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小心被套路!微信支付宝QQ各种软件~添加好友明明来自通讯录,你却不认识...) 当你们使用微信或者其他社交类软件时,有没有遇到这种情况:有人添加你为好友,请求显示:“来自通讯录好友”。 应该是熟人啊?但你想了半天,根本不知道她是谁。这个人你确实不认识,因为她根本不存在你的手机通讯录!怎么回事? 原来,这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微信本身自带的功能,为“高效”添加陌生人玩的一种招数。 同时说明三个问题: 1.你的微信是跟手机号绑定的; 2.你的微信设置的是允许别人通过手机号搜到你; 3.对方有你的手机号。 陌生人怎么会有你的手机号?陌生人是怎样添加好友的呢? 第一种 陌生人发出添加好友,点开通讯录,再点开“新的朋友”,出现好友添加请求列表,在人像姓名下直接显示:“来自通讯录好友”。 第二种 在好友添加请求列表中,没有直接显示“来自通讯录好友”。而是点开“接受”按钮后,出现“详细资料”,在“通过验证”上方,有一个“来源”,在这个位置显示“对方通过手机通讯录添加”。 骗子的手法 1、障眼法 微信发送添加好友请求的时候,除非对方设定的是完全自动通过,否则需要验证。如果对方在验证信息中填写“来自手机通讯录”,对方微信姓名下面就显示“来自手机通讯录”。 2、私存你的号码 用这招的人多半是“图谋不轨”。为什么微信系统会在“来源”上显示“来自通讯录好友”呢?原来,你的手机号码已经被存在了别人的手机上,至于名称是什么并不重要。 这就是明明“来自手机通讯录”,而你完全想不起她是谁的原因。 陌生人怎么会有我的手机号呢? 对方通过某种途径得到你的手机号后,先存在自己的手机通讯录里,然后通过“添加朋友”选择“手机联系人”。 同样的,只要陌生人在手机里存上你的手机号码 ,并且手机号与QQ号进行了绑定。然后通过手机通讯录添加QQ好友, 你的QQ号上也会显示来源:来自手机通讯录。 经测试,支付宝等很多可以添加好友的软件,都会有相关问题出现。 也就是说,很多显示“通过手机通讯录添加”的好友,根本不是你的好友 所以,不是你健忘,而是对方套路深! 这些一定记住 提醒 1、路边扫码送礼品、填写问卷调查等可能泄露个人信息; 2、不熟悉的昵称或头像添加你为好友时不要轻易通过,尤其是美女头像; 3、如有好友向你借钱或其他帮助,务必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本人进行核实。 4、发现被骚扰或恶意营销及时向平台举报。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原标题:综述:“购租并举”实现百姓安居梦) 刚刚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稳定房地产市场,坚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加快建立长效机制。 为了实现百姓安居梦,我国着力构建“购租并举”房地产市场供应体系,打造多层次住房结构,多角度保障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 增加供应 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 刚从中国传媒大学毕业的魏玉坤在北京找到了工作。作为北京“新市民”,他通过链家的自如平台在西红门租了房。 “我们班基本上有超过一半同学通过这个平台租了房子。通过新推出针对应届毕业生的海燕计划,免除了我们的押金,只交了一个月的房租做中介费。”魏玉坤说,便捷的租房手续、可承受的房租、充足的房源能帮助他这样的“新市民”更好地在城市中找到安身之所。 我国流动人口达2.45亿,每年新就业的大学生700万左右。一些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新市民多,住房租赁需求旺盛,城镇居民家庭租房比例高。但租赁房源总量不足,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不够成熟,制约着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 据初步统计,我国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市场份额只占2%左右,相较于发达国家成熟市场20%—30%的比例,差距非常大。 为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我国从供给端频频发力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住房供应加快向“购租并举”的供应新体系转变。上海市日前首次以“招拍挂”方式出让两块租赁住房用地;北京未来五年150万套住房建设需求中包括50万套租赁住房。 住建部等9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要求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要支持相关国有企业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鼓励民营的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广州、深圳、南京等12个城市成为首批试点。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说,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增加房屋租赁市场的有效供给,能够让城镇居民家庭更自由地进行租买选择,更好地满足城镇居民,特别是“新市民”的住房需求。 保障权益 规范租赁市场发展秩序 在海淀区北京西站附近铁西社区租房的潘强最近遇到“烦心事”:退房交完钥匙后,房东以做深度清洁为由要扣留押金中的500元,而租房合同并未对清洁费有任何约定。 这不是潘强第一次遇到房东扣留押金的情况。“心很累,因为孩子上学租了两次房,每次退租房东都找理由扣留押金,房东不受约束,房客也缺乏保护。”潘强说。 他拿出今年5月公开征求意见的《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说,第十四条明确规定“除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情况外,出租人不得扣留押金。出租人扣留押金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长期以来,我国租房市场不规范,存在大量“黑中介”、二房东、“霸王条款”、随意涨价、房租欺诈、不退还押金等现象。住房租赁市场制度及市场体系不完善,成为我国住房市场上“购租”跛行,大多数人选择买房的重要原因。 日前我国首部住房租售条例公开征求意见,住房租赁和销售市场立法加快步伐,有望通过法治手段遏制各种租房乱象,对住房租赁市场加以规范。