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一下,如果当年刘备因为觉得丢了面子,而只顾了一次庐,又或者自己因身份问题压根就只派了一个小兵去三顾茅庐,那么还会不会有后来的三国鼎立之局?所以创业者,一定不要在脸面问题上去纠结过多,一个要脸的创业者不是真正的创业者。 1、 高龄创业 面子何在? 随着创业热潮的不断高涨,创业年龄也在逐渐变小,使得一些高龄人士都不好意思出去创业。但是创业的最佳时机,与年龄关系不大,甚至年龄越大,越有利。因为,随着年龄的增大,你的社会阅历、工作经验、人脉资源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累积,在一定程度上对你的创业项目都会起到一定帮助。 比如,李开复,在创办创新工厂时,已经48岁高龄,任正非也是在年过40以后才创的业。如果你还在为你的年龄而觉得害羞的话,那么你真的不适合创业,这不是年龄问题,而是面子问题。 2、 股权分配时请不要碍于面子而均分股权 创业者在股权分配时,最容易犯的错误,就是股权均分,这可能跟创始人的面子有关。可能创业伊始,没人能算的清谁的功劳大,所以为了大家情面,可能会进行股权均分,但是种种例子表明,这是最差的方式。 谈钱不伤感情面,作为创业者,在这个时候,一定不要为了所谓面子,而以情分股。创始人要对公司具有绝对的控制权或者依据个人贡献来分配股权,切莫采取平均分配的原则。 3、路演时投资人把你当猴耍 你要把他当牛看 很多创业者,为了获得企业的发展资金,不断地在各种场合进行路演。但不是每次路演都能获得投资人的认同,甚至有时候,你在台上演讲,他在底下笑,甚至强制打断你的路演,让你颜面扫地,有一种被当猴耍的感觉。这个时候,你要做的就是,其实他们就是一群牛。 阿Q精神,虽不可解决实际问题,但精神层面上,他可以帮助继续向前。几乎所有的大佬,都有路演被投资人拒绝的经验。譬如,马云初次美国融资被30家VC拒绝、刘强东创业融资时,VC都不敢投他等等,但最后凭借其不要脸的精神,成就了一番伟大的事业。前行,就有可能成功,前提是请扔掉你的“脸面”。 4、 站着赚钱只是因为你跪着也赚不了钱 如果让你跪一小时给你一百万,你是选择继续站着,还是准备跪一小时?谁都希望站着把钱赚了,但问题是,你只是没看到那些站着赚钱的人,以前也曾跪过、爬过。作为初创公司,最应该放下的就是自己和公司的面子,多去做一些务实的事情。 很多成功的创业者,以前也都坐过公交、睡过地下室,甚至办公地点就在普通的民房里。创业,不讲面子,担心别人看不起的创业者,不是真正的创业者。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股权众筹平台,优质项目即将上线 ...
近日,记者注意到周围许多朋友都在玩一种叫作“1元夺宝”的抽大奖游戏。1元就能夺宝?这听上去似乎有点儿悬。 记者查询发现,所谓一元夺宝,其实就是当下流行的互联网“一元众筹”+抽奖,由商家提供奖品,参与者只需要最低1元钱就能够获得对应的号码,等凑齐平台规定人次后,平台将按照既定的规则抽出一个幸运码,幸运码的拥有者将获得该商品。 目前这类应用和平台可谓多如牛毛,除了网易、迅雷等知名互联网公司外,还有难以计量的小公司参与其中,在苹果AppStore里输入“1元夺宝”,会出来众多名称相近的APP。 “1元夺宝”的诱人之处在于抓住了人心,大家都希望以低廉的价格获得心仪的商品,可这种抽奖活动究竟是馅饼还是陷阱呢?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这类平台实际上出售的是一种中奖机会,是变相销售博彩,而且为规避法律法规关于抽奖最高金额的限定,部分平台使用虚拟币代替了具体支付金额。此外,部分平台的抽奖规则存在漏洞,信息不透明可能为平台作弊留下空间。 抽奖所需金额高于商品价值 目前“夺宝”类软件能参与抽奖的商品门类五花八门,大到宝马汽车、百万房产,小到家居三件套、一杯咖啡……一元夺宝的互动和营销形式,如同万金油一般被应用于各行各业。 对于“1元夺宝”,大家可能并不陌生。比如,网易邮箱登陆页面便有“网易出品1元夺宝”的导流选项。记者顺着其“推荐”页面的“1元夺宝”栏所展示的“苹果Apple iPhoneSE 16GB颜色随机”,点击进入商品页面,发现显示的主要信息包括:“每满总需人次,即抽取1人获得该商品”,以及一元夺宝期号和该期抽奖的进程条,提示总需人次和剩余人次。 点击旁边的问号图案,则显示说明如下:“一元夺宝众筹平台”是以“众筹”模式为各类商品的销售提供的网络空间。在本平台,商品被平分成若干等份,支持者可以使用夺宝币支持一份或多份,当等份全部售完后,由系统根据平台规则计算出最终获得商品的支持者,其他支持者则可获得相应的“宝石”。平台帮助中心的说明显示:商品由入驻一元夺宝众筹平台的发起方提供。 此外,迅雷也有自己的“1元夺宝”平台,各平台之间的运作机制颇为类似。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注意到,“夺宝”商品抽奖一次所需参与人次折合金额普遍较该商品在其他渠道售价高出不少。