣3分,扣分上限15分。 (三)资本周转情况(4分) 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周转倍数(本年贷款累计额/注册资本)达到2的,得4分;介于1.5(含)-2的,得3分;介于1(含)-1.5的,得2分;介于0.5(含)-1的,得1分;小于0.5的,得0分。 (四)放贷比例情况(3分) 小额贷款公司放贷比例(各个季度末贷款余额平均值/各个季度末注册资本与融入资金余额之和的平均值)达到70%的,得3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2分,扣至0分为止。 (五)资本收益情况(3分) 小额贷款公司资本收益率(净利润/注册资本)达到6%的,得3分;3%(含)-6%的,得2分;0-3%的,得1分;小于0(含)的,得0分。 第九条风险防范情况(35分) (一)建立信息披露制度(20分) 及时向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系统报送经营情况、融资情况、变更事项信息的,得10分。未接入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系统,或接入后不及时准确完整报送数据的,直接评为Ⅴ⑴级。(10分) 按时向监管机构报送月度报表和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的,得5分。(5分) 按照监管要求使用行业统一标识,将省金融办批复成立的文件、营业执照、自律承诺内容、县级监管机构的监督电话及主监管员联系方式等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的,得5分。(5分) 向监管机构报送的材料、数据有严重错误,或故意瞒报错报虚报的,本项得0分。 (二)建立健全管理制度(5分) 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健全贷款风险管理制度、贷款损失追偿制度、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内部激励约束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内部部室职责清晰,运作流程规范,实施审贷分离制度的,得5分,每缺一项扣1分。 (三)严控贷款风险(10分) 小额贷款公司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和拨备制度,准确进行资产分类,充分计提减值准备金,确保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的,得5分;低于100%的,本项得0分。(5分) 小额贷款公司年末不良贷款占比(不良贷款余额/净资产)小于3%的,得5分;介于3%(含)-5%的,得3分;5%(含)-10%的,得1分;超过10%(含)的,得0分。超过30%的,最高可评为Ⅳ级,超过50%的,最高可评为Ⅴ⑴级。(5分) 小额贷款公司不得超越经批准的经营区域经营。违反此规定的,倒扣5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监管机构要求整改的,最高评为Ⅴ⑴级。 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股东直接或变相发放贷款。违反此规定的,倒扣5分,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监管机构要求整改的,最高评为Ⅴ⑴级。 第十条合规经营情况(20分) (一)小额贷款公司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贷款利率和综合有效利率,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应当在贷款合同中明示贷款种类、期限、利率水平、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计)息收费方式,严禁利用各种不合理的计息、收息方式变相提高贷款利率。符合上述规定的,得6分。违反上述规定,发现一笔扣3分,此项扣分不设上限。(6分) (二)小额贷款公司严格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得6分。未按规定执行的,每违规一项扣2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监管机构要求整改的,直接评为Ⅴ⑴级。(6分) (三)小额贷款公司有效规范公司注册、变更登记等事项的,得4分。每违规一次扣2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监管机构要求整改的,直接评为Ⅴ⑴级。(4分) (四)小额贷款公司注重客户的权益保护,规范债务催收行为,在与客户签订书面合同时,尽到明确的告知义务的,得4分。小额贷款公司侵犯客户权益,每违规一次扣2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监管机构要求整改的,直接评为Ⅴ⑴级。(4分) (五)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创新业务不符合监管规定,每违规1次扣5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监管机构要求整改的,直接评为Ⅴ⑴级。 第十一条小额贷款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只可评为Ⅴ⑴级: (一)经批准开业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业务,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二)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没有在岗履职的从业人员; (三)未按有关规定申请或备案,擅自变更重大事项; (四)拒绝或阻碍监管机构监督检查和调研; (五)高级管理人员拒绝监管机构约见会谈; (六)无故不参加行业年审和分类评级; (七)未按照监管机构要求进行整改; (八)虚假广告宣传等不当行为。 第十二条小额贷款公司凡是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分类评级直接评为Ⅴ⑵级: (一)非法集资和吸收公众存款; (二)抽逃注册资本; (三)使用非法手段催债或者指使他人非法催债; (四)洗钱行为; (五)非法经营; (六)其他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出现下列情形的,可提出申请,经监管机构确认后,酌情予以加分。 (一)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的。(5分) (二)当年受到地市(厅)级以上文件表彰的。(5分) (三)专门经营50万元以下贷款的(贷款单户余额均不超过50万元且贷款比例不低于70%的)。(5分) 第十四条各市级监管机构可综合小额贷款公司接受停业整顿、通报批评、高管约谈等情况及其他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扣分,扣分上限为10分。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分类评级数据依据:监管机构应从小额贷款公司报表、账簿等有关会计资料中获取经营数据,有关会计资料须经过中介机构审计认定;定性指标涉及的公司情况须经市级监管机构认定;涉及违法行为的须经有关部门认定。 第十六条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十七条市级监管机构每年按照要求组织市、县两级人员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初评。在综合分析信息的基础上,切实发挥主监管员的作用,提出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初步意见,及时将初评意见及工作底稿报送至省监管局。市级可以组织县(市、区)开展交叉评级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市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第十八条省监管局根据监管检查情况,参照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结果,对初评意见进行评定,必要时,省监管局可以对部分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抽查。 第十九条评级结果由省监管局向各级监管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反馈。