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个可能很多人都在关心的话题:如果提高跨界模仿的成功率。 首先,优秀样本选择上要尽可能的多,尽可能的贴近。 这一点说起来非常容易理解,但在做起来非常不容易。你同样的想做电商就有好几个样本可选。淘宝模式的核心是品类最全、价格最低;而京东模式的核心是质量保证、运货极快;唯品会模式的核心是限时折扣,爆款策略;当然了还有社交电商,比方说微商模式就是典型。这些样本你必须要放在自己面前反复研究,发现其中的不同,然后细细研究。如果你确定玩淘宝模式,那你除了淘宝之外,可能还需要去看更多的这种撮合型中介结构,比如天猫、58同城等。 其中,区分天猫和淘宝会让你更好的理解(大B)2C和(小B)2C或者C2C之间的区别,而对比淘宝和58同城会让更让你理解这种(小B)2C的收费模式。如果你要是拿淘宝模式和线下的婚姻介绍所来进行一番对比,你可能会有更多的收获。因为线下的婚姻介绍所的玩法会更丰富你对C2C模式的认识,以及服务、效果和收费之间的关系。你把跨界借鉴的样本做的越多,样本的玩法越接近你要做的事,你对一个模式的理解就会越深刻,同时自己在本行业做事的时候就越容易避开那些不必要的风险。 其次,跨界借鉴要特别注意“新鲜”模式,对于老旧模式要慎之又慎。 抄“应季”产品,不要抄过时产品。如果本行业的发展阶段,已经高于了希望移植产品的所在行业阶段,移植这样的经验到本行业,压力会非常的大,恐怕只有死路一条。比如我们之前在看到的有些项目中,到了现在的2016年,依然在讲一个希望做一个某垂直行业的京东的故事。比方说有人要做一个教育行业的京东,把各种学校的各种课程放到网上卖,这可行吗?听起来似乎有需求,但依然不可行,因为那是京东兴起的事,现在也早已过了那个阶段。现在是2016年,在线的用户获取成本已经非常高了,直接上电商的用户获取成本更高,为学校课程导流已经没有太多利润空间甚至面临亏损。 而且在课程形式上,线上课程兴起,而线下需要体验和重度决策等障碍对于转化成功率的挑战也让这种模式面临巨大不确定性。遇到这样的项目,我们建议投资人直接绕着走。所以,如果有人想在本行业里移植2005年其他行业的模式,甚至是2015年其他行业的模式,你都要努力想想了。那个行业里的模式是不是在本行业里已经跑不通了。 除了要借鉴“应季”模式外,跨界抄袭要趁早。如果不能较早的把别的行业的经验移植到本行业的话,那也就机会渺茫了。大家比较熟悉的例子,聚美优品把团购模式引入了美妆领域,河狸家把外卖模式引入了美业领域,滴滴打车把共享经济引入了出行交通领域,这也都是发生在跨行业的经验移植的典型案例,而且他们的共同特点就是“趁早”。 所以,从过往的经验看,在跨界的抄袭中一定要趁早,一定要在早期从别的被验证行业把经验移植到本行业。所以,我们之前在课堂上就提醒投资人,像现在大量出现的上门美容、上门按摩、社区O2O之类的项目,你需要看它有没有在第一波里出现就可以了,如果它不是第一波做的,可以直接排除掉。如果是第一波做的,也要看第一波一共有多少家出来,如果同时出来很多家,那就要非常谨慎的看“市场规模”和“团队”两项指标了。 第三,怎样界定巨头的势力范围?不要掉进巨头的有效射程范围。 弄清楚这个问题,其实有个前提问题你要搞清楚。你需要先判断需求是怎样更替的。因为需求是决定产品的核心。从需求的角度来看,我们发现其实是相对稳定的,所以这就决定了产品也不需要太多的变化。 比如现在很多找投资的项目中,有不少还是打着再造某个细分领域的京东或者淘宝的口号,很多创业者相信巨头都是用来被颠覆的,很多投资人也希望找到这样的颠覆者。巨头是需要被颠覆的,但是你真的觉得淘宝和京东有那么容易攻破吗?如果你不是革命的浪漫主义者的话,那就只能是自我陶醉或集体做梦。 我们回个头来看已经成立了多年的阿里巴巴和京东,他们要解决的商品交易信息平台以及“多快好省”的商品采购平台的需求。更具体的是淘宝解决的是“多和省”的需求,京东解决的是“快和好”的需求。这是电商里的最核心的四个基础需求,也是用户最看重的四个需求。二者各占其二,所以是用户需求的刚性程度决定了二者在电商江湖中的地位。而且阿里巴巴的天猫还在不断的向“快和好”进攻,而京东的物流在“快”上继续加码之外,在POP在“多”上也是不遗余力。可以说,阿里和京东在多年里核心竞争力不但没有衰减,它们的品牌知名度和用户规模还在不断增加。而这个品牌和用户规模在它所辐射的领域里已经构建了难以逾越的壁垒。 不管多么强大的竞争对手进入它们的“射杀区域”看看他们的下场你就知道有多可怕了,垂直的卖包包的“麦包包”、卖鞋的“乐淘”等团队都很彪悍、风险投资也都是顶级巨头,但在阿里和京东的射杀区域里能做到的也仅仅是昙花一现。所以,不要在巨头的头上动土,这是一个原则问题。如果不能做到“颠覆性创新”,找到巨头的“反关节”,这样的创业项目多半下场不太好。所以,创业者和投资人们对于这类虽然看起来抄袭很可行,但却是在巨头头上动土的项目一定要保持足够的警惕。 第四,注意事项: (1)不要复合借鉴,很容易出问题。 很多人在写商业计划说的时候往往会说自己是某个领域的“某某+某某”,这样的项目就是我说的复合借鉴类项目了,这样的项目一定要千万注意。大家常听变革家拆解学院的朋友都会知道变革家“投资画布”,我们认为“用户/客户定位+需求排序”决定成败,作为一个创业公司最好是上来只解决需求排序第一的问题,一定不要解决第三、第四位的问题,第二位的问题要看能不能融合在一个产品里,并且有明确借鉴对象。 但“某某+某某”的模式背后是至少两种“需求”甚至多种需求的“复杂叠加”,贸然抄袭但没有想清楚这些产品之间的逻辑关系和需求排序就会非常容易出大问题,到最后会发现这并不是用户需要的。凡是那些“蘑菇街+淘宝”模式的玩法其实都是又导给商家导流还给商家开店,这本身就意味着需要大量的资金成本。凡是要打造“YouTube+Netflix”的视频网站都意味着需要不计其数的带宽投入和人员投入,虽然流量上会非常可观,但处于两线作战两个战线都非常的艰难,这就远不如讲一个实实在在挣钱的Netflix故事来的容易。 (2)抄神不要抄形,核心一直是抄神。 