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安装一个手电筒APP,竟然要求获得用户通讯录、位置、录音、短信等数十项与之主要功能无关的手机权限? 业内人士指出,当前不少APP,你一旦装上,就几乎成了透明人,没有任何隐私可言。部分手机APP“越权”获取的用户信息,已成为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主要渠道之一,并由此衍生出规模庞大的“黑灰”产业链。 程序任性“越权” 用户无奈接受 在山东济南工作的张敏下载了一款手电筒软件。在下载页,这款软件被标注为“官方、安全、MTC认证”,已被下载过1856万次。 安装时张敏发现,该软件要求获得通讯录、拍摄照片和视频、录音、位置、读取/修改/删除SD卡中的内容、完全的网络访问等10多项权限。“只有手电筒照明功能,只使用摄像头即可,要通讯录这些无关的权限干嘛呢?”张敏对此表示质疑。 半月谈记者从多个手机应用市场中搜索安装了多款手电筒软件后发现,张敏遇到的情况比较普遍。如一款下载量为1998万的手电筒软件,要求获得的权限多达30项:有发送短信、创建账户并设置密码等隐私相关权限,有访问蓝牙、设置壁纸、删除所有应用缓存数据等设备相关权限。 类似要求获取各项权限的应用十分常见。腾讯社会研究中心和DCCI互联网数据中心今年1月发布的《2017年度网络隐私安全及网络欺诈行为研究分析报告》显示,2017年上半年和下半年,获取用户隐私权限的安卓应用分别为96.6%、98.5%,IOS应用为69.3%、81.9%。 腾讯手机管家安全专家杨启波说,手机应用程序获取对应权限,与手机应用程序本身的规划相关。“如一个备份联系人的软件,就需要读取用户联系人的权限;一个地图导航软件,就需要获取地理位置信息;但一个手电筒APP,要获取联系人和地理位置信息就显得不合理。” “虽然知道这样做会泄露隐私,但为正常使用软件,不得不‘被同意’ ‘被授权’。”一位用户道出了普遍的心声。 专家表示,在用户对软件的权限请求默许的情况下,用户的通话记录、短信、通讯录、位置信息、设备信息等都可以被软件后台记录,并发送到服务器上。 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调查发现,对于手机APP安装后获取的消费者个人信息以及非注册用户的个人信息,只有少量企业有相应保护措施。对于注册用户放弃使用相关手机APP的个人信息删除与销毁,大部分企业未有明确的措施和完善的保护制度。 庞大“黑灰”产业巨额经济损失 “当前,手机软件‘越权’获取用户隐私权限已成个人信息泄露的重要渠道之一。”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国敏说。杨启波认为,用户信息泄露可能导致垃圾短信与骚扰电话层出不穷、手机资费被消耗,甚至可能被不法分子用来进行诈骗、定向攻击。 吉林省临江市人民法院2月28日公布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某团伙在网上购买个人航班信息,向被害人发送诈骗短信,虚构“航班因故障取消请及时联系改签或者退票”的事实,并冒充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员接听被害人的电话,通过ATM机误导被害人操作,诈骗被害人钱款共计8.2万元。 半月谈记者了解到,这起案件中部分“个人航班信息”就是通过手机APP泄露出去的。被害人张某用一款手机APP购买了从沈阳到南京的机票后,接到了诈骗短信,拨打电话后才一步步中了骗子的圈套。 福建省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底公布的一份刑事裁定书显示,被害人普某通过某款手机APP买了一件衣服,随后接到两个电话以退款为由,要求普某从手机点开一个网站,输入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卡号办理退款,否则银行卡会被冻结。本案共造成包含普某在内的被害人经济损失12373元。 更有甚者,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从市场上购买的用户个人信息,开发、推送手机病毒,“精准”实施诈骗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2017年2月,孟女士报警称,其农业银行卡内50余万元人民币被盗。经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事先在网上购买大量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通过群发短信的方式将木马病毒植入受害人银行卡绑定的手机。该木马病毒可以拦截手机短信、提取手机通讯录、获取网上银行的手机验证码。骗子由此盗刷受害人银行卡内资金。 以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为源头的庞大“黑灰”产业链已经形成,给各方造成重大损失。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布的《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6》显示,仅在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上半年,我国网民因为垃圾信息、诈骗信息、个人信息泄露等遭受的经济损失达915亿元。 宝贵大数据,岂能沦为“大输具”? “数据就是资源,一个手机应用占用数据后,就有支配资源的可能。在大数据时代,谁不想抢占这些宝贵资源呢?”长期从事物联网与信息安全相关研究的江苏第二师范学院教师赵洁说。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要避免手机APP任性“越权”,首先必须要推动个人信息保护专门立法。 刘国敏说,目前我国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的条款散见于多部不同的法律中,这些规定对个人信息的内涵和外延都没有形成统一的标准,应该尽快推动个人信息保护专项立法。 有受访者指出,当前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处罚力度偏弱。半月谈记者在一份由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公布的刑事判决书中看到,被告人在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与他人交换11495条公民个人信息,被判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刘国敏建议,可将奖励额度和处罚额度与泄露、倒卖的信息总量挂钩,对举报者实行力度较大的奖励,对犯罪分子进行更高程度的经济处罚,以打击不法分子侵犯个人信息行为的嚣张气焰。 