如有异议,小额贷款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对评级结果提出意见,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依据。 第二十条评级结果由省监管局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 第二十一条评级工作结束后,省监管局做好评级工作底稿、评级结果、评级结果反馈材料等文件、资料的存档工作。 第四章结果运用 第二十二条评级结果作为监管机构对小额贷款公司实施分类监管、重点监管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对达到Ⅰ级的小额贷款公司,由省监管局对其进行表彰,并优先享受扶持政策、进行新业务试点等。 第二十四条对列入Ⅱ、Ⅲ级的小额贷款公司,各级监管机构督促公司自主采取改善性措施并努力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第二十五条对列入Ⅳ级的小额贷款公司,各级监管机构给予监管关注,适当提高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频率和深度,关注其经营态势变化,督促其加大管理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降低经营风险。 第二十六条对列入Ⅴ⑴级的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机构予以重点监管,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达到要求的降入Ⅴ⑵级。 第二十七条对列入Ⅴ⑵级和连续2个年度Ⅴ⑴级的小额贷款公司,责令限期改正直至撤销经营许可。有违法行为的,由监管机构移交相关部门处置。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省监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5月1日。 ...
2016年以来,消费金融的风险频发,从裸条、暴力催收再到校园贷自杀事件,都折射出了消费金融这个行业的分化,一些机构在拼命增加风控的防火墙,另一些机构却在拼命找漏洞。如今,消费金融的风险从很多民营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蔓延到了正规的消费金融持牌机构身上。 2015年12月,东北小伙儿李强(应本人要求化名)想办几张大额信用卡用于周转,经朋友介绍,一家名叫国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中介找到了李强,表示“把个人资料交给国创,他们可以通过一家名为北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下面简称“北银消费”)的机构帮他申请大额信用卡,额度可以高达20万,前期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不过要在放款后徐收取30%费用”。30%的费用虽然不少,但是李强当时急需资金周转,而且根据当地银行的规定,办下来第一张,在其他银行办理大额信用卡的难度就降低了。 这是李强第一次接触到北银消费,在了解到北银消费是国内首批四家持牌消费金融试点公司之一,其股东为北京银行、万达集团等大型企业、上市公司,主要产品有 “轻松付”、“轻松贷”、“Mini循环消费贷” 之后,就同意了国创控股的方案。 随后,国创控股还 “指导” 李强在合同中伪造工作单位、房产等信息。对于伪造信息一事,李强也担心过,不过国创控股的工作人员说 “没事,只是为了提高额度”。 2016年1月,李强申请的贷款批下来18万,但是却没有到李强手上。他对笔者表示,国创控股以帮助办理手续为名拿走了李强的身份证,之后以李强名义去银行办了一张新的银行卡,贷款打到了这张卡上,却告知李强信用卡没有办理下来。后来李强忽然收到了催收信息,才发现这笔贷款已经下来,而且本金加利息待还金额已经滚至23万余元,已经影响到了自己的征信记录。详见下图: 李强后来了解到,这家骗了自己的国创控股竟然还是北银消费的合作方。他认为,北银消费有重大责任,首先,风控形同虚设,对于真实资产的审核完全没有;其次,对于贷款去向亦不监控。再次,对于合作方的审查不合格,疏于管理。 多少人“被骗贷” ? 苦闷的李强想到了通过互联网来维权,上了网他才发现。北银消费的骗子合作方远不止国创控股一家。他加入了一个名为 “北银消费维权群” 的微信群,在这个181人的微信群内,都是和李强类似的被骗者,而同样的骗局在全国各地上演,受骗时间最早的是在2014年,受骗者反应有部分与北银消费合作的中介机构已经失联。 群成员Linda介绍,北银消费合作的这些中介公司骗贷手法各不相同,但步骤的 “套路” 大同小异: 首先,骗取信任,获得受骗者身份信息。中介公司会号称推出新的贷款产品或通过熟人介绍、拉人头凑业绩等名义骗取受骗者信任,获取信任后,中介公司一般都会要求暂时拿走其身份证等,以方便中介公司以其名义办理银行卡,来获取贷款。 第二,要求借贷者配合编造资产信息。因为借贷者的金额普遍在10—20万,北银消费对借贷者的资产和收入有一定要求,此时中介公司会将受骗者包装成在北上广深等地拥有数套房产或年收入几十万的白领,因为中介公司贷款前一般都为受骗者提供担保,所以受骗者为了放大额度会配合中介。 第三,贷款发放,中介拿钱。被包装后的受骗者的贷款普遍都能通过审核,但是因为放款的银行卡在中介公司手里,所以贷款发放后,受骗者一分钱没见到,中介公司一般会告知受骗者未通过审核。维权群中有人反映贷款发放他们连短信通知都没有收到过,被催收了才知道贷款已经下来了。 第四,签承诺书,安抚受骗者。受骗者意识到自己负债后,开始聚集讨说法,此时国创控股等中介一般都会提供一个免还协议、承诺书之类的协议来安抚受骗者,然而贷款并没有归还,依然影响受骗者的征信。问题依然没解决。承诺书详见下图: 上图为国创控股为李强提供的保证书 笔者注意到,2015年12月南宁新闻综合频道曾对北银消费的中介公司涉嫌骗贷一事展开调查,并在报道中指出仅南宁一地被欺骗的金额就达3000多万。有受骗者在“北银消费维权群”中指出,全国以这类手段被欺骗的总人数和贷款总额应该是一个惊人的数字。 北银消费的风控漏洞 李强们介绍,除了他们提供的身份证信息是真实的,其他资产信息都是骗子中介为了获取贷款伪造的,而且还有好几个人用一套房产信息贷款的情况,而北银消费在审核的时候居然都通过了。 “我们怀疑存在北银消费与骗子中介内外勾结,联手诈骗的情况” 维权群成员对笔者表示。 不论是否真的存在受骗者怀疑的 “内外勾结,联手诈骗” 的情形,至少,受骗者的虚假资产信息能够通过审核,说明北银消费存在严重的风控漏洞。 首先是贷前审核,没有线下的真实性审核,各种造假的资产信息可以轻松通过审核,拿到单人10—20万的额度。 其次是重复担保。此前《中国经营报》曾报道出,骗子中介向北银消费提供一套房产作为担保,用于做5个人的抵押申请,换到近100万元的贷款,贷款比例接近100%,而市面上其他的金融机构一般采用的方式是贷款最大额度为抵押房产银行评估价的70%左右。 再次是贷后管理。从受骗者反应的情况来看,北银消费的贷后管理几乎没有。 第四是绕开监管。《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规定,向个人发放消费贷款不应超过客户风险承受能力且借款人贷款余额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但骗子中介通过 “拉人”,绕开监管,上限管理形同虚设。 第五是合作方管理。“北银消费维权群”内的王女士对笔者表示,骗他们的公司就是一家北银消费的合作商,就在他们维权已经惊动了公司时,仍不断有人通过这家中介被骗,北银消费竟然还未中断与这家中介的合作。这个案例也证明了北银消费对于合作方疏于审核和管理。 笔者发现,北银消费的问题爆发之后。北京银监局对北银消费做出15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是“当事人变相突破监管规定发放贷款;贷款管理存在严重问题,造成个人消费贷款用途不真实,部分资金被挪用;无合理理由和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上调贷款风险分类,资产质量严重不实。”详见下图: 模式之殇? 追究北银消费“骗贷门”的根源,还要追溯至其业务模式上。北银消费是通过与担保公司和资产管理公司等中介机构合作去开拓客户,由于自身的风控漏洞,出现了部分中介套取资金的行为,真实的资金去向不明,不仅潜藏极大的风险,还给众多被盗用身份信息的人带来了征信污点,影响其购房、购车等贷款。 笔者查询了北银消费官网,发现事件发生后,公司对这一模式进行了修正。合作方从过去的担保机构为主变成了商家,但是这类通过合作方获客的模式依然存在。详见下图: 图片来源:北银消费官网 笔者也注意到,维权群内投诉的北银消费的合作中介机构,除了此前被卷入“骗贷门”风波的国创控股这类担保、资产管理公司外,还有电缆厂和部分科技公司。这一情况的出现,说明北银消费并未从根子上堵上合作方骗贷的漏洞。 笔者就是否存在 “违规放贷,合伙诈骗” 的情形,以及风控为何出现漏洞等问题向北银消费求证,但是截至发稿前,北银消费方面表示,目前不能予以书面回复。 谁来埋单? 虽然受骗者被骗一事的始作俑者是国创控股这类中介公司,但目前被推向风暴中心的却是北银消费,因为既然是骗贷,有合作中介机构已经失联,这部分坏账的损失该有谁来承担? 