如果逻辑在没有想得特别通之前,同业之间选择的都是“像素级”抄袭。比如人人网、比如美团、比如饭否等,这样的好处在于省心,通过外国人的行为习惯去思考中国人是否适应,在这个基础上不断去观察,然后针对性的修改。在同业之间的抄袭上,这种从像素级抄袭开始的玩法屡屡得手。这在跨界借鉴的时候也同样适用,比如很多人直接照搬唯品会或者京东的设计放到自己行业里来,这从刚开始也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但跨界的难度比同业抄袭在需求的把握上要难得多的多,所以即便你抄了一个“形”,背后的的“神”也始终应该停留在你的脑袋里。你应该每天都扑在从形到神的路径上,而不只是想着“形”该怎么完善和改进。这是一个比同业抄袭挑战要大很多的问题。 事实上,许多成功的跨界借鉴都是提炼出了“神”,然后直接照着“神”来借鉴的,至于“形”并不是这些成功者所关心的,而且从一开始他们就不关心。投资人看一个产品是否有创新点非常重要,因为它是创始人思考深度的体现,也是事能否做成的一个重要保障。 3)有网络效应的,第一个抄更容易成功。没有网络效应的,前几个抄不一定就能成为第一。 关于抄的时间点问题,这其实跟你的获客速度和获客能力有关系,或者叫“用户转化规模”。如果是一个指数级增长的市场,那抄的越早更容易成功,因为指数级增长会迅速形成规模壁垒,规模壁垒又会造成马太效应,最后无可匹敌。典型的就是最早抄袭国外ICQ的QQ、最早抄袭国外Facebook的人人网、最早抄袭国外团购网站Groupon的美团、最早抄袭国外点评网站Yelp的大众点评。 大家通过网络效应快速建立起很高的门槛,让后来者再也追不上了。而网络效应不明显的行业,比如重度垂直的社区O2O项目,比如美容、美发、家政等做的早的并不一定能获取竞争优势,因为跨地域、以及当地资源整合都是非常重的事,很难快速形成规模形成壁垒,所以只要资源优势配合得当,很容易后来者居上,而越早抄的更像是在试错。在物联网、大零售、教育等缺乏网络效应的市场,前几个抄的往往也并不一定成为第一。 靠谱众投kp899.com:您放心的股权众筹平台,优质项目即将上线 ...
近日,皖江金租发行6亿规模3年期金融债,票面利率为4.50%。这也是新三板公司的第一例金融债。 中国融资租赁三十人论坛执行秘书长聂伟柱称,金融债的期限一般为3至5年,这样会与租赁标的物的年限相匹配,并且较低的成本可以为金融租赁公司带来更多的利润,具有积极的意义。 新三板挂牌公司第一例 皖江金租本次发行的金融债是新三板公司的首例。这意味着新三板上的金融公司有了新的融资途径。 金融债券是指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约定义务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是金融机构重要的资金来源之一。一般来说,金融债不会计算入银行考核的信贷比中,且具有流动性较强、期限长、成本较低的优点。 早在今年6月3日,皖江金租就收到了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其发行金融债券的准予行政许可书,获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金融债券。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认为,皖江金租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2016年金融债券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违约风险很低。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债券利率为4.50%。本期债券的利息将每年支付一次,在兑付日一次兑付本金。 皖江金租表示,此次发行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中长期资金,支持公司逐步增长的融资租赁规模。 皖江金租公布的年度报告显示,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62.59亿元,同比增长46.77%,净资产为37.0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25%,ROE为10.90%。 融资渠道逐步放宽 我国金融债券的发行是一个逐步放开的过程,最初只在国有大行、极少数的政策性银行中发行,逐渐地又有十多家金融机构具备资格发行金融债券。2009年中央银行允许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租赁公司等发行金融债券。 除皖江金租外,在新三板上并且处于一行三会监管下、有资格发行金融债券的金融类机构还包含:湘财证券,联讯证券,开源证券,东海证券,南京证券,华龙证券,鹿城证券,齐鲁银行,永城保险,众诚保险等10家。 去年9月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金融租赁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允许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 目前金融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除自有资本金外,还有吸收股东存款、同业拆借、银行借款、发行金融债券、租赁业务保证金等。 除此之外,租赁资产证券化、发行信托产品、引入保险资金、通过自贸区融入境外资金等融资渠道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拓宽。 在这种背景下,截至2016年6月底,我国共成立金融租赁公司49家,注册资本累计达1536.55亿元。 ...
