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翔环境又一位董事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调查。这已经是该公司自1月份因信披问题被证监会调查以来,第5位被调查的董事。公司在资金紧张、被立案调查无法增发股票的情况下,仍在推进重组事项。 五董事相继被调查 天翔环境昨日公告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王培勇于3月21日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因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天翔环境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早在今年1月24日就收到了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3月8日,公司董事邓亲华、邓翔、娄雨雷、王军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其中,邓亲华系实际控制人、邓翔系邓亲华的一致行动人,娄雨雷系财务总监,王军系副总经理。 尽管公司和高管相继因涉嫌信披违规被调查,但是公司并未公告具体违规事项。外界猜测,调查与邓亲华、邓翔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有关。 在证监会介入调查前,公司的保荐机构东北证券曾公布,在2018年定期现场检查后发现:经初步清理核查,截至2018年9月30日,天翔环境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约为22.84亿元,非经营性资金日最高占用额约为22.84亿元。此外,公司可能存在在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情况下,为控股股东邓亲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邓翔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形。 虽然调查还在进行中,但是因不知情买入该公司股票而受损的投资者,已经开始准备向公司索赔了。凡是在2019年1月25日前买入天翔环境股票的投资者,具备初步索赔条件,可以通过dzzqwqe@126.com报名,参与本报的索赔预征集活动。投资者维权律师向大众维权易表示,控股股东占用资金未依法披露,涉嫌构成虚假陈述,投资者可以在证监会处罚落地后,向上市公司提起民事索赔诉讼。 重组事项仍在推进 根据2018年业绩快报显示,天翔环境实现营业总收入4.36亿元,同比下降53.64%;净利润亏损15.97亿元,亏损额远超净收入。这不仅是公司上市以来首次亏损,而且是巨亏。 公司将亏损原因归结为两方面。一方面,是由于天翔环境内部资金周转困难,导致部分合同难以继续履约,对应收账款、存货、特许经营权等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另一方面,是其子公司美国圣骑士经营业绩不如预期,天翔环境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并没有停止重组。公司于2018年6月8日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12月10日复牌,收购项目由四个减少为两个。公司决定继续推进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中德西拉子、中德阿维斯股权的相关事项。 不过,此次重组存在终止的风险。收购中德西拉子、中德阿维斯交易对手方之一是亲华环境,而实控人邓亲华控制的亲华科技持有亲华环境30%份额并担任普通合伙人。根据相关规定,完成收购的前提条件是,邓亲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邓翔资金占用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截至3月7日,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仍有22.49亿元。...
3月21日,会员电商平台云集正式向美国SEC提交了上市招股书,代码YJ。在此之前,美股已经上市的中国电商系阵营包括:阿里巴巴,京东,唯品会,拼多多,寺库,蘑菇街,聚美优品。云集招股书显示,自2015年5月上线以来,云集业绩呈现高速增长状态。其中,2016年-2018年的GMV(网站成交金额)分别达到18亿、96亿和227亿。相比2017年,其2018年的GMV同比增速高达136.46%;三年完成的总订单量也分别达到了1350万、7580万及15300万。用户数方面,云集平台买家数量2016年、2017年与2018年的数据分别为250万、1690万与2320万。值得一提的是,其付费会员从2016年的90万,增长到2017年的290万,2018年达到740万。同时,云集用户的复购率高达93.6%。财务数据方面,2016年至2018年,云集的总营收分别12.84亿元、64.44亿元和130.15亿元;净亏损分别为2466.8万元、1.05亿元和5632.6万元。其中,2018年商品销售净营收为113.88亿元(约合16.56亿美元),高于2017年的59.12亿元;会员计划营收为15.52亿元(约合2.26亿美元),高于2017年的5.11亿元。云集招股书承认,“2017年5月,我们接到杭州当地市场监管局的正式通知,裁定2016年2月之前的销售和营销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并处以约960万元人民币(合140万美元)的罚款。”云集最初从分销制电商出发,亦因此被质疑为“传销模式”。此后,逐渐转型为会员制电商。不过,依托微信生态,以社交撬动发展,依旧是其主要手段之一。“会员电商”的传播驱动对社交能量的挖掘,是让云集快速发展的内核所在。基于社交驱动的理念,云集采用的“S2B2C模式”在电商新零售领域,通过整合会员的社交传播方式,让他们成为商业沟通的良好渠道。事实上,S2B2C模式,S指的是供应链端的架构,B是云集上的会员,C是消费者用户。云集的供应链端架构,赋能给云集会员,云集会员起着联系终端用户的作用,在具体的实施中,自带较强的社交属性。云集的产品战略是提供包括主流品牌、新兴品牌和自有品牌在内的产品组合,覆盖美妆个护、手机数码、母婴玩具、水果生鲜等全品类。通过“精选”供应链策略以及极具社交属性的“爆款”营销策略,云集聚焦商品的极致性价比。据招股书介绍,云集的用户,包括会员和非会员,云集的付费会员主要定位中产阶级消费者,且大多数成员是女性。