北京众鑫律师事务所谢罡律师表示,成年人已经具有了为自己行为负责的能力,都清楚从银行贷款应付什么责任,从目前的资料来看,虽然可能有部分人被欺骗了,但是还款的责任和义务是无法逃避的,虽然有担保协议或免还协议,但只在中介公司和贷款者之间有效,和北银消费没有什么关系,此外,部分协议也显示很多受害人是为了获取利益而提供自己的资料,贷款者对于过程、后果都是明知的,应担负还款的义务。 上海申拓律师事务所朱敬律师也表示,受害人对于办理贷款是明知的,又应对了北银消费的审核,责任应当自负,同时因贷款者是否被欺诈的判定过程复杂,中介机构的责任追究起来比较困难。 不过,业内人士邹纯认为,如果能证明是用欺诈手段签订的贷款合同,根据合同法,应该是无效的;但实际情况不太好证明,合同是贷款机构和借款人签的,很难证明贷款机构在其中有欺骗,最后可能是两层关系,一是借款人对贷款机构有偿付责任,中介机构对借款人有赔付责任。 虽然从法律角度律师们都认为,贷款者应该承担债务,但是由于被欺骗的人数太多、涉及金额太大,持续发酵对北银消费及其背后的北京银行、大连万达等股东的形象和品牌影响极大;若免除这些受骗者的债务,这规模可能达到几亿甚至几十亿的逾期,谁来埋单? 北京银行、万达被卷入? 虽然受骗者和贷款总额还没有权威机构进行过详细统计,不过从骗贷风波首次爆发至今已近1年,北银消费尚没有解决掉这个问题,足见问题的复杂性。 而持续维权的受骗者在苦苦维权未果之后,也将目光投向了北银消费的股东们。 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北银消费的大股东为北京银行,其余股东还有大连万达集团等大型企业、上市公司;详见下图: 受骗者们在维权群中表示:“北银消费解决不了问题,就会找其大股东、小股东。” 4月20日,受骗者们付诸行动,找到了北银消费的大股东北京银行,该行相关人士接待了他们。 笔者也与北银消费最大股东北京银行以及持股5%的万达集团取得联系,询问 “股东对此事是否知情,会否为其兜底” 等问题,但在发稿前均未获得官方回复。 万达集团方面知情人士称:“万达集团在北银消费中持有股份只有5%,没有什么话语权,这笔投资是通过参股方式布局消费金融的一种方式,持股比例很低,是财务投资,北银消费的问题对万达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影响。” 不过笔者注意到,大股东北京银行与北银消费资金往来频繁。 2015年北京银行与北银消费的拆借资金总额为44.9亿元,2016年上半年拆借资金为56.1亿元,详见下图: 也就是说北京银行在一年半的时间里为北银消费提供了101亿元的资金,若北银消费骗贷风波持续发酵,北京银行会出手干预吗?目前还不得而知。 期待监管层关注 值得一提的是,据李强等人透露,他们已经像北京市银监局提交了诉求书,详情如下: 受骗者在维权群公示的诉求书 上文提及,此前北京市银监局也对北银消费做出了150万行政处罚,这也说明了,监管层已经关注到了此事。 而且,新任银监会主席郭树清履新之后。银监会频出监管大招,2017年4月10日,印发《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切实处置一批重点风险点,消除一批风险隐患,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2017年4月12日,又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切实弥补监管短板提升监管效能的通知》,在弥补银行业监管制度短板的26个工作项目中,有19个是与金融风险相关的。 对金融风险的监管趋势让北银消费 “骗贷门” 的受骗者们看到了希望。通过处置、消除金融风险,可以消灭掉 “骗贷” 的土壤。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近日,中国银监会在其官网发布“一季度经济金融形势分析(电视电话)会”主要内容,银监会主席郭树清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更加主动防范金融风险,要规范理财和代销业务,规范销售行为,充分披露产品信息和揭示风险,严格落实“双录”要求,做到“买者自负”,切实打破 “刚性兑付”。 会议同时指出,针对当前互联网金融相关风险,要加强互联网金融与信息科技风险防控,持续推进网络借贷平台(P2P)风险专项整治,在做好清理整顿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商业银行对大学生的金融服务。 网贷财经此前曾报道,针对校园分期、校园贷等金融乱象,4月10日,《中国银监会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要求,重点做好校园网贷的清理整顿工作,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将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纳入营销范围,禁止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不得进行虚假欺诈宣传和销售,不得通过各种方式变相发放高利贷。 除了规范校园贷之外,该指导意见针对“互联网金融风险治理”提出其他的要求,包括持续推进网络借贷平台(P2P)风险专项整治,做好“现金贷”业务活动的清理整顿工作等。 此次是银监会首次点名“现金贷”,并提出相应的监管要求。 附《中国银监会召开一季度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全文: 近日,中国银监会召开一季度经济金融形势分析(电视电话)会,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分析银行业运行情况,提出下一阶段工作要求。银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济运行实现良好开局,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6.9%,金融运行总体保持平稳,银行业延续良好的运行态势。 一是各项贷款保持稳步增长。3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116.6万亿元,比年初增加4.5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增1026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2.3%。二是信贷结构发生积极变化。3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27.8万亿元,同比增长14.4%,比年初增加1.1万亿元,同比多增2632亿元;涉农贷款余额29.2万亿元,比年初增加1.4万亿元,同比增长8.9%;保障性安居工程贷款余额3.5万亿元,同比增长52.2%,比年初增加3392亿元,同比多增313亿元。一季度住房按揭贷款增量占比为26.2%,比去年全年下降13个百分点。三是同业和理财业务增速放缓。3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同业资产和同业负债余额分别为21.7万亿元和30.3万亿元,比年初分别下降1.4万亿元和1.9万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2.2%和12.6%。银行理财产品余额29.1万亿元,比年初增加958亿元,同比增长18.6%,增速比去年同期大幅下降34.8个百分点。理财资金投向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余额4.93万亿元,占全部理财资金的比重为15.4%,比2013年高峰时期大幅下降20.6个百分点。四是商业银行经营基本稳定。初步统计,一季度商业银行累计实现净利润4933亿元,同比增长4.6%。不良贷款增速放缓,3月末,不良贷款余额1.58万亿元,比年初增加673亿元,同比少增504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74%,比去年同期下降0.01个百分点。商业银行损失抵补能力比较充足,3月末,贷款损失准备金余额2.8万亿元,拨备覆盖率178.8%。 会议指出,当前经济金融发展仍面临多重挑战,全球经济金融体系的复杂性、不稳定性、不确定性仍然在增加,国内经济运行中还面临不少困难。银行业各类风险传染共生的特征更加突出,传统领域信用违约与流动性风险叠加共振,非传统领域风险可能波及多个市场和环节,部分重点风险涉及面广、影响大,外部冲击风险极易向银行体系传导,金融乱象与案件风险暴露相互交织,总体风险形势仍然复杂严峻。 会议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金融风险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上又进一步对防控金融风险专门作出重要指示和部署。