以前述iPhoneSE (16GB)为例,昨日(7月4日)下午,四款颜色的机型在京东自营和苹果中国官网的售价均为3288元,在网易“1元夺宝”平台按总需人次3888,夺宝单价1元/人次计算,每台为3888元。 也就是说,平台的定价较市场主流售价要高出18.24%,平台和商品提供方即使真实、守约地向中奖者送出一台手机,也是有的赚。换言之,其实是很多希望成为幸运儿的消费者一齐出钱,最终成就了一个幸运儿,同时让平台及相关方赚取了超额利润。 对于这种设定,搜狐公众平台名为“必喆网络”的公众号指出,这实际上为相关平台留下了作弊的空间。 比如,平台可以内部设定买入若干抽奖人次(与超额利润对应),与消费者进行对赌。如果平台中奖,则净赚所有参与者的抽奖金额;如果用户中奖,则赚得口碑,也不会亏钱。 不过,“必喆网络”同时指出,大平台由于流量大,无论是否作弊都可以赚钱,加之要顾虑母公司声誉,所以基本不会作弊。 此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为了规避法律风险,一元夺宝类APP一般用“虚拟币”代替具体金额。此外,还有部分平台通过将奖品改成商品“X年使用权”的形式来规避法规限制。 核心数据完全由商家掌握 天下掉馅饼的好事儿也让不少消费者产生质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虽然在各类“1元夺宝”网站的抽奖商品栏中,总有不少中奖者晒帖晒幸福,但网络上关于获奖者内定甚至平台诈骗消费者的质疑声却从未断绝。除了前文提到的平台运营方与消费者进行“对赌”式抽奖外,如何产生每期的“幸运消费者”是网民质疑的焦点。 对此,名为“zheng120501”的网友在百度贴吧“1元夺宝”发帖指出,即便平台公司不造假,也不能排除技术人员造假的可能。有程序就可以做假,因为程序是人编写的。该网友同时指出,“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是概率上先中奖的那个人,但这是不可能的,总有人要填坑。”由于抽奖商品存在溢价,即便平台不作弊,机会均等情况下,多数人也是要亏钱的。 那么,通过互联网平台以“众筹”模式进行的类似“1元夺宝”活动,目前如何监管?对于参与抽奖的用户而言,从法律层面又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呢? “我个人认为,这种活动与我们通常所理解的赌博有所不同,加上现有法律也没有对赌博进行严格的定义,所以目前还难以断言是否属于赌博。”知名IT律师赵占领向记者表示,“1元夺宝”抽奖活动跟很多电视节目中的短信抽奖类似,是否能获奖具有一定的偶然性。 在他看来,“1元夺宝”活动只是一种以众筹之名进行包装的有奖促销方式。众筹通常由筹集人通过众筹平台发起,而“1元夺宝”活动推出之初尚不确定谁是筹集人,最终所有参与者投入的资金总额和获奖者所获得产品价值总额也可能完全不同。 赵占领向记者表示,2014年底,证券业协会对于股权众筹起草了管理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目前还未正式颁布实施。除此之外,目前我国对众筹没有任何直接规定,只是依据证券法等法律去规范股权式众筹,依据非法集资相关法律规范债权式众筹。 “目前对于此类活动的监管,主要是看活动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是否依照承诺兑现奖品。为了保证结果的客观公正,网络平台最好选择让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对于参与者而言,不宜寄予过高期望,对于中奖率等宣传应该理性看待,谨防上当受骗。”赵占领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此前在接受《北京商报》采访时指出,这种行业具有博彩性质,不过从工商部门的相关法律来看,并不违法,但如果涉及诈骗,将由公安部门处理。 消费者对这种模式的质疑归根结底还是集中在“公平、公正、公开”方面。在这种模式下,由于缺乏第三方监管,核心数据完全掌握在商家手中。对此,赵占领表示,目前国家对此并未强制要求第三方介入,不过第三方的介入在一定程度上能解决模式不公开、不透明的问题,也能增强企业公信力。 昨日,就“1元夺宝”的监管,以及平台方、奖品提供方之间的关系、平台方如何保障活动的公开公正性等问题,记者联系了网易方面,得到了如下回复:网易“1元夺宝”是一个绝对公平公正的平台,最终结果结合网易不可控制的第三方数据,确保没有任何一方可以干扰计算结果。信息公开透明,用户可以随时查看每个商品的参与人数、参与次数、参与名单及获得商品的信息等记录。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股权众筹平台,优质项目即将上线 ...