专家指出,网络平台在获取正常信息的过程中,需要给用户发出清晰的授权提醒,对个人敏感信息的储存需要进一步加密处理,保证系统的安全性,避免因为被恶意攻击而泄露。 赵洁认为,手机用户自身也应具有一定的隐私保护常识。如下载软件选择正规渠道;谨慎填写个人隐私信息,防止信息被无谓采集;管理手机软件中的隐私权限,了解软件权限行为,关闭不必要的授权;防范公共WiFi,转账与支付时改用数据流量;通过“恢复出厂设置-格式化-反复拷入大文件并删除”三步骤,彻底清理旧手机信息等。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3月2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主持讨论的两项议题,都与减轻小微企业负担有关。当天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中,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决定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旨在推动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等融资难题。 会上,李克强总理6次提及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他说:“我今年特别关心一件事,就是着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金融部门要创新机制模式,抓好政策落实,今年要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降下来!” 按照《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扩展普惠金融业务、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部署,当天会议决定,由中央财政发起、联合有意愿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首期募资不低于600亿元,采取股权投资、再担保等形式支持各省(区、市)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带动各方资金扶持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同时,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金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保本微利、管控风险”的原则,以市场化方式决策经营。 “不仅要切实做到小微企业贷款‘三个不低于’目标!”李克强强调,“而且要看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是不是切实降下来了,这方面要通过‘第三方’检查检验实际成效。” 所谓“三个不低于”,是银监会2015年确定的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目标,即贷款增速、贷款户数和申贷获得率三方面分别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上年同期户数和上年同期水平。 为何总理在许多场合反复要强调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3月28日的常务会议上,李克强语重心长地说,因为小微企业是就业最大的容纳器,支持小微企业就是支持就业。 李克强说,今年就业压力依然很大,820万高校毕业生再创历史新高,近500万中专毕业生和近百万复转军人以及去产能转岗职工,必须全力保障他们的就业,需要全社会拓展就业渠道,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小微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根据初步测算,今后三年该项基金累计可支持相关担保贷款5000亿元左右,约占现有全国融资担保业务的四分之一,可以有效缓解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各部门要抓紧进行,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让小微企业和‘三农’真正得到实惠。”李克强说,“目前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已经都设立了普惠金融事业部,现在关键是要发挥应有的作用。财政部和银保监会要抓紧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小微企业活,就业就有保障,财富就能不断增长,社会就会更加和谐稳定。” ...
停牌8个月的中天金融复牌在即,其收购华夏人寿一案也在资金上获得了巨量“援助”。 中天金融3月31日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中提到,公司股票自2018年3月21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这就意味着,从2017年8月21日起停牌至今的中天金融将最晚在4月21日复牌。 上述公告显示,中天金融入股华夏人寿这一“蛇吞象”收购案还在进行尽职调查、法律、审计、评估工作,尚未通过监管部门审批。公告亦称,保险监管部门审批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而为收购华夏人寿铺路,中天金融已获得了来自浙商产融资管和一温州煤炭商人的资金支援。 中天金融大楼 来源:官网截图 巨额资金输血 去年11月,中天金融发布公告称,拟以现金方式购入华夏人寿21%—25%股权,交易金额不超过310亿元。其4月4日发布的年报显示,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82亿元,同比下降29.18%,截至2017年末货币资金仅76.55亿元。华夏人寿截至2017年四季度末保费收入为128亿,净利润为43亿元,中天金融此次收购无疑是“蛇吞象”,其巨额收购资金从何而来备受质疑。 3月10日,中天金融公告回应称,出售公司持有的中天城投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对价为246亿元,所获资金将全部用于支付购买华夏人寿的股权转让款。这笔股权转让的交易对方为贵阳金世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金世旗产投)。 中新经纬客户端查询工商信息发现,截至4月4日,中天城投的股东尚未变更,而金世旗产投的法人与中天金融的董事长同为罗玉平。且金世旗产投的股东在3月2日发生变更。