此外,广州市近日率先提出“租购同权”,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成为扶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促进市民待遇均等化的一重要举措。 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崔俊杰说,“房住不炒”的障碍之一是租购不同权。搭建“租购同权”的平台,使得房东和租客处于相同的法律地位和享有同样的权利,有利于使租房切实成为实现“住有所居”的途径。 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方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构建多层次住房体系 实现百姓“住有所居” 重庆江北区压配厂的职工薛妹今年搬进了一套83平方米的两室两厅的新房子里,而自上世纪70年代起,她就一直住在压配厂分给她的老房子里。 棚户区改造圆了薛妹的“新居梦”,更令她满意的是,搬进新家不但没有花钱,还获得几万元的补偿,得以完成房子的装修。 近年来,越来越多百姓搬进安居房,住进公租屋。实际上,过去8年间,棚户区改造已经使8000多万居民“出棚进楼”,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 当前,全国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已达40.8平方米,在此基础上,我国正着力构建高端有市场,中端有支持,低端有保障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2018年-2020年将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到2020年要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改造任务。 落实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是从供给端发力进行房地产调控的一个重要方面。对于未来的房地产调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任兴洲说,不但要在需求端发力,抑制投机需求,还要在供给侧加强政策调控,落实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并着力发展租赁住房市场。 社科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说,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背景下,实现“住有所居”的小康梦,必须建立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和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两个体系,构建乐居、康居、安居、廉居的住房制度体系。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25日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首次发布《金融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旨在扩大金融审判对金融市场的规范引导和价值引领作用,增强社会各界对金融风险的防范意识。 《金融审判白皮书》梳理了2016年和2017年上半年青岛两级法院审理的37050件金融案件,分析了这些案件特点,指出了案件折射出的问题,并给出了相关建议。并发布了典型案例,内容涉及民间借贷纠纷中现金交付的认定,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转贷牟利的行为认定,担保之债并非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适用等。这些案例反映了近几年来金融审判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2016年,青岛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金融案件23139件,诉讼标的总额309.90亿元。2017年上半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金融案件13911件。案件类型主要以金融借款和民间借贷为主。2016年青岛两级法院受理金融借款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两类案件总数20100件,标的总额281.91亿元,分别占该年度金融案件总量的81.22%和标的总额的90.97%。近年来,随着保险业的蓬勃发展,保险纠纷日益增多。2017年上半年,青岛两级法院受理保险案件1296件,标的总额1.83亿元。 2016年以来,青岛的金融案件数量及诉讼标的额均在高位运行。随着金融借款业务类型不断增多,创新融资方式不断涌现,案件呈现重大、疑难、复杂的特点。涉互联网金融案件逐渐出现,目前青岛法院受理的主要为P2P网络借贷案件,这些案件涉及互联网新型交易模式,存在当事人多、事实查明难、法律关系复杂等特点。 金融案件折射出的问题有:金融机构风险防控能力不足,对借款人的审贷风控机制有待加强,在担保审核与形式选择上有待改进。部分金融机构存在过度保全问题。民间借贷无序发展对区域经济造成危害,对金融秩序产生冲击和破坏,高额利息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涉互联网金融风险日益显现。 针对相关问题,青岛中院给出了对策和建议。金融机构应加强信贷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金融服务。尽快建立民间借贷的制度性监管体系,明确监管主体,将民间借贷纳入国家统一金融体系,促进民间借贷健康稳定发展。相关部门加强投资风险宣传,增强普通民众的风险防范意识,防止民众陷入集资诈骗、金融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典型案例 套取银行信贷资金转贷牟利协议无效 甲某与小甲系父子关系。2009年5月6日,乙某从某银行贷款30000元,甲某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年5月9日,乙某与小甲签订贷款转借协议,乙某将贷款30000元转借给小甲使用,双方约定按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计息,借款期限自2009年5月6日至2010年5月6日;若小甲不履行约定,致使乙某不能正常还贷,甲某应承担贷款数额20%的违约金。