“这些成员通常会花很多时间在社交网络,并有兴趣在他们的社交网络中分享购物经验和产品信息。”云集微店CEO肖尚略称,云集店主大部分是家有小孩、工作空闲的年轻妈妈。她们时间宽裕,经手大部分家庭支出。她们相信,这种新的模式能够帮助她们实现自我价值并获得商业回报,而且通过自身努力(不断扩大团队规模)获得的“主管”、“经理”甚至更高级别的称号是她们琐碎生活之外的乐趣。会员是云集平台上的主要参与者,也是推动其实质性增长的动力。云集会员通过付费获得一个专用的应用程序,提供访问管理的产品选择,独家会员利益和功能,包括折扣价格。也就是说,云集通常会通过已有会员继续发展线下会员,并能因此而获得奖励。会员还可以在各种社交平台上推广产品,如果用户购买产品,他们也将获得奖励。成员群体主要在微信、QQ和微博等社交网络平台上运作。同时,云集提供培训、技术和客户服务等支持,负责发货物流等各方面服务。招股书数据显示,云集平台上的买家从2016年的约250万人增加到2017年的约1690万人,并进一步增加到2018年的约2320万人。2016年-2018年,云集分别完成了约1350万份、7580万份和1.534亿份订单,以2018年为例,平均每个买家贡献6个以上订单。同期,云集的全球GMV从2016年的18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96亿元,增长了428.1%,2018年增长到227亿元,增长了134.4%。平均每天在平台上销售837、2315和6613个SPUs。在社交平台的推动下,2016年、2017年和2018年,云集的平台上分别有约60万、230万和610万交易会员。2018年,64.7%的交易会员通过自己的社交网络推广产品,同期,66.4%的GMV来自会员进行的购买,复购率达到93.6%。传销“疑云”云集招股书承认,“2017年5月,我们接到杭州当地市场监管局的正式通知,裁定2016年2月之前的销售和营销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并处以约960万元人民币(合140万美元)的罚款。”2015年2月12日,“云集微店”移动购物平台开始上线试运营,从2015年3月26日开始,当事人以每人缴纳一年365元的平台服务年费,可以成为“云集微店”的店主(实际上并不开店)模式,开始发展“下线”。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二)划定“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谋取非法利益的”属于传销行为。“云集微店”网络购物平台,以“交入门费”、“拉人头”和“团队计酬”的行为开展网络传销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2017年5月12日,杭州市滨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其网络传销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合计罚没958.41万元。2017年8月22日,浙江省工商局召开2017“红盾网剑”专项执法行动实务公示会,“云集微店”列入2017浙江“红盾网剑”专项执法行动十大典型案例之一,被定性为“传销”,其开发企业被合计罚没超958万余元。微信随后以涉嫌多级分销为由,封杀了云集微店的公众号。云集称,自2016年2月以来,云集调整了商业模式,以遵守《禁止传销条例》和其他适用的条例。并在2017年6月全额缴纳了罚款。对此,云集微店CEO肖尚略曾回应说,因存有争议,这份针对2015年的处罚很久才正式下发。958万,是云集为社交电商交学费。肖尚略同时表示,云集当时经营模式与相关法律法规所禁止传销活动有本质区别。云集微店在2015年亏损3265万,2016年亏损311万,平台并没有在过去的经营活动中牟利。更聪明的“微商”有网友表示,云集就是一种更聪明的微商。交365年费做代理,卖出东西由云集负责发货、售后,自己抽取佣金,百分之多少未知,金额从几元到百元不等。然后加入云集的这些店主,既是云集产品的义务推销员,又是云集产品的稳定客户源。但是,云集是否有足够的物流配送和售后处理能力未知。仓储决定物流配送能力,京东和苏宁对于仓储的投入一直不遗余力还未健全。招股书显示,云集在杭州总部,总共租赁了大约14,868平方米的办公空间。在合肥和深圳分别租赁了约5,220平方米和5,446平方米的办公空间。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集物流网络中的仓库设施包括17个中央仓库、17个区域仓库、5个前沿配送中心和2个超市仓库。而云集自营的仓库设施仅有5个,总建筑面积约为2.91万平方米。据京东发布的2018年全年及第四季度财报,京东物流在全国运营超过550个大型仓库,总面积约为1200万平方米。截至2018年12月31日,云集共有1013名员工,其中,采购268人,业务(包括客户服务和后勤)124人,技术409人,销售与营销105人,一般和行政107人。云集的客服人员有1239人来自第三方外包公司,占客户服务人员总数的97%,自有客服仅35人。此外,云集有一个赚钱模式是拉下线,而且必须要经过别人邀请才能登录app,才能做店主,这样保证每个人都有机会拉到下线。而且巧妙地避开了传销和微店的拉下线模式,只能拉一级下线,下线的下线和自己就没关系了。其中下线购物和销售自己能拿到佣金的百分之10,这也是网上各种导师泛滥的原因,那些导师,只用拉足够的下线,就有很可观的收入。频获资本青睐虽然颇具争议,但凭借巨大的市场规模,云集频获资本青睐。2016年12月12日,云集获社交电商领域最高A轮融资2.28亿元,投资方为凯欣亚洲投资集团、上海信企投资和钟鼎创投;2018年4月23日,云集完成B轮融资,金额达1.2亿美元,由鼎辉投资和华兴资本参与,云集也因此跻身独角兽行列。公开数据显示,中国的网络零售业经历了巨大的增长,整体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3.8万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7.2万亿元(1万亿美元),CAGR(复合年均增长率)为37.0%,预计2022年将增长到15.0万亿元人民币(2.2万亿美元),CAGR为15.8%。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和中投公司(CIC)的数据,零售市场的在线渗透率从2015年的10.3%升至2017年的17.0%,预计2022年将进一步升至24.4%。在日益增长的网上零售业中,电子商务平台经历了强劲的增长,并在整个在线零售业中占据了越来越大的份额,得益于其完善的供应链管理、高质量和可伸缩性的多样化产品。中投称,平台市场从2015年的383亿元人民币增长到2017年的2173亿元人民币(合316亿美元),相当于138.2%的CAGR,预计2022年将增长61.9%,达到24.194亿元人民币(合3523亿美元)。...