第一大股东由持股33.33%的金世旗国际资源有限公司变为新增的浙江浙商产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浙商产融资管),后者持股比例高达43.24%。 此外,金世旗产投的注册资本也从105亿增资至185亿。其余3家老股东的持股比例均有相应稀释,老股东大西南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阳恒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中金联控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均从14.29%稀释到8.1%。 据21世纪报道,在中天金融收购华夏人寿的过程中,浙商产融资管向金世旗产投资金驰援共计180亿元,其中80亿元入股,100亿元股东借款,股东借款是短期融资,并不一定使用。 工商资料显示,浙商产融资管是浙江浙商产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浙商产融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据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浙商产融控股成立于2017年4月,由30余家全国范围的新老浙商行业龙头(实际代表着近60家上市公司)出资成立,是浙江省迄今最大的航母级投资平台,已被列入浙江省钱塘江金融港湾建设重点项目。 密集布局4家险企 中天金融正在下一盘金融大棋,其试图集齐保险、证券、银行、基金等多张金融牌照。包括此次入股华夏人寿,中天金融在保险领域包括拟收购的华夏人寿已布下四子,涵盖了寿险、再保险、互联网财产保险领域。 中天金融在保险领域密集行动开始于2015年,且均在谋求第一大股东位置。2015年通过全资子公司贵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贵阳金控)先后两次入股中融人寿,2016年11月,贵阳金控因再次入股中融人寿而收到深交所的问询函。多次增资扩股后,截止去年年末,中天金融持有中融人寿36.36%的股份,超过了最新的保险公司股权办法征求意见稿中1/3的持股上限。 2015年10月和11月,中天金融还先后以第一大股东身份发起设立华宇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百安财产保险公司,而目前这两家公司设立仍未得到保监会的批复。 值得一提的是,中融人寿自身略有“瑕疵”,去年前三季度,中融人寿已累计亏损8.25亿元。2015年9月,保监会公布的一项处罚意见显示:2011-2013年期间,中融人寿因违规运用保险资金、虚增偿付能力等行为,被保监会限制不动产投资、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各1年,时任董事长、总经理陈远也被禁业1年。 金融全牌照格局初现 银行领域,中天金融也重拳出击,已先后参股4家银行。贵阳银行2017年三季报显示,中天金融位列其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第四位,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25万股,持股比例为2.42%。而中天金融年报显示,所持贵州银行流通股均已用于银行贷款质押。 此外,中天金融还曾以每股 1.56 元的价格认购贵阳农商行本次增资不超过 3.2 亿股,而中天金融作为主发起人设立的贵州首家民营银行——贵安银行业也正在批筹阶段。 此外,中天金融还在证券、基金、互联网金融、金交所等皆有布局。 2015年9月,中天金融以30.11亿元以4.06亿底价近8倍的高价,击败了华西股份、天星资本等20余家竞争对手,摘得了上海证券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转让的海际证券(现中天国富证券)持股权。目前,中天金融与全资子公司贵阳金控联合持有中天国富证券94.92%的股份。 实际上,作为纯投行业务牌照公司,中天国富证券的盈利能力并不乐观。数据显示,其2017年上半年亏损5250万元。中国证券业协会数据显示,2015年下半年海际证券仅有10名保荐代表人,保荐人数量在所有纯投行业务券商中排名垫底。而最新数据显示,保荐代表人人数上升到44名。 “去年三季度,中天国富证券承办了4单并购重组业务,现在IPO有储备了,明年开始会逐步释放,短期内成长空间很大。”一位投行界人士向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 中天金融还通过贵州金控布局了基金、股权投资、融资租赁等金融领域,如入股公募基金友山基金、贵州登机结算有限公司、贵州体育金融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虎铂股权投资基金、盛荣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此外,中天金融还通过全资子公司中天城投(贵州)普惠金融服务公司,入股了金融资产交易所中黔金交和互联网金融平台招商贷。 复牌股价怎么走? 金融布局如此广泛,并拿下保险、证券等强金融牌照,中天金融却是一家从房地产起家的公司。1980年贵阳市统建指挥部组建成立贵阳市城镇建设用地综合开发公司,在1993年更名为贵阳中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随后在1994年2月登陆深交所,成为贵州省第一家上市公司,股票名为“黔中天”。 直到2007年金世旗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入主,公司更名为中天城投,便开始扭转方向,在2015年确立了“金融、康养、精品地产”的产业格局,并于同年大跨步密集布局金融业务。去年3月,再度更名为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从“中天城投”更名为“中天金融”。 从金世旗国际控股入主后,中天金融的实际控制人就变为罗玉平。公开资料显示,罗玉平上世纪80年代末在贵州以承包工程起家。据《贵州日报》报道,罗玉平是市值管理高手,不少投资项目都契合了二级市场热点。 罗玉平已经连续多年上榜《胡润百富榜》,2017年《胡润百富榜》显示,罗玉平的身价达到了130亿元,居贵州第二位,全国第262位。相比2015年200亿元的财富,身价有所缩水。 值得一提的是,中天金融复牌在望,复牌后的股价走势成为关注热点。其相关负责人在2月份举行的投资者网上说明会上回应称,复牌后股价走势的影响因素很多,华夏人寿虽为优质资产,重组完成后是否会受到行业、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故公司股票复牌后股价走势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随着杭州、成都和西安等多座城市采取商品住房销售公开摇号全程公证制度,“摇号选房”这一在市场火爆之时诞生的选房制度,终于进入了官方监管的阶段。