因乙某、小甲未能及时偿还银行30000元贷款,银行向法院起诉,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乙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甲某对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判决生效后,乙某偿还银行利息3600元,即本案乙某诉称“2009年,乙某替甲某、小甲偿还借款利息3600元”的款项。其后,乙某诉至法院,请求甲某与小甲按贷款转借协议支付利息7200元。 裁判理由与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为双方签订的贷款转借协议的效力应如何认定。小甲与乙某签订的贷款转借协议,约定乙某从银行贷款转借给小甲使用,并约定了借款的利息为银行贷款利息的两倍。乙某从银行贷款转借给小甲使用并收取双倍利息的行为,属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转贷牟利的行为,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双方签订的贷款转借协议为无效合同。最终驳回乙某的诉讼请求。 担保之债并非夫妻共同债务 2012年7月9日、7月13日,卢某与丁某、某公司签订两份借款合同,卢某向丁某、某公司出借借款本金共计584万元,生某作为担保人签字;借款合同签订时,生某、崔某系夫妻关系,因借款人一直未按约还款,生某、崔某一起于2013年5月31日晚就借款事宜去卢某家劝慰卢某,同年6月1日上午,崔某因同样原因去卢某办公室安慰卢某并解释其多次催促并继续要求丁某还款。后因债务人均未还款,卢某诉请法院要求丁某、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并要求生某、崔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裁判理由及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三条规定,保证人应当与债权人订立书面保证合同,但本案中崔某未在案涉“个人借款合同”和“借款凭证”的担保人处签字,卢某要求崔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当驳回卢某对崔某的诉讼请求。法官介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担保人的担保之债不可定性为夫妻共同债务。依照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确认夫妻共同债务应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原则,担保之债本身属于或有之债,与夫妻共同生活亦没有直接关系,因此,不应将担保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保证金户”由银行控制款项视作质押 2009年11月20日,某银行与某担保公司签订《融资担保业务合作协议书》一份,约定了某担保公司在某银行开立保证金账户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等内容;同年12月28日,某担保公司在某银行所属营业部申请开立了账户,并载明账户性质为“保证金户”。2010年5月11日,某银行与某装饰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同日,某担保公司及宋某与某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某担保公司依约向上述保证金账户中转入相应资金,某银行遂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后借款人未依约偿还上述借款。 其间,某担保公司的其他债权人某商贸公司依据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裁定扣划上述保证金账户中的部分资金,某银行对此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裁定撤销前一份执行裁定,某商贸公司提请复议,后某银行另行诉请法院判令其对某担保公司保证金账户内资金享有优先受偿权,某商贸公司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裁判理由与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某银行与某担保公司签订的《融资担保业务合作协议书》第三条约定:“乙方(担保公司)须在甲方(被上诉人)营业机构设立保证金专用账户……,乙方所担保贷款一经发放,乙方存入的保证金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自行支取……如果所担保的债权自到期日起1个月仍未偿还的……”,该约定符合质押合同的一般要求,可以认定,某担保公司在某银行的营业机构申请开立的明确账户性质为“保证金户”的账户已经特定化并且由某银行实际控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五条的规定,某银行对该账户内的资金享有优先受偿权。 ...
(原标题:2017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年中监管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 7月24日至25日,全国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年中监管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了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会议确定的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围绕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的基本要求,研究部署下一步证券期货监管重点工作。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刘士余代表党委讲话。 会议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国金融业改革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这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是在党的十九大之前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时代背景的深刻洞察、对金融发展规律的科学把握和对金融工作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系统阐述了新形势下做好金融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刻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什么样的金融体系、怎样建设好金融体系等重大认识问题,明确了金融工作的大政方针和战略举措,为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李克强总理对做好新时期金融工作作了重要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马凯副总理就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做出具体安排。