终于来了!昨日晚间18时许,各路媒体记者集聚在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6楼的一间会议室,见证了科创板又一个历史性时刻:随着屏幕显示的系统不断更新,一家家企业信息跳跃着,包括晶晨半导体等在内的9家企业成为首批获得受理的科创板公司。同时亮相的还有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随之而来的一个重要话题是:“注册制”到底怎么运行?这将在接下来的过程中予以展现。根据工作安排,在受理后的20个工作日内,上交所将对首批企业发出首轮问询。有着电子化审核、全程审核信息公开等诸多创新的科创板上市审核系统,未来一个阶段将备受关注。谜底揭晓:首批受理9家企业自3月18日科创板上市审核系统运行以来,关于申报企业的消息不绝于耳。昨日,首批获得受理的9家科创板企业终于亮相,包括:晶晨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舰芯片制造(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安翰科技(武汉)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此外,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贝斯达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于3月21日晚间9点后及3月22日提交申请的企业,其齐备性检查仍在进行中。上交所将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进行核对,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上交所通报了受理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除了齐备性检查外,上交所指出,部分申请文件的内容,尤其是招股说明书,与证券监管机构制定的格式准则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例如,招股说明书简单照抄照搬其他板块的文件模板,在结合科创板定位对公司核心技术、行业地位、风险因素等作出针对性的充分披露不够;发行人关于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专项说明、保荐人关于符合发行人科创板定位要求的专项意见论述不够充分等。在后续审核中,上交所将通过审核问询,督促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完善相关信息披露内容,保证信息披露质量。下一个聚焦点:注册制怎么问怎么审?昨日一同揭开面纱的还有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这一位于证券大厦26楼的工作区域显得很低调,其公共接待区域共设有6间接待室,供当面接待发行人、保荐人代表。据了解,为了体现独立性,无论是物理空间上还是业务运行上,审核中心都与其他业务部门隔离,没有开通特别权限,普通员工无法进入。接下来市场关注的焦点是:注册制怎么审?不同于现有的IPO审核环节,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系统全程电子化,同时整个审核过程中的问询和回复皆公开披露。根据安排,上交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提出首轮审核问询。在首轮审核问询发出前,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 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不得与审核人员接触,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审核工作。首轮审核问询后,存在一定情形的,在回复后10个工作日内可以继续提出审核问询。按照时间安排,从受理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科创板上市委员会将出具最终意见,但审核问询的时间不计算在内,该期限也是不超过3个月,这意味着原则上首批受理企业能否成功“晋级”6个月内将见分晓。不过,如果出现中止审核、落实上市委员会意见、实施现场检查等情形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上交所昨日对后续审核导向有所透露。上交所表示,将贯彻“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监管理念,受理发行人申请后,就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提出一轮或多轮问询,保荐人应当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及时、逐项回复审核问询,问询与回复将及时向市场公开。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存在重大疑问且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在回复中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可以按照规定启动现场检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相关人员涉嫌证券违法行为的,将依法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导读“听说一家具有房地产投资背景的民间金融控股机构通过这种方法,一口气自融了数百亿元。”他指出。在如此巨大的牌照套利融资诱惑下,众多民间机构纷纷争夺基金销售牌照,导致一张牌照被爆炒到1.5亿元。“现在真不知道未来路在何方。”近日,一位独立基金销售机构负责人赵诚(化名)向记者感慨说。他之所以产生如此消极的念头,原因是2月底证监会相关部门出台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按照《办法》相关规定,未来持有基金销售牌照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除了销售公募基金,只能代销基金、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原先的阳光私募、PE/VC股权投资基金将不得销售;此外,若独立基金销售机构无法满足“最近一年度基金销售日均保有量(货币市场基金除外)不低于10亿元”等监管要求,将不予续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仅此两项新规,整个行业将遭遇颠覆性洗牌,最终能存活下来的可能不足10%。”赵诚直言。究其原因,一是在公募基金销售手续费收入偏低的情况下,多数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主要依靠销售私募基金产品获得相对丰厚的收入维持日常经营;二是不少独立基金销售机构担心无法满足续展条件,也可能主动退出。近日,一位国内大型第三方理财公司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业务主管王涛(化名)也向记者直言,当前他们正着手应对“最坏的状况”——一旦发现基金销售牌照无法续展或业务收入大幅缩水“入不敷出”,他们准备将基金销售团队并入旗下私募基金投资管理机构。“但我担心,一个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一面创设产品,一面销售产品,两者所需的专业性完全不同,毕竟,私募基金更擅长投资管理,对销售并不精通。”他直言。在业内人士看来,《办法》的出台,一个重要原因是过去数年部分所谓的民间金融控股集团利用基金销售牌照进行大量政策套利——一面设立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创设大量涉及自融、资金池业务的资管产品,一面则利用基金销售牌照兜售这些资管产品,引发私募基金销售乱象。但2017年以来,在去杠杆与金融严监管的双重压力下,这些民间金融控股集团的自融、资金池业务难以维系,资管产品大面积违约。“事实上,《办法》面世的初衷,一是将基金销售牌照主要业务范畴聚焦在公募基金销售,以此遏制私募产品销售乱象发酵;二是通过对牌照续展加大审核力度,过滤掉一批借基金销售牌照开展私募产品销售,以实现自融与资金池业务目的的违规机构。”近日,一位熟悉相关政策出台背景的人士向记者指出,这也是相关部门打好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一大重要举措。