这也宣告了曾经由此诞生的种种乱象,开始得到整治。 一些目前成交情况较为平稳的城市例如广州(楼盘)、深圳(楼盘)等,至今官方虽没有释放出将采取摇号选房的制度,但是在市场火爆的2015、2016年,开发商自发摇号的情况也并不鲜见。 市场的声音认为,官方摇号选房的制度值得推行,其原因在于可以确保公平、保障刚需。“深圳的一手房也存在供不应求的现象,这种方式可以确保购房者公平选房。”深圳市经济学会副会长邓志旺指出。 昔日开发商自发摇号乱象 记者从深圳多名购房者、开发商楼盘销售员处获得的消息,开发商组织的自发摇号流程大致是先交一定的费用认筹,登记资料后再统一开盘,在开盘现场摇出选房顺序后,购房者再进入选房区选购房源。 但是这种模式存在很多可能作弊的地方。例如2015年9月《深圳新闻网》报道称,位于宝安松岗的联投东方二期在光明体育馆开盘时,因号码无故增多、摇号结果重复,被怀疑虚假摇号、暗箱操作,在民警介入下摇出200多个号码后就中止摇号。 即使是电脑摇号选房也并不能够杜绝作假的现象。一名曾经参与摇号选房软件开发的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指出,“我们的摇号软件,想让几号出来就是几号”。 很多楼盘会宣称,现场有公证处人员全程监督保障公平公正,但这种模式也并不能够完全保证公平公正。北京(楼盘)市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子孺分析称,公证处不能只是公证过程,因为有软件是可以控制不公平的,但公证处在现场大多数没法公证软件。 南京(楼盘)市律师协会此前就曾明确指出,对采用转球等物理方式的“摇号选房”行为,律师可稳妥、慎重地办理律师见证业务;对采用电脑派位方式的“摇号选房”见证业务,律师不应受理承办。其原因在于,“目前的"摇号选房"是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其中涉及基本程序设计与选用、数据录入、流程控制等多环节、多背景,有些情况超过了律师的观察、判断能力范围等,所以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不应承接此类情形的见证法律服务事项。”不过,随着一系列调控政策出台以后,深圳楼市交易情况相对平稳,大部分开发商在推出楼盘房源以后,需要进行摇号买房的现象已经减少。 有必要推行购房摇号 多名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的专家、学者均认为,深圳有必要效仿成都、西安等城市实行购房摇号的制度。“深圳目前的新房,大部分还是供不应求的,尤其是在"限价"的大背景下,可能会有"茶水费"的情况出现。购房摇号制度对于深圳而言,是有必要的。”一名不愿具名的房地产政策研究专家指出。 一些来自开发商的声明也可以侧面印证上述观点。2018年3月21日,深圳华润城发出一则《华润城润府项目告客户书》指出,润府项目不存在“内部认购”和“关系客户”提前选房行为,任何以提前选房、帮忙打折为由,向客户索要费用、现金或礼品的行为都是严令禁止的销售行为,也是违法行为。 长期跟踪这一项目的一名销售人员指出,由于限价,润府新开一期的价格很可能不高于此前在售房源,出示告客户书也是可以理解的。“这也说明,深圳品质较好的一手房还是有很多人关注的。” 虽然深圳目前还没有看到将出台摇号购房制度的迹象,但深圳在规范房地产行业交易的路上从未停歇。2018年3月28日,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市规划国土委联合发布通知,正式落实“三价合一”政策。“三价合一”实施后,三种价格将不再各自独立计算,银行将以最终过户价格作为贷款评估额度依据,这将导致购房首付增加以及税费增加,从而增加购房成本。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近日,多位投资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爆料称,其购买的中外建(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外建基金”)发行的名为“中外建信诺X号流动资金贷款私募基金”产品近期违约。 该系列基金一共5期,规模总计超过1亿元,所募集资金均通过渤海信托的“单一资金信托”向用款企业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北京建设分公司(下称“中外建北分”)发放信托贷款;中外建城市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中外建城开”)为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查了解到,上述几家公司之间的关系为: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下称“中外建”)以40%的持股水平控股中外建城开,中外建城开100%控股中外建基金。 该系列产品自2016年下半年开始陆续发售,2017年下半年陆续到期,但因中外建北分出现回款难题,在偿付部分产品后,多期产品陆续违约。 数位投资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其在产品违约后发现,中外建基金此前提供的项目材料中,用款方中外建北分的财务数据,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里的数据出现重大出入,涉嫌欺诈投资者。 真假财务数据? 记者获得的一份由中外建基金提供给投资者的尽调报告显示,中外建北分2013-2015年的净利润分别为2460.65万、3677.93万和6309.85万元;担保方中外建城开2013-2015年的净利润为2180.62万、5013.66万和4745.03万元。报告的调查结论为:融资方和担保方均隶属于中外建,资信和盈利能力较强,企业信誉良好,还款来源较有保证。 投资人称,这份尽调报告是在购买产品前,由中外建基金提供。 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却是另一幅景象。在该系统里,2013-2016年,中外建北分的净利润分别为-575万、-481万、-185万和-768万元。 3月30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致电中外建基金法人代表兼总经理田一中,对方称此事需找总公司中外建,并让记者通过总公司前台寻求联系方式。记者拨打中外建前台电话,无人接听。 4月2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根据投资人提供的号码致电中外建北分副总经理薛永顺,但对方匆匆挂断电话;记者通过短信询问财务数据重大出入之事,对方回信称“(尽调报告)数据真实,尽可调查”;记者要求其出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方回复“无可奉告”。 