从诞生之日起就被置于聚光灯下的民营银行,出于可以理解的原因一直在努力降低存在感,不过,其底限则是金融业较为严格的监管规则。 记者近日浏览民营银行官网发现,部分民营银行的信息披露渠道的完整性存在疑问。 根据《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应将年度报告置放在商业银行的主要营业场所,并按银监会相关规定及时登载于互联网网络,确保公众能方便地查阅”。但记者在部分民营银行官网几经搜索也未能找到完整版财报。 “依照有关规定,我行已向监管部门提交了年度报告,向股东及相关利益人进行了披露,通过主流媒体主动公布了经营数据”,有民营银行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解释。“商业银行官网如果不能主动披露详尽的年报内容,其披露的路径有可能是不完整的”,有资深法律界人士则对本报记者表示,“当然也存在一种可能,民营银行将年报披露在非官网的某个互联网渠道。不过从方便公众的角度来看,银行至少应在官网公布指定的互联网渠道”。 信息披露属于强制性规定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显示,“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商业银行、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本报记者注意到,该规定也适用于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城市信用社等。“虽然该规定颁布之际,民营银行牌照尚未颁发,因此规定的适用性列举中没有专门提到民营银行。但是作为非政策性银行,民营银行的商业银行属性还是明确的”,前述法律界人士对记者表示。 按照上述规定,商业银行应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各类风险管理状况、公司治理、年度重大事项等信息。此外,商业银行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关联方交易的总量及重大关联方交易的情况,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包括存贷款数据、资本充足状况以及表外项目的年末余额及其他具体情况。 在民营银行中,网商银行官网披露的年报最标准。该行官网专门设有信息披露栏目,里面虽然仅有一条信息,但就是2015年年度报告。记者点击进入发现,年报内容比较完备,也包括了监管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其余民营银行官网虽然设计了信息披露栏目或公告信息栏目,但是《证券日报》记者均未能查阅到2015年年报的全文。“依照有关规定,我行已向监管部门提交了年度报告,向股东及相关利益人进行了披露,通过主流媒体主动公布了经营数据”,有民营银行人士向记者解释。 事实上,据记者了解,民营银行大多确实通过媒体披露了2015年的主要经营数据或开业一周年的经营数据。“但是其渠道和内容的完整性是值得推敲的,而且单纯通过媒体传递信息可能在传递中出现偏差或被误解”,上述法律界人士分析表示。 记者注意到,今年3月份,某民营银行高管对媒体表示,该行的“不良贷款率不到1%”,相对宽泛的表述使得市场对于该行不良贷款率究竟是高还是低有所争议。从2015年年报的数据来看,截至去年年底,该行的不良贷款率为0.18%;而今年6月份,该行公布的不良贷款率为0.36%。从上述数据分析,3月份时,这一指标的极端情况也不太可能超过0.5%,“不到1%”的表述虽然没有错误,但确实不够精确,监管部门对于年报等重要信息强制性信息披露规定显然是必要的。 牌照价值与强监管“双生” 民营银行牌照的稀缺性显然不言而喻,截至目前也不过8家银行宣布获批。 据统计,继2014年首批五家民营银行试点之后,今年5月上旬重庆富民银行获批、6月上旬四川希望银行获批,而随着8月1日三一重工的一条“银监会同意批复筹建湖南三湘银行”公告落地,第八家民营银行也正式浮出水面。三湘银行由三一集团、三一智能、汉森制药、新仁铝业等多家湖南本土企业发起成立,注册资本为30亿元。 对于首批民营银行,监管部门的评价是“民营银行的运行总体是平稳的,为传统市场带来了一些新的活力。由于民营银行家数还比较少,规模也比较小,影响还不太明显”。 “民营银行牌照价值虽然高,但是确实也附加了强监管,一方面是监管部门的严格管理,另一方面则是公众的监督”,一位股份制银行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互联网金融与银行之前并不处于同一个监管框架和纬度,一部分创新和极致的客户体验也是在与银行监管要求不一致的情况下实现的。民营银行如今的情况则不同,其牌照认定了银行属性,有权利自然也有义务,因此必须更为稳扎稳打地经营。” ...