“但我们担心,这也会导致不少合规经营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被误伤。”赵诚向记者直言。记者多方了解到,目前多家拥有基金销售牌照的大型第三方财富机构已递交《办法》的意见反馈,希望相关部门在加强私募产品销售乱象监管同时,另设私募产品销售的新准入门槛,给予合规经营机构一个展业操作空间。上述人士透露,当前证监会私募部正酝酿设立私募产品销售的新准入门槛,但相关政策从论证设计到面世,可能需要相当一段时间,不少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可能等不到相关政策出台便已“被迫离场”。“现在比较可行的办法,是中国基金业协会先出台相关措施,允许一些独立基金销售平台先登记注册为私募产品销售平台,但由于中国基金业协会对私募产品销售平台违规操作缺乏足够的惩罚权责,市场担心这会不会又可能引发新的私募产品销售乱象。”这位人士指出。销售变局始末记者多方了解到,独立基金销售平台的面世,与2013年2月证监会相关部门出台《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有着密切联系。“当时《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对公募、私募基金产品销售环节的合规操作与监管方向给予了明确全面的解读说明,有助于国内投资顾问产业与财富管理市场的快速发展。”上述人士透露,当时《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之所以没有将“公开募集”纳入文件名称里,就是为了给私募基金销售规范管理预留“空间”。他直言,随着《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面世,相关部门开始启动基金销售牌照申请发放工作。巧合的是,当时正值政府简政放权,因此证监会相关部门将基金销售牌照申请发放工作又下放到地方证监局。“这也让不少地方所谓的民间金融控股集团与房地产公司看到了政策套利机会。”这位人士分析说。这些民间金融控股集团与房地产公司积极申请基金销售牌照,一度令基金销售牌照数量多达140余张。而他们在拿到基金销售牌照后,并没有热衷销售公募基金产品,而是开启了自融、资金池业务资管产品的自创自销征途。“听说一家具有房地产投资背景的民间金融控股机构通过这种方法,一口气自融了数百亿元。”他指出。在如此巨大的牌照套利融资诱惑下,众多民间机构纷纷争夺基金销售牌照,导致一张牌照被爆炒到1.5亿元。在这位人士看来,这些民间机构并不“亏”,因为他们只要一买到基金销售牌照,只需自设一款5亿元涉嫌自融的资管产品进行销售,就能“净赚”3.5亿元。且事实上,这些民间机构的实际自融金额可能多达数十亿元。“但是,这样的好买卖没持续太长的时间。”他透露。2017年以来,在去杠杆与金融从严监管的双重压力下,民间机构自融、资金池业务难以维系,资管产品大面积违约,引发众多投资者向地方证监局投诉私募产品销售乱象。多位独立基金销售平台人士透露,私募产品销售乱象发酵所衍生的资管产品兑付违约潮涌,甚至引发基金业协会与银行业协会的争辩,去年8月,阜兴系私募基金实际控制人失联,引发投资者前往其托管银行——上海银行要求查清投资者资金具体流向,进而触发基金业协会与银行业协会围绕托管银行是否“担责”的争论。“这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是个别银行认为民间金融机构手握基金销售牌照,因此认为其销售行为合规合法,从而给予托管银行服务,对其资金流向缺乏必要的审核监管,比如没有认真核查产品资金流向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投资标的。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也不能排除个别民间机构在产品合同里所设立的投资标的,本身就是一个自融或资金池业务载体。”一位独立基金销售平台人士向记者指出。这番争议引发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加之风险事件频发,最终促成《管理办法》的出台。赵诚直言,从最初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到如今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就政策名称分析,其最明显的差别,就是相关部门正力促基金销售牌照“变身”公募基金销售牌照。“在《办法》相关条款最初讨论期间,有领导直言,当时发放基金销售牌照,本意就是让独立基金销售平台开展公募基金销售业务,没想到不少平台不但借机加码私募产品销售,还引发众多私募产品销售乱象!”他回忆说。这足以显示相关部门已对基金销售牌照套利行为以及相关私募产品销售乱象相当震怒。平台的担忧“但这也让不少合规操作的独立基金销售平台被误伤。”赵诚颇为无奈表示。“现在我们团队高层经常会问,基金销售业务到底还能不能做?还有多少可操作的空间?”王涛说,根据《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独立基金销售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原则上限于所在省、自治区、直销市范围,这意味着未来独立基金销售平台不得不局限本地化经营,无法在其他省市设立分支机构。“主要是因为相关部门发现部分独立基金销售平台在全国各地设立分支机构兜售公私募产品的过程中,存在销售误导行为,但牌照发放机构——地方证监局难以开展异地监管。”前述知情人士指出。但独立基金销售平台一旦局限于本地化经营,将可能导致大量客源流失,甚至无法完成“最近一年度基金销售日均保有量(货币市场基金除外)不低于10亿元”的续展条件,被迫提前结束基金销售业务。“目前听说相关部门也考虑到独立基金销售平台的实际经营状况,对上述条款有所松口——可以允许独立基金销售平台在各地注册分支机构,但能否在全国开展业务,还要看。”他透露。在他看来,目前《办法》对整个独立基金销售平台产业最大的冲击,则是独立基金销售平台不得销售阳光私募、PE/VC基金产品。《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不得违规从事基金、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以外的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的销售业务。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这意味着阳光私募、PE/VC产品被排除在独立基金销售平台业务范畴之外。“这也是多数独立基金销售平台认为行业遭遇灭顶之灾的原因之一。”赵诚向记者直言。一旦不得销售阳光私募与PE/VC基金,多数平台将因业务收入骤降而入不敷出,只能退出市场,即便个别基金销售平台按照《办法》规定,在未来两年内将产品销售团队与客户资源转移给私募基金管理团队,但私募基金兼顾产品创设与销售,不排除为了扩大销售量而采取多层嵌套做法美化产品形象,比如迎合销售团队要求,用多层嵌套手法将高风险高收益产品包装成低风险高收益产品进行销售,但此举反而加大了私募基金违规经营风险。多位PE/VC基金人士也向记者坦言,他们专注项目投资管理,并不擅长维护LP关系与产品销售,因此也担心一旦独立基金销售平台无法销售PE产品,可能会导致实际募资额缩水。“目前而言,不少独立基金销售平台对这项条款的不同意见,未必能改变相关部门将基金销售牌照变身为公募基金销售牌照的初衷。” 赵诚指出,原因是《办法》诸多条款处处折射出上述监管意图,比如《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不以基金销售为主营业务的,不予续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而《办法》第六十六条则规定:除明确表述为“私募基金”外,办法中的基金均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简称。此外,所谓的以基金销售为主营业务,则指基金销售业务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这意味着一旦基金销售平台公募基金销售业务收入低于总营业收入的50%,将不能续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赵诚直言,这也是当前最让他心烦之处——除了上述规定,《办法》还明确规定若基金销售平台最近一年度基金销售日均保有量(货币市场基金除外)低于10亿元,同样不予续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此外,基金销售机构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自销售办法实施之日起,有效期3年,且准予续展的,每次续展有效期为3年。