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对不良资产、债券违约、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等累积风险要高度警惕。会议要求,银行业要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 ——更加主动地防控金融风险。坚决按照“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的总体要求,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按照落实责任、突出重点、排查风险、稳妥有序、强化问责、标本兼治的要求,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一是加强信用风险管控,切实摸清风险底数,客观反映不良贷款状况,坚决纠正掩盖不良贷款的行为。合理控制房地产融资业务增速,有效防范集中度风险,严禁银行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严格落实新预算法。二是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将交叉金融业务等纳入流动性风险监测范围,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合理控制期限错配水平。三是规范交叉金融业务,落实穿透原则,根据基础资产性质足额计提资本和拨备,不得对新开展的同业投资业务实施多层嵌套。四是规范理财和代销业务,规范销售行为,充分披露产品信息和揭示风险,严格落实“双录”要求,做到“买者自负”,切实打破 “刚性兑付”。五是加强互联网金融与信息科技风险防控,持续推进网络借贷平台(P2P)风险专项整治,做好清理整顿工作的同时,加强商业银行对大学生的金融服务。六是加强外部冲击风险防控,提升外汇风险管理能力,提高跨境并表风险管理水平,确保国别风险准备金计提充足,有效防控海外合规风险。 ——大力治理金融乱象。一是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导向。以回归本源、服务实体、防范风险为目标,全面排查,列出清单,逐一整改。二是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市场乱象整治和系列专项治理工作任务量大、涉及面广,而且内容上有交叉,对象上有重合,实质上有共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各级监管部门要统筹谋划,结合自身实际统一布局资源,落实责任,有序推进。三是严格开展自查和检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开展全系统自查及“上对下”抽查,对于查出的问题,严肃处理责任人和责任机构,充分发挥警示作用。四是注重问题整改。要认真剖析问题原因,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整改边教育,全面增强银行业员工遵纪守法合规意识。如对于票据等重大案件要举一反三,通过技术、法律、管理等手段堵塞漏洞,坚决遏制违法违规案件高发势头。 ——切实弥补监管短板。贯彻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作出的“及时弥补监管短板”的决策部署,弥补当前银行监管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一是抓紧补齐制度短板。经过制度漏洞排查,目前已确定三大类、26项监管制度短板工作项目。要及时补充完善银行股东管理、交叉金融产品等暂缺的监管制度,尽快研究制定一系列急需的监管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仍存在漏洞的监管制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全面对标监管制度,抓紧梳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空白和漏洞,逐步增补完善。二是着力强化股东监管。强化股东资质审查、关联关系审查和资金来源审查,加强股东准入监管。强化对股东行为的持续监管,严禁不当干预经营决策,严禁通过关联交易获取不当利益。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全面梳理主要股东及关联方情况,掌握其重大变化,强化股东授信审查,防止套取银行资金。三是持续创新监管方式。各级监管部门要围绕银行业务结构和风险变化状况,锁定高风险机构开展现场检查,提升现场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非现场和现场检查工作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坚持纠罚并重、罚没并举、机构人员“双罚制”,充分发挥监管处罚的震慑作用。四是强化信息披露要求。要不断扩展风险信息披露范围,建立规范的金融产品信息披露制度,以消费者是否能充分理解产品作为衡量标准,不得隐瞒风险,不得误导消费者。 ——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银行业系统要深刻认识金融与实体经济同生共荣的本质,以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抓手,持续改进金融服务。一是大力支持“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切实发挥好债委会作用,确保成员银行一致行动,避免“一刀切”抽贷断贷。要牢牢把握住房的居住属性,支持居民自住和进城人员购房需求。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开展债转股。二是持续提升薄弱领域和关键环节金融服务水平。持续深化普惠金融机制改革,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鼓励大中型商业银行建立普惠金融事业部。提升金融精准扶贫效率,发挥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作用,强化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功能,创新产业扶贫、易地搬迁扶贫等授信服务和融资模式,拓宽金融扶贫的覆盖面。积极满足重点领域金融需求,支持“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点战略,有力有序对接河北雄安新区建设。三是积极稳妥开展业务和产品创新。要切实改变“垒大户”、“傍大款”的粗放发展模式,在客户选择和业务拓展上多下功夫精耕细作。积极运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创新有利于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发展的金融产品。四是切实改善金融服务。银行业要强化“以客户为中心”和“服务创造价值”的理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在理财产品销售过程中,必须向客户全面、充分披露信息和风险,使客户真正了解产品业务特征,明确自身所要承担的风险和可能的损失。五是强化收费与价格管理,切实推动降成本。严格落实服务价格相关政策法规,大力整治不当收费行为。 ——加强党的领导和队伍建设。坚持党的领导历来是银行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近年来的市场乱象、风险事件和违法违规行为,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和从严治党不力有直接关系。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深入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统筹推进银行业防风险和反“四风”反腐败工作。一是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强化监管协调。各级监管部门要主动与其他金融部门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查处,防止监管套利,消除监管真空。二是坚持“要治行先治党”的原则,把党组织嵌入银行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畅通党组织与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的协调机制,把党的领导自然有机地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三是严格执纪执规,强化责任追究。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到履职负责、失职问责。四是把中央大政方针真正体现在经营管理中。各机构要把中央精神和监管要求融入内部规章制度,并在日常经营管理中执行到位。