证监会系统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学深悟透,狠抓落实。 会议强调,下半年将召开党的十九大,证监会系统一切工作都必须服从服务于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确保资本市场稳健运行,确保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并统筹谋划好资本市场近中远期的发展战略和改革举措。下一步,要依法规范和拓展各类资金的入市渠道,发展长期机构投资者,维护和巩固资本市场良好发展势头。切实加大发行质量审核力度,保持首次公开发行的常态化,规范和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完善退市制度,加大退市力度,充分发挥好资本市场的功能。稳步扩大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提升开放质量,并以此来提高证监会系统的监管能力和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涉及资本市场发展战略的若干专项工作将陆续展开。 会议宣布了中央纪委关于给予姚刚、张育军开除党籍并由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证监会党委坚决拥护。中央对姚刚、张育军严重违纪的严肃查处,再次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证监会系统要深刻汲取教训,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会党委和全系统各级党委自身建设,并以此带动全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始终不渝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全面净化证监会系统的政治生态,树立监管队伍的良好形象。 证监会机关各部门、系统各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
近期,中金所首次公布股指期货“账户对倒”输送利益的事件。福建证监局和厦门证监局分别处罚、公布了2起私募“老鼠仓”事件。 随着私募基金的高速发展,上述两种非法谋利方式正被私募基金所采用。业内人士表示,部分机构设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并非为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而仅仅用于监管套利。因私募产品投资限制少、账户实控关系模糊,这为一些券商资管、信托计划、银行理财等机构以私募作为通道操纵市场提供了便利。 业内人士预计,由于私募行业监管起步晚,目前披露的“账户对倒”和“老鼠仓”事件,或许仅是私募乱象的冰山一角。 利用期指进行账户对倒 7月21日,中金所公告,对“富航投资-国泰君安证券-富航投资神舟1号私募基金”在股指期货市场“账户对倒”输送利益作出处罚。 中金所查明,“富航神舟1号基金”于2月24日至5月12日期间,在沪深300、中证500股指期货远月合约上,利用实际控制关系账户,通过相互成交的方式进行利益输送,损害了相关投资者利益。同时,在中金所问询时,富航基金隐瞒了实际控制关系。 中金所对富航基金予以公开谴责,并对富航基金在股指期货品种上限制开仓12个月。 记者联系了富航投资的相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称目前不方便透露具体细节,也不方便作出任何回应,但是会和投资者解释原因。据了解,这是中金所首次披露股指期货市场中的“账户对倒”输送利益事件。 据协会备案信息,富航投资共管理着5个私募基金产品。记者查询多家私募数据中心,发现富航投资的基金没有公布业绩。 上海一家私募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种“账户对倒”以往经常发生在商品期货的远期合约(即不活跃合约)上。操纵者利用两个实际控制的账户,在两个账户间,以约定价格作为对手盘进行交易,将一个账户的钱亏给另外一个账户。 值得注意的是,私募基金“账户对倒”有时是为了在不同基金产品间调整收益率,粉饰业绩。如果它旗下基金产品的首尾业绩相差巨大,就有很大可能是通过“账户对倒”丢卒保帅。 老鼠仓频发谋取暴利 最为投资者深恶痛绝的就是“老鼠仓”。“老鼠仓”以往频发于公募基金,近年开始蔓延至私募基金。 7月13日,厦门证监局在私募专项现场检查中加入“老鼠仓”检查项,发现厦门睿誉资产等5家私募存在问题,并披露了2起“老鼠仓”事件。其中,厦门坤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有效建立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员工谢某与公司基金分别于同日买入相同的股票;厦门睿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员工蒋某与公司基金分别于同日买入相同的股票。 仅厦门披露的就有2起,这或许只是私募老鼠仓的冰山一角。今年5月,福建证监局处罚了两起涉嫌私募的“老鼠仓”案件。 一起是深圳市恒健远志投资合伙企业的总经理胡志平,利用管理产品的便利,拿岳母的证券账户,给私人谋利。胡志平先于(一至五个交易日)、同期或稍晚于(一至两个交易日)“招商汇智之恒健远志计划”买入东北电气(000585,股吧)等41只股票,获利538.66万元。 另一起是北京喜马拉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吴刚,也是利用管理产品的便利,通过买卖相关股票,给别人的个人账户谋利,从而提取业绩报酬。吴刚先于、同期或稍晚于“招商汇智之喜马拉雅计划”买入东阿阿胶(000423,股吧)等16只股票,获利达948.02万元。 交易所应加大数据筛查 有业内人士分析,从中金所和福建证监局处罚的几只私募基金的名称看,“富航投资-国泰君安证券-富航投资神舟1号私募基金”、“ 招商汇智之恒健远志计划“、“招商汇智之喜马拉雅计划”,可能是券商资管计划或通道业务。 截至6月底,在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近2万家;已备案私募基金超过5万只;认缴规模达13.59万亿元。