“事实上,当前能将基金销售日均保有量(货币市场基金除外)维持在10亿元以上的基金销售平台,除了少数大型平台,很多都难以达标。”他指出。在业内人士看来,此举虽然能对大量开展牌照套利进行自融、资金池业务的违规机构不予牌照续展,有效遏制私募产品销售乱象行为,但也可能会造成公募基金销售领域的“道德风险”,比如个别平台为满足非货基金销售日均保有量超过10亿元的续展考核指标,即便股市不好也“忽悠”投资者持续买入股票型基金“冲量”,以他们的亏损换取自己的“牌照续展”。同时,此举也可能影响国内财富管理行业多元化的资产配置。“坦白说,现在部分基金销售平台私下担心《办法》有点矫枉过正,反而会造成部分基金销售平台为保住基金销售牌照或支撑业务收入不滑坡而铤而走险。”王涛指出。记者多方了解到,相关部门也注意到上述问题。目前证监会机构部赞同基金销售牌照向公募基金销售牌照“变身”的同时,也认为相关部门应对私募产品销售设定新的准入门槛。“目前证监会私募部正着手设立相关私募产品销售的新准入门槛,但这项措施从论证设计到最终面世,还可能需要相当一段时间。”上述人士直言。他最担心的是,一旦相关政策出台较慢,当前基金销售平台行业所创造的万亿产品销售市场很可能出现大幅滑坡,危及整个行业发展的同时,也令阳光私募与PE/VC基金产品销售陷入停滞。不过记者多方了解到,相关部门拟将阳光私募、PE/VC基金产品的销售职责,交给银行、券商等持牌金融机构。某基金销售平台人士对此的看法则是:“银行、券商与基金销售机构的目标客户群及其相应服务体系与所需专业有所不同,由此可能带来客户在私募领域中金融服务体验的下降。”...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协会”)官网消息,近期,协会根据第三届惩戒委员会2019年第一次工作会议的决定,依据《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章程》、《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自律公约》等管理规定,发布《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对部分违规会员单位采取自律惩戒措施》(下称《措施》)。根据《措施》,14家公司的会员资格被取消,3家公司因违规,被暂停会员权利6个月。具体包括深圳投之家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金银猫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杭州投融谱华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北京爱钱帮财富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永利宝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合拍在线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浙江佰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金聚鑫(杭州)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合力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壹佰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中融民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金联储(北京)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君安信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小融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会员资格被取消。鼎盛盈通投资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下称“鼎盛盈通”)、成都伟品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成都伟品”)、江苏宝贝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宝贝金融”)等3家公司,暂停其会员权利6个月。柒闻网了解到,14家会员资格被取消的公司,均为网贷平台,且都已被警方立案侦查。《措施》显示,3家被暂停会员权利的公司,均因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而被罚。其中,鼎盛盈通在2018年5月后,未在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公众披露截至于上一月末的相关交易信息,且未在每月规定时间内及时向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报送、披露相关信息。宝贝金融与成都伟品则分别是在2018年8月及2018年9月后,未按规定进行前述披露活动。不仅如此,3家公司在协会采取相关自律管理措施后,均未按要求改正上述两项违规行为。...
3月22日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连续公布了证监会2018年涉及债券业务的三项专项现场检查结果。加上一个月前公布的2018年公司债券发行人的现场检查结果,证监会2018年债券业务现场大检查告一段落。对于现场检查这种监管手段,资本市场并不陌生。在IPO业务中,证监会便采用这种检查方式。因为针对性强以及现场检查更容易发现细节问题,这种执法手段对市场具有较强的震慑力。证监会在债市监管中同样将现场检查作为重要的执法手段。根据记者了解,目前证监会针对债券业务开展现场检查已有4年时间。2015年起证监会开展了首次针对公司债券发行人的现场检查工作,随后2016年又开展了针对证券公司公司债业务的现场检查工作,2018年又纳入了资产证券化业务和评级机构,进一步完成了对市场参与主体的覆盖。公司债业务:常态化检查券商债券业务中,公司债是核心部分。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现场检查,证监会部署了36家证监局及相关单位对63家证券公司的公司债券业务开展专项现场检查。3月22日,一位国信证券固定收益部人士向记者透露:“如果现场检查被抽中。从公司到项目组都会比较紧张。因为现场检查的震慑力远超一般监管审核工作。常态化的现场检查对中介机构和发行人都会起到引导规范的作用。”高莉透露:“本次现场检查发现,证券公司公司债券业务合规水平有明显提升,过去检查中常见的制度不健全、承销业务不规范等问题大幅减少,但在尽职调查、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等方面问题依然突出。”针对发现的问题,相关证监局已对5家机构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等行政监管措施;同期,发行人所属证监局对证券公司开展延伸检查,已对12家机构和4名责任人采取了16项行政监管措施。2015年以来,证监会已累计完成对125家次证券公司、437个项目的现场检查工作,对中介机构及个人采取行政监管措施49项。针对券商和基金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核查则是2018年专项核查中新纳入的项目。“此前地方证监局也会组织现场检查,但由证监会统一部署规划的专项现场检查,在资产证券化业务层面尚属首次。”沪上地区一家券商固收业务部门人士透露。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现场检查中证监会部署36家证监局及相关单位对42家证券公司和21家基金子公司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展了检查。从现场检查的结果来,证监会对于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合规意识和执业水平稳步提升的结果较为满意。此前,证监会明确指出基金子公司尽职调查和存续期管理能力总体偏弱。但高莉也指出:“本次现场检查还是发现券商和基金子公司尽职调查工作欠独立不充分,对基础资产运行监控不到位,现金流归集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各证监局已采取行政监管措施6项。”