整治行业风气和反“四风”反腐败,杜绝不良行业作风和行业廉洁风险,确保中央方针政策有效贯彻落实。五是提高政治觉悟和专业能力,全面加强干部和员工队伍建设。各单位负责人要按照政治家加专门家的要求,增强政治意识和政治能力,提升专业思维、专业素养和专业方法。倡导为民务实清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弘扬银行业的“三铁”传统,为党和人民群众看好“钱袋子”。六是各级监管部门要坚决实行公私分开和履职回避。打铁还需自身硬,监管部门要坚持党建监管一起抓,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研究出台制度,并坚决落实,做到公私分开和履职回避,防范监管道德风险,使监管者敢于亮剑,敢于执纪执法。严禁公权私用、公干私活、公财私占,做到地域回避、任职回避、公务回避,杜绝设租寻租,使各级监管人员成为党和人民放心的看门人和守夜人。 会议强调,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银监会系统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干部职工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思进取、接地气、抓落实、敢担当,要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一环扣一环,一步一个脚印,不出成效,绝不罢手,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以优质的金融服务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健发展。 银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王兆星主持会议,银监会领导出席会议。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会管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银监会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会议在银监局和银监分局设分会场。 ...
根据WIND数据显示,冯小树在任期间共审核过的IPO企业共35家,通过的27家,未通过的5家。 监管风暴劲吹。 尽管早已习惯了证监会每周五都会公布案件这一规律,但在4月2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公布的两起大案,还是引起了发布会现场各路媒体的惊呼。 这两起案件分别是被称为 “忽悠式重组” 第一案的九好集团重组上市案以及前发审员冯小树突击入股案。其中,前深圳证券交易所工作人员、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兼职委员冯小树一案罚没金高达4.99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两起案件也分别指向了今年证监会重点监管的两个业务领域,即并购重组以及IPO。 震慑并购重组乱象 4月21日,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公布:“证监会对九好集团、鞍重股份及主要责任人员在《证券法》规定的范围内顶格处罚,对本案违法主体罚款合计439万元;同时对九好集团造假行为主要责任人员郭丛军、宋荣生、陈恒文等人采取终身市场禁入以及5-10年不等的市场禁入。” 对于处罚结果,相关涉案人员并不意外。九好集团实际控制人郭丛军对违法事实予以承认,表示接受处罚并在听证会现场撤回听证申请。而鞍重股份及全体责任人员均未要求听证,除一名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责任人员表示不陈述申辩。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表示:“顶格处罚是意料之中的,此次违法行为十分恶劣,凭空捏造出来如此庞大的资产,搞不好要追究刑事责任。郭丛军主动表示接受处罚,在听证会现场撤回听证申请,可能也是为了避免更重的处罚,但能否避免还不确定。” 但前有鲜言被罚34亿,在本案结果公布当日也有另一起巨额罚金的案子,市场一些人士认为九好集团一案尽管遭遇顶格行政处罚,但不免陷入雷声大雨点小的质疑中。 许峰则解释指出:“行政处罚力度是有上限的,法律本身规定如此,但监管层从态度上来说还是很严厉的。可能会根据《证券法》中的民事赔偿条款和《刑法》来追究当事人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以此弥补行政处罚力度的不足。” 张晓军在发布会现场重申,证监会对市场各种 “忽悠式” 重组乱象,将有毒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的行为绝不姑息。 证监会强硬的监管态度也反馈到并购重组一线。多家上市公司知难而退主动终止并购重组,如江泉实业、宁波富邦等,截至4月21日共65家公司宣布终止重组方案。 而从今年以来重组上市的数量来看,“壳“概念已然降温。2016 年已经公告完成借壳上市(包含过户)的项目累计21宗,同比骤降46%,交易总价值约1879亿元,同比萎缩33%。 另一方面,今年以来并购重组申请的受理与审核速度明显放缓。根据统计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证监会受理37家并购重组申请,并购重组委仅审核了25家,相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45.6%和52.8%。其中,12家获得有条件通过,10家获得无条件通过,3家被否。 “从两会期间开始,监管层频繁传达了今年对于并购重组将继续加强监管的信号,本次严惩首例‘忽悠式’重组更是再添一把火,预示并购重组监管或持续加强。预计未来,监管将针对当前资本市场重大重组过程中存在的违法生态链进行进一步监管与查处,诸如重组方财务造假、上市公司不严格核实标的方财务信息等行为。”民生证券分析师李锋表示。 但“忽悠式重组”第一案并没有因为今日处罚告一段落,记者了解到证监会正在对本案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行为深挖严查。据了解,九好集团与鞍重股份项目的财务顾问是西南证券。 再现天价罚没金 如果说对 “忽悠式重组” 第一案的严惩是证监会吹向并购重组领域的监管风暴,而冯小树突击入股一案则指向IPO环节。 4月21日,据张晓军透露,中央第7巡视组对证监会开展专项巡视期间,向证监会移交了前深圳证券交易所工作人员、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兼职委员冯小树涉嫌违法买卖股票的相关线索。 记者了解到,冯小树曾任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原副总监。 2004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推荐,时任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审监管部副总监冯小树第一次出现在第七届发审委委员候选人名单中。这也是冯小树第一次亮相第七届发审委委员。其后,他还继任第八届发审委委员。 根据WIND数据显示,冯小树在任期间共审核过的IPO企业共35家,通过的27家,未通过的5家。 根据证监会公布的信息显示,在经过缜密细致的调查、审理工作,通过对复杂商业架构的层层剖析,对繁复资金往来情况的抽丝剥茧,证监会查明,冯小树先后以岳母彭某嫦、配偶之妹何某梅的名义入股拟上市公司,并在公司上市后抛售股票获取巨额利益,其交易金额累计达到2.51亿元,获利金额达2.48亿元。 依据《证券法》第199条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冯小树违法所得2.48亿元,并顶格处以2.51亿元罚款(合计4.99亿元)。同时,对冯小树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这也是继“鲜言案”34.8亿罚没金后又一起巨额罚金案件。 对冯小树的严厉处罚与此前证监会强调的发行审核廉政一脉相承。 1月20日,证监会修订完善了发行审核履职回避制度,正式发布《关于加强发行审核工作人员履职回避管理的规定(2017年修订)》和《关于加强发审委委员履职回避管理的规定(2017年修订)》两项政策。 “冯小树案与此前这几个规范和约束发行审核权力的政策都可以看作是针对IPO的廉政,政策是面,此次个人的案例则是点,从发行审核内部进行约束,也是促进IPO顺利推进的措施。”4月21日,北京地区一家大型券商投行部人士指出。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52号文再提山东、辽宁等地担保圈风险,要求扭转贷款过度依赖抵押担保的做法,充分重视第一还款来源。 近期,银监会监管阴云密布。