中国首家民营银行的联合创始人正将注意力转向一家新的互联网金融公司,并表示,不能依靠传统银行业支持创业企业。 “我们的银行和金融机构服务于国有部门和政府,”白手起家的农业综合企业大亨、民生银行(9.020,0.09,1.01%)(Minsheng Bank)创始人之一刘永好向英国《金融时报》表示,“从它们成立之日起,就不是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的。” 刘永好接着表示:“中国的银行业不再适于我们生活的时代”,他指出,民营企业如今占到了中国经济产出的60%。 传统上,中国的银行更喜欢贷款给大型国企,但一些经济学家称,近年来这一问题变得更加严重。过去五年,不良贷款不断增加,使得银行更不愿意向民营企业家贷款。 刘永好表示,这一问题在农村地区更为严重。刘永好最初的财富来自农业部门,他于1982年在四川成立了新希望(8.450,0.12,1.44%)集团(New Hope Group)。 中国农民至今不被允许拥有土地,而只是从国家承包土地,因此无法利用土地作为抵押获得银行贷款。 “大船难掉头,”刘永好说,“(中国国有)银行想改变,但它们太大,无法这样做。” 净资产为41亿美元的刘永好,在2016年《福布斯》中国亿万富豪榜上排名第28位。 中国政府已将私营部门的融资困难列为一项重要的政策挑战。去年,政府开始了一项试点计划,批准成立了七家民营银行。 刘永好的新互联网金融公司——四川希望银行(Sichuan Hope Bank)今年6月通过了监管机构的最后审批。该银行是一家合资公司,其他股东还包括智能手机制造商小米(Xiaomi)以及四川地方连锁超市成都红旗(Chengdu Hongqi)。 刘永好及其合作伙伴接受在线商业模式,以避免与实体分行相关的成本。信用风险将通过自动系统评估,以加快贷款审批,并为小型初创企业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四川希望银行并非首家拥抱移动银行平台并利用“大数据”评估客户风险的民营银行。例如,腾讯(Tencent)创建的微众银行(WeBank)会查阅贷款申请人在其流行的微信(WeChat)讯息服务上的评论和发帖。 新希望集团有过向农村初创企业贷款的记录:八年前,该集团把业务范围拓展到销售猪饲料及设备之外,为有意建立小型养猪厂的农民提供贸易融资。 虽然求助于新希望的农民是没有商业经验的,但刘永好觉得他能够认出有望成功类型。“他们可以从在城市做工的经历了解市场,”他说。 但刘永好表示,他对放贷给他们有信心,尤其是回乡创业的农民工。 ...