这个时代,壳资源比白富美还好嫁。 前有A股公司前董事长自降身价,去另一外一家上市公司做证代,引发一片“种壳”评论;现有P2P创始人疑似费尽心机在新三板“买壳”,可惜难逃股转系统的火眼金睛。 事情是这样的,8月9日,有个叫刘东京的年轻人豪掷250万元,以1元/股的价格买下了大德捷盈250万股,成交量占挂牌公司总股本25%,占流通股本100%。 转让这些股份的是大德捷盈的实际控制人陈彦池、向婷和股东马欣秀,这三人把所持大德捷盈能卖的股份(流通股)一股脑儿全卖光了。 再看买家刘东京,1995年出生,今年6月份刚刚大学毕业,真是后生可畏。 这宗交易完成没几天,就引起了股转系统的警惕。重点不是刘东京只有21岁、刚入社会,而是刘东京毕业之后去了一家叫江苏三六五易贷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上班。 股转系统为啥对江苏三六五易贷的公司这么警惕呢?原来这个P2P平台的创始人单金显,曾经尝试通过认购增发股份,取得大德捷盈的控股权。 早在去年(2015年)12月,大德捷盈发布一份发行方案,拟以1元/股的价格,向单金显发行1200万股,占挂牌公司发行之后总股本54.55%。也就是说,发行完成之后,大德捷盈的实际控制人就变成三六五易贷的创始人单金显了。此P2P平台创始人真是费尽心思买新三板壳资源。 这个大德捷盈是做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2015年年底员工一共14人,5个客户,营收301万元。到2016年中报,员工剩下9个人,客户3个,营业收入107万元。 你说大德捷盈哪儿是定增,分明是卖壳给P2P平台嘛。 然而,监管方面严控类金融公司挂牌大家是知道的。拖到今年7月份,大德捷盈终于宣布终止股份发行,原因无它,就是发行后新实际控制人控制类金融资产。 这事没到此结束,而是出现开头一幕:三六五易贷刚刚入职的95后员工,斥资250万元买下了大德捷盈全部的流通股份。 这简直就是一计不成又生一计的节奏。 所以,股转系统今天就给大德捷盈发了一份问询函:刘东京你来说说,你买股票的250万元哪里来的?你和单金显到底有没有关系?你是不是在给他代持股份? 转系统还要求大德捷盈结合收购终止情况、现有业务开展情况、后续经营计划,说明挂牌公司还具不具备持续经营的能力。 此P2P平台买壳新三板,失败告终! 僧道佛魔:网贷财经 wdcj.cn 专栏作者 ...
近日,广东P2P平台你投我融出现借款人逾期情况。平台于8月16日发布公告称,其母公司广东帝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帝亨资产”)将会垫付部分借款人逾期的全部金额。 具体垫付规则为: 1、垫付本金时间安排定于2016年10月中旬开始进行(垫付顺序由最先逾期的时间按天垫付); 2、逾期期间利息计算:从逾期当天起到实际还款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月付息,利息以年化13.2%来计算。 据调查,目前平台已无新标发布,仍有22个标的正处于“还款中”状态,总金额达310.5万元。 另有投资人反映,你投我融7月14日左右就出现了逾期情况,并承诺一周后兑付。而一周后平台又发布公告称因“对公账户变更”暂时无法实现垫付。并有投资人质疑多个标的名义借款人不同但实质为同一人,是否涉及自融。 帝亨资产成立于2014年9月,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旗下P2P平台你投我融于2015年12月成立,平台主要经营内容为撮合借款方以车辆为质押物的融资,平台资金由第三方支付机构汇付天下托管。另外,截至目前,你投我融平台尚未取得ICP经营许可证。 ...
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层出不穷,小贷公司、P2P、民间借贷等也面临着逾期贷款急剧增加的问题,对贷后催收的需求越来越大。 一方面民间借贷中利用“裸条”质押放款、暴力催收的方式仍时常见诸报端,成为借款人的噩梦。另一方面,借钱不还或者恶意逃债已经成为各个机构最为头疼的事。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催收人员也面临很大的压力,讨债公司行走在违法的边缘。而电话催收员,除了业绩的压力,还经常会接到很多谩骂和出言不逊的“负能量”。 不过,随着技术手段的进步以及“互联网+”的普及和运用,一些大数据的方式也逐渐运用到了催收领域。以往的彪形大汉秀文身、秀肌肉、泼油漆、天天跟踪这些简单粗暴的催收方式也逐渐被淘汰。 诉讼为催收“利器” 监管部门最新的数据显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接近2万亿,此外还有高达三四万亿的关注类贷款。随着逾期金额的逐渐增加,银行业的催收压力也越来越大。曾有支行行长表示,“一旦发生了逾期和不良,辞职都不让辞,几乎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催收中了”。 某AMC资深人士王先生却表示,实际上,贷后催收应该叫贷后管理更准确。因为金融机构的贷款,一旦放出去后,只有逾期不还了才涉及到催收。而且很多银行之前的做法就是“重贷轻管”,贷款时很重视,贷出去后管理不到位也给催收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据王先生介绍,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催收都还比较正规,首先会通过电话、短信或者传真发“贷款催收通知书”,履行告知义务。