记者获悉,4月6日,银监会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排查企业互联互保贷款风险隐患的通知》(52号文),要求各银监局摸清当地风险底数,制定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各方责任,统筹分类处置,做到因企施策。 据记者了解,文件已经下发至各部门和各地银监局,银监会要求银监局排查出各地企业互联互保贷款风险底数,列出“高风险”客户名单,由当地政府牵头,在各方参与下共同处置风险。 52号文特意强调了近期山东、辽宁等地相继出现部分企业担保圈贷款风险事件。银监会提醒银监局,要着力对民间融资占比较高,以及钢贸、煤炭、电解铝等周期性较强行业的企业客户进行重点盯防;引导银行机构尽快摒弃 “规模导向” 和 “速度情结”,扭转贷款风险管理中过度依赖抵押担保的做法,充分重视第一还款来源。 一位地方银监局人士表示,企业互联互保之后,难免造成担保链条过长、连环互保的情况发生,因此银行方面应该反思这种风险控制手段,从根本上把握企业的还款能力。 建立 “高风险” 企业名单 银监会要求各银监局,专项排查金融机构对企业担保圈贷款风险,重点排查互保、联保、循环保情况。 近期,山东省接连上演企业债务 “连环爆”,其背后的重要原因就在于企业之间互联互保,当一家公司出现债务危机时,风险得以快速传染,形成连片效应。 3月末,山东省邹平县支柱企业齐星集团全面停产,且被曝出上百亿元的债务无法偿还,36家金融机构牵涉其中,相关公司西王食品、齐星铁塔一度放量大跌。齐星系债务危机尚未缓解,山东天信集团又被爆深陷债务泥潭,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中,有7家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 同一时期,辽宁省企业辉山乳业因资金链断裂引发股价暴跌,该公司将近400亿元的债务,涉及23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已有明确逾期利息,目前港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只剩下实际控制人与失联董事,其余成员纷纷辞职,公司未来飘摇不定。同时,辽宁省、沈阳市两级政府和金融办积极出手维稳,试图协助公司重组。 在52号文中,银监会要求银监局深入调查相关借款人和担保人之间的关联关系、资金流向,科学甄别分析每笔贷款担保背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有效性,逐一排查出可能导致贷款损失的各类风险隐患。 值得注意的是,银监会要求银监局,把贷款质量下迁趋势较为明显、关联互保层次过于复杂或资金链断裂风险较大的企业列为“高风险”客户,实行专门的名单制管理。事实上,很多银行已经对产能过剩和地方政府平台等高风险行业采取名单制管理。 记者了解到,银监局向辖内金融机构转发52号文时,要求相关金融机构汇总互联互保贷款表格,其中包括高风险类和不良贷款的贷款客户数、贷款金额,分类结果、贷款质量迁徙趋势以及民间融资余额等。 4月30日之前,银监局要将各地的风险底数、风险隐患和高风险企业客户名单上报给银监会。 政府牵头风险处置 52号文强调,“地方政府是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人。” 面临高风险客户,银监会要求银监局按照“政府牵头、市场主导、法治保障、多方参与”的原则,及时制定完善风险处置预案。 具体而言,银监会要求银监局,坚持地方政府是风险处置第一责任人的重要前提,既要发挥地方政府的重要作用,也要尊重市场规律,由银企双方或债权人委员会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充分协商、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 据记者了解,在过去一年间,全国多个地区的政府在处理当地企业债务危机时,对于推动处置进程和分担补偿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例如进出口银行江西分行副行长梅建平在2017年1月向记者介绍,江西省能源集团是当地的去产能大户,有近15亿元的资金缺口,光是员工安置费用就需要31.5亿元。当时江西省委省政府态度非常明确,政府拿出7亿元,这表明了姿态,也给了银行压力,债委会随之制定了协调方案。 不过,山东银监局局长陈颖曾告诉记者,面对一些不积极的银行,必要时候局里也会从大局出发,采取强制约束。 银监会主席郭树清在今年全国 “两会” 前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也表示,至少在现阶段,债委会是很好的形式,它可以促使银行、企业、地方政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共同面对问题。“大家对待企业的结构调整、风险处置问题上一致行动、统一部署,这样可以避免信息不对称造成恐慌。” 分类处置 因企施策 据记者掌握的52号文内容,银监会要求对不同风险处境的企业,采取不同的处置策略。 对风险已经暴露的企业客户,银监会要求各银监局引导银行,利用债委会机制,统筹规划、一致行动,防止因个别机构 “单兵突击” 而加速风险暴露、提前引爆风险点。 债委会制度推出的背景是,近两年银行对企业 “多头授信”,企业之间 “互联互保” 形成了复杂的担保圈,这些引发了更具传染性的信用风险。在此形势下,债委会作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协调一致行动的平台,成为银监会引导银行业稳定金融秩序、化解风险的重要抓手。 银监会副主席曹宇近期表示,全国已经成立债委会 12836家,涉及的用信金额 14.85万亿元。据各地方银监局和银行分行反映,债委会可以避免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恐慌;能够促使银行、企业、地方政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共同面对问题;甚至可以防止逃废债,已经成为 “去杠杆” 的有效抓手。 银监会表示,对于暂时出现资金链紧张,但属于国家政策支持产业,或有市场、有科技含量、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债权银行不宜盲目抽贷、压贷、缓贷,可通过重新评估贷款期限等方式实施贷款重组,以及组建银团贷款、建立联合授信机制等方式继续予以大力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而对于市场发展前景和盈利能力一般、发展内生动力相对不足,或核心偿债能力较弱、关联关系复杂、主业不明晰的企业,银监会认为银行可通过增加抵质押物等方式,稳定短期信贷支持,随后谋求信贷退出。对于市场前景不佳的产业,或者存在逃废债嫌疑的企业,银监会要求银行坚决及时停贷,并采取诉讼、保全资产等措施。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当贴纸和PS能改变我们在社交网络上的样子,为什么还要花钱买衣服鞋子?所以95后需要的到底是什么? 什么?年轻人未来将很少花钱买衣服了? 近日,美国的一份消费调查发现,尽管经济形势有所好转,服装占年轻人的消费比率却在下降,从2014年的21%降低至目前的19%。受访者表示,如果滤镜和PS就能改变自己的样子,给Snapchat(美国年轻人喜爱的社交APP)上的朋友留下深刻印象,并且还是免费的,那为什么还要花钱买衣服鞋子? 韩国某热门综艺,报道过一个案例:一位超重的姑娘,在现实中严重自卑,不敢出门,却靠PS “照骗” 在社交网络上吸引了大量网友关注。于是她每天抱着手机跟网友聊天,享受他们的赞美,愈发抵触现实世界。 活在社交网络里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看看朋友圈晒出的那些照片——滤镜调光能让老破旧秒变高逼格;自拍贴纸要加王冠、项链还是兔耳朵,也随君选择。你是在五星级酒店里身穿礼服,还是在自家浴室裹着浴袍,一套美化下来,确实没什么差。 某广受欢迎的自拍APP提供的一键变“喵星人”功能 服饰在自拍和PS的世界里被边缘化,脸的重要性却在直线飙升。 “颜值”这个词汇的诞生,就很能说明问题。什么东西需要指数化?GDP,CPI,股指……凡是指数化的东西,有两个特点:1、价值的尺度,2、每一分涨跌(以及横向比较)都是决策依据。 “颜值”,成为人们公认的价值尺度,几乎是个人形象在社交网络上的全部体现。与颜值相关的消费,自然变成人们追逐的热点。从传统的化妆品,到半永久形象设计(纹眉纹唇的技术进化版),微整形(不动刀的高科技美容),医美整形(动刀整形)……可以说丰俭由人,总有一项适合你。 “颜值”消费有多深入人心? 你不仅能在明星、各路红人主播身上看到,在今年播出的反应乡村生活现实的《乡村爱情9》里,也多了不少 “整容脸”。甚至专门有一集,讲述村里奶奶辈的中老年妇女,争相去超市买八块钱一管的口红(以乡爱角色的日常消费水平来看,这八块钱掏得可真是痛快),把化妆+美颜后的照片发在朋友圈里,让村里的老爷们津津乐道。 在化妆品和美颜相机的鬼斧神工下,农村小老太也可以秒变时尚达人 于是,除了脸,一切都在社交网络中被贴纸化。平台上,美美的主播们,看起来是在自己公主般的闺房里直播。