7 月 3 日,由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主办的“互联网金融生态:互联、竞合与共生”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十多位互联网金融研究领域的专家出席会议并发言。研讨会就目前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生态系统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互联网金融生态系统建设的重点和难点、互联网金融平台转型突围和创新发展的着力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趋势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和交流。 近几年,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为金融行业和互联网事业带来了无限的活力,构筑了创新发展的互联网金融生态圈。一时间新兴行业成为时代的娇子,越来越多的银行、保险以及传统的金融机构大量涌入,各类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也是乱花渐欲迷人眼,而在日益繁荣的背后,也存着很多问题和不确定因素。 会议认为,当前全国范围内正在进行为期一年的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将更趋规范,正朝着打造一个健康的互联网金融生态系统而发力。完善基础设施、实现互联(连接一切、万物相连)是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底层设施或者技术条件。在互联网金融生态中,生态主体既会有激烈的竞争,更会有大量基于比较优势的分工与合作。深度融合和共生是互联网金融生态的均衡状态。这种融合共生的生态系统,既是互联网金融生态演化的趋势,也是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基础环境。 会议指出,互联网金融生态系统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当前,新金融和传统金融仍然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与利益博弈,传统金融机构凭借自身的业务垄断优势(金融机构牌照)努力维护自身利益,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金融创新;传统金融服务模式基于机构逻辑和产品逻辑形成了以分业监管为核心的监管体系,机构监管、分业监管为核心的传统金融监管模式,难以适应互联网金融的跨界经营和创新发展;互联网金融市场上也出现了一些反竞争行为,比如虚假宣传、垄断协议,等等。 会议呼吁,新经济需要新金融。我国现有的金融生态是与工业经济时代相匹配的,服务于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适应投资驱动型经济。互联网经济时代的金融革命是“双轮驱动”的革命:技术进步驱动+经济转型驱动。互联网金融将“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互联网精神融入金融服务,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技术赋能金融产品,大幅降低交易成本和门槛,加速货币去纸化、促进金融服务碎片化、推动金融系统去中心化,实践普惠金融,适应新经济的发展。互联网金融生态系统是决定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的根本因素。只有形成互联网金融生态系统,才能真正建立起适应新经济发展的金融格局。 在当天的研讨会上,《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报告 (2015)——互联网金融生态: 互联、竞合与共生》发布。发展报告建立了互联网金融生态的理论分析框架,梳理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生态系统的发展状况和存在的问题,从互联网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与互联、互联网金融生态主体的竞争与合作、互联网金融市场结构与市场绩效、互联网金融产业园建设、互联网金融生态系统风险控制等方面系统和深入研究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生态,对2015年我国P2P网贷平台进行了风险评级监测。 据《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报告》主编欧阳日辉介绍,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每年出版 《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报告》,此前已经出版《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报告 (2013)——互联网金融元年: 跨界、 变革与融合》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报告 (2014)——互联网金融监管: 自律、 包容与创新》两本年度报告。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组建了相对稳定的研究团队,每年确定一个研究选题,开展深入研究,形成年度报告。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是电子商务交易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的共建单位,承担首都互联网经济发展研究基地建设。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在孙宝文院长带领下,秉承“开放、平等、协同、共享、创新”的互联网精神,坚持“学术研究要顶天,服务社会要落地”宗旨,遵循“以项目为纽带,出成果与培养人才并重”的原则,围绕互联网经济理论(李涛教授牵头)、互联网金融(欧阳日辉研究员牵头)、电子商务(孙宝文教授牵头)、大数据(苏治研究员牵头)等四个研究方向,组建了三十余人的研究团队,建设高端智库。 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参与了《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国家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等国家政策的起草,参与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移动电子商务金融科技服务创新试点、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的评审和创建工作。在国家发改委的指导下,每年编制和发布《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报告》和《全球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报告》。 ...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最近一段时间有点忙:上周连续两天“喊话”两家公司,代表中小投资者发声。同时,还与全国律协签署备忘录,这有利于把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先来看投服中心的“喊话”内容:投服中心作为专门服务和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公益机构,理应关注中小投资者的诉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撑腰打气、出手发言。作为专职服务、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公益性机构,关心中小投资者的诉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代表他们发声出手是投服中心的应有之义,更是职责使然。 透过上述喊话,投服中心的使命一目了然:致力于解决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问题。 我国目前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投资者已经过亿,是我国现阶段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群体。但是,中小投资者在信息获取和甄别方面处于弱势,抗风险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不强,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侵害。而一些上市公司、机构利用信息不对称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和公平,损害投资者利益。 因此,当这些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如何保障他们的权益,就成了监管层一直在努力推进的事情。因为能不能真正保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是市场是否公平的试金石,是市场信心的风向标,直接关系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亿万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资本市场不断创新和健康发展的基础。 但是,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而是一项需要长期推进的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贯穿在制度供给、市场准入、持续监管以及稽查执法等各项监管工作的始终。 因此,要做好投资者保护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需要建立一整套办法机制,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强化投资者权益意识,增长投资维权意识,优化投资者维权机制,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支持投资者维护自身权益。 另外,由于中小投资者所处的地位相对较弱,因此在维护合法权益时除了需要自身努力,还需要相关部门,如证监会投保局、投保中心“撑腰”。 ...