同时也会给不明白的客户讲清楚,“如果不还款,不良的信用记录会录入央行的征信系统,影响以后融资和其他招标等”。 到真正借款人无力偿还的时候,就是一个“资产保全”的概念。他表示,“诉讼是债权人几乎都会采取的法律手段,一是可以确认债权,二是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比如一家企业,一旦无力偿还借款后,真正的资产就那么多,贷款银行都希望先下手为强。” 王先生还告诉记者,如果是有偿还能力想赖账的借款人,诉讼也是很好的一个威慑方式。有时并不一定真要等都到法院判决、并强制执行的程序前就解决了。现实中很多时候可以“以诉促谈”或者“以诉促还”。 他表示,因为企业一般不希望被起诉,起诉对声誉不好,其次,一旦起诉,采取保全措施后,企业的账户、资产等就会被冻结。对于一个还在正常经营的企业来讲,账号被冻结就什么业务也做不了,它会积极的采取措施来偿还。 另外,还有不愿具名的股份制银行人士表示,对于信用卡透支不还的,银行还可以利用“信用卡诈骗”等方式追究刑事责任。对公的借款也一样,如果借款材料虚假,也可以用骗取贷款、贷款诈骗等方式追究刑责。一旦罪名成立,就会坐牢,这种方式追债往往比提起民事诉讼更有效。 伴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普及,使线上借贷成为不少“老赖”聚集的法外之地。 法院起诉是P2P、消费金融公司等小额借贷机构惩治“老赖”的重要手段。不过,到法院起诉“老赖”直至强制执行,通常面临着成本高、时间长的问题,因而线上借贷机构更多还是采取短信催收、电话催收的方式,部分“老赖”因此有恃无恐。 P2P平台拍拍贷近日表示,公司正同上海法院联合批量打击线上“老赖”。所谓“批量打击”,是指对线上长期借款不还的“老赖”进行批量起诉。7月28日,网络借贷平台拍拍贷在上海法院正式起诉了第一批平台挑选出的“老赖”,目前已有数人在接到法院传票后主动进行了还款。 暴力催收仍存在 而相比正规金融机构可以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和利用提起法律诉讼的方式催收,不少P2P和民间借贷的催收方式则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其中也不乏利用“呼死你”、跟踪尾随、威胁等暴力催收的方式。 比如,前段时间舆论关注的“裸条”事件。女大学生借款时要求手持身份证并裸体拍摄照片或者小视频。当发生违约不还款时,放款人以公开裸体照片或视频与借款人父母联系的手段作为要挟逼迫借款人还款。 也有民营企业的企业主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在长三角地区,被迫借高利贷的民营企业很多。“没办法,银行贷款到期后要过桥,只能去借高利贷,银行食言不再续贷后轻的公司倒闭,重的创始人家破人亡的都有。” 比如,近日河北涿鹿县人民法院公布的一份判决书也显示,此前曾有多次犯罪前科的韩某成立了一家叫“创富在线”的讨债公司。董某为了追讨张某欠他的30万元,就委托韩某追讨,并表示将支付欠款的百分之三十的佣金。 随后,韩某等人把张某约出来,商谈还款事宜未果后,韩某等人强行将张某拉到车上,并采取暴力、恐吓、虐待的方式逼迫他还钱,最后在张某家人报警、警方追捕的情况下才将张某释放,限制人身自由达32小时。最终,韩某等人因为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判决书显示,在限制人身自由的过程中,韩某等人采取殴打、恐吓的方式要求还钱。比如,用辣椒水喷、捂张某丙口鼻,用木棍殴打,冬天的凌晨让张某将裤子退到脚踝在车外罚站虐待的方式逼迫张某丙让其家里筹钱还款。 一位有着多年民间放贷经验的从业者也曾表示,“催收公司、讨债公司可能会用一些非常规手段,类似于黑社会那种情况是存在的。但是需要运用暴力催收的借款人,一般都是还款意愿不强,百般赖账的人。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要不谁愿意冒着犯法的风险催收。” “大数据”方式催收 广东一家P2P平台汇通易贷的董事长黄平也向记者表示,他本人就是干催收出身,以前可能会采取天天盯着的手段,也会有威胁之类的。他们还有个口诀,“一哄二骗三吓唬”。 黄平强调, 所谓的吓唬也就是嘴上说说,动真格的也不敢。而现在,他的公司,对催收人员要求“首先是不能跟人打架”,具体的催收都有一套标准的流程,除了按合同扣留抵押物,主要还是“讲道理”。 虽然一些暴力催收的手段仍然存在,但是传统的催收方式已经远远不能够满足目前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需要。目前的催收团队也不仅仅是通过落地试压的方式进行催收,更多的是采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进行催收。 比如,据某网贷平台风控高级总监徐夏楠介绍,如果对于手机换号、搬家或又联系不上的,好像人间“蒸发”的借款人,他们会通过一些大数据的手段找到借款人新的联系方式或者住址。 有网贷平台则通过GPS技术来保证自身的催收效果。据黄平透露,在该平台上借款的,几乎全部由房屋或者车辆作为抵押物,而比较难管理的车辆,他们会通过装多个GPS的方式记录追踪位置,从而来查找借款人的车辆 ...