随着私募基金的蓬勃发展,私募通道业务也开始兴盛起来。因投资标的广泛、设计灵活等特点,私募基金成为券商、信托、银行等各家通道,承接相关业务的聚集点。 然而,通道业务会导致账户实控关系模糊,为操纵市场创造便利条件。前述上海一家私募负责人表示,频发的“老鼠仓”事件和“账户对倒”或许就是员工利用机构资管计划通道为自己谋私利。 私募通道业务层层嵌套、结构复杂,如何管控其中风险.,挑战重重。 业内人士呼吁,随着私募基金“账户对倒“和“老鼠仓”数量的增加,交易所需要加大对交易大数据筛查的范围,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另外,监管部门也应对此类案件加大处罚力度。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7月25日消息,九鼎集团(430719)近日收到新三板系统的年报问询函。针对公司日前披露的2016年年报,股转认为九鼎集团经营业务较复杂,问询函特别要求其陈述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据统计,九鼎集团此次问询函涉及问题共计12项。 据披露,九鼎集团是一家综合性投资集团,业务模式式包括控股经营型投资和参股财务型投资两类。控股经营型投资方面,公司下属控股企业的业务主要涉及金融和实业两大类,其中金融主要有保险、证券、私募、公募、支付等,实业主要有房地产、信息技术服务、通信设备制造、不良资产经营等;参股财务型投资方面,主要投资于行业分布较为广泛的各类实业企业的少数股权。 股转据此认为九鼎集团经营业务复杂,要求其说明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目前,九鼎集团经营多项金融业务,且持有和管理的金融工具均非常重大,股转要求其说明金融工具产生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各类风险,包括风险敞口及其形成原因、风险管理目标、政策和程序、计量风险的方法,以及上述信息在本期发生的变化;期末风险敞口的量化信息,以及有助于投资者评估风险敞口的其他数据。 股转要求九鼎集团补充披露分部报告,以及分部的确定依据、分部会计政策、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分部财务信息合计金额与对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调节过程。 此外,针对九鼎集团披露的对不同项目公允价值估值方式,股转要求其说明估值方法中所选取的各项参数的依据以及估值方法的合理性。 股转还要求九鼎集团参照房地产公司的披露要求,说明房地产项目开发成本及开发产品的明细。 资料显示,九鼎集团存货期末余额包含已完工开发产品825,349,877.37元、在建开发产品860,541,705.58元,占存货期末余额的93.05%。 商誉减值也被重点问询。截至期末,九鼎集团商誉余额为6,169,591,469.36元,股转要求其披露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九鼎集团此次问询函涉及问题共计12项,除上述内容外,还需要对职工薪酬、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与现金流量、其他应收款等进行补充说明。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原标题:股权质押业务涉及1.84万亿元 激进数据估计券商份额或超75%) 股权质押业务涉及1.84万亿元,激进数据估计券商份额或超75%。此前创业板个股最高质押率可达4折,但目前原则上已经不超过3.2折。 昨日,康得新股价“闪崩”引起了投资者高度关注。有媒体报道,康得新在紧急电话会议中表示,股价“闪崩”的原因不排除是个别机构爆仓。因此,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问题成为昨日媒体和投资者关注的重点。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最新周数据,两市共有3253只个股涉及了股权质押,占全体A股(3300只个股)的比例达到98.58%。而据券商测算,在股权质押市场,证券公司(含券商资管)一家独大,市场份额超过一半,甚至可能超过75%。近期,多家券商采取了包括严格立项、下调质押率、上调质押利率等具体措施,严控股权质押业务风险。 股权质押业务 证券公司市场份额最高 2013年以前,股票质押业务基本被银行和信托公司垄断,2013年5月份,上交所、中证登联合发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券商股票质押业务正式推出。由于券商股票质押具有流程短、放款快、期限和质押率灵活等特征,开闸以后其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市场份额超过银行和信托。不过,在券商股权质押业务大发展的同时,特别是减持新规发布之后,有投资者开始担心券商该项业务的风险。 对于目前A股市场的股权质押规模有多大,由于统计口径的不同,各机构的统计数据存在较大的差异。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最新的周数据显示,目前两市共有3253只个股涉及了股权质押,占全体A股(3300只个股)的比例达到98.58%,全市场只剩下47只个股没有涉及股权质押。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两市共计有1514家上市公司涉及了股权质押,合计质押股数达到1524.66亿股,质押市值达到1.95万亿元,截至目前仍有1441.51亿股未解除质押,涉及市值1.84万亿元。 不过,在股权质押市场中,券商、银行和信托公司所占市场份额有多大,目前还没有权威数据。包括兴业证券、国金证券等多家证券公司的研报指出,证券公司(含券商资管)所占市场份额最高,超过50%。而国泰君安此前的研报显示,根据股票质押参考市值计算,券商所占市场份额已经超过75%。 由于与二级市场股价直接挂钩,甚至牵涉到上市公司控股权问题,券商股权质押业务在市场波动中备受关注。尤其是在近期中小盘个股股价下跌过程中,也出现了多个质押股份触及平仓线的案例,有投资者开始担心券商该项业务的风险。 下调质押率上调利率 严控股权质押业务风险 对于市场担心的股权质押风险,有市场人士认为,这是当前结构化行情的特征之一。尽管上证50屡创新高,但不少个股处于下降通道,成交量也在萎缩,一旦市场出现极端行情,这些个股如果遭受抛压就会触及质押的警戒线。 对此,北京一家大型券商资管部门的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今年5月份市场回调过程中,就有不少质押股份触及150%的预警线,质权人涉及多家证券公司。但目前来看,真正触及130%平仓线,并且股权质押方无法追加担保物的个股数量还是非常有限。 据记者了解,上周开始,有多家券商陆续调整了股权质押业务的操作细节,下调质押率同时上调质押利率,成为近期券商防范股权质押业务风险的普遍措施。