记者近日从西安市政府了解到,我市将集中力量对当前互联网金融主要风险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其中将对P2P网络借贷业务、股权众筹业务、互联网保险业务等六大领域展开重点整治。 根据我市近日下发的《西安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市重点整治的六大领域包括,P2P网络借贷业务、股权众筹业务、互联网保险业务、第三方支付业务、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和互联网金融领域广告等行为。其中规定,P2P网络借贷平台应落实信息中介性质,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不得自融自保,不得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不得进行不实描述、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等误导性描述,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等。 《方案》明确,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基金管理”、“投资管理”、“支付”等字样,各级公安机关将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等犯罪问题依法查处,强化防逃、控赃、追赃、挽损工作;指导、监督、检查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落实等级保护工作,监督指导互联网金融网站依法落实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严厉打击侵犯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
网络贷款是近年来的新生事物,其高效快捷的特点备受网民喜爱,这也是网贷得以迅速发展的主要原因。正因为如此,不法分子盯上了这一块,他们以贷款验资为名实施诈骗,让受害人不光见不到贷款还要倒贴钱。日前,龙泉派出所就接待了这样一位受害者。 赵某家住山东滕州城区,6月27日下午,她在网上搜索“小额贷款”,打开一个链接后在网页上填了一张个人信息的表格,表格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现在的工作、个人收入等问题。填完提交后,没过多久她就收到号码为151****7380的打来的电话。 赵某在感慨网贷方便的同时接听了电话,电话那头是一名说普通话的女性,自称是北京***公司。赵某告诉她说自己要贷款五万元,对方说年利率是6厘,贷款下来后一年内将本金和利息一起还清。赵某表示可以接受,对方说办理这种贷款需要先验资,让赵某通过农业银行ATM机,以无卡存款的方式先存入5000元用于验资。赵某听后,便就去了附近一家农业银行ATM机上往对方农行账户上存了5000元钱。 当赵某将钱转完后,她的贷款没有到账,于是便问对方为什么贷款还是没下来,对方说半个小时内可以办下来,但赵某等了半个小时仍然没有见到钱。 6月28日晚上,赵某又联系上对方,对方说需要赵某先把3000元的利息打到对方银行卡里,还承诺说收到利息后半小时内就能将贷款放给赵某。赵某又到银行通过无卡存款的方式向对方账户中存了3000元现金。存完钱又等了半个小时贷款仍没有到账。赵某又给对方联系,对方说银行下班了,明天再放款到赵某的银行卡里。 6月29日早上,赵某查询自己银行卡仍没有钱就质问对方为什么还没有放款,对方说去银行问问。过了没多久,对方回话说想要贷款的话,需要再往对方的账户中存5000元现金,说这5000元是银行的要求,贷款一旦办下来就会一同返还给赵某。中午,赵某又通过ATM机采用无卡存款的方式往对方银行的账户上存了5000元现金。又过了半个小时,贷款还是没有下来,赵某再次拨打对方电话问情况,对方手机却关机了,赵某这时才发现自己上了骗子的当。 在龙泉派出所赵某反复强调,都怪自己光想着贷款,而把从前接受过防电信诈骗的宣传抛到脑后。 ...