对此,一位信托业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通常情况下,上传到工商信用系统里的数据都是经过审计的数据,但由于上传数据时是企业自行操作的,因此不排除企业出于纳税方面的考虑,填报数据与实际不符的情况。” 存续期内未披露数据 一名投资总额超过3000万元的投资者,通过其公司投资了“信诺一期”和“信诺三期”,期限均为一年,分别于2017年10月7日和2017年12月18日到期。 2017年11月17日,中外建及其法定代表人焦志刚出示“授权书”,表示同意并授权中外建北分与该投资人签署信诺一期的《还款承诺书》。 该承诺书称“鉴于用款的北京分公司无法按时偿还投资本金及相应收益”,为此,中外建基金公司、北京分公司和城开公司共同承诺:2017年12月31日前,偿还一半本金和收益;2018年3月15日之前,偿还另一半本金和收益。并提出如再逾期不还,按每日万分之八承担违约金。 但直到2018年3月15日,上述投资人并未如约获得偿付。数位购买金额较小的投资人表示,由于担心签署《还款承诺书》会改变其与中外建基金的法律关系,并未签署延期还款协议,目前后续处置工作处于停滞状态。 中外建基金2017年12月29日发给投资人的公告称,融资方(中外建北分)已向其说明了逾期还款的原因:共有三个工程项目回款出现问题,其中一个未回款4100万元的工程,已进入法院拍卖程序;另外两个本可在2017年底前总计回款6000万元,但因为环保政策、产业政策等影响,回款延迟。 “通过实际控制的私募基金公司发产品,给关联公司提供融资,这种操作其实较为普遍。如果宣传材料上的财务数据有问题,可能涉及虚假宣传。基金在募集时和存续期内,都需要披露关联交易的情况,需要确保交易价格公允,防范利益输送。”北京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私募基金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若最终产品兑付,“可能一切就过去了”;若实际控制人挪用了资金,导致缺口填不上,监管介入,则可能招致罚款、工作人员市场禁入等处罚措施。 多位投资者均告诉记者,该系列产品存续期内并未按合同约定,按季度进行存续期披露,“一次信息披露都没有。” 2017年底,中国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在公开场合描述私募基金业存在的五大乱象,其中两个为“一些机构充当信贷资金通道,通过单一资产对接或结构化设计等方式发行‘名股实债’、‘明基实贷’产品,变相保底保收益”和“一些机构通过股东委派高管等方式直接独资或控股私募子公司,进而通过发行私募产品自融或为关联方提供融资。” “国资”成分有限 公开资料显示,中外建前身为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成立于1992年,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原建设部直属副部级企业。1999年,中国对外建设总公司与原建设部脱钩,列为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的子公司。2010年,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改制设立中国对外建设有限公司。目前,中外建法人代表人为焦志刚。 中外建及其关联公司在诸多宣传材料上强调“国资”身份,但股东穿透之后,该公司的“国资成分”有限。 天眼查显示,中外建两大股东分别为贵州智诚企业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和北京澳博特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均为48.28%,二者均为私营企业,注册资本分别为1亿元和5000万元;而注册资本70.5亿元的央企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持股比例仅为3.43%。 值得一提的是,中外建城开还100%控股中外建(北京)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是互联网金融平台“中外建金融”的运营主体。官网称,“中外建金融是中外建集团下的国资理财平台”。 目前,该理财平台上主力推荐“安盈优选”系列理财产品,期限从7天到365天不等,收益率6.4%-9%不等。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原标题:交易场所清整不如人意 长效监管机制亟待建立) 2018年3月30日,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最后一次大限截止之前,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的召开也意味着“回头看”工作将进行阶段性的总结。 但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范围内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的工作距离此前要求仍有差距,部分地区清理工作推进缓慢。 以2017年1月9日召开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下称“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为起点,全国范围内各类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大幕开启。 本次会议也部署了清理整顿“回头看”工作。根据清整联办(2017)31号文的要求,2017年6月30日前需完成相关工作。然而2017年“6·30”大限来临之际,相关清理整顿工作并没有完成,事实上,截止日期也一再向后推迟,由6月30日推迟至9月30日,甚至12月30日。 另外,会议也指出部分停业的违规交易场所在等待观望;而邮币卡、原油、贵金属等交易场所违法违规交易虽已关停,后续处置任务依然繁重,问题尚未彻底解决。 “可以说,目前的整改并没有达到监管层此前的预期,基层交易场所复杂的情况在具体‘关停并转’的时候遭遇到了很大难度。因此‘回头看’的工作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并未实际结束。”4月4日,一位华南地区贵金融交易所负责人告诉记者。 推进不及预期 根据此前联席会议下发的文件要求,要求各省区市原则上一类一家,以保持必要规模,避免无序竞争。而违法违规问题严重或整改不力的交易场所,应予撤销关闭。问题较轻、风险不大的违规交易场所,应立即停止新增业务,并限期压缩违规业务存量,化解风险。合法合规的同类别交易场所,应整合为一家交易场所。 但在具体执行层面,各类交易场所的“关停并转”在执行层面遭遇到了极大的挑战。 4月4日,据北京地区一位长期关注地方交易场所的人士透露:“为了体现整改效果,各地区在整改之后被要求采用了‘白黑名单’制度。