能偷窥美女的闺房,感觉还有点小激动?其实那都是贴纸。某男士晒出的汽车看起来很高档?也可能是贴纸。 只要21块,仿真天窗贴纸,让你低配变高配 万万没想到,靠明星代言这招也会过时! 品牌精心编织的故事正在失效。这个故事通常是这样的:品牌是魔术师,穿(用)上它,你就会变成某某。 然而,现在年轻人足够自信,他们需要的是:穿(用)上某品牌,让我成为我。 如同粉丝与明星的关系,正在从崇拜与被崇拜,变成养成与被养成;用户与品牌之间的关系,也从追随变成了参与——重要的不是你,而是我自己。 闻名世界的Tiffany正面临销量下滑的困境,因为它仍在讲述那个古老的故事,收到Tiffany的小蓝盒,代表你受到的珍视和荣宠。这个故事的核心,是品牌营造出的仪式感(被人求婚、送礼)。然而千禧一代,已经不流行求婚送钻戒了。 与之对比的,是近几年蹿升迅猛的新兴品牌,潘多拉。一条基础银链,不断推陈出新的串珠配件,如同古老的 “结绳记事”,鼓励用户用配件记录讲述自己的故事。这个故事的核心,变成了自我犒赏和个性创作。 潘多拉热门的搭配方案,用户为其取名为“星光璀璨” 让用户成为主角,不仅是珠宝品牌的成功奥秘。 时尚博主最受欢迎的内容是什么?不是炫富般晒出自己拥有的名牌,而是创意性的心得与话题: “三分钟化妆挑战”,“四月桃花妆”,“一件单品五种穿搭”……粉丝被这种可参与的话题,激发出灵感和需求。相关品牌商品,就自然成为她们“让我成为我”的选择——看似个性化的自主选择,其实是精心设计的营销。 纯粹的品牌信息曝光,年轻用户是无感的。他们在互联网环境中成长,对广告的套路太熟悉了,甚至不用动用意识层面,就能自动屏蔽 “硬广” 信息。没有参与感的品牌,根本无法对他们施加影响。 如何在一片“自我”的汪洋大海中,搞定属于你的消费者? 在全民社交的环境下,展现个性是获取关注的核心法则。从这一点说,90后的“自我”和“个性”,是他们伴随网络社交成长的必然结果。 当消费要为社交服务,“我”与消费就必须高度统一。对用户来说,能体现 “我” 个性的品牌和消费,才值得晒。反过来,对品牌来说,能被用户晒在社交网络上,才能引发话题,赢得关注。这也是很多“网红品牌”屡试不爽的套路: 手作,是最能体现创作性的体验业态,现在流行的项目包括烹饪教室、无基础绘画、木艺铁艺制作等。红楼梦中薛宝钗打趣贾宝玉是“富贵闲人”,她说,天下难得富贵,又难得闲散,而宝玉兼而有之。手作就是典型的富贵闲人消费,契合了人们在紧张生活中“慢下来”的追求,又有作品可晒——事实上,多少人就是冲着可晒去消费的。 天下难得富贵,又难得闲散,手作业态圆了大家的这个梦 定制,被公认是大众消费品牌突破的方向,NIKE等品牌就在探索用3D打印等高科技手段,实现平价的定制款。与内容结合的定制款,是更易行的做法。世界奢侈品巨头LVMH集团CEO最看好的新品,就是两款与艺术家合作的定制品,而非高端限量款。 如果产品形态实在没法改变,在营销上打造参与感也是一个办法。服饰配饰可以突出搭配灵感(潘多拉的串珠搭配方案),饮料可以自选配料(网红奶茶的自选甜度、口味、配料),再不行还可以像可口可乐、味全果汁一样,让消费者用瓶子写歌词、拼字玩嘛。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一、问题的提出 在我们律师行业,诉讼律师(行业通俗语言就是擅长或主要从事诉讼的律师)有一个特点,非常注重在诉讼过程中 “时间” 的重要性。因为 “时间” 往往是客户主张权利的节点,是诉讼程序规则的具体要求,违反了这个规则,可能再提交的材料就没有法律意义了,导致败诉的风险。例如什么时候交证据,什么时候提出管辖权异议,什么时候提出反诉等等。 而在非诉律师看来,时间因素同样重要。例如IPO报材料后,证监会对于拟上市企业的进一步追问,律师事务所需要经过核查,按时提交补充法律意见书。在这次网贷企业整改合规的大潮中,网贷企业经常在整改启动前,要求律师事务所出具整改方案的时间表,要求明确后续完成整改备案的具体时间表,我们认为,有主动整改意愿的网贷企业,对于 “时间” 的敏感度,不亚于律师。 在华商互金团队为网贷企业提供整改合规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我们认为,有三个时间大限至关重要。 第一,备案指引出台后,存量网贷企业的成立时间与后续是否可以认定为存量网贷企业的问题; 第二,专项整治通知、暂行办法出台后,国家层面专项整治网贷企业的大限和地方要求网贷平台提交自查表格、提前完成专项整治的大限,对存量网贷企业继续违反暂行办法的“豁免”倒计时; 第三,存量网贷企业取得备案合法地位的倒计时。具体还需要注意律师事务所在协助存量网贷企业整改进行尽调与提交法律意见书的截止时间、地方金融办验收的截止时间、存量网贷企业提交金融办备案的截止时间、以及金融办对材料受理后的审核时间。 我们认为,这三组时间对存量网贷企业后续能否顺利整改和备案,至关重要。具体详述如下。 二、三大截止时间的法律意义 (一)全国层面备案指引、地方备案细则的发布时间与存量网贷企业的成立时间 1、全国层面存量网贷企业认定的时间因素:2016年11月29日(待定,未看到官方发布全国层面备案指引的公告时间) 根据网上发出的银监会、工信部、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其中,第十条明确规定,“在本指引发布前,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申请备案登记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依据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中分类处置有关工作安排,对合规类机构的备案登记申请予以受理,对整改类机构,在其完成整改并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受理其备案登记申请。”截止本文发布之日,我们从银监会官方网站还没有看到这个明确发布的时间,而从网上流出的时间是在2016年11月29日,但因为没有在官方网站看到这个时间点,所以我们暂定存量网贷企业的设立时间应该是在2016年11月29日以前的,具体可以见我们之前发表的《存量网贷企业的认定》。但不排除未来银监会及其它相关部门另行发文,将存量网贷企业的成立时间确定在2016年11月29日之前或之后。 2、厦门:2017年2月4日作为厦门存量网贷企业认定的时间因素(已经生效) 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2017年2月4日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第一条的规定,“为建立厦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以下简称网贷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制度,完善网贷机构基本统计信息,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为此,我们理解全国层面的备案指引已经在2017年2月4日以前发布了。而在第三条中,“本办法发布前已设立的网贷机构,应当依据厦门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有关安排,在我市完成分类处置后再行申请备案登记。”又出现了一个存量网贷企业认定的截止时间,即2017年2月4日(不含当日)。为此后续我们除了关注全国层面的备案指引中对存量网贷企业的认定,还应关注地方备案细则发布的具体时间。 3、广东:征求意见稿于2017年2月14日发布,生效发布之日待定(未生效) 广东省金融办2017年2月14日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其中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在本实施细则发布前,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申请备案登记的,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应当依据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中分类处置有关工作安排,对合规类机构的备案登记申请予以受理,对整改类机构,在其完成整改并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受理其备案登记申请。” 考虑到全国一致性,建议地方对于存量网贷企业认定的时间因素,都以全国层面的备案指引发布前的时间作为标准为妥。 4、上海:办法发布之日(未生效) 上海市2017年2月22日网上流出的《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实施办法》(讨论稿)中,对于存量网贷平台的起算时间点,根据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本办法发布前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活动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与厦门、广东的备案细则一致。