一纸判决文书,再次将早已跑路的P2P平台银坊金融拉进业内人士的眼里。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刑事判决书《(2015)浙杭刑初字第200号》显示,P2P平台银坊金融平台负责人蔡锦聪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是目前P2P领域最重的判罚。 同时,记者注意到,银坊金融是以高息和担保来诱惑投资者。对于该担保来说,瑞安市金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叶某表示,其公司从未给银坊公司的借款业务提供担保,银坊金融网站上的由其公司出具、承诺为投资者投资银坊金融平台业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函是伪造。 ●非法集资2亿多 早在2014年10月,P2P平台银坊金融负责人蔡锦聪突然失联,多名债权人前往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分局报案。2015年2月14日,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蔡锦聪被逮捕,同年11月,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蔡锦聪犯集资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距离提起公诉大半年的时间,记者注意到,6月30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判决书显示,蔡锦聪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作为目前为止P2P领域最重的判罚,一时之间,引起业内人士的高度关注。 “犯集资诈骗罪,以前的刑罚最高有死刑,不过在刑法修订后,集资诈骗的死刑已经取消。”有法律界人士表示,这意味着“无期徒刑”已经是对集资诈骗罪的顶格判罚。 记者注意到,其实在成立银坊金融之前,蔡锦聪就已经背负巨额债务。庭审资料显示,早在2013年10月之前,被告人蔡锦聪、薛某及蔡锦聪经营的温州创威电脑有限公司多次向他人或银行借款,负债共计1100余万元,并被起诉至人民法院。 曾在温州银行瑞安塘下支行工作的黄某甲也指证,蔡锦聪的瑞安创威电脑有限公司向温州银行贷款500万元,后来蔡锦聪还通过其关系,以3家企业联保贷款的形式向浙江稠州银行瑞安支行贷款450万元。其和蔡锦聪还共同向方伟、吴波等人借了1000多万元左右的高利贷归还借款和各自使用,至今这些高利贷其未归还等。 实际上,蔡锦聪被逮捕是因为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通过审理,最终被定性为犯集资诈骗罪。 “蔡锦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设投资项目,以高息为诱饵,并虚构担保,利用互联网进行宣传,向不特定社会公众非法集资,之后将集资款用于归还债务、个人挥霍、支付本息和运营成本等,造成1200余名被害人数额特别巨大的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肖飒也曾发文分析指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非法集资犯罪的基础罪名。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集资诈骗,集资诈骗罪是重罪,将课以重刑。 数据显示,经司法审计,2013年11月至案发,蔡锦聪以银坊公司名义共向1900余人非法集资2亿余元,造成1201名被害人实际损失8880万多元。 ●伪造担保函 公开资料显示,2013年10月,蔡锦聪等人注册成立浙江银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坊公司),同年11月7日,其又以银坊公司名义在网上开设“银坊金融”P2P网贷平台。 记者了解到,银坊公司成立后,银坊金融以高息加担保的方式吸引投资者。 据悉,银坊金融上的投资项目,投资期限分为5天、30天、45天、3个月、6个月、9个月等,投资收益分为利息和奖励,利息为固定的年化收益21.6%,奖励根据投资期限长短不同,期限越长,奖励越多,9个月期限的奖励最高是21.6%,利息和奖励加起来最高折合年化收益率是50.4%。 有业内人士坦言,2013年,P2P网贷行业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监管机构,跑路、虚假标、高息标、拆标、老赖等现象层出不穷,当时年收益率超20%的P2P网贷平台更是成重灾区。从银坊金融庭审揭示的信息来看,这是当时互联网金融乱象的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 实际上,除了高额收益率之外,大部分投资人还被银坊金融宣称有“瑞安市金通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吸引而来。 根据当时“银坊金融考察报告”显示,银坊投资的业务模式是先由金通担保用自有资金放款,然后拿到网上平台进行融资。同时,银坊金融的所有业务均由金通担保提供担保,金通担保对银坊金融的担保业务收取1%的担保费。 工商注册资料显示,瑞安市金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04月24日,投资人包括云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蔡锦聪,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叶德波。 不过,早在2014年10月28日,叶德波曾在电话中对记者称,股东名单中的蔡锦聪确实是其本人,其公司没有对外作出这些担保,“建议以司法途径方式进行维权。” 上述判决书也显示,瑞安市金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叶某(叶德波)证言表示,“其公司的大股东是云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90%股份,蔡锦聪占10%股份。”不过,其公司从未给银坊公司的借款业务提供担保,银坊金融网站上的由其公司出具、承诺为投资者投资银坊金融平台业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函是伪造的,其公司与银坊公司没有业务往来。 ...