但就我了解的情况,多省份验收‘白名单’难产,整合撤并各省市自治区并无任何消息传出,推进不及预期,这其中又以股权分配和业务转型是主要的整合难点。另外,地方交易场所长期以来与地方政府利益绑定,监管博弈后的执行力也存疑。” 记者也梳理了今年以来一些地区交易场所清理整顿的进度,以青岛市为例,青岛市金融办在近期才表态称2018年要加快交易场所的验收。 4月4日,一位西北地区地方金融办的人士也对记者透露:“目前各个地区‘回头看’工作进度不一,有的地区甚至尚未公布‘黑名单’,有的地区未按要求梳理通报交易场所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等情况,有的地区对重点交易场所的关停并转执行缓慢。” 长效监管机制有待建立 与此同时,市场也通过一年多的清理整顿在反思如何避免重蹈复撤。从前两次清理整顿的结果来看,交易场所“春风吹又生”。更有甚者如微盘、邮币卡正是在两次清理整顿之后迅速蔓延全国。因此,交易场所的清理整顿既需要治标更需要治本。 因此,在这一次清理整顿工作中,清理整顿并非核心,清理整顿之后理顺区域交易场所的脉络后,建立长效有序的监管机制才是重中之重。 对于目前地方交易场所的监管问题,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表示,清理整顿的38号文件主要在清理整顿,不能成为规范性的文件,没有相应的管理办法。此外,交易场所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38号文件也只是责成地方政府处理,至于地方政府把这个任务交给谁由地方政府自己说了算,普遍的做法就是交给各地金融办、商务厅,而地方政府只是作为交易场所清理整顿的牵头单位,而不是监管部门。 所以,解决地方交易场所问题的长效监管机制是建立完备的、权属清晰的监管体系。 就目前各区域清理整顿的情况来看,各地尚未对监管机制的问题进行讨论,现有的38号文件只是清理整顿的文件,并不是管理市场的文件。市场各方也希望在此次清理整顿“回头看”过程中积累足够的数据,为下一步推出长效监管机制打下基础。 “交易场所的长效监管机制可以借鉴今年四板市场的经验,国务院层面进行顶层设计的定调,证监会作为专业监管机构提供框架性的制度建设,最终仍由地方政府主导细则的制定和实施,这样从上到下政策体系完备,监管权属也清晰。尽管交易场所问题相比区域性股权市场更复杂,但仍旧可以借鉴这样的思路建立长效机制。”前述华南地区贵金融交易所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召开的“回头看”后续工作的会议也提出了类似的指导建议。 会议强调,各地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的领导,保持常态化的交易场所清理整顿联席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交易场所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完善沟通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完善信访投诉举报处理机制。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4月4日,重庆金融办下发《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方案中包含《P2P网贷机构合规经营情况法律意见书编写指引》、《P2P网贷机构经营情况专项审核报告编写指引》、《P2P网贷机构整改验收申请及材料报送指引》、《重庆市P2P网贷机构整改验收工作指引》(下称“指引表”)四份文件。 方案提到,要求按照“明确标准、严格把关、积极稳妥”的原则,一家一策,整改验收合格一家、备案一家,有序开展辖内存量P2P网贷机构的整改验收和备案登记工作。 方案还提到,对存在以下情形的平台将不予备案: 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发布以后(2016年8月24日)新设立的P2P网贷机构或新从事网络借贷业务的机构; 二、自始未纳入本次P2P网贷专项整治的机构; 三、严重不配合整改验收工作,违规违法行为严重,已有公安机关介入或已经失联的机构; 四、存量不合规业务未化解完成的机构; 五、相关监管要求下发后,继续违规提供房地产首付贷、房地产场外配资、校园贷以及现金贷等借贷撮合业务,继续撮合或变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以及上述业务未化解完成的机构; 六、未严格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完成整改的机构,如控制和压缩业务规模未完成、借款余额不降反升、业务模式整改未达到规范要求等情况的。 而关于整改的时间节点,方案中提到: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市、区(县)两级相关部门全面启动相关工作,正式启动接收符合条件的P2P网贷机构整改验收申请; 二、2018年4月底之前,辖内主要P2P网贷机构完成整改验收,进行备案; 三、对于违规存量业务较多,难以及时完成处置的部分P2P网贷机构,应当于2018年5月底之前完成相应业务的处置、剥离,进行备案; 四、对于难度极大、情况及其复杂的个别机构,经市整治办研究同意后,最迟不超过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相关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在方案附带的指引表中,对于平台如何哪些方面需要整改,共提出260项条款。 其中,平台存在以下情形的,需要在指定时间内调整合规: 一、以各种形式与各类地方金融交易所合作开展业务; 二、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 三、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 四、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期限错配; 五、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 六、开展类资产证券化业务或实现以打包资产、证券化资产、信托资产、基金份额等形式的债权转让行为等。 附件:重庆市P2P网贷机构整改验收工作指引 ...