记者从广州一家券商信用业务部的一位工作人员那里了解到,该公司近期全线下调了股权质押业务的质押率,以创业板个股为例,此前最高质押率可达4折,但目前原则上已经不超过3.2折。 此外,在控制风险的同时,受制于资金端成本上升,券商为股权质押方所提供的资金利率也不断攀升。以上海某大型券商为例,其股权质押业务目前年化基准利率为6%,并会根据不同项目进行上浮。若质押标的股权为创业板个股,则上浮力度会更大。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近日,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专委会” ) 宣布自动化互金企业数据接入平台(Auto-IFAP)上线公测。 据了解,此前,专委会完成了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原型系统。在此过程中,技术平台对接了约50家企业数据。该对接技术优点在于实现了实时数据对接,相对于传统的统计数据报送方式有巨大的技术进步,缺点在于采用了一对一的接口联调方式,耗用人力,效率较低,每月接入能力约为4家,影响了部分互金企业的数据接入。 基于此,专委会建设了自动化互金企业数据接入平台(Auto-IFAP),在业内首次提出并实现自动化实时接入的技术,预计将大幅提高国家互联网金融监测能力。 据了解,有意愿对接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的互金企业,可以通过该接入平台自助接入,无需线下接洽。有效降低了企业接入成本,提升了企业接入体验。该平台不同于报送统计数据与统计指标的方式,采用实时交易数据接入,实时统计方式,实时计算企业运营指标,显著提高了统计指标的准确度。 另外,Auto-IFAP在公测阶段仅支持P2P网络借贷业态,后续将陆续支持资产管理、股权众筹、虚拟货币等更多互联网金融业态。平台上线后,公测阶段预计每月支撑10家互金企业并行接入,公测结束后,将达到每月支撑40家互金企业并行接入。最终设计指标为实现每月100家以上互金企业并行接入。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专委会已研发国家电子合同备案平台、反欺诈信息共享平台等多个行业支撑平台,这些行业支撑平台均涉及到互金企业数据对接,未来,将统一到该接入平台,实现Uni-IFAP。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对于经济金融市场而言,“七”似乎是一个难逃的劫——1987年的“黑色星期一”,1997年的亚洲金融风暴,2007年的次贷危机。转眼间,2017年也已经过半。 在2007年危机后的十年间,对冲基金行业可谓经历了“范式转换”(paradigm shift),尤其是美国,从以低波动率、超额收益(alpha)而叫好叫座,到危机时遭受重创,再到后来的策略失灵、赎回规模创纪录,现如今,对冲基金行业开始逐步转入一个新的平衡。 在此期间,也有不少顶级基金经理认识到了在美国市场获取超额收益的局限和亚洲市场的潜力,纷纷“拓荒”亚洲,中国的私募证券基金和对冲基金母基金(FOHF)也逐步进入了加速发展期。 “虽然这段经历很痛苦,但对于危机还是愿意谈,毕竟‘以史为鉴’。”在次贷危机十周年之际,媒体采访了桐湾投资管理咨询董事长兼总裁李宏(Jeff Li)。如今主攻跨境另类资产投资服务的他,是两场危机的亲历者——1997年,他供职于拥有两位诺奖得主和一名美联储前官员的对冲基金——长期资本管理公司(LTCM),曾任高级架构师和策略师;此后,李宏加入高盛集团的股票量化策略部与程序化交易部担任副总裁。2008年次贷危机期间,李宏作为全球第七大对冲基金运营服务商的创始人亲眼目睹了对冲基金在危机期间的沉浮以及后来行业的变迁。 对冲基金的“系统性风险” 2007年的那个夏天,贝尔斯登旗下的两只CDO(担保债务凭证)对冲基金倒闭,“瞬间”点燃了危机导火索。 根据美国对冲基金研究公司的统计,2008年有70%的对冲基金亏损,整个行业平均回报率是-18%。如此恶劣的表现,横扫各类策略型对冲基金。尽管比起“飞流直下”标普500股票指数或MSCI世界指数,对冲基金的表现要好一点,但这仍让一众明星基金经理人略感难堪。 “2008年的次贷危机再次引发了关于对冲基金是否会产生系统性风险的论证,”李宏对记者表示,通常只有例如摩根大通、花旗等大行被认为是“太大而不能倒”(TBTF),而每年都会有几千家对冲基金倒闭,因此它们往往被认为无足轻重,对冲基金也并不受到严格监管,然而在特殊时刻,这种想法就大错特错了。 李宏认为,通过几个渠道,对冲基金可能会传导系统性风险——资本市场渠道和信用市场渠道。前者由于对冲基金的羊群效应造成踩踏,后者则是由于交易对手方的违约。对冲基金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敏感性与对冲基金特性有关,如使用高杠杆和大量较低流动性交易的场外衍生品。 就高杠杆而言,“在市场上涨时,对冲基金往往扮演了流动性提供者的角色,因为其投资观点往往与市场不同,市场买的时候,对冲基金往往会卖,获取流动性溢价;然而,虽然是专业投资人,对冲基金也存在羊群效应,市场大跌时,大量对冲基金同时抛售,往往卖得比谁都快,同时因为高杠杆,放大了跌幅,加大了波动性。危机爆发期间伴随着流动性的紧缺,对冲基金反而成为流动性的吸收者。”李宏分析称。 就信用风险来说,其主要是指对手方风险(counterparty risk)。李宏提及,“贝尔斯登倒闭后,虽然后来被摩根大通低价收购,但这也导致金融危机进一步发酵;再后来,雷曼兄弟因政府的‘见死不救’而轰然倒塌,出乎很多对冲基金的预料,而雷曼恰恰是对冲基金的最大交易对手方和主经纪商(PB)。” 他称:“记得当时索罗斯基金的CFO在雷曼倒下的几周前打电话给我,让我们协助将基金在雷曼的资产转到其他券商,他们是少有的几家逃避了雷曼倒闭影响的对冲基金。而其他基金,包括像PGAM(Platinum GroveAsset Management)这样经验丰富的基金都未能幸免。当然,由于雷曼的倒闭所引起的资产价格和风险的扭曲对基金行业影响更大。” 其实,当年,雷曼作为美国第四大投资银行,其在对冲基金的经纪商业务、货币市场业务和CDS(credit default swap,信用违约互换)市场上都有积极的参与份额。重点在于,雷曼持有很多大型对冲基金的资金和股票并负责清算。对冲基金担心在雷曼的资产(特别是股票)会被冻结,从而大规模抛售股票,以增加现金,这也是导致当年全球股市大跌的原因之一,货币市场也陷入混乱。 “此外,麦道夫的庞氏骗局一度摧毁了投资人对于对冲基金行业的信任,”李宏认为,一系列事件都导致了危机后对冲基金监管趋严以提高其运营的透明度。 说起麦道夫事件,无论是投资人还是对冲基金从业者无不切齿。庞氏骗局这种欺诈方式是依靠吸纳后继投资人的钱来支付前期投资人,却谎报是投资收益。这种骗局一旦新的投资资金枯竭就会土崩瓦解。 在危机前的近20年时间里,不管市场遭遇多大的恐慌和暴跌,麦道夫年化收益都能达到10%,其投资回报的时间与收益函数几乎是一条直线,缔造了一个“神话”。然而,在这场史无前例的金融海啸面前,“神话”终结。 随后几年,在次贷危机不断加深中,欧洲的银行们要求赎回高达70亿美元的资金,当潮水退去,近乎“裸泳”的麦道夫没有钱,于是一场长达十数年的庞氏骗局轰然倒塌。