有关P2P网贷平台案件的审判逐步出了结果,行业人士认为其规范问题正在走向改善。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超10起P2P案件宣布判罚结果,其中,涉案实际控制人的刑罚从3年到无期徒刑不等,投资人收回的损失也各有不同。 事实上,记者关注到的已经宣判的13起案例中,以集资诈骗罪定性的有6起。 最高被判处无期徒刑 东方创投是首个宣判的P2P案例。东方创投是2013年6月成立于深圳的一家P2P平台,4个月后,该平台即宣布停止提现。同年11月,东方创投负责人邓亮和线李泽明相继自首。根据2014年7月公布的初步判决结果,该平台实际控制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继东方创投之后,又有多个P2P平台相关的案件先后做出判决。 业内人士在此前的研究报告中选取了12家已有判决结果的平台作为样本,包括在2014年宣判的东方创投、淘金贷和天力贷,2015年宣判的铜都贷、德赛财富、网赢天下、中宝投资、雨滴财富和家家贷,2016年宣判的乐网贷、优易网、徽州贷。根据其研究,其中有9家平台的运营时间介于3~6个月,运营时间最长的是中宝投资37个月,淘金贷的运营时间仅为1周时间。 从判决结果来看,在12家已宣判的P2P网贷平台中,其实际控制人的判罚如下:优易网、中宝投资、网赢天下、雨滴财富、家家贷被判集资诈骗罪;淘金贷被判合同诈骗罪;东方创投、天力贷、铜都贷等6家平台实际控制人被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其中家家贷、中宝投资、淘金贷实际控制人分别被判刑期为20年、15年和13.5年;被判为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的P2P网贷平台实际控制人判刑期限均在10年之下,其中铜都贷实际控制人判刑期限为9年,徽州贷判刑期限为8年,其他则判刑时间相对较短。 最新宣判的浙江银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银坊)法定代表人,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于2015年1月20日被刑事拘留,因涉嫌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同年2月14日被逮捕,最后以犯集资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记者注意到,在上述研究报告中提到的12家和最新公布的浙江银坊,共13起案例中,以集资诈骗罪定性的有6起。 量刑重要指标有哪些 在上述案例中,有的案件以集资诈骗罪起诉,但是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决,比如网赢天下,有的则相反。判决结果显示,被判为集资诈骗罪的刑期明显要长些。 友金所法务总监匡衡对记者表示,非法集资涉及到两个具体的罪名,一是刑法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二是刑法第192条集资诈骗罪。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目的、客体、客观方面。在犯罪目的上,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犯罪客体上,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都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区别在于集资诈骗罪因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还侵犯了财产所有权;在犯罪客观方面,集资诈骗罪是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集资,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不具备吸收存款资格的主体吸收存款,并不以是否使用诈骗方法作为犯罪条件。 按照相关法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高刑罚是10年以下有期徒刑,集资诈骗罪最高刑罚是无期徒刑。 同样判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的,其判决结果也有差异。比如同样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决的东方创投主要创始人被判3年,而铜都贷的实际控制人被判9年。 匡衡表示,集资的具体数额和受害人数也是量刑时考虑的重要因素。 公开资料显示,根据公布的判决结果,东方创投未还金额为5000多万元,铜都贷的最后未还金额为9000多万元。 盈灿咨询在发布的研究报告中提到,其所选样本的平台宣判后的赔付比例相差较大,其中,网赢天下、东方创投、中宝投资、优易网赔付比例在40%之上,网赢天下的赔付比例达到60%,铜都贷的赔付比例最低,仅为12.3%,而其他则未公布赔付比例。 业内人士认为,赔付比例存在差距主要基于两点原因,如果平台实际控制人将非法吸收资金用于经营投资、购置房产、银行理财产品等情况导致平台资金流断裂,出现提现困难,遭到投资人第一时间举报,或平台未出现提现困难问题而是因经侦介入调查,发现平台非法运营而将实际控制人抓获,并冻结其账户资金和名下资产,在此情形下,投资人所获得的赔付比例相对较高;而如果平台实际控制人将非法吸收资金用于为关联企业融资、民间放贷、偿还个人债务、生活挥霍等情况,使得资金短时间内无法回笼导致资金流断裂,或者建立平台的实质目的是纯诈骗,在这些情况下,投资人所能得到的赔付金额也相对较少,甚至无法获得赔付。 ...
据山东莱芜人民法院公告,2015年9月28日, 山东莱芜法院已对乐网贷案件作出判决。 根据判决,莱芜万顺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被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30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康刚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6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万元。乐网贷公关韩阳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万元。莱芜万顺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和康刚被责令退还投资人1988万元。 2013年4月,康刚、张桂军等通过设立莱芜万顺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运营 “乐网贷”。 根据用户爆料,2013年10月23日左右,公司突然停止正常提现,此时共拖欠全国各地近400位受害人共2600多万元,其中受害最大的被套160多万。各地受害人纷纷赶到莱芜,要康刚还钱。康刚声称:公司因一笔300万的借款逾期导致提现困难,目前正加紧催收,同时表示其名下有450万斤大蒜等多项资产,通过在2014年春节前高价变现,可解决提现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