对于高送转的监管仍在加码!今日晚间,沪深两大交易所再抛最严监管:对于业绩不佳,或处于股票解禁、减持期间的上市公司,通通禁止高送转! 今日(4月4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了《上市公司高送转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更重要的是,监管对高送转标准做出了权威界定,10送转5已成“起步价”: 上交所: 10送转5以下送转股行为不属于高送转。 深交所: 主板10送转5以下、中小板10送转8以下、创业板10送转10以下送转股行为不属于高送转。 此外,《高送转指引》主要包括以下四大部分: 一、建立送转股比例与公司净利润增长、净资产增长以及业绩稳定性挂钩的机制 二、高送转披露时间与限售股解禁相挂钩 三、高送转披露时间与重要股东减持相挂钩 四、明确高送转披露的时间限制 监管对高送转标准做权威界定 4月4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了《上市公司高送转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 根据指引中关于高送转的界定,10送转5以下送转股行为不属于高送转,不适用《高送转指引》。这也是官方第一次对高送转进行了定义。 同时,深交所发布的《高送转指引》对于高送转的标注也进行了定义。不过,深交所根据上市的不同板块进行划分:主板10送转5以下、中小板10送转8以下、10送转10以下送转股行为不属于高送转。 上交所表示,从历史情况来看,这一比例界定已基本可以满足市场绝大多数公司适度扩张股本的需求,公司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决策。以10送转4为例,上市公司可自主决策股本扩张40%。因此,这一政策安排已经为股本较小、确有股本扩张需求的公司留有足够空间。 同时,将10送转5以上的送转股行为界定为高送转并纳入规范范围,其实质就是要求公司近两年业绩复合增长率相应需保持在50%以上,满足此业绩增幅条件的上市公司数量并不多,能够遏制公司盲目高送转的冲动,保证高送转有优良的业绩作支撑。从监管实践来看,这也与沪市前期监管口径保持一致,市场已广泛接受。 同时,《高送转指引》还设置了例外条款。实践中部分股本较小、业绩高速增长的上市公司,以及进入成熟期、业绩稳定但股价较高的公司,通过高送转可以达到扩大股本、增强流动性的效果,确有合理性。对此,《高送转指引》充分考虑了这些公司合理的股本扩张需求,规定最近两年净利润持续增长且最近3年每股收益均不低于1元的公司实施高送转,其送转比例可以不受净利润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等刚性约束的限制。但为避免每股收益被过度摊薄,要求上述公司送转后每股收益不得低于0.5元。 业绩不佳、股票解禁、减持期间禁止高送转 上交所提到,经过两年多来的监管引导,监管层对高送转的监管逻辑已日益清晰,也积累了一定的监管经验。市场参与各方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对高送转的本质已有清醒的认识,不再盲目跟风,强化高送转监管的共识已逐步形成。此时,有必要在制度层面加以完善,将前期的监管经验予以梳理总结,适度引入对高送转的“硬约束”,考虑将高送转与业绩增长、限售股解禁、减持等行为相挂钩,真正切断利用高送转不当输送利益的链条。 《高送转指引》中对于禁止高送转的上市公司进行了明确要求: 业绩方面: 上市公司送转股方案提出的最近一个报告期净利润或预计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或者送转后每股收益低于0.2元的,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 同时,《高送转指引》要求上市公司披露高送转方案时,尚未披露本期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应当同时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 减持方面: 上市公司提议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相关股东)在前3个月存在减持情形或者后3个月存在减持计划的,公司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 上市公司披露高送转方案的,应当同时披露向相关股东问询其未来减持计划的具体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的减持计划情况等,并披露相关股东的回复。 解禁方面: 上市公司存在限售股的,在相关股东所持限售股解禁期届满前后3个月内,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 高送转、问询函形影不离 上交所表示,高送转已是A股市场多年的顽疾,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市场热衷概念炒作的典型和缩影,对市场正常的估值秩序造成冲击。深交所也表示,近年来,深交所将上市公司高送转作为重点监管事项之一,从健全规则、强化监管、加强投资者教育等方面多管齐下,严防概念炒作,净化市场环境。 其实,从去年开始,监管层对于高送转进行了强压监管。在监管层的强力引导下,故意创造高送转方案已费力不讨好,不但对股价的提振作用有限,还很容易引来监管层的密切关注。 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2017年年报分红(已宣告)中,10股送转10股(包含)以上的个股共有50只,其中已有28个股很快就收到交易所的问询函或关注函,要求上市公司说明高送转的合理性、预案形成过程,以及后续解禁股的减持计划,占比高达56%。 此外,上市公司已经开始主动或被动缩水送转方案: 木林森在2018年1月24日发布了一份高送转方案,计划10转16股派2.47元,不过次日即收到了来自深交所的问询函,于是上市公司股东在1月25日又决定修改高送转方案,将分配方案改为10转10股派2.47元。 金贵银业在2月7日下午15:45发布公告称,将每10转12股派1元,但在17:19分又发布公告进行更正称,将高送转方案修改为“10转10股派1元”,修改的理由是,“因工作人员疏忽”。 "裸送转"已经行不通 作为股东权益的一种内部调整,高送转对企业经营业绩没有任何实质影响,但这种概念却在二级市场畅销多年,备受投资者、上市公司追捧,乃至A股市场一度遍地高送转,每10股就有1只10送10。 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从2012年以来,A股市场的高送转最高纪录就在不断抬升,从2012年最高的10送转15,提高到了2013年的10送转20,而到了2015年就开始出现了当时引人注目的10送转30。 2015年是高送转方案集中爆发的一年,共有339只个股在年报中推出了“10送转10以上的”方案。 从2016年年报开始,高送转数量开始逐渐递减,到了2017年年报,高送转遇冷现象进一步明显。截至目前数据,2017年年报10送转10的个股只有50只,其中10送转15的只有6股,10送转18股的只有梅泰诺一家公司。 此外,另一个新变化是,上市公司似乎开始高度重视现金分红,哪怕是送转股也要搭配一份股息。据统计,目前宣布送转股的165个股中,其中158股搭配现金派现,占比95.76%。 这意味着,两市只有7股宣布只送转、不派现,它们分别是:瀚叶股份(10转3股)、龙韵股份(10转4股)、华立股份(10转4股)、易世达(10转5股)、星普医科(10转9股)、八一钢铁(10转10股)、高升控股(10转10股)。 靠谱众投 kp899.com:您放心的投资理财平台,即将起航! ...