被资本热捧的智能投顾摊上事啦! 在8月1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在回应“有不少互联网平台打着智能投顾、智能理财的旗号,进行证券基金产品的销售,但并未取得相应牌照”一事时,证监会发言人明确表态,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取得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机构,可以从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活动。 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擅自从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的,中国证监会将依法对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处罚。 该发言人强调,证监会将保持高度关注,发现互联网平台未经注册、以智能投顾等名义擅自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活动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对此,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表示,对智能投顾平台是否违规从事基金销售的认定,主要在于看其是否有实质从事基金销售的行为,可以依据客户的感知程度等技术手段进行判断,看看平台是否有作出相关评估、预测以及引导客户购买等行为,如果有上述行为的话,哪怕只是从事了一部分的销售行为,也将被判定为违规销售。 之前,很多P2P机构也加入竞争队列,陆金所、人人贷、积木盒子、红岭创投等老牌平台亦先后推出转型计划,开始扩充理财品类,升级至综合财富管理平台。 而从互联网金融发展情况来看,监管动作亦滞后于行业创新,在各方平台快速布局转型智能投顾的同时,监管及合规性问题亦逐步凸显。 华创证券分析师华中炜直言,目前,宣称具有智能投顾功能的平台如雨后春笋,但实际具有技术支撑的并不多,很多平台更多是挂智能投顾的“羊头”,做产品代销的“狗肉”生意,并不能真正为客户带来实质收益,甚至会由于风险管理不善而出现信用风险。 监管缺失下的资本热潮 另据知名研究机构 BCG 的统计,截止2015 年底,中国个人可投资资产总额达到 113 万亿元,而其中专业财富管理覆盖不到的一般家庭合计达到 63.28 万亿元,占比达到 56%。景气估计2020 年,中国个人可投资资产总额将达到200 亿元,一般家庭会达到 98 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9.14%,私人待管理的财富规模量级巨大。 华中炜认为,近几年低风险固定收益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大幅走低,部分选择 P2P 网贷的投资者又频繁遭遇互联网金融诈骗事件,使得家庭资产遭受较大的损失。在理财需求持续强烈,但收益稳定、风险可控的产品却供给有限的情况下,智能投顾的概念迅速被市场点燃。 因此,出于对未来市场规模的良好预期、电脑主动学习以及大数据等技术上的突破,智能投顾也成为了资本追逐的对象。 随着移动互联网提速降费、智能手机普及,手机网民的规模开始大幅增长,截止今年6月,手机网民规模达到 6.56 亿,手机在上网终端的比重占到 92.50%,移动互联网的渗透率远高于所有新兴经济体,甚至部分发达国家。 此前,在由毕马威金融科技分公司及知名金融科技风投 H2 Ventures 联合发布的 Fintech50 2015 全球金融科技 50 强中已有 7 家中国公司进入榜单,而其中第一及第四名均来自于中国;而 2014 年的榜单仅有一家国内金融科技公司上榜。 在投资领域,移动互联网使得投资变成一种交易时间内的双 A 行为( Anytime+Anywhere),多数初创互联网金融公司已经从之前的 PC 端与移动端双平台运作转向完全以移动端为主要交易平台的模式。 今年7 月 8 日,智能投顾平台金贝塔刚宣布获得蚂蚁金服的战略投资,成为金贝塔 A 轮融资唯一引入的新股东。资料表明,金贝塔是嘉实集团注资设立的网络科技公司,核心产品是兼具社交+组合投资的金贝塔在线金融平台。 从各大巨头布局来看,百度金融大举布局智能投顾,试图将百度人工智能与传统资管业务有机结合;阿里巴巴、京东等在财富管理领域早有布局,阿里旗下的蚂蚁聚财、京东的京东智投已具备开展智能投顾服务的基础;分众传媒今年1月收购智能投顾平台“拿铁财经”70%股权。 同样,成立于 2014 年 12 月的“理财魔方”,团队核心成员来自百度。作为一家以移动客户端为主的智能投顾平台, 其App 于 2015 年 3 月上线, 4 月即获得了蝙蝠源创 1000 万元人民币的天使轮投资;投资 ETF 组合的弥财在去年4月获得了高瓴资本、清流资本的1000万天使轮融资。 而采取股票组合跟投模式+金融社交的雪球先后进行了四轮融资,分别包括天使轮的薛蛮子、明势资本;A 轮的红杉资本;B 轮的红杉资本、晨兴资本以及C 轮的人人公司、千橡互动、晨兴资本。不计天使轮在内,其累计融资额已达7000万元。 国内智能投顾企业融资情况 智能投顾仍处于灰色地带 不过,在资本热捧背后,智能投顾现阶段发展仍处于灰色地带。本质上来看,智能投顾仍然属于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无论引入怎样的技术进行投资辅助,仍然没有改变法律范畴内对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定义,应当受到《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等相关法规的监管,但目前来看,尚未发现有智能投顾平台获得证监会颁发的业务牌照。 与海外市场普遍允许投资顾问和资产管理业务混合经营不同,我国现行监管政策规定二者分属不同监管条线,需分离经营。投资顾问与资产管理两块业务牌照是分开管理,适用于不同的法律法规。而美国的的智能投顾与传统投资顾问一样,受到《 1940 年投资顾问法》的约束,并接受美国证监会(SEC)的监管。 招商证券(600999,股吧)分析师刘泽晶表示,目前,行业鱼龙混杂。各类打着智能投顾旗号的创业公司众多,但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甚至部分伪智能投顾公司借智能投顾之名行理财产品销售之实,目前尚无标杆式公司或产品进入视线。 刘泽晶认为,针对半智能投顾而言,由于半智能投顾公司的投资标的大多为自身或是母公司的金融产品, 并且存在为了赚取 ETF 交易手续费抽佣(灰色利益空间)而进行不必要的频繁交易的情况,甚至成为 P2P 行业“挂羊头卖狗肉“的避风良港,并未实现分散投资,独立客观性难以保证。 “在官方正式放开投顾和资管混合经营之前, 智能投顾平台的资管将处于灰色地带,其业务范围将受到限制。” 刘泽晶如是说。 智能投顾盈利模式拆解 就现实状况而言,目前,国内适宜智能投顾的投资标的偏少。尤其体现在缺乏 ETF 等大类资产配置产品上,客观上促成了国内智能投顾投资范围外延的被动扩大,除 ETF 产品外, 投资标的还包括个股、信托、保险、甚至 P2P 理财等非标准化产品, 部分产品则干脆绕道主打海外资产配置,以海外市场 ETF 产品为主要投资标的。 此外,客户金融大数据是智能投顾的血液, 所有资产配置决策都是建立在用户数据的基础之上。 国外成熟市场往往只需要用户授权金融机构便能接入用户数据,而国内监管规定要求金融机构数据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这也为智能投顾业务的正常开展增加了难度。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关于独立基金销售机构条款 第九条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保险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申请注册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二)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稳定; (三)有与基金销售业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其他设施; (四)有安全、高效的办理基金发售、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技术设施,且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的有关要求,基金销售业务的技术系统已与基金管理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相应的技术系统进行了联网测试,测试结果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五)制定了完善的资金清算流程,资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 (六)有评价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产品风险等级的方法体系; (七)制定了完善的业务流程、销售人员执业操守、应急处理措施等基金销售业务管理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 (八)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九)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可以专业从事基金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销售,其申请基金销售业务资格,除具备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或者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形式; (二)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三)注册资本或者出资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四)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合伙企业合伙人符合本办法规定; (五)没有发生已经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机构正常运作的重大变更事项,或者诉讼、仲裁等其他重大事项; (六)高级管理人员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金销售业务,并具备从事基金业务2年以上或者在其他金融相关机构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七)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0人...