评级机构首次在列证监会此次针对评级机构开展的专项现场检查是历史首次,但与前述几项专项核查不一样的是,针对证券评级机构的核查并没有推广至全国范围,证监会组织了北京、天津、上海、深圳证监局联合沪深交易所、证券业协会以及交易商协会对7家证券评级机构开展了现场检查。“相比券商和债券发行人,评级机构的数量有限,这一次现场核查还有一个看点是联合了交易商协会开展了首次联合执法。去年底明确了证监会的债市执法权,以后年份应该都会开展对评级机构的现场检查。”北京地区一家评级机构的人士22日对记者表示。在这次检查中,评级机构的各种乱象相继被监管层发现,7家被现场检查的评级机构中,有4家被处罚。其中大公国际收到的罚单最重,北京证监局对大公国际采取责令限期整改行政监管措施,期限一年,整改期间不得承接新的证券评级业务,更换不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而东方金诚、新世纪以及中诚信三家机构则收到了监管警示函。高莉直言:“检查中发现,部分证券评级机构存诸多问题。一是利益冲突防范机制缺失,违背独立性原则开展证券评级业务;二是评级质量控制不到位,级别上调缺乏客观依据;三是跟踪评级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关注到受评对象重大变化,跟踪评级启动不及时;四是资产证券化项目尽职调查不充分、现金流预测不审慎等。”如大公国际被查出的一些问题让市场震惊,其中最为严重的是大公国际为多家发行人开展评级服务的同时为发行人提供咨询服务,收取高额费用,有违独立原则。对于有悖独立原则,北京地区一家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的人士3月22日表示:“实际中,评级机构依附于发行主体这一‘甲方’而评级普遍较高,以及跟踪性评级多在违约事实发生之后。在‘发行人付费’模式下,目前很难改变这种依附关系,从而很难提升信用评级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因为这直接关系到评级机构的业务增量。”评级机构各种乱象在这次检查中被曝出,未来整改效果还有待观察。高莉也表示,证监会将继续高度关注证券评级机构评级虚高、评级泡沫、未能有效揭示信用风险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恶意造假、严重不尽责等失信行为,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负有责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净化信用评级市场环境。...
3月22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对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昆明泛亚”)等4家被告单位以及单九良等21名被告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职务侵占案宣告一审判决。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昆明泛亚判处罚金10亿元,对云南天浩稀贵公司等3家被告单位分别判处罚金5亿元、5000万元与500万元;对被告人单九良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00万元,罚金50万元;对郭枫、张鹏、王飚、杨国红等20名被告人分别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查明:2011年11月至2015年8月间,被告单位昆明泛亚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单九良与主管人员郭枫、王飚经商议策划,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以稀有金属买卖融资融货为名推行“委托交割受托申报”“委托受托”业务,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给付固定回报,诱使社会公众投资,变相吸收巨额公众存款。被告单位云南天浩稀贵公司等3家公司及被告人钱军等人明知昆明泛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帮助其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昆明泛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给集资参与人造成巨额经济损失。此外,法院还查明被告人单九良、杨国红在经营、管理昆明泛亚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者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事实。案发后,公安机关全力开展涉案资产追缴工作,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金属等财物,涉案财物的追缴工作仍在进行中。追缴到案的资产将移送执行机关,并继续追缴违法所得,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本案财产刑执行时,退赔集资参与人损失优先于罚金刑的执行。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单位昆明泛亚等4家公司、被告人单九良等21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单九良、杨国红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己有,数额巨大,构成职务侵占罪,均应依法惩处。数据显示,截止2015年8月28日,昆明泛亚吸收公众存款共计近1679亿元,涉及投资参与人员共计135060人,造成338亿余元无法偿还。...
有投资人在社区爆料称,德晟金服在其官方微信群发布将清盘消息,称平台将于2019年3月31日提前结清全部存量项目,用户出借收益将按实际持有期限计算,出借本金及收益将于本月底前陆续到账,平台会实时通知可提现状态,并通知用户务必在2019年4月2日前完成资金提现,逾期存管系统将关闭。公开资料显示,德晟金服隶属于深圳市德晟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2014年12月注册成立,法人王生炯,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深圳市德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该平台大股东,持股85%,深圳市德耀鑫科技合伙企业持股15%。据观察,德晟金服在2018年7月20日曾发生过股权变更,原股东“上海闻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退出,值得一提的是,上海闻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大股东是上海闻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闻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1日,注册资本122.701万人民币,法人为网贷之家创始人徐红伟,该平台最终收益人亦为徐红伟,持股41.67%。此外,还有投资人在社区爆料称,德晟金服曾有过标的造假,借方空壳公司反复借款,数据漂亮得有点难以置信,拆标超限额,合规度不是很好等消息。该投资人还爆料,上海盈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上海闻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上海闻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曾公开入股的P2P平台有今金贷、德晟金服、海湾金服、联金所等。过查询工商信息显示,今金贷、德晟金服、海湾金服、联金所等都进行了工商信息的变更。据了解,此次网贷之家子公司退出德晟金服的时间为2018年7月20日,而网贷之家另一子公司投之家曾在2018年7月13日出现问题。可见,在投之家出现变故后,网贷之家便对其他入股平台进行调整,在投之家后,网贷之家入股的其他平台也逐渐出现问题,今金贷于2018年9月起便备受争议,而今金贷也在同年11月发生变故,已由警方介入。值得一提的是,截止发稿前,德晟金服官方网站尚未发布相关公告,后续进展会持续跟踪报道。...