一场行业的监管变革也随之而生。迄今为止最为重要的演变体现在:投资人要求对冲基金把所投资的证券存放在独立的托管银行;独立管理机构;选用有声望的审计公司。而麦道夫的公司恰恰违背了以上三点。 李宏介绍称,危机后各国纷纷进行监管改革,表现之一就是监管规则的完善和一批新规的出台。在欧洲,相应的监管改革包括欧盟《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指令》(AIFMD指令)、欧盟《金融工具市场指令》(MiFID指令)等的出台;在美国,最著名的监管改革则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监管规则、《多德-弗兰克法案》(Dodd-Frank Act)等的落地。 危机后的“范式转换” 次贷危机不仅改变了对冲基金的监管格局,同时也改变了其所处的投资市场环境。 李宏认为,对冲基金在危机后面临着多重“范式转换”,分别是此前提及的监管成本上升,对对冲基金抗风险能力的质疑;此外还包括,危机后业绩跑输指数引发对行业收费过高,还不如被动投资的质疑;对被动投资,如指数基金、ETF,特别是Smart Beta的研究(收益分解)使大量机构投资人转向风险溢价资产,造成大量对冲基金的赎回等。 就业绩角度来看,“上世纪90年代开始,对冲基金几乎一直跑赢标普500指数,这也证明了对冲基金经理能在熊市获利、牛市跑赢大盘的能力;危机后,对冲基金跌得很多,当央行QE大行其道后,全球股市屡创新高,对冲基金的涨势又跑不赢指数,这也造成了不少投资者的怀疑甚至赎回。”他称。 不过,李宏并不认同将对冲基金与指数基金做简单的收益比较,因为两者追求的目标不同——前者追求风险调节后的收益,后者则希望通过承担市场风险获得其带来的溢价。 就费率来看,“2+20”的收费在美国几乎已经成了幻想。“这一费率已经基本不可能了,在美国‘1.5+15’已经比较普遍。”李宏表示,对冲基金一般收取2%的管理费,再对超额收益收取20%的业绩费。 此外,他还提及,“FOF的‘双重收费’始终是被各界抨击的问题,对冲基金的“2+20”收费已经备受指谪,而对冲基金母基金在这基础上还要收取1%的管理费和10%的绩效费。”不过,他认为这种论调其实并不恰当。 FOHF即对冲基金母基金(Funds of Hedge Funds),指的是母基金管理人帮助投资者挑选、管理和监督不同地域不同策略对冲基金子基金的投资组合。 李宏表示,对冲基金一般极少披露交易信息,表现好的基金,大多数投资者根本投不进去,往往只对长期合作对象开放申购。同时,不少打着对冲基金旗号的低质量基金混迹其中。对于资本规模较少、缺乏相应挑选基金能力的投资人,FOF能帮助他们参与对冲投资策略甚至能投到一些好的对冲基金中,而FOF的目标是通过尽职调查和定量分析辨别出投资能力强的基金经理,多元化分散配置,动态地调整基金组合来为投资者获得盈利。 “FOF需要构建专业团队,并进行基金调研、筛选,因此收费是合理的。如果机构投资人自己做投资决策可能需要承担更高的成本去组建对冲基金投资团队。这对很多不能进行市场化运作的机构投资人而言并不现实。”他称。 尽管如此,海外FOF规模下降仍然难以避免。2007年,全球FOF发展至最高峰,当时的规模接近8600亿美元。2008年金融危机后,FOF的规模不断下降,到2014年底规模回落至5000亿美元左右。 此外,李宏也提及,由于主动管理的超额收益下降,一个随之而来的大趋势是——低费率的被动投资在次贷危机后快速崛起。 说到被动投资,从2008年开始,股神巴菲特就展开了一场与对冲基金的终极较量。在他看来,与其投资高佣金的对冲基金,就净收益而言,似乎投资大盘指数更适合一般投资者。 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巴菲特早在2008年便和对冲基金打了一个跨度长达十年的赌注——标普500指数基金的十年回报将超过对冲基金。当时,在众多对冲基金中,仅有Protege Partners应战,其声称在十年内挑选的含有五只基金的FOF,将获得高于标普500指数的收益。 目前,该赌注已经走到了第九年,巴菲特似乎已胜券在握。自2008年至2015年底,标普500指数基金的累计回报为65.7%,而Protege Partners挑选的基金回报率只有21.9%;2016年全年,该FOF的收益仅2.2%,而指数基金的回报则高达8.54%。 不过,李宏认为,尽管巴菲特的观点在某种程度上不无道理,但这种较量并不够客观。“Protege Partners一共做了5只FOF之多,每只FOF下面更是投资了20多只对冲基金,这完全是过度多元化,不利于业绩回报,甚至会带来更高的尾部风险。” 随着危机后对冲基金数量的下降,美国市场的超额收益也有所回升,一个新的平衡又在酝酿。李宏认为,如今的机构投资者不可能都投资传统资产,因为这样资产的波动率和相关性都太高,也影响了回报,还是需要把一部分资金配置在对冲基金,而对冲基金目前仍然是资金净流入。 西金东移:中国FOF业步入发展期 尽管美国的FOF数量正在下降,不少机构加速了在中国成立FOF,寻求这一新兴市场的超额收益和不断扩容的财富积累。根据CHFRC私募综合指数,从FOF策略指数2014年初至2016年6月间的整体业绩看,其累积收益率为47.33%,略优于CHFRC私募综合指数(42.42%)和沪深300指数(35.36%)。 “在美国这个充分有效市场,超额收益空间自然无法与中国市场相比。而危机后,也有一大批美国的基金经理人转战亚洲包括中国创业。”李宏告诉记者。 不过,李宏也表示,中国的对冲基金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虽然在数量和规模上在2014年后有了很大的发展,甚至过热,但投资管理方法比较粗放、单一、同质化严重。这与对冲基金追求的创新、差异化、低相关性的目标背离。 尤其是,与市场较高的相关性使中国的对冲基金不能有效地发挥其在资产配置中的作用。“例如,市场上大部分的股票量化策略实质上是做多小盘股,做空沪深300期指。他们过去所获得的收益其实是小盘股的beta收益,而非alpha。当小盘股表现不佳,而‘漂亮50’表现很好时,这些基金会比较惨。此外,由于市场能提供的风险管理的工具和方法不足,例如必备的较低成本的做空机制、金融衍生品的种类和交易等,也使不少的对冲策略难以实施。” 此外,在基金的信息披露、运营管理方面有待改善。李宏认为,虽然有基金行政服务商为管理人提供服务,但专业性还不够。管理人往往发行很多只基金产品,投资人无法了解全部产品的业绩,可能只看到业绩好的一些产品,对管理人的能力无法判断。 “监管机构应该要求基金管理人披露所管理产品的全部净值,并允许市场上的专业机构,如对冲基金咨询机构、风险服务机构获得这些信息,并提供关于基金和行业的业绩和风险的分析。监管机构可以通过这些分析报告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发生以及保护好投资人,”李宏建议道,最有效的监管是提高基金透明度,发挥市场参与者的作用,让监管变得更有效和更准确。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辛继召 深圳报道 导读 目前,对于集合理财这一模式是否违规,作为P2P网贷监管主体的各地政府金融办并无明确规定。