最近与不少互联网平台打着“智能投顾”、“智能理财”的旗号进行证券投资基金产品销售,但并未取得相应牌照,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9日表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取得基金销售资格的机构才可以从事公募基金的销售活动,未经证监会注册,擅自从事公募基金销售业务的,证监会将依法对相关机构、人员进行查处。 张晓军表示,证监会将对上述情况保持高度关注,一经发现互联网平台未经注册,以“智能投顾”等名义销售公募基金产品的,将坚决予以查处。 ...
任何具有宣传、推介、发售、申购或赎回等性质的单一或系列行为均有可能被认为属于基金销售行为,从而存在违规风险。 智能投顾再被推上风口浪尖。 8月19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未经证监会注册,擅自从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的,证监会将依法对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处罚。一旦发现互联网平台未经注册、以智能投顾等名义擅自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活动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业内人士表示,智能投顾最近热度有所下降,主要原因是政策趋严和技术遭受质疑。 “之前推出智能投顾产品的部分平台也已将产品下架,或者不再以‘智能投顾’(机器人理财)来推广产品。” 网贷财经分析师表示。“前段时间宣布设立‘智能投顾小组’或者即将推出智能投顾产品的一些平台,进度也开始放缓。” 不过,8月22日,上海隆安律师事务高级合伙人袁立志律师则称,为规避法律限制,一些平台纷纷采用导流、导购或垂直搜索引擎等模式应对。 推广花样翻新 网贷财经分析师认为,本次证监会表态,影响较大的是配置方案中含有基金的智能投顾产品。“一些资产配置方案中包含了基金产品,却没有持有相应的公募基金代销牌照或者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牌照的智能投顾平台,将不能向用户推荐含有基金产品的资产配置方案。” 不过,袁立志表示,借助互联网技术,这些模式花样翻新层出不穷,要准确界定其在整个基金销售链条中的定位和功能并不容易。在从严监管的大背景下,任何具有宣传、推介、发售、申购或赎回等性质的单一或系列行为均有可能被认为属于基金销售行为,从而存在违规风险。 华创证券分析师华中炜表示,目前智能投顾运作模式主要有三类:一是完全模仿Wealthfront、 Betterment等投资于ETF组合的公司,如弥财、财鲸等,受限于国内ETF的种类及数量,这两家公司均直接给客户匹配国外发达市场的ETF,以达到资本配置的目的。 二是以基金作为构建投资组合的标的,实现对客户风险偏好的匹配,代表公司有理财魔方及钱景私人理财。 三是以对量化策略、投资名人的股票组合进行跟投,同时兼具论坛性质的在线投资交流平台,目前在国内投研圈的知名度及认可度较高,代表公司有雪球及金贝塔。 其中,理财魔方如今更缩小覆盖范围,更专注于对基金产品的覆盖,建立了不同品种(债券、货币等)、不同频次(日度、月度、年度) 基金产品的排行榜。 对此,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表示,智能投顾平台是否违规从事基金销售的认定,主要看其是否有实质从事基金销售的行为,可以依据客户的感知程度等技术手段进行判断,看看平台是否有作出相关评估、预测以及引导客户购买的行为,如果有上述行为的话,哪怕只是从事了一部分的销售行为,也有可能被判定为违规销售。 8月22日,记者在理财魔方APP上看到,其交易系统接入了盈米财富基金的购买端口。 同日,记者在拿铁理财APP看到,除了有机器人理财的页面之外,还出现了金融超市的页面。上面信息显示,其基金销售服务由拿铁理财与上海天天基金销售公司联合提供。 此外,拿铁理财官网亦对拿铁理财机器人理财进行了推广,包括投资组合、收益率预测以及销售费用等指标对比。其官网显示,拿铁组合的交易费用为组合内单只基金交易费用之和。若用户购买组合后长期持有,拿铁组合的购买赎回费用在0.1%-0.2%左右(举例,购买1万元拿铁组合,2年后赎回,交易费用仅10-20元,远低于银行的100-150元)。 “虽然十部委互金指导意见规定,支持持牌机构开展网络基金销售,支持互联网企业设立网络金融产品销售平台,但都需注册才能开展基金销售业务。” 袁立志称,“如果智能投顾平台或相关APP的运营机构没注册就从事基金销售,就违反了上述规定,证监会可予以处罚。” 政策瓶颈 对此,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广州e贷总裁方颂直言,我国与美国监管制度不同,在美国只要申请注册为投资顾问即可向客户同时提供投资咨询和资产管理服务,其在用户设定的目标下可直接执行对应的投资组合管理。但我国现行监管政策规定二者分属不同监管条线,需分离经营。 “国内证券投资咨询受限只能提供投资建议,不得进行全权委托管理,这就使智能投顾业务在国内主要限于做投资推荐,下单交易必须由客户亲自进行,而不能由投顾机构代为执行,即不能够开展资产管理业务。” 方颂称。 而从本质上来看,智能投顾仍属于证券投资顾问业务,受《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等相关法规的监管,但目前尚未发现有智能投顾平台获得证监会颁发的业务牌照。 网贷财经分析师认为,我国智能投顾尚处初级阶段,离设想中的“智能”还有很大差距。 记者发现,智能投顾平台用户进行投资的流程大致相同,分为风险测评、获得投资方案、连接账户、进行投资和完成投资。智能投顾平台主要在风险测评和生成资产配置方案两个步骤体现“智能”。“至于各家平台真实的技术水平如何,关于备选金融产品的收益和风险分析能力如何,难以考证。” 网贷财经分析师表示。 在网贷财经分析师看来,提供资产配置方案是很好的设想,智能投顾仍有发展空间。“未来发展关键在于,产品是否能够实现‘智能’和是否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 ...