导读我国口腔器械市场技术发展水平低,在未来,特别是在国内市场消费升级的状态下,低端口腔器械品牌的生存都成问题。随着人们对口腔健康的重视程度的逐渐提高,口腔医疗的需求已从洗牙、拔牙、补牙升级到美白、正畸、种植等整个口腔治疗领域,民营口腔连锁以及相关设备耗材市场高速增长,口腔医疗已经成为一个明显的消费升级领域。据招商证券研报显示,我国达到牙齿健康标准的人不足1%,口腔疾病的整体发病率达到90%以上。35岁-44岁年龄段人群的龋齿率为88.1%;老年人群体龋齿率为98.4%。2016年我国口腔疾病患者人数为6.87亿,口腔医院的就诊人数为3211万人,就诊患者占口腔患者的比列仅为4.67%。我国医疗器械市场的规模逐渐扩大。2015年我国的口腔医疗器械市场已达1346亿元,据前瞻产业研究院预计,到2020年相关领域产品及服务的市场规模将突破4000亿元,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4.34%。然而,在巨大的市场需求之下,我国国产口腔医疗器械市场的发展却始终处于价值链的底端,巨额的利润被进口产品牢牢占据。3M企业级科学家Joe Oxman3月初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时表示,在口腔医疗器械市场,中国市场上目前并没有出现非常有竞争力的竞争对手。外资垄断种植牙尽管种植牙是一门好生意,但从市场占有率来看,国产品牌毫无优势可言。广州欧欧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肖力3月17日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说道:“目前在国内口腔医疗器械市场有两个方面是值得关注的。首先就是国际巨头长期以来在这个市场上的强势地位,其次就是国产厂商近两年开始逐渐对进口医疗器械产品实现替代,特别是在正畸产品市场,这也是我们医疗器械领域国产厂商创新能力和实力增长的表现。”“种一口牙的花费,相当于买了一辆宝马轿车”,这是国内种植牙市场的真实写照。种牙源于缺牙,目前对于缺牙的修复主要有三种解决办法:第一种是佩戴活动假牙,这种方式简单、便宜,但是与之相对应的是,舒适度、美观度、咀嚼效率等都非常差;第二种是烤瓷牙,做烤瓷牙需要将自己的牙磨小,然后做烤瓷冠套在上面,因此对于真牙的磨损会很大,在颜值即正义的娱乐圈,很多明星都去做了烤瓷牙;第三种就是种植牙,也是目前兼具美观和功能性最好的缺牙修复方式之一。但是种植牙价格居高不下,也让很多有种植牙需求的人望而却步。目前国内市场上的种植牙手术的成本大概在8000-22000元(一颗种植牙),具体成本可以拆分成以下几部分:种植体3500-12000元;种植基台1500元,牙冠分烤瓷牙300-1000元,或全瓷牙1000-2500元;修复材料1200-2500元;手术费+麻醉费3000-5000元。招商证券研报中指出,从2011 年-2017年,植牙量复合增长达56%,据估计2017年种植牙数量196万颗左右,种植牙占假牙比例仅1.61%。2025年,这一比例将提升到10%。种植牙市场的渗透率未来将继续提高,但在市场占有率方面,进口种植体在国内占有率超过90%,国产种植体的使用少之又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粗略计算,按照一颗种植体客单价8000元来算,2017年国内种植体的市场规模已经达到156.8亿元,而其中的至少141.12亿元都进了外资品牌的口袋,国产种植体仅占15.68亿元。据了解,国内市场上高端种植体的代表品牌有瑞典诺贝尔、瑞士Straumann,中端种植体有德国BEGO、以色列的MISI,低端种植体有以色列的DENT和韩国的JUST。其中诺贝尔种植体、瑞士ITI种植体是高端的种植体,其价格在6000-20000元左右;德国BEGO种植体、以色列MISI种植体是中端种植系统,价格一般是5000到10000元;以色列DENT种植体、韩国JUST种植体属于低端种植系统,价格是5000到8000元之间。我国共有10款国产种植系统获批上市,其中安联和天玺来自中国台湾地区。大陆地区的8款牙科种植系统中,仅有华西的CDIC和莱顿的BLB被业界公认为达到了国际水平,但CDIC主要供华西口腔医院自用,在其他医疗机构中使用比例较低;莱顿的BLB定位于中低端,其高端产品线实际是代理的意大利B&B系统。山东青岛某公立医院的牙科医生董毅(化名)3月17日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现在患者用的最多的还是进口种植体,一般来讲进口的价格比国产价格贵一倍,比如国产种植体要价6000元,进口的就要12000元,但是进口的质量确实要好于国产,主要是种植体的材料不同。”董毅坦言,“一般经济能力强的消费者都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进口种植体。而那些对价格比较敏感的人群,在同等价位的种植体中,一番比较过后,也会更加倾向于选择韩国进口的种植体,相比之下,国产种植体显得毫无优势可言。”进口种植体的价格居高不下,除了种植体本身的品质相对过硬、成本较高之外,种植体到达消费者手中要经过厂家、全国总代理、地级市代理、招投标代理公司、医院等多个环节的加价,几千元的产品就变成了上万元。曾有业内人士呼吁尽快研发国产优质种植体,以降低种植牙的价格,但是国产种植体的发展却难成气候。据业内有关人士透露,种植体从研发到生产,包括进行临床试验等,需要经历5到8年的时间,资金投入大,回报周期长,因此很少有企业愿意做这样的事。正畸市场红海张开嘴巴照照镜子,如果你的牙齿符合“保存全副牙齿,而且在上下牙弓上排列得很整齐,上下牙的尖窝关系完全正确,上下牙弓的合关系非常理想”这一标准,那么恭喜你,你的牙颌达到了 “理想颌”的标准。我们通常所说的正畸就是矫正牙齿、解除错牙合畸形,正畸产品指用于口腔正畸的医疗器械及工具,主要包括正畸托槽、正畸弹簧、正畸带、正畸颊面管、正畸牙弓丝、弹力产品以及正畸工具及辅助工具等。其中,正畸托槽是主要的正畸产品。国内正畸市场是一块正在被瓜分的巨型蛋糕。据《2018年中国正畸市场消费蓝皮书》(以下简称《蓝皮书》)预测,正畸市场占据了全国口腔医疗服务24.7%左右的比例。2017年中国正畸病例量达到206万例以上,但在牙颌畸形实际患者中的比例,仅占0.5%。按照客单价平均12000元计算,那么2017年的正畸市场规模已经达到247.2亿元。《蓝皮书》中还指出全国正畸市场一般价格行情:金属托槽矫治、陶瓷托槽矫治、金属/陶瓷自锁托槽、隐形矫治、舌侧隐形矫治市场价格为20000元、22000元、23000-33000元上下、35000-45000元上下以及55000-80000元之间。