(原标题: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完善增值税制度,现将调整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三、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四、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 五、外贸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生产企业2018年7月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 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的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调整跨境应税行为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销售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以出口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 六、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税率、扣除率、出口退税率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七、各地要高度重视增值税税率调整工作,做好实施前的各项准备以及实施过程中的监测分析、宣传解释等工作,确保增值税税率调整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如遇问题,请及时上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4月4日 ...
(原标题:反击!我国拟对原产于美国的14类106项商品加征25%关税) 2018年4月4日,美国政府发布了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将对我输美的1333项500亿美元的商品加征25%的关税。美方这一措施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严重侵犯我国合法权益,威胁我国家发展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相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大豆、汽车、化工品等14类106项商品加征25%的关税。实施日期将视美国政府对我商品加征关税实施情况,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另行公布。 中国对美方部分商品加征关税是捍卫自身合法权益、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正义行为,是符合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正当举措。 中国高度重视发展中美经贸关系。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最大的发达国家,中美两国经济存在很强的互补性,合作是中美两国之间唯一正确的选择。中美两国应坚持相互尊重、合作共赢的原则,保持理性,加强沟通,以建设性方式管控分歧,共同努力,维护中美经贸关系总体稳定和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造福两国人民。 公告全文如下: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 2018年4月4日,美国政府发布了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将对我输美的1333项500亿美元的商品加征25%的关税。美方这一措施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严重侵犯我国合法权益,威胁我国家发展利益。 根据我方在世界贸易组织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相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大豆、汽车、化工品等14类106项商品加征25%的关税。有关事项如下: 一、加征关税的商品为大豆、汽车、化工品等14类106项商品。征税范围详见附表。 二、对原产于美国的附表所列进口商品,在现行征税方式、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加征25%的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本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 三、加征关税后有关进口税收计算公式: 关税=关税完税价格×(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加征关税税率) 从价定率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进口环节消费税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复合计税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进口环节消费税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从价定率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复合计税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口环节增值税计税价格×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环节消费税 四、实施时间另行公告。 附表: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 编辑 / 刘辛未 来源 / 经济日报(记者曾金华)、商务部网站、财政部网站、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