涉案金额上亿的安徽P2P平台铜都贷案件,有了新进展。8月22日,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公布了“铜都贷”执行款发放的通知,对铜陵苏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即铜都贷的运营主体)、陈玉根(铜都贷的法人代表、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吴晓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事判决涉财产部分执行一案,依法退赔部分执行款。 上述通知显示,铜都贷案件涉及刑事被害人1682人,本次退赔按批次进行。 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指出,“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的每个星期二下午,为被害人领款日。第一批次为被害人退赔表序号1-500位,第二批次为被害人退赔表序号501-1000位,第三批次为被害人退赔表序号1001-1682位。本次退赔工作,每批次在二个月内完成。” 通知同时指出,执行款须由被害人本人到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领取,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前往办理各批次执行款领取手续。 未按期领取执行款的被害人,按期限轮候领取。本次退赔结束后仍未领取执行款的,执行款暂留铜官区人民法院账户。 回顾:被500万逾期压垮的“土豪”? 涉案金额上亿的安徽P2P平台铜都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曾经闹得沸沸扬扬。 铜都贷位于安徽省铜陵市,于2013年5月上线。该平台上线后,短短一个多月内,迅速崛起,日交易量从一百万增长到上千万元,贷款存量由几百万元上涨到过亿元,一度被认为是网贷行业内增速快、实力强、潜力大的平台。 值得一提的是,很多人投资铜都贷,都是出于对该平台负责人(法人)陈玉根实力的肯定和信任。据悉,当时陈玉根在铜陵信贷圈是个名人,从事信贷行业多年,口碑很好。当时还曾在当地拍下一块地,这块地据说光是地价就价值6000万元以上。 然而,不久后,一个500余万元的逾期,就将陈玉根这个当地人们眼中的“土豪”压倒了。 2013年11月2日,铜都贷发布公告称,“因为铜都有多笔回款逾期的情况,铜都贷法人代表正在筹措资金,所以充值和提现都暂时停止,将会于下一个工作日处理”、“一旦出现问题,法人代表将会以资产抵押赔偿投资人,请投资人放心”。 在公告发布时,铜陵市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该事件调查,铜都贷负责人陈玉根和其运营总监,被刑事拘留,陈玉根名下部分资产被警方冻结。 关键词:快3年了,12.3%的退赔比例 从2013年11月铜都贷提现困难,到2016年8月进入退赔阶段,整整近3年了。 网贷财经梳理了铜都贷案件中几个具有实质性进展的时间节点: 2015年1月14日上午9时,“铜都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在铜陵市铜官山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在庭审现场,陈玉根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供认不讳。他表示,2013年5月16日上线后,在2013年7月前,铜都贷平台所发标的皆为真实标的。7月后,有一位借款人在借了300万元,次日即跑路。他深受打击,开始思考平台运营模式问题,认为钱放出去给别人,还不如自己投资来得安全。为了偿还之前投资人的本金和利息,赚回损失的钱,他开始投资地产等行业,因为坚信房地产行业的高额利润,足以兑付投资人的本息,并且自己还能赚点钱,由此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陈玉根同时表示,愿意将名下所有资产拿出来变现偿还投资人,希望法院能够考虑其自首行为,从轻发落。 2015年5月5日,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山区人民法院公布了铜都贷一审判决结果,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苏信公司罚金人民币50万元;判处陈玉根有期徒刑九年,罚金30万元;判处吴晓军有期徒刑二年半,罚金10万元。同时,责令三被告退赔1682名受害人近亿元经济损失。 2015年12月22日,铜陵市铜官山区人民法院正式公告披露了铜都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迎来官方退赔方案。法院明确,铜陵苏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陈玉根、吴晓军等涉案人员应退赔1682名受害人9928.27万元经济损失。公告称,截至目前,可执行退赔总金额为1218.9万元。本案的退赔,所有受害人均按约12.3%的比例退赔。每个受害人的退赔比例乘以本次退赔总额即为每个受害人本次的退赔数额。 2016年8月22日,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公布了铜都贷执行款发放的通知。进入退赔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