“国外正畸产品牢牢占据了国内的中高端市场份额,而国内品牌较少涉猎中高端市场,大多匍匐在低端市场。”肖力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国内正畸托槽市场,来自公立医院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70%以上的正畸患者会选择最传统的结扎式托槽,而在自锁托槽市场,国外品牌占据了85%-90%的市场份额。”据智研咨询发布的《2018-2024年中国正畸托槽行业市场深度调研及投资战略分析报告》数据显示:近几年,进口正畸托槽品牌迅速占领国内正畸托槽市场份额,从2011年的28.85%增长到2017年的46.65%。国内的正畸托槽生产商主要以生产金属类和陶瓷类托槽为主,在国内牙齿托槽产业链的中低端市场保有优势。低端的正畸产品也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但是由于生产工艺简单,成本低,质量一般,再加上企业数量较多,市场竞争激烈,因此产品附加值低。在外资品牌的挤压下,生产低端正畸产品的企业面临着极大的挑战。“国内的正畸托槽主要集中在低端市场,原因主要有两方面,首先是国人对国产正畸产品的不认可,其次就是此前国产的正畸产品在设计、质量等方面的确技不如人。”肖力说道,“国内生产低端正畸产品的企业也面临转型的压力,更准确的表述应该是生存的压力,一旦自锁托槽的价格降下来了,特别是在国内市场消费升级的状态下,这种低端品牌的生存可能都成问题。”正畸市场的熊熊战火也早已蔓延到了隐形正畸市场。由于传统的矫正器是金属牙箍,带上后就变成了“钢牙”,毫无美感可言。而隐形矫正器采用的是透明材质,戴上后不会变成“钢牙”,因此也受到了很多爱美人士的追捧。此外,因为每一副牙套都是定制化的,所以不断成熟的3D打印技术被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此。据北京博研智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发布的《2018-2024年版中国口腔隐形矫正器市场专题研究分析与发展前景预测报告》中指出,国内目前约有10%-15%的患者使用隐形矫正器。部分国内企业由于较早的进入,因此从市场保有量来看还算可观。外资品牌的代表隐适美和中国品牌的代表时代天使成为目前国内隐形矫正器市场上的两大巨头。北京时代天使声称已经占据国内隐形矫正器市场70%的份额,销售收入每年以200%以上的速度增长。从市场价格上来看,隐适美的价格在4.5万-5.5万元之间,时代天使的价格在2.5万-3.5万元之间,两者差价约1万-2万元。“隐形正畸是目前正畸市场发展的一个趋势,主要集中于该在12-18岁正畸的人没有正畸,到了成年之后再选择正畸的人群。他们对于美的诉求以及对于需要频繁摘脱的操作的依从性较好,因此这一部分市场的存量较大,目前已经发展到一个爆发的时点。”肖力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坦言,“但是这部分存量市场是会耗尽的,因为我们现在的正畸的理念越来越好,青少年正畸的人数越来越多了,总有一天我们会像欧美发达国家一样,成人需要正畸的很少。”...
2019年3月22日,浙江省杭州市检察院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盛春平作出不起诉决定,认定盛春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盛春平故意伤害一案,杭州市桐庐县公安局于2018年8月12日接受报案并立案侦査,2018年8月13日盛春平在山东归案并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27日经杭州市桐庐县检察院批准依法执行逮捕。2018年10月24日案件移送杭州市桐庐县检察院审査起诉,该院于同年11月20日将案件报送杭州市检察院审査决定。杭州市检察院审查查明:被不起诉人盛春平系山东省莱州市人,在网上结识传销人员郭丽(已被判刑)。2018年7月30日,郭丽以谈恋爱为名将盛春平骗至杭州市桐庐县,根据以“天津天狮”名义活动的传销组织安排,郭丽等人接站后将盛春平诱至传销窝点。盛春平进入室内先在客厅休息,郭丽、唐国强(已被判刑)、成某某等传销人员多次欲将其骗入卧室,意图通过采取“洗脑”、恐吓、体罚、殴打等“抖新人”措施威逼其加入传销组织,盛春平发觉情况异常予以拒绝。后在多次口头请求离开被拒并遭唐国强等人逼近时,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警告,同时提出愿交付随身携带的钱财以求离开,但仍遭拒绝。之后,事先躲藏的传销人员邓移法、郭传江、刘于浈(三人已被判刑)等人也先后来到客厅。成某某等人陆续向盛春平逼近,盛春平被逼后退,当成某某上前意图夺刀时,盛春平持刀挥刺,划伤成某某右手腕及左颈,刺中成某某的左侧胸部,致心脏破裂,盛春平丢弃随身行李趁乱逃离现场。当日,传销人员将成某某送医院治疗。同年8月4日,成某某出院后,未遵医嘱继续进行康复治疗。8月11日,成某某在传销窝点突发昏迷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成某某系左胸部遭受锐器刺戳作用致心脏破裂,在愈合过程中继续出血,最终引起心包填塞而死亡。杭州市检察院认为,被不起诉人盛春平案发时身处封闭的空间,人身自由和安全正在遭受众多不法传销人员侵害。为逃离现场,免受正在进行的严重人身侵害,其被迫使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挥刺传销人员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盛春平不起诉。传销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传销犯罪往往伴随对公民人身健康和生命的严重侵害,杭州市检察机关在继续严厉打击传销犯罪以及伴随于传销活动中的非法拘禁、抢劫、故意伤害等犯罪的同时,支持遭受传销组织不法侵害的公民正当自卫,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依法对盛春平作出不起诉决定,有利于填补公权力保护的隙缝,织密织强法律保护网;有利于震慑犯罪,遏制传销犯罪的扩散;有利于弘扬正气,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