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模式有涉嫌变相设立资金池,打“擦边球”的可能性。 这是一场监管与市场的猫鼠游戏。 随着广东(不含深圳)禁止P2P平台一切形式的债权转让,其背后通过“集合理财+智能投标+债权转让”模式渐渐引起关注。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查发现,部分P2P网贷平台通过“集合理财+智能投标+债权转让”,这一模式环环相扣,在使得网贷平台迅速做大业务规模的同时,却使资金端、资产端期限错配,这一错配掩盖在了智能投标和债权转让的名义之下,监管机构、投资者也难以穿透看清资金的具体流向。 概略言之,其操作模式,以集合理财方式获得百万级别、定期或活期的理财资金;通过智能投标将理财资金与资产错配;并将已投资债权在本平台内转让或转让予私募等投资人。 随着互联网金融整顿的持续进行,P2P网贷平台定性为信息中介、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期限拆分、不得从事资产管理、不得从事债权或股权转让等禁止性监管规定之外,仍有着网贷平台的各式层出不穷规避红线的招数及监管盲区。是否合规,考验着作为监管主体的地方政府的智慧。 非常规 “集合理财” 部分P2P网贷平台募集资金的方式 “非常规”。 在P2P网贷领域,“集合理财”的含义与券商集合资管计划等标准化产品涵义不同,业内并无标准定义;一般指的是在资金端,P2P网贷平台从投资人处募集的、提前确定融资金额(几十万元到百万元)和锁定期限(1个月至1年)的一种理财产品或服务。 通常,网贷平台先有“标的”再寻找投资者,以使得资产端、资金端匹配;此类集合理财则与上述不同,其将投资者资金集纳至一定金额,通常高达百万元,再选取项目或债权转让标的进行“投标”。 以华南某网贷平台为例,该平台“××宝”共有10款产品,除“新手专享”外,其余9款产品的锁定期在30~360天,融资金额确定为100万元、200万元和3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在6.5%-10%之间。另一自称国资背景的网贷平台,旗下“××计划”共有3款产品,锁定期限分别为1个月、3个月、6个月,对应预期收益率9%、11%、13%。投资者在锁定期内在锁定期内可申请提前退出,但需收取提前退出费用。 这一模式与其他网贷平台不同。通常而言,网贷平台先发布借款标的,注明借款人的个人或企业信息、资产情况及借款金额、年利率和期限等情况,供投资人投标。网贷借款人借款金额也在监管规定的个人20万元、企业100万元的限额之下。 目前,对于集合理财这一模式是否违规,作为P2P网贷监管主体的各地政府金融办并无明确规定。根据去年10月公布的《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网贷平台定性为信息中介,不得设立资金池、发放贷款、期限拆分、发售银行理财和券商资管等产品等。 有P2P网贷平台高管认为,这一模式有涉嫌变相设立资金池,打“擦边球”的可能性。 “客户的资金是在客户的银行托管账户上,只是在开始和客户有一个代付代扣的协议,这样去对接资金,某种意义是不能说是资金池,只能叫涉嫌资金池。”广州市普惠金融协会执行秘书长肖清源表示。 “智能投标” 下的期限错配 通过“集合理财”募集资金后,则需将百万级别的资金对应到数百乃至数千个投资标的上,这些平台所用的工具,是“智能投标”。 所谓“智能投标”,有的平台也称为“自动化理财”,是参照当前火热的“智能投顾”概念设计的一种投资模式。 网贷平台对此并不避讳,并将其作为产品创新亮点对外宣传,将其定义为“新型资金管理服务”、“自动化理财系统”等。 在其产品说明或服务协议中,有网贷平台写明:投资人委托平台运营方的系统智能投标、自动复投、到期退出。平台运营方将投资人资金通过系统自动分散投资到平台上的优质项目中。另一平台将其服务模式定义为“优先自动投标及到期按相关规则自动退出”,称其采用智能分散的投标设计,投资人的资金委托给网贷平台进行一对多的分散性投资。 但,经此过程,往往会出现期限错配。 以上述产品一款锁定期360天、融资金额100万元的项目为例:从资产端看,其债权明细多达3000项,每一个债权关系对应由系统分配的几十位借款人与之匹配,每一个投资人也对应数个乃至几十个标的;但总体来看,募集资金承诺期限与借款人期限并不完全一致,募集资金约定360天或12个月,有的借款期限长达21个月或30个月;另一平台则未列明债权明细。 智能投顾是资管领域出现的新生事物,其按照理财产品监管或按照投资行为监管,目前意见不一,并无定论。 “问题在于,代行投资决策对网贷平台来说是否合理、合规”,有网贷平台高管表示,投资者在网贷平台投资,一笔钱出去,对应多个债权关系。正常的债券应保持期限匹配,出借人要知道钱借给谁了。 争议 “债权转让” 在“集合理财+智能投标+债权转让”模式中,债权转让是将已投资的存量资产转让给其他投资人,使其流动起来,也可将被期限错配的资产转让予新进入投资人,拉平被错配的周期。 实际上,在P2P网贷平台中,债权转让是一种很常见的业务,以陆金所等大型互金平台为代表,网贷平台将长期限的标的转让出去,从而获得流动性,解决资产、资金匹配问题。 除了期限,“网贷平台如果从金融同业机构拆借到低成本资金,也会将债权标的转让出去,从而获得利差收益。”有网贷平台人士表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查发现,债权转让有多种形式,一是将债券转让给私募等超级放贷人或称专业放贷人。银行也会收网贷转让出来的资产包,私募等投资人接受债权转让有时会通过平台股东等形式进入;二是在本平台的普通投资人之间转让,投资者将其投资的标的转让给同一平台上的其他投资者。 在具体的产品设计中,有网贷平台注明:在锁定期内本金将自动复投,计划到期后系统将通过债权转让市场自动发起债权转让。 其结果,有网贷平台高管表示,资金端通过定期或活期理财募集资金,资金端的期限实际上是灵活的,网贷平台利用债权转让这一工具,匹配资金、资产端的期限,容易造成期限错配。 根据《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P2P网络借贷平台未经批准不得从事资产管理、债权或股权转让等。不过,对于平台内部投资者之间的债权转让未有明确规定。 近日,广东(非深圳)地区的监管层在P2P平台整改过程中,要求P2P平台禁止一切形式的债权转让活动与服务,其中包括出借人之间的债权转让。有广州市网贷平台已公告,将在7月28日起停止受理新发起的债权转让申请;8月1日起不再支持“债权转让”;已投资的项目继续履行原有电子合同。 仅以“债权转让”而言,这一规定引发争议。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认为,债权本身如果是平台上产生的,允许在平台上转;如果是其它平台产生的债权,或者是其它性质的债权,转让就类似于资产证券化,需要相关牌照。 杨东认为,P2P债权转让有一定风险,底层资金频繁转让可能会增加信息的不对称,扩大信用风险,但完全的禁止方式并非解决上述难题的唯一可行方式。 但从监管角度而言,有地方金融办人士坦言,通过债权转让从事定期、活期的理财产品,最后看不太清资金流向,不知道钱流向何处。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