但与全国层面确定的存量网贷平台认定时间因素可能会不一致。 综上,我们认为,针对2016年11月29日以后新成立的网贷平台是否可以走存量网贷备案通道,需要结合:(1)银监会发布备案指引最终公告的时间;(2)地方备案细则中对于存量网贷企业的认定起算时间以及备案细则的发布时间。如全国和地方在存量网贷企业认定的时间因素上发生冲突,我们认为应该以全国层面确定的时间为准。这个对后续存量网贷企业的认定、备案时间表、收购主体新设还是选择收购2016年11月29日以前成立的平台,都是有很深远的影响。 (二)存量网贷企业整改大限的倒计时 1、全国层面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时间表:2017年3月底完成验收和总结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4月12日发布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第五条的规定,“稳步推进各项整治工作(一)开展摸底排查。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本地区清理整顿方案,2016年5月15日前向领导小组报备。…此项工作于2016年7月底前完成。(二)实施清理整顿。…此项工作于2016年11月底前完成。(三)督查和评估。…此项工作同步于2016年11月底前完成。(四)验收和总结。领导小组组织对各领域、各地区清理整顿情况进行验收。各有关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形成牵头领域或本行政区域的整治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此项工作应于2017年1月底前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总体报告和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长效机制的建议,由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报国务院,此项工作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 结合现有情况来看,我们认为,应该是工作量较大,相对延迟了一些。为此需要进一步观察监管的最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的时间表。 2、全国层面网贷企业具体整改期:2017年8月16日整改期结束(待定起算时间是发布之日还是其他起算时间点) 根据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2016年8月17日公开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结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第四十四条规定,“本办法实施前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除违法犯罪行为按照本办法第四十条处理外,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其整改,整改期不超过12个月。” 需要注意,这里出现了2016年8月17日以前成立的网贷平台,如以该发布时间作为起点,则在2017年8月16日前应该完成整改,除非整改期的启动以地方监管部门专门发出的整改通知之日起,或者网贷企业收到自查通知之日起一年内,这个解释应由发布该暂行办法的监管部门进行解释为妥。目前我们认为从确定性和可操作性角度,以2016年8月17日作为一个整改起算时间会相对好一些。 3、北京:在整改通知书中规定某个网贷平台的具体整改大限 根据2017年3月3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关于在京注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申报事宜的通告》,我们注意到北京规定未收到该《整改通知书》的在京注册的网贷企业,如在2017年4月30日前未联系所在区金融办关于申报事宜,则应走新设流程办理备案登记。此外,关于存量网贷的整改大限上,从现有信息来看,北京并未规定有地区统一的整改大限,而是针对某个具体平台,在向其发出的《整改通知书》中规定该平台的具体整改内容及整改期限,因此在整改期限上各个平台并不一致,根据《整改通知书》而定。 4、上海:2017年6月30日整改期结束(未生效) 《上海网贷的实施办法》(讨论稿)第三十四条中,整改时限明确是不得超过2017年6月30日,比全国层面的8月17日提前了一些。当然,上海这个实施办法一方面还没有生效,其次如果因为确实无法完成整改,可以书面提交报告,申请延长。这个和广东省的备案细则是一致的。 5、广东省:2017年4月30日(未生效) 广东省金融办2017年2月14日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规定,“已存续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需于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监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并递交申请材料。如在该时间节点前无法完成整改的,机构需向注册地所在市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报送书面原因说明及整改计划,经注册地所在市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同意后,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并递交申请材料。” 从目前进度看,这个广东地区的网贷企业整改大限会调整,因为这个是征求意见稿,目前已经2017年4月30日临近。 综上,我们认为,结合目前的全国层面网贷企业的整改大限,保守估计是2017年8月16日,地方的整改大限大部分可能会设定一个提前完成整改的大限,但如果确实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可以书面申请。 (三)存量网贷企业取得“出生证”并完成地方备案的倒计时 存量网贷企业在地方提交备案的时间点,我们认为可能还是要结合全国各个地方备案通道打开的时间确定起算时间,这个时间应该要晚于2017年8月16日这个全国层面网贷企业的整改期,但也不排除会出现有网贷平台提前完成整改,而备案通道已经在2017年8月16日以前打开。 综上,我们认为: 1、存量网贷企业的时间认定因素,保守估计是2016年11月29日以前。 具体还有待落实银监会官方公告时间;同时,也要兼顾地方对存量网贷企业认定的时间,可能会晚于2016年11月29日,这个对收购方或申请走存量网贷通道的平台是有利的,但我们认为还是应该以全国认定的时间为准。 2、主动与金融办联络、主动提交自查通知、主动聘请律师事务所协助整改。 除明确取得整改通知书的网贷企业外,如果存量网贷企业所在地对于划入存量企业,有明确的通知,类似北京,则应尽快提交自查表格或者与注册地金融办进行联络。如果没有类似北京这类通知,建议还是要主动和注册地的金融办进行联络。例如深圳去年发出的自查表格填写,如果还有网贷平台没有填写,但又希望走存量备案通道的,建议主动提交。 3、对于整改期限即将来临,无法完成的尽快提交延期申请,避免承担法律责任 如网贷平台即将错过地方的整改期大限,应该立即提交书面报告,申请延长,取得同意的书面批准文件;如果网贷企业即将错过全国层面的整改期大限,根据厦门备案指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本办法实施前设立的网贷机构不符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以及本办法规定的,除违法犯罪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外,由市金融办要求整改。网贷机构拒不整改、延期整改或整改期满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市金融办将不予备案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根据上海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未取得备案或被注销备案登记,但实际从事网贷业务的,纳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处理。”则面临后续无法划入合规类,无法进行备案、被划入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处理以及承担暂行办法行政处罚、甚至承担刑事责任(非法经营罪)的风险。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